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简答题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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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简答题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简答题

1、简述《环境保护法》对污染者的责任问题的规定。

答:《环境保护法》对污染环境者的责任问题规定为: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的企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2、简述环境大气质量地方标准的制定。

答: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对大气环境标准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排放标准,但是都要报国务院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凡是向已有地方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排放标准。

由于机动车船在全国范围内通行,理应适用统一的国家标准;因此,对个别地方确有特殊需要指定机动车船地方排放标准的,应特别慎重。

法律对此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当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须报国务院批准而不是备案。

经国务院批准,北京和上海就制定实施了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

3、简述法律对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相关规定。

答:国家队危险化学品实行经营许可制度,禁止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计划分配的危险化学品,按计划供应;计划外正常供需渠道的危险化学品,按合同供应;使用单位临时需要的危险化学品,须凭该单位县级以上(含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著名品种、数量用途)采购;日常生活需要的且购量不超过五百克或五百毫升(有特殊限量的除外)的零星危险化学品,可直接向经营企业购买。

4、简述海洋生物养护、开发和利用的法律管制体系。

答:迄今,除了《联合海洋公约》等一般性条约的原则性规定外,尚无全面的关于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和开发利用的国际法律体制,开发法律管制体制,主要与以下几个:(1)《联合国海关法公约关于养护和管理高度洄游鱼种的协定》和相关国际文件。

(2)《国际捕鲸管制公约》。

1946年的《国际捕鲸管制公约》(ICRW)是世界上养护和利用鲸类资源的法律规范体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简答题标准答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简答题标准答案

《环境法学》简答题ﻫ1、简述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内容。

ﻫ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是指由开发利用资源、保护改善环境的各种法律规范所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内部协调一致的统一整体。

我国现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由下列各部分构成: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环境标准;其它部门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

2、与我国《环境保护法》确立的排污收费制度相比,《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排污收费制度的规定有什么特点?ﻫ答:《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了“达标排放,超标违法”的制度,具体表现在: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其污染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按照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征收排污费;超标排放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ﻫ3、简述我国《矿产资源法》确立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

答: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是关于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对象、范围、费率、程序和使用与管理的一整套措施和方法。

矿产资源补偿费是采矿权人为补偿国家矿产资源的消耗而向国家缴纳的一定费用,目的是为了保障和促进矿产资源的勘察、保护与合理开发,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产权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其他管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人,都应当依法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

征收的矿产资源保障费主要用于矿产资源的勘查。

4、简述国际环境法的概念与特点。

ﻫ答:国际环境法是指调整国际法主体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资源中所形成的各种国际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具有如下特点:首先,国际环境法主要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关系,在规范国际法主体的行为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国内法上的自然人和法人的关系。

其次,国际环境法所调整的主要是国际法主体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资源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国际关系。

再次,国际环境法作为一个规范国际法主体的行为的规则体系具有拘束力。

最后,国际环境法是一门交叉学科,同他关系最密切的是国际法和国内环境法,因此它既有国际法又有国内环境法的特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复习资料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复习资料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1、法的基本特征:(一)法的产生要由国家制定和认可。

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二)法是调整人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法律规范的构成: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法律制裁分为两类:司法制裁和行政制裁。

2、我国法的渊源及其表现主要是以宪法为核心的五种制定法形式,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际条约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定义: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及保护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特征:综合性、技术性、社会性和共同性四大特征。

(多选或简答)综合性:保护对象的广泛性和保护方法的多样性,决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个极其综合化的法律部门。

技术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通过调整一定领域的社会关第来协调人同自然的关系.社会性:解决人同自然的矛盾。

共同性:污染没有国界的限制,环境问题是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

5、可以从理论上把环境法的目的分为两种:一是基础的直接的目标,即协调人与环境的关系,保护和改善环境;二是最终的发展目标,包括保护人群健康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多数国家主张环境法的最终目的,首先是保护人的健康,其次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即“目的二元论"。

也有的国家,如日本、匈牙利等法律规定,环境法的唯一目的是保护人群健康,即“目的一元论”。

6、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概念: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主体之间,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资源的活动中形成的由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和内容的社会关系.7、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简答或论述):主体、内容和客体。

