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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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保障权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妇女保障权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妇女保障权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第一篇:妇女保障权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关于妇女权益保障的汇报材料自建国以来,我国妇女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据,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婚姻法》、《继承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在内的一整套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

公民对于妇女权益保障的认知程度和评价以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不断得到了提高和加强,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群众团体等妇女权益保障机构为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做了大量的工作。

法律既提供妇女争取平等机会的依据,也为权益受侵害的妇女提供可靠救济。

实践也证明,权益保障是妇女事业发展进步的坚实支撑,在法律的保护伞下,妇女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充分焕发能量。

然而,由于受根深蒂固的封思想等因素的影响,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至今仍然大量存在,女性作为“半边天”仍然没有达到“男女平等”的地位,妇女的社会地位、家庭地位仍需要进一步的提高。

在建设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妇女权益遭遇诸多挑战,从法律平等走向事实平等的道路绝非坦途。

一、当前妇女权益保障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一是社会政治参与方面,参与社会管理和决策的程度不够高;一是妇女在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多障碍,与男性有较大的差距。

女性的参政意识较男性而言仍显得相对淡薄,领导岗位女干部数量偏低,在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方面明显存在着男强女弱的现象。

二是女性社会事务参与度和参与意愿低于男性。

二是劳动权益方面,妇女平等参与社会经济发展缺乏有力的社会保障;一是女性因为性别在就业、再就业中受到歧视的现象较男性突出;二是妇女享受的社会保障、职工福利的程度总体上低于男性。

三是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落实不到位。

四是男女两性职业结构存在较大差异,女性工作职位和晋升机会处于较为不利的位置。

三是文化教育权益方面,妇女的整体素质仍不够高,整体受教育的机会少于男性。

特别是在农村贫困地区,许多家庭不愿为女孩提供教育投入,女童入学率低与男童,而辍学率高于男童。

浅析保护离婚妇女合法权益问题

浅析保护离婚妇女合法权益问题

浅析保护离婚妇女合法权益问题保护离婚妇女合法权益是保障妇女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任务。

离婚妇女在婚姻关系解除后,面临着经济、社会、心理等多方面的困境和挑战,因此需要社会的关爱和支持,保障其合法权益,帮助其重新融入社会。

本文将从法律、政策和社会支持三个方面,浅析保护离婚妇女合法权益问题。

一、法律保护在我国,妇女权益保障始终是国家的重要政策。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以来,我国立法体系中逐渐完善了一系列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

对于离婚妇女,我国法律保障体系也有专门的条款予以保护。

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对妇女的经济补偿应在经济能力范围内,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

这为离婚妇女在离婚过程中获得经济上的保障提供了法律依据。

本着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最优先原则,该法律还规定对离婚妇女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保离婚妇女在财产方面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分配。

我国还出台了《关于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决定》,明确了对妇女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措施和政策。

其中包括对于妇女的福利、就业、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保障。

这些政策和法律的制定,为离婚妇女提供了更为全面和具体的保障。

我国司法机关对于离婚妇女的保护也有相应的规定,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会充分考虑妇女的特殊情况和利益,对于妇女可能遭受的不公正待遇加以保障和救助。

这为离婚妇女在司法程序中获得公正和合理的对待提供了保障。

我国的法律体系为保护离婚妇女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丰富的法律条款和政策措施,为其在婚姻解除后的生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政策支持除了法律的保障外,政策层面的支持对于离婚妇女的合法权益同样至关重要。

政府在婚姻家庭政策中,应当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为离婚妇女提供更多的帮助和保障。

政府可以通过相关部门出台更为具体和精准的政策,为离婚妇女提供就业培训、职业指导等服务,帮助其重新融入社会,摆脱经济困境。

比如可以设立专门的就业指导中心,针对离婚妇女的特殊需求,提供针对性的培训和服务。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做法及建议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做法及建议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做法及建议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基础,也是每个国家的法律和道德责任。

本文将介绍一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做法及建议。

一、改善教育系统教育是培养儿童成长的重要环节,要保障每个儿童都能接受公平、优质的教育。

为此,政府应该加大投入,提供普及义务教育的基本保障,提高教师待遇,完善教育法规,加强对教育质量和教育资源分配的监管,确保所有儿童平等享受教育权益。

二、扶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各级政府要制定并实施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如鼓励女性就业、提供托幼服务、设立妇女儿童发展基金等。

此外,要加强对妇女儿童非正常劳动现象的打击,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打击性别歧视与家庭暴力性别歧视和家庭暴力是妇女儿童权益受损的重要原因。

政府应该加大对性别歧视和家庭暴力的宣传力度,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供相关援助和保护机构。

同时,要增加法律意识,促使家庭成员共同营造一个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和谐家庭环境。

四、加强保障弱势群体权益妇女和儿童中的弱势群体更容易受到侵害,比如贫困妇女和流浪儿童等。

政府应该加大对他们的关注和帮助力度,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和教育机会等,使他们也能享有合法权益。

五、加强监督和举报渠道要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的监督,建立健全的投诉和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和解决妇女儿童权益受损的案件。

这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共同努力,加大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关注和参与。

六、推动国际合作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是全球共同的责任。

各国政府应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制定并落实相关的国际法规和行动计划。

同时,要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做法,共同推动妇女儿童权益的持续改善。

综上所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必须加强政府的领导和制度保障,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加强监督和举报机制,推动国际合作,以实现妇女儿童权益的全面保障和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妇女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问题和对策

妇女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问题和对策

近年来,伴随着社会发展变革大势和妇女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变化,与妇女权益有关的问题和纠纷呈上升趋势,根据妇女权益保障和妇女发展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目前较为突出地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妇女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婚姻家庭矛盾是困扰广大妇女的主要问题。

在各镇各村妇女的来信来访中大部分案件涉及婚姻家庭;很多妇女在面临离婚、家庭暴力、第三者插足等问题时束手无策,不知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其中包括:1、离婚妇女经济权利维护难。

