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讲_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2)、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单元民事法律行为

考点 2: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2.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

( 1)重大误解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2)显失公平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3)胁迫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4)欺诈

①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解释】( 1)对于第三人欺诈,只有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时才可以撤销;( 2)对于第三人胁迫,无论相对人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均可以撤销。

3.撤销权的消灭

(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1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3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 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 4)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 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4.法律后果

( 1)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2)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例题1•判断题】对于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3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2018年)

【答案】√

【例题2•判断题】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自人民法院宣告其无效时起失去法律约束力。()( 2019年)

【答案】×

【解析】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例题3•多选题】齐某在路边摆放一尊廉价购得的旧蟾蜍石雕,冒充玉雕等待买主。甲曾以5000元从齐某处买过一尊同款石雕,发现被骗后正在和齐某交涉时,乙过来询问。甲有意让乙也上当,以便讨好齐某,要回自己被骗的款项,未等齐某开口便对乙说:“我之前从他这里买了一个玉雕,转手就赚了8000元,这个你不要我就要了。”乙信以为真,以5000元赶紧买下石雕。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甲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自己与齐某之间的买卖合同

B. 乙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自己与齐某之间的买卖合同

C. 乙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D. 乙的撤销权自购买行为发生之日起 2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答案】 ABC

【解析】(1)选项A:对于甲和齐某签订的买卖合同,一方(齐某)以欺诈手段,使对方(甲)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受欺诈方(甲)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2)选项 B:对于乙和齐某签订的买卖合同,由于第三人(甲)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乙)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齐某)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只有受欺诈方(乙)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甲和齐某均无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例题4•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2018年)

A.6 周岁的王某将自己的电话手表赠与赵某

B.宋某以泄露王某隐私为由,胁迫王某以超低价格将祖传古董卖给自己

C.

张某以高于市场价 30%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李某

D. 甲公司代理人刘某与乙公司负责人串通,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购买质次价高的商品

【答案】 AD

【解析】( 1)选项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选项 B: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选项 C:属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4)选项 D: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考点 3】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1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 1)直接有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直接有效。

( 2)效力待定

其他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后,该行为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解释】无论相对人是否善意均可行使催告权;只有善意相对人才可以行使撤销权。

【例题1•单选题】吴某与考上重点中学的 12岁外甥孙某约定,将其收藏的一幅名画赠与孙某。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关于吴某与孙某之间赠与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7年)

A. 合同效力待定,因为吴某可以随时撤销赠与

B. 合同无效,因为孙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 合同有效,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孙某可以签订纯获利益的合同

D. 合同效力待定,孙某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在 1个月内追认

【答案】 C

【例题2•单选题】10周岁的张某未经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将价值5000元的笔记本电脑赠与同学李某。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该赠与合同的效力是()。( 2018年)

A. 有效

B.无效

C. 可撤销

D.效力待定

【答案】 D

【解析】 10周岁的张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将价值 5000元的笔记本电脑赠与同学李某,不属于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的效力待定。

【例题3•单选题】11周岁的张某未事先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将其价值3000元的学习机赠送给同学李某。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该赠与的效力为()。( 2019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