★主体:是指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又称“权义主体”或“权利主体”。

★内容: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也称“权利客体”或“权义客体”。

环境资源保护法 最全的论述题和简答题

环境资源保护法 最全的论述题和简答题

环境资源保护法最全的论述题和简答题1环境科学的研究对象和任务是什么?答:(1)环境科学是一门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相结合的综合性学科。

宏观上研究整个人类环境系统的相互关系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微观上研究环境中的物质特别是污染物,在机体和环境中的迁移、转化过程及其运动规律,它们对生命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以及污染防治的工程与技术。

(2)环境科学的主要任务包括:探索全球环境的演化规律;研究人类活动同自然生态之间的关系;研究环境变化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影响;研究区域环境污染和破坏的综合防治措施。

2什么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答:(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这一新兴部门为其主要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2)其内容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和任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性质和特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原则和基本法律制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理论等。

(3)作为一门边缘学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应当注意研究相关学科之间的渗透和融合。

应以法学为源本,为基础,运用法学的原理,吸收相关学科如生态学,环境经济学,环境管理学的科学成果和环境科学的某此原理,深入研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特点和基本理论,以加强国家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法律机制在国家环境管理中的作用。

3请举例说明生物和人类完全依赖自然环境才能生存和发展。

答:(1)地表大气中氧的形成。

一切动物离开氧气便不能生存。

(2)臭氧层的形成。

臭氧层有一种奇特的功能,它可以阻挡和吸收对生物有强大杀伤力的太阳紫外线。

它是生物和人类的“保护伞”和“宇宙服”(3)对人体血液成分做的科学测定表明:人体血液含有60多种化学元素,而且其平均含量同地壳各种元素的含量在此比例上惊人的相似。

这说明人是环境的产物。

以上例上都充分说明,人类本身就是环境的产物,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

4环境问题的发展可以分为几个阶段?答:环境问题大体可以分为四个发展阶段:(1)人类社会早期的环境问题(2)以农业为主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3)产业革命以后到20世纪50年代(4)当前世界的环境问题。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试答案-精制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试答案-精制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试答案-精制一、简答题1. 环境污染是指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导致自然或人为的破坏。

而环境破坏则是由于人类对自然的开发利用,改变了原有的生存环境,导致生态平衡被打破,资源被过度开发,从而扰乱和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条件。

2. 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是相对于会穷尽的不可再生能源的一种能源。

其利用应遵循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和环境相协调的原则,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有序开发。

特别是要高度重视生物质能开发与粮食和生态的关系。

3. 我国的排污收费制度是指政府对排污单位实行收费,以鼓励企业减少污染排放,促进环境保护。

该制度实施以来,对于企业的环保意识和技术水平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论述题1. 公众参与原则是指在环境保护决策中,应当充分考虑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和监督权。

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则是公众参与原则的典型适用,它允许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代表公共利益进行环境诉讼,保障公众的环境权益,促进环境保护法律的有效实施。

2. 环境民事责任是指因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由污染者或者破坏者依法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其归责原则包括谁污染谁治理、先污染者负责、连带责任等。

构成要件包括环境损害事实、侵权行为和因果关系等。

环境民事责任的应用价值在于强化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环境保护法律的有效实施,保障公众的环境权益。

总之,排污收费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环境治理手段,可以促进企业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减少污染物排放,为环境保护提供资金支持。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环境法复习资料简答

环境法复习资料简答

0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
调整对象的特殊性。(调整对象是以人与自然关系为媒介和基础的人与人的关系。)(二)技术性。(三)综合性。(四)社会性。(五)区域性。(六)国际共同性。
0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立法目的: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18许可证制度的意义:
1,许可证制度是保证良好生态环境的主要行政措施。2,许可证制度是贯穿环境管理全过程的法律控制制度。3,许可证制度是便于公众参与和监督行政行为的有效法律途径。
19许可证的管理:
申请;审查;决定;监督管理;处理。
20清洁生产制度的意义:
1,清洁生产制度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题中应有之义。2,清洁生产制度是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必由之路。3,清洁生产制度是应对国际贸易新形势的有效策略。
21环境标准的分级
22环境标准的分类
23环境行政责任特点
24环境民事责任特点
25环境侵权行为特点
26环境民事责任承担方式
27环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
28环境民事纠纷解决机制
29立法制度缺失的表现
30限期治理制度的内容
31土地的自然生态功能,分类,特点
3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原则是
10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11环境法基本原则的特点
12协调发展原则的定义,特点和适用
1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内涵
14环境规划的法律效力
15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意义
16“三同时”制度
17“三同时”制度在不同阶段的要求
18许可证制度的意义
19许可证的管理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简答题答案汇编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简答题答案汇编

