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价收入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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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居民最高房价收入比的测算与研究(一)

我国居民最高房价收入比的测算与研究(一)

我国居民最高房价收入比的测算与研究(一)摘要以居民住宅为研究对象,结合中国国情,对房价收入比进行了较为严密地推算,以说明房地产的价格相对于居民经济收入承受能力的关系,并做出了相应的解释。

关键词最高房价收入比住宅价格家庭年收入测算研究中图分类号F293.35文献标识码A本文之前,已有许多权威文章论证了商品房价格与居民收入的相关关系,其结论是两者间呈明显的正向线性关系,即商品房的价格随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而上升。

根据相关资料表明,国际认可的比较恰当的房价收入比为3:1~6:1。

无论是国际上还是在国内,房地产界权威人士都承认“房价收入比”是衡量一个国家居住水平的重要指标,对于监测市场运行、制定相关住房政策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然而,我国这一指标的具体数值争议颇多,至今仍然没有一个权威的数值供参考,更无从寻觅一些公认有效的测算方法。

本文从中国居民经济状况的实际出发,以城镇居民为分析对象,并根据居民习惯和国家相关的政策提出了一系列假设,对符合我国国情的居民能承受的最高房价收入比进行了大致推算。

推算思路:通过对居民消费状况的实证研究,得出居民能用于购房的年均最大支出,当这一数值能够偿还购房按揭贷款的年还款额时,计算得到的房价收入比即为居民有能力购房的最大房价收入比。

1模拟消费关系式笔者通过对历年城镇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的研究,发现居民的消费支出各项中存在一定的线性关系(见表1)。

笔者运用SAS数学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一系列的分析和处理,得到YZ 与SP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98832,当取自信度为0.05时,与相关系数0.98832相对应的自信误差为0.0001<0.05,说明YZ和SP之间的确存在相关性;同理SB与SP,JT与YL,JY与YL,JZ与YL之间也存在一定的相关性,相关系数分别为0.93112、0.99181、0.99654、0.97254,与各相关系数相对应的自信误差分别为0.0003、0.0001、0.0001、0.0001,均小于0.05,检验说明的确线性相关。

关于房价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的分析--以广东省为例

关于房价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的分析--以广东省为例

关于房价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的分析--以广东省为例摘要:本文概述了商品房的价格与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内涵,其后选择商品房销售额来反映房价,从国家统计局网搜集近年来的广东省房价数据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而后进行数据的单变量相关性分析及多目标整合指标相关性分析,从而得出结论:商品房的价格与人均可支配收入之间呈正相关。

因为居民生活品质提升,居民收入增涨,房价随之增高。

基于本文分析,笔者提出建立公开透明的网络查询系统、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等建议来缓解房价提高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不匹配的压力。

关键词:房地产价格人均可支配收入正相关一、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一)房价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关系当前,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涨幅跟不上房价的增幅。

尽管人均可支配收入逐步上升,但可支配收入的消费支出范围却越来越窄,因为固定资产的价格越来越高,人们想要安居乐业的条件变得越来越苛刻。

许多研究表示房价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有着的显著的关系,且人均可支配收入越高,对购房消费中的支出比例就越高,从而促使房价越高。

(二)提出假设据人人网调查显示中国城镇居民可承受房价收入比极限为6.31倍,而我国如今的房价收入比却远高于此。

可见,房价的过高让居民把越来越多的收入投入到买房中,使得房价居高不下。

讨论房价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的关系,则要探讨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对房价的影响。

所以本研究决定以房价收入比理论为依据,提出以下假设: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城镇商品房销售价格呈线性关系,同方向变化。

从经济学角度来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越大,购房方面的消费支出就会越多,需求越多,房价就越高,两者是正向的关系。

二、实证分析与假设检验(一)数据收集1、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为客观地获取广东省商品房价格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数据,本文从国家统计局网上截取2000年-2014年的数据并以计量经济方法为主进行实证分析,使用EXCEL开展数据的统计分析。

(二)数据分析1、单变量相关性分析利用excel中的correl公式分别分析广东省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各指标的相关性可知:广东省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相关性是0.9922,广东省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住宅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的相关性是0.9913,广东省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别墅、高档公寓平均销售价格的相关性是0.9851。

我国高房价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

我国高房价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

我国高房价的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0)09-022-02摘要本文是从房价构成的角度对我国的高房价的成因进行的分析,希望通过文章的分析能够加深对我国目前实行的房产新政效果的认识。

关键词高房价价格指数原因制度一、引言中央从2009年至2010年密集出台了一系列的房产新政,希望以此来调控目前正在“发烧”的高房价。

本文通过房地产相关指数来说明当前高房价的形成背景及具体表现,结合高房价产生的根源对比分析目前房产新政政策的针对性,同时提出遏制高房价的政策建议。

二、我国高房价的具体表现(一)房价收入比所谓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

房价收入比值越大,说明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越低。

按照国际惯例,目前比较通行的说法认为,房价收入比在3-6倍之间为合理区间。

通过对全国居民收入的平均水平来计算的房价收入比,在2003年以前的几年间房价收入比基本保持在6点多,变动也都是小幅度的变动。

从2004年开始,房价收入比提高的幅度较大,为7点多。

很明显,我国的房价收入比高于世界银行所划定的3-6倍的合理区间。

(二)房屋销售价格指数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比较通过对历年统计局发布的数据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说明居民用于日常消费的支出基本没有太大的变动;而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却在2002年以后一直保持在一个高位的增长水平上,这说明居民的可支配收入越来越多的流向了房地产市场的消费中。

通过以上一系列的数据以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国内的房价还是处于一个高水平的上涨过程,这对于本身就比较高的房价来说无疑是进一步的扩大了它与居民一般消费的差距。

三、我国高房价的成因分析(一)土地成本1.土地交易价格指数与房屋销售价格指数的比较分析土地交易费用在一段时期内的变化程度及趋势一般用土地交易价格指数来表示,它也是房地产价格指数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从整体看全国的土地交易价值指数基本呈现逐年上涨趋势,尤其是从2002年开始,基本都保持在6个百分比的上涨速度上,在2004年和2008年,分别冲到了110.1和112.3,这无疑对当年的房屋销售价格指数是一个巨大的推动因素。

什么是房价收入比?房价收入比如何计算?

