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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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施工现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所有与工程相关的档案管理工作。

3.施工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工程的记录完整、准确、可追溯。

4.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施工单位工程管理部门负责。

二、档案管理责任1.施工单位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施工现场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施工单位应建立专门的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3.现场各部门应配合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认真履行档案管理责任,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4.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档案管理培训,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三、档案的内容和分类1.工程档案包括施工合同、施工方案、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现场检测记录、施工日志等相关文件。

2.工程档案应按照工程项目、工程部位、工程阶段等方式进行分类整理,便于查阅和管理。

3.档案中应标注清晰的文件序号、日期、文件名称等信息,便于查找和归档。

四、档案的收集和整理1.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合同和相关规定,及时收集施工现场各类档案。

2.工程档案应按照文件的重要性和使用频次,进行分类整理。

3.工程档案的整理应结合施工进度和工程特点,做到及时更新和完善。

五、档案的归档和保管1.工程档案应按照要求归档,并设立档案保管室,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2.档案保管室应配备专职人员,定期进行档案的整理和检查,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合理确定,到期后应及时归档或销毁。

六、档案的利用和借阅1.工程档案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利用和借阅,不得擅自私自篡改或借用。

2.工程档案的利用应符合施工单位的工作需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3.工程档案的借阅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登记借阅人员的信息,借阅期限不得超过规定时间。

七、档案的销毁和转移1.工程档案的销毁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处理。

市政工程资料归档制度

市政工程资料归档制度

市政工程资料归档制度一、绪论市政工程资料是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和设计等阶段形成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和资料。

资料的准确、完整、规范的归档管理,是市政工程项目质量和效益的重要保障。

因此,建立健全市政工程资料归档制度,提高资料管理水平,对于提高市政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项目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二、归档范围市政工程资料的归档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工程设计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纸、工艺图、计算书、标准、规范等设计文件。

2. 施工合同文件:包括施工合同、委托检测、监理文件、审计文件等合同相关文件。

3.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设计和应急预案等施工管理文件。

4. 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文件等招投标相关文件。

5. 工程资金测算、预算、核算等工程经济文件。

6. 工程的竣工验收文件:包括验收报告、竣工图、竣工图审查意见等。

7. 工程维护和保养文件:包括维护和保养方案、记录表、保养合同等相关文件。

8. 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技术评审报告等质量管理文件。

9. 其他相关文件:包括工程变更、索赔、补偿等相关文件。

三、归档管理流程市政工程资料的归档管理流程应包括以下步骤:1. 资料收集: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要求,定期收集项目所需的全部资料。

2. 资料整理:将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编目。

3. 资料归档:按照规定标准,将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4. 资料保管:建立资料保管档案,进行保管,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5. 资料利用:在需要的时候,及时提取和利用资料。

6. 资料销毁:根据规定的保管期限,及时销毁过期的资料。

四、归档管理要求1. 归档资料应按照规定统一编号,并建立档案分类标准。

2. 归档管理人员需具备相关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档案管理培训。

3. 归档资料应当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不得删除、篡改、涂改。

4. 归档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保管期限进行保管,保证资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管理,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类资料的保存、整理、归档和利用,提高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管理的效率和规范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施工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施工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材料报审资料、进度计划、现场记录、变更确认单、竣工资料等。

第三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施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和规范操作流程,并严格执行。

第四条工程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施工档案管理员,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定期开展培训和考核,提高施工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五条工程单位应当将施工档案管理列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为关键要素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

第六条工程单位应当为施工档案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物质和人力支持,保证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七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施工档案资料保密制度,保护各类施工档案资料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施工档案资料管理流程第八条施工档案资料管理流程应包括资料的产生、整理、归档和利用四个环节。

第九条资料的产生环节是指各类施工档案资料在施工过程中的产生和收集的过程。

涉及的资料主要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材料报审资料、现场记录等。

第十条资料的整理环节是指对所产生和收集的各类施工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资料的归档环节是指将整理好的各类施工档案资料按照规定的归档标准和流程进行归档,便于查阅和利用。

第十二条资料的利用环节是指在需要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查阅、提取和利用各类施工档案资料,以支撑工程施工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工程单位应当明确施工档案管理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责任,确保每个环节的工作都得到有效的组织和协调。

