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海淀区公办小学就读一年级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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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海淀区公办小学就读一年级申请表
201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海淀区公办小学
就读一年级申请表
学生情况
姓名性别
出生
日期
身份证号

籍贯民族出生地
是否独生
子女
是()
否()
户口
所在

省市市(县级)
市区(地级)区派出所
自治区县
非农业户口()
农业户口()
家长信息父亲
工作
单位
联系
电话
身份
证号
码母亲
《暂住证》
来京时间
暂住地
详细地址
申请理由
备注
以上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如果提供虚假信息,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年月日
证明
经核实,《201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海淀区公办小学就读申请表》所填
写信息属实。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盖章
年月日
证明
经核实,《201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海淀区公办小学就读申请表》所填写信息属实。

主任签字:
新居民服务中心(盖章)
年月日
名称
说明
暂住证1.父母双方持有海淀暂住证且暂住证在有效期内(单亲家庭除外)。

2.暂住证地址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3.暂住证“来京时间”原则上须在同一地址半年以上(来京时间在2013年3月1日之前,今年放宽到4月1日)。

4.暂住证为机打暂住证,如有修改,必须加盖暂住证核发部门公章。

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1.申请人在海淀购房的,要提供住房建设部门登记的合法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2.申请人在海淀租房的,要提供规范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示范文本)房主房产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半年以上的租房完税证明和居住地新居民服务中心出具的流动人口登记证明。

其中:
(1)租住单位公房的,出示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加盖公章)和房产证复印件(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开具的证明无效)。

(2)租住农民房,无房产证的可以出示以下三种证明之一:①房屋地契证明②建房屋审批证明③村委会开具的,有村长、书记联合签字的房屋情况证明(房屋是否适宜居住,使用面积是否符合人均不低于5平方米的要求)。

以上三种证明都需经镇政府审核并加盖公章。

3.实际住所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的安全。

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在京务工就业
证明1.申请人签有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规范有效受聘合同或劳动合同。

同时提供受聘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公章)。

2.申请人为法人代表的,应提供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

3.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请人在市场(经营蔬菜、服装、海鲜等)工作的,应提供市场管理
部门出具的营业场地或摊位租赁合同。

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1.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政府开具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2.此证明采用我区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请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领取。

3.父母姓名、适龄儿童姓名等信息和户口簿一致。

全家户口簿1.孩子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

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一致。

2.如果超龄,需提供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乡镇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一年级的证明及原因(加盖公章)。

(2)提交《2013年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此表请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领取。

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

3.单亲家庭需要提供父母离婚证书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相关情况的证明。

证明上有经手人、固定办公电话等信息。

4.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要出示父母双方的结婚证明、父母双方户口簿及孩子出生证明。

5.非独生子女需提供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提供的生育证明或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并加盖公章。

6.必须随父母来京,而不是随其他亲属来京。

特别提醒:借读证明办理时间为5月13日9:00— 5月31日17:00,过时不再办理。

咨询电话:62819665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户口所在地无人监护证明
(式样)
儿童姓名:性别:籍贯::
出生日期:年月日
父亲姓名:身份证号码::
母亲姓名:身份证号码::
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北京市海淀区工作(或居住),户口所在地无人监护,其子女需要在京接受义务教育。

特此证明。

经手人::
固定办公电话::
单位地址:
省市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公章)
年月日
2013年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
(式样)
学生情况
姓名性别
出生
日期籍贯民族
身份证号

户口
所在地
家长信息父亲
联系
电话
工作单
位母亲
暂住地
详细地址
超龄
原因
备注1. 以上所填信息真实、准确。

2. 本人愿承担因提供虚假信息而造成的后果及责任。

3. 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填表人:年月日
问题解答
一、哪些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以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
1.根据《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相关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2.根据《北京市对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暂行办法》规定:本市流动人口中凡随父母来京,年龄在6至15周岁,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流动儿童少年〉,都应当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流动儿童少年中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应当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其父母在北京居住半年以上并已取得暂住证的,可以申请在本市中小学借读,接受义务教育。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海淀区公办小学申请入学的条件是什么?
1.年满6周岁(2006年9月1日—2007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就读过一年级的适龄儿童。

2.经暂住地所属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审核“五证”,取得海淀“在京借读证明”的适龄儿童。

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海淀区公办小学申请入学需要哪些证件?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证明、证件,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确认后,即可办理“在京借读证明”,联系借读学校。

四、暂住证上的来京时间有哪些要求?
根据北京市政府制定的《北京市对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流动儿童少年中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应当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其父母在北京居住半年以上并已取得暂住证的,可以申请在本市中小学借读,接受义务教育。

暂住证来京时间在2013年3月1日之前,今年放宽到4月1日。

五、“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申请人在海淀购房的,要提供住房建设部门登记的合法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二)申请人在海淀租房的,要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示范文本,同时提供房主房产证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半年以上的租房完税证明原件,居住地社区流管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登记证明。

其中:
1.在海淀租住单位公房的,“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要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并加盖公章和房屋产权证。

2.在海淀租住农民房,无房产证的可以出示以下三种证明之一:(1)房屋地契证明(2)建房屋审批证明(3)村委会开具的,有村长、书记联合签字的房屋情况
证明(房屋是否适宜居住,使用面积是否符合人均不低于5平方米的要求)。