《环境法学》简答题1、简述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内容。

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是指由开发利用资源、保护改善环境的各种法律规范所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内部协调一致的统一整体。

我国现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由下列各部分构成: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环境标准;其它部门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

2、与我国《环境保护法》确立的排污收费制度相比,《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排污收费制度的规定有什么特点?答:《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了“达标排放,超标违法”的制度,具体表现在: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其污染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按照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征收排污费;超标排放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3、简述我国《矿产资源法》确立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

答: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是关于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对象、范围、费率、程序和使用与管理的一整套措施和方法。

矿产资源补偿费是采矿权人为补偿国家矿产资源的消耗而向国家缴纳的一定费用,目的是为了保障和促进矿产资源的勘察、保护与合理开发,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产权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其他管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人,都应当依法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

征收的矿产资源保障费主要用于矿产资源的勘查。

4、简述国际环境法的概念与特点。

答:国际环境法是指调整国际法主体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资源中所形成的各种国际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具有如下特点:首先,国际环境法主要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关系,在规范国际法主体的行为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国内法上的自然人和法人的关系。

其次,国际环境法所调整的主要是国际法主体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资源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国际关系。

再次,国际环境法作为一个规范国际法主体的行为的规则体系具有拘束力。

最后,国际环境法是一门交叉学科,同他关系最密切的是国际法和国内环境法,因此它既有国际法又有国内环境法的特点。

(完整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完整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复习题及参照答案一、多项选择题 1.国家对环境与资源管理除了依照国家管理的一般性原则外,还应恪守的特别原则有( A.综合性原则 B.区域性原则 C.规划和协调性原则 D.展望性原则 E. 技术性原则 2.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来源则一定()A.由政府政策决定 B.属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特有 C.表现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之中 D. 合用于全部的法律部门 E.对环境与资源保护行为拥有广泛的指导性 3.我国《环境影响评论法》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论推行分类管理,其详细规定包含( )A.可能造成重要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B. 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C. 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D. 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论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E.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论的,应当向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登记 4.合用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固体废物包含()A.工业固体废物B. 城市生活垃圾 C. 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 D. 危险废物 E. 放射性固体废物 5.依照我国《大海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污染大海环境给国家造成重要损失,能够由履行大海环境监察管理权的部门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伤害赔偿要求的生态损坏情况是()A. 损坏海洋生态 B. 损坏大海工程 C. 损坏大海保护区 D. 损坏大海水产资源 E. 损坏海岸工程 6. 自然资源的特点包含 ()A.可使用性 B.相对性 C.整体性 D. 地区性 E.有限性 7.依照我国《水法》规定,归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资源是()A. 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的地下水 B.流经乡村集体组织的河流中的水 C. 由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修筑管理的水库中的水 D.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湖泊水 E. 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中的水8.国际环境法实行手段中的“命令- 控制举措”包含 ()A. 环境标准 B.环境影响评论 C.风险评估 D. 允许证 E.限制或严禁性举措二、单项选择题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保护的环境因素范围是()A. 与人类生计发展有直接或许间接关系的全部环境因素 B. 科学研究证明对人类生计发展有重要影响的环境因素 C. 以整个生物界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面空间和物质组成的环境因素 D. 对人类生计发展有影响且人类行为能够影响、调理或支配的环境因素 2.抢先提出“可连续发展”观点的文件是()A. 《里约宣言》 B.《我们共同的将来》 C. 《 21 世纪议程》 D. 《增加的极限》 3.我国《宪法》第一次规定重要的自然资源为全民全部( 即国家全部 ) 是在 ()A.1954年 B. 1972年 C. 1978 D. 1982年4.我国第一个综合性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是()A.《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B.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C.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固体废物综合排放标准》5.依照《环境影响评论法》的规定,以下选项中属于专项规划的是()A. 海疆建设规划 B. 土地利用规划 C.城市建设规划 D. 地区开发规划6. 单位或个人经过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买卖、出租、承包等获得自然资源使用权的方式属于 ()A.确认获得 B.授与获得 C.转让获得 D. 开发利用获得7. 确认环境能否已被污染的依据是()A. 环境质量标准 B.污染物排放标准 C.环境方法标准 D. 环境基础标准 8.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环境污染危害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纠葛,当事人能够选择行政办理和司法解决等程序。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试题和答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试题和答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试题姓名:一、名词解释(40分)环境: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自然资源:环境退化:生态:环境规划:环境许可:环境监测:环境民事诉讼:二、简答题(30分)1.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2.环境法包含哪些基本制度?3.生态保护法的制度有哪些?4.环境监测法的主要制度有哪些?5环境刑事诉讼的特点是什么?三论述题(30分)1.简述环境损害的种类和特点2.简述生态保护中的许可制度3.简述环境信息法的基本原则一、名词解释(40分)环境: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环境保护:为了解决现实和潜在的环境损害,处理人类对环境的利用与维护、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同自然的固有秩序之间的关系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实施的各种行为的总称。