由于大多数妇女婚后随丈夫居住,许多夫妻住房是男方的产权或购买的部分产权,离婚时一旦分割房产,走出家门的多数是妇女,因为她们不拥有产权。

所以,在离婚案件中,有部分妇女在夫妻感情破裂时并不是因为对婚姻保留希望而继续维持关系,重要原因就是顾虑离婚后自己生活无着落;2、由于受男尊女卑封建封建思想的影响,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在农村,夫妻稍有口舌,丈夫张口即骂,抬手则打,而作为“家务事”,旁观者避之不及,不少妇女的身心健康遭到严重威胁;家庭暴力取证难,许多妇女受到伤害时,没有及时取证,或难以取证,诉讼中对方不承认时,就无法举证,往往在离婚判决时无法得到法律有力的保护。

(二)大量流动的外来妇女的无序管理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隐患。

流动妇女一定程度上处于游离与城市和乡村间的“边缘人”状态,在流入地,由于脱离了序列化的组织体系,在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获得上产生了很大制约。

其中包括:1、作为女职工,大部分参加社会保险的妇女相对较低,享受社会保障、职工福利的程度总体上低于男性,生育保险的普及率偏低;2、大多流动人口妇女自身文化水平较低,从事体力活的占多数。

尤其在规模较小的企业,要求工作时间较长,并且以计件工资多劳多得的形式,大部分劳动妇女为追求高报酬而忽视自己的身心健康;3、一些外来打工者非法姘居,生儿育女,一旦发生纠纷,妇女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

(三)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遭受损害的情况屡见不鲜。

当前妇女权益保障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

当前妇女权益保障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

当前妇女权益保障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当前妇女权益保障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一、存在问题一是就业性别歧视。

就业是民生之本,它关乎每个人、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和生活水平,虽然现在男女在各方面都是平等的,但由于女性所承载的家庭特殊生育责任以及和男性不同的工作方法、为人处世方式,让她们在日常求职、就业过程中遭到或多或少的就业性别歧视。

比如,以同样的条件去应聘工作,一般用人单位倾向于选择男性。

前段时间媒体还报道,有许多企业在面试时询问女性求职者婚育情况,对部分未婚育者存在拒绝态度。

二是合法权益易受侵害。

广大的妇女作为一个传统上的弱势群体,在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都存在权益受到侵害现象。

比如,西部部分地区由于人们思想观念落后、经济条件差,许多家庭不支持女孩子上太多的学而总想着尽早给嫁出去,导致她们辍学现象严重受教育程度低;一些年轻女性特别是没有防卫能力的未成年儿童,容易遭到不法分子的人身侵害,后果极其严重。

三是家暴现象时有发生。

由于自古以来的男权政治以及女性特殊的性格特点,一些男性腐朽观念根深蒂固,再加上广大的农村妇女一般没有自主经济收益,导致小部分丈夫对妻子吆三喝四、一有矛盾或不愉快就把她当做出气筒辱骂甚至进行家暴,严重侵害妇女权益。

同时,许多妇女为了家庭或孩子一味选择忍气吞声,助长了对方有恃无恐,破坏家庭乃至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对策措施一是加强就业招聘监管。

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劳动法》以及近期发布的《促进妇女就业通知》文件要求,加大对各类招聘活动的监管以及对损害女性职工权益企业的打击力度,通过警告、罚款等方式对企业用人行为进行规范。

同时,国家可以通过补贴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

二是依法保障妇女权益。

教育、宣传等部门要采用多种方式引导群众改变传统观念,普及接受良好教育的重要性以及对家庭所带来的好处,让他们自觉送孩子上学去。

公安、司法机关要严厉打击猥亵、性侵等恶劣犯罪行为,从严从重判处刑罚,并向社会公布违法人信息,形成强大震慑。

如何保护和促进妇女权益的发展

如何保护和促进妇女权益的发展

如何保护和促进妇女权益的发展妇女权益是人权的核心组成部分,实现妇女权益的保护和促进对于社会的进步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尽管在过去几十年中取得了巨大进展,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障碍需要克服。

本文旨在探讨如何保护和促进妇女权益的发展,并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议。

一、法律保障法律保障是保护和促进妇女权益的基石。

各国应制定并实施包括禁止性别歧视、保护妇女权益、提升妇女地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应确保妇女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包括教育、就业、政治参与等方面。

同时,需要建立健全的执法机构和监督机制,确保这些法律得到有效执行。

二、教育和培训教育是推动妇女权益发展的关键因素。

各国应致力于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消除性别歧视在教育领域的影响。

通过普及教育,使妇女能够获取知识和技能,提高自身素质和竞争力。

同时,针对妇女开展专门的培训项目,帮助她们克服就业和创业中的障碍,提升自身经济独立能力。

三、经济平等经济平等是保护和促进妇女权益的重要方面。

政府应制定政策和措施,促进女性在就业、职位晋升和创业等领域的平等参与。

此外,应消除性别工资差距,确保妇女在同等工作中获得同等报酬。

同时,提供保护女性劳动力权益的法律和制度,防止性别歧视和性骚扰的发生。

四、健康与家庭生活保障妇女的健康权益和改善家庭生活条件是重要任务。

各国应加大对妇女的健康服务投入,提升妇女的健康水平。

同时,提供全面的计划生育和性教育,保护妇女的生育权益,促进妇女的生育健康。

此外,应加强对家庭暴力和性别暴力的打击力度,保护妇女的人身安全和尊严。

五、政治参与妇女在政治决策中的参与至关重要。

各国应积极推动妇女在政府机构、政党和社会组织中的参与,提升妇女在决策制定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

同时,建立培养和选拔女性政治领导人的机制,提供平等的政治竞选机会。

六、社会意识与文化改变促进妇女权益的发展需要整体社会的参与和支持。

各国应加强对性别歧视和性别刻板印象的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对妇女权益的认知和重视程度。

