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生态功能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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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厦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厦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报批稿)厦门市人民政府二零一零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规划适用 (1)第二条规划目的 (1)第三条规划任务 (1)第四条规划依据 (1)第五条规划范围 (1)第六条规划期限 (2)第二章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3)第七条土地利用现状规模和结构 (3)第八条土地资源利用特点 (3)第九条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 (4)第十条新形势下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 (5)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 (7)第一节城市发展定位与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7)第十一条社会经济发展定位及方向 (7)第十二条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7)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 (8)第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战略 (8)第十四条土地利用战略及战略措施 (8)第三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9)第十五条农用地保护目标 (9)第十六条建设用地利用目标 (9)第十七条生态用地规划目标 (10)第十八条土地利用效率目标 (10)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11)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1)第十九条土地利用总体结构调整 (11)第二十条农用地结构调整 (11)第二十一条建设用地调整 (11)第二十二条未利用地调整 (12)第二十三条主要调控指标的分解 (12)第二节生态用地结构与布局 (12)第二十四条保障合理的生态用地规模 (12)第二十五条优化生态功能的用地结构 (12)第二十六条构建良好的国土生态屏障架构 (13)第二十七条水源保护区用地布局 (14)第二十八条自然保护区用地布局 (14)第二十九条风景名胜区用地布局 (15)第三十条保护滨海湿地生态系统 (15)第三节农用地布局 (16)第三十一条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16)第三十二条林地、园地用地布局 (16)第四节建设用地布局 (17)第三十三条城镇工矿用地布局 (17)第三十四条农村建设用地布局 (17)第三十五条交通物流用地布局 (18)第三十六条水利设施用地布局 (18)第三十七条工业产业区用地布局 (19)第三十八条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布局 (20)第三十九条民生设施用地布局 (20)第四十条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用地布局 (20)第五节农用地调控 (21)第四十一条耕地占用(减少)控制 (21)第四十二条耕地补充途径 (21)第四十三条提高耕地质量 (21)第四十四条基本农田调整优化 (22)第六节建设用地调控 (22)第四十五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22)第四十六条城镇工矿用地调控 (23)第四十七条农村建设用地调控 (24)第四十八条存量土地的利用 (25)第四十九条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 (25)第五章土地利用分区 (26)第一节土地利用功能区及管制 (26)第五十条基本农田保护区 (26)第五十一条一般农地区 (27)第五十二条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27)第五十三条独立工矿区 (28)第五十四条风景旅游用地(含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28)第五十五条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28)第五十六条林业用地区 (29)第五十七条其它用途区 (29)第二节中心城区外围土地利用引导 (29)第五十八条同安区土地利用引导 (29)第五十九条同安区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30)第六十条翔安区土地利用引导 (30)第六十一条翔安区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30)第六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31)第一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31)第六十二条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 (31)第六十三条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目标 (31)第六十四条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31)第六十五条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形态 (32)第六十六条〖〖〗〗内部用地结构优化策略 (32)第六十七条中心城区城市用地结构调整 (33)第六十八条中心城区土地生态屏障建设 (34)第二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 (34)第六十九条允许建设区 (34)第七十条有条件建设区 (35)第七十一条限制建设区 (35)第七十二条禁止建设区 (36)第七章土地利用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 (37)第一节土地整理工程 (37)第七十三条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 (37)第七十四条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工作 (37)第二节村庄整治工程 (37)第七十五条厦门村庄总体情况 (37)第七十六条农村改造方式 (38)第七十七条全市村庄整治情况 (39)第三节海洋生态修复工程 (39)第七十八条厦门海域存在的现状问题 (39)第七十九条海洋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内容 (40)第八十条造地指标的管理 (40)第八十一条重大项目用地 (40)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1)第一节规划实施的行政保障 (41)第八十二条加强建设用地预审的实地踏勘和论证 (41)第八十三条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41)第八十四条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核机制和经济奖励制度 (41)第八十五条建立土地执法长效机制 (42)第二节规划实施的经济保障 (42)第八十六条建立耕地保护市场机制 (42)第八十七条安排耕地保护开发专项资金 (42)第三节规划实施的基础保障 (43)第八十八条规划实施的法律保障 (43)第八十九条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 (43)第四节规划实施的配套保障 (44)第九十条完善储备土地管理制度 (44)第九十一条积极摸索保护耕地的模式 (44)第九十二条探索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机制 (44)第九十三条进一步优化用地结构 (45)第九十四条科学编制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 (45)第九十五条加大土地批后监管 (45)第五节扩大规划的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 (46)第九十六条建立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机制 (46)第九十七条积极开展公众宣传 (46)第九章附表 (48)表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数表(2005年) (48)表2: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49)表3: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分解表 (50)表4: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一览表(2020年) (51)表5:可在使用增划基本农田进行用地的项目类型及清单 (51)表6:各区规划目标年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 (52)表7:连片基本农田 (52)表8: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项目表 (52)表9:厦门市土地利用功能区(2020年) (53)表10:厦门市管制分区表(2020年) (54)表11: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表(2010~2020) (55)表12:厦门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结构表 (55)表13:中心城区建设镇用地情况 (55)表14:重点新城片区用地安排 (56)表15:重点社会事业项目用地安排 (57)表16: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安排 (5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适用《厦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是厦门市辖区内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文件,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和行业用地规划以及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

