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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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课件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课件
分析目前国内外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的发展状况, 包括政策、技术应用和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指出目前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 题,如技术应用不足、服务水平不高等。
四、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的关键技术
1. 客户关系管理技 术
客户关系管理是指通过建立 健康档案、提供个性化服务 和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等方式, 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医患关系。
2. 数据挖掘技术
数据挖掘是指通过分析大量 的妇幼卫生信息,发现其中 的隐藏模式和规律,提供科 学的决策依据。
3. 云计算技术
云计算是指通过云服务提供 商提供的计算资源,实现对 妇幼卫生信息的存储、处理 和共享。
五、未来的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未来的发展趋势
预测未来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将发展成为数字化、智能化和个性化的趋势。
二、信管理的基本概念
信息管理的定义
信息管理是指对各种信息资源进行系统地组织、存储、传输、利用和保护的管理活动。
信息管理的特点
信息管理具有多样性、动态性、综合性和实时性等特点。
信息管理的重要性
信息管理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决策分析和管理创新具有重要作用。
三、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的现状
国内外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的现状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的未来技术和工作重点
分析未来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的技术和工作重点,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和医疗资源优化。
六、结论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的现状和未来
总结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 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参考。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的作用和意义
强调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对于提高服务质量、促 进健康管理和改善人民生活的作用和意义。
《妇幼生信息管理》 PPT课件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一、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市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

二、信息资料要定期收集全市妇幼卫生信息,及时整理,输入计算机进行统计分析,书写分析报告,并按规定时间向上报市妇幼院和卫生行政部门,同时进行信息反馈。

三、有关科室在按时收集有关信息资料时,经过检查审核后上报信息资料科,不得延误上报时间,以免影响全县信息的及时反馈。

四、信息资料科要接受各科室的资料查询。

五、在收集、整理资料过程中要力求资料真实、可靠和科学。

六、严格遵守机房工作制度,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七、掌握现代信息管理技术,管理方法,增强信息意识,充分发挥信息功能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管理制度范本

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管理制度范本

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管理,提高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其他从事妇幼卫生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工作应当坚持及时、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国家和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信息报告内容第五条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一)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唐氏综合症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信息;(二)孕产妇健康管理、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新生儿死亡等信息;(三)妇女儿童疾病防治、保健服务、健康教育等信息;(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避孕药具供应和发放、生育政策执行等信息;(五)其他与妇幼卫生相关的信息。

第六条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主要包括:(一)报告单位的基本情况;(二)报告时间;(三)报告内容;(四)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第三章信息报告职责第七条各级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岗位,负责本单位的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工作。

第八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制度,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九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第十条采供血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其他从事妇幼卫生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制度,负责本单位的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工作。

第四章信息报告流程第十一条妇幼卫生信息报告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信息收集:各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从事妇幼卫生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妇幼卫生信息;(二)信息审核:报告单位应当对收集到的妇幼卫生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三)信息上报:报告单位应当通过规定的渠道和方式,将审核后的妇幼卫生信息上报至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指定的信息报告机构;(四)信息汇总: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指定的信息报告机构应当对收到的妇幼卫生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定期发布统计报告。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妇幼卫生信息管理是以保障妇女和儿童身体健康为目的,通过科学化的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对妇幼卫生领域的各个方面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监测和管理,为决策和实践提供科学的依据和基础,是促进全民健康监测和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是妇幼保健工作的基础性制度之一,旨在规范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收集、分析、管理和利用,保障妇女和儿童的身体健康和权益,实现全面科学、规范化的妇幼卫生服务。

一、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的内涵1.统一指导思想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应把妇幼卫生服务作为一项重要的公共服务事业,将其纳入到国家卫生战略中,通过提高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全面提升妇幼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效保障妇女和儿童的身体健康和权益。

2.规范管理制度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应明确妇幼卫生信息的收集、管理、分析和利用,使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之间有一个相对统一、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做到信息共享,协调一致,并注重保护个人隐私。

3.科学技术手段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应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妇幼卫生领域的相关信息和数据的快速和科学的统计、分析、比较和评估。

并通过网络化和信息系统化的建设,促进妇幼卫生信息的有效共享和交流。

4.保护隐私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应规范信息采集、存储、传输和使用,要加强对妇女和儿童敏感信息的保护,切实保护受检妇女和儿童的隐私权;加强对妇幼卫生信息安全的保护,防止信息泄露。

5.实施机制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应明确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之间的职责分工,对信息管理工作实施全面考核,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相关制度意识和管理理念的宣传和培训。

