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缺陷致人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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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缺陷责任法律后果(3篇)

产品缺陷责任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产品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产品缺陷问题时有发生,给消费者带来了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产品质量法》对产品缺陷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文将就产品缺陷责任的法律后果进行探讨。

二、产品缺陷的定义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包括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和警示缺陷。

具体来说,产品缺陷有以下几种类型:1. 设计缺陷:产品在设计阶段就存在的不合理危险,如产品设计不合理,导致产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伤害。

2. 制造缺陷:产品在制造过程中出现的不合理危险,如原材料不合格、加工工艺不当等。

3. 警示缺陷:产品在销售过程中未充分警示消费者可能存在的危险,如未提供安全使用说明、警示标志等。

三、产品缺陷责任的法律后果1. 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法律后果(1)人身损害:产品缺陷导致消费者人身受到伤害,如残疾、死亡等,生产者、销售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财产损失:产品缺陷导致消费者财产受损,如产品损坏、修理费用等,生产者、销售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行政责任(1)没收违法所得:生产、销售缺陷产品所得的违法所得,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

(2)罚款:生产、销售缺陷产品情节严重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法处以罚款。

3. 刑事责任(1)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民事责任(1)合同责任:生产者、销售者与消费者之间因产品缺陷产生合同纠纷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违约责任。

(2)侵权责任: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缺陷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四、产品缺陷责任的法律适用1. 产品生产者的责任(1)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承担质量责任。

产品发生事故赔偿标准

产品发生事故赔偿标准

产品发生事故赔偿标准一、直接经济损失赔偿当产品发生事故,造成消费者或其他人员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时,生产者或销售者应承担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医疗费用:因产品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包括医疗费、手术费、住院费等。

2.财产损失:因产品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财产本身的损失和恢复费用等。

在赔偿直接经济损失时,生产者或销售者应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不得推卸责任或拒绝赔偿。

二、间接经济损失赔偿除了直接经济损失外,产品事故还可能造成间接经济损失。

间接经济损失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误工费:因产品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导致受害人无法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误工费用。

2.交通费:因产品事故需要就医或处理相关事宜所产生的交通费用。

3.精神损害赔偿:因产品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导致受害人精神受损,所产生的精神损害赔偿。

在赔偿间接经济损失时,生产者或销售者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赔偿,以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三、精神损害赔偿产品事故还可能对受害人的精神造成损害。

精神损害赔偿主要是为了弥补受害人因产品事故所造成的精神痛苦和心理创伤。

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金额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由法院或相关机构进行裁定。

四、惩罚性赔偿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生产者或销售者明知产品存在缺陷或安全隐患,仍然进行销售或使用,给消费者或其他人员造成损害的,除了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外,还可能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惩罚性赔偿的目的是为了惩罚生产者或销售者的违法行为,并起到警示作用。

在计算惩罚性赔偿时,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如生产者或销售者的过错程度、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金额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裁定。

总之,当产品发生事故时,生产者或销售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包括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赔偿以及惩罚性赔偿等方面。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生产者或销售者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生产和销售活动,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产品侵权责任法赔偿标准

产品侵权责任法赔偿标准

产品侵权责任法赔偿标准摘要:一、产品侵权责任法概述1.产品侵权责任法的定义2.产品侵权责任法的意义和作用二、产品侵权责任法的赔偿标准1.赔偿原则2.赔偿范围3.赔偿计算方法4.赔偿限额三、产品侵权责任法在实际案例中的应用1.案例一2.案例二3.案例三四、对产品侵权责任法赔偿标准的看法和建议1.积极影响2.存在的问题3.改进建议正文:一、产品侵权责任法概述产品侵权责任法是指在生产、销售等环节中,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损害,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

产品侵权责任法的制定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产品侵权责任法的赔偿标准1.赔偿原则产品侵权责任法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论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其产品存在缺陷,并因此造成他人损害,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2.赔偿范围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3.赔偿计算方法赔偿金额的计算一般采用实际损失原则,即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计算。

在实际操作中,通常采用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赔偿问题。

4.赔偿限额我国产品侵权责任法规定,赔偿金额的总额不得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十倍。

同时,对于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死亡、重伤的,不设赔偿限额。

三、产品侵权责任法在实际案例中的应用1.案例一:某消费者购买了一台电视机,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消费者面部受伤。

经查,该电视机存在质量问题。

根据产品侵权责任法,生产商和销售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2.案例二:某儿童误食含有有毒物质的食品,导致中毒。

经调查,该食品生产过程中存在管理不善的问题。

根据产品侵权责任法,生产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3.案例三:某用户购买了一辆汽车,因刹车系统故障导致交通事故。