厦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厦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厦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报批稿)厦门市人民政府二零一零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规划适用 (1)第二条规划目的 (1)第三条规划任务 (1)第四条规划依据 (1)第五条规划范围 (2)第六条规划期限 (2)第二章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3)第七条土地利用现状规模和结构 (3)第八条土地资源利用特点 (3)第九条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 (5)第十条新形势下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 (6)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 (8)第一节城市发展定位与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8)第十一条社会经济发展定位及方向 (8)第十二条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8)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 (9)第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战略 (9)第十四条土地利用战略及战略措施 (9)第三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0)第十五条农用地保护目标 (10)第十六条建设用地利用目标 (11)第十七条生态用地规划目标 (12)第十八条土地利用效率目标 (12)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13)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3)第十九条土地利用总体结构调整 (13)第二十条农用地结构调整 (13)第二十一条建设用地调整 (13)第二十二条未利用地调整 (14)第二十三条主要调控指标的分解 (14)第二节生态用地结构与布局 (15)第二十四条保障合理的生态用地规模 (15)第二十五条优化生态功能的用地结构 (15)第二十六条构建良好的国土生态屏障架构 (15)第二十七条水源保护区用地布局 (16)第二十八条自然保护区用地布局 (17)第二十九条风景名胜区用地布局 (18)第三十条保护滨海湿地生态系统 (18)第三节农用地布局 (19)第三十一条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19)第三十二条林地、园地用地布局 (20)第四节建设用地布局 (20)第三十三条城镇工矿用地布局 (20)第三十四条农村建设用地布局 (21)第三十五条交通物流用地布局 (21)第三十六条水利设施用地布局 (22)第三十七条工业产业区用地布局 (23)第三十八条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布局 (25)第三十九条民生设施用地布局 (25)第四十条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用地布局 (26)第五节农用地调控 (26)第四十一条耕地占用(减少)控制 (26)第四十二条耕地补充途径 (26)第四十三条提高耕地质量 (27)第四十四条基本农田调整优化 (27)第六节建设用地调控 (28)第四十五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28)第四十六条城镇工矿用地调控 (28)第四十七条农村建设用地调控 (30)第四十八条存量土地的利用 (31)第四十九条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 (31)第五章土地利用分区 (33)第一节土地利用功能区及管制 (33)第五十条基本农田保护区 (33)第五十一条一般农地区 (34)第五十二条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35)第五十三条独立工矿区 (35)第五十四条风景旅游用地(含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35)第五十五条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36)第五十六条林业用地区 (37)第五十七条其它用途区 (37)第二节中心城区外围土地利用引导 (37)第五十八条同安区土地利用引导 (37)第五十九条同安区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38)第六十条翔安区土地利用引导 (38)第六十一条翔安区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38)第六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40)第一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40)第六十二条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 (40)第六十三条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目标 (40)第六十四条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40)第六十五条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形态 (42)第六十六条〖〖〗〗内部用地结构优化策略 (42)第六十七条中心城区城市用地结构调整 (42)第六十八条中心城区土地生态屏障建设 (44)第二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 (44)第六十九条允许建设区 (44)第七十条有条件建设区 (45)第七十一条限制建设区 (46)第七十二条禁止建设区 (46)第七章土地利用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 (48)第一节土地整理工程 (48)第七十三条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 (48)第七十四条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工作 (48)第二节村庄整治工程 (49)第七十五条厦门村庄总体情况 (49)第七十六条农村改造方式 (49)第七十七条全市村庄整治情况 (50)第三节海洋生态修复工程 (51)第七十八条厦门海域存在的现状问题 (51)第七十九条海洋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内容 (52)第八十条造地指标的管理 (52)第八十一条重大项目用地 (53)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4)第一节规划实施的行政保障 (54)第八十二条加强建设用地预审的实地踏勘和论证 (54)第八十三条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54)第八十四条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核机制和经济奖励制度 (54)第八十五条建立土地执法长效机制 (55)第二节规划实施的经济保障 (55)第八十六条建立耕地保护市场机制 (55)第八十七条安排耕地保护开发专项资金 (56)第三节规划实施的基础保障 (56)第八十八条规划实施的法律保障 (56)第八十九条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 (57)第四节规划实施的配套保障 (57)第九十条完善储备土地管理制度 (57)第九十一条积极摸索保护耕地的模式 (58)第九十二条探索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机制 (58)第九十三条进一步优化用地结构 (59)第九十四条科学编制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 (59)第九十五条加大土地批后监管 (59)第五节扩大规划的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 (60)第九十六条建立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机制 (60)第九十七条积极开展公众宣传 (60)第九章附表 (63)表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数表(2005年) (63)表2: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64)表3: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分解表 (65)表4: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一览表(2020年) (66)表5:可在使用增划基本农田进行用地的项目类型及清单 (66)表6:各区规划目标年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 (67)表7:连片基本农田 (67)表8: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项目表 (67)表9:厦门市土地利用功能区(2020年) (69)表10:厦门市管制分区表(2020年) (70)表11: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表(2010~2020) (71)表12:厦门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结构表 (71)表13:中心城区建设镇用地情况 (71)表14:重点新城片区用地安排 (72)表15:重点社会事业项目用地安排 (73)表16: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安排 (7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适用《厦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是厦门市辖区内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文件,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和行业用地规划以及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

2023年厦门生物地理等级划分及分数

2023年厦门生物地理等级划分及分数

2023年厦门生物地理等级划分及分数
2023年厦门的生物地理等级划分采用如下标准:根据物种多样性、生物数量及生态系统的稳定性等因素进行评估,将厦门划分为四个等级:A级、B级、C级和D级。

A级地区是生物多样性较高、物种数量较多且生态系统相对稳定的地区。

这些地区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保护和管理优先级较高。

其中,厦门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划分为A级地区。

B级地区物种多样性较高,生态系统相对稳定,但相对于A级地区而言,保护和管理的优先级较低。

这些地区包括厦门市郊区及周边乡镇。

C级地区物种多样性较低,生态系统较不稳定,需要加强保护和管理。

这些地区主要是城市建设区及一些农业用地。

D级地区是生态系统退化严重、物种数量极低,需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恢复与保护。

这些地区以厦门市核心城区为主。

根据评估结果,每个地区将根据物种多样性、生物数量和生态系统的稳定性等指标得分,得分最高的地区获得对应等级。

具体的分数标准可参照相关文件和政策进行了解。

总分最高的地区将被划为A级地区,依次类推。

厦门城市总体规划

厦门城市总体规划

厦门市环境保护规划第一节环境规划目标及阶段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划目标通过切实有效的城市生态建设和城市环境管理,完善城市生态结构和环境功能,使城市生态处于良性循环之中;创造优美、清洁、安静、现代化的城市环境;促进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创造条件。