二、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1. 将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纳入到卫生部门的管理制度体系中,并将其视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明确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之间的职责分工,建立信息采集、管理、分析、利用和保护的流程,并将其写入正式文件,并向社会公示。

妇幼卫生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辖区市、县、乡各级妇幼信息管理人员对妇幼信息数据要做到严格保密,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不得调用、拷贝信息系统中的任何信息另作他用。

日常分析的数据要妥善保存,不得随意丢弃或者传播。

对妇幼信息数据资料实行权限管理,按分工、权限管理资料。

所有信息人员必须使用本人账号,并妥善保管,不得多人使用同一账号。

涉密信息人员因工作变更、离职等原因调离岗位时,应及时删除该人员账号或变更密码。

数据备份应由专人负责,做好定期备份和数据管理。

妇幼卫生信息学管理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婴幼儿卫生信息管理,提高婴幼儿卫生服务水平,保障婴幼儿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婴幼儿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婴幼儿卫生信息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科学、规范、高效原则;3. 保护个人隐私原则;4. 信息化、智能化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婴幼儿卫生信息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婴幼儿卫生信息学管理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

第五条婴幼儿卫生信息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以下工作:1. 制定婴幼儿卫生信息管理制度和规范;2. 组织开展婴幼儿卫生信息学培训;3. 监督检查婴幼儿卫生信息学实施情况;4. 处理婴幼儿卫生信息学工作中的问题。

第六条医务人员职责:1. 严格按照婴幼儿卫生信息学规范采集、录入、更新婴幼儿健康信息;2. 保障婴幼儿健康信息安全,不得泄露患者隐私;3. 定期参加婴幼儿卫生信息学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三章信息采集与录入第七条婴幼儿健康信息采集应包括以下内容:1. 婴幼儿基本信息;2. 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记录;3. 健康检查结果;4. 疾病诊断与治疗信息;5. 家庭访视记录;6. 其他相关健康信息。

第八条婴幼儿健康信息录入应遵循以下要求:1.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 严格执行编码规范;3. 定期核对、更新信息;4. 确保信息存储安全。

第四章信息查询与利用第九条婴幼儿健康信息查询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查询,确保信息查询的合法性;2. 保护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婴幼儿个人信息;3. 便于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查询。

第十条婴幼儿健康信息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限于婴幼儿卫生服务、管理、科研等目的;2. 不得用于商业用途;3. 未经婴幼儿监护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信息。

第五章信息安全与保密第十一条婴幼儿健康信息安全是婴幼儿卫生信息学管理的重要环节,应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2. 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3. 对信息系统进行加密处理;4. 加强对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培训。

医院妇幼健康信息管理制度

医院妇幼健康信息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院妇幼健康信息管理,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保障孕产妇和儿童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医院信息科负责全院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2. 妇幼保健科负责孕产妇、儿童健康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

3. 各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妇幼健康信息管理工作。

三、信息收集与录入1. 孕产妇、儿童健康信息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的原则。

2. 各科室应按照统一格式和标准,及时、准确地将孕产妇、儿童健康信息录入医院信息系统。

3. 信息录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确保信息录入质量。

四、信息管理与利用1. 妇幼保健科负责对孕产妇、儿童健康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和统计分析。

2. 医院信息系统应具备信息查询、统计、分析和报告等功能,方便各部门、科室及管理人员查询和利用。

3. 各科室应定期开展妇幼健康信息质量检查,确保信息准确性。

五、信息共享与协作1. 医院妇幼健康信息应实现院内共享,为临床、科研、教学等提供支持。

2. 医院应与其他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区域内妇幼健康信息互联互通。

3. 医院应加强与社区、家庭等合作,共同推进妇幼健康信息管理工作。

六、信息安全管理1. 医院应建立健全妇幼健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安全。

2. 各科室应严格遵守信息安全规定,不得泄露孕产妇、儿童个人信息。

3. 医院应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防范信息安全事故。

七、信息培训与宣传1. 医院应定期对妇幼健康信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2. 医院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信息宣传,提高全员信息意识。

八、监督与考核1. 医院信息科负责对妇幼健康信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2. 各科室应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妇幼健康信息管理制度。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管理,提高妇幼卫生信息报告质量,确保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的准确、及时、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等从事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管理、科学规范、及时准确、共享共用、保护隐私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全国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国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妇幼卫生信息报告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系统,确保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信息报告内容第五条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一)孕产妇信息:包括孕产妇基本信息、孕期保健信息、分娩信息、产后恢复信息等;(二)儿童信息:包括儿童基本信息、新生儿出生信息、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儿童健康检查信息等;(三)妇女疾病信息:包括妇女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和重大疾病的诊断、治疗、康复等信息;(四)儿童疾病信息:包括儿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和重大疾病的诊断、治疗、康复等信息;(五)妇幼保健服务信息:包括婚前医学检查、孕期保健、分娩服务、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等信息;(六)其他与妇幼卫生相关的信息。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等应当根据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内容,确定报告的具体项目和指标,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第三章信息报告职责第七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工作的领导,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信息报告工作落到实处。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等应当建立健全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职责,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信息报告工作。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

