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商工作管理办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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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洽商,变更文件管理办法

工程洽商,变更文件管理办法

工程洽商、变更文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变更管理工作,有效降低工程成本,明确工程变更的方式、格式、内容及其文件生效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本公司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以合同方式约定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工程特征、合同价款发生变更均须按照本管理办法办理工程变更文件,并与工程合同基础文件共同作为工程管理、施工、监理、结算的依据。

第二章范围第一条修正图纸错误,补充设计缺项,优化完善设计。

第二条建设单位改变设计方案、建设标准、使用功能,调整施工范围和工程内容(界面)导致施工图内容产生变更。

第三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确定或改变材料、设备供应商导致施工图内容产生变更.第四条施工图设计无法满足施工方案或施工工艺要求导致施工图内容产生变更。

第五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施工过程中,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它技术措施等导致施工图内容产生变更。

第六条已施工部位不可更改,导致施工图内容产生变更。

第三章内容第一条设计洽商变更(1)局部设计变更:以文字写明变更设计的原施工图编号,设计变更的部位、原因(或依据)及变更事项。

(2)整版设计变更:施工图中部分或全部图纸版次变更,以新版施工图替代原施工图,应由设计单位办理《设计变更通知单》。

设计变更通知单应以文字写明设计变更原因(或依据)及变更事项、作废的原施工图编号.第二条现场签证计量单(1)应明确现场签证计量依据,准确描述签证计量的工程内容、工程特征、计量事项及计量原则等。

(2)工程量原则上应以图示方式表达,只有无法用图示方式表达时方可现场直接计量实物工程量。

第四章生效第一条《设计变更通知单》由设计单位编写,经其专业设计人、专业负责人、施工单位(承包人)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专业负责人共同签署后转交建设单位工程部、成本部签署.第二条《工程洽商记录》由施工单位(承包人)编写,经其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专业负责人、共同签署后转交建设单位工程部、成本部签署。

第三条《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工程洽商记录》,只涉及技术、方案等方面调整,不涉及经济调整,则有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及经理双签后生效。

工程洽商管理办法

工程洽商管理办法

工程洽商管理办法前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项目不断增加,各类工程洽商也随之增多。

工程洽商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商在工程施工前进行的商务谈判及工程设计方案的沟通,涉及工程项目的成本、质量、进度等方面。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的工程洽商管理办法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可以保障工程实施的顺利进行。

工程洽商管理流程及规范工程洽商管理流程1.理解工程需求:施工单位需要深入了解建设单位的需求,明确工程项目的实际要求。

2.技术交流:工程洽商是基于合同签订的基础建立的,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可以先进行技术沟通,明确技术要求、技术难点、技术标准等。

3.方案制定:根据技术交流结果,施工单位需要制定技术方案,包括工程方案、施工方案、质量方案、安全方案等。

4.商务洽谈:在技术方案确定后,进行商务洽谈,商讨报价和施工计划等问题。

5.合同签订:商务洽谈成功后,按照合同法规定,签订施工合同。

工程洽商管理规范1.尊重客户:在工程洽商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尊重建设单位,与其进行真诚且平等地交流。

2.诚信合作:双方需要遵守合同规定,保证工程实施的质量和进度,不扰乱工程进度。

3.保护知识产权:工程洽商过程中,双方尊重彼此的知识产权。

4.保护环境: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需要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

5.守法合规:工程洽商过程中,双方须守法合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工程洽商管理注意事项1.充分了解项目:在工程洽商前,施工单位需要充分了解建设单位的需求和项目内容,全面了解工程实施要求。

2.工程方案的确定:通过技术交流,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考虑工程周期、工程成本、工程质量、安全等因素。

3.坚持诚信、守信:保证在工程实施中,不以次充好,保证质量安全,履行合同的约定。

4.巧妙处理问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尽快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共同解决问题。

5.全程监督:在场地勘探、设计编制、施工等环节全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实施的规范和质量。

工程洽商管理的价值和意义1.明确工程需求:工程洽商可以帮助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明确工程需求和项目实际要求,做到心中有数,在工程实施中更符合实际要求。