第十四条工程单位应当配备足够的施工档案管理人员和专业设备,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施工档案资料的数字化管理和网络化共享,提高管理效率和便利性。

市政工程资料如何管理制度

市政工程资料如何管理制度

市政工程资料如何管理制度一、市政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的内容1.资料的存档要求:规定市政工程资料的存档要求,包括资料保管期限、存档要求、保密措施等内容。

确保市政工程的资料能够长期保存,方便查阅和管理。

2.资料的归档程序:制定市政工程资料的归档程序,明确资料的分类、编目、整理、归档等流程。

确保市政工程资料能够有序、清晰地归档,便于管理和利用。

3.资料的查阅权限:设定市政工程资料的查阅权限,包括哪些人员可以查阅哪些资料,查阅资料的流程和方式等内容。

保障市政工程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4.资料的备份措施:规定市政工程资料的备份措施,包括哪些资料需要备份、备份频次、备份存储地点等内容。

确保市政工程资料能够及时备份,防止丢失和损坏。

5.资料的更新管理:规定市政工程资料的更新管理制度,包括哪些资料需要更新、如何更新、更新后的存储和归档等内容。

确保市政工程资料及时更新,保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6.资料的销毁程序:规定市政工程资料的销毁程序,明确哪些资料可以销毁、销毁的程序和方式、销毁后的备份等内容。

确保市政工程资料的合规销毁,防止信息外泄和滥用。

二、市政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1.制定市政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由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市政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的内容和细则。

明确市政工程资料的管理要求和流程。

2.培训人员:对市政工程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资料管理培训,传达市政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提高他们的管理能力和责任意识。

3.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建立市政工程资料存档和归档系统,包括档案管理软件、档案柜、档案盒等设备,确保资料的顺畅管理和存储。

4.规范操作流程:规范市政工程资料的操作流程,包括资料的接收、整理、编目、归档、查阅、更新和销毁等过程,确保操作规范、高效。

5.监督检查:建立市政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定期对市政工程资料的管理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措施。

6.持续改进:根据市政工程资料管理的实际情况和反馈意见,定期对市政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改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效果。

市政工程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市政工程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加强公司档案工作,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档案增强公司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档案,是指公司从事经营、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档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公司档案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

3、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

文件材料及时归档。

工作变动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公司文件材料的管理由行政部负责。

人事档案的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财务档案的日常管理由财务部负责。

工程档案资料日常管理由项目部负责,竣工工程的档案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存档,经营档案资料日常管理由经营管理部负责。

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公司档案室归档。

一项工作凡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

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三、文件的印发管理1、公司公文的打印由行政部负责,并分部门记录清晰。

2、各部门需要复印的资料,由行政部统一登记在册,年终后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入各部门成本费用中。