枣强县人民医院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1.各卫生院和医疗保健机构要高度重视,依法做好妇幼信息管理和填报工作。

2.各医疗保健机构要有专人负责信息填报工作。

明确职能科室负责妇幼卫生信息填报工作,指定专人收集数据,认真核实后填报,并按属地管理原则上报枣强县妇幼保健机构。

3.认真填报妇幼卫生相关信息。

对妇幼卫生年报主要指标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核查生命指标以及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指标。

4.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建立健全资料(1)建立原始登记,包括分娩记录登记、围产儿及儿童死亡登记、孕产妇死亡登记、育龄妇女死亡登记、出生缺陷儿登记、高危妊娠管理登记、体弱儿童管理登记、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新生儿疾病筛查登记、听力筛查登记、乙肝免疫球蛋白使用登记、妇女病普查普治登记、婚前保健登记、叶酸发放登记等相关登记花名册。

(2)填报围产儿及儿童死亡报告卡、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出生缺陷儿报告卡,死胎死产严格执行报告程序和时间要求。

“孕产妇死亡报告卡”于孕产妇死亡后3个工作日内报告,儿童死亡,乙肝免疫球蛋白月报,重大及基本公共卫生等信息实行月报制。

三网监测项目实行季报制。

听力筛查,艾滋病报表以及妇幼卫生信息年报等实行半年报制度。

5.明确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的职责(1)妇幼信息报送人员要提高对妇幼卫生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各乡镇卫生院完成本辖区范围内的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收集整理、汇总、审核上报各类妇幼卫生信息。

(2)信息上报实行属地化管理和逐级上报的原则,专人负责,完善制度,按规定时限将信息材料报送枣强县妇幼保健院。

6.做好妇幼卫生台帐管理做好信息资料保管。

7.加强信息质量控制,枣强县妇幼保健院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信息质量控制。

为保证填报资料的真实、准确,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对院内数据的检查核实,加强与上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联系,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或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质量控制和相关检查。

妇幼保健院辖区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院辖区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院辖区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管理制度为加强妇幼保健辖区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的管理,提高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妇幼卫生信息的安全和准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标1. 提高妇幼卫生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2. 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安全管理,确保信息不被非法获取、使用和泄露。

3. 提升妇幼卫生信息工作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和指导信息工作的开展。

2. 领导小组下设妇幼卫生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信息管理工作,包括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发布和安全管理等。

三、工作内容1. 信息的收集:定期收集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单位的妇幼卫生信息,包括孕产妇、儿童健康档案、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疾病诊断等信息。

2. 信息的整理: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和分析,形成辖区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及时反馈给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

3. 信息的发布: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定期发布辖区妇幼卫生信息报告,供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参考。

4. 信息安全: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妇幼卫生信息的安全和保密,防止信息被非法获取、使用和泄露。

5. 培训和指导:定期组织信息工作培训和指导,提高信息工作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工作程序1. 信息的收集: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定期收集妇幼卫生信息,并按时上报给妇幼卫生信息管理部门。

2. 信息的整理:妇幼卫生信息管理部门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和分析,形成辖区妇幼卫生信息报告。

3. 信息的发布: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发布辖区妇幼卫生信息报告。

4. 信息安全:按照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妇幼卫生信息进行安全管理和保密,防止信息被非法获取、使用和泄露。

5. 培训和指导:定期组织信息工作培训和指导,提高信息工作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五、工作责任1.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和指导信息工作的开展。

妇幼健康信息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四篇)

妇幼健康信息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四篇)

妇幼健康信息质量控制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妇幼健康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制定的相应规定和管理措施。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妇幼健康信息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的大纲:1. 目标和原则- 目标:确保妇幼健康信息的准确、及时、完整和安全。

- 原则:科学性、可行性、公正性、保密性、与法律法规相符性。

2. 质量控制组织架构- 设立质量控制委员会,成员包括相关专业人士和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质量控制策略和措施。

3. 质量管理流程- 信息收集和录入:确保信息来源可靠、信息录入准确、及时性审核。

- 信息整理和分析: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整理和分类,并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