工程洽商管理办法

工程洽商管理办法

工程洽商管理办法1.定义:工程洽商是由工程部、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针对原施工图有理解不清、优化建议及不完善处提出的对原施工图的改变和修改;及甲方提出的功能性更改带来的对原施工图的改变和修改。

任何的更改和变动必须取得设计单位审核、签字、盖章知后方可作为施工依据。

2.分类:A.设计理解和确认针对施工图上出现的表示不清,错漏,平、立、剖尺寸及做法要求不统一等情况致使工程无法进行施工而做出的工程洽商。

这类工程洽商是对施工图的复核确认,既解决无法施工的问题,又为造价计算提供准确的依据,不产生经济费用。

B.设计补充和完善针对施工图设计内容出现漏项(非设计原因)而提出的工程洽商。

这类工程洽商虽然相对于原施工图说出现费用增加,但由于发生在施工之前,不存在返工损失,所以仍然是正常的工程直接成本。

C.优化设计在施工图设计基础上提出的优化设计的工程洽商,相对原施工图减少费用,并带来直接经济效益。

D.功能改变由研发部、营销部、造价采购部(资源条件变化)、物业公司、商运公司(市场变化)等部门在原施工图基础上提出的功能变更而提出的工程洽商。

这类工程洽商有的发生在施工之前,不产生返工费用;有的可能发生在施工已完之后,会产生返工费用。

如上述功能改变属建造标准的提高,需先根据《北京龙湖目标成本管理办法》中相应规定审批完成后,方可按本办法办理设计变更。

E.管理不到位因研发部、营销部、造价采购部、物业公司、商运公司、工程项目部等专业工程师的原因,对施工图设计漏项的疏忽,对技术方案的确定不规范,对建筑材料和工序质量把关不严而提出的工程洽商。

这类工程洽商发生在施工已完之后,会产生返工费用。

3.审批流程:4.处理原则:A.工程部在下发工程洽商前,应根据事件的重要性、涉及范围通知相关部门、人员。

如涉及到需要重新报建、涉及到对客户销售承诺的改变等重要事件需事先在OA上提交工作联系单,审批通过后方可按本办法办理工程洽商。

B.工程洽商记录应能明确反映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变更的内容、洽商前图纸号(如不是整张图纸替换的变更,应将变更部位用云线标示并附图作为设计变更通知单附件)、洽商后图纸等内容。

工程洽商管理办法

工程洽商管理办法

工程洽商管理办法一、概述工程项目从规划到完成需要经历多个环节和步骤,其中工程洽商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

工程洽商涉及到各个参与方之间的合作与协调,需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进行指导和规范。

本文档旨在对工程洽商管理办法进行详细介绍。

二、定义1. 工程洽商工程洽商是指采购方、设计方、施工方等各个参与方为了达成工程建设协议,在协商讨论、沟通谈判、签订合同等环节中的活动。

2. 工程洽商管理工程洽商管理是指对工程洽商活动中的各类合同文件、技术文件、经济合同、保证金等各种事项进行统筹管理,并通过完善的流程和规定,确保整个工程洽商过程的合法有序和质量可控。

三、工程洽商管理的目标1. 降低风险工程洽商涉及到复杂的技术、商务等方面的问题,如果在洽商中存在失误或者疏漏,将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带来很大的隐患。

因此,建立科学的工程洽商管理办法,可以降低不必要的风险。

2. 提高效率在洽商过程中,参与方需要考虑的问题非常多,如果缺乏有效的管理,很容易出现各种拖延、磨合等问题,从而影响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因此,建立有效的工程洽商管理机制,可以提高洽商效率,缩短工程建设周期。

3. 保障质量工程建设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运行效果和使用寿命。

工程洽商环节是制定工程建设质量要求的重要环节,因此,建立科学的工程洽商管理办法,可以有效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

