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再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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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刑事判决书

再审刑事判决书

再审刑事判决书尊敬的法院领导:我系被告人某某,现就本案向贵院提出再审申请。

本案经过一审、二审均被判处有罪,但我坚信自己的清白,对原判决持有异议,并希望贵院能依法公正审理,给我一个公正的判决结果。

一、案情回顾本案起因于某某公司的财务丑闻,我作为该公司的财务主管被指控参与了财务舞弊行为。

一审法院基于某人的指证和证据链条推论,对我判处了有期徒刑。

我在一审时已提出一些疑点和异议,但未得到法院合理的回应和解释。

二、关键证据质疑1. 指证人证词的可信度问题某人在庭审中为了逃避自己的责任,向法院指控了多名公司员工参与了财务舞弊活动,其中包括我。

然而,某人自身是公司的高管,作为主要责任人,其证词存在很大的利益驱动性,因此其证词的可信度受到了极大的质疑。

2. 物证链的完整性在本案中,财务报表被作为关键证据,而这些财务报表是由某人将其从公司电脑中获得并提供给法院的。

然而,这些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何得到保证?其获取和提供过程中是否存在篡改的可能性?这些问题并未得到充分的审查,也没有相关技术鉴定的证据,因此存在对物证链的合法性和可靠性的质疑。

三、证人证言的重要性案件中涉及的多位证人在庭审过程中的证言也值得质疑和核实。

对于一审法院而言,是否充分发挥了对证人证言的质证和反驳?是否审查了证人的身份和可能的动机?这些都是需要再审法院认真审查的关键点。

四、补充辩护材料的遗漏一审和二审过程中,我的辩护律师提交了一些关键的辩护材料用以辩护和证明我无罪的立场,但很遗憾,这些材料在审判过程中未被充分考虑和应用。

我认为这些材料对我申请再审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再审法院能重新审查相关材料并予以合理评估。

综上所述,我在此申请贵院对本案进行再审。

我坚信自己的清白,希望贵院能充分审查本案的所有细节和疑点,依法公正审理,并作出符合事实和法律的判决。

望贵院重视并慎重处理。

此致某某(申请再审人)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再审刑事判决书

再审刑事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 院长对本 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 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 错误,必须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 人民法院 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 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 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写明判决结果。分两种情况。 第一、全部改判的,表述为:
“一、撤销本院(××××)×刑×字第××号刑事判决;
二、被告人×××……(写明改判的内容)。” 第二、部分改判的,表述为:
“一、维持本院(××××)×刑×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 即……( 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本院(××××)×刑×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 ×项,即……(写 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被告人×××……(写明部分改判的内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日内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通过本 院或者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 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院作 出(××××)×刑监字第×号刑事裁定,对本案提起再审”; (2)、上级法院指令二审法院再审的,表述为“××××年××月××
日× ×××人民法院作出(××××)×刑监字第××号刑事裁定,指令 本院对本案进 行再审”;
(3)、向下级法院提审的,表述为“××××年 ××月××日本院作出(× ×××)×刑监字第×× 号刑事裁定,提审了本案”;
(4)、同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法院审判的案件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的,表述为“×××× 年××月××日××××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 序向本 院提出抗诉”。
其他各项的内容和写法可参照一审、二审刑事判 决书来制作,遇有特殊情况可 作相应删改。

再审判决书格式范文

再审判决书格式范文

再审判决书格式范文被告人:某某某审判程序:再审再审判决书案由某某某(下文简称被告人)因涉嫌犯罪于20XX年被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审理。

鉴于相关证据和法律适用存在问题,被告人就本案提起再审申请,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

开庭情况本案第一次开庭于20XX年XX月XX日在人民法院举行,审判长、两位合议庭成员等人员出席开庭。

开庭前,出庭人员进行了法律程序的宣读,并对原审判决文书及相关案卷材料进行了确认。

被告人、辩护人、原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及法院指定的诉讼代理人参加了开庭。

事实及证据再审过程中,经审查与鉴定,本案的事实及证据如下:一、起诉书和证据材料的属实性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列举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并提供了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证据材料,该材料真实可信,相关证据亦具有举证能力和证明力。

经法庭审查,上述证据材料的提供和使用符合法定程序,经过交叉验证和审查不足之处已予纠正,本庭对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予以采信,并应予严密审查和论证。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的证据不足本案原判决认定被告人犯罪事实和证明证据不足,结论不准确。