经鉴定,该汽车存在质量问题。

根据产品侵权责任法,生产商和销售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对产品侵权责任法赔偿标准的看法和建议1.积极影响产品侵权责任法的赔偿标准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使企业提高产品质量,规范市场秩序。

产品责任的侵权损害赔偿分析

产品责任的侵权损害赔偿分析

产品责任的侵权损害赔偿分析产品责任是指厂商或者卖方因产品质量或者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而需承担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产品责任法规定了相关法律责任和赔偿标准,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文将从三个案例出发,分析产品责任的侵权损害赔偿。

案例一:日本一汽车制造公司生产的气囊有缺陷,致使多名驾驶员死亡或受伤。

日本方面在事故调查中发现该问题原因可能是生产工艺存在缺陷,最终该公司赔偿金额超过四亿美元。

案例二:上海一家酒店利用廉价配件装修,导致酒店天花板垮塌,两名住客不幸遇难。

酒店方面被判赔偿受害人的全部损失,包括医疗费、赔偿金等费用,总计超过两千万元。

案例三:苹果公司iPhone 6s上市后因电池的寿命较短,导致消费者反应强烈。

苹果公司宣布提供电池更换服务,并且索性将更换电池的费用降到了原来的一半。

苹果公司还公开道歉,呼吁消费者信任品牌。

从以上三个案例中可以看出,产品责任方必须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案例一中,日本汽车制造公司通过生产缺陷的气囊,对消费者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严重威胁,因此需要付出高昂的赔偿金。

在案例二中,酒店方面假冒伪劣商品来装修,导致住客遇难,可以说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在案例三中,苹果公司虽然没有直接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但是因为产品的存在问题,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公司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法律层面上,产品责任法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就实际情况而言,一些小厂商或者不良厂商可能会通过种种手段来规避或者逃避法律责任,因此政府应该加强对于产品质量的监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同时,消费者应该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购买时要选择质量可靠的产品,避免受到侵害。

此外,在当前互联网时代,产品责任还涉及到网络平台的责任问题。

一些电商平台和社交媒体平台常常存在售卖假货、虚假宣传等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了巨大损失。

面对这种情况,监管部门必须强化对平台的监管力度,确保平台稳健运营,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稳定的购物环境。

因产品缺陷导致事故发生怎么赔偿

因产品缺陷导致事故发生怎么赔偿

因产品缺陷导致事故发⽣怎么赔偿我们都知道⼚家⽣产⼀个商品是需要经过质量检查的,没有达标的产品是不能流⼊市场的,特别是对于⼀些电器要是产⽣质量不过关,很容易引起⼀些安全事故的发⽣,那要是真的发⽣了这样的事情消费者应该怎么维权呢?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这⽅⾯的知识,欢迎⼤家阅读!因产品缺陷导致事故发⽣怎么赔偿【案情经过】2013年9⽉7⽇凌晨2时许,焦某某⼊住李某某经营的“欣诚宾馆”305房间,2时50分左右,焦某某在该房间使⽤某电⼦有限公司⽣产的电⽔器(2003年7⽉出⼚)洗澡过程中,被电击突然倒地昏迷,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

经鉴定,焦某某属因电击死亡。

某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该次热⽔器触电事故测试认为,导致本次触电事故的原因为:“①热⽔器在使⽤过程中容器的电极进⼊⼝有铜盐溶液渗出;②热⽔器使⽤的电源插座接地线未有效连接”。

后焦某某的亲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热⽔器的⽣产⼚家某电⼦有限公司及宾馆经营者李某某连带赔偿因焦某某死亡所产⽣的各项损失。

法院认为,《侵权责任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损害的,⽣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焦某某因热⽔器漏电⽽导致死亡,属因产品存在缺陷受到损害,故热⽔器⽣产者某电⼦有限公司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李某某系宾馆的经营者,⾮产品的⽣产者、销售者,则其应承担的是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产⽣的相应责任,⾮产品责任,由于受害⼈家属选择的是产品责任,故李某某在本案中不承担责任。

若该热⽔器的⽣产者某电⼦有限公司要免除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1条、第45条之规定,需举证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未将产品投⼊流通;产品投⼊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将产品投⼊流通时的科学技术⽔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涉案热⽔器交付最初消费者⾄本次触电事故发⽣之⽇时已满10年。

但该公司未能提供相应证据,故其不能免责。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某电⼦有限责任公司向焦某某的亲属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18354.88元。

产品侵权责任法赔偿标准

产品侵权责任法赔偿标准

产品侵权责任法赔偿标准在我国,产品侵权责任法赔偿标准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产品侵权责任的概念、种类、赔偿依据及标准四个方面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产品侵权责任的概念产品侵权责任是指产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在提供产品时,由于产品存在安全缺陷导致消费者人身伤害或者其他财产损失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我国,产品侵权主要依据《侵权责任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判断。