四、工程洽商管理体系1. 管理组织架构工程洽商管理的组织架构应具备清晰的层次关系和权责划分,应该明确本单位内的工程洽商管理的分工与职责。

2. 工程洽商管理流程工程洽商管理流程应该是一系列的流程和步骤,包括合同订立、技术沟通、保证金缴纳、支付结算等。

在制定流程时,应该充分考虑各种情况,并确保流程合法、合理、高效。

3. 工程洽商管理工具工程洽商管理需要借助一些工具,比如各种管理软件、合同范本、技术文件等。

这些工具可以极大地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五、工程洽商管理实施步骤1. 定义管理流程制定工程洽商管理流程是工程洽商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洽谈室管理规章制度

洽谈室管理规章制度

洽谈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洽谈室的管理,维护工作秩序,保障人员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洽谈室是单位内部或者外部用于进行商务洽谈、会议或者其他辅助工作的场所,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所有进入洽谈室的人员必须遵守管理规定,不得违反工作纪律和制度。

第四条洽谈室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报告上级。

第二章洽谈室使用规定第五条洽谈室为限定人员使用,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

第六条洽谈室内禁止吸烟,禁止饮酒,禁止吵闹,禁止嬉戏等有损形象的行为。

第七条洽谈室内的设施设备应当妥善使用,如有损坏应当及时报告,责任人应当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八条使用洽谈室的人员应当保持环境整洁,离开时应当清理并关闭门窗等设施。

第九条非洽谈室规定时间内使用洽谈室的,应当事先向负责人请示并获得许可。

第十条在洽谈室进行商务洽谈时,应当保持严肃,不得进行无关的谈话或干扰他人。

第三章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洽谈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乱堆乱放。

第十二条洽谈室内必须配备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三条洽谈室内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报警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洽谈室内不得私设电线、插头等电器设备,不得私自改动电路。

第十五条在洽谈室内工作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办公设备,不得随意调整或操作。

第四章纪律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在洽谈室内严禁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如传播淫秽信息、辱骂他人等。

第十七条洽谈室内禁止饮食,禁止带宠物,禁止携带危险物品等。

第十八条在洽谈室内工作时应当保持手机静音,不影响他人工作。

第十九条洽谈室负责人应当按照规定对违反纪律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者制裁。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二十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人员,根据违规程度轻重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严重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人员,可以视情况给予停职、降职、辞退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由洽谈室负责人负责执行,制订后需报单位领导审批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最新版)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制度

(最新版)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制度
一、各类变更洽商,一定要写清楚变更原因及相关内容,能用附图说明的,一定要附图,无变更原因的洽商为无效洽商。

设计变更的内容,一般不采用工程洽商形式,应由设计院出设计变更通知书。

二、工程洽商一般须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方签字后生效。

各方签字应注明签字日期,全部签字应在三日内完成,有空缺未签者为无效洽商。

三、对洽商内容涉及增减投资的,3000元以下的由专业工程师签字有效,3000元以上的须报经处办公会讨论同意。

四、全部工程变更洽商实行分专业按时间顺序统一编号管理。

五、各类工程洽商单一般应在洽商内容实施前三天内签认(基础处理除外,也应于当日签认),不得后补,凡后补者均视为无效洽商。

六、涉及增减投资的洽商,承包商应在洽商签字生效后一周内做出增减概算,报送监理审核,由建设方预算人员进行复核,经复核的洽商单原件留存,作为工程结算审计资料。

不涉及增减投资的技术类洽商,收存整理后作为竣工资料。

七、涉及增减投资的各类洽商,应按完成情况进入当月的工程进度报量,价款并入当月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

八、工程洽商单按照专业分工由各专业工程师签认,一般不应跨专业签单。

洽商单由专业工程师收集,审核无误后交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编号后送预算员保管。

九、专业工程师应及时办理工程的减项洽商,避免重复洽商,因专业工程师未能及时办理减项洽商或重复签认洽商,给学院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专业工程师承担责任。

工程洽商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洽商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洽商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工程洽商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各方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协商、洽谈,以达成共识、解决问题、推动项目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规范和优化工程洽商管理工作,提高洽商效率和质量,制定和实施工程洽商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对工程洽商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二、洽商的基本原则1. 真实性原则:洽商各方应当诚实、真实地提供信息,不得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