原审判决文书认定的XX罪名,无法证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构成指控的罪名。

在此处列举被告人犯罪事实及证据,并对证据进行详细分析和论证,全面说明证据的可信度和法定证明程度。

法律适用及裁判理由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准确且证据不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XXX条第X款规定,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应作出对被告人的新判决。

被告人某某某在经过对证据、辩护意见的全面审查后,对其犯罪事实供述较之前作了具体修订,并表示悔罪态度较明确。

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对社会的反馈等,本庭依法决定对被告人作出如下判决:判决结果本庭裁定将被告人某某某的输期缩短至X年X个月,并依法减刑X年。

被告人其他刑事责任不变。

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被监狱实施剩余刑期的限制。

宣告判决。

呼格吉勒图案再审刑事判决书

呼格吉勒图案再审刑事判决书

呼格吉勒图案再审刑事判决书原公诉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李某某,男,1940年出生,蒙古族,系原内蒙古某厂退休工人,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系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父亲。

申诉人尚某某,女,1952年出生,汉族,系原内蒙古某厂退休工人,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系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母亲。

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男,1977年8月9日出生,蒙古族,系原呼和浩特市某厂工人,捕前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因本案于1996年4月12日被收容审查,同年5月10日被逮捕,6月10日被执行死刑。

辩护人苗立,内蒙古河洋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王振宇,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流氓罪一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5月17日作出(1996)呼刑初字第37号刑事判决,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呼格吉勒图不服,提出上诉。

本院于1996年6月5日作出(1996)内刑终字第199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规定,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

呼格吉勒图父亲李某某、母亲尚某某向本院提出申诉。

本院于2014年11月19日作出(2014)内刑监字第00094号再审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

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经过阅卷,听取申诉人、辩护人、检察机关的意见,现已审理终结。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1996年4月9日晚20时40分许,被告人呼格吉勒图酒后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诺和木勒大街内蒙古某厂宿舍57栋平房西侧的公共厕所外窥视,当听到女厕所内有人解手,便进入女厕所内将正在解手的被害人杨某某脖子搂住,后采用捂嘴、扼颈等暴力手段强行将杨某某按倒在厕所便坑的隔墙上对杨某某进行流氓猥亵。

再审刑事判决书模板

再审刑事判决书模板

再审刑事判决书法院名称:_________人民法院案号:_________案件类型:刑事再审审理程序:再审裁判日期:_________当事人信息原审被告人:___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现在何处)辩护人:_________(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原审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___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原审被告人:___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现在何处)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再审申请人:_________(写明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因_________(写明案由)一案,不服_________人民法院(写明原判决、裁定的制作机关、时间和文书标题及字号)_________,向本院提出再审申请。

本院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作出(写明再审决定书、通知书的字号)_________,决定再审本案。

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写明到庭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再审请求情况再审申请人_________称,请求_________(写明再审申请人的再审请求)。

理由如下:_________(写明申请再审的主要理由,可以列举一、二、三项)。

再审答辩情况被申请人_________辩称,_________(写明被申请人的答辩意见)。

再审查明事实经再审查明:_________(写明再审认定的事实)。

证明上述事实的证据有:_________(写明证据名称、内容和证明目的,并逐一分析论证)。

再审判决理由本院认为,_________(写明再审判决的理由)。

(一)关于_________(写明争议的焦点)问题,本院认为,_________(写明对再审请求是否支持的理由,以及对原判决、裁定进行分析论证的结论)。

刑事判决书(按一审程序再审改判用)

刑事判决书(按一审程序再审改判用)

刑事判决书(按一审程序再审改判用)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案号:XXXXX号公诉机关:XXXXX检察院被告人:XXX法定代理人(辩护人):XXX辩护人:XXX犯罪嫌疑人(原审被告人)XXX,男,XX岁,汉族,出生地:XXXX,住所地:XXXXX。

经XXX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出示了XXX文件、证人XXX的证言、书证XXX等证据,犯罪嫌疑人XXX及其辩护人XXX、XXX参加诉讼,最后依法终结。

原审判决结果如下:一、定性犯罪嫌疑人XXX被判定犯有XXX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X条第XXX款,判处有期徒刑XXX年。