二、产品侵权责任的种类1. 生产者责任:生产者应当对其提供的产品负责任。

无论生产者自己是否存在过错,只要产品存在安全缺陷,生产者都应当承担责任。

2. 销售者责任:销售者在销售产品时,如明知产品存在安全隐患而未进行告知或者采取相应措施,导致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3. 出租人责任:出租人应当对其出租的产品负责任。

出租人如未按照标准提供安全产品,导致租赁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责任。

三、赔偿依据产品侵权责任的赔偿依据主要包括三大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以及严格责任原则。

1. 过错责任原则:即生产者或其他侵权方存在过错或过失,导致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消费者无需证明生产者或销售者存在过错,只要产品存在缺陷导致损害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严格责任原则:即无论生产者或销售者是否存在过错,只要产品存在安全缺陷导致损害的,他们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赔偿标准产品侵权责任法赔偿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人身损害赔偿:根据受害人的身体伤害程度、治疗费用、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因素来确定赔偿金额。

如消费者因使用缺陷产品导致严重伤残,那么赔偿金额将随着伤残程度的不同而变化。

2. 财产损失赔偿:包括损坏或者丧失的财物的价值或者通过产品缺陷导致其他财产损失的合理费用。

如产品缺陷导致消费者汽车严重损坏,赔偿金额将涉及汽车修理费和维修期间定期租赁车辆的费用等。

3. 精神损害赔偿:当消费者因产品缺陷导致心理创伤或精神痛苦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赔偿金额。

产品瑕疵责任法律后果(3篇)

产品瑕疵责任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产品瑕疵责任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重要内容,旨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产品瑕疵责任法律后果是指当产品存在瑕疵时,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文将从产品瑕疵的定义、责任主体、责任承担方式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产品瑕疵的定义产品瑕疵,是指产品在质量、性能、安全等方面存在缺陷,不能达到消费者合理期望,或者存在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

产品瑕疵分为两类:一是产品质量瑕疵,二是产品安全瑕疵。

三、责任主体1. 生产者:产品瑕疵责任的主要承担者是生产者。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

2. 销售者:销售者在销售产品过程中,对产品瑕疵负有连带责任。

当消费者因产品瑕疵受到损害时,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赔偿。

3. 供应商:供应商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提供原料、零部件等,若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产品存在瑕疵,供应商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责任承担方式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后,如发现产品存在瑕疵,可以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以下责任:(1)修理、更换、退货: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根据消费者要求,免费为消费者修理、更换、退货。

(2)赔偿损失:消费者因产品瑕疵遭受损失,可以要求生产者、销售者赔偿损失。

(3)消除影响:生产者、销售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因产品瑕疵给消费者带来的不良影响。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罚款: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瑕疵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未履行法定责任,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以罚款。

(2)吊销营业执照: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瑕疵给消费者造成严重损害,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

(3)刑事责任: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瑕疵给消费者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法律后果1. 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产品瑕疵责任法律后果的设定,旨在保障消费者权益,使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能够放心使用。

产品缺陷的赔偿标准

产品缺陷的赔偿标准

产品缺陷的赔偿标准
产品缺陷的赔偿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 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 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 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此外,产品缺陷责任属于侵权责任。

责任形式与诉讼时效也有所不同,可以向销售者或者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遇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向商家索要赔偿。

如有必要,建议咨询律师,获取准确的信息。

产品质量缺陷案例:损失赔偿争议

产品质量缺陷案例:损失赔偿争议

产品质量缺陷案例:损失赔偿争议标题:产品质量缺陷案例:损失赔偿争议一、事件背景2010年3月12日,江苏省某大型电器连锁企业A公司推出了一款名为“智能电饭煲”的新产品。

产品吸引了广大消费者的目光,销售一空。

然而,在使用几次后,许多消费者发现电饭煲存在烧煮不均匀、自动断电等严重质量问题,一时间愤怒的消费者纷纷向A公司投诉,并要求退货或获得损失赔偿。

二、事件发展2010年4月5日,A公司接到了多名消费者来电投诉电饭煲质量问题,随即派出售后服务人员前往消费者家中进行“上门服务”。

然而,即使经过调试和维修,问题依旧没有得到解决,消费者的不满情绪进一步升级。

2010年4月15日,多名消费者联合起诉A公司,向当地法院提起集体诉讼,要求A公司承担产品质量缺陷导致的经济损失并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在法院审理阶段,消费者组成的维权团体提交了大量证据证明产品确实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并对消费者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实际困扰和经济损失。