可持续发展:寻求满足现代人的需要与欲望,而又不损坏后代人满足其需要和欲望的能力。

自然资源:存在与自然界中并在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可以被用于生产和生活或用来改善生产和生活状态的物质和能量。

环境退化:自然环境发生的那些由人为因素引起的不利于人类的缓慢的持续的变化。

生态:一切生物的生存状态,以及生物之间和生物在其生化过程中与环境的关系。

规划:人们通过思考事先安排其行为的过程,是一个以最优方式达到目标而制定未来行为的决策过程。

环境许可:国家为保护环境而对人们的生产生活活动施加必要干预的制度。

环境监测:特定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要求,运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间接或连续监测环境质量状况与污染物变化趋势、规律及其对环境应的全部过程。

环境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对平等主体之间有关环境权利义务的争议,按照门市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活动。

二、简答题(30分)1.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协调发展原则、预防为主原则、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原则、公众参与原则。

2.环境法包含哪些基本制度?答:环境规划制度、环境预防制度、环境规制制度、环境经济制度、环境引导制度、环境救治制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及答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及答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门综合性、应用性的学科,其研究对象包括()A. 环境保护法和资源保护法B. 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C. 法律体系和法规制度D. 自然环境和人类社会2. 下列关于环境法律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A. 环境法律制度是指法律、法规和文件等构成的环境法体系B. 环境法律制度只包括环境保护法律体系C. 环境法律制度是指环境影响评价制度D. 环境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刑法等各类法律体系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本任务是()A. 研究环境科学与法学的融合B. 研究环境问题与资源问题的解决C. 研究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D. 研究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法律保障4.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特点之一是()A. 程序性B. 综合性C. 高度规范性D. 技术性5. 环境资源评价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础,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A. 环境影响评价和资源开发评价B. 环境风险评价和生态系统评价C. 环境质量评价和环境效益评价D. 环境可持续评价和资源利用评价二、简答题1. 解释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研究对象和基本任务。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研究对象包括环境保护法和资源保护法,旨在研究环境问题与资源问题的解决途径。

其基本任务是研究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制度建立与完善,以及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法律保障。

它既关注于环境科学与法学的融合,又注重于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中环境与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2. 简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特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具有以下特点:- 程序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注重研究问题的解决程序和方法,旨在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 综合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涉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法学等多个学科的交叉融合。

- 高度规范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的对象是法律规范,因此具有很强的规范性和指导性。

- 技术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需要借助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如环境监测技术、环境影响评价技术等来解决实际问题。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简答题答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简答题答案

《环境法学》简答题1、简述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内容。

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是指由开发利用资源、保护改善环境的各种法律规范所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内部协调一致的统一整体。

我国现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由下列各部分构成: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环境标准;其它部门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

2、与我国《环境保护法》确立的排污收费制度相比,《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排污收费制度的规定有什么特点?答:《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了“达标排放,超标违法”的制度,具体表现在: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其污染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按照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征收排污费;超标排放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3、简述我国《矿产资源法》确立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

答: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是关于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对象、范围、费率、程序和使用与管理的一整套措施和方法。

矿产资源补偿费是采矿权人为补偿国家矿产资源的消耗而向国家缴纳的一定费用,目的是为了保障和促进矿产资源的勘察、保护与合理开发,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产权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其他管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人,都应当依法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

