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量刑情节背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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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罪名快速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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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罪名快速记忆1杀人一枪打死猪,无罪2、丈夫擦枪欲杀妻,走火杀死妻,成立故意杀人预备和过失致人死亡,想象竞合从1重,定前者3、故意轻伤他人,有重伤危险而不救,后致重伤,成立故意重伤4、故意重伤他人,有死亡危险而不救,后致死,成立故意伤害致死5、非法拘禁使用暴力,有死亡危险而不救,后致死,成立故意杀人罪6、过失致轻伤产生生命危险而不救,后致死,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7、过失致重伤产生生命危险而不救,后致死,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8、不作为包括故意和过失,且可能成立未遂犯9、正当原因离开关押场所,无故不返回,构成不作为的脱逃罪10、先合法占有的,不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1、抢劫致人掉沟里摔死,属于抢劫致人死亡,如不追其自己摔死则不属此情况12、结果加重犯与罪数无关13、甲欲伤乙,因认识错误伤害丙,致其死,成立结果加重犯14、甲放火过失致人重伤、死亡,成立结果加重犯15、轻伤他人,被害人逃跑中自己摔死,不成立故意杀害致死16、重伤他人,随手扔烟头烧死被害人,成立故意伤害与失火罪17、被害人被强奸后自杀身亡,不成立强奸致人死亡18、消防人员正常灭火被烧死,成立放火致人死亡,消防人员判断失误的除外19、遗弃致人死亡或重伤不成立结果加重犯20、以违法犯罪为目的设立单位实施犯罪,不是单位犯罪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不是单位犯罪盗用单位名义犯罪,个人私分,不是单位犯罪21、单位的分支机构,内设机构,部门实施犯罪的成立单位犯罪22、盗窃罪也存在间接故意23、两人无共谋同时开枪杀死1人,不能确定谁杀的,均定故意杀人未遂24、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可以正当防卫25、正当防卫针对的不法侵害可以是过失的不法侵害26、对假象防卫可以进行正当防卫27、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可以是不作为28、假象防卫影认定为过失犯罪或者意外事件29、财产性犯罪既遂后,现场仍可正当防卫30、相互斗殴,轻伤承诺有效,重伤死亡承诺无效31、偶然防卫3年内不会考(刘凤科语)32、只有为保护人身安全时,才可进行特殊正当防卫33、紧急避险保护利益小于造成损失,也可成立紧急避险34、紧急避险保护利益大于造成损失,也可能是避险过当35、紧急避险保护利益等于造成损失,也可能是紧急避险,行为人违法但无责任36、A绑B子,逼其抢银行,遭保安C反击,BC均成立紧急避险37、被害人承诺他人重伤自己,被害人不是教唆犯38、变性手术属于治疗行为,可以成为违法阻却事由39、奸淫幼女、猥亵、拐卖儿童,被害人承诺无效40、盗窃、强奸中,被害人承诺即无罪41、娱乐圈潜规则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不构成强奸罪(海选也一样)42、妇女以为是自己丈夫而同意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43、为救人命而截其肢,推定其承诺,不构成犯罪44、盗窃罪的被害人使用暴力夺回自己财物,是自救行为,不成立财产犯罪,但方式可能构成其他罪45、认定无、限制责任能力应同时符合医学和心理学标准46、甲开枪杀乙,技术不好杀死丙,属于具体事实认识错误中的打击错误,成立故意杀人既遂47、主观盗窃财物,客观上盗窃了枪支,成立盗窃罪48、甲开枪杀乙,致丙轻伤,定故意杀人未遂49、因果关系与行为人的主观上能否预见无关50、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51、单位不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盗窃罪52、盗用单位名义犯罪,所得财物个人私分的,不成立单位犯罪,按自然人犯罪定罪处罚53、故意犯罪形态存在于直接和间接故意犯罪中54、索贿只要提出就既遂55、受贿只要收了财物就既遂,不论何物品56、盗窃保险柜,只偷到300元,成立盗窃罪未遂57、着手不是犯罪行为的起点,而是犯罪的实行行为的起点58、未遂犯都是具体的危险犯59、直接或间接故意犯罪,都可以成立犯罪未遂60、目的犯中的目的是否实现,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61、抢劫时听见警笛声,以为警察来抓自己而逃跑,成立未遂62、结果加重犯也存在未遂63、甲拿面粉骗乙去贩毒,甲成立诈骗罪,乙无罪64、不能犯未遂不构成犯罪65、甲男欲奸乙女,乙说自己有性病,甲放弃,成立中止乙说自己有爱滋病,甲放弃,成立未遂甲发现时熟人而放弃,成立中止甲认为乙丑陋而放弃,成立中止甲发现乙身上有钱,转而抢劫,成立强奸中止甲发现乙女正值月经期,放弃,成立中止66、甲有车租于乙,到期未还,甲盗回车,乙以为车被偷相甲赔偿,甲默认,甲构成盗窃罪和不作为诈骗罪67、甲男欲奸乙女施暴并猥亵,中止了奸淫行为的,认定强奸中止,不能立强制猥亵妇女罪68、绑架控制人质就既遂,不要求提出勒索要求会或者勒索到财物69、甲为买淫秽物品而唆使无犯罪意图的乙贩卖淫秽物品,甲成立教唆70、诬告陷害他人,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就是犯罪既遂71、聚众犯罪不一定是共同犯罪72、越狱、劫狱的,参与即犯罪73、甲强奸、乙抢劫,致丙女死亡,不能确定谁干的,2人在故意伤害范围内构成共犯74、甲13乙18共同轮奸妇女丙,成立强奸罪的共同犯罪,乙负刑事责任75、片面共犯仅对知情的一方适用共犯的处罚原则,对不知情的一方不适用76、甲乙雇船分别走私毒品与淫秽物品,不成立共同犯罪,但可成立对方犯罪的帮助犯77、共同正犯刑事责任的追究原则是,部分实行全部责任78、除了持续犯,犯罪既遂后不可能有承继的共犯79、承继的共犯中,后行为人对其参与前的先行为产生的结果不承担责任80、甲18,唆使15岁的乙盗窃,甲不是间接正犯,而是教唆犯81、间接正犯中的7种利用:利用无责任能力者的身体活动利用他人不属于行为的身体活动利用者对被利用者进行强制,使之实施犯罪活动利用缺乏故意的行为利用有故意的工具利用他人的合法行为利用被害人的行为82、间接正犯也要求特定身份,间接正犯事间接实行犯83、甲冒充警察称取证让邮政工作人员乙开拆若干信件,甲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84、教唆未遂不可罚,但未遂的教唆具有可罚行85、教唆他人犯罪,他人没有实施犯罪的,教唆者不成立犯罪他人实施预备行为,如需处罚预备犯,对教唆犯可以从减免他人犯罪未遂,对于教唆犯可以从减86、帮助犯只存在于共同犯罪中,如帮助者帮助他人实行犯罪,但他人未着手犯罪的帮助者不能力犯罪87、不作为不能成立教唆犯88、如果唆使的对象不特定,则为“煽动”,不成立教唆89、在被教唆者已产生犯罪决意时,不可能再成立教唆,只能成立帮助犯90、在甲有犯A罪的决意时,乙教唆甲实施B罪,乙成立B罪的教唆犯91、甲打算将来实施犯罪,乙教唆甲现在就实行,乙成立教唆犯92、甲具有实施某罪的决意,乙唆使甲实施加重犯罪的,如果此加重构成要件行为是一个独立的犯罪时,成立教唆犯,如果非独立的犯罪,乙不成立教唆犯93、甲打算盗窃普通财物,乙唆使甲盗窃金融机构的,乙不成立教唆犯94、唆使他人实施过失犯罪的,成立间接正犯95、甲唆使孕妇分娩后杀死婴儿的,当妇女开始实施杀婴行为时,甲成立教唆犯96、教唆故意包括直接和间接97、如能肯定教唆者不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且被教唆的人实施的行为不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则不认定为犯罪98、甲教唆乙抢劫,乙盗窃,甲成立盗窃罪99、甲教唆乙盗窃,乙抢劫,甲成立盗窃罪100、教唆他人实施特定犯罪的行为被规定为独立犯罪时,对教唆者不能依所教唆的罪定罪101、帮助犯不适用因果关系理论102、特殊身份犯仅对正犯而言,对于教唆犯和帮助犯而言,不需要特殊身份103、组织、领导犯罪提团的首要分子,按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104、犯罪集团成员在实施首要分子策划、只会的某种基本犯罪时造成加重结果的,首要分子应对结果加重犯承担责任105、只要出借枪支的人知道枪支将被用于犯罪,就构成共犯106、杀人后临时起意拿走身上钱的,成立盗窃罪107、甲盗乙8000元,对乙说,给我2千元,我还你6千,甲成立盗窃和敲诈勒索如甲对乙说,你让我得2千,我还你6千,甲成立盗窃罪,数额8千108、长期虐待中最后一次的伤害致被害人重伤,数罪并罚109、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的,并罚110、收买被拐卖妇女后,有非法剥夺其人身自由、强奸的,并罚111、暴力、威胁抗拒缉私,并罚112、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的,并罚113、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以及假药等特定的伪劣产品犯罪行为,同时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的,并罚114、走私犯罪并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并罚;但走私毒品有此行为直接按走私毒品的加重情形处理115、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构成犯罪而进行保险诈骗的,并罚116、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之中或之后又非法剥夺人身自由、伤害、强奸、侮辱的,并罚117、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罪除外)而偷开机动车,将车据为己有或丢失的,以盗窃罪和其他罪并罚118、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或因挪用公款而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并罚119、管制期限3个月以下,并罚不超3年,羁押1日抵2日,同工同酬120、拘役期限1个月以上6以下,并罚不超1年,羁押1日抵1日,酌量发报酬121、管制、拘役、有期的刑期均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122、死缓和缓刑的执行期间均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缓减为有期的,从死缓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不是减刑裁定之日。