以上三种证明都需经镇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六、“在京务工就业证明”要提供哪些材料?
1.申请人签有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规范有效受聘合同或劳动合同。

同时提供受聘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公章)。

2.申请人为法人代表的,应提供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

3. 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请人在市场(经营蔬菜、服装、海鲜等)工作的,应提供市场管理部门出具的营业场地或摊位租赁合同。

七、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开具的“户口所在地无人监护证明”是否可以?
不可以。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由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此证明采用我区统一印制的模板。

八、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全家户口簿”要提供哪些材料?
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要出示父母双方的结婚证明、父母双方户口簿及孩子出生证明。

九、单亲家庭,“全家户口簿”要提供哪些材料?
离异家庭需要提供父母离婚证书。

未婚生子,需要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相关情况的证明。

证明上有经手人、固定办公电话,以便核实信息。

同时应提供计生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十、非独生子女入学的家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除提供父母双方的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籍所在地无人监护证明、户口簿等材料外,还需要提供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或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并加盖公章。

十一、未上过一年级的超龄儿童如何办理“在京借读证明”?
未上过一年级的超龄儿童家长在“五证”审核合格后,还需要向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交《2013年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写清没有按时上学的原因。

经核实,情况属实,理由充分,即可办理“在京借读证明”。

十二、如果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不是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来京,是否可以办理“在京借读证明”?
不可以。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规定: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者居住,其子女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五证”材料,到居住地街道(镇)办理“在京借读证明”。

十三、因某种原因错过了借读证明办理时间,是否可以补办?
不可以。

海淀区政府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公办小学就读开通了“在京借读证明”网上审批平台,全区29个街道(镇)实现联网办公,统一时间,统一管理。

此审批平台今年开放时间为:5月13日9:00—5月31日17:00,过时不再办理。

十四、上过一年级的学生是否可以再次就读一年级?
不可以。

根据北京市学籍管理规定,凡上过一年级的学生,该学校已为学生建立了学籍档案,北京市学籍管理系统将为每个学生分配学籍号,此学籍号具备唯一性。

十五、非本市户籍学生是否需要在海淀区幼升小适龄儿童信息采集系统中进行信息采集?
不需要。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按相关文件,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办理“在京借读证明”,其信息由街道(镇)进行采集,海淀区幼升小适龄儿童信息采集系统不再重复采集该生信息。

2013年海淀区小学入学政策宣传卡海淀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
一、信息采集条件
年满6周岁(2006年9月1日—2007年8月31日出生)的海淀区户籍适龄儿童(含七类人)。

二、信息采集办法
1.海淀区户籍适龄儿童父母请于5月13日9:00 — 5月31日17:00期间,登陆海淀区幼升小适龄儿童信息采集系统(),注册后按相关提示填写信息,内容真实、准确,经核实无误后点击提交,适龄儿童信息将进入“海淀区幼升小适龄儿童信息库”。

2.家长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一切责任由家长承担。

3.其他省市区县户籍适龄儿童信息填写无效。

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一、申请入学的条件
1.年满6周岁(2006年9月1日—2007年8月31日出生)且从未就读过一年级的适龄儿童。

2.经暂住地所属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审核“五证”,取得海淀“在京借读证明”的适龄儿童。

二、办理借读证明的时间
5月13日9:00— 5月31日17:00,过时不再办理
三、办理借读证明所需要的证件
1.父母双方海淀《暂住证》
2.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3.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4.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5.全家户口簿
四、申请入学的程序
1.提交书面申请:由学生父母提交书面申请表,此表可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街道(镇)领取。

2.学生父母持书面申请表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核实信息并盖章。

3.学生父母持经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核实信息并盖章的书面申请表,到流管办新居民服务中心核实信息,由新居民服务中心主任签字并盖章。

4.街道(镇)受理并审核:学生父母持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新居民服务中心审核过的书面申请表及暂住证、全家户口簿、父母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证明和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原件,到居住地所在街道(镇),由街道(镇)初步审核学生信息。

5.开具“在京借读证明”:街道(镇)对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录入信息,开具“在京借读证明”,家长五个工作日之内到街道(镇)领取。

6.联系就读学校:持有“在京借读证明”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由父母带好相关材料到居住地附近学校进行登记(具体详见学校通知)。

学校具备接收能力,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安排入学。

学校接收有困难的,由学校统一登记造册上报学区,由学区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五、重要提示
1.201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京借读证明”办理,由全区统一联网管理,符合条件的学生只能开具一张借读证明,请家长妥善保管。

2.网上借读审批平台仅限小学一年级新生办理借读证明。

其他年级借读学生,按照北京市JW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一般应在开学前后一周办理,过时不再办理。

海淀区小学招生主管部门:海淀区小学发展研究中心
适龄儿童入学咨询电话:京籍 62819912 或 62819952
非京籍 6281966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30 下午13:30—17:00
各学区咨询电话:
五棵松学区:88625882 双榆树学区:62061772
东升学区:62393551 羊坊店学区:68173558
西苑学区:62881416 二里沟学区:68480608
海淀学区:62655649 四季青学区:88436899
上庄学区:62471435-62 西北旺学区:62899047
温泉学区:62407812 苏家坨学区:6245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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