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选士制度的历史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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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选士制度的历史演变及其对教育发展的影响

11公管A班潘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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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古代的选士制度,起源于先秦时期,废止于清朝末年。先后经历了选士、养士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四个阶段。古代选士制度历经演变,对教育的发展,产生了重要作用和深远影响。

[关键词]中国古代;选士制度;演变;教育的发展;影响

人才是“国家之珍,社稷之佐”。我国古代历朝历代为了维护其统治,都十分重视人才的选拔。我国古代的人才选拔制度,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源于先秦时期,废止于清朝末年。先后经历了“选士、养士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四个阶段。古代选士制度对我国的教育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有着深远影响。即使放到今天仍具有借鉴意义。

一、先秦时期的“选士、养士制”及其对教育的影响

在尧舜时代,部落首领都是经过举荐,考查其品德与才能,然后予以重任。这时候的选士制度也处于朦胧时期。到了西周时期,生产力水平较前代有了很大发展,这要求官吏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为此,国家很重视对教育进行宏观调控和引导。据史料记载,在西周时期已建立了选贤贡士制度,即人才选拔制度。所谓的人才,是由诸侯和地方民政长官选拔德行、道艺兼有者贡于天子,或深入大学深造。实际上,通过这种方式选拔的人才的名额很少,主要是为乡民树立模范,以达到引导社会风尚、化民成俗的目的。但在世卿世禄制下,这种选拔方式使得许多没有继承权的“士”取得任官资格,使得当时的官学教育得到发展。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变革,教育体制也随之发生重大变革。直接表现就是官学的衰败和私学的兴起。“学在官府”的局面被打破,原来的“官师”和受过教育的贵族子弟等“文化人”或投奔诸侯,或流落民间,形成一个新的社会阶层,即士阶层。他们掌握一定的文化知识和技能,以智慧见长,并以此为谋生手段,是社会上的自由民,也是社会上最为活跃的分子之一。他们四处游说,寻求进身之阶和生存空间之时也积累了政治资本,影响力日益扩大,成为当时重要的政治力量。在春秋诸侯争霸、战国七雄称雄的时代,各国诸侯和公卿大夫为了壮大自己的实力,提升自己的号召力,争相养士,于是养士之分大盛。养士既壮大了各国诸侯的势力,反过来也为私学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各国执政者竞相养士,使士成为一种备受青睐的职业,于是人们竞相学习做士。而士必须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能,因此,人们需要拜师求学,希望有朝一日能“学而优则仕”,这样就推动了私学的进一步发展。私学的不断发展产生了不同学派,形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产生了不少著名的私学与大师。春秋末期的孔子、墨子到后来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都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孕育而生的。各个学派从各自的立场出发,提出了各种各样的治国平民的方案,促进了学术的繁荣。另外,各个学派都很重视教育问题,教育理论在这个时期也得到了发展。

夏商周近千年文化大师、传世经典少之又少,而春秋战国短短二、三百年间便出现了一大批闪耀着智慧光芒的私学大师和教育专著,如孔子、墨子、孟子、

荀子、韩非等大师,专著如《论语》、《墨子》、《孟子》、《荀子》、《韩非子》等,他们的教育理论,不仅对当时的教育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而且对后世的教育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些教育大师两千多年来还在影响着华夏子孙,这些传世经典两千多年来历代流传,影响着全世界。

二、两汉时期的“察举制”及其对教育的影响

秦统一六国后,为统一思想,实行“焚书坑儒”政策,儒学收到重创。汉初统治者总结秦朝速亡的原因,为了巩固其政权,提高各级官吏的素质,逐步建立和形成一套选拔人才制度。这套制度包括察举、皇帝征召、私人引荐等多种方式,但采用最多,最经常化,制度化的是察举制度。所谓察举,就是由皇帝下诏书公开征求人才,由中央和地方各级官员将本人发现或民间公认的出众人才,向政府推荐,经过一定程序的考察后择优录取,授予官位的过程。

公元前196年汉高祖刘邦下诏求贤,规定了荐举贤士的程序,要求诸侯、郡守亲自劝请贤者,书其行为举止、仪容、年纪,以备择用,并以车驾迎至京师。强调地有才不举的官员要罢免官职。这一个“求贤诏”成为汉代选士的开端。汉文帝即位后“察举制”进一步发展。到了汉武帝时期公元前134年,接受董仲舒的建议,把儒家经术和道德原则作为选士的标准,实行三大文教政策:兴太学、重察举、独尊儒术。并出台具体的察举科目和荐举名额、方式的规定,下令各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并要求各地官员察求贤才,这样以“乡举里选”做为基础的选士制度就形成了。“察举制”走上了制度化,成为比较完善的人才选拔制度。但是,察举制也有弊端:察举制的主要环节是主管官员推荐。这样,选士实际权掌握在各地各部门的长官手里,他们往往“取年少能报恩者”,借以培植亲信,发展个人势力;易导致一些人为了谋取推荐则沽名钓誉,作假求名,例如:东汉初年孝廉许武故意分家,自取肥田广宅,以使两弟获得乡里的美名,因而被举为孝廉。等二弟被举荐后,许武又把三倍于前的田地、财产还给弟弟,并公布于众,自己又因此名声大振而升官。在这种弄虚作假的风气影响下,托、贿赂之风极盛。为避免察举制的弊端,东汉顺帝阳嘉元年,尚书令左雄对察举制进行改革:规定年龄只能在40岁以上的才能举孝廉;进行考试,“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练其虚实。”这种推荐和考试相结合的办法,为汉代选士制度开创了新模式。其考试办法也为以后科举制开创了先例。

“察举制”推行400多年,不仅选拔了济世之才,而且促进儒学社会风气的形成,对官学、私学以及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发挥了重要的指挥作业、调控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调动了世人读书求学的积极性,从而促进了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发展,汉代有“遗子黄金满赢,不如教子一经”的谚语,可见察举制对教育的发展起一定的促进作用。其次,统一了教育目标,调动了世人学习的积极性,把读书人引向功名利禄的角逐之途。再次,规范了教学内容,从所设的科目到选拔人才的具体标准,均体现“独尊儒术”的要求。通过选士宣传了儒家道德观念,提高了人民对儒经学问自我修养的积极性。

三、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及其对教育的影响

东汉后期,任人唯亲、唯财、唯势等流弊百出,察举制度遭到极大的破坏。到魏晋南北朝,中国历史进入“离乱”时期,战争频繁,社会动荡,士人流徙迁移,致使汉代“乡举里选”为主的察举制难于实行。这一时期豪强地主垄断政权,形成了势力强大的门阀世族集团。这个集团的内部要分配政治权利,这就需要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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