事实上,该产品已经导致多个家庭的电源线短路、引发火灾事故,给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潜在危险。

三、法庭审理2011年5月2日,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

消费者代理律师以相关法律法规及产品销售合同为依据,强调A公司作为销售方,有义务确保销售的产品质量,并对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而A 公司的律师则试图推卸责任,声称产品质量问题出现是因为消费者的错误使用导致的。

在此案中,法院经过多次开庭审理,仔细审查了相关证据、鉴定报告以及双方的陈述,最终认定A公司所销售的智能电饭煲存在明显的质量缺陷,并对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产生了侵害。

四、判决结果2012年2月10日,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裁定A公司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500万元。

法院认为,A公司未能履行合同义务,产品质量缺陷直接导致消费者遭受经济损失,并对其日常生活造成了重大困扰和精神折磨,因此A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

五、律师点评此案是一例典型的产品质量缺陷引发的损失赔偿争议案件。

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好的产品的缺陷往往是⾮常细⼩的,但是总有那么⼀些产品存在⼀定的缺陷,有可能不是企业的原因,所有可能是遭受了⾃然损害,才会使得产品可能会存在⼀定的缺陷。

那么,在产品有缺陷的时候应当如何要求赔偿呢?接下来,就跟着店铺⼩编⼀起来看看吧。

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年,⾃当事⼈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的安全使⽤期的除外。

产品缺陷的范围(1)设计上的缺陷。

是指产品在设计上存在着不安全、不合理的因素。

例如结构设置不合理,设计选⽤的材料不适当,没有设计附加应有的安全装置。

(2)制造上的缺陷。

是指产品在加⼯、制作、装配等制造过程中,不符合设计规范,或者不符合加⼯⼯艺要求,没有完善的控制和检验⼿段,致使产品存在不安全的因素。

(3)指标上的缺陷。

就是指在产品的警⽰说明上或者在产品的使⽤指标标志上未能清楚地告知使⽤⼈应当注意的使⽤⽅法,以及应当引起警惕的注意事项;或者产品使⽤了不真实、不适当的甚⾄是虚假的说明,致使使⽤⼈遭受损害。

如油漆具有易燃性,⽣产者应附警⽰标志,提醒使⽤者存在的危险性,并告知如何避免。

如果未履⾏上述义务,就属指⽰上的缺陷。

《产品质量法》还明确了如果产品有保障⼈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业标准的,那么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即不符合保障⼈⾝、财产安全标准的产品,在进⼊流通领域后就有可能给消费者造成损害,不符合保障⼈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或⾏业标准的产品,即是缺陷产品。

以上就是店铺⼩编为⼤家整理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相关内容。

综上所述,产品存在缺陷在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限⼀般为两年。

所以说在当事⼈知道⾃⼰的利益遭受损害两年内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产品瑕疵致人损害赔偿规定有哪些

产品瑕疵致人损害赔偿规定有哪些

产品瑕疵致⼈损害赔偿规定有哪些你知道什么是产品瑕疵吗?你知道产品瑕疵致⼈损害可以获得赔偿吗?所谓产品瑕疵,是指产品质量有缺陷或不合格。

产品瑕疵造成损害的民事责任,简称产品责任。

那么,产品瑕疵致⼈损害赔偿规定有哪些呢?接下来,就由店铺的⼩编为你讲解产品瑕疵致⼈损害赔偿规定的相关知识。

产品瑕疵致⼈损害赔偿规定有哪些产品瑕疵致⼈损害的赔偿责任是指产品的制造者和销售者因制造或销售的产品有瑕疵,造成购买者、使⽤⼈或第三⼈的⼈⾝或财产损害所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财产损害的,受害⼈可以向产品的⽣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属于产品的⽣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产者追偿。

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产者赔偿的,产品的⽣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产品瑕疵致⼈损害的赔偿责任构成要件1.产品须存在瑕疵产品存在瑕疵,是指产品质量不合格⽽且质量不合格是确实的,衡量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标准有三种:(1)国家法律的规定;(2)国家质量标准;(3)合同规定的标准。

2.须有损害事实产品虽有瑕疵,但并未造成他⼈的损害,依照法律规定就不应产⽣法律责任。

此说的损害是该产品以外的损害,包括其他财产的损害和⼈⾝损害,如果仅是产品本⾝损害,未引起其他财产或⼈⾝损害,得依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处理,限定于产品的违约责任。

3.产品质量瑕疵是造成损害的直接原因损害的发⽣必须是由产品的瑕疵所造成,制造者或销售者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当损害发⽣后,受害⼈只要证明产品瑕疵是造成损害的直接原因,⽆须证明该瑕疵是致⼈损害的唯⼀原因。