- 信息发布和传播: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明确、易理解,并通过合适的渠道进行传播。

- 信息安全保护: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保护妇幼健康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 质量监测和反馈:建立监测机制,定期对质量控制流程进行评估和改进,并接受用户反馈。

4. 质量控制措施- 建立规范的信息录入和审核标准,确保录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建立信息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定期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进行评估。

- 制定信息发布和传播的规范,确保信息的可靠性和易理解性。

- 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包括数据备份、权限管理、加密传输等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 建立用户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和建议。

- 根据质量监测结果对工作流程进行改进和优化。

5. 奖惩制度- 建立奖励机制,对贡献突出、工作出色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 建立惩罚机制,对违反规定、严重影响信息质量的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以上是一个大致的妇幼健康信息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的架构,具体内容和措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补充。

妇幼健康信息质量控制管理制度(二)是指在妇幼健康领域中,为了保障所提供的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及时性,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以下是一个可能包括的内容:1. 信息采集与整理:明确信息来源,包括科研机构、专家咨询、医疗机构等,并规定信息采集的具体方法和标准。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提高妇幼卫生服务质量,保障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等从事妇幼卫生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应当遵循全面、准确、及时、安全的原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信息管理组织架构第五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设立妇幼卫生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妇幼卫生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六条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当设立妇幼卫生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本机构妇幼卫生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和发布等工作。

第七条各级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妇幼卫生信息管理部门或者指定专人负责本机构妇幼卫生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和发布等工作。

第三章信息收集与报告第八条妇幼卫生信息包括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妇幼保健服务情况、妇幼卫生资源分布、妇幼卫生工作绩效等方面的信息。

第九条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医疗机构应当通过日常诊疗服务、专项调查、远程监测等方式,收集妇幼卫生信息。

妇幼卫生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形成定期报告,报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妇幼卫生信息,为政策制定、决策支持和公众健康提供参考。

第四章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第十二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妇幼卫生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实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

第十三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推进妇幼卫生信息资源在政策制定、健康管理、医疗服务、科研教学等方面的应用。

第十四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妇幼卫生信息化水平。

妇幼保健院辖区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院辖区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院辖区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妇幼保健院辖区内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计划,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妇幼保健院辖区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核心目标是确保妇幼卫生信息的安全、准确、便捷,提供优质的妇幼卫生服务。

第四条妇幼保健院辖区负责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的部门是负责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的机构。

第二章妇幼卫生信息收集和管理第五条妇幼保健院辖区所有妇女和儿童的基本信息应当在相关部门建立信息数据库,并负责维护和更新。

第六条妇幼保健院辖区妇幼卫生信息的收集应当遵循信息保护的原则,并实行匿名化处理,确保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第七条妇幼保健院辖区应当配备信息化设备和专业人员,负责妇幼卫生信息的管理和维护。

第三章妇幼卫生信息的使用与保护第八条妇幼保健院辖区妇幼卫生信息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限制妇幼卫生信息的查询和使用权限。

第九条妇幼卫生信息的使用应当注重保护个人隐私,严禁将妇幼卫生信息用于商业利益或非法目的。

第十条妇幼保健院辖区应当建立完善的妇幼卫生信息保护措施,包括物理安全措施和网络安全措施,防止妇幼卫生信息泄露、丢失或被篡改。

第四章妇幼卫生信息的共享与传递第十一条妇幼保健院辖区内的妇幼卫生信息可以与相关部门进行共享,但必须经过被共享方同意,并确保共享信息的安全。

第十二条妇幼保健院辖区内妇幼卫生信息的传递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准确。

第五章妇幼卫生信息的监督与评估第十三条妇幼保健院辖区应当建立健全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的监督机制,对信息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

第十四条对于妇幼卫生信息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妇幼保健院辖区应当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做好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妇幼保健院辖区内的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相关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妇幼卫生信息统计管理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统计管理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统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妇幼卫生情况的监测和分析,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保障妇幼健康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任务目标1. 统计妇幼卫生信息,包括孕产妇保健情况、新生儿保健情况、儿童保健情况等。

2. 对妇幼卫生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

3. 提高妇幼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服务质量。

三、统计内容1. 孕产妇保健情况:包括孕产妇登记情况、孕期检查情况、分娩情况、产后恢复情况等。

2. 新生儿保健情况:包括新生儿出生登记情况、出生缺陷情况、新生儿成长情况等。

3. 儿童保健情况:包括儿童接种情况、生长发育情况、疾病情况等。

四、统计方法1. 建立妇幼卫生信息统计数据库,对相关信息进行归档管理。

2. 建立信息统计流程,明确统计人员职责,保证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 定期开展数据汇总和分析工作,形成统计报告,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五、管理程序1. 统计数据汇总流程:(1)定期收集各单位、机构、社区的妇幼卫生信息。