二、鉴定关于被害人伤情的鉴定意见如下:XXXXX三、控辩意见1. 公诉机关的指控和证据均证明犯罪嫌疑人XXX犯有XXX罪。

2. 犯罪嫌疑人XXX及辩护人XXX主张XXX。

四、认定事实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相关证据以及犯罪嫌疑人XXX及其辩护人XXX的辩解、申辩意见,经过法庭的审查和核实,本院认定事实如下:XXXXX五、法院审查意见本院认为,一审判决虽然认定了事实,但是对于证据的收集、鉴定、审查等方面存在疏漏和不合理之处,导致判决结果可能存在一定错误。

六、证据评估和重新审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院对一审判决中的证据进行评估和重新审查,并对犯罪嫌疑人XXX的犯罪事实以及刑罚适用进行重新认定。

经审查,本院认为XXXXX(详细论述证据评估和重新审查的内容)。

七、改判依据和量刑原则根据对证据的重新审查和评估,经过合法程序,本院对犯罪嫌疑人XXX的行为认定如下:(详细列举重新认定的犯罪事实)改判的量刑原则为XXXXX(详细论述适用的量刑原则)八、改判结果根据对证据的重新审查和评估,本院作出如下改判结果:犯罪嫌疑人XXX犯有XXX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X条第XXX款,判处XXX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XXX年。

九、附则犯罪嫌疑人XXX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如对本判决不服,可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法定程序提出上诉,同时上诉状送交本院,逾期将失去上诉的权利。

聂树斌案再审判决书全文公布

聂树斌案再审判决书全文公布

聂树斌案再审判决书全文公布中国网12月2日讯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以下为聂树斌案再审判决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6)最高法刑再3号原公诉机关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张焕枝,女,汉族,1944年12月13日出生,农民,住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村。

系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母亲。

申诉人聂学生,男,汉族,1945年8月1日出生,退休工人,住址同上。

系原审被告人聂树斌父亲。

申诉人聂淑惠,女,汉族,1972年1月31日出生,教师,住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街××号。

系原审被告人聂树斌胞姐。

诉讼代理人李树亭,北京市天钰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人聂树斌,男,汉族,1974年11月6日出生,初中文化,原河北省鹿泉市冶金机械厂工人,捕前住河北省获鹿县(现石家庄市鹿泉区)×××村。

1994年9月23日被传唤,9月24日被监视居住,10月1日被刑事拘留,10月9日被逮捕。

1995年4月27日被执行死刑。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一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3月15日作出(1995)石刑初字第5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聂树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康某2分别提出上诉。

1995年4月25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1995)冀刑一终字第12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规定,核准聂树斌死刑。

2005年1月,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河北省公安机关网上追逃的王书金,被河南省荥阳市公安机关抓获后自认系本案真凶。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

2007年5月,申诉人张焕枝、聂学生、聂淑惠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多个部门提出申诉,请求宣告聂树斌无罪。

二审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

[2010]刑再终字第1号原公诉机关正义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李跃进,男,1958年11月12日生,汉族,正义市洪山办事处人,捕前任正义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调研员,住正义市富民小区6号楼1单元301室,2006年12月31日被刑事拘留,2007年1月17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正义市公安局看守所。

辩护人王秋云,女,正义市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告人李跃进受贿罪、抽逃出资罪一案,正义市人民法院于2010年12月09日作出[2010]刑初字第1号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经过正义市人民法院的调查,定被告人受贿罪成立,抽逃出资罪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0.,000元并追缴受贿金共33,000元。

正义市人民法院经过再审,于2010年12月15日作出[2010]刑再初字第1号刑事裁定(或判决),原审被告人李跃进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正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续婉君出庭执行职务,上诉人李跃进及其辩护人王秋云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一审法院审理,被告人李跃进抽逃出资罪不成立,受贿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0.,000元并追缴受贿金共33,000元。

正义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李跃进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妻子名义成立公司,自己在公司中是隐名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数额较大。

其行为犯了抽逃出资罪,提出抗诉。

被告人李跃进的辩护人则认为在此次犯罪中,被告人都不是主动方,而且在录口供时态度良好,并无犯罪前科,对被告人的处罚过重,不服一审判决,因此提起上诉。

经审理查明,一审判决书中提及李跃进在担任洪山市市委书记等职务时,利用职务之便为洪山办事处张王庄居委谋取利益,于1996年春节在李跃进家里收受张家王庄居委书记张红军1000元,1996年中秋节,李跃进收下了张红军的3000元现金。