刑法趣味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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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前言刑法学的体系可分为两大块,即总论和分论,具体划分如下:刑法学体系总论刑法论刑法的概念、特征、任务刑法的基本原则(重点)刑法的解释与体系刑法的效力范围(重点)犯罪论犯罪的成立条件犯罪构成(积极条件)犯罪概念(但书)(消极条件)正当事由(消极条件)(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犯罪的形态停止形态共同犯罪罪数形态刑罚论刑罚的概念和目的刑罚的体系(静)刑罚的裁量(动)刑罚的执行(动)刑罚的消灭(动)分论第一章刑法论1.刑法的基本原则(定面食)定——法定——罪刑法定原则面——面前——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食——适——适应——罪责刑相适应原则2.刑法解释的分类(李斯学论文)李——立——立法解释;斯——司——司法解释;学——学理——学理解释3.刑法的效力范围1)空间效力的几种原则(地保捕人)地——属地——属地原则保——保护——保护原则捕——普——普遍管辖原则人——属人——属人原则2)我国刑法关于属地原则的规定(岭外人特笨)岭——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的含义:国境以内全部区域;船舶航空器外——域外——域外适用的问题:《刑法》第10条人——认——认定:《刑法》第6条特——特别规定:1)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刑法》第11条)2)民族自治地方(《刑法》第90条)3)港、澳、台地区。