(2)对收集的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形成统计报告。

(3)报告提交给上级部门,用于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

2. 统计数据分析流程:(1)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和短板。

(2)提出改进措施,并跟踪执行情况。

(3)将分析结果纳入年度评估报告,为下一年度工作提供参考。

3. 统计数据应用流程:(1)将统计数据用于妇幼卫生政策制定、宣传教育、服务改进和质量评估等方面。

(2)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反馈统计结果,推动改进措施的落实。

六、管理责任1. 监督部门负责统计数据的收集、汇总和分析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 各单位、机构、社区负责按照要求开展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工作,并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3. 统计人员需经过培训,熟悉统计流程和操作方法,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监督评估1. 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对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2. 对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建议,推动工作质量的提升。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
1、各单位必须设有专职或兼职妇幼卫生信息管理人员,并保证其工作的相对稳定。

各级项目信息统计人员应按时参加各类项目信息专项培训,熟悉妇幼信息数据来源,并具备良好敬业精神。

参与开展妇幼卫生专项调查活动,提供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和信息技术等专业技术服务,掌握本地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其主要影响因素等信息。

2、开展与辖区内各类其他医疗保健机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公安户籍机构和民政部门的信息交流与协作。

3、各信息管理人员负责辖区内妇幼卫生及各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分析和反馈以及质量控制等信息管理工作。

4、各单位定期开展信息工作培训,指导基层完成各类报表的填写、审核、收集,确保各类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

5、各类报表按照属地管理和县、镇办、村三级逐级上报的原则进行管理。

上报前按要求进行逻辑和完整性检查,确保报表中各项统计数据完整、准确无误后,进行整理、汇总、制表人签名、领导审核,盖章后上报县妇幼保健院保健科。

6、各单位要定期向县妇幼保健院保健科上报各类报表:在次月5日前上报上月各类月报表;在下一季度初月7日前
上报各类季度报表;年报与当年四季度报表同时上报。

7、县妇幼保健院保健科每月8日前上报上月项目信息报表;在下一季度初月(即1、4、7、10月)10日前上报上季度项目信息资料。

8、县妇幼保健院每年抽调人员进行信息质量控制调查,组织各镇办信息管理人员进行信息报表汇审。

各镇办严格按照信息质量控制规范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工作自查,及时上报质控报表和质量控制工作总结。

9、信息报表资料应定期整理、汇总或分析,并装档订成册,档案化管理。

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管理,提高妇幼卫生信息报告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保健法》、《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其他从事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工作应当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确保信息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管理制度,保障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设立全国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国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设立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管理部门,负责本机构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

第八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明确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管理职责,确保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工作落实到位。

第三章信息报告与处理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定期收集、整理、报告妇幼卫生信息。

第十条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内容包括: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妇幼卫生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情况。

第十一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使用国家统一的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系统,按照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格式,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妇幼卫生信息。