第一百四十七条阶段要求第一阶段:到2000年,控制环境污染的发展,突出的环境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城市环境质量符合相应功能区质量标准;综合整治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第二阶段:2001—2010年,加强城市生态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使被破坏的生态环境逐步得到恢复;城市环境质量达到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水平。

第二节环境功能区及其标准第一百四十八条大气环境功能区划一类区: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及坂头林场。

主要功能为居住、文教、风景区及水源保护地。

面积102.25平方公里,执行一级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二类区:包括厦门岛除万石山风景名胜区以外的地区、蔡尖尾山以北,海新路以东、京口岩山以北、坂头林场以南的集美和杏林地区该区主要功能为居住、商业、轻工及农业混合区。

面积409平方公里。

执行二级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三类区:蔡尖尾山以南、海新路以西、京口岩山以南的海沧地区。

该区以石油化工及能源工业为主。

面积36.34平方公里。

执行大气环境质量三级标准。

第一百四十九条声学环境功能区划一类区:居住、文教区。

包括厦门蜂巢山、鸿山至镇海路口以东,镇海路—同安路—公园东路-深田路。

一中以南,云顶岩风景区,忠仑苗圃,湖边水库、钟宅水库沿线以东的区域,鼓浪屿、集美学村至杏林湾、坂头林场,蔡尖尾山50米等高线以上区域,仙岳山50米等高线以上区域,狐尾山50米等高线以上地区,后溪、东孚及灌口北部区域。

面积375.76平方公里。

环境噪声标准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二类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包括厦门岛蜂巢山、鸿山至镇海路口以西,镇海路-同安路-公园东路。

深田路-一中至万石山风景区50米等高线以北,鹰厦铁路以西,兴隆路以南区域、钟宅水库以西、太古飞机维修场东侧、枋湖工业区北面的区域、集美及北部生活区、海新路以东、京口岩山以北的临海地区、鹰厦铁路以东、京口岩山以北的临海区域、鹰厦铁路以南、杏北-杏南路以西、东南面脑海的杏东南区域、新阳工业区北部的生活区。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6.24•【字号】厦府〔2021〕105号•【施行日期】2021.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厦府〔2021〕10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现将《厦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厦门市人民政府2021年6月24日厦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我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闽政〔2020〕12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立覆盖全市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加快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奠定坚实环境支撑和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前列,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

--生态保护红线。

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303.69平方公里,包含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主导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水土保持和珍稀海洋物种保护。

--环境质量底线。

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83.3%以上。

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

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

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前 言生态功能区划是根据区域生态环境要素、生态环境敏感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空间分异规律,将地域空间划分为不同生态功能区的过程。

生态功能区是宏观的、导向性的,以自然因素为主的区域划分,它是指导各地遵循自然规律,合理选择发展方向,保障区域生态安全,改善生态环境条件,提高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

根据省政府、环保部统一部署,省环境保护厅委托福建师大地理研究所和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在完成《福建省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的同时,深入研究,编制《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以下简称《区划》)。

为保证《区划》更符合我省实际、更具可操作性,我们以《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中确定的生态功能区划为基本框架,先行开展县(市、区)域的生态功能区划,并以此补充、修正全省《区划》方案。

至2004年底,全省84个县(市)区的县域生态功能区划编制工作基本完成。

在此基础上,区划编制单位对全省进行了生态环境现状分析、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价和生态服务功能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和县级生态功能区划成果,修订省级区划方案,编制完成了《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

《区划》利用1∶10万比例尺数字地形图为工作底图,通过收集各厅局相关背景图件和资料,利用GIS和遥感技术,结合野外实地核实,划分生态功能区并量算面积。

《区划》范围为全省84个县级行政单位(不含金门和马祖),海域为12海里国家领海界以内的近岸海域。

《区划》结果,全省共划为生态区、生态亚区、生态功能区三级。

其中,生态区是根据生物气候带的自然分布划分的,全省共划分为2个生态区;生态亚区是在生态区的框架下,根据地貌结构及相应的自然与经济特征划分的,全省共划分为5个生态亚区;生态功能区是在生态区、生态亚区的框架下,突出自然与人的关系,根据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进行地域的细分,全省共划分为107个生态功能区。

《区划》明确了我省各区域在保障全省生态安全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各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发展的优势条件和限制因素。

生态功能区划讲解

生态功能区划讲解

生态功能分区方案文中部分内容来自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生态功能区划技术暂行规程》。

生态功能分区:生态功能分区是依据区域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以及生态环境特征的相似性和差异性而进行的地理空间分区。

区划依据和分区等级:分区等级生态功能区划分区系统分三个等级。

为了满足宏观指导与分级管理的需要,必须对自然区域开展分级区划。

首先从宏观上以自然气候、地理特点划分自然生态区;然后根据生态系统类型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类型划分生态亚区;最后根据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与生态环境问题划分生态功能区。

区划依据生态功能区划的依据,即划分各级生态功能区划单位的根据。

不同层次的生态功能区划单位,其划分依据应是不同的。

生态功能区划进行3级分区。

一级区划分:以中国生态环境综合区划三级区为基础,各省市可根据管理的要求及生态环境特点,做适当调整。

二级区划分:以主要生态系统类型和生态服务功能类型为依据。

城市及城市近郊区可以作为二级区。

三级区划分:以生态服务功能的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等指标为依据。

分区方法一般采用定性分区和定量分区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区划界。

边界的确定应考虑利用山脉、河流等自然特征与行政边界。

(1)一级区划界时,应注意区内气候特征的相似性与地貌单元的完整性。

(2)二级区划界时,应注意区内生态系统类型与过程的完整性,以及生态服务功能类型的一致性。

(3)三级区划界时,应注意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等的一致性。

分区命名依据3级分区分别命名,每一生态功能区的命名由3部分组成。

一级区命名要体现出分区的气候和地貌特征,由地名+特征+生态区构成。

气候特征包括湿润、半湿润、干旱、半干旱、寒温带、温带、暖温带、(南、中、北)亚热带、热带等,地貌特征包括平原、山地、丘陵、河谷等。

命名中择其重要或典型者用之。

二级区命名要体现出分区的生态系统与生态服务功能的典型类型,由地名+类型+生态亚区构成。

生态系统类型包括森林、草地、湿地、荒漠、河口、滩涂、农田、城市等。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厦门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厦府[2004]186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厦门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厦府[2004]186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厦门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厦门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厦府[2004]186号)市环保局:厦环综[2004]003号文悉。