《刑法》在港澳台地区不适用笨——本——对本法的理解:既指狭义的刑法典又指广义刑法第二章犯罪论1.犯罪构成的分类(急修标牌)急——基——基本的犯罪构成修——修正——修正的犯罪构成标——标准——标准的犯罪构成牌——派——派生的犯罪构成2.不作为危害行为特定义务来源(职业鲜明)职业——职务、业务——职务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鲜——先——自己的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明——明文规定——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3.几种主要的纯正不作为犯罪(巨偷拒弃)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偷——偷税罪拒——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弃——遗弃罪4.单位犯罪构成要件(业主明目[张胆)业——业务或工作——与单位的工作或业务相联系主——主体——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明——明文禁止——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是我国法律明文禁止单位实施的那些行为目——目的——目的是为该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注:“[ ]”为辅助记忆词汇,无实质含义5.正当防卫构成要件(其实象县官)其——起——起因条件:必须存在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时——时间——时间条件:必须于侵害正在进行时象——对象——对象条件: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县——限——限度条件: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官——观——主观条件: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6.不能或不宜进行正当防卫的情况(不过当正合鄙意)不——不作为——对不作为行为不宜进行正当防卫过——过失——对过失行为不宜进行正当防卫当——过当——防卫过当、避险过当——对防卫过当、避险过当不宜进行正当防卫正——正当防卫——对正当防卫不能进行正当防卫合——合法行为——对合法行为不能进行正当防卫鄙——避——紧急避险——对紧急避险不能进行正当防卫意——意外事件——对意外事件不能进行正当防卫7.防卫过当归责考虑因素(醉犬瞠目)醉——罪过——罪过形式犬——权益——权益性质瞠——程——程度——过当程度目——目的——防卫目的8.紧急避险成立要件(其实像特县县官)其——起——起因条件: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时——时间——时间条件: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象——对象——对象条件:针对第三者的合法权益特——特别例外限制:不适用于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县——限——限制条件:只能出于迫不得已县——限——限度条件: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官——观——主观条件:行为人有正当的避险意图9.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相同点及区别(目前责任,愿先主兑现)1)相同点目——目的相同:都是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前——前提相同:都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受到侵害时才能实施责任——责任相同:过当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2)不同点愿——源——危害来源不同:前者危害源于人的不法侵害,后者则不尽然先——限——限制条件不同:前者出于必要,后者迫不得已主——主体——主体限定不同: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兑——对——对象不同:前者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后者针对第三人合法权益现——限——限度不同:后者造成的损害只能小于不法侵害造成的损害,前者不然10.相对责任时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八大类犯罪(火炝煎包,姑姑投毒)火——放火罪炝——抢——抢劫罪煎——奸——强奸罪包——爆——爆炸罪姑——故——故意杀人罪姑——故——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投——投毒罪毒——毒品——贩卖毒品罪11.共同犯罪的形式及我国共同犯罪人的种类(人间异事,猪血浇葱)1)形式人——任——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间——简——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异——一——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事——事前——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没有通谋的共同犯罪2)我国刑法分类猪——主——主犯血——胁——胁从犯浇——教——教唆犯葱——从——从犯12.一罪与数罪的种类(吉祥果,连千禧)1)实质的一罪吉——继——继续犯;祥——象——想象竟合犯;果——结果加重犯2)处断的一罪连——连续犯;千——牵——牵连犯;禧——吸——吸收犯13.不成立共同犯罪的情形(故意过失,同时实行)故意——故意内容不同;过失——共同过失犯罪同时——同时犯;实行——实行犯过限14.集团犯罪的成立条件(三吻母猪)三——三人——主体为三人以上吻——稳——稳定性——组织具有相当的稳定性母——目——目的——目的在于实施犯罪猪——组——组织性——犯罪分子间相互结合体现一定的组织性第三章刑罚论1.刑罚的主要知识点执行机关刑期数罪并罚起算点折抵累犯缓刑假释减刑管制公安3、2 3 执行日1—2×××√拘役公安1、6 1 执行日1—1×√×√有期监狱6、1520 执行日1—1√≤3√√无期监狱——吸收————√×√√死缓监狱2年——判决确定日——√×××死刑法院——吸收————××××剥夺公安————执行完毕日或假释日——××××罚金法院————————××××没收法院————————××××驱逐——————————××××1)管制(3、2、3)3——3个月以上;2——2年以下;3——数罪并罚时不超过3年2)拘投(1、6、1)3)有期(6、15、20)2.死刑限制(监督丞相)监——件——条件——条件限制:罪行极其严重督——度——制度——执行制度限制:死缓丞——程——程序——适用程序限制:经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核准相——象——对象——对象限制:不满18周岁的人及怀孕的妇女不得判处死刑3.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领职宣言)领——领导职务——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职——职务——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宣——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言论——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4.罚金及没收财产的适用方式(单选病货,病可获)1)罚金单——单处罚金选——选处罚金病——并——并处罚金获——或——并处或单处罚金2)没收财产病——并——并处没收财产可——可并处没收财产获——或——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5.以没收财产偿还债务条件(挣钱需求)挣——正——正当债务钱——前——之前——财产被没收之前所负的正当债务需——需要——该债务需要以被没收的财产偿还求——要求——须经债权人请求6.法定从重处罚情节幼女跟儿童——奸淫幼女的(236条);猥亵儿童的(237条)索贿与累犯——索贿的(386条);累犯(65条)内外勾结犯国安——(106条)利用武/警搞叛乱——(104条)五个未成年:教唆贩毒与吸毒,传播黄片搞淫乱(29,47,353,364,301条)三个国家干:掌握秘密又逃窜,非法拘禁和诬陷(109条;238条;243条)三个司法员:伪证毁证妨作证,逼供引起人命案,非法搜查进房间(345,247,245条)拘禁殴打与侮辱——(238条)利用卖淫促三产——(361条)假币制造运与卖——(171条)保护区里树乱砍——(345条)邮政人员搞偷窃——(253条)个人挪用特殊款——(384条)走私武装掩——(157条)冒充警察骗——(279条)缉毒人员护毒犯——(349条)毒犯二进宫——(356条)制黄又乱传——(364条)监管虐待死与残——(248条)骗汇伪造报关单——(《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1条)有关人员帮着干——(《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5条)战时破坏与阻碍,军队装备与人员——(369条;426条)7.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注:从轻程度由轻至重)可从减未病叫自立应从减4、8应从减可从减免聋哑盲预备应从减免从应从减免可减免外公戒贪行应减免防弊从自重可免除自轻毒可免可免刑轻微可免刑应减有害中止减应免无害中止免未——未遂犯(23条)病——精神病——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18条)叫——教——教唆未遂的教唆犯(29条)自——自首(67条)立——立功(68条)4、8——14、18周岁——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17条)聋哑盲————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19条)预备——预备犯(20条)从——从犯(27条)外——外国——在外国犯罪并已在外国受过刑罚处罚的(10条)公——功——重大立功(68条)戒——介——介绍贿赂的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392条)贪——贪污——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383条)行——行贿——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行贿行为的(390条)防——防卫过当(20条)弊——避——避险过当(21条)从——胁从——胁从犯(28条)自重——自首、重大立功——自首后又有重大立功的(68条)自轻——自首、较轻——自首,犯罪又较轻的(67条)毒——毒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收获前自动铲除的(351条)轻微——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37条)有害中止——造成损害的中止犯(24条)无害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24条)8.自首成立条件 (上一枝橙子坠枝时)1)自动投案上——尚——必须在尚未归案之前一枝——意志——基于犯罪分子本人的意志而自动归案橙——承——承认——必须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特定犯罪子——自——自愿——必须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坠——罪——犯罪——投案人供述的必须是犯罪的事实枝——自——自己——投案人供述的必须是自己的犯罪事实时——实——如实供述——投案人必须如实供述所犯罪行9.数罪并罚原则的种类(中西馅饼)中——折中原则西——吸——吸收原则馅——限——限制加重原则饼——并——并科原则10.缓刑考验期(2元1,1元 5)1)拘役2——2个月——不能少于2个月元——原——原判刑罚以上1——1年——1年以下2)有期徒刑1——1年——不能少于1年元——原——原判刑罚以上5——5年——5年以下11.适用减刑、假释条件(象知县)象——对象——对象条件知——质——实质——实质条件县——限——限度——限度条件12.缓刑与监外执行的区别(依法条对质)依——依据——依据不同:刑法有关规定〈——〉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法——方法——方法不同:宣告;考验期〈——〉变通执行方法;无需考验期条——条件——条件不同: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特殊情形对——对象——对象不同:适用于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有期徒刑质——性质——性质不同:暂缓执行原判刑罚〈——〉执行场所变更13.大赦与特赦的区别(十番对垒)十——时——时间:大赦判决前后皆可,特赦于判决之后番——范——范围:大赦既可赦其罪又可赦其刑,特赦只赦其刑对——对象:大赦对象是一定种类或不特定种类的不特定犯罪人,特赦是特定的犯罪人垒——累——累犯:大赦后可不构成累犯,特赦后可构成累犯第四章刑法分论1.几种主体或对象1)特别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强制措施:(刘传去逮奸)刘——拘留;传——拘传;去——取保候审;逮——逮捕;奸——监视居住2)脱逃罪:被拘留、逮捕、关押的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3)私放在押人犯罪:被关押的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4)伪证罪:(翻译人记证件)翻译人;记——记录人;证——证人;件——鉴定人5)报复陷害罪:(孔举人审批)孔——控告人;举人——举报人;审——申诉人;批——批评人6)抢劫罪: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持有人及以上人员亲友7)保险诈骗罪: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8)刑讯逼供罪:嫌疑人、被告人2.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的犯罪(执刑执民徇私)执——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刑——刑讯逼供罪执——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民——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徇——徇私枉法罪私——私放在押人犯罪3.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有(暴虐轻舞飞[扬)暴——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虐待罪轻——侵——侵占罪舞——侮——侮辱罪飞——诽——诽谤罪4.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少宗玩烂报[纸,逃!)少——少数民族——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宗——宗教信仰——侵犯宗教信仰自由罪玩——玩忽职守罪烂——滥用职权罪报——报复陷害罪逃——判逃罪5.纯正的自然人犯罪与纯正的单位犯罪1)只能由自然人构成的犯罪(抗公为信贷+破枪单独对梧桐)危害国家安全罪(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罪(除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外都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抗公为信贷)抗——抗税罪;公——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为——伪——伪造货币罪信——信用卡诈骗罪贷——贷款诈骗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除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及强迫劳动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除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及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贪污贿赂罪(除单位行贿罪及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渎职罪注:国安、财产、渎职(皆由自然人构成)破坏(只有“抗公为信贷”只能由自然人构成)公安、人民、妨害、贪污(除“破枪单独对梧桐”)破——迫——强迫劳动罪枪——非法制造枪支罪单——单位行贿罪独——毒——走私贩卖毒品对——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梧——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桐——童——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2)只能由单位构成的犯罪有(提防血枪逃 [血枪者,一杀手也!)提——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防——妨——妨害清算罪血——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枪——枪支——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逃——逃汇罪6.特殊主体犯罪(伪拒脱衣,炕内偷公宝,背叛!强行报,重虐遗,挪重职,处秘密戒刑)危害国家安全罪:背叛国家罪及叛逃罪危害公共安全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炕内偷公宝)炕——抗——抗税罪内——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偷——偷税罪公——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宝——保——保险诈骗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罪:(强行报,重虐遗)强——强奸罪行——刑——刑讯逼供罪报——报复陷害罪重——重婚罪虐——虐待罪遗——遗弃罪侵犯财产罪:职务侵占罪及挪用资金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伪拒脱衣)伪——伪证罪拒——拒不执行判决裁决罪脱——脱逃罪衣——医——医疗事故罪贪污贿赂罪:(除行贿罪,介绍行贿罪)渎职罪:(除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注:处秘密戒刑——除去“秘密、秘密、介、行”4种犯罪7.目的为构成要件的犯罪1)以营利为目的:(淫猪)淫——营——营利;猪——著——侵犯著作权罪2)以占有为目的:(11622,贪盗诈抢亲)1贪——1种贪污罪1盗——1种盗窃罪6诈——6种“诈”罪: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集资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