什么是房价收入比?房价收入比如何计算?

什么是房价收入比?房价收入比如何计算?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房价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房价收入比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合理的房价收入比的取值范围为4-6,国际上通用的房价收入比的计算方式,是以住宅套价的中值,除以家庭年收入的中值。

房天下为大家整理了房价收入比的概念方式与计算方式,希望为您提供帮助。

所谓房价收入比(HousingPrice-to-Income Ratio),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

以北京为例:2009年一套4环以内普通两居室新房80平米,按疯狂涨价后单价2万5千元计算,平均200万左右;若以工作五年的中产阶级家庭为单位买房,假设夫妇月工资为2000元,则家庭月收入达到4000元,年收入为4.8万元。

这样房价收入比则为40,比美国的10倍大了30倍,严重偏离合理的房价收入比。

一般认为,合理的房价收入比的取值范围为4-6,若计算出的房价收入比高于这一范围,则认为其房价偏高,房地产可能存在泡沫,高出越多,则存在泡沫的可能性越大,泡沫也就越大。

国际上通用的房价收入比的计算方式,是以住宅套价的中值,除以家庭年收入的中值。

家庭年收入则是指全部家庭成员的年度税前收入,通常包括夫妇二人。

家庭年收入同样取中值。

在发达国家,统计家庭年收入只要看纳税记录就很清楚,但在中国情况要复杂得多........按照国际惯例,目前比较通行的说法认为,房价收入比在3-6倍之间为合理区间,如考虑住房贷款因素,住房消费占居民收入的比重应低于30%。

我国各个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是不平衡的,中小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多在六倍以上,属于房价过高的范畴,据调查,全国大部分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超过6倍,其中北京、沈阳、贵阳、南京、广州、大连和西安的比率都超过了20甚至更高。

房价收入比是一个有严格内涵的概念,具体应用时要注意其到底是什么情况下的房价收入比。

在西方,房价收入比有新建住宅的(新房交易)、也有旧有住宅的(二手房交易),所选取的房价是中位数价格,家庭收入是中位数收入。

2024年全国房价收入比报告

2024年全国房价收入比报告

引言:近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一直备受关注,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房价也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重要的需求。

然而,房价上涨速度迅猛,导致房价与收入之间的比例日益失衡。

本文将对2024年全国房价收入比进行详细分析和报告,以揭示目前中国房价收入比的状况。

一、全国平均房价和收入水平分析根据最新数据统计,2024年全国平均房价为XX万元,而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XX万元。

从整体数据来看,2024年全国平均房价较去年有所上涨,而收入增长相对较慢。

这显示出房价收入比在不断扩大。

二、地区房价收入比对比该报告还对全国各个地区的房价收入比进行了详细对比。

研究发现,一线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最为突出,例如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普遍高于10倍,这意味着购房对普通居民而言几乎是件奢望。

二线城市的房价收入比也较高,大多超过8倍,而三线城市的房价收入比相对较低,一般为4倍至6倍。

这些数据表明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热点城市房价收入比继续走高,城市居民面临更大的购房压力。

三、房价收入比影响因素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房价收入比不断扩大的原因,我们进行了进一步的分析。

首先,土地供应不足是关键因素之一、城市土地有限,供不应求导致土地价格迅速上涨,从而推动房价上涨。

其次,人口流动也对房价收入比产生了一定影响。

一线城市吸引了大量的人口流入,人口密度大幅增加,使得房地产市场供不应求,从而推动了房价的上涨。

第三,金融政策也对房价收入比有一定影响。

松动的信贷政策会带动房价上涨,而收紧的政策则会对房价收入比产生抑制作用。

四、房价收入比的影响和应对建议不平衡的房价收入比会带来社会经济问题,例如低收入群体购买力的下降以及贫富分化的加剧等。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应采取积极的措施。

首先,加大土地供给,并引导合理的土地利用。

增加土地供应可以减少土地价格上涨的压力,缓解房价上涨。

其次,控制过度金融刺激,遏制房地产市场过热。

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和合理的信贷政策,防止炒房行为。

19国38年房价走势 中国房价未来会如何?

19国38年房价走势 中国房价未来会如何?

为了从更多国家情况来看房价走势,整理了OECD数据库中20个国家(选取了1980年-2017年数据完整的18个国家,有1986-2017年数据的韩国,有2010-2017年数据的中国)的实际房价指数(和名义房价指数相对,剔除通胀影响)走势图和房价收入比(无中国数据,其他国家的也有些不太完整)。

此数据库中房价指数以2010年房价为100,房价收入比的基准年份不清楚,选取了年度数据。

19个国家38年房价走势大致可分为四类。

第一类包括瑞士、韩国、日本、南非、芬兰,20世纪80、90年代房价就出现过一轮明显的上涨和下跌,目前都没有超过历史最高点。

日本在1991年达到最高点172,2017年为109;韩国在1990年达到最高点160,2017年为101,都和最高点相差很大。

南非1983年113、2007年116是两个历史高点,2017年为98。

芬兰1989年为99,下降到1993年54的最低点而后上升,2010年达到最高点100,2017年为95;瑞士1989年达到130的最高点,2017年是128,基本恢复了。

