新建项目手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建项目手续
一、新建化工项目政府审批手续及流程
1.经贸委立项:可行性报告-申报立项-节能评审-审批;
2.环评批准:立项批文-环评申请表-审批-编制环评-专家评审-审批-三同时建设-申请试生产-审查-组织试生产-组织申报验收-检测-竣工验收;
3.安全批准:立项批文-安全预评价-专家评审-审批-扩初设计(专篇)-专家审查-组织施工安装-申请试生产-审查-组织试生产-组织申报验收-竣工验收;
4.建筑施工:总评设计-勘探-建筑设计-审图-开工手续-合同洽谈-监理-发包-履行合同监督工程(质量、进度、变更、相关协调)-组织验收-结算-申领
产权;
5.申领土地证;
6.开工报告:
需要联络的单位包括经贸委、环保局、安监局、消防大队、规划局、质监站、建设局、土地局、气象局、白蚂蚁防治中心、安评中介机构、环评中介机构、设计院、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对于危险化工品建设项目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其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安监局8号令的要求办理各种手续:
a、设立审批(准备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工商名称预先核准书、安全条
件论证、设立安全评价报告等,有些地区可能还需要办理选址意见书);
b、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准备材料: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等);
c、试生产方案备案(提交试生产方案等材料);四、安全设施验收,取得
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等)。
二、厂房建设从设立到审批的手续
1.选址-一般需要准备意见书(根据现在政府的规划,化工厂大都是在化工工业园)。
2.立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递交给发改委审批。
3.环评-找环评公司编制《环评报告》递交环保局审批。
4.安全预评价报告(安评公司完成)递交安监局审批。
5.工厂总平面规划图(找化工设计院完成的工作)。
6.初步设计:
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7. 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第三方审图,气象局,消防。
8.施工单位
施工许可证的取得-土地规划部门。
施工建设-质监站。
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移交-上述几个部门几乎都要。
9. 生产许可证。
三、需要准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本年度检章的;审核时提供原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审核时提供原件)。
3. 企业简介(可提供电子版)。
4. 资质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 环评报告(申请ISO14001认证需要)。
6. 环境守法证明(当地环保局.申请ISO14001认证需要).安全手法证明(当地安监局.申请OHSAS18001认证需要)。
7. 认证合同、认证合同申请书、受审核方反馈信息单(都盖合同章)。
8. 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
9. 环境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