3、公司不对外复印,特殊情况必须经行政部经理同意。

违反规定者,对当事人及负责人罚款50元。

4、每季度根据各部门用纸量进行统一考核,部门用纸废纸率按照20%的比例进行考核。

凡因递交甲方或监理用纸张不能存档时,必须记录递交的页数,以便年终考核。

5、公司内部日常事务用纸,能够重复利用的纸张尽量重复利用(无装订痕迹的),凡能够双面利用的纸张而没有双面利用,每发现一张罚当事人5元。

6、属保密性的文件资料作废不得重复利用,所有保密性的文件作废资料需由行政部统一处理。

四、档案分类(档案包括各种文字、图表、簿册、音像、磁盘、光盘等不同形式、不同载体的档案材料)1、法规性文件。

包括上级颁发、需企业执行的,或由企业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等。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4.1.5 应按规定在相关工程文件资料和“工程档案 资料管理系统”的资料上及时签署意见。 4.1.6 使用“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形成数字化 档案。 4.1.7 应组织竣工图的编制工作。 4.1.8组建的文件资料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在工程 竣工验收后应收集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 档案资料,在3个月内将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 同时对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中监理施工单位的资 料进行确认。
4. 2 勘察、设计单位 4.2.1 勘察、设计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收集整理相关
文件资料。
4.2.2 应按规范和合同要求提供勘察、设计文件。 4.2.3 对必须由勘察、设计单位签认的工程文件资
料应及时签署意见。
4.2.4 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出具工 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5.2.4施工档案资料可分为施工与技术管理资料、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竣工验 收文件资料、竣工图5类。
5.2.5 建设单位的工程文件资料应按本规范附录A 中规定的类别编号和顺序进行组卷。
5.2.6监理文件资料应按本规范附录B中规定的类 别编号和顺序进行组卷。
5.2.7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档案资料和竣工图应按 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的类别编号和顺序进行组卷。
明确工程档案资料实行信息化管理和软 件要通过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审, 主要原因是有五个,一是软件中所使用 的标准均应是现行的;二是软件中所有 的表格都应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三 是软件的内容要齐全;四是要符合五个 联动的要求:检测联动;监督联动;优 质评定联动;质检员库联动;档案管理 部门联动。
5.2.8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档案资料和竣工图 应按本规范附录D中规定的类别编号和顺序进行 组卷。
1市政道路工程代号为DL 2市政管道工程代号为GD 3市政桥梁工程代号为QL 5.2.9其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文件资料和竣

工程施工工地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工地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工地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工程施工工地的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承接的工程施工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修工程等。

三、档案管理机构1. 公司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施工工地档案的管理工作。

2. 每个工地应设立档案管理岗位,负责本工地档案的整理、保管和归档工作。

3. 每个工地应设立档案查阅区,提供给有关人员查阅需要的档案资料。

四、档案管理内容1. 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2. 工程施工设计文件。

3. 工程施工计划。

4. 工程施工图纸。

5. 工程施工进度报告。

6. 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7. 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记录。

8. 工程施工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9. 工程施工人员考勤记录。

10. 工程施工资金支付记录。

五、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的整理工地档案管理岗位负责对工地的各类档案进行整理。

包括按照类别、时间顺序整理各类档案,制定档案编目,并在档案封面上标注档案号、档案名称、保存期限等信息。

2. 档案的保管工地档案管理岗位负责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保管。

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保证档案的安全。

对于重要档案还可以采取密封、限制进出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3. 档案的归档工地档案管理岗位负责对已经完成的工程进行归档。

按照规定的时间,将工地档案进行归档整理,填写档案归档登记表,并交由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4. 档案的查阅有关人员可以向工地档案管理岗位提出申请,查阅需要的档案资料。

在保证档案的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提供所需的档案资料。

六、档案管理责任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工地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管和指导,定期检查各工地的档案管理情况,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2. 工地档案管理岗位负责对本工地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具体操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不得随意涂改、毁坏档案,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工程科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科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科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科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维护工程科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科档案资料管理是指在工程科单位进行资料、文件、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与销毁,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程科单位正常运转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工程科档案资料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两类,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确保档案资料的整齐、准确、完整。

第四条工程科档案资料管理贯穿于工程科单位各项工作的全过程,是一个全员参与的、全员负责的工作,各级负责人要履行好档案资料管理的职责,确保工程科单位资料的长期保存和合理利用。

第五条工程科档案资料管理是工程科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确保各项工作按章办理,确保工程科单位的正常运转。

第二章资料收集第六条工程科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档案资料部门,负责对工程科单位的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建立档案资料的数据库。

第七条工程科单位应定期对相关的工作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建立标准的文件格式,以方便查阅和管理。

第八条工程科单位应建立详细的资料收集标准和流程,确保工作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工程科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收集各类资料,包括工作报告、会议记录、工作计划等,确保资料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第十条工程科单位要建立档案资料的分类管理制度,确保每一份资料都能找到合适的存放位置。

第三章档案保管第十一条工程科单位应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和清理,清除过期和无用的资料,避免档案杂乱无章。

第十二条工程科单位应对重要档案进行备份,确保资料的安全性,防止信息泄露和丢失。

第十三条工程科单位要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整理,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四条工程科单位要建立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能够及时查阅,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工程科单位要确保档案资料的保密性,不得私自泄露档案内容,避免给工程科单位带来损失。

第四章档案利用第十六条工程科单位应建立档案资料查询制度,确保有需要的人员能够及时查阅到相关资料。

工程质量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工作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工程质量是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的重要环节,是工程项目成功的关键之一。

为加强对工程质量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完善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制度,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等。

涉及到的单位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三、档案管理原则1. 真实性原则:工程质量档案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施工情况。