浅析《婚姻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

浅析《婚姻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

浅析《婚姻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1. 引言1.1 婚姻法的重要性婚姻法是国家对婚姻家庭关系进行法律规范和保护的重要法律文件。

婚姻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家庭和谐、保障妇女权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婚姻法规定了婚姻的基本原则、离婚的程序、夫妻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为婚姻家庭关系的正常运转提供了法律保障。

婚姻法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了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强调了家庭和睦、夫妻相互尊重的重要性。

婚姻法通过规定离婚的程序和条件,保障了妇女的合法权益,避免了婚姻家庭中的不公正对待。

婚姻法还规定了财产分割、抚养子女、家庭暴力防范等方面的内容,保障了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权益。

婚姻法在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妇女提供了法律保护和救济措施,防止了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不公平待遇。

婚姻法的健全实施对于妇女权益的保护具有积极的意义,同时也需要更加重视和加强对妇女权益的保护,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促进妇女的平等权利和地位。

【字数共200字】。

1.2 妇女在婚姻法中的地位在婚姻法中,妇女的地位是至关重要的。

婚姻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家庭是社会的细胞。

妇女在家庭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她们的权益需要得到充分的保护。

婚姻法对于妇女的地位和权益做出了详细规定,保障了她们在婚姻关系中的合法权益。

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妇女在婚姻中的地位,强调了夫妻平等、互相尊重、互相协助的原则。

妇女在婚姻中不应该被剥夺自己的权益,应当在平等的基础上享有与男性相同的权利。

婚姻法同时也强调了保护妇女的财产权益,禁止对妇女实施暴力或者歧视行为。

在婚姻法中,妇女应当得到平等的对待,不应受到任何形式的性别歧视。

妇女有权利选择自己的伴侣,并且应当在婚姻关系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

婚姻法的出台为妇女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也使得社会对妇女的尊重和关爱得以进一步加强。

2. 正文2.1 禁止性别歧视禁止性别歧视是婚姻法对妇女合法权益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

妇女权益的保护措施

妇女权益的保护措施

妇女权益的保护措施近年来,妇女权益的保护日益受到重视,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法律,旨在保护妇女的权益,促进性别平等。

本文将重点讨论妇女权益的保护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一、教育与职业机会妇女的教育和职业培训是保护其权益的基础。

许多国家已经通过推进普及教育以及提供平等的职业机会,为妇女提供了更好的发展环境。

政府在教育领域加大投入,保证妇女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并推动实现男女在职业上的平等。

二、反对暴力对待妇女在许多地区,妇女仍然面临家庭暴力、性暴力等问题。

为了保护妇女免受暴力对待,各国纷纷通过了相关法律,并建立了完善的机构和服务网络,提供咨询、庇护和法律援助。

同时,社会也需要加强对暴力行为的谴责,促进妇女权益的实现。

三、性别歧视禁止与薪资平等为了消除性别歧视现象,许多国家出台了法律和政策,禁止就业、教育和社会领域的性别歧视。

此外,政府还加强了对薪资不平等的监管,确保男女工作者享有相同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四、政治参与和决策权妇女的政治参与和决策权利是确保妇女权益得到保护的重要方面。

各国已经实施了一系列措施,鼓励妇女参与政治,提供平等的机会和资源,促进妇女在政府和决策机构中的代表性。

此外,政府还鼓励媒体和公众加强对妇女的声音和权益的支持与认可。

五、妇女健康保护为保护妇女的身体健康,各国加强了对妇女健康的关注和投入。

政府鼓励妇女进行常规体检,提供免费的妇科检查和妇女健康服务,为妇女提供相关保健知识,并加强对妇女性健康问题的研究和宣传。

六、国际合作与共同努力妇女权益的保护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

各国之间应加强合作,分享经验和最佳实践,共同制定并落实国际妇女权益保护的标准和机制。

同时,应加强国际社会对发展中国家的支持,帮助其建立健全的妇女权益保护体系。

然而,尽管各国在保护妇女权益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传统观念和习俗的束缚仍然是妇女权益保护的一大挑战。

其次,由于法律执行力度不够,一些妇女权益保护措施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的障碍。

浅谈妇女权益的保障

浅谈妇女权益的保障

浅谈妇女权益的保障在当今社会,妇女权益的保障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议题。

它不仅关系到女性个人的发展和幸福,也影响着整个社会的进步与和谐。

妇女权益,涵盖了诸多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平等的就业机会、公平的薪酬待遇、受教育的权利、婚姻家庭中的平等地位以及免受性别歧视和暴力侵害的权利等等。

首先,就业方面的平等对于妇女至关重要。

尽管现代社会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隐性的性别歧视。

比如,某些招聘启事上虽未明确指出性别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更倾向于男性。

还有一些职业领域,女性往往难以晋升到高层管理岗位,其职业发展空间受到限制。

这种不公平的现象不仅损害了女性的个人利益,也使得社会资源无法得到最优配置。

为了改变这一状况,需要从法律和政策层面加强监管,对存在性别歧视的企业予以严厉处罚。

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和社会公众对于性别平等的认识。

教育是改变命运、提升自身素质的重要途径。

在许多地区,尤其是贫困和偏远地区,女童接受教育的机会仍然少于男童。

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传统观念的束缚等因素,使得一些女童早早辍学,失去了通过教育改变命运的机会。

保障妇女受教育的权利,需要政府加大对教育资源的投入,特别是向贫困地区倾斜,确保女童能够接受完整的义务教育。

同时,也要通过宣传教育,改变一些家庭重男轻女的观念,让他们认识到女孩接受教育的重要性。

在婚姻家庭中,妇女也应享有平等的地位。

然而,现实中,一些妇女在家庭中承担了过多的家务劳动,却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认可。

在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方面,也可能受到不公平的对待。

这就需要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和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权益,同时加强婚姻家庭方面的教育,倡导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

此外,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也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家庭暴力、性骚扰、性侵犯等现象时有发生,给妇女的身心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要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施暴者的惩处力度;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社会支持体系,为受害者提供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等帮助。