由于房价曾经大跌过,房价收入比在此后很长时期也没有再明显上升。

第二类包括丹麦、爱尔兰、新西兰、西班牙、英国、美国,除了美国在2006年,其他5国都在2007年达到高点,然后下降。

新西兰、美国在2011年,丹麦、英国在2012年,西班牙、爱尔兰在2013年达到危机后低点,而后开始上升。

其中新西兰在危机后房价涨幅最大,目前是历史最高点。

房价收入比和房价指数类似,危机后下降而后上升。

这些国家看来受美国次贷危机影响较大,同频共振。

第三类包括澳大利亚、比利时、加拿大、法国、荷兰、挪威、瑞典,房价在2007年前后略有波动,总体相对平稳上升。

房价收入比也大体呈波动上升趋势。

第四类是德国。

房价指数从1980年到2008年的近30年间基本波动下行,2008年达到最低点,此后由于低利率环境使人们寻找投资渠道、更易负担得起抵押贷款,成为房价洼地、投资价值显现,移民、外来投资者涌入等原因,德国房价开始补涨。

中国与美国房价的比较研究

中国与美国房价的比较研究

中国与美国,作为两个世界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其房价的比较一直是热门话题。

本文通过分析两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历程、政策措施、影响因素等方面,揭示了两国房价的差异及其原因,并探讨了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及未来的趋势。

一、发展历程和政策措施1.1 中国房价的发展历程和政策措施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可以追溯到20 世纪80 年代末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这次改革使得城市居民能够通过购房获得产权,催生了住房市场的发展。

随后,在1998 年,以供地制约调控为主的住房市场调控政策开始实施。

“沈阳三举措”是中国房地产调控史上的第一次尝试,包括减少土地供应,加大土地出让的金融保证金与拍卖保证金,禁止银行向开发商发放贷款。

此后,中国的房价呈上涨趋势,但在2007 年以后,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中国政府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实施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如限购、限售、加大土地供应和增设税收等,以遏制房价的过快上涨。

1.2 美国房价的发展历程和政策措施美国的房地产市场可以追溯到20 世纪初期,但直到二战之后,住房市场才开始快速发展。

直到2000 年代初,美国部分地区的房价开始大幅上涨。

但在2008 年爆发的次贷危机之后,美国房价激增的泡沫破裂,房价开始大幅下跌。

此后,美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以支持房地产市场的恢复,如降低利率、减税、放宽贷款限制等。

二、影响因素分析2.1 国际金融和经济环境国际金融和经济环境是房价变动的重要因素。

在2007 年以前,全球经济保持稳定增长,形成了对房地产市场需求的强力支撑,这也是引导中国和美国房地产市场走向不同的重要因素。

之后,全球金融危机对中国和美国的房地产市场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2.2 城市化进程和人口流动城市化进程和人口流动也是影响房价的重要因素。

中国大规模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导致了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带来了房价上涨的压力。

美国的城市化程度已经相对较高,人口流动也比中国更为平缓,这也降低了美国房价的波动。

房地产价格上涨的原因、危害及对策

房地产价格上涨的原因、危害及对策

房地产价格上涨的原因、危害及对策摘要: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是事关民生的重要产业;房地产安全直接关系着国家金融安全和宏观经济的安全。

其上涨原因主要有:供求矛盾逐步凸显;开发商违规囤地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平衡;经济适用房所占比例极小,无法影响供给、平抑房价;流动性过剩下的被动投机;户籍制度间接推动了房地产价格的上涨。

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容易出现房地产行业的泡沫,增加金融风险,不利于中国经济良性、持续的发展。

关键词:房地产价格;原因分析;调控政策一、房地产价格的概念房地产价格可以用“房价收入比”和“价格租金比” 两个指标来衡量。

房价收入比即住房总价与居民年收入的比值,该指标用于判断居民住房消费需求的可持续性,国际上通常认为房价收入比在4~6倍之间较为适当,这是20世纪90年代初世界银行专家黑马提出的一个世界银行认为“比较理想”的房价收入比。

黑马指出,房价收入比高于6倍,就难以形成买方市场,要使人们买得起房,房价收入比要在5以下。

而中国全国的平均房价收入比在7~10倍左右,在一些城市已超过或远远超过10倍,北京、上海、深圳的房价收入比超过14倍。

这反映了中国房地产价格呈现过快上涨状态。

房地产的“价格租金比”反映房价与租价的背离程度,也是判断房地产价格是否理性增长的重要因素。

二、房地产价格攀升的原因大规模的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中国的房地产是否是泡沫已成为经济学家们讨论的焦点。

日本在20世纪90年代房地产泡沫的破灭,严重地打击了其经济,造成了其近十年的经济衰退。

国内的许多经济研究者都以日本房地产泡沫为参照作了大量的对比研究,并得出了有价值的结论。

但是,日本房地产发展有其特殊的一面,它是在特定的历史环境和经济形势下产生的。

日本泡沫经济的背景和环境与我国经济现状有很大的区别,中国房地产不会出现类似20世纪90年代初日本的房地产泡沫,只有了解中国房地产价格上升的真正原因,才能有效地采用相关政策来指导房地产行业的正确发展。

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分析摘要:房地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确保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不仅有助于我国抵御经济危机,而且是预防通胀的重要措施.在我国经济复苏这段时期内,国家将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结构优化,包括支持保障性住房的发展,遏制投机行为,科学测算用地指标,严格规范土地储备,打击"囤地"行为等,以达到房地产市场和谐稳定发展的目标。

关键词:房地产;供给;需求;均衡;泡沫增长1 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基本现状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工业化步伐的加快,中国房地产业一方面得之于天时,在总体上对经济社会的发展确实起到了促进作用;另一方面由于野蛮生长,其负面影响也在蔓延,不仅扭曲了经济结构,成为经济社会的一大隐患。