2. 公正性原则:洽商各方应当公平公正地对待各方利益,不偏袒任何一方。

3. 合法性原则:洽商各方应当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进行洽商活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4. 高效性原则:洽商各方应当迅速、高效地解决问题,确保洽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洽商的基本程序1. 洽商前的准备工作(1)明确洽商目的和范围:确定洽商的目标和问题范围,明确要达成的共识。

(2)准备相关资料:搜集整理相关资料,提供给洽商各方参考。

(3)确定洽商人员:确定洽商各方的代表人员,确保各方能够有权有势地发表意见。

(4)确定洽商时间地点:确定洽商的时间和地点,确保各方能够准时参加洽商活动。

2. 洽商过程中的沟通和协商(1)确立洽商议程:在洽商开始前,明确洽商议程,确保洽商有条不紊地进行。

(2)倾听各方意见:各方应当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并且认真倾听对方的意见。

(3)解决分歧和争议:当各方意见不一致时,应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分歧和争议的解决,以找到共识。

(4)达成共识:通过沟通和协商,各方达成共识,解决问题,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

3. 洽商后的跟踪和监督(1)准确记录洽商结果:将洽商的结果准确记录下来,包括达成的共识和解决的问题。

(2)及时跟踪洽商结果:将洽商的结果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督促各方按照共识和解决方案履行自己的职责。

(3)总结洽商经验:及时总结洽商的经验和教训,为今后的洽商工作提供参考。

四、洽商管理的主要内容1. 洽商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1)洽商管理的组织机构:建立洽商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工程洽商管理制度

工程洽商管理制度

工程洽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洽商活动,加强洽商管理,促进洽商效率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洽商活动,包括洽商策划、组织、实施及后续管理等过程。

第三条公司工程洽商活动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市场规则和合同精神,确保洽商活动合法、规范、高效。

第四条公司工程洽商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保障公司正常运作。

第二章洽商策划第五条公司工程洽商活动需提前进行策划,确定洽商目标、范围、时间、人员、资源等关键要素,编制洽商计划。

第六条洽商计划应当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明确洽商程序、流程、责任和监督方式,确保洽商活动有序进行。

第七条公司工程洽商活动应坚持市场化原则,注重信息收集、分析和预警,提前研判市场风险,做好风险防范。

第八条公司工程洽商活动应注重创新,加强技术支持与保障,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竞争力。

第三章洽商组织第九条公司工程洽商活动需合理组织,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做好协调配合,确保洽商活动高效顺利。

第十条洽商组织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沟通协作,保障信息准确及时流通,促进信息全面共享。

第十一条洽商组织应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洽商活动,发挥各自优势,提高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四章洽商实施第十二条公司工程洽商活动应依法合规,遵守市场规则和行业规范,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第十三条公司工程洽商活动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资料准备,确保洽商信息真实可靠,不得有虚假夸大之嫌。

第十四条公司工程洽商活动需加强沟通协作,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保持诚信、友好、合作的态度,争取客户信任。

第五章洽商后续管理第十五条洽商后续管理需做好洽商成果归档、总结、评估和反馈工作,完善相关程序和流程,提高洽商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洽商后续管理需定期开展洽商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调整洽商计划,优化洽商过程,提升洽商效果。

第十七条洽商后续管理需建立健全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风险管控,防范形势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工程洽商管理办法

工程洽商管理办法

工程洽商管理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工程洽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洽商的管理,提高洽商的严肃性,使洽商更好地服务于施工质量与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洽商是施工设计图纸的补充,与施工图纸有同等重要作用。

第二章洽商的办理与使用第三条设计变更型洽商,由设计人拟写,以施工图发放方式发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第四条建设单位提出的变更,由建设单位拟写或委托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代拟写,签字生效后由建设单位发往各有关单位。

第五条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拟写,应征得设计、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意,签字生效后由建设单位发往各单位。

第六条涉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变更洽商、如影响主体结构、装修标准、增减施工项目等较大变更洽商,需要事先与公司工程、技术、物资部门以及公司总工程师、公司生产副经理商定,征得同意后办理。