婚姻法如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婚姻法如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婚姻法如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在现代社会,婚姻法对于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为妇女在婚姻关系中提供了一系列的法律保障,确保她们的权益不受侵犯,能够过上平等、幸福、有尊严的生活。

首先,婚姻法在财产方面为妇女提供了有力的保护。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意味着妇女对家庭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进行分割。

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婚姻法规定可以对其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此外,婚姻法还规定了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这些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受婚姻关系的影响。

这一规定保障了妇女在婚姻中的财产独立性,防止因为婚姻关系的变化而导致个人财产的损失。

在婚姻关系中,妇女的人身权益同样受到婚姻法的重点保护。

家庭暴力是一个严重侵犯妇女权益的问题,婚姻法明确禁止家庭暴力。

如果妇女遭受了家庭暴力,有权依法请求公安机关的保护,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同时,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

如果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行为,在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这不仅是对妇女在婚姻中忠诚付出的一种法律认可,也是对过错方的一种法律制裁,维护了婚姻关系中的公平正义。

婚姻法还保障了妇女的婚姻自由权利。

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妇女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对象和结婚时间,不受他人的干涉和强迫。

在离婚方面,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时,妇女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要求抚养子女,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婚姻法规定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对于抚养子女的一方,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费用。

再者,婚姻法对于妇女在特殊情况下的权益也给予了关注。

妇女在法律领域的权益保护问题

妇女在法律领域的权益保护问题

妇女在法律领域的权益保护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妇女在社会各个领域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法律领域中,妇女的权益保护问题仍然存在一定的挑战和困境。

本文将探讨妇女在法律领域的权益保护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性别歧视与平等权益妇女在法律领域中首要面临的问题是性别歧视。

虽然现代社会普遍倡导男女平等,但在法律层面,妇女仍然面对种种不公平待遇。

例如,在就业方面,一些职位对女性存在性别歧视,限制了其职业发展的空间。

此外,在家庭财产和财富分配方面,妇女往往处于不利地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法律界应加强对性别歧视的打击力度。

立法机构应颁布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保障妇女在就业、教育、财产等方面的平等权益。

同时,政府和社会组织应加强对性别歧视的宣传和教育,倡导男女平等的价值观念,打破陈旧的性别刻板印象。

二、家庭暴力与法律保护另一个妇女在法律领域中面临的问题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不仅对妇女的身体和心理健康造成极大伤害,还侵犯了她们的人权和自由。

然而,由于缺乏法律保护和意识普及,很多妇女无法得到及时的帮助和支持。

为了解决家庭暴力问题,法律界应加强相关法律的制定和执行。

政府应建立健全的家庭暴力保护机制,包括设立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和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

此外,也需要提高对家庭暴力问题的社会关注度,通过宣传教育活动,让更多人了解家庭暴力的危害,并且鼓励目击者和受害者积极报案。

三、妇女权益保护与社会参与妇女在法律领域中的权益保护问题还涉及到妇女在社会中的有效参与。

在一些传统观念和制度的影响下,女性在决策和管理层面的参与度较低。

这导致妇女的利益无法得到充分的保障和发声的机会。

为了加强妇女的社会参与,法律界应积极推动性别平等在各个领域的实施。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鼓励性别平等的政策和措施,提供更多的机会给妇女参与社会管理和决策。

此外,加强对妇女权益保护的宣传和教育,激发妇女的自信和积极性,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结论在法律领域中,妇女的权益保护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挑战。

对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的建议

对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的建议

对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的建议
妇女权益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虽然近年来在保护妇女权益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依旧存在很多问题。

作为一名内容创作者,我认为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来提高妇女权益的保护工作。

1. 提高社会意识
社会意识的提高是保护妇女权益的基础。

我们可以通过媒体的宣传、教育的引导等方式,让更多人了解到妇女权益的重要性,以及妇女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2. 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
在保护妇女权益方面,法律法规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我们可以通过制定更为严格的法律法规,来对侵犯妇女权益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对现有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确保其真正落实到实处。

3. 增加民众参与度
保护妇女权益不仅仅是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更需要广大民众的支持和参与。

我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如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公益活动等,让更多人参与到保护妇女权益的工作中来。

4. 提高妇女教育水平
教育是提高妇女地位和保护妇女权益的重要手段。

我们可以通过加大投入,提高妇女教育水平,让更多的妇女拥有独立思考、独立生活的
能力,从而提高其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

5. 建立全面的保护体系
最后,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全面的保护体系,包括妇女权益保护机构的建设、治安监管、心理咨询服务等。

这样才能确保妇女在现实生活中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支持。

总之,保护妇女权益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个领域的共同努力。

我相信,只要我们不断探索和创新,不断加强合作和协同,最终我们一定能够实现真正的妇女平等与和谐发展。

对妇女权益保护的建议

对妇女权益保护的建议

对妇女权益保护的建议在当今社会,妇女的地位和权益保护已经引起了全球关注和讨论。

尽管我们已经取得了一些进步,但妇女权益的保护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

以下是一些建议,以促进更有效的妇女权益保护。

1. 建立法律框架对妇女权益的保护需要建立有效的法律框架。

政府应制定更严格的法律来保护妇女权益,并且应该坚持这些法律的执行。

法律框架需要涵盖性别歧视的各个方面,包括家庭暴力、性骚扰和负责任的父母行为。

此外,政府应确保在公共场所接受足够的保护,以免成为性暴力和骚扰的受害者。

2. 教育与培训教育和培训是改善妇女权益保护的最佳方式之一。

通过让人们了解妇女在社会运作中的作用以及如何尊重和支持妇女的权利,可以创造一个更加平等、尊重和包容的社会氛围。

在教育和培训过程中,学校,社会组织和政府机构都应重视性别平等的教育内容,以确保妇女在社会中的地位得到公正对待。

3. 支持并鼓励职业妇女政府应该采取行动支持职业妇女。

鼓励和支持妇女进入职场不仅会激励妇女摆脱家庭依赖,也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实现自我价值和自我实现的平台。