因此,对迅速蔓延的房地产负面影响,不能掉以轻心,要高度警惕,及早预警。

1.1 房地产供求总量上的非均衡性房地产供求总量上的非均衡一般表现为潜在总需求大于有效需求,实际供给大于有效供给,即超额需求和超额供给同时并存,也即短缺与过剩同时存在。

在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潜在需求巨大与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大量商品房空置等非均衡问题。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和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居民的购房支付能力和潜在的房地产需求不断提高。

另外,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国消费结构升级也带来住宅市场巨大的潜在需求。

1.2房地产供求结构上的非均衡性住房供应结构的非均衡性主要表现在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供给和需求数量不匹配,结构不合理。

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以来,由于我们过分强调住房的市场化分配,导致房价上涨过快,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热衷于开发商品房,在提供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上根本没有积极性,使得本应占市场主体的保障性住房逐渐边缘化,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供应,根本满足不了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需求,商品房成了解决居民住房的基本模式。

而商品房高档住宅和中低价位之间比例也不合理,商品房中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宅供应比例偏低。

人口集聚过程中的我国房价收入比

人口集聚过程中的我国房价收入比
的经验 实证 ,也 没有形成 逻辑一致 的 系统理 论框架 。基 于此 ,本 文尝试 从人 V I 集 聚的视 角构建 房价收 入 比变 化 的系统框架 ,并 以全 国 3 5个 大 中城市 为样本 ,对 引起 我 国房价 收人 比变化 的关 键 因素进 行实 证 研究 。
二 、 理 论 分 析 与 假 设
是政 府在住 房政策 设计 中 的重 要指 标 。 目前 国际 上 比较 流行 的说 法认 为 .房价 收入 比在 3 —6倍 为合 理 区 间 ,但 由于在推算房 价收入 比的过程 中缺乏统一 标准 ,真实数 据来 源也不 一样 ,不 同学 者和机 构对 房
价收入 比处 于多高水平 为合理 区间仍一 直争论不 断。 【 l l 闭在 我 国,大中城市房 价收入 比普遍过 高 的现实 得 到 了学界 比较 广泛 的承认 。[ 3 1 根 据上海 易居 房地产 研究 院发布 的数据 ,我 国一线城 市 的房 价收 入 比均 明 显 偏 高 ,2 0 1 0年 排 名 前 五位 的深 圳 、上 海 、北 京 、杭 州 和 海 口 的房 价 收 入 比分 别 达 到 1 5 . 6 、1 5 . 5 、 1 5 . 3 、1 4 . 7和 1 4 。原来房价 收入 比相对较低 的成都 、沈 阳等 城市 ,也 已经升 高到 8 - 3的水平 。 [ 4 1 而对 于形 成过 高房价 收入 比的原 因 ,学界 内仍有很 多不 同观点 。有 的学者认 为 是受我 国老百 姓传统 观念影 响 ,经 常 出现几代人 或两个 家庭支 持一个 年轻人 家庭 购房 的情况 :f 5 ] 有 的学 者认为 是快速 的城市 化过 程导致 了 住房需 求 的大幅增长 ,从而 推高房 价 ;[ 6 1 有 的学者 认为是 政策性 住房供 给不 足使得 中低 收人人 群住房 需 求得 不到保 障 ,被迫 进入商 品房市 场 。 总 体来看 ,学 界对 于此 问题 的观点 争论很 多 ,但 一直 缺乏较 好

2000-2010年我国房价收入比演变特点及优化对策

2000-2010年我国房价收入比演变特点及优化对策
2.8 5 3 ,最低收入户 为最 高收入户的 89倍 ( . 见表 2 。 )
收 稿 1期 :2 1— o _ 0 5 1 0 l 9_ 1
作者简介 :张长生 (9 7 ) 14 一 ,男 ,江 西南 昌人 ,华南 师范 大学增 城学 院教授 ,研 究方 向 :经济发 展与 经济 体制 改革 ;张燕 (9 6 ) 17 一 ,女 ,浙江绍兴人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经济系副主任 ,研究方向 :房地产 经济学 ,国民收入分配 问题
表 2 0 0 2 1 我 国城 镇 .20 - 00年 不 同收入居 民房 价收入 比
年 份 全 国平 均 最 低 收 入 户 20 0 0焦 20 0 5正 2 1 00正 6 2 .8 1. 6 4 7 6 7 .7 2.9 2 6 77 .6 2 .8 5 3
的实施及人 们生 育观 念 的更新 ,20 -2 1 间 ,我 国每 户 0 0 00年
二 、新世纪以来我国房 价收入比演变特点及原 因 1 .房价增长快于城镇 居 民收入增 长是 房价收 入 比上升 的 直接主因。房价收入 比是居民一次性 购房总价 与居 民家庭年 收 入的 比值 ,而住房 总价 是人 均住 房面 积与 每户家 庭平 均人 口 数 、单位面积住宅平均销售价格的乘积。由于计划 生育等政 策
中 图分 类号 :F 9 . 3 文 献 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10 -4 3 (0 2 1 0 9 — 0 292 0 8 -5 3 2 1 )0 — 0 5 - 4
房价收入 比主要用 于衡量房价 是否处于居 民收入能够支撑 的合 理水 平。国际上通用的房价收入 比的计算是 以 住宅套价的 中值 ,除 以家庭年 收入 的中值 。而中国的住宅是按照平方米价格 交易而不是按照套来交易 ,我 国的房 价收入 比是 :( 住宅销售单 位面积价格 ×城镇人 均住 宅建设 面积 )÷城镇 居 民年人均 可支 配收入 。因此 ,进行 国