2. 完整性原则:工程质量档案必须完整保存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记录和资料。

3. 保密性原则:工程质量档案中的重要信息必须保密,不得擅自泄露。

4. 便捷性原则:工程质量档案必须便于查阅和管理,确保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档案管理内容1. 工程施工合同及附件;2. 设计文件;3. 施工组织设计;4. 施工方案;5. 工程招投标文件;6. 施工图纸;7. 施工手续(审图、工程质量验收文件等);8. 施工日记、质量验收记录、工程资料及报告等。

五、档案管理责任1. 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档案的管理负总责;2. 设计单位负责相关设计文件的管理;3.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各项资料的管理和保存;4. 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质量档案的监督和检查。

六、档案管理流程1. 施工前期,建设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并对监理单位进行培训;2. 施工过程中,各单位按照规定保存相应档案,并及时上报汇总;3. 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形成完整的工程质量档案,并逐级审核备案。

七、档案管理要求1. 工程质量档案必须按时、规范地整理、归档和管理;2. 涉密信息必须加密保存,确保安全性;3. 档案应具备便于查阅和管理的条件,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4. 根据需要,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出处理。

八、档案管理监督1. 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质量档案进行监督和检查;2. 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档案进行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工程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为加强工程安全档案的管理,确保工程安全档案的完整、准确、及时,为工程建设提供科学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

1.3 工程安全档案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档及时、安全保密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公司成立工程安全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安全档案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2.2 工程安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工程安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2.3 项目部负责项目工程安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及时向工程安全档案管理部门报送。

三、工程安全档案的收集与整理3.1 工程安全档案的收集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2)工程安全检查记录;(3)事故调查处理报告;(4)安全教育培训记录;(5)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记录;(6)安全防护设施及设备检查记录;(7)安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回收记录;(8)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记录;(9)其他与工程安全相关的资料。

3.2 工程安全档案的整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分类整理,按时间顺序排列;(2)归档文件应完整、清晰、整洁;(3)归档文件应加盖公章,并注明文件名称、编号、页数、日期等;(4)归档文件应进行编号,便于查阅。

四、工程安全档案的保管与利用4.1 工程安全档案的保管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工程安全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防潮、防盗、防虫蛀的专用档案室;(2)工程安全档案的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3)工程安全档案的保管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防止档案泄露。

4.2 工程安全档案的利用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工程安全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等,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2)查阅、复制、借阅工程安全档案的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五、奖惩与监督5.1 对在工程安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市政工程档案业务管理规范》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市政工程档案业务管理规范》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市政工程档案业务管
理规范》
1. 简介
本文档是针对工程建设行业中市政工程档案业务管理的规范。

旨在确保市政工程档案的组织、管理和保存符合相应的标准,以提高档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 目标
本规范的主要目标包括:
- 建立健全市政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 规范市政工程档案的建立、整理、保存和利用过程;
- 保障市政工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 加强市政工程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档案管理。

3. 内容
本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市政工程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 市政工程档案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 市政工程档案的建立与登记;
- 市政工程档案的整理与编目;
- 市政工程档案的保存与利用;
- 市政工程档案的销毁与转移;
- 市政工程档案信息化管理和电子档案应用。

4. 实施和监督
为了确保本规范的贯彻执行,应当建立相应的实施方案和监督机制。

相关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按照本规范的要求进行市政工程档案管理,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

5. 结论
《市政工程档案业务管理规范》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市政工程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促进工程建设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积极配合并履行管理责任,共同推动市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

以上是对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市政工程档案业务管理规范》的简要介绍,具体内容请参阅正式文件并遵守其中规定。

工程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工程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系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的单位和个人。

3. 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设立专门的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

2. 工程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定期对其进行业务培训。

3. 各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工程文件的归档工作。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1. 工程档案应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收集。

2. 档案材料应当真实、完整,不得有任何涂改、伪造行为。

3. 档案整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确保检索便利。

四、档案保管与保密1. 工程档案应妥善保管在专用的档案室内,防止受潮、受损和丢失。

2. 对于涉密档案,应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未经授权不得随意查阅或外借。

3. 定期对档案室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安全。

五、档案利用与服务1. 工程档案应为工程建设和管理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

2. 对外提供档案查询服务时,应确保服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 对于重要档案的复制、传播应加以控制,防止信息泄露。