征收的矿产资源保障费主要用于矿产资源的勘查。

4、简述国际环境法的概念与特点。

答:国际环境法是指调整国际法主体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资源中所形成的各种国际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具有如下特点:首先,国际环境法主要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关系,在规范国际法主体的行为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国内法上的自然人和法人的关系。

其次,国际环境法所调整的主要是国际法主体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资源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国际关系。

再次,国际环境法作为一个规范国际法主体的行为的规则体系具有拘束力。

最后,国际环境法是一门交叉学科,同他关系最密切的是国际法和国内环境法,因此它既有国际法又有国内环境法的特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一、多项选择题1. 国家对环境与资源管理除了遵循国家管理的一般性原则外,还应遵守的特殊原则有( A. 综合性原则 B. 区域性原则 C. 规划和协调性原则 D. 预测性原则E. 技术性原则2. 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必须( )A. 由政府政策决定 B. 属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特有 C. 体现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之中 D. 适用于所有的法律部门 E. 对环境与资源保护行为具有普遍的指导性3.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其具体规定包括( )A. 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B. 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C. 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D. 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E. 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向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登记 4. 适用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固体废物包括( )A. 工业固体废物B. 城市生活垃圾C. 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D. 危险废物E. 放射性固体废物5. 依照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污染海洋环境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可以由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的生态破坏情形是()A.破坏海洋生态 B.破坏海洋工程 C.破坏海洋保护区 D.破坏海洋水产资源 E.破坏海岸工程6. 自然资源的特征包括( )A. 可使用性 B. 相对性 C. 整体性D. 地域性 E. 有限性7. 依照我国《水法》规定,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资源是( )A.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的地下水 B. 流经农村集体组织的河流中的水 C. 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 D.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湖泊水E.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中的水8. 国际环境法实施手段中的“命令-控制措施”包括( )A.环境标准 B.环境影响评价 C. 风险评估 D. 许可证 E. 限制或禁止性措施二、单项选择题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保护的环境要素范围是( )A. 与人类生存发展有直接或者间接关系的一切环境要素B. 科学研究证明对人类生存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环境要素C. 以整个生物界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空间和物质构成的环境要素D. 对人类生存发展有影响且人类行为可以影响、调节或支配的环境要素2. 率先提出“可持续发展”概念的文献是( )A. 《里约宣言》B. 《我们共同的未来》C. 《21世纪议程》D. 《增长的极限》3. 我国《宪法》第一次规定重要的自然资源为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是在( )A. 1954年 B. 1972年 C. 1978 D. 1982年4. 我国第一个综合性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是( )A.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B.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C.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 《固体废物综合排放标准》5.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专项规划的是( )A. 海域建设规划B. 土地利用规划 C. 城市建设规划 D. 区域开发规划6. 单位或个人通过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买卖、出租、承包等取得自然资源使用权的方式属于( )A. 确认取得 B. 授予取得 C. 转让取得 D. 开发利用取得7. 确认环境是否已被污染的根据是( )A. 环境质量标准B. 污染物排放标准 C. 环境方法标准 D. 环境基础标准8. 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环境污染危害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行政处理和司法解决等程序。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简答题答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简答题答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简答题答案《环境法学》简答题1、简述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内容。

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是指由开发利用资源、保护改善环境的各种法律规范所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内部协调一致的统一整体。

我国现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由下列各部分构成: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环境标准;其它部门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

2、与我国《环境保护法》确立的排污收费制度相比,《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排污收费制度的规定有什么特点?答:《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了“达标排放,超标违法”的制度,具体表现在: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其污染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按照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征收排污费;超标排放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3、简述我国《矿产资源法》确立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

答: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是关于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对象、范围、费率、程序和使用与管理的一整套措施和方法。

矿产资源补偿费是采矿权人为补偿国家矿产资源的消耗而向国家缴纳的一定费用,目的是为了保障和促进矿产资源的勘察、保护与合理开发,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产权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其他管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人,都应当依法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

征收的矿产资源保障费主要用于矿产资源的勘查。

4、简述国际环境法的概念与特点。

答:国际环境法是指调整国际法主体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资源中所形成的各种国际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具有如下特点:首先,国际环境法主要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关系,在规范国际法主体的行为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国内法上的自然人和法人的关系。

其次,国际环境法所调整的主要是国际法主体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资源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国际关系。