第七条投标工程及总价包死的工程,在变更时要在经济问题落实后签认。

第八条一个专业的变更项目,对其他相关专业有影响的,必须事先与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商定,同意后办理洽商。

第九条技术性洽商及经济性洽商应分开办理,要考虑其相互影响。

第十条变更洽商办理应及时,文字说明清楚。

应先办洽商后施工。

经济性洽商应编好预算,建设单位签字后再施工。

第三章洽商的管理第十一条技术性变更洽商无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汇签视为无效洽商,单纯经济性洽商可不用设计单位签认。

无效洽商不能作为施工、结算等经营活动的依据。

第十二条变更洽商与设计图纸具有同等效力,正本留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抄件发往有关单位。

第十三条技术性变更洽商应按技术资料的相应要求归档、保存和移交,单纯经济性洽商按相应要求保存归档到经营资料里。

第十四条对洽商签字不全、内容不符合技术资料要求的,每发现一处,罚主要责任人50-100元。

第十五条未办理变更洽商擅自修改工程内容进行施工的,罚责任人100-500元。

工程洽商管理制度

工程洽商管理制度

工程洽商管理制度为加强项目开发中的洽商管理,节约和减少工程洽商成本,界定施工过程中各类洽商的管理规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对开发项目洽商管理的职责界定集团(区域)中心对各项目负责,是成本控制中心.负责对所属项目开发过程中各类变更洽商的统一管理和有效控制,并对此负有管理责任。

二、变更、洽商的审批程序(一)由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洽商的审批程序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通知单》,附经设计单位项目责任人签字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变更图纸,交给项目公司总工办,总工办下发至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呈报设计变更增减帐,再由项目预算部提出审核意见,交集团预算部审核,报总监审批后签认生效、纳入结算。

(二)由总工办、工程部及施工单位提出变更、洽商的审批程序1、由施工单位、工程部或总工办填写《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单》,附洽商图纸,施工单位提出的附洽商预算,经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报工程管理部或者总工办负责人。

2、工程管理部会同项目预算人员对洽商预算进行审核确价并填写《工程变更、洽商报审单》报集团,由集团总工办、集团合约预算中心总监审批后执行。

3、若洽商涉及较大技术或图纸问题时,须经项目工程管理部总监审核并在《工程变更、洽商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办理《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单》,责成设计院出洽商修改图纸。

三、洽商文件的管理1、洽商单格式参照附件四,设计单位提出的洽商可以按设计院的标准洽商单格式或附件二填写。

统一用标准A4纸张打印,如有附图应折叠成A4纸大小。

洽商单一式四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各持一份。

2、洽商单由合同预算部统一编号,编号原则是:专业简称-单项工程名称-序号,其中市政配套工程专业简称“市”,建筑、结构专业简称“土",水暖通风专业简称“水”,强弱电专业简称“电”。

例如土—A—1(指土建专业—A栋-第1张)。

变更、洽商单编号需按栋号分开编号。

涉及多专业的遵循以主代次的原则编号。

工程洽商管理办法

工程洽商管理办法

工程洽商的管理办法一、目的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工程签证的管理,满足施工过程中的成本控制要求,保证工程顺利完成及成本目标实现。

二、签订工程洽商的范围1、施工合同范围以外的设计、变更。

2、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人工、机械台班、材料)返工、误工。

3、建设单位领导安排的合同以外的施工任务。

4、施工方案内涉及到工程造价的执行工程洽商。

5、遇有设计文件之外的换填、土方或渣土运输、深基坑(槽)支护、降水、施工工艺变更。

三、工程洽商的审核办法1、由提出方提交《工程洽商申请单》,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确认。

2、总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报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3、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单位(建设单位预算部、工程部、技术部以及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对洽商事项的内容、工程量(增减)进行审核、确认。

4、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确认后,报建设单位主管副总,建设单位主管副总在上报内一周内给予批复。