第十二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妇幼卫生信息进行汇总、分析,编制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妇幼卫生信息报告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培训试题及答案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培训试题及答案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培训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50题,100分)1.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的目的在于()A. 提高妇幼卫生服务质量B. 提高妇幼卫生服务效率C. 提高妇幼卫生服务公平性D. 以上都是2.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主要包括()A. 信息收集、信息整理、信息分析和信息应用B. 信息收集、信息传输、信息存储和信息处理C. 信息录入、信息审核、信息上报和信息发布D. 信息产生、信息传输、信息存储和信息处理3. 以下哪项不是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的任务()A. 制定信息收集和报告的标准和规范B. 建立和完善信息管理系统C. 提高信息收集和报告的质量D. 制定妇幼卫生政策4. 妇幼卫生信息主要包括()A. 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卫生服务利用情况、卫生资源分布情况B. 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卫生服务利用情况、卫生资源消耗情况C. 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卫生服务提供情况、卫生资源分布情况D. 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卫生服务提供情况、卫生资源消耗情况5. 以下哪项不是妇幼卫生信息的特点()A. 及时性B. 准确性C. 完整性D. 保密性6. 以下哪项不是妇幼卫生信息收集的方法()A. 问卷调查B. 查阅文献C. 实地考察D. 召开座谈会7. 以下哪项不是妇幼卫生信息分析的方法()A. 描述性统计分析B. 关联性分析C. 因果分析D. 预测分析8. 以下哪项不是妇幼卫生信息应用的方法()A. 制定卫生政策B. 指导卫生服务提供C. 评估卫生服务效果D. 进行卫生宣传教育9. 以下哪项不是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的原则()A. 标准化B. 规范化C. 制度化D. 差异化10. 以下哪项不是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的要求()A. 及时B. 准确C. 完整D. 简单11. 我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的法律依据主要是()A.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B.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C.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D. 《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权益保障法》12. 以下哪项不是我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的组织机构()A.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B. 地方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C.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D.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 以下哪项不是我国妇幼卫生信息的报告制度()A. 月报制度B. 季报制度C. 年报制度D. 即时报告制度14. 以下哪项不是我国妇幼卫生信息的发布渠道()A. 政府网站B. 专业杂志C. 大众媒体D. 卫生机构15. 以下哪项不是我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的技术支持()A. 计算机技术B. 网络技术C. 数据库技术D. 统计分析技术16. 以下哪项不是我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的人才培养()A. 加强专业培训B. 提高学历教育C. 开展继续教育D. 引进国外人才17. 以下哪项不是我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的质量控制()A. 制定质量控制标准B. 建立质量控制体系C. 加强质量控制监督D. 提高信息收集和报告的技能18. 以下哪项不是我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的评估指标()A. 信息收集的完整性B. 信息报告的及时性C. 信息分析的准确性D. 信息服务的能力19. 以下哪项不是我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的激励机制()A. 奖励制度B. 晋升制度C. 考核制度D. 惩罚制度20. 以下哪项不是我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的限制性规定()A. 信息收集和报告的义务B. 信息使用和管理的责任C. 信息保密和保护的权利D. 信息共享和交流的义务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题,200分)1. 简述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的基本任务。

妇幼健康信息质量控制管理制度(3篇)

妇幼健康信息质量控制管理制度(3篇)

妇幼健康信息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妇幼健康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可靠性,提高病患和公众对妇幼健康信息的信任度和依赖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妇幼健康信息质量包括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可靠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妇幼健康信息的采集、整理、处理、传输、存储和使用等全过程。

第四条妇幼健康信息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建立妇幼健康信息的质量检验标准,并根据标准对各类妇幼健康信息进行监督和抽检。

第五条妇幼健康信息的质量监督与检查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歧视各类妇幼健康信息提供者。

第六条妇幼健康信息的质量监督与检查应当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尊重和保护用户信息权益。

第七条妇幼健康信息的质量监督与检查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结果,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妇幼健康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有权对妇幼健康信息的采集、整理、处理、传输、存储和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九条对妇幼健康信息采集者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并遵循医学伦理,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条妇幼健康信息质量监督与检查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法,维护妇幼健康信息的安全和公平。

第十一条妇幼健康信息采集者应当制定相应的妇幼健康信息采集方案,明确信息的内容、来源、采集方式和周期,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采集。

第十二条妇幼健康信息采集者应当及时整理、处理和传输采集到的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妇幼健康信息的传输和存储应当符合信息保密和安全的要求,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篡改。

第十四条妇幼健康信息质量监督与检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质量监督与检查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和监督手段。

第十五条妇幼健康信息质量监督与检查机构应当定期对各类妇幼健康信息进行质量检验和抽检,确保信息的质量稳定和可靠。

第十六条妇幼健康信息质量监督与检查机构应当对采集者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妇幼信息管理制度

妇幼信息管理制度

妇幼信息管理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
一、各种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应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版面清洁,信息资料专人管理。

二、对原始资料不可随意修改、弄虚作假,统计资料不可虚报、瞒报、迟报、拒保。

三、定期分类、整理各种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应按年份建立的目录本,避免资料零散、丢失。

四、各种妇女儿童保健、医疗信息资料,应按年度建立的目录首页,并立卷成册归档。

五、数据库程序等计算机信息资料,应至少拷贝两份,并注明标签分类存档。

六、上报或反馈统计数据,应由科主任初审,再交所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

七、定期对基层上报信息数据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错误、遗漏,应及时纠正,并注明原因。

