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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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

文件云南亮睛行动昭通项目联席会议办公室

昭复联办发[2010]1号

关于印发2010年国家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云南亮睛行动昭通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卫生局、残联,市一院、市中医院:

为实施好2010年“国家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云南亮睛行动”昭通项目,国家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云南亮睛行动昭通项目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了《2010年国家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云南亮睛行动昭通项目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各地各单位按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任务。

附件:2010年国家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云南亮睛行动昭通项目实施方案

国家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云南

亮睛行动昭通项目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主题词:卫生白内障复明△方案通知

抄送:省卫生厅,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昭通市卫生局 2010年9月13日印发校对:王晓芸(共印40份)

2010年国家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云南亮睛行动昭通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实现无白内障致盲的目标,香港“亮睛工程”慈善基金会与我省合作实施“国家百万贫困复明工程-云南亮睛行动”项目,2010年拟为昭通40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为确保项目在我市的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省政府下达我市2010年任务为4000例,现已完成2260例,还需完成任务1740例,其中昭阳区350例、鲁甸县80例、巧家县140例、镇雄县400例、彝良县120例、威信县200例、盐津县120例、大关县130例、永善县100例、绥江县50例、水富县50例。

二、时间安排

执行时间为2010年4月1日-10月17日。

(一)前期准备

市政府召集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有关事项;召开项目启动会,对各县区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宣传部制定宣传方案,发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种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二)实施阶段

2010年9月1日开始,残联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有计划地进行患者摸底、筛查、登记造册工作,确保2010年9月底前完成手术病人的筛查工作。按手术进度要求将患者转送到手术医院。

(三)总结评估

2010年11月组织对2010年项目实施评估,评估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的产出和效果、经验、教训和建议等。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建立由市政韩梅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市政府吕大康副秘书长、卫生陈华局长、残联周训明理事长为召集人,宣传、卫生、残联、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审计、广电、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部门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在市卫生局下设项目办公室,协调处理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区成立相应联席会议制度和项目办公室。各手术定点医院成立项目办公室。

(二)职责分工

市级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总体统筹协调;负责对各县区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负责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项目工作综合文稿的起草和审核以及办

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项目宣传方案,大力宣传项目的政策、享受免费白内障手术的对象和申请程序,宣传白内障复明手术治疗和效果。

市卫生局:负责确定定点手术医院;负责手术定点医院聘用医护人员执业资格的审定和执业许可;负责制定基层眼科医护人员培训计划;负责手术专项经费的使用审批和监督管理;积极协助残联部门做好白内障患者筛查工作;负责督促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项目的补助经费。

市残联:负责组织协调白内障患者的筛查工作。与卫生部门密切协作,做好白内障患者的初步筛查及登记造册,并及时与手术医院项目办公室进行对接,按手术时间要求集中患者到手术点检查和实施复明手术;负责筛查转运经费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市财政局:负责拨付项目专项资金以及患者筛查、转运专项经费。

市民政局:负责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患者(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提供适当的伙食补助。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城镇居民和职工医疗保险对项目的补助经费。

市总工会:负责项目的宣传发动工作;负责组织志愿者为项目实施提供服务。

市妇联:负责项目的宣传发动工作;负责组织志愿者为项目实施提供服务。

团市委:负责项目的宣传发动工作;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为项目实施提供服务。

市审计局: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专项资金的审计与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手术定点医院:负责按照项目要求改造筛查场所、病房和手术室;负责选派医护人员参加培训;负责协助初筛;负责对初筛出来的患者进行复核;负责对确定的手术对象进行检查和实施手术。

(三)手术医院布点

确定市一院、鲁甸县中医院、巧家县人民医院、盐津县人民医院、大关县人民医院、永善县人民医院、绥江县人民医院、水富县人民医院、镇雄县人民医院、彝良县人民医院、威信县人民医院为定点医院。由市一院、市中医院组成两个医疗队巡回到各县区开展手术,市一院负责昭阳区、鲁甸县、巧家县、盐津县、大关县、彝良县,市中医院负责镇雄县、威信县、永善县、绥江县、水富县。

(四)经费保障

1、中央财政每例手术补助800元,省级财政每例补助16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居民医疗保障基金对每例白内障手术补助500元。筛查转运经费300元由残联包干使用。

2、香港亮睛工程慈善基金会对两个“亮睛点”给予价值100万元的设备投入,其中市一院的已到位,镇雄县人民医院的还未明确。

(五)相关要求

1.密切配合协作,做好患者筛查工作。

各级残联要落实筛查责任,密切基层残联和卫生单位的配合协作。要发挥好残联系统的基层网络作用,克服自然环境、人口分布等各种不利因素,广泛做好宣传动员,提高筛查工作效率,千方百计使符合手术条件的贫困患者及时得到治疗。

2.加强项目质量管理,保证手术效果。

各定点医院要按照卫生部制定的《“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定点医院标准》和《“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白内障手术操作规范质量控制标准》,改善手术条件,规范操作行为,保证手术效果。统一使用云南省卫生厅制定的“国家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云南亮睛行动”项目专病病历等相关医疗文书。

3.按时拨付补助经费,强化资金管理。

按时拨付补助经费(含医保基金补助经费),同时加强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

4.按规定报送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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