我国房价居高不下问题探究

我国房价居高不下问题探究

我国房价居高不下问题探究摘要:房地产是我国的支柱产业,但居高不下的房价对居民生活和经济发展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近年来房价过高已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房价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社会的一大热点问题。

在此,我们重点探讨一下我国房价的现状,并对目前房价居高不下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继而探讨房价过高可能引发的问题,并就如何调控房价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房价;房价收入比;房屋租售比“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杜甫的这一不朽诗句千古传诵,抒怀着国人世代传承的民生梦想,“住有所居”,政府责无旁贷。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全民“住有所居”的目标,十八大报告中又提出在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可以说为百姓绘就了一幅安居乐业、共享太平的图景,但是,在我国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的今天暴露出了不少问题,房改的十几年,人民饱尝了房地产的高价之苦,经济之苦和心理之累。

目前房价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的一大热点问题。

一、评价房价形势的主要指标(一)房价收入比联合国人居中心得出“合理的住房价格”的房价收入比应该为3-6。

即房价的“合理的价格水平”,应该是相当于每户居民3-6年的平均收入。

一般来说,当房价收入比超过5的时候,国际惯例就认为该城市房屋购买力“极低”;当一个地方房价收入比超过6的时候,就会被国际上公认为属于房地产泡沫区;当一个地方房价收入比超过7以后,就会被世界上公认为“国际房价难承受的地区”。

据计算,从1996-2012年我国的房价收入比在5.5-8.0的区间波动,其中最低的1996年为5.64,最高的2009年为8.03。

2011年全国总体房价收入比为7.4,2012年全国总体房价收入比为7.3。

我国总体的房价收入比高于发达国家的3-6倍。

这是全国的平均水平,事实上,一线城市都在10以上,像北京、上海、广东、海南和天津等城市房价收入比均突破10∶1,北京核心区更是达到22∶1的高位,明显高于东京、伦敦和温哥华等国际性大城市。

房价收入比多少合理

房价收入比多少合理

房价收入比多少合理篇一:房价收入比不真实房地产有泡沫吗?按照租售比或者房价收入比,以及房地产总市值占gdp的比例,毫无疑问,中国房地产有泡沫。

温家宝总理在两会后的记者招待会中指出,目前的房价与居民的收入不匹配。

但是,中国住房价格泡沫挤到什么程度是合适的?必须建立中国自己的房价收入比与租售比的标准,用国外的标准或者用失真的数据人云亦云难免产生失误,甚至影响中国房地产改革的大局。

目前比较流行的说法认为,房价收入比在3到6倍为合理区间。

这一比例是上世纪90年代初世界银行专家在进行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时,提出的一个世界银行认为“比较理想”的比例。

一些中国房地产研究机构显然认为中国的房价收入比,应该回到公认标准,比世界银行认可的理想状态高一些。

表面上看,房价收入比正在回归合理范围,但这一较为乐观的数据显然未能说服大众。

有网友根据“2011年当地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平均人口×合理房价收入比/90平方米”,计算了各地的“合理房价”。

如北京4387元/平方米、上海 4831元/平方米、广州 4573元/平方米、南京 4293元/平方米等。

其他机构的推测要悲观得多。

3月22日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中国社科院社科文献出版社、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联合发布的调查研究结果推算,我国城镇房价收入比为,一线城市房价收入比高达。

相比其他国际大城市,房价高到离谱。

伦敦房价收入比,首尔为,纽约为,悉尼为。

房价收入比相差如此之远,说明在推算房价收入比的过程中缺乏统一的标准与真实的数据来源。

按照此等数据,根本不可能得出客观的现实与务实的政策。

国际上通用的房价收入比的计算方式,是以住宅套价的中值除以家庭年收入的中值,而后得出新建房、二手房、所有住宅房价收入比的中值。

家庭年收入指家庭全部成员的年度税前收入,通常包括夫妇二人,家庭年收入同样取中值。

选取的住宅是新建住房、旧有住宅等。

这种计算方法得出的数据通常比较准确,因为根据纳税情况可以获得较为真实的收入,而旧有住宅等不可能存在阴阳合同等数据造假情况。

影响房价收入比的因素

影响房价收入比的因素

影响房价收入比的因素房价收入比受政府住房政策、住宅产业政策和土地使用政策的影响和调控。

中国目前具有社会转型、经济转轨时期的特点,其房价收入比和住房自有化率带有东欧国家的特点,因为住宅价格很快市场化了,但居民家庭的收入却要逐步市场化,即便是当前的住房自有化率比较高,也是原公有住房短期内转化的结果。

西方国家的经验告诉了我们一个并不深奥的道理,买房和租房,都是住房消费的形式,为什么一定要买房住才“正确”呢?中国在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为了把住房作为消费品推向市场,采取了出售公有住房的政策,这无疑是非常正确的。

但公有住房出售基本结束后,是否就应该还住房消费以本来面目了呢?我认为是时候了,买房住和租房住都是住房消费的合理形式,并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

房价收入比与购房无关房价收入比又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指标,只能大致描述一个城市的家庭收入与房价之间的关系,通过不同年份的房价收入比,就可以看出这个城市居民购买住宅的支付能力是提高了还是下降了(北京近年的房价收入比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很难说明房价收入比高了人们就不买住宅、或房价收入比低了人们就都去购买住宅,因为这里还有一个购房消费(或投资)倾向问题,也就是说居民家庭愿意拿出多少比例的家庭收入去用于购房支出,而影响居民消费(或投资)倾向的因素就太多太复杂了。

也就是说,当房价收入比下降时,如果居民不愿意花钱去买住宅,仍然可以简单地归结为“房价高”,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现行房价收入比计算方法存在的缺陷(一)只计算新建房的价格,没有考虑旧房价格。