1997年春节,又收下了张红军的5000元。

1998年春节2000元购物卡。

1998年中秋,2000元购物卡,之后的春节和中秋节共5个节都收了2000元的购物卡。

呼格吉勒图案再审刑事判决 书

呼格吉勒图案再审刑事判决    书

呼格吉勒图案再审刑事判决书原公诉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李某某,男,1940年出生,蒙古族,系原内蒙古某厂退休工人,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系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父亲。

申诉人尚某某,女,1952年出生,汉族,系原内蒙古某厂退休工人,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系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母亲。

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男,1977年8月9日出生,蒙古族,系原呼和浩特市某厂工人,捕前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因本案于1996年4月12日被收容审查,同年5月10日被逮捕,6月10日被执行死刑。

辩护人苗立,内蒙古河洋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王振宇,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流氓罪一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5月17日作出(1996)呼刑初字第37号刑事判决,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呼格吉勒图不服,提出上诉。

本院于1996年6月5日作出(1996)内刑终字第199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规定,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

呼格吉勒图父亲李某某、母亲尚某某向本院提出申诉。

本院于2014年11月19日作出(2014)内刑监字第00094号再审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

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经过阅卷,听取申诉人、辩护人、检察机关的意见,现已审理终结。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1996年4月9日晚20时40分许,被告人呼格吉勒图酒后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诺和木勒大街内蒙古某厂宿舍57栋平房西侧的公共厕所外窥视,当听到女厕所内有人解手,便进入女厕所内将正在解手的被害人杨某某脖子搂住,后采用捂嘴、扼颈等暴力手段强行将杨某某按倒在厕所便坑的隔墙上对杨某某进行流氓猥亵。

陈满案再审判决书

陈满案再审判决书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5)浙刑再字第2号原公诉机关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

原审被告人陈满。

因本案于1992年12月28日被收容审查,1993年9月25日被逮捕。

现在海南省美兰监狱服刑。

辩护人易延友,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王万琼,四川容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陈满犯故意杀人罪一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4年11月9日作出(1994)海中刑初字第19号刑事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满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放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不服,提出抗诉,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1999年4月15日作出(1994)琼刑终字第81号刑事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裁判生效后,陈满不服,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2015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高检刑申抗(2015)1号刑事抗诉书,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最高人民法院于同年4月24日作出(2015)刑抗字第2号再审决定书,决定将本案指令本院再审。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12月29日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菊芬、马云、代理检察员竺咏华出庭执行职务。

陈满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1992年1月,被告人陈满搬到海口市上坡下村XXX号被害人钟某所在公司的住房租住。

期间,陈满因未交房租等,与钟某发生矛盾,钟声称要向公安机关告发陈满私刻公章帮他人办工商执照之事,并于同年12月17日要陈满搬出上坡下村XXX号房。

陈满怀恨在心,遂起杀害钟某的歹念。

同年12月25日晚7时许,陈满发现上坡下村地面停电并得知钟某要返回四川老家,便从宁屯大厦窜至上坡下村XXX 号,见钟某正在客厅喝酒,便与其聊天,随即陈满进到房间从厨房拿起菜刀一把,趁钟不备,朝钟的头部、颈部、躯干部等处连砍数刀,致钟当即死亡。

公诉案件再审法律文书(3篇)

公诉案件再审法律文书(3篇)

第1篇刑事再审判决书(再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再审案号:(2021)XX刑再字第001号原审案号:(2020)XX刑初字第0XX号公诉机关: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三,男,汉族,1980年2月2日出生,住XX市XX区XX街道XX小区,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文化程度:高中,职业:工人,住址:同上。

再审查明:一、基本案情被告人张三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0年5月被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原审法院于2020年10月作出(2020)XX刑初字第0XX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认定被告人张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四经济损失人民币伍万元整。

判决生效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四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于2021年2月作出(2020)XX刑终字第0XX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四不服,再次向本院提出申诉,要求改判。

二、再审理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四申诉称: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再审改判。

经再审查明:1. 2020年4月,被告人张三与被害人李四因邻里纠纷发生争执,张三持刀将李四砍伤,造成李四轻伤二级。

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张三被刑事拘留。

2. 原审法院审理过程中,李四向法院提交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经济损失的相关证据,但原审法院未充分考虑李四的实际损失,仅判决张三赔偿人民币伍万元整。