四、工程洽商整理、归档1、工程洽商用(汉语)文字形式表述,文字清晰、洽商事项表述明白、实事求是、真实可靠,并附所发生洽商事项及各方负责人到现场踏勘的照片。

2、工程洽商一式六份原件(施工单位一份、监理单位一份、建设单位肆份),要求签字齐全,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多页需加盖各相关单位的骑缝章。

(注:建设单位四份:资料室一份、工程部一份、预算部一份、公司副总一份)3、工程洽商随工程资料及时上报、整理,同时作为工程款拨付和结算的依据。

4、工程竣工后工程洽商相关资料作为保证资料进行归档。

xx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5年1月26日。

工程洽商管理办法

工程洽商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适用范围 (2)第三章术语和定义 (2)第四章职责和权限 (3)第五章工作程序 (3)第六章设计变更、洽商的发放 (4)第七章附则 (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为确保工程的各类变更得到确认和执行,对设计变更和工程的洽商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方面的变更控制。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变更、洽商。

第四条工程任何工作的删减、增加等。

第五条工程承包范围以外的任何附加工作。

第六条实施工程的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

第七条设计单位提出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的修正。

第三章术语和定义第八条设计变更:指对施工图本身的变更、修改、补充,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并由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的文件。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错误和遗漏;(2)使用功能的改变;(3)不可预见的地下条件的发现及处理;(4)业主对已完工程实体提出修改;(5)设计认为有必要的修改及补充。

第九条现场签证:指甲方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乙方施工的零星工程。

第十条工程洽商:指因施工的原因(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与设计不符)需要通过洽商的方式变更原设计,导致发生增减工程量,或做法变动,由承包商提出经各方确认后形成的技术变更文件。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由国家法律或标准、规范修改影响工程施工;(2)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法改变;(3)使用的材料品种的改变,材料代换;(4)安装设备的改变;(5)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它项改变;(6)承包商为了降低成本和方便施工提出的变更第四章职责和权限第十一条研发部:负责设计合作方的管理、设计合同的履行以及对设计变更进行初审。

第十二条工程部:是唯一有权向工程合作方发出得到审批后的变更指令的部门。

主要负责组织现场技术论证、得到批准后变更的执行跟踪以及变更记录的接受、发放、归档等工作。

第十三条预算部:负责核实现场变更工程量,并进行成本测算和审核,负责计入洽商增减额的调整,洽商原件存档。

变更签证洽商管理办法

变更签证洽商管理办法

一:关于对甲方的变更、工程洽商的管理办法为了更好的完成项目部成本管理目标,规范变更、工程洽商管理程序、提高全员成本管理意识,结合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指定本办法.项目施工过程中,凡出现技术变更、工程洽商及索赔事宜时,项目部均按以下流程进行管理。

(一)、发生设计变更、洽商:工程室、技术室、预算室会审,对其经济性、操作性、技术性进行分析;2.会审完毕后总工程师确定如何编制设计变更、洽商技术内容;3.由技术室办理相关的技术变更、洽商文件(签字齐全),并将有效力的文件交存资料室:4.资料室收到变更、洽商文件后及时下发给预算室,涉及专业同时发专业工程师;5.预算室及专业工程师收到变更、洽商文件后对因此发生的经济费用进行计算,三天之内完成预算书的编制6.形成变更、洽商费用确认单报项目成本经理审核;7.成本经理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核;8.审核完预算室将变更、洽商费用确认单上报监理、甲方(确保收到变更7日内预算书上报甲方);9.预算室负责向监理、甲方催批《设计变更、洽商费用确认单》。

10.甲方签字批准后将有效文件存档,同时通知工程室实施变更。

二:工程签证管理办法1:需办理签证的主要工程项目需要办理签证的主要工程项目包括:甲方委托项目、设计变更项目、设备缺陷处理项目、图纸中不函的项目、甲方改变设计标准的项目、非我方原因重复施工的项目、按甲方要求进行的超出文明施工标准而进行的文明施工项目、按甲方要求发生的零星用工项目、非我方原因造成的设备二次以上倒运项目、非我方原因造成赶工及窝工的情况、非我方原因造成工期增加的情况等实际发生但是不在我方合同范围内全部项目。