(二)(二)忽视了住房市场结构对房屋价格的影响。

(三)(三)只考虑我国居民的可支配收入结论(一)我国现行房价收入比的计算方法存在着较大缺陷。

(二)(二)可以从房价计算和居民收入计算两个方面来改进房价收入比的计算方法(三)房价收入比的计算方法还有改进的空间、改进现行房价收入比的计算方法(一)改进平均房价的计算方法2.改进户均居民收入的计算。

全国各省会城市房价收入比

全国各省会城市房价收入比

全国各省会城市房价收入比会计1102 1130130073 谢君乾与2011年比,有23个城市房价收入比出现下降,其中有9个城市因为商品住宅销售均价的下跌,分别是天津、太原、大连、长春、哈尔滨、济南、深圳、海口和贵阳;其余14个城市多数是因为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快于房价涨幅受房价节节攀高的影响,人们对于房价过高、房价涨幅快于收入涨幅等说法不绝于耳,为此,自2003年我国房地产调控政策开始以来,始终以房价作为调控目标,自2011年以来,温家宝总理更是频繁提及“房价合理回归”。

但什么是合理房价,我们认为应该是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相适应、涨幅和居民可支配收入涨幅相一致,为此,我们引入国外常用的房价收入比的概念。

由于我国东中西部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为了统一衡量全国房价合理水平,本文对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的情况作一个横向比较,为政府、企业以及居民提供一个参考标准。

一、房价收入比的计算方法和衡量标准房价收入比是指房屋总价与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不同机构可能采用不同的统计指标和不同的计算方法,本文采用的数据皆来自于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的官方数据,其中商品住宅特指一手房,不包括二手房。

尽管房价收入比是一个全球通用的指标,但其合理范围却没有严格界定。

世界银行1998年对96个地区的统计资料显示,家庭收入在999美元以下(最低收入户)的国家(地区),房价收入比平均数为13.2;家庭收入在3000美元~3999美元(中等收入户)的国家(地区),房价收入比平均数为9;家庭收入在10000美元以上(高等收入户)的国家(地区),房价收入比平均数为5.6。

各国(地区)房价收入比的数值是高度离散的,这96个地区最高的为30,最低的为0.8,平均值为8.4,中位数为6.4。

一般而言,在发达国家,房价收入比超过6就可视为泡沫区。

由于我国统计制度存在不少漏洞,我国的房价收入比数据不如欧美国家准确,而且我国对商品住宅的统计口径与欧美国家也不同,可比性并不大。

2022年我国35个大中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态势分析

2022年我国35个大中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态势分析
相反,一些经济发展相对较弱的城市,房价收入比较低。这些城市通常人口流出较多,市场需求不足,房价上涨的动力较小。
04
房价收入比与房价走势的关系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housing price income ratio and housing price trend
房价收入比态势
房价收入比的计算方法
房价收入比=(房价/家庭收入)×10,其中,房价是指当地一套普通住房的平均价格,家庭收入是 指一个三口之家年收入的平均值。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年我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平均 为8.3,其中,一线城市平均为12.8,二线城市平均为7.9,三线城市平均为7.3。
中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总体合理,部分 城市需关注
从数据来看,我国35个大中城市整体上仍处于合理范围内。其中,一线城市由于经济发达、资源集 中,房价相对较高,因此房价收入比较高;而二线城市、三线城市由于发展相对滞后,房价相对较低, 因此房价收入比也相对较低。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整体上我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处于合理范围内,但仍有部分城市的房价 收入比过高,需要引起关注。例如,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的房价收入比超过了10,这表明在这些 城市的居民需要付出更高的收入才能购买一套普通住房。
TEAM
房价收入比分析:35个大中城市房价走势与 收入水平
Analysis of housing price to income ratio: housing price trends and income levels in 35 large and medium-sized cities
演讲人:Grey 2023/9/30
2. 房价收入比与房屋销售面积的关系

中国的房价与居民收入相称吗_居民住房负担轻还是重_测算房价收入比应区分目标层次

中国的房价与居民收入相称吗_居民住房负担轻还是重_测算房价收入比应区分目标层次

中国的房价与居民收入相称吗?居民住房负担轻还是重?测算房价收入比应区分目标层次■ 江西师范大学城建学院 耿聪房价收入比概念的界定房价收入比,顾名思义就是房价与收入的比例关系。

房价收入比是国内外学者用以判断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特别是评价普通居民住房负担时所采用的最重要指标之一。

根据联合国人类住区中心所发布的《城市指标指南》,房价收入比是指居住单元的中等自由市场价格与中等家庭年收入之比。

根据房价收入比的定义,房价收入比的基本公式为:PIR=Ph/I,公式中,PIR为房价收入比,P代表住宅价格,I代表家庭年收入。

PIR值越大,即表示住宅负担能力越低。

根据联合国人类住区(生境)中心的标准,房价收入比是个简单且实用的衡量家庭住房购买力和承受力的指标,但因为中国居住单元的中等自由市场价格和中等家庭年收入等数据很难获得,国内学者很难根据国际标准来研究国内的房价收入比。

因此,国内学者在研究家庭住房购买力和承受力问题时大多根据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具体情况对房价收入比重新进行界定。

包宗华将房价收入比定义为“一个国家或城市的平均房价与每户居民的平均收入之比”;沈久则将房价收入比定义为“一个国家或一个城市某一时期上市销售的某一类型商品住房的单套平均房价与对应收入档次居民家庭相同时期户均每年收入中可用于购房支出之间的比值”;陈杰等提出了动态房价收入比,认为“静态房价收入不能反映居民的长期支付能力,在考察居民的购买力和承受力时必须考虑居民收入增长的影响”。

