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干部选举、考核、管理制度

团干部选举、考核、管理制度
团干部选举、考核、管理制度

团干部选举、考核、管理制度

一、团干部的选举制度

1、校团委会委员,系团总支委员会委员,必须是经过团员发主选举产生。校团委员会委员任期二至三年;系团总支委员任期一至二年;团支部委员会委员任期一年,到期应该进行换届选举。

2、选举校、系团干部时,可设候选人若干名;选举团支部委员时,可设候选人,也可以直接选举。

3、选举时采用差额(或等额)选举;获票数必须超过选举总人数半数以上方可当选。

4、团员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每个团员应珍惜和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5、各级团组织聘用干部,须经团组织部门考核,经同级委员会批准,报上级团组织备案,即可聘用。

二、团干部的考核制度

1、上级团组织要对团干部逐级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作为评优的依据。

2、考核内容主要是团干部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在实绩。

3、一般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妥为存放。

4、考核办法一般是听取汇报、检查工作、记录,请群众进行评议和参加团干部所在单位的活动等形式。

5、对于考核后,不能胜任或基本不能胜任的团干部,报团委纪律检查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团组织予免职。

三、团干部管理制度

1、团的各级干部由同级党的组织和上级团的组织共同管理。(团支部的干部由班主任或辅导员协管)

2、各级团组织的换届,除报同级党组织外,应同时报上级团组织批准。

3、团支部换届后,应及时将干部名单报团总支批准,由团总支报团委备案。

4、团总支(直属团支部)换届后应及时将干部名单报团委批准并进档。

团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共表团员应桉《团章》规定,每月按时向组织交纳团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者,作自动退团处理。

二、各支部组织委员汇总各团小组上交团费,按季度交团总支组织委员。

三、各团总支及直属支部每学期将所收团费的70%上交团委,由团委汇总后总数的50%交团省委。其余部分由各级团组织自行管理。

四、团小组长,团支部组织委员,团总支组织委员,应认真做好签收登记,以便检查。

五、由团总支划直属支部自行管理的部分团费开支只以用于团内工作和活动,应由专人负责登帐,发票报销要有经手人和主管领导的签字。每年结帐一次,向全体团员公布并封存备查。

会议制度

1、提高会议效率,不开没有明确议题的会;不开没有准备的会;不开可开可不开的会;不要无关的人员陪会;不要开长会。

2、校团委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讨论决定本学期重要工作;团员代表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讨论通过团的重要决定;团总支书记工作例会每月一次,研究安排近期团的工作;校系团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讨论会每月一次,学习马列主义基础理论;校系团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学期一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团总支委员(扩大)会每学期至少二次,讨论决定本系团的重要工作;团总支工作会议应根据上级要求经常召开,研究安排近期工作;团总支民主生活会每学期一至二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文件管理制度

(一)、团委公文收发、处理制度

1、凡以团委名义发出的文件一般由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签发。

2、凡上级和有关部门的来文来函,由团委办公室主任、副书记阅处,其中涉及有关具体工作的文函,可在送书记、副书记阅后送交分管该项具体工作的同志办理。

3、收发文函均要分别登记。团委发出的文件须将原稿和文件样贸底存档;来文在阅处后,须分门别类,月月清理,年终装订成册存档(必须退回的文件除外)。

4、要切实做好文件的保密,保管工作。

(二)、文件管理制度

1、思想上重视文件管理工作,团委和各系团总支应有专人管理文件。各团支部也应指定一名支委管理文件、活动记录本,书籍,宣传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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