3. 本院认为,原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以下错误:(1)未充分考虑被害人李四的实际损失,导致判决赔偿金额偏低;(2)未充分调查取证,导致认定事实不清。

三、再审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撤销原审法院(2020)XX刑初字第0XX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及二审法院(2020)XX刑终字第0XX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

二、被告人张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刘涌案件判决书)

刘涌案件判决书)

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刘涌案刑事判决书(全文)(2003)刑提字第5号公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再审被告人刘涌,男,1960年11月30日出生于辽宁省沈阳市,汉族,初中文化,原系沈阳嘉阳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住沈阳市和平区丽景城市花园D座11楼2号。

因本案于2000年7月11日被拘留,同年8月10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辽宁省锦州市第二看守所。

辩护人佟林,北京市万森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徐冲,北京市天为律师事务所律师。

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于2001年8月10日向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刘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私藏枪支、弹药罪,妨害公务罪,非法经营罪,偷税罪,行贿罪。

同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扈艳、刘宝贵对被告人刘涌等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4月17日作出(2001)铁中刑初字第6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刘涌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万元。

判处刘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扈艳人民币1万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宝贵人民币5420元。

对刘涌聚敛的财物及其收益,以及用于犯罪的工具,依法追缴、没收。

判决宣告后,刘涌不服,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扈艳、刘宝贵亦不服,提出上诉。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8月11日作出(2002)辽刑一终字第15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撤销原一审判决中对刘涌故意伤害罪的量刑部分及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扈艳的民事赔偿部分。

认定刘涌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刑事判决书申请书模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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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申请书模板范文申请人:×××,男/女,××××年××月××日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职业),住……。

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

申请人×××因对被申请人×××涉及的刑事判决结果不服,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二百五十四条和相关司法解释、意见的规定,向贵院依法提出刑事判决书申请再审。

一、再审事由1. 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此处简要概述原判决认定的事实和证据,以及申请人认为的事实和证据。

)2. 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此处简要概述原判决适用的法律条款,以及申请人认为的正确法律条款。

)3. 原判决违反诉讼程序。

(此处简要概述原判决诉讼程序存在的问题,以及申请人提出的理由。

)4. 原判决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处简要概述原判决对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影响,以及申请人提出的理由。

)二、再审请求1. 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2. 依法重新审理本案,确保公正、公平、公开;3. 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4. 依法处理与本案相关的其他问题。

三、事实和证据(此处详细阐述申请人提出再审请求的事实和证据,包括新证据的发现、原判决认定事实的错误之处等。

)四、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请再审,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再审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下列再审事由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五、申请人的承诺申请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据真实、合法,如有虚假陈述,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吴英集资诈骗案再审刑事判决书

吴英集资诈骗案再审刑事判决书

吴英集资诈骗案再审刑事判决书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2012)浙刑二重字第1号原公诉机关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吴英,女,1981年5月20日生,汉族,浙江省东阳市人,中专文化,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捕前住东阳市本色概念酒店913房间,户籍地东阳市歌山镇塘下村。

因本案于2007年2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6日被逮捕。

现押浙江省金华市看守所。

辩护人吴谦,浙江百畅律师事务所律师。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英犯集资诈骗罪一案,于2009年10月29日作出(2009)浙金刑二初字第1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吴英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吴英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返还给被害人。

吴英不服,提出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开庭公开审理,于2012年1月6日作出(2010)浙刑二终字第27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后认为,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审判程序合法,惟量刑不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于2012年4月19日作出(2012)刑二复43120172号刑事裁定:(1)不核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浙刑二终字第27号维持第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2)撤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浙刑二终字第27号维持第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3)发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本院据此依法重新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5年,被告人吴英先后开办了东阳吴宁贵族美容美体沙龙、东阳吴宁喜来登俱乐部、东阳千足堂理发休闲屋等,同时以合伙或投资名义,从俞亚素、唐雅琴、夏瑶琴、竺航飞、赵国夫、徐玉兰(另案处理)等人处高息集资,欠下巨额债务。

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刑事判决书

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刑事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8)最高法刑再3号原公诉机关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

原审被告人张文中,男,汉族,1962年7月1日出生,山东省即墨县(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博士研究生文化,原系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6年12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0日被逮捕。

