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安全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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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规范节假日安全管理要求,确保节假日期间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顺利,保障节假日期间应急指挥管理。

2 适用范围
公司及各所属单位。

3 编制依据
3.1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管理规定》,QHSE-01,2012,公司。

3.2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办法》,QHSE-01-11,2012,公司。

3.3 《事故管理要求》,Q/HS 4018—2010,2010,总公司。

4 释义
4.1 节假日
指连续放假超过三天的公共节假日,包括“春节”、“十一国庆节”等。

5 职责分工
5.1 公司
汇总值班计划,必要时报相关政府部门。

5.2 所属单位
依本单位工作特点制定值班计划,满足实际工作要求。

5.3 QHSE部
节后落实所属单位节假日安全工作情况。

5.4 各项目组的主管单位或部门
落实项目组的节假日生产安全情况。

6 管理要求
6.1 值班计划
6.1.1 值班计划应包括:值班人的姓名、工作部门、职务、值班地点和联系电话。

6.1.2 所属单位和各项目组的节假日值班计划应报所属单位行管部,汇总后报公司办公室、总值班室和QHSE部。

6.1.3 公司各部门应将正式的值班计划报送公司办公室、值班室和QHSE部,同时印发所有值班人员。

6.2 安全措施
6.2.1 公司和所属单位领导应参与领导值班。

6.2.2 应制定节假日期间应急计划,节假日应急计划可与公司体系结合,计划应明确节假日期间的应急资源调度、通讯措施等渠道,确保畅通。

6.2.3 值班人员需具备应对紧急情况的资质与能力,对所负责范围的重大作业及风险有一定了解,熟悉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6.2.4 所属单位及项目主管单位或部门,应检查节假日期间有作业的生产单位,检查可配合相关政府部门或公司的检查进行,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确认生产单位重要岗位人员有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2) 确认生产单位的关键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良好,材料储备充足,应急计
划满足节假日放假要求;
3) 确认重点及关键部位的运行状态,必要时对重点及关键部位制定管理控
制方案,或落实专人实施管理或控制。

6.2.5 在节假日期间有重大施工作业项目时,项目主管单位和部门应对作业施工的组织、施工方案、应急计划的落实情况实施电话或现场检查,保证节假日期间的作业施工安全。

6.2.6 所属单位、各项目组应在节假日前召开节前安全会,布置节假日的安全生产措施,制定具体的预防方案并有效落实。

6.3 信息收集
6.3.1 值班人员应随时了解每天的生产动态,并记录保存。

6.3.2 公司值班人员应抽查所属单位和各项目的值班情况,确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并记录保存。

6.4 事故/事件处理
节假日期间发生的事故或事件,应立即向当日值班的主管领导报告,并依《事故管理要求》处理。

属应急事故或事件应及时启动应急计划。

6.5 情况汇报
6.5.1 公司QHSE部应在节后上班第一时间了解所属单位与项目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并向主管领导报告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情况。

6.5.2 依照政府要求,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情况。

7 附则
7.1 本细则由公司风险管理办公室组织解释。

7.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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