如果损害不是直接因产品作为实施侵权⾏为的⼯具造成的,制造者、销售者不承担民事责任。

产品瑕疵致⼈损害的赔偿责任的承担1.产品责任的承担因产品瑕疵遭受损害的受害⼈,可直接要求产品制造者承担责任也可以直接要求产品销售者承担责任,受害⼈可以选择。

承担责任的销售者或制造者即使没有过错,也应⾸先向受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然后再分清责任内部追偿,是运输过程中或者是在仓储过程中出现的责任,⽣产者或者销售者可以向运输者、仓储者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

产品质量损害赔偿金额是如何计算的

产品质量损害赔偿金额是如何计算的

产品质量损害赔偿⾦额是如何计算的产品质量损害赔偿⾦额的计算产品质量损害赔偿⾦额根据赔偿项⽬来计算,需要计算⼈⾝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两⽅⾯。

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失需要销售者向消费者提供损害赔偿⾦额。

产品的使⽤⼈、消费⼈因⽣产者提供的产品本⾝存在质量缺陷⽽造成⼈⾝财产损害的,有权向⽣产者提出索赔要求,也可以向销售者提出索赔要求。

后果是属于产品⽣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给予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者追偿,反之,是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原因⽽由产品的⽣产者给予赔偿,产品的⽣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因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因销售者提供该产品造成他⼈⼈⾝财产损失的,销售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应当包括下列费⽤:1、医疗费;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3、因误⼯减少的收⼊;4、交通费;5、残疾者⽣活⾃助具费;6、残疾者⽣活补助费;7、残疾赔偿⾦;8、受残疾⼈抚养的⼈所需的⽣活费;9、造成死亡的,⽀付丧葬费、死亡赔偿⾦、死者⽣前抚养的⼈的⽣活费;10、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费⽤。

⼆、财产损害赔偿:1、将损害财产恢复原状;2、将损害财产折价赔偿;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赔偿。

受害⼈向⽣产者、销售者提出损害赔偿的时效期限为⼆年,⾃当事⼈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超过⼆年时效,⼈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缺陷产品造成的⼈⾝财产损失的请求赔偿权,⾃该产品交付最初使⽤⼈时起⾄缺陷引起的⼈⾝财产损失时⽌,如果该产品⾃交付最先使⽤⼈⾄事故发⽣之⽇超过⼗年,受损害⼈的请求赔偿权丧失,如果明⽰的安全期在⼗年以上,受损害⼈仍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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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赔偿协议书7篇

产品质量赔偿协议书7篇

产品质量赔偿协议书7篇第1篇示例:产品质量问题一直是消费者和企业之间关系中的一个敏感问题。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确保产品质量,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一个明确的赔偿协议,产品质量赔偿协议书应运而生。

一、甲方是生产或销售产品的企业,乙方是购买产品的消费者。

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双方在产品质量赔偿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二、产品质量赔偿范围1. 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或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产品质量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维修、更换、退款等方式。

3. 乙方在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诉,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确定赔偿方案。

三、产品质量认定1. 产品质量问题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第三方鉴定机构的认定,才能确定是否存在赔偿责任。

2. 消费者在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时,应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处理。

四、赔偿方式1. 维修:对于可以维修的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应承担维修费用,并在维修完成后进行验收确认。

2. 更换:对于无法维修的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应承担更换费用,并确保更换后产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3. 退款:对于无法维修或更换的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应承担退款责任,并在收到退货并确认无误后按照实际支付金额进行退款。

五、协议有效期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产品保修期内。

2. 若在产品质量赔偿协议书有效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进行赔偿处理。

六、其他条款1. 本协议的签署不影响消费者的其他权益,如消费者依法享有的维权途径。

2. 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进行仲裁。

七、协议终止1. 本协议在产品保修期内有效,产品保修期过后协议自动终止。

2. 双方签署其他协议或者合同,如有特别约定,以最新的协议或者合同为准。

以上是关于产品质量赔偿协议书的相关内容,希望双方在签署协议时能够细心阅读,并自觉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产品质量有缺陷受伤,消费者可以向谁索赔

产品质量有缺陷受伤,消费者可以向谁索赔

产品质量有缺陷受伤,消费者可以向谁索赔产品有缺陷造成使用者受伤的,生产商品的厂家、销售产品的商家都有义务先赔偿受害者的损失。

赔偿完伤者的损失后再来讨论最后责任到底谁承担。

律伴网小编为你介绍。

一、消费者可以向谁索赔?《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

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二、由生产者最终担责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产品存在缺陷侵权责任法中没有对缺陷产品作出定义性的规定,因此,实践中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六条中有关缺陷的规定为依据判断是否为缺陷产品。