刑罚论之干货背诵版

刑罚论之干货背诵版

刑罚论之干货55条!1主要包括:主刑与附加刑。

其中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其中意:驱逐出境只能适用于犯了罪得外国人。

3刑与一个其她附加刑,可参见2009/2/5之A项、2012/2/12之题干表述。

4罚外,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以解决。

此外,,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得,5/2/5.5:(1)刑期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超过三年。

上述刑期,(2,其刑罚执行机关就是,进入特定得区域、场所,接触特定得人;(3)四项内容与缓刑犯、假释犯在考验期内遵守得规定一模一样,但有一项就是管制但缓刑犯与假释犯在考验期内,依然享有政治权利。

可参见《刑法》第39条、75条、84条;(4)6:(1)刑期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得,羁押(2,;(3参加劳动得,:(1)刑期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数罪并罚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得2),,见,有期徒刑得执行机关实际上就是两个:监狱与公安机关;(3)凡就是有劳动能力得有期徒刑犯,,接受教育改造.:(1)(2),(3.至于已经先期服过得刑期与判决执(4)凡就是有劳动:(1里得“罪行极其严重”,应作扩大理解,2)根据执行方式得不同,.其中,死缓也就是死刑得一种,只不过就是无须立即执行而已.核准即可。

请注意:当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死缓得一审判决之后,由高级人民法院进行死缓核准,;(4;(5)对上述“审判得时候"、“怀孕得妇女”;(6)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得人,如果对其适用死刑特别残忍得手段"与“致人死亡"如果只符合一个条件或者都不符合,均不得适用死刑;(7.请注意:这里得“没有故意犯罪”,而且,这里得“减为”,因为,减刑得对象不包括死刑犯;(8);(9)查证属实得,由;(1累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有组织得暴力性犯罪“修饰得关系”;(11最低服刑得使再减刑,。

司法考试刑法口诀

司法考试刑法口诀

司法考试刑法口诀一、缓刑、假释和管制、盗窃犯7个加重情节记忆口诀、犯人的重大立功六个表现记忆口诀、告诉才处理的5罪1、缓刑、假释和管制:客居发报。

即: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非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遵守法律,向考察(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另外,管制的加上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六大权利受限制,需经执行机关批准才可以行使。

2、盗窃犯7个加重情节记忆口诀主犯累犯,致死流窜,盗窃金融特款,严重影响生产。

3、犯人的重大立功六个表现记忆口诀口诀:发人抗贡检止。

说明:重大发明、舍已救人、抗洪救灾中重大立功的、作出其它重大贡献的、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查证属实的、制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4、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善哉,新婚以为之,人身财产三年下。

善,即伤:故意伤害案(轻伤)哉,即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新,即信:妨害通信自由案婚:重婚案遗:以,即遗:遗弃案为,即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之,即知:侵犯知识产权案人身财产三年下:侵犯人身财产权利可判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三、永远记住"应当与可以"应当与可以顺口溜一、应当、可以从轻或减轻应当从轻或减轻,遗憾你我不年轻(14-18岁的人犯罪,这个待遇我们都无法享受了,哈哈)可以从轻或减轻,自首立功样样行。

(不过只要一样就行了,自首后可以不立功,如执意要立就立大功,那就恭喜你是"应当减轻或免除"了)教唆犯罪未遂心,(是指教唆未遂、犯罪未遂)半疯半癫不免刑。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但不免除)二、应当、可以减轻或免除应当减免防避胁,(防卫过当、避险过当、胁从犯,考虑此三种没有主观恶性或主观恶性较小)自首兼加立大功。

