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历史二轮复习知识归纳:西方文明起源——古希腊和古罗马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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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西方文明起源——古希腊和古罗马文明
体系构建:
阶段特征:
政治:古代雅典逐渐形成了城邦民主政治,在专制主义盛行的古代世界率先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民主制度,成为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源头;古罗马系统的法律体系和完整的诉讼程序,对近现代法治国家的建立产生了深远影响。
经济:奴隶制经济迅速发展,尤其是海外贸易、工商业高度发达,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灿烂的海洋文明。
思想文化:古代希腊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人文主义思想,智者学派强调“人是万物的尺度”,是近代西方人文主义的源头;苏格拉底强调“美德即知识”,柏拉图理性精神对西方哲学产生了深远影响。
线索一:古希腊民主政治
1.民主政治形成条件:
(1)地理条件:多山靠海、港湾岛屿众多、平原狭小。
(2)经济条件:海外贸易和工商业发达。
(3)政治条件:小国寡民的城邦制度使公民有较多的直接参与政治事务的机会。
(4)思想条件:宽松自由的社会环境、平等互利的观念、较高的公民素质。2.形成过程:
3.影响
(1)积极性:①雅典民主制是古希腊文化繁荣的基础,使古希腊在众多文化领域取得了辉煌的成就。②雅典民主制的理论和实践,为近现代西方政治制度奠定了最初的基础。
(2)局限性:①雅典民主仅限于成年男性公民。对妇女、外邦人、广大奴隶无民主可言。②从运作方式上看,过于泛滥的直接民主,成为政治腐败、社会动乱的隐患。
线索二、罗马法
1.形成条件:
①政治:罗马城(前754—前753)与罗马共和国(前509)及罗马帝国(前27)的建立
②经济:罗马奴隶制经济的发展与繁荣
③社会:平民的不断斗争,迫使统治者不断调整法律;罗马疆域的不断扩大
④思想:古罗马“自然法”存在的思想与发展
⑤主观:统治者重视。
1.发展历程
(1)习惯法: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贵族可以随意解释法律。
(2)《十二铜表法》:公元前5世纪中期颁布,是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
(3)万民法取代公民法:
①公民法仅适用于罗马公民,有其狭隘性。
②万民法适用于罗马境内的一切自由民,使法律有了更大的适用范围。
(4)《民法大全》:查士丁尼时汇编而成,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
2.基本内容
(1)承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2)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历史作用
(1)维系了罗马的统治:稳定了社会秩序;巩固了社会政治和经济基础。
(2)给后世留下了宝贵的遗产:法治思想;法律形式和内容;法律制度。
(3)成为近代资产阶级反封建和发展资本主义的有力武器。
线索三:西方人文精神的起源
1.智者学派
(1)出现原因:①古代希腊奴隶制经济繁荣发展;②希腊城邦奴隶制民主政治发展到顶峰;③古希腊社会中人在社会中的中心地位日益突出;④原有自然哲学家忽略了人的活动和创造性。
(2)主要代表及主张:普罗泰格拉的“人是万物的尺度”,肯定人的价值与尊严,发对迷信,强调自由;社会道德不强求一律。
(3)影响:对雅典民众的思想启蒙和解放起了积极作用;它的某些思想是西方思想史上人文主义精神的最初体现。
2.苏格拉底
支持寡头政治,反对过激的民主政治,提倡教化人民,改善人的灵魂;提倡善良的道德,伦理思想是“美德即知识”;提倡发现自我,认识自己。
3.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进一步发展了人文主义思想
(1)柏拉图:关注人类生活,把人分为三类,应各尽其责;鼓励人们独立理性思考。
(2)亚里士多德:关注自然界和人类生活,强调在整个自然界中,人类是最高级的。重点突破一:古希腊民主政治是近代西方民主政治根源的表现
重点突破二:罗马法的内容、基本原则及其对后世的影响
重点突破三:罗马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罗马法时代,是奴隶制社会,不会存在人人平等。但是对于民事活动中当事人的地位,主张平等原则。该原则发展成后来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2.法人制度
罗马法没有法人名词,但是设立了法人制度,对法人分为社团和财团,并对法人的权利、义务做了比较系统的规定。
3.一夫一妻制度
与现代内涵不一样,但是至少给我们创造了一个名词,成为后人战斗的武器。4.物权法定制度
罗马法强调物权的范围和种类都由法律规定。所有权为自然权,为核心权利。后来该原则发展成“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5.继承制度
实行遗嘱至上原则;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重点突破四:中国古代法制与古罗马法制的差异
1.法律观念:中国古代法律深受宗法群体观念影响,罗马法从法律上确认公民个人权利。
2.法律地位:中国古代法制是君主专制的工具,体现了明显的人治色彩,古罗马法律是国家统治的根本,体现了明显的法治色彩。
3.法律结构:中国古代法律民刑不分、以刑为主,而古罗马法律则私法发达、公法不发达。
4.法律内容:古罗马法律有最早的法人制度和人格权制度,中国则没有。
5.法学家地位:古罗马法学家地位高,部分法学家的法律学说有官方效力,中国古代法律则完全以官方为主导。
6.历史影响:中国古代法律影响了日本、朝鲜、越南等东亚、东南亚国家,从而形成了中华法系,而古罗马法律影响了中世纪欧洲许多国家,也对近代以来法律和法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