政府和企业应该改进员工福利,包括产假、家庭照顾假和灵活工作时间,以满足妇女照顾家庭的需要。

这将有助于提高就业率,促进妇女的自我发展。

4. 加强性别平等观念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应该一起努力加强性别平等观念的普及和推广。

通过各种渠道打破社会对妇女的刻板印象和性别歧视观念,树立妇女的形象,以达到平等和尊重的目标。

通过提高大众的意识和教育将减少对妇女的歧视和暴力行为。

5. 提供女性健康关怀和支持政府应该确保女性有充分的健康服务和支持。

这包括:妇女保健服务,包括对妇女的性关注和性健康,以及更好地监测并治疗任何与人体生理衰老有关的疾病或疾病。

政府还应建立更多的庇护所、康复中心和指导课程,以支持女性在遭受性暴力或其他形式的暴力行为后的生活。

此外,女性应该有充分的便利和访问期间的卫生用品,这将有效地强调这个基础需求的重要性,将减少为时已晚的生殖健康问题的发生。

浅谈如何维护新时期女职工合法权益

浅谈如何维护新时期女职工合法权益

浅谈如何维护新时期女职工合法权益为切实贯彻和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认真履行好、维护好女职工合法权益,是企业工会组织女职工委员会的一项重要工作。

女职工的社会地位,直接反映着企业的进步和文明程度,尤其是以男职工唱主角的煤炭行业,女职工则要比男职工接受更加严峻的考验。

尽管改革发展的大好形势,为女职工施展才华提供了极好的机会,但由于女职工生理条件的因素,在人类自身再生产中所处的地位不同,所以正确对待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涉及女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能否正常发挥。

为此,就如何维护好新时期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谈几点个人不成熟的看法。

一、从社会需要上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1、广泛宣传,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随着形势的变化,人们对女职工在企业中的作用也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并就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制订了一系列的措施,这是应当肯定的。

我们应该看到煤炭行业是男性工作的主战场,女职工在企业中是从属地位。

要想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必须积极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成为自觉的维护者。

还要利用专题报道、宣传栏、讨论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真正推动《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这些重要法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使广大女职工有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成为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准则,只有这样,当遇到具体问题时,才能确保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偏离正确的轨道。

2、加强教育,提质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女职工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及时维护,一般由两个因素决定。

一是社会因素;二是女职工的自身素质。

而起主导作用的是后者,因此不断地向女职工进行“四有”、“四自”教育,以她们的工作业绩,以她们的自身奋斗,去获得社会地位,去争取人们的承认,那么这样维护不仅能理直气壮,而且也容易实现。

所以,我们在工作中应注意加强对女职工的思想教育,以创新的精神,持久地开展适合女职工特点的各种竞赛活动,同时,参与《婚姻法》、《工会法》、《劳动法》知识竞赛和演讲活动,使女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四自”精神,调动女职工拼搏进取,奋发图强,提高为矿区发展而无私奉献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上,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更好的维护。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一: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在咱们的社会大家庭中,妇女儿童就像是娇嫩的花朵,需要精心的呵护和关爱。

可现实中,他们的权益保护却存在着不少让人揪心的问题。

先来说说妇女吧!在职场上,难道大家没发现,妇女常常面临着不公平的待遇?怀孕了可能会被变相降职,甚至失去工作机会。

这难道不是一种赤裸裸的歧视?“男主外女主内”的陈旧观念,不还是在某些人的脑子里根深蒂固吗?凭啥女人就得被困在家庭的小圈子里,不能在外面的大世界里自由翱翔?再看看儿童,那些被拐卖的孩子,他们的命运多么悲惨啊!原本应该在父母的怀抱里撒娇,在学校里快乐学习,却被可恶的人贩子拐走,从此人生陷入黑暗。

还有那些遭受家庭暴力的孩子,小小的心灵承受了多大的创伤啊!这难道不是我们社会的痛吗?妇女儿童在遭受侵害时,维权的道路也充满了荆棘。

有的妇女被家暴了,想去寻求帮助,却发现相关的法律保障还不够完善,执行力度也不够强。

这就好比你在黑暗中摸索,却找不到那盏能照亮前路的明灯。

而对于儿童来说,他们可能还不懂得如何表达自己的痛苦,就算说了,也未必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这就像是他们在大声呼喊,却被周围的喧嚣所淹没。

那咱们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些问题不管吗?当然不能!那该咋办呢?首先,法律得成为妇女儿童坚实的后盾。

法律条款得更细致、更严格,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严惩不贷。

就像一把利剑,高悬在那些坏人的头顶,让他们不敢轻易伸手。

其次,社会的观念得转变。

别再拿那些老掉牙的观念来束缚妇女了,得让她们在职场上、在家庭中都能挺起腰杆。

对于儿童,咱们要从小就教育他们懂得保护自己,让他们知道自己的权益不容侵犯。

然后,建立更完善的救助机制也很重要。

当妇女儿童遭受侵害时,能有个温暖的怀抱让他们依靠,有一双有力的大手拉他们一把。

最后,咱们每个人都得行动起来。

看到不公平的事儿,别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勇敢地站出来说“不”!总之,妇女儿童的权益保护是咱们全社会的责任,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为他们撑起一片湛蓝的天空,让他们能自由自在地欢笑、成长。

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干这行这么久,今天分享点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的经验。