(立大功是可以减免,加上有自首,"可以"变为"应当"是情理之中)犯罪中止视后果,(鼓励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无损免除损减轻。

律师办案常见罪名量刑速记

律师办案常见罪名量刑速记
常见罪名定罪量刑速记表(刑辩案头六)
放火罪
①3-10年(未造成严重后果)
②10-15年、无期徒刑、死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财产重大损失)
决水罪
爆炸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破坏交通工具罪
破坏交通设施罪
破坏电力设备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破坏广播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①3-7年;②7-15年;
上述所有过失类犯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①3年↓或者拘役,并处2-20万罚金;
②3-10年,并处5-50万罚金(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罪的,双罚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①5年↓或者拘役,并处2-20万罚金;
②5-10年,并处5-50万罚金(情节严重的);
③10-15年、无期徒刑,并处5-50万元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单位犯罪的,双罚
③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
单位犯罪双罚制
走私文物罪
①5年↓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
②5-15年,并处罚金;
③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
单位犯罪双罚制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①3↓或者拘役,并处偷逃税额1-5倍罚金(偷逃税额5-15万元的);
②3-10年,并处偷逃税额1-5倍罚金(偷逃税额在15-50万元的);
单位犯罪的,双罚制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①3年↓或者拘役(数额较大的);
②5-15年(数额巨大的)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①3年↓或者拘役(数额较大的);
②3-10年(数额巨大的)
单位犯罪双罚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备战司考:3分钟巧记34种从重处罚情节

备战司考:3分钟巧记34种从重处罚情节

备战司考:3分钟巧记34种从重处罚情节读此口诀,记忆34种从重情节情节加重犯,罪名多又乱,读过此口诀,记忆不困难:幼女跟儿童,索贿与累犯;内外勾结犯国安,利用武/警搞叛乱;四个未成年,教唆毒品与贩黄,引诱聚众搞淫乱;四个国家干,失职造成破产,掌握机密逃窜,非法拘禁和诬陷;三个司法员,伪证毁证妨作证,逼供引起人命案,非法搜查进房间;拘禁殴打又侮辱,利用卖淫促三产,假币制造运与卖,保护区里树乱砍,邮政人员搞偷窃,个人挪用特殊款,走私武装掩,冒充警察骗,缉毒人员护毒犯,毒犯二进宫,制黄又乱传,监管虐待死与残,骗汇伪造报关单,有关人员帮着干,战时破坏与阻碍,军队装备与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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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犯罪量刑

常见犯罪量刑

常见犯罪量刑罪名和情节量刑起点基准刑宣告刑1、交通肇事罪一般情节6月~2年根据责任后果程度等确定自由裁量逃逸3~4年同上逃逸致1人死7~8年同上2、故意伤害罪致1人轻伤0.5~1.5年致1人重伤3~4年手段特别残忍10~12年致1人重伤6级残疾致死1人10~15年无期除外在起点刑上,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度等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雇佣他人伤害增20%以下婚姻邻里纠纷导减20%以下致被害人过错减20%以下积极抢救被害人减20%以下3、强奸罪1人1次3~5年情节恶劣奸淫幼10~12年女奸淫三人10~12年当众强奸10~12年二人以上轮奸10~12年致被害人重伤10~12年在起刑点上根据强奸人数次数后果等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4、非法拘禁罪未造成伤害后果3~6月致1人重伤3~4年致1人死亡10~12年在以上起刑点上根据拘禁人数次数时间后果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具有殴打侮辱情加20%以下节国家工作人员加20%以下利用职务扣押拘禁为索取合法债务减30%以下5、抢劫罪抢劫1次3~5年入户抢劫10~12年公共交通工具上10~12年抢劫抢劫银行或10~12年其他金融机构抢劫3次或10~12年数额巨大致1人重伤无残10~12年疾冒充军警10~12年持枪抢劫10~12年抢劫军用或10~12年救灾救济物资在以上起刑点上根据拘禁人数次数时间后果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6、盗窃罪数额较大或一年内入室盗3~6月窃、公共场所扒窃三次情节严重3~4年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10~12年盗窃亲属减50% 7、诈骗罪数额较大3~6月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3~4年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10~12年无期除外8、抢夺罪数额较大3~12月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3~4年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10~12年无期除外9、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3~12月数额巨大5~6年10、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3~6月3~4年情节严重11、妨害公务罪一般情节3~12月煽动群众增20%以下因执法不规范减20%以下12、聚众斗殴一般情节6~18月聚众斗殴三次3~4年参与人数多3~4年规模大影响恶劣公共场所、交通要道、3~4年造成秩序严重混乱持械3~4年组织未成年人增20%以下13、寻衅滋事罪1次3年以下3次5~7年1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一般情节3~6月情节严重3~4年15、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鸦片1千克、海洛因、15年甲基苯丙胺50克鸦片200克、海洛因、7~8年甲基苯丙胺10克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3~36月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情节严重鸦片不满2003~4年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且情节严重组织利用教唆增30%以下涉及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再犯3~4年受雇运输毒品减30%以下毒品含量减30%以下明显偏低存在数量减30%以下引诱情形。

刑法情节记忆口诀

刑法情节记忆口诀
刑法情节记忆口诀
• 中无损 应当免2、中有损 应当减3、未成年 应从减4、仅从犯 应全 三5、防避胁 首大功 应减免6、轻且首 种自铲 可以免7、聋又哑 预或盲 可全三8、未唆精 首或功 可从减9、外已罚 立大功 贪万退 行介贿 追前交 可减免 1、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应当免除处罚2、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应当减轻处罚3、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 轻处罚4、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5、防卫过当、紧 急避险过当、胁从犯、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 免除处罚6、犯罪较轻且自首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 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7、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预备犯 (比照既遂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8、未遂犯(比照
• 既遂犯)、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时的教唆犯、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犯罪的、自首的、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处 罚9、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事处罚的、有重大 立功表现的、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一万元, 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所以要贪别过一万, 否则就没戏了,呵呵)、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公司、 企业人员、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在被追诉前主动交 代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刑罚论干货背诵版60条.doc

刑罚论干货背诵版60条.doc

刑罚论干货背诵版60条(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和最新的司法解释编写)作者:蔡雅奇新浪微博:刑法蔡老师微信公众账号:刑法天下(xingfacaiyaqi)1、就司法考试而言,刑罚论主要考两大块内容:静态的刑罚和动态的刑罚。

前者是指刑罚的体系,后者则包括量刑、行刑、刑罚消灭三部分内容。

其中,量刑的考点主要包括:量刑原则、量刑情节(包括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两种)、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缓刑;行刑的考点主要包括:减刑、假释;刑罚消灭的考点仅包括追诉时效制度。