2:办理签证的基本要求2.1签证的办理要及时:对于已施工完成且需要办理签证的项目,技术人员要做好现场记录,留存现场照片等证据便于签证及时办理;2。

2签证内容要全面:能绘制图纸的尽量画出图纸,现场实量的内容工程量要准确,文字描述要明确。

签证在文字描述上一定要把事情的因由完全描述清楚,计列的工程量或者人工、材料、机械等要全面,预算人员要认真查看保证签证的工程量能够计算费用。

工程管理办法(变更洽商及支付)

工程管理办法(变更洽商及支付)

第一条为顺利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提高项目经济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指设计人应业主要求,或者设计人自行完善原设计,纠正原设计文件中的疏漏、错误而发出的变更、补充、纠正已签发设计文件的书面通知文件。

分为业主要求的设计变更和设计人提出的设计变更。

第三条工程洽商是指业主、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就施工方案、施工内容的改变,处理计划外事件,调整工期或者施工顺序,处理现场问题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以承包人的名义提出的书面记录文件。

工程洽商按照是否涉及合同价款调整的原则分为两类:调整合同价款的洽商和不调整合同价款的洽商。

第四条严格管理原则变更洽商是建设工程中的重要文件,对工程管理、工期、工程造价都有很大的影响,必须始终坚持严格管理的原则。

所有变更洽商应由工程管理部统一负责。

1、设计院提出的设计变更,需事先征得我公司允许;2、合作单位提出的变更洽商要求需经工程管理部审核并签字认可;3、变更洽商的数量及金额和修改内容是考核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作质量的指标之一,作为今后选用合作队伍的依据。

第五条事先报批原则。

1、变更洽商应先于相应工程实施之前办理,并预估由此造成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数额。

严禁承包人擅自改变设计、施工工艺、方案。

2、突发事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按领导指示下达指令,并于指令下达后一周内完成变更洽商的补办工作。

第六条及时办理原则变更洽商送达生效后,承包人须于 7 天内提出变更涉及的追加合同价款要求的报告,经监理公司、工程管理部、预算合约部审核批准。

7 天内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的,视为该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业主在收到工程价款变更申请后,由预算合约部负责审核, 7 天内对承包人的请求予以确认或者作出其他答复。

未作答复的,视为该变更价款已经被接受。

《变更洽商审批表》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转签,须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

《变更洽商确认单》由预算合约部负责转签,须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

工程洽商管理办法

工程洽商管理办法

工程洽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洽商过程、有效地控制成本及洽商对工程进度的影响,根据各总包合同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只限于唐家岭新城与图景嘉园项目。

第二条:本办法中分为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两种形式,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论是设计变更或是工程洽商,均执行甲方与总包方签署的合同及《补充协议》中关于洽商的约定。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签署流程:设计变更由设计院、管理公司或甲方提出,由设计院相关人员拟写,以施工图或设计变更通知单方式发至管理公司,由管理公司编号并签认后报送甲方签认后下发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

第四条:工程洽商的签署流程:工程洽商由施工单位提出,经监理公司与管理公司确认后,报甲方认可。

甲方认可后返回管理公司编号、备案。

备案后的工程洽商返回监理公司及施工单位。

第五条:工程洽商及设计变更的签署人:无论是甲方、管理公司、监理公司、总承包单位,各分包的单位,均应分专业指定合法洽商签属人,并应在本办法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合法签署人签字影印件交甲方及管理公司备案存档,以备结算。

第六条:本项目不论是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或是图纸会审,均应由管理公司编号备案,以备结算。

第七条:工程洽商与设计变更的签署时间:凡不牵涉经济的技术洽商或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的不超过3000元的洽商,各相关单位的流转时间不超过两个工作日。

凡牵涉较大变更的,各相关单位的流转时间不超过五个工作日。

第八条:根据本项目签订的《补充协议》有关内容,无论是设计变更还是工程洽商,单份洽商应描述同一内容。

第九条:总包单位应在每月10日前与管理公司有关人员核对上月所发生的所有洽商,包括甲方自行分包的所有分包单位办理的洽商。

第九条:本工程洽商一式六份,甲方、总包、监理公司、设计院各执一份,管理公司贰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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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洽商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各项目部工程洽商的管理,进一步鼓励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近而增加工程利润,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各项目经理部。