八、查阅信息资料必须严格登记。

对于机密信息资料,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处泄。

九、定期分析各种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并撰写有关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充分利用可以公开的各种信息资料,为社会和公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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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妇幼卫生信息管理(10)
年报表总结报告(一、资料分析报告) 资料的质量评估 报表的及时性、填报项目 的完整性和规范性、数据正确性 汇总结果分析 编制统计图表,简略分析, 横向比较和历史对照 小结于建议 重点阐述,分析原因,总结 经验,提出改进建议(不宜过多和不能落 实套话)
二、妇幼卫生信息管理(11)
二、妇幼卫生信息管理(13)
结果 一篇论文围绕一个主体,简明的图表(避免 主谓倒置)并附简单的说明。 讨论 国内外文献比较、本研究结果意义、尚待解 决的问题 主要参考文献 〔1〕万全豪,程 越,章朝阳,等. 桃江县1992~ 2002年孕产妇死亡原因监测报告. XX国妇幼保健杂 志,2003,18(10):125-127 〔2〕高海洋 主编. 妇幼保健学. 第2版. 北京:人 民卫生出版社,2003:205-209
三、妇幼健康目标与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婴儿和5岁 以下儿童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数分别下降 1/5;降低新生儿窒息和5岁以下儿童肺炎 、腹泻等构成主要死因的死亡率;新生儿 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降低到1‰以下; 免疫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 上。将乙肝免疫纳入计划免疫,并逐渐将 新的疫苗接种纳入计划免疫管理。
二、妇幼卫生信息管理(5)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步骤(2) 收集资料 常规统一的报告 如7岁以下儿童保 健报表、 监测:3网合一 观察与访谈 专题调查
二、妇幼卫生信息管理(6)
7岁以下儿童保健报表
儿童数
7岁 以下 5岁 以下 3岁 以下
5岁以下儿童 死亡数
婴 儿 新生 儿 1-4岁 儿童 新生儿 访视人 数
四、妇幼健康指标及其意义(4)
孕产妇死亡率(maternal mortality rate, MMR) :每生育1000名活产儿孕产妇的死亡概率
1. 妇幼保健的服务主要群体之一,反映妇幼保 健质量和社会发展的综合指标; 2. WHO:妊娠开始~妊娠终止后42天; 3. 包括直接和间接的产科原因导致的死亡(不 包括伤害导致的死亡)
四、妇幼健康指标及其意义(10)
四种营养不良的判断
中重度低体重
(1)计算儿童月龄 (2)准确称量体重 (3)查年龄别体重参考值 (4)评价:个体体重〈M-2SD
四、妇幼健康指标及其意义(11)
四种营养不良的Leabharlann 断 发育迟缓、消瘦、慢性严重营养不良
三、妇幼健康目标与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加强儿童卫生保健教育 减少未成年人吸烟 ,预防未成年人吸毒;预防和控制性病、 艾滋病、结核病的蔓延和增长;提供多种 形式的儿童心理健康咨询及不良心理矫正 服务。
三、妇幼健康目标与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妇女健康目标 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卫生保健服 务,提高妇女的预期寿命。 提高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 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
MMR=(年内孕产妇死亡数/年内活产儿数) 100000/10万
四、妇幼健康指标及其意义(5) 生命指标——死亡专率(specific death
rate) 新生儿窒息死亡率=(某年因新生儿窒息的死亡
数/同期活产儿数) 100 000 /10万 5岁以下儿童肺炎死亡率=(某年因肺炎死亡的5岁 以下儿童数/ 同期活产儿数) 100 000 /10万 5岁以下儿童腹泻死亡率
1. 孕期和围生保健水平和质量; 2. 发达国家NMR占IMR的60%,发展中国家占 40%~50%。
NMR=(年内新生儿死亡数/年内活产儿数) 1000 ‰
四、妇幼健康指标及其意义(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under 5 mortality rate, U5MR):活产儿从出生至5岁内的死亡概率
四、妇幼健康指标及其意义(6)
生命指标——发病率(incidence
rate):一 定时间内妇女、儿童发生某种疾病的频率
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新生儿破伤风发病数/年 内活产数) 100% 低出生体重发生率=(出生体重〈 2 500g的新生儿 数/年内活产数) 100%
四、妇幼健康指标及其意义(7)
三、妇幼健康目标与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XX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 XX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 相关的 健 康 指 标 生命指标 疾病指标 营养和发育指标
三、妇幼健康目标与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儿童健康目标
提高人口素质 婚前医学检查率城市 达到80%,农村达到50%;减少出生 缺陷的发生。 提高人口素质 婚前医学检查率城市 达到80%,农村达到50%;减少出生 缺陷的发生。