鉴于我市1999年修订的《厦门环境功能区划》已不能适应国家环保法规及海湾型生态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经2004年7月2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你局上报新修订的《厦门环境功能区划》。

新的功能区划修订本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二00四年九月七日附:厦门市环境功能区划(第二次修订)前言《厦门市环境功能区划》1996年首次发布,由厦门市人民政府于1996年2月以厦府[1996]综040号文批复实施,1999年作第一次修订,厦门市人民政府于1999年1月18日以厦府[1999]综008号文批准实施,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本次修订,根据厦门市由海岛型城市向海湾型生态城市转变的战略目标,在原有环境功能区划的基础上,结合有关环保法规及我市当前建设海湾型生态城市发展战略的经济、社会需要,对环境功能区的范围、使用功能、目标值进行适当调整,分期控制。

近期为2004-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

1.环境功能区划分的目的、依据与原则1.1目的环境功能区划是环境规划的基础,也是城市环境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实现城市环境分区分类管理;●便于环境目标管理和污染物总量控制;●为城市社会发展和经济开发建设活动提供科学依据;●为城市工业布局、产业结构的调整提供指导意见;●纳入《厦门城市总体规划》,实现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厦门生态功能区划

厦门生态功能区划
范围:汀溪水库饮用水源的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面积:139.2 km2
主导功能:饮用水源辅助功能:水库和集水区的水源涵养
把该区作为重要生态功能区加以保护与建设,按厦门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要求保护汀溪水库及其集水区;对区内农业开发、旅游开发进行监管,禁止任何破坏山林、水源林、护岸林及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饮用水源的一级保护区内禁止设立旅游服务设施;保护现有森林植被,提高林分质量,消除裸露山地区域,调节山区地表径流、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近期水土流失治理率达70%,中期达90%以上;建设和保护流域上游以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为主的防护林体系,提供鸟类的良好栖息环境,维护和提高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好汀溪林场衫际内亚热带天然次生常绿阔叶林;该区全部为厦门市畜禽养殖禁建禁养区,要按厦门市畜禽养殖禁建禁养区划定方案的环境保护总体要求采取有关保护措施;控制农药、化肥、农膜对土壤和水源的污染;
范围:海沧区的蔡尖尾山南麓与九龙江北岸区域面积:40.7km2
主导功能:港口与工业生态环境辅助功能:污染物消纳、城镇视域景观生态
加强工业污染源的废水和废气的治理和监控,防止港区开发对河口区生态环境的破坏;有规划、有步骤地建设生态城市和生态工业区、现代化港区;提高绿地率,近期不低于30%,远期大于35%;中期退化土地治理率达9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0%;工业用水重复率近期大于5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大于80%,并无危险废物排放;恢复受人为破坏植被,对水土流失区进行治理;做好海沧海堤和京口海堤的维护,保护好围垦地海沧贞庵和海沧东屿湾,使其免受洪涝潮灾的危害;京口岩山规划期内作为嵩屿电厂的灰场,待排满后要恢复植被,作为自然山体进行保护;该区属临海地区,林网系统应作补充调整:适当加宽南部工业区的南海三路和沧九路全路段绿化;海沧港区要有配套的港区含油污水处理、港区生产废水处理和港区集装箱洗箱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达标后汇入嵩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海;建立港口与船舶污染处理、监测和事故应急系统,包括环保船和垃圾收集船;

基于3S技术的厦门市声环境功能区划

基于3S技术的厦门市声环境功能区划

■ 圈
噪声 污染防治
3 4区划草 图制作 。 . 在环境功能区划数据库 ( u u.d ) q ha b 中 m
新 建“ 区划 ” 声 面状 要 素 ,其 属 性值 中增加 “ 声功 能 区类 型” 字
H IX AK U A l EX E
段。以配准后的厦门市土地利用规划罔为区划的参考依据 , 依据 《 声环境质量标准 》 ( B 062 0 )中声环境功能区 G 39 .0 8
境功能区划 中,不仅节约时间 ,而且可 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 区划成果的精度和科技含量【 J本文以厦门市声环境功能区 4。
划 为例 ,探 讨3 技术 在 环境 功 能 区划 中 的应用 ,以期 为相 关 s 行业 规 划 提供 借鉴 。
2 资 料 和工 具
基础资料 :( ) 门市基础地理空问信息数据 , 1厦 包括水 系 、居民 、铁路 、道路、行政区界 、等高线等数据图层 ;
8 m,覆盖 厦 门全 市共 需2 影像 。本 区划 利用 E D R 9 对 景 R A S. 2 遥感 影 像 图进行 几 何校 正 、 影像 融合 、 像拼 接 和影 像增 强 , 影 得 到覆 盖厦 门市 的卫星 遥感 影像 图【 J 2。 33相 关 图件 的 配 准 .打开 A c P 件 ,在 环 境 功能 区划 . r MA 软
据 ; ( 20 年 厦 门市 土地 利 用规 划 图 ; ( ) 型 公 园 、 4) 08 5 大
护 区图等 ,依据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中的水系、道路 、行政边 界等信息 ,利用A c P r MA 的配准工具 ( er e n i )比照 G oe r c g fe n
重 要标 识 点进 行配 准 。如 为纸 质 图件 ,需 预先 扫 描形 成 电子

厦门生态功能区划

厦门生态功能区划

厦门生态功能区划厦门市位于中国东南沿海地区,是福建省下辖的一个地级市。

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和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厦门市非常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为此,厦门市制定了生态功能区划,以合理规划和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厦门市生态功能区划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要求,结合城市发展特点和区域差异,划定了4个主要生态功能区和8个重点生态保护与建设区。

1.水源涵养保护区:厦门市在保护水源供应的基础上,划定了水源涵养保护区,包括鼓浪屿、镇海、外海、小金门、大金门等区域。

在这些区域内,禁止破坏水源涵养地和水体,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提高水源涵养能力。