六、档案的电子化管理1. 鼓励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工程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2. 确保电子档案的数据安全,定期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3. 电子档案的管理应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操作流程。

七、监督检查与考核1. 定期对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2. 对于档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3. 建立档案管理考核机制,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和激励。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工程部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部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部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部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确保资料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部内所有单位和人员,包括工程资料档案的管理、利用和保管。

第三条工程部资料档案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部门要求,强化安全意识,推动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第四条工程部资料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合法合规、规范有序、保密安全、标准规范。

第五条工程部资料档案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工程部资料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读性,方便查阅和利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六条工程部资料档案管理的职责是:明确各级工程部单位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保障资料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二章资料档案的分类管理第七条工程部资料档案应按照管理对象、性质和用途分类管理,确保资料档案的有序和规范。

第八条工程部资料档案应按照以下原则分类管理:1. 按照管理对象分类,包括工程设计资料、施工资料、验收资料等;2. 按照资料性质分类,包括图纸、合同、报告、工程进度等;3. 按照资料用途分类,包括内部资料、外部资料、重要资料等。

第九条工程部资料档案的分类应建立清晰、准确的标志和目录,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十条工程部资料档案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分类和标准化要求,确保档案的完整,减少遗漏和混乱。

第十一条工程部资料档案的整理应定期进行,清理、分类、整理档案,防止混乱和丢失。

第三章资料档案的保管和利用第十二条工程部资料档案的保管应建立相应的库房、柜子和设备,确保资料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三条工程部资料档案的保管应遵守以下规定:1. 责任部门统一管理,保障档案的安全;2. 采取密码锁、防火设备等措施,防止盗窃、火灾等情况;3. 限制访问权限,确保档案的保密性;4. 定期巡查和检查,排查潜在危险,提升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工程部资料档案的利用应遵守以下规定:1. 遵守档案利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使用;2. 严禁私自复制、外借或泄露档案内容;3. 制定临时利用和长期利用的规定,确保档案的效用;4. 严格控制查阅权限,阻止无关人员查阅档案内容。

工程档案室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室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室管理制度工程档案室管理的核心在于规范操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信息安全和提升服务效率。

以下是制度范本的主要内容:一、档案室基本要求工程档案室应设立在安全、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中,配备必要的防火、防潮设施,并有足够的空间以满足档案存放的需要。

同时,应配置专业的档案柜、架和存储设备,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

二、档案分类与编号所有工程文件应根据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合理分类,如设计文件、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

每类文件都应有统一的编号规则,便于检索和管理。

编号系统应简洁明了,易于理解和操作。

三、档案归档与保管工程档案应在项目完成后及时归档,归档时需检查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归档的文件应按类别和时间顺序存放,同时建立电子目录,方便查询。

对于重要或常用的文件,可制作复印件或扫描件供日常使用,以减少对原件的磨损。

四、档案借阅与复制制定明确的档案借阅和复制流程,确保每次借阅都有详细记录,包括借阅人、借阅时间、归还时间等。

对于需要复制的文件,应控制复制数量并注明复制件的来源。

五、档案室人员职责明确档案室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服务等工作。

同时,定期对档案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六、安全管理加强工程档案室的安全管理,包括物理安全和信息安全。

实施访问控制系统,限制无关人员的进入。

对于电子档案,应采取数据备份、加密等措施,防止信息泄露或丢失。

七、监督检查定期对工程档案室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包括档案的存放环境、借阅记录、安全措施等,确保制度的执行效果,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八、持续改进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和技术发展,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工程档案室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形成持续改进的良好氛围。

市政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市政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市政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市政工程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设和管理关系到城市的形象和生活质量。

为加强市政工程档案管理,规范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市政工程质量,减少浪费,特制定本市政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市政工程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市政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的工作。

三、管理目的1.加强市政工程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维护国家和市政工程建设及管理工作的合法权益。

2.提高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减少浪费,推动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加强市政工程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利性。

四、档案管理机构市政工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市政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

市政工程档案管理机构由市政府设立,其具体组织架构和职责由市政府规定。

五、管理原则1.依法管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进行市政工程档案管理。

2.科学管理: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技术,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利性。

3.公开透明:对市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4.保密原则:对涉密的市政工程档案信息进行严格保密,防止泄露。