就整体而言,这一章的性价比非常高,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都考了7分:3道单选(共3分)+2道多选(共4分)。

因此,本章的内容需要记忆,但务请记得准。

2、刑罚分为两类:主刑和附加刑。

其中,主刑又包括五类: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则包括四类: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其中,死刑又包括两类: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

此外,务请注意:驱逐出境只能适用于犯了罪的外国人。

另请注意: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又称生刑、自由刑。

其中,管制为限制自由刑,而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则为剥夺自由刑。

3、主刑只能独立适用,而附加刑则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请注意:犯一罪时,不能同时判处两个财产附加刑,但可以同时判处一个财产附加刑和一个其他附加刑。

对此,可参见2009/2/5之A项、2012/2/12之题干表述。

4、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这主要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加以解决。

此外,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换言之,应“先民后刑”。

对此,可参见2005/2/5。

5、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常见犯罪的量刑情节列举

常见犯罪的量刑情节列举

常见犯罪的量刑情节列举(⼀)交通肇事罪1、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致⼈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损失的,可以在六个⽉⾄⼆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可以在三年⾄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因逃逸致⼀⼈死亡的,可以在七年⾄⼋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责任程度、致⼈重伤、死亡的⼈数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以及逃逸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故意伤害罪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故意伤害致⼀⼈轻伤的,可以在六个⽉⾄⼀年六个⽉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重伤的,可以在三年⾄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段故意伤害致⼀⼈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年⾄⼗⼆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依法应当判处⽆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4)故意伤害致⼀⼈死亡的,可以在⼗年⾄⼗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依法应当判处⽆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雇佣他⼈实施伤害⾏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节之⼀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1)因婚姻家庭、邻⾥纠纷等民间⽭盾激化引发的;(2)因被害⼈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的。

(三)强奸罪1、构成强奸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强奸妇⼥、奸淫幼⼥⼀⼈⼀次的,可以在三年⾄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以在⼗年⾄⼗⼆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强奸妇⼥、奸淫幼⼥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奸淫幼⼥三⼈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的;⼆⼈以上轮奸妇⼥的;强奸致被害⼈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法笔记背诵版(精心整理)

刑法笔记背诵版(精心整理)

第二讲犯罪构成犯罪构成体系,也称犯罪论体系,是复习刑法总论的知识框架。

一、定罪体系:两阶层的犯罪构成体系(四二一三七)(一)两阶层体系简图:客观(违法)阶层:客观要件----------客观(违法)阻却事由主观(责任)阶层:主观要件----------主观(责任)阻却事由详图:行为主体正当防卫客观(违法)阶层危害行为行为对象-------------------- 客观(违法)阶层阻却事由紧急避险被害人承诺等危害结果犯罪故意责任年龄主观(责任)阶层犯罪过失责任能力主观(责任)阶层阻却事由无罪过事件------------------违法性认识可能性二、定罪立场:(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先客观后主观原则)三、定罪方法:三段论推理(先确定大前提,然后确定小前提,最后循环往复使用三段论推导)大前提是法律规定,小前提是案件事实。

刑法学的主要任务有两个,一是解释大前提(法律规定);二是认定小前提(案件事实)。

(一)解释大前提,用到解释技巧和解释理由。

解释的对象是法律条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二)认定小前提,是刑事诉讼法和证据法的任务。

存疑时,适用存疑时有利于行为人原则。

四、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1.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是主观还是客观判断)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指只需根据客观上的事实判断即可确定的要素。

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需要法官根据主观上的价值判断才能确定的要素。

2.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是否成文)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指刑法条文明文规定的要素。

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指刑法条文表面上没有规定,但实质上必须具备的要素。

(不需说明,依常理应该具备的要素)三处:(1)盗窃罪、抢劫罪;(2)包庇、纵容;(3)侵犯商业秘密罪3.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正面表明犯罪成立)与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反面否定犯罪成立)(是否构成犯罪)4.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和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是主客观层面的要素)5.真正的构成要件要素和表面的(虚假的)的构成要件要素(难点)(例子)(是否为法益侵害提供根据)真正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能为行为的法益侵害性提供根据的要素。

量刑情节知识点总结

量刑情节知识点总结

量刑情节知识点总结1. 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的具体情节是量刑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因素。

在确定刑罚的过程中,法官会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后果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

例如,如果犯罪是故意行为,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程度较高,那么犯罪嫌疑人所受的刑罚可能会比较严厉。

而如果犯罪是过失行为,后果较轻,社会危害程度较低,那么犯罪嫌疑人所受的刑罚可能就会比较轻。

2. 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除了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也是量刑时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法官会考虑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教育程度、家庭状况、健康状况等因素。

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年纪较小,受教育程度较低,家庭贫困,那么法官可能会在量刑时适当考虑这些因素,对其判刑时可能会相对宽大一些。

3. 刑法的规定和司法解释:在量刑的过程中,法官需要严格依据刑法的规定和司法解释来确定犯罪嫌疑人所受的刑罚。

刑法和司法解释对犯罪的种类、情节、后果、社会危害程度等都有明确的规定,法官在量刑时需要参考这些规定,保证判决的合法合理。

4. 量刑的灵活性:在量刑的过程中,法官需要有一定的灵活性,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决定。

虽然刑法和司法解释对犯罪的刑罚有一定的规定,但在具体情况下,法官仍需要根据犯罪的特殊情节和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进行权衡和判断。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法官可能会根据刑法的规定适当放宽或者加重对犯罪嫌疑人的刑罚。

5. 量刑的公正公平:量刑的过程需要做到公正公平,不能存在任何歧视或者偏袒的情况。

法官在量刑时需要客观公正地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和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不能因为个人喜好或者其他不当因素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不公正的判决。

同时,量刑的过程也需要透明公开,确保社会各界对刑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有所了解。

6. 刑罚的目的和效果:量刑的过程需要明确刑罚的目的和效果,即要达到惩罚犯罪、恢复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量刑需要综合考虑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等因素,确保刑罚能够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不能有过轻或者过重的情况发生。

刑法重点背诵

刑法重点背诵

①法定情节:从重情节、从轻情节、减轻情节、免除处罚情节(不含加重情节)。

★应当·从重处罚情节:★应当·免除——未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应当·减轻——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应当·减轻、免除——1)防卫过当2)避险过当3)胁从犯4)自首+立功。

★应当·从轻、减轻——14<X<18周岁犯罪。

★应当·从轻、减轻、免除——从犯。

★可以·免除——1)自首,犯罪又较轻2)非法种植毒品植物,收获前自动铲除。

★可以·从轻、减轻——1)未完全精神病人2)未遂犯3)教唆未遂4)自首5)立功。

★可以·减轻、免除——1)在外国犯罪已受刑罚者2)重大立功表现3)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4)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介绍贿赂行为5)贪污5000<X<10000,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6)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7)介绍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