2.生态休养保护区:为了保护自然景观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厦门市划定了生态休养保护区,包括南普陀山、五缘湾、白城沙滩等地。

在这些区域内,限制开发建设,加强景区环境保护和管理,提供优质生态旅游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3.生态培育保护区:厦门市通过生态培育保护区的划定,推动城市绿化和生态建设,包括湖里、思明、海沧、集美等区域。

在这些区域内,加强绿地建设,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增加城市绿色空间,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4.生态修复保护区:为了修复受损的生态系统,厦门市划定了生态修复保护区,包括湖里湖、淡村河口、漳州湾等地。

在这些区域内,加强水域生态修复和保护工作,提升水质,恢复湿地生态系统,维护生态平衡。

此外,厦门市还划定了8个重点生态保护与建设区,分别是南普陀山-思明山,五缘湾-集美学村,白城沙滩-仙岳山,南天湖-湖里湖,土楼群-内美湖,世外桃源-南峰岭,集南镇水库-淡村河口,漳州湾-镇海内岛。

这些区域各具特色,是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重点区域,需要加强保护和管理。

总之,厦门市生态功能区划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通过划定不同的生态功能区,合理规划土地资源利用,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

厦门市灌口镇环境规划

厦门市灌口镇环境规划

生态和资源现状评价 基础调查与评价 相关规划分析 社会经济现状评价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5
污染源现状评价 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经济发展等预测 公 众 参 与 水环境保护规划 大气环境保护规划 环境保护规划 环境噪声控制规划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规划 污染防治措施 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 绿化规划 规划实施方案 规划成果
管理方案及措施:
⑴ 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控制区 指标 SO2 NOX 烟尘
二类区:除 功能区1外 其他区域
排放总量Qak2
低架源排放总 量Qbk2
44402
7992
29601
5328划方案及防治措施 一类区: 禁止新建、改、扩建污染源 二类区: ① 禁止引进大气污染型企业, 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② 尽可能采取集中供热 ③ 燃料含硫量须小于1% ④ 做好施工现场围挡设施, 大风期间禁止拆放或爆破作业 ⑤ 防治涌泉工业区大气污染
大气环境保护规划及防治措施
规划目标指标
类型 指标名称 分期目标 单 位 近期 远期 * 一类 一类(达标率 100%) 二类 二类(达标率 100%) 100 100 优美乡 镇指标 值100 备注
环境 功能区1空气质 质量 量 除功能区1外规 划区内空气质 量 污染 重点工业废气 % 治理 排放达标率
一 类 区
功能区1
水源保护、 风景旅游、 山体保护区
二 类 区
除功能区 1外所有 功能区
居住区、商 业、工业混 杂区及新建 工业区、农 村地区
类区
1类区
2005年之前, 含2005年 功能区1、2、5 除一、三、四类区以 外的所有区域
2005年之后
主要功能
生态维护、乡村居住
标 准 LAeqd B 昼 夜 55 45

厦门生态功能区划

厦门生态功能区划

范围:本岛中北部面积:
2 99km2
主导功
能:城市
商贸生活
生态环境
辅助功
能:城市
交通干线
视阈景
观、旅游
生态环
境;工业
及污染物
消纳生态
环境
有步骤、有计划地建设生态城市和高新技术产业生
态园区,加强城市中心服务功能的建设。

加强
PM10和汽车尾气污染治理和监控;通过土地置换
等途径为加强中心区的功能建设提供空间,提高本
区的城市用地效率,严格执行城市用地的审批制
度;加大绿色通道建设力度,保证道路绿化覆盖指
标,对城市快速通道、高速路、铁路、河岸等应
确保两侧绿地每边不低于20—80m,形成绿色走
廊,对城市的高压走廊实施绿化,设隔离带绿色走
廊。

严格控制建筑密度,特别是高层建筑的密度。

保护区内山体,禁止开山采石;提高绿地率,近期
不低于30%,远期大于35%;中期退化土地治理
率达9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10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0%以上;人均公
共绿地面积大于11m2;本区为畜禽禁养
鼓浪屿—万石山风景旅游生态功能小区(范围:
本岛
南部,
包括
鼓浪
屿面
主导功
能:风景
旅游生态
环境辅助
功能:水
土保持、
把该区作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良好区加以保护
和建设,在充分保护和发展现有资源环境的基础上
发展旅游经济。

完善市政污水处理设施,不得在本
区内新建、扩建有大气污染物
排放的项目,现有大气污染源要从风景区迁出;保
护区内山体,禁止开山采石;禁止畜禽养殖。

在建。

《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

《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

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前 言生态功能区划是根据区域生态环境要素、生态环境敏感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空间分异规律,将地域空间划分为不同生态功能区的过程。

生态功能区是宏观的、导向性的,以自然因素为主的区域划分,它是指导各地遵循自然规律,合理选择发展方向,保障区域生态安全,改善生态环境条件,提高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

根据省政府、环保部统一部署,省环境保护厅委托福建师大地理研究所和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在完成《福建省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的同时,深入研究,编制《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以下简称《区划》)。

为保证《区划》更符合我省实际、更具可操作性,我们以《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中确定的生态功能区划为基本框架,先行开展县(市、区)域的生态功能区划,并以此补充、修正全省《区划》方案。

至2004年底,全省84个县(市)区的县域生态功能区划编制工作基本完成。

在此基础上,区划编制单位对全省进行了生态环境现状分析、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价和生态服务功能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和县级生态功能区划成果,修订省级区划方案,编制完成了《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

《区划》利用1∶10万比例尺数字地形图为工作底图,通过收集各厅局相关背景图件和资料,利用GIS和遥感技术,结合野外实地核实,划分生态功能区并量算面积。

《区划》范围为全省84个县级行政单位(不含金门和马祖),海域为12海里国家领海界以内的近岸海域。

《区划》结果,全省共划为生态区、生态亚区、生态功能区三级。

其中,生态区是根据生物气候带的自然分布划分的,全省共划分为2个生态区;生态亚区是在生态区的框架下,根据地貌结构及相应的自然与经济特征划分的,全省共划分为5个生态亚区;生态功能区是在生态区、生态亚区的框架下,突出自然与人的关系,根据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进行地域的细分,全省共划分为107个生态功能区。