我觉得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这块,存在的问题可真不少。

首先吧,就是大家的意识问题。

好多妇女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有啥合法权益,我就见过这样一件事。

我一朋友,在公司老是被要求做一些额外的工作,这明显不符合劳动法。

但她就觉得自己是女性,老板让多干点就多干点呗。

我跟她说这不对,这男人女人都一样的权益,她还半信半疑的。

所以啊,我觉得要加强这方面的宣传教育,让广大女性都知道自己啥权利能拿在手里。

但这宣传也难,钱从哪来,谁来做,这都是问题。

还有就是在法律执行这一块,有时候真的很不到位。

我接触过一个案例,一个妇女在家里总是被丈夫家暴。

她想去寻求法律保护,结果呢,各种手续流程可复杂了,而且好像有关部门也不是特别积极主动。

我当时就很生气,咱们这么多法律条文都是摆在那好看的吗?我感觉在这方面得简化程序,执法的工作人员也得加强培训,提高他们对妇女权益问题的重视程度。

哦对了还有,比如在农村有些妇女分到的财产就特别少,一些农村习俗根深蒂固,觉得女的嫁出去了就不该分家里财产。

这时候法律要是想维护她们的权益,真的面临很多阻碍。

这时候我觉得政府得加大干预力度,在该出手的时候得出手,可不能都让妇女自己去折腾。

再讲讲建议吧。

我觉得一部分要靠民间组织,像一些妇女权益保护协会之类的。

这些组织能起到很好的桥梁作用。

我记得有一次参加一个这种协会组织的活动,他们通过一个个案例分析给妇女们普及知识,很有效。

但是这些组织的资金来源也是个问题,有时候就得靠政府补贴或者社会募捐。

可募捐也不是个长久之计呀,所以还是要想办法创新资金来源。

还有就是家庭内部的教育也很重要。

我经常想为啥有的家庭里男人就觉得女的地位低呢?这就是家庭从小灌输的思想有问题。

学校也得适当开设一些关于性别平等和妇女权益的课程,就像我们以前上的思想品德课一样。

咱们不能光讲大道理,要通过具体的例子来讲。

我自己每次给周围人提建议的时候也是这样,拿实际发生的事一说,大家就容易明白了。

浅析保护离婚妇女合法权益问题

浅析保护离婚妇女合法权益问题

浅析保护离婚妇女合法权益问题保护离婚妇女合法权益是社会治理中的一项重要任务,离婚妇女在婚姻破裂后常常面临着生活困境和法律权益受损的问题。

为了保障离婚妇女的合法权益,社会各界需要共同努力,从法律、社会支持和心理援助等多个方面加以保护。

保护离婚妇女的合法权益需要从法律上加以规范和保护。

我国《婚姻法》对离婚的程序和离婚后的财产分割等问题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离婚时,妇女有权按照法律要求获取离婚赡养费、赡养人身份确认、财产分割和守信资产等。

在涉及子女抚养问题时,法律也明确规定女性有权参加抚养权的处理,保障女性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的权益。

还有《反家庭暴力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妇女提供了保护。

但是现实中,一些地区的离婚妇女在维权过程中仍会遇到诸多困难,一些男方会通过非法手段逃避法律责任,这对离婚妇女的权益造成了损害。

有关部门需要加强对妇女权益的保护力度,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及时查处侵犯离婚妇女权益的行为,确保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需要建立健全的社会支持体系,为离婚妇女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在离婚后,很多妇女面临着就业困难、经济压力和心理困扰等问题,需要社会的帮助和支持。

建立健全的社会支持体系,加强对离婚妇女的关爱和帮助,对于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社会可以通过设立离婚妇女专项就业岗位、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等举措,为离婚妇女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职业发展支持。

社会各界还可以组织心理援助活动,帮助离婚妇女重新树立信心,走出心理困境。

加强对离婚妇女的法律知识宣传和援助服务,帮助她们更好地维权,确保权益得到保护。

保护离婚妇女的合法权益还需要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和价值观念教育。

社会舆论对于离婚妇女的态度直接影响着她们的生活和发展。

当前,一些社会舆论对离婚妇女存在误解和偏见,给离婚妇女带来更多的困扰和歧视。

加强对离婚妇女的舆论引导,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念,才能真正保护她们的合法权益。

加强对婚姻家庭关系的教育和宣传,引导人们珍视家庭,尊重妇女,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离婚事件的发生。

扎实推进妇女维权工作,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扎实推进妇女维权工作,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扎实推进妇女维权工作,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要革除旧观念,树立妇女平等意识。

我们应该提高对妇女平等意识的认识,同时坚决抵制女性歧视和性别暴力。

旧观念的根深蒂固往往会使女性处于不平等的地位,被剥夺基本的人权。

但是,我们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应该在每个人的内心深处植入平等和尊重的观念,让女性得到应有的尊重。

要完善法律框架,有效维护妇女权益。

法律是保障妇女权益的保障,应该在完善法律框架的同时,对已有的法律进行监管。

应该严格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并对侵害妇女权益者进行惩罚,让妇女不再被不公平待遇的现实所骚扰。

其三,要加强研究,深入了解妇女的需求和问题。

妇女问题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值得我们去深入探究和研究,从而找到更有针对性和实际效果的解决方案。

比如,家庭暴力、遭受性骚扰、职场不平等等,都应该成为我们关心和研究的重点领域。

其四,要加强宣传,提高公众的意识。

宣传和教育对于维护妇女权益和推进妇女维权工作同样重要。

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和方式,让妇女权益的意识深入人心,在人们的行动中得到真正的实践。

只有宣传和教育能够充分实现的话,妇女的权益才能从根本上得到保障。

维护妇女权益是根深蒂固的问题,但只有我们共同努力,才能创造一个真正平等、公正的社会。

2023年我们要继续推进妇女维权工作,不断深化工作内涵和时代特色,确保妇女能够享有合法权益,能
够顺利实现自己人生的价值。

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妇女的平等和尊重而努力!。

妇女权益保障的有效策略与措施

妇女权益保障的有效策略与措施

妇女权益保障的有效策略与措施2023年,妇女权益保障的有效策略与措施随着社会的发展,妇女的地位逐渐得到提高,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各种形式的性别歧视。

因此,保障妇女的权益,消除妇女面临的不公不仅是社会责任,更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如何制定有效的妇女权益保障策略与措施将成为2023年的重要议题。