六、管理内容1.档案的收集:市政工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对市政工程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市政工程档案包括市政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等相关资料。

2.档案的电子化:市政工程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推动市政工程档案信息化建设,将档案资料进行电子化处理,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利性。

3.档案的保管:市政工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对市政工程档案进行保管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档案的利用:市政工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对市政工程档案进行利用工作,提供给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查阅和使用。

5.档案的销毁:市政工程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市政工程档案进行销毁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七、管理措施1.建立健全市政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章制度(5篇)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章制度(5篇)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____档案法》和____《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图片、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报送、接收、收集、保管、利用和管理。

第四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事业的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

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建档案的统一管理工作;县(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市、县(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城建档案馆对城建档案实行集中管理。

市城建档案馆负责本市市区城建档案以及市区以外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档案的接收、收集、保管和利用,县(市)城建档案馆负责本辖区城建档案的接收、收集、保管和利用。

市、县(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加强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市、县(市)城建档案馆负责接收下列城建档案:(一)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档案,包括工矿企业,办公、商业用房,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所,住宅小区及市区七层以上、其他区域五层以上住宅楼等建筑工程档案;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道路、排水、桥涵、隧道、水质净化厂、城市照明、泵站、大型停车场等工程档案;____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广播电视等工程档案;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铁路客运站、铁路运输编组站、铁路货运场站、长途汽车客运站、机场、码头等工程档案;5.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名泉、公园、绿地、苗圃、纪念性建筑、名人故居、名胜古迹、古建筑、有代表性的城市雕塑等档案;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垃圾粪便处理场、大型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工程档案;7.城市防洪、抗震和环境保护、人防工程档案;8.建制镇公用设施、公共建筑工程档案;9.____工程档案资料中,除____禁区和____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保障城市建设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提高城市建设档案的利用价值,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

城市建设档案包括城市规划设计档案、建筑施工档案、市政工程档案、环境保护档案等。

第三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应遵循保护和利用相结合、积极服务、开放共享、适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业务规程和技术标准,提高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水平。

第二章建设档案的归档和接收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建设工程相关的各类档案及时归档并交接给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档案接收准则,提供详细、准确的档案接收清单和档案材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七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审核接收的城市建设档案,做好归档工作,确保档案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档案的保管与管理第八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建设档案保管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灾害和盗窃等意外情况。

第九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档案保管和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的登记、装卷、移交、借阅、复制等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条使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档案管理规定,不得私自调换、损毁或泄露档案,保证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四章档案的利用与服务第十一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依法提供城市建设档案的查询、借阅、复制、证明等服务,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

第十二条对于城市建设档案的利用申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并提供相应的档案材料,确保档案利用的便利性和高效性。

第十三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积极推广数字化技术,将建设档案进行数字化整理和存储,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和便捷性。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第十四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档案管理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档案管理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档案管理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档案治理方法第一条为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档案治理,统一招标投标过程中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的招标投标档案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并能真实反映招标投标活动内容,具有储存价值的文字、数字、图表、光盘等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招标投标档案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治理机构〔以下简称〝监管机构〞〕负责,各级监管机构应当按照本方法的规定建立招标投标档案。

第四条归档的招投标文件资料,其内容必须准确、齐全完整、真实反映招标投标活动的过程。

第五条监管机构的项目经办人应在监督过程中及时收集、整理、储存依照有关法定程序备案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件资料,并应当在同意施工合同备案之日起五日内,将有关收集齐全的归档招投标文件材料交档案治理人员。

经办人发生变化时,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第六条招标投标档案应当专人治理。

档案治理人员应遵守档案治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档案治理人员在收到归档的招标投标文件材料后,应及时登记,并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的立卷、装订、归档和集中治理工作。

归档整理应符合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

第七条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收集、整理、归档的文件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初步方案及其附件;附件包括:1、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或者备案文件的复印件;2、邀请招标或直截了当发包的证明材料;3、满足招标条件的其他材料的复印件。

〔二〕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备案表及附件资料;〔三〕工程招标代理托付合同、授权托付书及工程招标代理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形表;〔四〕单独托付编制施工标底的标底编制托付合同;〔五〕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六〕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及猎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一览表;〔七〕资格预审文件,中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材料的复印件,资格审查情形报告;〔八〕招标文件以及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九〕清标情形报告;〔十〕业主评委备案表,专家评委抽取、通知记录表;〔十一〕标底的封面、编制说明及报价汇总表;〔十二〕评标报告;〔十三〕招标投标情形的书面报告〔其中在前面程序中已提交过的内容,能够不重复提交。