2009年3月30日因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已缴纳)。

2010年4月19日被裁定减刑三年,2012年3月19日被裁定减刑二年十个月。

2013年2月6日刑满释放。

辩护人赵秉志,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左坚卫,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人张伟春,男,汉族,1958年4月27日出生,北京市人,大学文化,原系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行政总监。

2006年12月29日被刑事拘留,2007年1月1日变更为监视居住,同年2月14日被逮捕。

2009年3月30日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已缴纳)。

2010年7月28日被裁定予以假释,2012年2月11日假释考验期满。

辩护人吴建平,北京市泽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赵磊,北京市泽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单位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北京物美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美集团),住所地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8层。

2009年3月30日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三十万元(已缴纳)。

诉讼代表人徐莹,物美集团总裁。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单位物美集团犯单位行贿罪,被告人张文中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被告人张伟春犯诈骗罪一案,于2008年10月9日以(2008)衡刑初字第22号刑事判决,认定物美集团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三十万元;认定张文中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认定张伟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张文中、张伟春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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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再审判决书刑事判决书(按一审程序再审改判用)(××××)×刑再初字第××号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现在何处)。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刑×字第××号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此处写明提起再审程序的经过)。

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执行职务,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等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改为“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首先概述原审有效判决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提起再审的主要根据和理由。

如果检察院在再审中提出新的意见,应一并写明)。

经再审查明,……(写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情节,哪些是正确的或者全部是正确的,有哪些证据足认证明;哪些是错误的或者全部是错误的,否定的理由有哪些。

如果对事实.情节方面有异议,应当抓住要点,予以分析答复)。

本院认为,……〔根据再审确认的事实.情节和当时的法律政策,论述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一案多人的还应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和刑事责任),应否从宽或从严处理。

指出原判的定罪量刑,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或者全部是错误的。

对于申诉人及有关各方关于定罪量刑方面的主要意见和理由,应当有分析地表示采纳或予以批驳〕。

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写明判决结果。

分两种情况:第一.全部改判的,表述为:“一.撤销本院(××××)×刑×字第××号刑事判决;二.被告人×××……(写明改判的内容)。

”第二.部分改判的,表述为:“一.维持本院(××××)×刑×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二.撤销本院(××××)×刑×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三.被告人×××……(写明部分改判的内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按二审程序再审改判用)(××××)×刑再终字第××号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原审被告人(原审经过上诉的应当用括号注明“原审上诉人”。

下同……(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现在何处)。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此处写明对原判的上诉.抗诉和本院二审作出的裁定或判决及其年月日和字号。

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原一审案件无此段),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此处简写提起再审程序的经过)。

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执行职务,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等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改为“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首先概述原审有效判决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提起再审的主要根据和理由。

如果检察院在再审中提出新的意见,应一并写明)。

经再审查明,……(写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情节,哪些是正确的或者全部是正确的,有哪些证据足以证明;哪些是错误的或者全部是错误的,否定的理由有哪些。

如果对事实.情节方面有异议,应当抓住要点,予以分析答复)。

本院认为,……〔根据再审确认的事实.情节和当时的法律政策,论述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一案多人的还应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和刑事责任),应否从宽或从严处理。

指出原判的定罪量刑,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或者全部是错误的。

对于申诉人及有关各方关于定罪量刑方面的主要意见和理由,应当有分析地表示采纳或予以批驳〕。

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写明判决结果。

分六种情况:第一.原系一审结案,提审后全部改判的,表述为:“一.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二.被告人×××……(写明改判的内容)。

”第二.原系一审结案,提审后部分改判的,表述为:“一.维持××××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二.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三.被告人×××……(写明部分改判的内容)。

”第三.原系二审维持原判结案,再审后全部改判的,表述为:“一.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和本院(××××)×刑终字第××号与刑事裁定;二.被告人×××……(写明改判的内容)。

”第四.原系二审维持原判结案,再审后部分改判的,表述为:“一.维持××××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和本院(××××)×刑终字第××号刑事裁定的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二.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和本院(××××)×刑终字第××号刑事裁定的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三.被告人×××……(写明部分改判的内容)。

”第五.原系二审改判结案,再审后全部改判的,表述为:“一.撤销本院(××××)×刑终字第××号刑事判决;二.被告人×××……(写明改判的内容)。

”第六.原系二审改判结案,再审后部分改判的,表述为:“一.维持本院(××××)×刑终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二.撤销本院(××××)×刑终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三.被告人×××……(写明改判的内容)。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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