再次,国际环境法作为一个规范国际法主体的行为的规则体系具有拘束力。

最后,国际环境法是一门交叉学科,同他关系最密切的是国际法和国内环境法,因此它既有国际法又有国内环境法的特点。

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复习资料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题: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 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3. 国家加强对大气、水、土壤等的保护,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制度。

4. 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5. 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6. 违反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国家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8. 国家鼓励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和再生产品。

9.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10. 国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

11.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12.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建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13. 提起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14. 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15. 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

16.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17. 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18. 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19. 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

20.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二、多项选择题:1. 我国环境保护法的立法宗旨包括: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 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在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外,应当全文公开。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试资料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试资料

名词解释1.环境保护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和推动的,为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目的,调整有关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等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环境保护立法目的:是指立法者在制定或认可环境保护法时所希望或实现的结果。

3.环境保护法的体系:是以宪法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规定为基础,以综合性环境基本法为核心,以单项专门环境立法为主干,以国际环境条约内容为补充,以及包括环境污染防治、自然资源保护、环境纠纷处理、环境损害救济、环境管理组织等内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基本制度和环境标准组成的完备体系。

4.环境保护法律关系:是指环境保护法主体之间,在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资源的活动中形成的由环境保护法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5.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为环境法所确认并体现的反映环境法本质、基本特征和环境工作基本政策,对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具有普遍的指导作用的指导方针或指导性准则。

6.环境责任原则:也称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是指人们基于对环境和资源的利用,或对环境造成污染破坏、对自然资源造成减损,即应承担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

利用者补偿指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破坏者恢复指造成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破坏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承担将受到破坏的环境资源予以恢复和整治的法律责任。

7.环境影响评价: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8.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拟实施的政策、规划和开发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和监督管理的方法与制度的总称。

9.“三同时”制度:是对环境有影响的一切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其中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知识 复习 学习材料 试题与参考答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知识 复习 学习材料 试题与参考答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知识复习学习材料试题与参考答案一、单选题1.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的主要任务是(C)。

A.防治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B.防治机动车船污染C.防治煤烟型污染D.防治臭氧层破坏2.能起到正反两面作用的经济刺激制度是(B)。

A.自然保护区制度B.自然资源权属制度C.土地资源管理制度D.自然资源规划制度3.下列不属于人文生态环境保护的有(D)A.风景名胜区B.人文遗迹C.城市环境D.自然保护区4.我国首次明确规定“开展现行政政策和法律的全面评价,制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政策体系,突出经济、社会和环境之间的联系与协调”的规范性文件是(C)。

A.1986年的《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暂行规定》B.1992年的《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C.1994年的《中国21世界议程》D.2000年的《立法法》5.下列哪种环境标准只有国家级而无地方级? (C )A.污染物排放标准B.环境质量标准C.环境基础标准D.环境监测方法标准6.自然保护区内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的区域是(B)A.核心区B.缓冲区C.实验区D.外围地带7.根据《生产清洁促进法》的规定,有权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定期公布污染超标或者污染排放总量超过限额的污染严重企业名单的政府部门是(B)A.省级人民政府经济综合部门B.省级人民政府环保部门C.县级人民政府经济综合部门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保部门8.环境问题中最突出、最尖锐的部分是(B)A.自然环境的破坏B.环境污染C.大气污染D.水土流失9.在国际环境法律中(D)是法律关系的主体。

A.国家机关B.联合国C.不同社会D.国家10.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必须把大量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环境标准、控制污染的各种工艺技术要求等包括在法律体系之中,这就使环境与保护法成为一个(C)极强的法律部门。

A.综合性B.共同性C.技术性D.社会性11.广义的环境与资源管理主要是指(C)A.污染控制与资源利用相结合B.污染预防与治理相结合C.污染防治与自然保护相结合D.协调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土地利用规划,生产力布局等的关系12.进行环境管理、处理环境纠纷的直接依据是(B)。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简答题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简答题

《环境法学》简答题1、简述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内容。

2、与我国《环境保护法》确立的排污收费制度相比,《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排污收费制度的规定有什么特点?3、简述我国《矿产资源法》确立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

4、简述国际环境法的概念与特点。

5、简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特征。

6、试列举2004年12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与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民事纠纷处理的四项新规定。