市政工程建设资料管理制度

市政工程建设资料管理制度

市政工程建设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市政工程建设资料的管理,规范市政工程建设资料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市所有相关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及部门。

第三条市政工程建设资料管理应坚持“管理、规范、科学、便捷”的原则,确保市政工程建设相关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可靠。

第四条市政工程建设资料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管理、规范管理。

第五条市政工程建设资料管理要强调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市政工程建设资料数字化存档及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六条市政工程建设资料管理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七条相关责任部门应定期对市政工程建设资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章市政工程建设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八条市政工程建设资料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律合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管理市政工程建设资料。

2. 安全保密原则:严格控制市政工程建设资料的查阅权限,做到资料安全、保密。

3. 完整保存原则:保证市政工程建设资料的完整存档,避免遗漏、损坏。

4. 便捷获取原则:建立便捷的市政工程建设资料查询和借阅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第九条市政工程建设资料管理应遵循分类、顺序、周期性、清晰化和定责原则。

第十条市政工程建设资料管理应遵循数据标准化、一致性和监测质量的原则。

第十一条市政工程建设资料管理应遵循信息共享、协作以及便携和安全的原则。

第三章市政工程建设资料管理的内容和要求第十二条市政工程建设资料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文件管理、图纸管理、合同管理、验收管理和档案管理等。

第十三条市政工程建设资料管理应做到以下要求:1. 文件管理要求:做到收发文件登记、文件分发、文件保存、文件查阅等规范化操作。

2. 图纸管理要求:做到图纸编制、图纸审批、图纸归档等流程化管理。

3. 合同管理要求:做到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合同管理的全过程监控。

4. 验收管理要求:做到工程验收的全过程监控和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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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责任和程序、标准。

确保公司各类档案的科学保管和合理使用,避免因档案管理失误对公司经营造成损失和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责任划分
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均负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档案管理权限和责任:
2. 公司行政部设置档案室用于存放和保管各类档案,各部门设置档案柜或使用相关档案管理工具对档案进行保管。

3. 行政部设置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和档案室管理工作。

各部门应根据本制度的规定明确部门内部的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并指定专人或明确内部档案管理责任。

4. 公司行政部负责档案管理制度的制订和修改,负责档案管理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其它部门对本部门工作权限内涉及的档案承担归集整理、提交责任;档案借阅和使用人在档案借阅使用期间承担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的责任。

三、档案的类型
1. 本制度所规定的档案,是指公司经营和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图书、图纸、各种电子文件等。

具体根据公司主营业务形态和日常经营管理,将公司的档案划分为以下几类:
(1)经济类档案:含经营合同、协议及非经营合同、协议等;
(2)项目资料:含项目前期文件、项目传真文件、设计(施工)过程文件、来往函件、设计成果、批复、批文及各审查意见、竣工资料等;
(3)其他档案:除经济类档案和项目资料以外的包括政府文件、传真文件、图书、期刊、参考资料等。

2. 各类型档案根据需要再设置二三四级子类。

同一类型的档案集中归集存放。

以便于使用管理。

四、档案管理基本流程
1. 档案的归集、整理
2. 提交归档,办理移交手续。

3. 按要求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登记、包装和存放。

4. 借阅和使用人办理借阅手续。

5. 归还借阅的档案资料。

五、档案的收集、整理和提交
1.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能内涉及的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 负责收集整理档案的责任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交档案室归档。

3. 档案提交人应当严格按照档案程序办理提交手续,提交人应填写移交资料书面及电子移交清单,见(附表二),并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移交人及接收资料人双方签字认可。

书面清单一式两份,移交人及接收人各一份。

4. 各部门应明确责任人妥善保存档案提交交接记录,以备查阅。

5. 所有项目设计成果在提交时应符合公司装订要求并按附带完整的项目审核单。

具体装订标准见(附件三)
6. 需保存正、副两本的档案应由提交人在档案上加盖“正本”“副本”印章。

7.档案管理员有权拒绝收取不符合提交标准和要求的档案资料,因档案收集整理不符合标准要求或故意延误归档造成工作失误和经济损失的,部门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承担相关责任。