具体如何运用这项规定判断产品是否存在缺陷,这要根据每个案件,每种产品的具体情况作出具体的分析判断。

2、缺陷产品造成了受害人伤害的事实是指缺陷产品的使用过程中造成使用人、或者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的损失。

3、缺陷产品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确认缺陷产品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通常有受害人证明损害是由使用或者消费缺陷产品造成的,要求生产者就缺陷不存在、或者缺陷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举证,如果生产者不能举证证明,则认定产品存在缺陷及缺陷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由销售者最终担责的条件《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

即产品缺陷的存在是由于销售者的过错造成的。

销售者的过错一般包括积极作为和不积极作为致使产品存在缺陷的情形。

民法典产品设计缺陷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来赔偿

民法典产品设计缺陷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来赔偿

民法典产品设计缺陷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来赔偿产品设计有缺陷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来赔偿呢?以下是相关咨询及分析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问:
前不久,我在⼀家超市买了⼀个电暖⽓,在使⽤的过程中由于电暖⽓设计缺陷引起⽕灾,给我造成⼀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由于是在超市购买的电暖⽓,所以我向超市索赔。

但是超市说电暖⽓之所以引起⽕灾,是由于电暖⽓的设计缺陷所致,这个不属于他们超市的责任,让我向⼚家索赔。

请问向我这种情况该向谁索赔呢?
答: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销售者赔偿后,属于⽣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因商品缺陷造成⼈⾝、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者要求赔偿。

属于⽣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产者追偿。

属于销售者责任的,⽣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民法典》第⼀千⼆百零三条【被侵权⼈请求损害赔偿的途径和先⾏赔偿⼈追偿权】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损害的,被侵权⼈可以向产品的⽣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产者追偿。

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因此,在本案中,你既可以向销售者超市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暖⽓的⼚家要求赔偿,他们均有赔偿你损失的义务。

由于是电暖⽓的设计缺陷引起⽕灾给你造成的损失,所以超市在赔偿你损失后可以向电暖⽓的⽣产⼚家追偿。

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赔偿诉讼时效

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赔偿诉讼时效

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赔偿诉讼时效对于⽹上购物来说,我们能看见的图⽚是经过处理的,看着很舒服。

但是,实物中却没有那么好,反⽽还会存在产品缺陷,我们要维护⾃⼰的权益。

那么,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赔偿诉讼时效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赔偿诉讼时效是三年。

什么是产品缺陷产品缺陷是指存在于产品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等⽅⾯的,未能满⾜消费或使⽤产品所必须合理安全要求的情形。

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他⼈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不合理的危险是指产品存在明显或者潜在的,以及被社会普遍公认不应当具有的危险。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年,⾃当事⼈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的安全使⽤期的除外。

”产品缺陷赔偿范围产品质量缺陷造成他⼈财产损失的,受害⼈有权要求获得赔偿。

赔偿的范围包括:1、因产品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受害⼈可要求产品的责任⼈恢复原状、修理,如果不能恢复原状,则要根据损失的情况折价补偿。

2、直接损毁的财物的实际价值,如果产品质量缺陷导致损害,被直接损毁的物品要按实际价值计算赔偿的数额,如:⼋成新的彩电,原价5000元,则只能按4000元赔偿。

3、除直接损毁物品以外的其他经济损失,例如:电风扇漏电造成房间起⽕,⽽该房间是旅馆内的,则除实际被烧毁的财物可要求赔偿外,因不能作为旅馆使⽤⽽减少的营业收⼊也应作为损失计⼊,可要求赔偿。

4、为处理事件⽽耗费的钱财等,包括误⼯收⼊、交通费、鉴定费等必要费⽤。

如果您咨询的情况⽐较复杂,店铺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法律咨询。

产品质量法中的责任追究与赔偿

产品质量法中的责任追究与赔偿

产品质量法中的责任追究与赔偿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消费者意识的觉醒,产品质量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之一,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了厂商在产品质量问题上的责任追究与赔偿。

本文将深入探讨产品质量法中的责任追究与赔偿机制。

一、产品质量法相关条款概述产品质量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主要规定了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追究与赔偿等方面。

产品质量法的相关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产品质量责任规定:厂商应当为其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负责,保证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缺陷产品责任规定:消费者在合理使用产品的情况下,如果产品存在缺陷导致损害,可以要求厂商赔偿。

3.退换货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后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退换货,并有权要求厂商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4.法律追究规定:对于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包括罚款、吊销生产许可证等。

二、产品质量责任的追究机制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了厂商在产品质量问题上的责任追究机制。

当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受到损害时,消费者可以主张以下几种方式来追究厂商的责任:1.退还货价如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货价。