7、简述自然环境有偿使用制度及其意义。

8、简述国际环境法中共同但有责任差别的责任原则。

9、简述地方污染排放标注的制定权限与适用效力。

10、简述我国自然资源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11、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立法采用的经济刺激手段有哪些?12、试列举三个主要的陆地生物资源养护公约的名称。

13、西方国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完备阶段的环境立法有哪些特点?14、简述大气污染防止重点城市的制度。

15、简述水费与水资源费的区别。

16、简述国家主权与不损害管辖范围以外环境的原则。

17、简述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确立的依据。

18、简述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

19、简述我过草原法关于草原所有权与使用权纠纷处理的规定。

21、简述环境标准的概念及其种类。

22、试列举《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保护措施。

23、简述我国渔业法规定的捕捞禁、限措施。

24、简述1972年斯德哥尔摩会议的意义及《人类环境宣言》的主要内容。

25、简述如何贯彻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

26、简述自然资源规划的概念及其目的。

27、试比较环境噪声与环境噪声污染。

28、简述我国矿产资源开采中保护环境的主要措施。

29、举例说明环境管理机构的主要类型。

30、简述环境标准的制定权限。

31、简述生产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终止或变更时的固体废物处置义务。

32、简述我国野生植物生长环境的主要措施。

33、什么是目的“一元论”与目的“二元论”?34、什么是自然资源许可制度?我国在自然资源方面有那些许可制度?35、简述我国关于控制固体废物转移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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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学》简答题1、简述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内容。

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是指由开发利用资源、保护改善环境的各种法律规范所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内部协调一致的统一整体。

我国现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由下列各部分构成: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环境标准;其它部门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

2、与我国《环境保护法》确立的排污收费制度相比,《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排污收费制度的规定有什么特点?答:《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了“达标排放,超标违法”的制度,具体表现在: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其污染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按照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征收排污费;超标排放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3、简述我国《矿产资源法》确立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

答: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是关于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对象、范围、费率、程序和使用与管理的一整套措施和方法。

矿产资源补偿费是采矿权人为补偿国家矿产资源的消耗而向国家缴纳的一定费用,目的是为了保障和促进矿产资源的勘察、保护与合理开发,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产权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其他管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人,都应当依法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

征收的矿产资源保障费主要用于矿产资源的勘查。

4、简述国际环境法的概念与特点。

答:国际环境法是指调整国际法主体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资源中所形成的各种国际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具有如下特点:首先,国际环境法主要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关系,在规范国际法主体的行为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国内法上的自然人和法人的关系。

其次,国际环境法所调整的主要是国际法主体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资源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国际关系。

再次,国际环境法作为一个规范国际法主体的行为的规则体系具有拘束力。

最后,国际环境法是一门交叉学科,同他关系最密切的是国际法和国内环境法,因此它既有国际法又有国内环境法的特点。

5、简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主体之间,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资源的活动中形成的由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数额会关系。

(2)特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又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体现人与自然的关系;环境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但决定这种思想关系的除了社会经济基础外,还有自然因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具有广泛性。

6、试列举2004年12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民事纠纷处理的四项新规定。

答:(1)国家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诉讼中的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2)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应当排除危害,依法赔偿损失,并采取措施恢复环境原装;(3)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4)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损害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委托环境监测机构提供监测数据。

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接受委托,如实提供有关监测数据。

7、简述自然环境有偿使用制度及其意义。

答: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是指国家采取强制手段,市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或个人支付一定的费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是自然资源价值在法律上的体现和确认。

(2)意义:第一,它有利于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节约使用;第二,它有利于开发新的资源筹集资金,并有利于自然资源的保护和恢复;第三,它有利于保障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8、简述国际环境法中共同但有责任差别的责任原则。

答:(1)共同但有差别的责任原则,是指在保护和改善全球环境方面,所有国家负有共同的责任,但责任的大小必须有差别。

具体而言就是发达国家应当比发展中国家承担更大的活着主要责任。

(2)这是因为,全球环境问题主要是发达国家大量使用环境资源和大量排放废弃物造成的。

而且发达国家的雄厚技术和财力资源也是以全球环境资源的恶化为代价积累起来的。

(3)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缺乏技术和资金,要求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平均承担责任是不现实的。

9、简述地方污染排放标注的制定权限和适用效力。

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省级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标准。

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10、简述我国自然资源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答:确认取得;授予取得;转让取得;开发利用取得。

11、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立法采用的经济刺激手段有哪些?答:财政援助(或财政补贴)低(或无)息贷款;税和费。

