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不安全行为规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
安全行为管理规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员工安全行为,防止和减少因行为不规范而导致各类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在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的从业人员(煤化工执行其自行规定)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安全行为是指按章操作、遵守劳动纪律,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的行为。不安全行为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
第四条根据不安全行为情节以及产生或可能产生后果的轻重程度,将其分为A、B、C三类。
A类是特别严重不安全行为,即情节或后果特别严重的不安全行为;
B类是严重不安全行为,即情节或后果仅次于A类的不安全行为;
C类是一般不安全行为,即情节较轻的不安全行为。
第五条对于A类不安全行为人员,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第六条对于B类不安全行为人员,根据情节和后果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处分(罚):
(一)造成他人死亡、他人或自己重伤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没有产生人员伤亡后果的,第一次给予红牌警告,罚款300—1000元,12个月内再次出现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对于C类不安全行为人员,根据后果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处分(罚):
(一)造成他人死亡、他人或自己重伤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没有产生人员伤亡后果的,第一次给予黄牌警告,罚款50—300元;12个月内第二次出现红牌警告,罚款1000元;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A、B、C类不安全行为人员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条不安全行为罚款列入处罚单位(部门)的安全奖励基金。
第十条集团公司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不安全行为人员档案,详细记录违章情况,分类(在册人员、外包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统计不安全行为人数。
第十一条对不安全行为人员的处罚程序按集团公司有关劳动纪律的相关规定执行。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每月将
A类不安全行为人员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人力资源部落实。
第十二条本规则附件中未列入的不安全行为,可根据产生和可能产生危害后果的程度比照本规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规则由集团公司各级安全监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本规则由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宁夏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三违处罚办法》(宁煤办发[2005]26号)同时废止。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不安全行为种类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A类不安全行为:
(五)通用部分
1.强令作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
2.特种作业人员未经过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上岗的;
3.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
5.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压力容器受压部件、安全装置出现故障,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7.电气设备停电后、作业前不验电、不放电、不挂地线、不挂停电工作牌、不设监护人员的;
8.在重点防火部位吸烟的;
9.在提升孔不按规定提升、放落物品或提升、放落物品工作结束后不按规定将安全防护围栏复位的;
10.超越安全距离操作的;
11.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不装设接地线的;
12.要害岗位睡岗、脱岗的;
13.强行送电、误送电的;
14.在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上或油漆未干的物体上进行焊接作业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B类不安全行为:
)通用部分
1.指挥岗位人员强行操作带故障设备的;
2.指挥无证人员上岗或无证人员擅自上岗的;
3.指挥岗位人员超负荷运行各种机电设备的;
4.酒后上岗的;
5.要害岗位睡岗、串岗、脱岗的;
6.停电检修不办理停电工作票和操作票的;
7.在易燃易爆场地工作,无动火报告动火或不按程序审批的;
8.起重作业人员不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起吊物件斜拉斜拽,吊物不平衡,起吊操作不稳使吊钩物件脱钩的;
9.起吊时人站在吊物下方、吊物上站人或用人作平衡物的;
10.钢丝绳及其它起重设施不符合安全规定应报废还继续使用的;
11.电器作业时对邻近的带电体、盘面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
12.登杆作业不进行安全检查、无保护接地、无保护措施、
无人监护而进行作业的;
13.铸造浇包中铁水过满,预热工具未进行预热处理的;
14.胶带机运转中用锹刮机头、机尾粘煤的;
15.安全设施不齐全,强行作业的;
16.锅炉三大安全保护装置未按规定使用、校验试验的;
17.检修设备前不挂停电工作牌,不设监护人员的;
18.电工作业不按规程验电、放电和挂接地线的;
19.操作高压电气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电工绝缘鞋(靴)或未站在绝缘台上的;
20.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地面不设警戒,下面无人监护的;煤仓口作业不系安全带的;
21.专用线停放车皮不做防溜措施的;
22.在皮带运输机上坐、卧或跨越没有过桥的运行中的皮带运输机的;
23.对未卸荷的隔离刀开关进行停送电的;
24.未查清电气事故原因而强行送电的;
25.带电作业或指挥他人带电作业的;
26.在锚链运行中处理跳链现象或捅堵塞溜槽的;
27.人工清仓时无人监护,没有安全措施不系安全带、安全绳的;
28.未按规定办理工作票检修和“搭车”检修的;
29.开关带负荷拉合隔离刀闸的;
30.非专职人员擅自操作高压电气设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