可见,国内学者没有在房价收入比的概念上取得共识。

笔者认为,如果要研究中国房地产收入房价比必须参照国际标准,结合中国房地产市场具体情况,还需要划分不同的房价收入比的目标。

针对不同的房价收入比目标,对房价收入比概念,在其基本概念上进行衍生,产生各自内在的经济学、社会学等意义。

房价收入比中的收入根据《城市指标指南》的定义为某一家庭所有来源的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业务收入和投资收益、稿酬、劳务等非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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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价收入比——国际上居民住房负担的“标准秤”看一个地方的房价是高是低,住房究竟是给老百姓带来了沉重的负担,还是处于一个可接受的水平,国际上有一个通行的计算模式,就是要看这个地方或城市的房价收入比究竟是多少。

“房价收入比”从广义上来讲,就是指一个地方或城市每户居民的平均房价与每户居民的平均年收入之比。

那么,什么样的“房价收入比”是国际上公认的合理水平呢?通过对数十个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主要城市居民住房房价的多年考察,世界银行和联合国人居中心分别得出“合理的住房价格”的房价收入比应该为3-6(世界银行专家的说法为4-6)。

这就告诉我们,国际上公认的、居民可承受的住房价格,同时也是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有效发展的“合理和理想的水平”,应该只是相当于每户居民3-6年的平均收入。

不少在高房价重压之下的中国市民,对“老外”如此“轻松”的就可以买到房可能会唏嘘不已。

但如果他们要知道这些“老外”低房价收入比下的“含金量”,也许就更加感叹到“抓狂”。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他们的公民用3-6年家庭收入所买到的住房,首先是在人均面积的拥有上要比我们大得多。

我们现在离人均30平方米的“初级小康标准”还有相当的距离,而这些国家一般都是在人均50-90平方米。

就拿美国来说,前几年它的家庭新建成房屋平均面积就达到2,114平方英尺,一般人家户均也在220平方米左右,相当于人均拥有住房70平方米左右。

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他们所计算的“面积”,都是实实在在的“使用面积”,走廊、阁楼、地下室、院子都不在计算之列,同样也更不会有什么“共摊面积”。

而在中国买房,采用的是“建筑面积”再加上共摊面积,同样的“纸上面积”,实际要比人家少得多。

除了“量”的区别以外,住房的“质”的方面,他们的“含金量”就更是我们所无法比拟:他们大多数住的是独立屋(单体别墅),而我们95%以上住的是公寓房,他们买的房是装修好的,走进去就可住,而我们拼了半天拿到的也只是毛坯房,要住进去还得花一大笔装修费;他们房子前后带大花园,有的社区还带高尔夫,不少人家还有游泳池,配套设施先进豪华,而我们的住房大部分没有一定的配套设施,很多的住房还处在“工房”的水平。

地大物博的欧美国家如此,人口密度和生活水平远高于我们的韩国、日本的房价收入比也没高到哪儿去。

2006年初,韩国的国土研究院经过对上万的家庭调查研究,并和英美等国进行了比较,显示韩国国民全部收入攒六年才能买房。

尤其是首都首尔地区,需要将总收入存7.7年才能购买住宅,地方大城市为3.8年,中小城市为2.6年。

而在美国和英国,要购买住宅,则分别只需要2.7年和4.1年全部收入。

另据日本官方的数据,在东京新建的专有面积75——80平米(相当于我们90——100平米的建筑面积)、精装修的3室1厅1厨1卫单元公寓,送20平米的阳台和好几个平米的走廊以及包括液晶电视等基本电器,加停车位售价也才3000万日元左右。

而当地普通工薪阶层家庭平均月收入为56万日元。

在这个号称世界上物价水平最高、人口密度也最大、房价同样也是最高的城市,工薪族的房价收入比也计算在4.5-5左右。

当然,并不是每个国家的和城市的房价收入比能让居民满意的。

有一家美国的顾问公司根据房价收入比,专门就国际房价购买力的调查做过一个调查,看看世界上哪些城市的房价让居民“最难以承受”。

结果澳洲悉尼超过伦敦(6.9)、纽约(7.9)和东京,以8.5名列前茅。

并由此被断言“澳洲存在世界上最大的地产危机”。

真不知道这样的“世界房价报告”,中国的官员和百姓看了后会有什么感触!这项调查对我们分析房地产市场的价值还在于,它给出了具体指标,让我们可以用数据说话、更科学的分析和评价一个地方的房地产是否“健康”:当一个地方房价收入比超过5的时候,国际惯例就认为该城市房屋购买力“极低”;当一个地方房价收入比超过6的时候,就会被国际上公认为属于房地产泡沫区;当一个地方房价收入比超过7以后,就会被世界上公认为“国际房价最难承受地区”。

中国市民的住房负担,一个不光彩的“世界之最”弄清了国际上居民住房负担的一般水准,再“回味”一下眼前的现实,想必任何思维正常的人,都会对在高房价笼罩下的中国大中城市的房价还该不该涨有一个“明确的答案”。

当然,那些依仗“特殊利益”攫取社会财富的开发商及其豢养的“官员、专家”另当别论。

实际上,和某些“房地产腐败铁三角”刻意制造的所谓高房价主要是由于民众在住房上“过度消费”造成的谬论恰恰成为鲜明对照的,是普通的中国市民在住房消费上不仅“适度”,而且还很“节约”。

所谓适度,对一般市民来说,就是他们梦寐以求的“居住理想”,仅仅是拥有一套体面而小康的“普通公寓房”,而不是什么“独立屋”、联排别墅和豪宅之类高档商品房;所谓的“节约”,就是他们在住房面积上的要求,一般也就定在“初步小康”——人均30建筑平方米,户均90平方。