12、试列举三个主要的陆地生物资源养护公约的名称。

答:《国际重要湿地保护公约》、《世界遗产》濒危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野生动物迁徙物种养护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

13、西方国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完备阶段的环境立法有哪些特点?答:西方国家环境法完备时期的环境立法有如下特点:(1)很多国家在宪法里增加了环境保护的内容,有的国家把环境保护规定为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能。

(2)不少国家制定了综合性的环境保护基本法。

(3)各国环境政策和环境立法采取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指导思想。

(4)把环境保护从污染防治扩大到对整个自然环境的保护,加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

(4)法律生态化的观点在国家立法中受到重视并向其他部门法渗透。

(6)环境立法的完备化和对环境保护这一社会关系的全面调整,使环境法从传统法律部门分离出来,形成了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14、简述大气污染防止重点城市的制度。

答:所谓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城市制度,即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由国务院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和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

未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务院或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15、简述水费和水资源费的区别。

答:水费和水资源费是两种不同的收费。

水资源费要交给国家,水费则交给供水单位;水资源费是在用水单位自己直接从地下或江河湖泊取水时缴纳的,水费则是在其他单位给用水单位供水时由用水单位缴纳的;水资源费主要用于资源的保护和水资源的开发,税费则主要用于供水设施的建设、维护和运行。

16、简述国家主权与不损害管辖范围以外环境的原则。

答:各国环境主权和不损害管辖范围以外环境的责任原则包括两个基本内容:一是权利,即各国拥有按照其本国的环境与发展政策开发本国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二是责任,即各国负有确保在其管辖范围内或在其控制下的活动不致损害其他国家或在各国管辖范围以外地区的环境责任。

权利和责任是相对应的,权利是对联合国大会多次决议宣布过的各国对其本国自然资源永久主权权利的强调重申,责任则是对国家主权原则在国际环境关系领域内适用的特殊要求。

17、简述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确立的依据。

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指为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确认的、体现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并为国家环境管理所遵循的基本准则。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确立依据:(1)它应该是由法律确认的,在环境与资源法中有所体现。

(2)不能把环境保护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同一般立法、司法原则或其他法律原则混为一谈。

(3)它是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政策在法律上的基本体现,是贯穿于整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具有普遍意义和指导性的规范。

18、简述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

答: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把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分为规划和建设项目两大类。

规划,又分为综合利用规划(包括: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和专项规划(包括农业、工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两大类。

建设项目根据其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类管理。

19、简述我过草原法关于草原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处理的规定。

答:(1)草原所有权、使用权纠纷拾音草原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归属而发生的争议。

(2)这类纠纷,由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有利团结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处理。

其处理的管辖权限为: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两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解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草原权属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原草原利用现状,不得破坏草原和草原上的设施。

21、简述环境标准的概念及其种类。

答:环境标注是指国家为了维护环境质量、控制污染,从而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生态平衡,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规范的总称。

一般来说,环境标准是具有法律性质的技术规范。

根据《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国的环境标准由5类2级组成。

5类,是指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和环境基础标准5类。

2级,是指我国环境标准分为国家级、地方级。

另外我国还有国家环境总局标准。

22、试列举《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保护措施。

答:“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环境造砷污染防治法》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保护措施包括:在城市市区造神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除起飞、降落或者依法规定的情形以外,民用航空器不得飞越城市市区上空。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23、简述我国渔业法规定的捕捞禁、限措施。

答:(1)禁止炸鱼、毒鱼。

不得在禁渔区和禁渔期进行捕捞,不得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

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在禁渔区和禁渔期,禁止使用或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最小网目尺寸以及其他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2)禁止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动物苗种。

因养殖或其他特殊需要的怀卵的亲体,必须经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领取专项许可证件,在指定的区域和时间内,按照限额捕捞。

24、简述1972年斯德哥尔摩会议的意义及《人类环境宣言》的主要内容。

答:(1)议会通过了著名的《人类环境宣言》(又称《斯德哥尔摩宣言》)、《人类环境行动计划》和其他若干建议和决议。

斯德哥尔摩会议促进了国际环境条约的制定,随后又有许多重要的国际公约制定出来。

国际环境法的发展进入较为活跃的时期,一些基本原则、规则逐渐确立,国际环境法的框架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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