三、妇幼健康目标与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流动人口的妇女享有与户籍所在地妇女同 等的卫生保健服务。 将妇女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提高妇女的健身意识,增强妇女身体素质。
四、妇幼健康指标及其意义(1)
生命指标——死亡率
婴儿死亡率(infant mortality rate, IMR): 活产儿一年内 死亡概率
7岁以下儿童保健服务
保健 管理 人数 3岁以下 系统管 理人数 眼保 健人 数 听力 保健 人数 口腔 保健 人数
5岁以下儿童 营养评价
实查 人数 体重<中位数 -2SD人数
合 计
村 村
二、妇幼卫生信息管理(7)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步骤(3) 资料的准确与可靠性检查 资料核查 剔除 补充 评价资料的可信度
三、妇幼健康目标与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增强儿童体质 5岁以下儿童 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4 ;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婴幼儿家长 的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达到85%以上;婴儿母乳喂 养率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达到85%,适 时、合理添加辅食;减少儿童维生素A缺乏;合格 碘盐食用率达到90%以上;儿童保健覆盖率在城市 达到90%以上,在农村达到60%以上,逐渐提高女 童及流动人口中儿童保健覆盖率;中小学《国家 体育锻炼标准》及格率达到90%以上。
一、概述(6)
信息管理系统功能 确定需要的信息 种类、数量 收集资料 处理资料 反馈与利用
二、妇幼卫生信息管理(1)
目的 了解妇幼卫生工作现状、存在问题 描述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分析变化趋势 健 康问题的人群诊断 分析影响妇幼健康和妇幼卫生工作的因素 评价妇幼卫生工作质量和干预效果 为制定妇幼卫生规划和疾病预防控制对策提 供科学依据
二、妇幼卫生信息管理(3)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组成 建立在妇幼卫生行政和业务系统中 智能科室、专门人员 资料收集、数 据检查、汇总、统计、分析、上报、 反馈 设备 计算机及其网络 规范与制度
二、妇幼卫生信息管理(4)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步骤(1) 确定需要的信息 乡级:主要需要保健服务信息 县级:3种信息 省级:3种信息+专题调查(如VitA缺 乏率) 国家级: 3种信息+专题调查
二、妇幼卫生信息管理(8)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步骤(4) 资料的统计分析 编 码 、 建 立 数 据 库 ( FoxPro, Epi Info, Excel, Access) 统计分析(SPSS,SAS)描述与比 较 综合分析
二、妇幼卫生信息管理(9)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步骤(5) 信息的利用和反馈 传递形式 数据(人工、计算机网 络)、图表 信息报告 总结/专题论文 档案管理 技术交流\史料
国家、地区经济、文化、卫生保健事业发展标志; 较敏感地反映社会动荡、战争、饥荒、灾害对婴儿 生存质量的影响; 是影响人群期望寿命重要指标; 反映儿童保健质量有其局限性。
IMR=(年内婴儿死亡数/年内活产数)1000 ‰
四、妇幼健康指标及其意义(2)
新生儿死亡率(neonatal mortality rate, NMR):活产儿28天内的死亡概率
四、妇幼健康指标及其意义(9)
WHO标准(international growth reference) (1)来源于美国国家健康统计中心(NCHS)1974年公 布的儿童人体测量数据; (2)0~3岁来自Ohio,Yellow Spring: Fels研究所; (3)2~18岁来自于全国样本; (4)年龄以1个月为1组;身高别体重以 0.5 cm为1组; (5)列出不同性别、不同月龄的身高(长)、体重值 或不同身高别体重值:P3 、 P5 、 P10 、 P20、 P30 、 P40 、 P50 、 P60 、 P70、 P80 、 P90 、 P95 、 P97 百 分位数; (6)列出M±1SD、 M±2SD、 M±3SD
三、妇幼健康目标与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提高人口素质 婚前医学检查率城市 达到80%,农村达到50%;减少出生 缺陷的发生。
三、妇幼健康目标与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 孕产妇死亡率以 2000年为基数下降1/4;农村孕产妇住 院分娩率达到65%,高危孕产妇住院分 娩率达到90%以上,农村消毒接生率达 到95%以上;孕产妇缺铁性贫血患病率 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3;孕产妇保健 覆盖率在城市达到90%以上,在农村达 到60%以上。
872148613 游帅
XXXX大学XXXX学系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XXX
872148613
一、概述(1)
妇幼保健
指标
信息
现状/目标/规划
健 康
服 务
投 入
其 他
一、概述(2)
信息 关于事物的运动状态或方式的知识(语言、 文字、符号、声像、数据、消息、情报、 图形等) 对数据的解释 数据资料
二、妇幼卫生信息管理(12)
专题调查报告(论文) 题目 ×××研究、干预实验、调查报告、 分析、探讨、影响(不宜用经验、体会、试 验、略论等限定词) 前言 背景(进展和学术观点)、需要解决 的问题、研究目的、意义 对象(材料)与方法 对象来源(目标人 群)、选取的方法、均衡性、随机性;研究 内容或观察项目、使用仪器设备、试剂批号 和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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