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厂商应当为其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负责,在产品质量问题发生后,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还货价,以此来追究厂商的责任。

2.索要赔偿除了退还货价外,消费者还可以根据具体损失情况索要赔偿。

产品质量法规定,如果产品损害了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导致医疗费用、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方面的损失,消费者可以向厂商主张相应的赔偿。

3.维权申诉当消费者遇到产品质量问题时,可以通过维权申诉的方式来追究厂商的责任。

消费者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产品质量法中的赔偿机制产品质量法中明确了厂商在产品质量问题上的赔偿机制。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合理赔偿原则在判断赔偿金额时,应遵循合理赔偿的原则。

产品质量瑕疵的损坏赔偿

产品质量瑕疵的损坏赔偿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当财产进入流通领域之后,在不同主体之间的交换体现为债权。

债的担保的形式可以是第三人的信用,也可以是第三人的特定财产。

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在不同主体之间的交换过程中,是以商品的特定产品的质量作为承担保证责任条件的。

无论是产品生产者,还是产品的销售者,都要对其商品的质量负责。

这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所要求的。

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和要求是法律强制性规定,既使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生产者或销售者也不能规避。

本文仅对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时如何认定瑕疵担保责任或是违约担保责任作一探讨。

一、瑕疵担保责任我国关于瑕疵担保责任的规定比较简略,合同法第九章“买卖合同”中简单规定了出卖物的权利瑕疵担保和物的瑕疵担保。

瑕疵担保责任主要基于买卖合同而产生,因为在流通环节中,出卖者(不是商品的生产者)可能不知道产品质量有瑕疵,但只要权利或物有瑕疵,出卖人就必须承担瑕疵担保义务。

出卖人只要不存在欺诈行为对瑕疵担保责任就是还没有违反义务,所以出卖人承担的瑕疵担保义务是无过错责任。

这是基于对买受人权利和遏制不合格产品在市场流通的需要。

因此,出卖人承担的责任内容要比违约责任轻。

如对于物的瑕疵担保在补救方式上仅限于解除合同和减价,而且重点在于减价请求权,没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甚至连另行交付无瑕物的请求权都没有。

二、违约担保责任产品质量的违约担保责任是基于民法上违约责任的规定而产生的。

民法通则第四条,合同法第四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允许合同当事人自己制定“法律”,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范和社会公德,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即为法律,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即是对过错承担违约的过错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

也就是该违约责任人继续履行合同的,要继续履行合同。

能采取补救措施的要采取补救措施,但继续履行合同或采取补救措施后,给非违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责任人对非违约人还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伤害的应该怎么处理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伤害的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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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伤害的应该如何处理根据新修订的《产品质量法》第四⼗三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财产损害的,受害⼈可以向产品的⽣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这⾥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他⼈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体健康、⼈⾝、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所谓“受害⼈”,是指因为产品存在缺陷的原因造成⼈⾝、财产损害的⼈。

受害⼈可以是个⼈,也可以是单位或者社会组织。

受害⼈要求索赔的范围,包括: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伤害的,侵害⼈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减少的收⼊、残废者⽣活补助费等费⽤;造成死亡的,应当⽀付丧葬费、抚恤费、死者⽣前抚养的⼈必要的⽣活费⽤。

2、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财产损失的,侵害⼈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因此遭受其他重⼤损失的,侵害⼈应当赔偿损失。

在索赔的对象上,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财产损害后,受害⼈既可以有权向产品的⽣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即受害⼈在时索赔时有选择权。

被索赔⼀⽅(⽣产者或销售者)应当先⾏承担赔偿的责任。

如果损害的结果,属于产品的⽣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在先⾏赔偿后,有权向产品的⽣产者追偿,反之,如果损害的结果,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产者在先⾏赔偿后,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对于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和要求赔偿的请求权的期间,新修订的《产品质量法》第四⼗五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当事⼈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户、消费者满⼗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的安全使⽤期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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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学"教学中的互联网搜索"优秀教学案例评选
《产品缺陷致人损害赔偿》教案设计
一、教案背景
1,面向学生:□中学□小学2,学科:经济法基础
2,课时:1
3,学生课前准备:
课前预习了解
二、教学课题
知识目标:1、了解产品质量缺陷概念,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方式,解决纠纷的途径。

2、掌握承担责任条件,免责条件和赔偿范围。

能力目标:运用所学相关法律法规,正确处理产品责任的实际问题。

三、教材分析
"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是《经济法基础》教材"市场运行管理法律制度"这一章最后一节的部分内容,主要介绍了产品质量缺陷概念、承担责任的条件、免责条件、赔偿范围、承担损害赔偿方式和产品质量纠纷解决途径。