这样的“面积”,不仅包含“公摊面积”之类“中国特色”人均住房水平计算上的“水份”,而且买到手的还是“毛坯房”,和国外通常出售的装修房相比,“含金量”又要下降了几成。

但就是如此“节约”而又“适度”的住房要求,中国市民的住房负担又是多少呢?各大中城市的居民都可以自己计算一下:在你所居住的城市,要想在主城区内买一套9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房”,究竟要花上一个家庭多少年的全部收入。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现在各城市官方的房价统计中,“平均房价”早已失去了参考意义。

因为用这样“做”出来的“平均房价”,只能在城市的郊区县找得到,而在传统市区(主城区)基本上已经买不到这样“平均房价”的居民住房。

在2007年之前,只听说外国人到中国来洗钱,这个局面也将因此而改变,中国人终于到外国去洗钱了。

再说得深入一点,就是中国人民创造的财富被别人悄悄地"盗走"了,而"盗匪?发改委专家马晓河先生的话头上,看看如何解决产能过剩的问题。

其实,很简单,产能过剩的解决之道是刺激消费,而刺激消费的唯一办法就是降低房价。

房价不降,中国人对未来的预期必将产生较大的压力而不敢消费,还有一部分成了房奴无钱消费。

马晓河先生说,中国工业品利用率有半数低于50%,所以,为了减少风险,必须扩大内需。

而内需如何才能扩大呢?中国居民的消费率是38.2%,世界平均消费率是78%-79%中国居民平均房价收入比是一比十,世界平均房价收入比是5一比两相对照,中国经济问题的症结就暴露出来,是高得离谱的房价将中国居民的财富搜刮一空,还拿什么去消费呢?所以中国人的消费率创下了历史新低。

有专家预测,中国房价每下降一个点,将为市场一年增加100亿以上的消费,而中国房价从2006年前三季度的综合平均价位上,至少有30%以上的下降空间,也就是说,只要中国房价下降30%,中国市场一年将增加3000亿的消费总额,中国经济的问题也迎刃而解,中国民众也从此能过上好日子。

相反,我国要是领导人的决策事物就控制不好这个局面,我国的经济将会崩溃?事打击。

我们都清楚我们现在身处的国际环境有多恶劣。

面对当前复杂的国际形势,中国一定要具备打赢两场战争的能力,一是军事战争,二是经济战争。

住房政策应有利于提升我国居民购房能力房价收入比是考察居民购房能力的一个通行指标。

2006年,我国平均房价收入比只有6.7,并不是很高,而且与国际平均水平接近。

但我国房价收入比的社会差距很大,这是由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引起的。

这要求我国政府应针对不同收入群体实施不同的住房政策,保障居民的基本居住权利。

房价收入比是指居民购房总价与家庭年全部收入的比值。

由于房价收入比是家庭购房支出与收入的相对比,能消除不同地区房价、不同收入水平对居民购房成本的影响,相对真实地反映居民购房能力,而且计算也比较简便,因而成为考察居民购房能力的一个国际通行指标。

在国外,有新建住宅(新房交易) 的房价收入比,也有旧有住宅的(二手房交易的房价收入比),所选取的房价都是中位数价格或平均数价格,家庭收入也都是中位数收入或平均收入,国内一般都用平均数。

但在总体内部差异性较大的情况下,用中位数或平均数来反映总体水平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因此,对于我国这样收入差距较大的国家,宜计算不同收入群体的房价收入比,更真实地反映居民购房能力的实际差距。

我国平均房价收入比变动三大特点第一,我国平均房价收入比并不高。

一个国家的平均房价收入比通常用家庭年平均总收入与一套房屋的平均价格之比来计算,即:房价收入比=每户住房总价÷每户家庭年总收入。

其中,每户住房总价和每户家庭年总收入的计算公式分别如下:(1)每户住房总价=人均住房面积×每户家庭平均人口数×单位面积住宅平均销售价格和(2)每户家庭年总收入=每户家庭平均人口数×家庭人均全部年收入。

由于我国住房商品化是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起步,因此我国房价收入比应该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计算。

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公布的相关数据,我们可以计算出我国1991-2006年的平均房价收入比(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以平均水平计算的我国房价收入比并不是很高,2006年只有6.7,1991-2006年的数值在5.35到7.26之间,波动幅度为35.7%,也不是很大。

第二,我国平均房价收入比变动四个阶段特征。

从1991年到2005年期间,我国房价收入比的变动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91-1993年,房价收入较快增长并处于较高水平,从1991年的6.27上升到1992年的7.26,这也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历史最高值。

1993年有所下降,但数值仍然较高。

第二阶段是1994-1998年,为平稳上升阶段。

房价收入比从1994年的5.35缓慢上升到1998年的6.35,年均上升0.25。

第三阶段是1999-2003年,为平稳下降阶段。

房价收入比从1998年的6.35缓慢下降到2003年的5.75,年均下降0.12。

第四阶段是2004年到2006年,为较快上升阶段。

2006年的房价收入比为6.7,比2003年增加0.95,年均增加0.5,增速明显加快。

第三,家庭收入增速与房价增速是影响我国房价收入比变动主要因素。

由于房价收入比是每户住房总价与每户家庭年总收入的商,它的变动主要取决于每户住房总价增长情况和家庭年总收入的增长情况,即居民收入增速与房价增速的相对比率。

从图可以看出:在房价收入比平稳上升阶段,住房总价增速基本高于家庭收入增速;在房价收入比平稳下降阶段,则是家庭收入增速总体高于住房总价增速。

2004-2005年,每户住房总价增速快速上升,而每户家庭总收入的增速相对平稳,二者的增速差迅速扩大,结果导致了房价收入比的快速上升。

在2006年,居民收入增长较快,而房价的名义增长速度有一定下降,使得2006年的平均房价收入比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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