《区划》明确了我省各区域在保障全省生态安全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各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发展的优势条件和限制因素。

基于3S技术的厦门市生态功能区划

基于3S技术的厦门市生态功能区划

基于3S技术的厦门市生态功能区划
庄翠蓉
【期刊名称】《环境卫生工程》
【年(卷),期】2009(017)001
【摘要】在厦门市生态环境调查的基础上,利用RS数据、GIS技术及空间模拟等先进的方法与技术手段,应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厦门市生态环境现状评价、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价和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将厦门市划分为19个生态功能小区.
【总页数】4页(P36-38,44)
【作者】庄翠蓉
【作者单位】厦门市环境信息中心,福建,厦门,36100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321.013
【相关文献】
1.基于3S技术的厦门市城市森林潜在生态廊道构建 [J], 吴德政;胡希军;丁灿彧
2.基于生态功能区划理论的市域生态功能区划探讨——以曲靖为例 [J], 袁孟
3.3S技术在区域生态功能区划中的应用--以河南省濮阳市为案例 [J], 卞有生;蔡博峰;赵楠
4.基于3S技术的厦门市声环境功能区划 [J], 林云萍
5.利用3S技术进行小城镇生态功能区划——以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为例 [J], 蔡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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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厦门生物地理等级划分及分数

2023年厦门生物地理等级划分及分数

2023年厦门生物地理等级划分及分数自2023年起,厦门市决定对该地区的生物地理进行重新划分,以更好地管理和保护该地区的生态环境。

新的等级划分将覆盖厦门市范围内的各个生态区域,并根据其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等特征确定相应的等级。

1. 沿海区域沿海区域是指位于厦门市沿海地带的生态区域,其生物地理等级划分分为五个级别:A、B、C、D和E。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A级:该等级适用于具有显著的自然景观或重要的生态功能的生态区域。

如岛屿自然保护区、海岸湿地保护区等。

- B级:该等级适用于自然景观和生态功能较为明显的生态区域。

如海滩、红树林等。

- C级:该等级适用于一般的沿海生态区域,包括一些海洋保护区和海岸保护区。

- D级:该等级适用于受到人类活动干扰但仍具有一定生态功能的生态区域。

- E级:该等级适用于已受到严重破坏的生态区域或用于特定经济用途的区域。

2. 内陆区域内陆区域是指厦门市内陆地带的生态区域,根据其生物地理特征和生态功能,划分为四个级别:1、2、3和4。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1级:该级别适用于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生态功能的生态区域,如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

- 2级:该级别适用于一般的内陆生态区域,包括一些野生动植物保护区和自然景观区。

- 3级:该级别适用于受到一定人类活动干扰但仍具有一定生态功能的生态区域。

- 4级:该级别适用于已受到严重破坏的生态区域或用于经济用途的区域。

3. 城市绿地和公园城市绿地和公园是指厦门市城市区域内的绿地和公共休闲区域。

根据其绿化程度、景观价值和生态贡献度,划分为三个级别:I、II和III。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I级:该级别适用于具有较高绿化率、丰富的植被和优美景观的城市绿地和公园。

- II级:该级别适用于一般的城市绿地和公园,具有一定的绿化和生态功能。

- III级:该级别适用于绿化程度较低、功能简单的城市绿地和公园。

4. 评分标准为了确定每个生态区域的具体等级,厦门市将采用评分制度来评估每个区域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

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

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

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前 言生态功能区划是根据区域生态环境要素、生态环境敏感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空间分异规律,将地域空间划分为不同生态功能区的过程。

生态功能区是宏观的、导向性的,以自然因素为主的区域划分,它是指导各地遵循自然规律,合理选择发展方向,保障区域生态安全,改善生态环境条件,提高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

根据省政府、环保部统一部署,省环境保护厅委托福建师大地理研究所和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在完成《福建省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的同时,深入研究,编制《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以下简称《区划》)。

为保证《区划》更符合我省实际、更具可操作性,我们以《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中确定的生态功能区划为基本框架,先行开展县(市、区)域的生态功能区划,并以此补充、修正全省《区划》方案。

至2004年底,全省84个县(市)区的县域生态功能区划编制工作基本完成。

在此基础上,区划编制单位对全省进行了生态环境现状分析、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价和生态服务功能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和县级生态功能区划成果,修订省级区划方案,编制完成了《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

《区划》利用1∶10万比例尺数字地形图为工作底图,通过收集各厅局相关背景图件和资料,利用GIS和遥感技术,结合野外实地核实,划分生态功能区并量算面积。

《区划》范围为全省84个县级行政单位(不含金门和马祖),海域为12海里国家领海界以内的近岸海域。

《区划》结果,全省共划为生态区、生态亚区、生态功能区三级。

其中,生态区是根据生物气候带的自然分布划分的,全省共划分为2个生态区;生态亚区是在生态区的框架下,根据地貌结构及相应的自然与经济特征划分的,全省共划分为5个生态亚区;生态功能区是在生态区、生态亚区的框架下,突出自然与人的关系,根据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进行地域的细分,全省共划分为107个生态功能区。

《区划》明确了我省各区域在保障全省生态安全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各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发展的优势条件和限制因素。

