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区水泥稳定石粉渣道路基层施工暂行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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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

石粉渣是碎石场的筛余料,利用石粉渣修建道路基层,不但可就地取材,并能提高道路工程质量,具有一定的技术经济价值,在我市已使用多年。现已全面推广使用,但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规定,影响施工质量。为保证工程质量。由深圳市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黎文芳收集研究分析了本市有关单位历年来的试验研究和施工经验总结资料。并调查了广东省有关单位的试验研究和使用情况,参照国内外有关资料和规范。编制出《深圳地区水泥稳定石粉渣道路基层施工暂行技术规定》,经反复讨论修改,最后经市政府基建办公室组织专业会议审查定稿。

第一章总则

1、水泥稳定石粉渣是采用碎石场的细筛余料,掺入适当的

水泥和水的混合料,经过拌和、压实、养生后,达到规

定强度的路面基层材料。

2、水泥稳定石粉渣具有早期强度高(七天抗压强度可达到

使用强度的70%左右),水稳性好,具有良好的板体性,但耐磨性差,不能作为道路的面层。

3、水泥稳定石粉渣的强度可以调整。适用于修筑各级道路

基层,尤其适合于多雨地区,以及重交通量道路和高速

公路面基层。

第二章材料

1、石粉渣集料要求颗粒坚硬,不含土块等杂质。一般松干

容重1500~1600kg/m³,细度模量3.3~3.5。

2、石粉渣材料应粗细掺配,一般其粒径组成应控制为:2.5

毫米以上的粗颗粒和 2.5毫米以下的细粒料各占一半

为宜,粒径不大于40毫米;小于0.074毫米的粉料不

超过10%。

3、水泥应选用终凝时间长的品种,而且以较低标号为宜,

如325号。

4、拌和混合料和养生的用水,一般采用清洁的饮用水为

宜。

第三章混合料

1、水泥稳定石粉渣混合料的配比,一般采用重量比,水泥

剂量以石粉渣干重的百分数表示。

2、水泥稳定石粉渣混合料的最佳配合比应通过试验决定,

根据我市实践经验,作为重交通量干线路面基层的水泥剂量采用石粉渣干重的6%。

3、混合料的含水量应接近最佳压实含水量,一般应通过试

验决定。如受试验条件限制时,也可参考我市实践经验使用,一般最佳压实含水量可控制在7 ~ 9 % 的使用范围。现场外观检查,一般以能用手握成团,但不帽浆粘手,落地能散开为宜。

4、混合料施工时的含水量控制,当天气干热时,可采用最

佳含水量范围的上限( 8 ~ 9 %),当气候潮湿时,可采用下限( 7 ~ 8 %),施工时每立方米松混合料的加水量可用下式计算。

W g = 1.06 Y´。( w – ws )

式中:wg———每立方米松混合料加水量( k g /m³) w———最佳含水量取值( 7 ~ 9 % )

ws———石粉渣混合料的拌水量( % )

Y———石粉渣松容重

5、混合料的最大压实干容重应通过实验确定。如受试验条

件限制,也可参考我市经验数据使用,一般最大压实干

容重为2100~2200 kg / m³。

6、6%水泥稳定石粉渣混合料。七天的试件抗压强度大于

30 kg /cm² (相当弹性模量6000 kg /cm²左右),而不

大于40 kg /cm²(相当弹性模量7000kg /cm²左右)。

第四章施工

1、路槽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暂行标

准道路工程》C J J 1—8 1的有关标准。

2、路基弹性模量小于1000kg/cm²时,宜设垫层,垫层厚

度一般不宜小于15厘米。

3、配料方法可采用重量方法、体积法和层铺法。

4、拌和方法可采用机械路拌法、机械厂拌法、人工路拌法。

一般宜采用机械拌和法;如采用人工拌和时,应严格控

制拌和的均匀性,可参照附录的施工方法进行。

5、辗压前必须检查控制最佳压实含水量和拌和的均匀性。

每次压实厚度最小为10厘米,最大为20厘米,超过

20厘米。可分层压实,下层压实后,表面洒水润湿,即

可施工上层。(使用18吨重型振动压路机辗压时,每次

压实厚度最大可到25厘米)。

6、松铺厚度为压实厚度乘以压实系数,压实系数宜接试铺

决定。用人工拌和人工摊铺的压实系数一般可参考使用第一章第3条。为防止辗压推移,应先用轻型压路机或履带拖拉机进行稳压,自两侧压向路中,两轮压路机每次重叠1 / 3宽,三轮压路机每次重叠后轮宽1 / 2。

用机械拌和机械摊铺的混合料,可直接用12—15吨三轮压路机压实。

最后应辗压至表面平整无明显轮迹,压实度应大于最佳密实度的98 %,标高等其他指标均需符合质量验收标准。

7、辗压过程中要注意找平,在轻型压路机稳压后,要及时

铲高补低,填补处要翻松加料,重新压实成整体,不得出现填补的薄层现象。

8、分段施工的衔接处要注意处理。可留出一定长度不压。

预留衔接处要适当加水泥和水重新拌和、整平,与下段同时压实。衔接处也可先压实,待下段施工时再挖松,并适当加水泥和水拌和、整平,与下段同时压实。

9、水泥稳定石粉渣混合料从加水泥拌和到完成压实的延

迟时间(包括干拌时间在内),不应超过3小时。

10、压成型后,必须及时洒水养护,禁止用水管冲洒,一般

养护期不小于七天,养护结束应即施工面层。每天洒水

次数,以保持表面润湿为宜。

11、雨季施工要注意做好预防措施。根据天气情况,采取分

段施工。保证雨前压实。如未压实,被雨水冲刷,雨后凉至最佳含水量后,再加水泥拌和压实。

第五章质量标准及检查验收

1、水泥稳定石粉渣路面基层的施工,必须按照下表项目进

行检验。每道工序结束,均需经检验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凡不合格项目均需作处理。

2、水泥稳定石粉渣路面基层质量验收标准及允许误差,应

符合下表规定。

水泥稳定石粉渣路面基层质量

验收标准与允许误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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