一、加强法律保障制定和完善法律是保障妇女权益的基础。

在2023年,应进一步改进现有法律体系,加强对妇女权益的监管和维护。

政府可以通过加强法律规范的质量、密度和效力,提高法律对权益的保障能力。

同时,加大对性骚扰、暴力、家庭暴力、剥削等妇女权益保护方面的惩处力度,在确保妇女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平等待遇的同时,解决妇女面临的实际问题。

二、加强教育与宣传教育与宣传是提高公众对妇女权益保障意识的重要途径,在2023年,应加强对妇女权益保护方面的宣传,普及妇女权益、法律和法规,引导公众消除对妇女的性别歧视和偏见。

政府可以在教育领域加强对青少年的性别平等教育,从小培养性别平等意识、能力和习惯。

通过扩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力度,将妇女权益保障纳入公众议题,引导社会关注和支持如何落实妇女权益保障。

三、鼓励女性创新在2023年,政府应该鼓励女性创新,提高女性自我保障能力。

政府可以采取财政、税收等政策支持有创新意愿的女性,出台相关创业补贴政策,为她们提供技术培训和财务支持。

同时,政府应该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扩大女性就业机会,加强劳动合同、工资等领域的管理和监督。

在技术、金融、法律、管理等方面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提高女性在创业中的竞争力,为她们创造更多展示自我的机会,从而达到保障妇女权益的目标。

四、建立信任机制信任机制是增强妇女权益保障的关键环节。

在2023年,政府应该建立起妇女权益保护平台,聚焦于妇女权益保障领域的专业机构,让受害者能够随时可以举报性侵、暴力、欺诈等行为,对涉事人员进行更加精确的调查和惩处,从而让受到侵害的妇女得到更有力的维权保护。

浅谈如何更好保障育龄妇女的合法权益

浅谈如何更好保障育龄妇女的合法权益

浅谈如何更好保障育龄妇女的合法权益浅谈如何更好保障育龄妇女的合法权益随着时代的变化,现有的《妇女权益保护法》不能够完全满足妇女各方面维权需要的现象日益显现。

如何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仍需探索,现实中暴露的新问题需要立法的回应,法律的可操作性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1)应严格禁止B超鉴定婴儿性别,加大违法鉴定的打击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人受到传统重男轻女思想影响,妇女怀孕后想方设法通过做B超鉴别婴儿性别,并违反规定进行选择性引产,此举不仅极大损害了妇女的身心健康,而且极易造成性别比例失衡,不少个体诊所和乡镇医院管理上的漏洞助长了这种风气的蔓延。

针对这种情况,妇联部门应建议各地卫生局、计划生育局全面清查整顿,对私设B超机的诊所应坚决取缔,各医院、保健院、卫生院及其门诊部、计生服务站,要建立有效监督机制,严禁进行非医学要求的胎儿性别鉴定。

建议立法部门把禁止非医学鉴定婴儿性别纳入刑法体系,采用刑罚的手段加大打击力度。

(2)保障离婚妇女的财产权益是一个难点问题。

在一些离婚案件中,妇女对家庭财产一无所知,家庭所有财产完全处于男方控制之下,而如今离婚财产分割已不仅仅是住房和日常生活用品等看得见、摸得着的财产,更多的是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

在夫妻离婚时既使女方提出分割财产的要求,但不能提供证据,往往使离婚妇女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致使妇女依法保护自身财产权益的能力和应对现实生活中出现情况的要求有一定的距离。

虽然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时应照顾女方的权益,但审判实践中可操作性差,往往难以把握。

建议尽快修改此条规定明确如何照顾女方的权益。

(3)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待完善。

近年来,由于一方的过错而致家庭破裂的离婚案件,有上升的趋势。

在这种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多数是女性)不仅身心受到极大伤害,而且由此引发不少恶性案件,从而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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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作为创造人类文明和推动社会发展的一支伟大力量,其发展水平和权益实现程度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尺度。

为此,尊重妇女人权,消除对妇女的一切歧视和暴力,对妇女实行特殊保护已是当前世界各国关注的重点问题。

一、我国妇女的主要合法权益及享有权益的现状
根据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 妇女主要的合法权益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妇女的政治权利
政治权利是各项权利中最基本的部分,妇女要求得到彻底解放,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最重要的就是要实现政治上的平等。

政治权利是指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以及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权利。

我国党和政府为推动妇女的政治权利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和过去比有了很大进步,但仍存在妇女参政议政的整体水平不高的问题。

(二)妇女的文化教育权益
女性教育是女性参与社会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女性素质的根本。

妇女的文化教育权益内容包括妇女依法享有入学、升学、接受教育、从事文化活动等方面的权利。

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妇女没有教育权利,“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传统古训,将妇女打入最底层。

据统计,建国前全国40%的妇女是文盲;建国后,由于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妇女教育的政策措施,妇女的文化素质有了迅速提高,但由于女性受教育基础差,妇女教育仍面临不少问题。

妇女文盲比例较高,女童入学率低于男童,女性知识人口仍集中于低文化层。

(三)妇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实现是妇女享有其他权利的物质保障。

妇女只有参加了社会生产劳动,有了经济地位,才能有社会地位、政治地位和家庭地位, 才能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

据有关统计,在全国从业人员中,现在女性已占到将近一半。

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侵犯女职工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比如在就业过程中对女性的歧视,在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的男女不平等。

(四)妇女的财产权益
妇女的财产权益包括妇女对婚姻家庭共有财产享有的权益、妇女的财产继承权、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及相关财产权。

妇女的这些财产权益在我国基本能得到有效的保护,但由于历史传统和世俗观念的影响,在我国尤其是在农村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妇女财产权益受侵害的情况,比如农村的出嫁女和离婚女的土地权益保护问题, 近年来表现得就较为突出。

(五)妇女的人身权利
妇女的人身权利是指妇女的人身和与人身直接有关的权利。

主要包括妇女的生命安全、身心健康、人身自由、人格与名誉等方面的内容。

我国的《宪法》和许多法律和法规都赋予了中国妇女神圣不可侵犯的人身权利。

但是由于几千年封建思想的影响,无视妇女的人身权利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当前存在较多的有家庭暴力、强奸、拐卖妇女、儿童、性骚扰等。