★可以·从轻、减轻、免除——1)聋哑、盲人犯罪2)预备犯。

累犯: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如果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不构成累犯,而应在撤销假释之后,适用数罪并罚。

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罪,不构成累犯,因为缓刑是附条件地不执行刑罚,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而不是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故不符合累犯的构成条件。

至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同样不构成累犯,而应当在撤销缓刑之后,适用数罪并罚。

4.前后两罪均非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前后两罪之一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

3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缓刑条件实质条件、根本条件:不致危害社会(危害国家安全罪可缓刑)战时缓刑条件对象:3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军人(应含拘役)基本依据、最关键适用条件:战争条件下无现实危险拘役:原刑期以上~1年,但须≥2个月缓刑考验期有期徒刑:原刑期以上~5年,但须≥1年①刑罚执行主体是有关司法机关(不止法院):人民法院:死刑、罚金、没收财产。

刑法各论背诵版

刑法各论背诵版

1.用放火行为杀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以放火罪论处,不并罚。

放火罪致人重伤死亡属于加重情节。

2.用放火。

爆炸等方法破坏交通工具行为虽具有危害公共安全性质,但另有刑法规定的独立罪名,不以爆炸罪论处3.行为人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后有杀人等行为的数罪并罚4.以杀人等方法劫持航空器,其行为作为方法行为被劫持航空器罪吸收。

如果在劫持航空器后滥杀无辜或强奸的则数罪并罚5.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主题可以是单位或自然人违规制造枪支罪的主题是单位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主体是自然人非法出借、出租枪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依法配备公务用枪或依法配置民用枪支的人员或单位6.交通肇事罪可以是作为或不作为。

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则就不能成立本最,还必须放声重大事故。

主观方面为过失,但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定行为可能是出于故意,如酒后驾车。

共同犯罪要求行为人要有共同的故意,但这里有例外:共同肇事后逃逸的安共犯论。

肇事后逃逸作为从重情节处罚,但若故意将被害人搬离现场隐匿的致使被害人死亡按故意杀人罪论处7.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5万以上参杂、参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8.生产销售假药罪:危险犯。

要求足以危害人体健康,否则不能认定本最,但销售金额5万以上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9.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5万以上。

个人或单位。

直接故意。

多次走私未经处理按累计偷逃应缴税款额处理。

武装掩护从重,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本最与妨害公务罪并罚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取利益(是否合法,是否牟取到不影响成立)10.伪造货币罪:人民币和外币。

一般主体。

伪造货币出售或运输的不并罚,按一个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

伪造货币后持有、使用的按一个伪造货币罪处理。

持有使用伪造货币单独成立犯罪的必须是没有证据证明是自己伪造的货币11.内幕交易、泄漏内幕信息罪:特殊主体即知情人员及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单位可以成为主体。

常见罪名量刑计算表(收藏)

常见罪名量刑计算表(收藏)

常见罪名量刑计算表(收藏)素材来源:刑事法典、刑事实务导语:《刑法修正案(十一)》调整了职务侵占、妨害公务、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名的刑期,本文据此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对23个罪名的量刑意见,整理、节选其中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以及23种常见犯罪的量刑两部分内容,红色字体部分为'刑事法典'更改标注,仅供读者参考。

一、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量刑情节基准刑调整比例其他参考因素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14≤X <16)减少基准刑的30-60%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为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16≤X<18)减少基准刑的10-50% 同上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从犯予以从宽处罚,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情况自首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但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者依法免除处罚坦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30%;因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50%。

综合考虑如实供述罪行的阶段、程度、罪行轻重以及悔罪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当庭自愿认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根据犯罪性质、罪行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处立功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退赃、退赔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从严掌握情形同上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从严掌握情形同上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累犯增加基准刑的10-40%,—般不少于3个月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有前科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综合考虑前科的性质、时间间隔长短、次数、处罚轻重等情况,但前科犯罪为过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除外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犯罪的严重程度等情况在重大自然灾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故意犯罪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从严掌握情形同上二、常见犯罪的量刑1.交通肇事罪量刑情节量刑起点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3-5年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一人死亡7-10年有期徒刑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事故责任、致人重伤、死亡的人数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以及逃逸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刑法笔记刑罚word版

刑法笔记刑罚word版

刑法笔记刑罚word版共同犯罪构成要件1 行为人为两人以上2 共同的犯罪行为3 共同的犯罪故意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形1 两人以上的共同过失犯罪2 同时犯,不是共同犯罪3 两人以上所实施的犯罪,罪过形式不同的,不构成共同犯罪4 实施犯罪时故意内容不同的,不构成共同犯罪5 超过共同故意以外的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6 事后通谋的窝藏包庇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主犯,从犯和胁从犯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其他共同犯罪中起到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范围:主犯>首要分子)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到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实质一罪1 继续犯特征:1 一个犯罪行为;2 持续作用于同一对象;3 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继续;4 从着手实行到行为终了有一定的期间2 想象竞合犯特征:1 一个行为;2 一个行为触犯了不同的罪名3 结果加重犯特征:1 实施了符合基本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2 出现了基本犯罪构成以外的重结果法定一罪2 集合犯,集合犯可分为常业犯和营业犯,常业犯:一次不构成犯罪营业犯:一次也构成犯罪处断一罪1 连续犯特征:1 实施性质相同、独立成罪的数个行为2 数个行为必须基于同一或概括的犯罪故意3 数个行为之间必须具有连续性4 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了同一罪名2 牵连犯特征:1 以实施一个犯罪为目的;2 实施了两个以上的行为(方法行为和目的行为);3 数个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系;4数个行为触犯不同的罪名3 吸收犯刑罚的特征1 刑罚的内容是对受刑人一定权益的限制和剥夺2 刑罚的对象只能是犯罪人3 刑罚适用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审判机关4 刑罚的种类和适用标准必须以刑法明文规定为依据5 刑罚适用必须适用于刑事诉讼程序6 刑罚的执行机关是特定的刑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刑法中赋予刑罚名称的,用以惩罚犯罪人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并由特定机关依法执行的最严厉的强制方法刑罚权是国家基于社会管理或统治,依法对犯罪人实行惩罚的权力包括制刑权,求刑权,量刑权,行刑权刑罚的功能1 剥夺功能2 威慑功能3 改造功能4 教育功能6 鼓励功能刑罚目的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一般预防的实现1 刑罚的适当性2 刑罚的公开性3 刑罚的及时性刑罚体系的功能1 教育功能2 威慑功能3 科学化功能4 有利于刑罚的实现功能刑罚体系的特点1 要素完备,种类齐全2 严宽相济,衔接紧凑3 内容合理,方法人道主刑,是指对犯罪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主刑特点: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1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一种刑罚方法是我国目前五种主刑里唯一一种不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的开放性刑种特点:1 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2 限制犯罪分子一定的自由,限制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3 对犯罪分子自由的限制有一定的期限。