厦门市生态功能区划

厦门市生态功能区划

提高绿地率, 近期不低于 30%,远期大于 35%;人均公共绿 大岭村的现代化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村 地面积大于 11m2。中期退化土地治理率达 90%以上,生活 的建设;马銮湾、集杏海堤、集美城区防
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100%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 70% 。 潮工程的监护; 马銮湾、 杏林湾区及各条
完 路、会展中心风景游览区的生态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设规
善市政污水处理设施,不得在本区内新建、扩建有大气污染
划;做好停采石场大厝山采石场的生态恢
物排放的项目,现有大气污染源要从风景区迁出;保护区内
复及水土流失敏感区的水土流失防治工
山体,禁止开山采石;禁止畜禽养殖。在建设开发过程中,
作;沙波尾海堤的维护;按《厦门市生活
治理和监控; 通过土地置换等途径为加强中心区的功能建设
好湖边水库和员当湖的综合整治工作; 环
提供空间,提高本区的城市用地效率,严格执行城市用地的
岛绿化环、 钟宅水库及其风景林地、 湖边
审批制度; 加大绿色通道建设力度, 保证道路绿化覆盖指标, 水库及其水源保护绿地、虎仔山风景林
对城市快速通道、高速路、铁路、河岸等应确保两侧绿地每
安全监测预警系统;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 加强管理力度, 建设。采取措施保护好现有的生态服务功
禁止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构筑厦门市生态安全的
“绿 能较好的林分; 改造生态服务功能差的林
色屏障 ”。保证其绿地率不低于 65%。近期水土流失治理率 分,应有计划地使其向针阔混交林演替。
达 70%,中期达 90%以上。
洗箱水处理设施, 污水处理达标后汇入嵩
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海; 建立港口与船
舶污染处理、 监测和事故应急系统, 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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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2)
范围:本岛南部,包括鼓浪屿面积:35.6 km2
主导功能:风景旅游生态环境辅助功能:水土保持、水源涵养
把该区作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良好区加以保护和建设,在充分保护和发展现有资源环境的基础上发展旅游经济。完善市政污水处理设施,不得在本区内新建、扩建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项目,现有大气污染源要从风景区迁出;保护区内山体,禁止开山采石;禁止畜禽养殖。在建设开发过程中,以自然生态保护为基础,把蓝色的海和绿色的山渗透到城市之中,保证其绿地率不低于55%;鼓浪屿绿地率达60%以上。
海沧南部港口与工业环境生态功能小区(530120009)
范围:海沧区的蔡尖尾山南麓与九龙江北岸区域面积:40.7km2
主导功能:港口与工业生态环境辅助功能:污染物消纳、城镇视域景观生态
加强工业污染源的废水和废气的治理和监控,防止港区开发对河口区生态环境的破坏;有规划、有步骤地建设生态城市和生态工业区、现代化港区。提高绿地率,近期不低于30%,远期大于35%。中期退化土地治理率达9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0%。工业用水重复率近期大于5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大于80%,并无危险废物排放。恢复受人为破坏植被,对水土流失区进行治理;做好海沧海堤和京口海堤的维护,保护好围垦地海沧贞庵和海沧东屿湾,使其免受洪涝潮灾的危害;京口岩山规划期内作为嵩屿电厂的灰场,待排满后要恢复植被,作为自然山体进行保护;该区属临海地区,林网系统应作补充调整:适当加宽南部工业区的南海三路和沧九路全路段绿化;海沧港区要有配套的港区含油污水处理、港区生产废水处理和港区集装箱洗箱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达标后汇入嵩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海;建立港口与船舶污染处理、监测和事故应急系统,包括环保船和垃圾收集船。
本岛城区生态城市建设生态功能小区(530120001)
范围:本岛中北部面积:99km2
主导功能:城市商贸生活生态环境辅助功能:城市交通干线视阈景观、旅游生态环境;工业及污染物消纳生态环境
有步骤、有计划地建设生态城市和高新技术产业生态园区,加强城市中心服务功能的建设。加强PM10和汽车尾气污染治理和监控;通过土地置换等途径为加强中心区的功能建设提供空间,提高本区的城市用地效率,严格执行城市用地的审批制度;加大绿色通道建设力度,保证道路绿化覆盖指标,对城市快速通道、高速路、铁路、河岸等应确保两侧绿地每边不低于20—80m,形成绿色走廊,对城市的高压走廊实施绿化,设隔离带绿色走廊。严格控制建筑密度,特别是高层建筑的密度。保护区内山体,禁止开山采石;提高绿地率,近期不低于30%,远期大于35%;中期退化土地治理率达9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11m2;本区为畜禽禁养
石兜—坂头水库饮用水源重点保育生态功能小区(530320004)
范围:石兜—坂头水库饮用水源的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面积:64.8 km2
主导功能:饮用水源辅助功能:水库和集水区的水源涵养
把该区作为重要生态功能区加以保护与建设,按《厦门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要求保护石兜—坂头水库及其集水区。饮用水源的一级保护区内禁止设立旅游服务设施;应把集水区范围的所有林地都按生态公益林进行管理,并不断扩大有林地面积比例,改善树种结构,提高集水区的水源涵养能力。近期水土流失治理率达70%,中期
环马銮湾、杏林湾城市与工业环境生态功能小区(530120010)
范围:蔡尖尾山北面环西海域的滨海平原和中间一些小山丘面积:203.9km2
主导功能:城市商贸生活、工业生态环境和污染物消纳辅助功能:城市交通干线视阈景观、旅游生态环境
生态城市与工业区规划与建设,乡镇企业污染和农村面源污染的治理和控制。通过经济结构的调整、整合工业园区和产业布局,使本区产业之间形成互补和关联;发挥海湾和山林的资源优势,形成山海相融的城市景观;提高土地整体运营的效率,各功能区合理配置、集约发展,并推进农村城市化;通过整合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构筑生态城市发展的大框架。提高绿地率,近期不低于30%,远期大于3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11m2。中期退化土地治理率达9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0%。工业用水重复率近期大于5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大于80%,并无危险废物排放。马銮湾湿地公园、杏林湾九天湖湿地公园的保护和建设;陈嘉庚故居、鳌园等人文景观资源的保护和建设。灌口生态农业区、东浮生态农业区、坂山农业观光园、凤山农业观光园的建设;集美后溪镇新村、杏林区东孚镇莲花村和集美区灌口镇大岭村的现代化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村的建设;马銮湾、集杏海堤、集美城区防潮工程的监护;马銮湾、杏林湾区及各条溪流两侧的滨水绿化带的建设;市政走廊的防护绿化带的建设;集美东海域红树林区的修复;杏林湾的综合整治;马銮新阳组团与集美杏林组团之间的生态绿楔和灌口、后溪之间的绿化用地为城市开发限制区。做好东孚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的监测和处理。