8. 在具体实施中,若出现上述几条中没有明确规定提交标准和相关规定的档案资料时,由档案提交部门负责人与行政部负责人、档案管理员协商处理,若情况比较典型可经正常程序对本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后实施。

9.公司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责任划分和提交要求见(附表一)
七、档案编号与存放
1. 档案管理员在接收提交的档案后应立即按要求对档案归类,并根据档案类型装入指定的存放包装内。

2. 所有档案均应编号、记录、存放
3. 档案应按类别存放在档案室指定位置,便于查找不得随意放置。

4. 档案管理员应建立电子档案目录检索系统,档案存放程序完成后应立即将档案信息登录电子档案目录检索系统
5. 公司档案建档编号标准见(附件四)
八、档案借阅与使用
1. 员工因工作需要可到档案室借阅相关档案。

2. 借阅档案需办理借阅手续,明确档案名称、类型、数量、用途和借阅时间。

3. 公司经营合同、设计成果等部门重要文件应设置借阅权限,无借阅权限的员工需要借阅的应经有借阅权限的上级签字同意方可借阅。

4. 凡设置有正副本的档案,只能借阅副本。

若确实因工作需要借阅正本的,应经公司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签字同意。

5. 拷贝电子文档职能拷贝规定的格式,拷贝重要的电子文档应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6. 借阅人借阅档案期间,负有妥善保存使用的义务,借阅期间发生档案遗失、损毁或泄密的。

借阅人承担全部责任。

7. 行政部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司各类档案的借阅时间,没有明确规定的最长借阅时间不得超过30天。

借阅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档案。

若到期需要延长借阅时间,应办理归还档案手续后重新办理借阅手续。

8. 档案管理员可定期公布档案借阅情况,提醒借阅人及时归还档案。

9.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前,必须清还档案。

否则不得办理离职手续。

九.档案清理与销毁
1. 各类档案的存档年限应作明确规定,由行政部负责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制定相应标准。

2. 档案管理员应每年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清理到期档案。

3. 到期档案清理后,应整理出目录,确定处理方案,报行政部经理和分管副总签字确认。

4. 过期档案处理可根据不同类型分别以丢弃、废旧物回收变卖和销毁等形式进行处理。

重要档案或档案重要部分需要销毁的,应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执行。

5. 过期档案处理后应做相关记录并存档。

十.档案遗失与损坏处理
1. 无论档案在收集环节、保存环节还是借阅使用环节,相关责任人都应妥善保管,避免档案遗失和损毁。

2. 借阅人借出档案如有毁损或者遗失应自行赔偿或接受相应经济处罚。

3. 档案出现遗失和损坏情况,由责任人填写档案遗失与损坏处理单,及时处理和补救。

十一、档案保密制度(暂略)
1. 公司档案密级设置三级,分别为…..,对于公司资料、文件、设计成果、经济合同等重要档案应设置密级。

不同密级档案对应不同的借阅权限。

十二. 档案室环境管理
1. 公司档案室应保持整洁有序,不经上级同意不得随意堆放无关物品。

2. 档案室应保持干燥,地面干净,室内光线充足明亮,档案柜应定期打扫灰尘。

3. 档案室严禁吸烟,应配置基本消防设施。

4. 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室。

十三. 档案管理工作记录
1. 档案管理员应建立档案管理工作记录制度,详细记录档案提交、借阅、档案清理、销毁、等工作单据等。

2. 档案管理记录本身也应最为行政类档案留存备查。

3. 公司分管行政副总经理和行政负责人应定期检查相关工作记录情况。

十四罚则
1. 员工违反档案管理制度,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情节严重的,分管领导承担连带责任。

2. 员工违反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员或行政部人员有权提起处分请求,提交违规人员行为和处罚建议。

经行政部负责人和分管副总签字认可。

3. 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可处以行为及处罚方式:(附件五)
十五. 其它事项
1. 本制度修改和解释权归行政部所有。

附件列表:
附件一:档案提交标准表
附件二:移交文件清单
附件三:公司档案装订标准(暂略)
附件四:公司档案编号标准(暂略)
附件五:违反档案管理制度处罚措施(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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