(六)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
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和权利,最能代表妇女真实的生存状态。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权利可分为三类,其一是保障妇女人身权利的平等。

其二是保障妇女财产权利的平等。

其三是对妇女权益的特殊保障。

近年来加大了对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的保护力度,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有离婚妇女的房屋居住权仍得不到有效落实;过错举证和财产举证困扰着不少妇女,使她们得不到赔偿和合法的财产;抚养费执行难,使单亲家庭妇女生活面临困境。

二、我国妇女依法维权的困境
(一)现行法律制度体系缺乏对妇女权益保护有效的程序上的救济手段
英国有一句格言:“权利先于救济”,这里所谓的救济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给予当事人以法律上的保护,属于程序法的范畴,权利属于实体法。

在经过了十几年的发展,我国在妇女保障法在实体法已经比较完善,有些方面甚至处于世界领先的地位,但由于我国总体上是属于大陆法系,一向重实体轻程序,在妇女权益保障法律体系中也是如此。

尽管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已经做了相当大的修改,但仍然显得可操作性不强。

另外,与妇女实体权利相比,力度不够,显得有些苍白。

(二)妇女自身索质低,法制观念淡薄,维权能力较弱
受教育程度低的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依法维权意识淡薄。

普法宣传虽已多年,但受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的影响,相当多的农村妇女对自身的合法权益依然模糊,一旦受到不法侵害,也不知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妇女的自身维权能力也相对较弱。

(三)依法维权的成本高
以劳动争议纠纷为例,由于劳动争议案件一般诉讼标的小,职工当事人处于弱者地位,举证难,特别是相当多的争议历经仲裁、一审、二审程序,甚至再审,诉程长,办案难度大,有的律师事务所不愿接,即使有律师代理,代理费偏高使很多妇女请不起律师。

现有的法律援助机构无论资金还是人才资源都还不能满足妇女对法律援助的需求。

三、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对策
(一)完善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
首先建立立法性别清理、审查和监督机制,要对现有法律进行性别清理和监督,推动现有法律法规以及政策中男女不平等条款,或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相违背的条款,或不利于妇女权益保障的条款加以取消或重新修订。

对未来立法要进行必要的性别审查和监督制度,使立法处处体现出性别平等精神;其次要出台有关维护妇女权益的相关法律,填补立法空白,比如说应尽快出台《反家庭暴力法》;再次要尽快制定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增强妇女权益保障方面法律的可操作性,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二)建立健全妇女权益的社会化保护机制
首先应强调政府要积极参与对妇女合法权益的维护,而不应在这项工作中仅处于配角地位或仅起支持作用,否则这就是政府的失职;其次要继续发挥妇联和民间组织的作用,近年来妇联和其他民间组织在维护妇女权益工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绩非常显著;再次公检法等执法部门应发挥出其独具优势的执法保护力量。

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执法部门的直接参与是使妇女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重要环节。

总之要使维护妇女权益工作形成社会化、法制化和实事化的格局。

(三)加强宣传以提高妇女维权意识
提高妇女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的最为有效途径就是法律宣传,使广大妇女具有自觉的依法维权意识。

广大妇女的权益受到侵害,很重要的原因是不知法、不懂法、不用法,不会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教育力度,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

一是从个体层面,面向妇女,拓展宣传广度。

以活动为载体,抓好主题宣传,利用“三八”妇女维权周、“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平安创建检查等时段进行集中宣传教育,通过散发倡议书,举办以案说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网上学法竞赛等活动,依托专家学者、维权志愿者、群众自治组织等力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将学习教育活动具体化、形象化,使广大妇女容易接受,帮助广大群众增强法制意识,自觉批评和抵制危害妇女权益的行为。

尤其要帮助广大妇女群众学法,了解法律赋予她们的基本的权益,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二是从家庭层面,面向家庭,拓展宣传深度。

以家庭为阵地,抓好普法宣传,推进法律宣传进家人户,通过上门宣讲法律、调解纠纷、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家庭学法竞赛等活动,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等与家庭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和谐家庭”评
选,组织“零暴力社区”签名、举办“家庭反暴”知识讲座等项活动,促使更多的家庭和社区居民积极投入到妇女维权活动中来,增强广大妇女防止侵权和抵制侵权的综合素质,使以德立家,以法护家的理念,渗透到千家万户,在全社会唱响家和万事兴的主旋律。

三是从社会层面,面向社会,拓展宣传力度。

以舆论为导向,抓好社会宣传,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主流媒体和各种活动载体,采取组织广场活动、市民论坛、专题宣讲、文艺演出、典型示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营造全社会维护妇女权益的舆论氛围,形成人人讲平安、家家创平安、平安进万家的良好局面。

(四)加大培训力度和深度,提高妇女自身的法律素质
通过资源的整合,建立全方位联动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分别对全镇女干部、女知识分子、在岗和下岗女职工、农村妇女及妇联干部等制定有针对性的各种学习培训计划,丰富培训内容,加大典型的宣传力度,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多层次的妇女人才培训,根据不同女性的各自特点,开展不同类别的培训。

面向知识女性,法治的培训是可以是层次的、高水平的,开展政治理论、妇女理论、妇女工作知识、政策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培训;面向城镇女职工、农村妇女,可以开展与其工作、生活相关的基础法律知识培训,这种培训不仅仅是临时的,应当是在各地建立起系统的、定期的培训,以达到提高妇女维权能力提高的目的。

妇女不断加强对法律的学习,就能真正做到知法、学法、懂法、用法,增强自身的依法维权意识,尤其是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要掌握一些相应的策略和技巧,比如说要找法律专业人士咨询,确定问题的性质;要了解解决问题的几种途径和办法,比较成本和效果;若要进行诉讼,最好找律师代理;要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的社会支持资源予以法律援助;要有打不赢官司时息讼的策略选择等。

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妇女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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