东北部低山丘陵水土保持与生态林生态功能小区(530320008)
范围:厦门东北部的低山丘陵面积:123.6 km2
主导功能: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
把该区作为重要生态功能区加以保护和建设,制定有效的生态系统保育措施,如在生态敏感地区建立固定观测点等生态安全监测预警系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加强管理力度,禁止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构筑厦门市生态安全的“绿色屏障”。保证其绿地率不低于65%。近期水土流失治理率达70%,中期达90%以上。古宅水库、竹坝水库和曾溪水库的保护和建设。采取措施保护好现有的生态服务功能较好的林分;改造生态服务功能差的林分,应有计划地使其向针阔混交林演替。
同安城市与生态农业协调建设型生态功能小区(530320012)
范围:翔安区北部及同安区的平原、台地面积:285.4 km2
主导功能:城市商贸生活、农业生态环境辅助功能:工业生态环境、旅游生态环境
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废水和废气的治理和监控;积极推进大同镇的建设,并以此为依托,向南、向东扩展,带动老城区改造,整合和利用文化和自然旅游资源,以集中发展的形式推动农业工业化、产业化进程。对现有工业园区进行整合,促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破除城市农村分离的旧的发展格局,按照构筑海湾型城市的战略构想,来确定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走好城乡一体化道路。建立无公害蔬菜生产的“菜蓝子”基地、畜禽生产繁育基地和水果生产的科技示范基地,发展果蔬保鲜加工和现代农业观光旅游,加强农田基本建设,积极开展造林绿化,控制高氮化肥、高毒农药的使用,大力推广使用有机肥、配方施肥和生物防治技术,培肥地力,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实施科技兴农战略,积极引进新品种和高新技术,加大推广力度,加速农业都市化、产业化发展。保证城区绿地率,远期大于35%。中期退化土地治理率达9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60%。近期主要农产品中有机及绿色产品的比重大于2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10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大于90%,农用塑料薄膜回收率大于90%。进一步完善同安污水处理厂并加速管网的配套建设,尽快发挥污水处理厂的效益,加快同安垃圾处理系统的建设,以及郭山村、四林村、窑市村现代化建设试点示范村的建设。对同安周边农业发展区、凤南农场农业发展区和新圩农业发展区这几个农业区,应严格控制区内城市建设用地性质的开发,对林地农田转变为建设用地要严加控制,防止绿地、农田被挪做他用。策槽海堤、石崎海堤和同安城区防洪工程的监护;梅山—大轮山观光游览区和北辰山省级风景区的管护和景区建设。同安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监测和处理。
汀溪水库饮用水源重点保育生态功能小区(530320005)
范围:汀溪水库饮用水源的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面积:139.2 km2
主导功能:饮用水源辅助功能:水库和集水区的水源涵养
把该区作为重要生态功能区加以保护与建设,按《厦门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要求保护汀溪水库及其集水区。对区内农业开发、旅游开发进行监管,禁止任何破坏山林、水源林、护岸林及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饮用水源的一级保护区内禁止设立旅游服务设施;保护现有森林植被,提高林分质量,消除裸露山地区域,调节山区地表径流、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近期水土流失治理率达70%,中期达90%以上。建设和保护流域上游以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为主的防护林体系,提供鸟类的良好栖息环境,维护和提高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好汀溪林场衫际内亚热带天然次生常绿阔叶林。该区全部为厦门市畜禽养殖禁建禁养区,要按《厦门市畜禽养殖禁建禁养区划定方案》的环境保护总体要求采取有关保护措施。控制农药、化肥、农膜对土壤和水源的污染。
西北部低山丘陵水土保持与生态林生态功能小区(530320006)
范围:厦门西北部低山丘陵地带面积:254.2 km2
主导功能:水土保持、饮用水源辅助功能:水库和集水区的水源涵养
把该区作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良好区加以保护与建设,按饮用水的要求保护小坪水库、河溪水库美人山水库及其集水区。对区内农业开发、旅游开发进行监管,禁止任何破坏山林、水源林、护岸林及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建设和保护以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为主的防护林体系,调节山区地表径流、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证其绿地率不低于70%。近期水土流失治理率达70%,中期达90%以上。做好莲花国家级森林公园的护和建设,严禁开山采石,破坏植被的行为;在一级保护区内,严禁建设与森林公园风景无关的设施,严禁机动交通工具进入。保护好莲花镇内田金岗湖亚热带天然次生林常绿阔叶林,维护和提高区域的生物多样性;按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的要求对莲花水库建设区加以保护与建设,防止水库建设对周围生态环境的破坏。对此区畜禽养殖按《厦门市畜禽养殖禁建禁养区划定方案》的要求执行。
厦门东部城市与工业环境生态功能小区(530320011)
范围:翔安区中南部平原、台地及东南部的低丘面积:209.13 km2
主导功能:城市商贸生活、工业生态环境辅助功能:港口、旅游生态环境
有规划、有步骤地建设生态城市,在生态城市的建设过程中,尽可能顺应地形、保持地貌,避免大开挖,以减轻对环境的扰动;对现有工业园区和港区进行整合,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和现代化港区;以城市组团的规模化整体发展来引导农村集中工业化、城市化,走好城乡一体化发展之路;做好引水工程及供水设施的规划建设,尽早开辟第二水源;尽快建设污水处理厂和固体废物处理基地。保证绿地率,远期大于35%。中期退化土地治理率达9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0%。工业用水重复率近期大于5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大于80%,并无危险废物排放。加大对内田溪、九溪等水资源的保护力度,加强农业面源等污染的治理以保护滨海水域水环境,加强天然林保护和植树造林工作,以塑造厦门东部海湾型生态园林城市的独特生态景观格局;沿海堤岸维护和近海岸线的景观建设,保护和培育近海湿地的生态环境;潮间带红树林的修复;香山的景观建设和保护;东坑湾湿地的保护和建设;前安村、四林村、后莲村现代化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村的建设;东坑海堤和九溪堤防的监护;建设好东部固体废物处理中心,并防止其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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