常见犯罪的量刑

常见犯罪的量刑
5-7年有期
十四、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根据犯罪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
1、犯罪情节一般的
1年以下有期、拘役
2、情节严重的
3-4年有期
十五、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根据毒品犯罪次数、人次、毒品数量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
1、
A鸦片1000克;
B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五十克
C其它毒品数量达到数量大起点
15年有期
2、
A鸦片200克;
B海洛因、甲基苯丙胺10克
C其它毒品数量达到数量较大起点
7-8年有期
3、
A鸦片不满200克;
B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
C其他少量毒品
3-4年有期
4、
A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B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
C毒品再犯。
增10%-30%
⑶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⑷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⑸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⑺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⑻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后果的;
⑼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入户抢劫的
10-13年有期
3、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10-13年有期
4、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10-13年有期
5、抢劫三次或者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
10-13年有期
6、抢劫致一人重伤的
10-13年有期
7、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10-13年有期

量刑情节一览表

量刑情节一览表

量刑情节一览表第一部分法定量刑情节一、总则性情节(一)法定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1、在国外犯罪已在国外受过刑法处罚的(第10条);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第68条);3、正当防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的(第20条第 2款);4、紧急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的(第21条第 2款);5、中止犯(第24条第 2款);6、胁从犯(第28 条);(二)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1、已满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第 17 条第 3);2、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第18条第3款)3、未遂犯(第23条第2款);4、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之罪的教唆犯(第 29第2 款);5、有立功表现的(第68条第 1 款)。

(三)法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第19 条);2、预备犯(第22条第2款);3、从犯(第27条第2 款);4、自首(第67条第1 款)。

(四)法定免除处罚情节自首且犯罪较轻的(第67 条第1 款)。

(五)法定从重处罚情节1、教唆不满18 周岁的人犯罪的(第29条第 1款);2、累犯(第65条第1 款)。

二、分则性情节(危害国家安全罪及军人违反职责罪在此列)(一)法定从重处罚情节1、武装掩护走私的(第157条第1 款);2、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第171第3 款);3、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第236条第2 款);4、猥亵儿童的(第237 条第3 款);5、非法拘禁,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第238条第款);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犯非法拘禁罪(第238第4 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诬告陷害罪(第243条第2款)8、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非法搜查、非法侵入宅罪的(第245 条第2 款);9、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致人伤残、死亡,因而构成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的(第247条);10、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死亡,因而构成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的(第248 条);11、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邮件窃取财物,因而构成盗窃罪的(第253条第2 款);12、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第279条第2款);13、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的(第301条第2款);14、司法工作人员犯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第307条第 3款);15、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林木的(第345 条第4 款);16、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第347条第6 款);17、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第349条第 2款);18、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第354条第 3 款);19、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毒品犯罪的(第356条);20、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利用本单位的条件,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第361条第2 款);21、向不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第364 条第4 款);22、战时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第369 条);23、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讯、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第384条第 2 款);24、索贿的(第386条);25、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犯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的(刑法修正案第2 条第3 款)。

法定量刑情节之干货背诵版12条

法定量刑情节之干货背诵版12条

1、应当免除:没有造成任何损害的中止犯。

2、可以免除:(1)犯罪较轻又自首;(2)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

3、应当减轻或者免除:(1)防卫过当;(2)避险过当;(3)胁从犯。

4、应当减轻:没有造成既遂损害的中止犯。

5、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在国外犯罪,已在xx受过刑罚处罚。

6、可以减轻或者免除:(1)重大xx;(2)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行贿;(3)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4)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5)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

7、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从犯。

8、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1)又聋又哑或者盲人犯罪;(2)预备犯。

9、应当从轻、减轻:(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2)已满75周岁的人过失犯罪。

10、可以从轻或者减轻:(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2)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3)未遂犯;(4)教唆未遂;(5)自首;(6)一般xx。

11、不得判处死刑:(1)犯罪时不满18周岁;(2)审判时怀孕的妇女;(3)审判时已满75周岁且未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

12、应当从重:(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2)累犯;(3)策划、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4)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刑法第103条、104条、105条规定之罪;(5)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6)武装掩护走私;(7)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8)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职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9)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10)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11)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12)xx;(13)猥亵儿童;(14)非法拘禁且具有殴打、侮辱情节;(1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行为;(1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诬告陷害罪;(17)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非法搜查罪或非法侵入住宅罪;(18)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伤残、死亡;(19)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死亡;(20)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并从中窃取财物;(21)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22)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23)司法工作人员犯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24)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其他树木;(25)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26)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27)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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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法定量刑情节口诀
1、应当、可以从轻或减轻
应当从轻或减轻
十四十八过失翁(14~18的人及已满75周岁的老人过失犯罪)
可以从轻或减轻
自首、立功样样行(自首、立功只要一样就可以从轻或减轻)
教唆犯罪未遂心(指教唆未遂,犯罪未遂)
老翁故意半巅峰(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病犯罪,已满75故意犯罪,可以从轻减轻)
2、应当、可以、减轻、免除
应当减轻或免除
防避过当胁从族(防伪过当,避险过当,胁从犯,考虑此三种没有主观恶性或恶性小)
犯罪中止看两眼
无损当免损当减
可以减免大功扛(要重大立功,不是一般立功)
行贿介贿快声张(要抢先被追诉前声张—主动交待、晚了白搭)
贪污受贿别超限
悔改过后就退赃(数额在5000~1万之间可考虑本情节,悔改并积极退赃)
尚未造成严重果
欠账不赖诉前偿(恶意欠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免除处罚)
3、应当、可以从轻、减轻、免除
应当从减或免除,只有从犯享此福
可以从减或免除,聋哑盲人预备族(聋哑人或盲人以及预备犯)
4、可以从轻、可以免除
坦白可以从轻罚,如实供述即为佳
若能避免特重果,可减处罚不算差(犯罪较轻同时还要自首)
种植毒物别害怕,公安来前铲除他
轻罪外加油自首,以上皆可为免罚。

5、应当从重处罚情节有二:
不满十八去教唆,外加累犯属总则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
2、已满75周岁故意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减轻
3、犯罪预备,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4、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5、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应当减轻
6、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7、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犯罪,应从重;教唆未遂,可以从轻或减轻
8、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

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9、立功,可以从轻或减轻;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10、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因坦白避免特别严重后果的,可以减轻处罚
11、精神病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12、又聋又哑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
13、防卫过当、避险过当、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14、累犯、应当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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