3.术语
工程洽商:在施工现场发生的与施工图纸、投标报价和施工合同发生变更的经现场几方共同确认的关于本工程的经济、技术性文件。

它是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的依据。

在本办法中所指的工程洽商仅包含能够给公司增加经济效益的部分内容。

4.职责
4.1各项目经理是本项目洽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执行,负责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现场变更洽商的提报、收集、整理、编目和归档等工作。

4.2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本专业设计变更和现场变更洽商并及时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汇总等工作。

4.3工程管理部是洽商工作的直管部门,负责工程洽商的收集、审查并提出初步考核指标建议等。

4.4预算管理科负责工程洽商的核算、结算等工作。

4.5财务科负责洽商考核指标的审核及考核兑现等。

5管理内容及要求
5.1工程洽商的分类:根据对象不同,分为与甲方的洽商和与分包方的洽商两类。

其中,与分包方签定的洽商使用表格见附表。

与甲方签定的洽商,由于在施工现场很多技术洽商经常以设计变更的形式出现,所以本办法将设计变更归类为工程洽商进行管理,因此工程洽商根据性质又可分四类,分别为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工程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审批。

具体使用表格见《北京市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

5.2管理流程
5.2.1与甲方的工程洽商
项目部参照预算科和招投标科对工程报价、施工合同等法律性文件的交底,结合现场情况和甲方、监理的要求及时办理工程洽商,每月25日前将当月工程洽商记录(包括与甲方签定的和与分包方签定的)报工程部。

工程部将技术洽商汇总后交预算科核算,待核算完成后及时交项目部与甲方办理相应的经济洽商,待经济洽商办理完成后5日内由预算科将该部分洽商经济分析结果交工程部,工程部在总经理办公会上通报后办理奖惩兑现手续。

5.3.2与分包方的工程洽商
分包单位项目部工程部预算管理科
由于现场工程量的增加或设计变更,分包单位提出工程洽商,项目部根据现场实际变更工程内容和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工程洽商,结合分包合同,对其予以审核并签署意见,每月25日前和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工程洽商一并报工程部,工程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复核,复核后交预算科对洽商成本核算并确认。

工程部根据确认后的洽商内容在当月总经理办公会上通报后执行。

预期不能提供相应洽商的项目,下月后公司将不予认可。

5.4洽商文件的基本要求,洽商单上所有空格填写完毕,尤其是各种签字手续必须完整,建设单位签字人员应为施工合同内的驻现场代表。

5.5施工现场严禁分包队伍与甲方、监理直接接触办理工程洽商手续。

5.6与施工队伍办理的洽商项目具体使用表格见附表。

6奖励与考核
6.1奖惩原则:以奖励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6.2 洽商办理不及时或填写不规范,每发现一次考核责任人50~200元。

6.3有遗漏洽商项目或洽商数量少于实际发生数量时,每发现一次考核责任人100~500元,并在奖励项目中扣除。

6.4对工程延期和工程索赔洽商的办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情况给予责任人和责任领导一定的经济和行政处罚。

6.5对与分包方签定的工程洽商必须于当月25日前报公司并办理完各项审批手续,否则,公司将不予认可。

并考核项目责任人50~100元。

6.6奖励按工程洽商利润分类进行奖励
6.6.1洽商利润按大包项目(含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项目不同分别为,大包项目中的洽商利润是指与甲方签定的工程洽商造价减去与施工队签定的工程洽商造价后的差额,在劳务分包项目中是指与甲方签定的工程洽商造价减去材料成本和劳务成本后的差额。

6.6.2对施工图纸内的设计变更按其增加利润的30%奖励项目部。

6.6.3对新增加工程量的工程洽商,按其利润的50%奖励项目部。

7.说明
7.1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7.2有关工程洽商的条款,本办法与其它办法矛盾之处以本办法为准。

7.3本办法解释权归工程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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