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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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整顿和净化医疗市场秩序,根据衡阳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衡阳市卫生局《衡阳市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以及市、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治理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内容

(一)就医不方便。主要表现挂号难、候诊难问题,门诊挂号信息不透明、实施挂号方式单一,医院诊疗流程不科学、不规范,候诊设施不完善、就诊无序等问题。

(二)不合理用药。主要表现为临床用药方法不合理、用药

剂量不合理、给药时间不合理、重复用药、滥用抗菌药物、辅助用药指征不明确等违规用药现象。

(三)检查不合理。主要表现为大型检查指征不强、临床检查不合理、重复检查、检查项目打包过滥、检查结果不准确、检查阳性率不高、以及检查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挂钩等问题。

(四)治疗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临床治疗不合理、小病大治、违规使用高值医用耗材、医疗核心制度落实不到位、对患者知情告知不到位等问题。

(五)违规执业。主要表现为公立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无证执业、超范围执业等行为。

(六)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主要表现为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户外广告牌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医疗信息(七)咨询冷漠,投诉处理不积极。主要表现为对患者及其家属的咨询、提问爱理不理、冷漠,对投诉及纠纷的处置不热心、不积极、采取拖与推的办法予以应付。

(八)不尊重病人隐私权。主要表现为诊室、检查治疗室等暴露病人身体隐私的地方无保护性设施,医生未实行“一对一”诊治,人性化、保护性医疗执行不到位。

二、整治措施

(一)治理就医不方便问题。

1.推进预约诊疗。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整合挂号、就诊、检查、缴费、取药等中间环节,实行门诊诊疗服务“一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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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全县二级医院全部实行诊疗服务“一卡通”,缓解群众挂号难、候诊难问题,全县二级医院全面推行预约诊疗,建立网上预约诊疗平台,实行电话预约、短信预约及自助预约模式,方便患者挂号就诊。实行全日制专家门诊,试行分时段预约、基层转诊预约,加强预约诊疗服务监管。2014年二级甲等综合医院预约诊疗率要达到30%。

2.加强医疗机构候诊大厅建设。各医疗机构建立候诊区,添置候诊椅,树立或悬挂诊室示意图和就诊流程图。二级医疗机构候诊大厅设立导诊服务台,建立规范的候诊就诊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候诊管理,优化诊疗流程、减少排队次数和等候时间,基本缓解候诊难问题。

3.开展“无假日”医疗。全县二级公立医院均为“无假日”医院,节假日门诊开放率要达到80%以上,节假日门诊出诊医师,中高级技术骨干要达到出诊医生总数的60%以上。各二级医院每月28日前将医院下个月双休日及节假日排班表上报县卫生局医政股,30日前统一报市卫生局医政科,县卫生局将对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质量进行监督抽查。

4.做好部分二类技术在县级医院的准入。切实加强衡阳县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ICU)及衡阳县第二人民医院、衡阳县第三人民医院急诊科的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在本县域内的就诊率,逐步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疑难杂症才到三级医院”的就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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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治理用药不合理问题。

1.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各处方用药必须做到用之有据,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全县二级医院每月处方点评结果报县卫生局医政股。

2.深入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严格特殊使用级抗菌素品种的管理,加强对限制使用级抗菌素品种的监控,加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控制力度,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和细菌耐药监测。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季度特殊使用级抗菌素的品种与用量要上报市卫生局医政科。

3.对有明确不合理用药行为的医院和个人实行警戒谈话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事例进行全县通报,对严重违规的医师实施限制处方权、取消处方权等处理。

4.加大对辅助用药适应性检查的力度,重点查处滥用或无指征使用辅助药物的行为,对严重违规使用的医师将严肃处理。

5.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进科室以各种名义给予医务人员财物或提成行为,严禁医务人员统方,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便利,谋取个人私利。

(三)治理不合理检查问题。

1.同级医院与有条件的上下级医院间检验、影像结果实行互认制度。

2.建立各二级医院大型医疗仪器检查病例适应症及阳性率季报制度,督查CT、核磁等检查阳性率,要求CT、核磁检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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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率≥60%,大型X线检查阳性达到50%以上,医学影像诊断与手术符合率达到90%以上。

3.严厉查处大型医疗仪器检查开单提成或与医务人员收入、绩效工资挂钩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治理治疗不规范问题。

1.对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分配与药品(耗材)、医学检查等直接挂钩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2.严厉打击“医托”。严厉打击“医托”行为。严禁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本单位或其他单位检查、治疗、住院、购买医药产品收取提成行为。

3.进一步规范与落实接受大型检查、使用贵重药品、使用高新技术、使用高值医用耗材等患者知情告知制度,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维护患者及其家属的知情权。

4.加强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文书书写的规范管理,严格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医疗核心制度,规范医疗行为。

5.加强临床路径的开展和管理。要进一步扩大临床路径管理覆盖面,二级综合医院不少于15个病种,二级专科医院不少于10个病种,启动乡镇卫生院临床路径的开展。各医院要建立健全临床路径管理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严格做好临床路径的出、入径及变异管理。

(五)治理违规执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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