该内容条理清晰、实用性强,与我们的实际生活联系紧密,是会计专业必须掌握的基本法律法规。

为完成本内容的教学,准备利用一课时完成教学任务。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承担责任条件,免责条件和赔偿范围。

难点如何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做到知法、守法、正确维法。

四、教学方法
到目前为止,学生已初步了解了产品质量法的原则、调整范围,以及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质量方面的义务和责任等内容,为学习产品缺陷致人损害赔偿责任奠定了基础,这是学生学习的有利因素。

但是,学生仅仅是从课本上和理性认识的角度了解了有关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而对于实际生活中遇到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究竟如何解决却一无所知或知之甚少。

这对正确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产生了一定的障碍,这是学习的不利因素。

为此,打算利用相关案例的真实情景来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相关知识。

教学过程中,结合教学内容的特点,将通过多媒体辅助教学,创设问题情境来揭示承担责任条件以及销售者生产者间的责任关系,。

首先,通过案例让学生讨论,带着问题进入新课程的学习。

然后通过旧问题的解决和新问题的引入来指导学生理解重难点知识,自学部分知识,并逐步学会利用相关法规来解决实际问题。

五、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演示案例一,提出问题,分组讨论,引入新课】
如果我们是江某,该如何索赔?为什么?
讲授新课
一、产品质量缺陷概念
产品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是不符合有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状况。

【教师提问设疑:产品有缺陷就承担责任吗?引入任务二】
二、承担责任的条件
设计上的缺陷
制造上的缺陷
第一,产品存在缺陷
指示上的缺陷
原材料上的缺陷
学生分组进行百度搜索,实例说明缺陷类别:
/view/b45284dad15abe23482f4dd1.html
/view/568d73c52cc58bd63186bde0.html
/view/252769bff121dd36a32d8201.html
第二,因产品缺陷造成了用户、消费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第三,产品缺陷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演示案例二,提出问题,分组讨论】
请问陈某是否有权向高压锅厂提出索赔?
【教师提问设疑:满足承担责任条件,就一定要承担责任吗?引入任务三】
三、免责条件
生产者能够证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

第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

第三,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

【分析案例二,完成案例二提出的疑问,借此归纳要点,突破难点:判定是否承担责任要从承担责任条件和免责条件两方面全面判断。


【分析案例一,教师提问设疑:江某找谁索赔,是甲贸易公司还是电扇厂?引入任务四】
四、赔偿范围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销售的过失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及其它财产损害的。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或供货者的。

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受害人的索赔权,生产者和销售者的相互追偿权。

受害人可以向生产者索赔,也可以向销售者索赔。

属于生产者责任,销售者赔偿的,可以向生产者追偿。

属于销售者责任,生产者赔偿的,可以向销售者追偿。

【引导学生自主探究知识,完成案例一提出的问题。


【教师提问设疑:江某找甲贸易公司或电扇厂索赔多少?引入任务5】(引出学习任务五)
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方式
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
者生活补助费等。

2、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死亡,侵害人应当赔偿或支付丧葬费,抚恤金、死者生前抚养者必要的生活费。

3、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以及因此遭受的其他重大损失
【学生自学,百度搜索三聚氰胺赔偿案例,进一步理解相关法规的实践应用:】
/program/article.jsp?ID=24969
六、解决纠纷的途径
【提问复习其它纠纷的解决途径】
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计算。

如果当事人不知道或无法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诉讼时效延长到10年。

【课外延伸:】
产品质量法与民法关于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冲突的规定
百度搜索:/view/e5a369283169a4517623a305.html
【课堂练习:演示案例3,提出问题:法院是否支持邓某等人的诉讼请求?为什么?】【教学设想:案例1,案例2从受害者的角度解决问题,案例3角色转换,从法官的分析解决问题)】
课堂小结和布置作业
【在简单对教学内容小结后,作业布置:】
1、将本节课所学案例以故事的形式讲给家人听,进一步将知识内化,形成自己的知识。

2、百度搜索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的真实案例,学习本节知识在实践中的应用。

六、教学反思
综上所述,在"产品缺陷致人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教学上,我主要采用案例教学法逐步提出问题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求知欲,引导学生思维,并将知识转化为能力。

同时通过分组讨论,启发式教学,培养学生合作探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存在的问题:
1、课堂容量较多,有些问题的处理不够细致。

2、学生利用百度搜索不够熟练,占用的课堂时间较多。

七、教师个人介绍
省份:山东省学校:山东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姓名:王万芳职称:中学一级教师电话:电子邮件:qzwwf2012@ 通讯地址:山东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请提供100字左右个人介绍,个人介绍将会同案例在百度教育频道进行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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