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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工程保险
1、含义 2、第三者责任险 3、保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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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保险的含义
• 建筑工程保险简称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建工险” • 是指以各类民用、工业用和公用事业
用的建筑工程项目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 保险人承保被保险人在工程建筑过程
中由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引起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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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工险第三者责任险
灾害发生时,保险人将根据补偿原则,以投保财产的 实际价值作为赔偿上限,因而被保险人也不可能靠此 获利; – 所以,投保人明智的做法是,对投保财产作出客观合 理的估价,使保险金额尽可能接近所投保财产的实际 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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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
• 保险金额应分项列明,一般分为
– 房屋及附属设备 – 室内家庭财产 – 代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财产等
– 普通家庭财产保险 –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
•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兼有经济补偿和到期还本双重 性质,是家庭财产保险的一种特殊形式。
•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是以被保险人所交储金的利息 作为保费。
• 保险期满后,无论保险期内是否发生赔付,保险 人都将如数退还全部保险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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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工程保险与安装工程保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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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约责任
• 特约责任又称附加责任,是指责任免除中 不保的责任或另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特别注 明由保险人负责保险的风险。
• 特约责任一般采用附贴特约条款承保,有 的特约责任也以附加险形式承保。
• 主要有矿下财产保险,露堆财产保险,特 约盗窃保险,堤堰、水闸、涵洞特约保险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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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保险人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 受损失,以及引起停电、停水、停气造成保险标 的的直接损失。
• 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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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责任免除
• 战争、军事行动或暴乱 • 核辐射或污染 •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 各种间接损失 • 被保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失,
等等
• 这可以是建工险的附加险 • 承保由于建筑工程项目在建筑期间发生意
外事故,造成工地及邻近地区第三者的人 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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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工险的保险期限
• 在保单列明的建筑期限内,自投保工程动 工或自被保险项目被卸至建筑工地时发生 效力,直至建筑工程完工验收完毕时终止。
• 最晚终止日期不超过保单中所列明的终止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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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
• 通常为一年 • 即从保单签发日零时算起,到保险期满日
24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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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庭财产保险的理赔
• 按第一危险赔偿方式计算,在保险金额限 度内按实际损失赔付。
• 不采取比例分摊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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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庭财产两全保险
• 我国目前开办的家庭财产保险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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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装工程保险
• 简称“安工险”,是建工险的姐妹险 种。
• 主要承保机器和设备在装置过程中因 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包括物质损失、费用损失及第三者损 害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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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运输工具保险
(一)含义 (二)机动车辆保险 (三)船舶保险 (四)飞机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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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动车辆保险
1、保险责任 2、保险期限 3、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 4、免赔额规定 5、无赔款优待 6、附加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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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责任
• 机动车辆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两 个基本险别。
(1)车损险的保险责任
– 意外事故(其中,碰撞是最主要的) – 自然灾害 – 施救和保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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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运输工具保险的含义
• 是指以载人或载货或从事某种交通作业的工具为 保险标的,承保各类交通运输工具因遭受自然灾 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及运输工具所有者采取 施救、保护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的保险。
• 按照运输工具的不同种类划分,运输工具保险可 分为
– 机动车辆保险 – 船舶保险 – 飞机保险
3、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
• 一般为一年。 • 保单到期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可以续保。 • 一年期限是指从约定起保的当日零时
起,到保险期满日的24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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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庭财产保险
1、含义 2、保险金额 3、保险期限 4、保险理赔 5、家庭财产两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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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财产保险的含义
• 家庭财产保险是以城乡居民室内的有形财 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 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
– 被保险人的自有财产 – 由被保险人代管的财产 – 被保险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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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
• 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依据投保财产 的实际价值自行估计确定。
– 若估价过低,会使保障不足; – 若估价过高,一方面保费将随之增加,另一方面实际
(2)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
– 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 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 接毁损,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 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一、企业财产保险 与家庭财产保险
(一)企业财产保险 (二)家庭财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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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财产保险的含义
• 企业财产保险是我国财产保险业务的主要险种之 一,其适用范围很广,一切工商、建筑、交通、 服务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均可投保企业 财产保险,即对一切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均适用。
• 企业财产按是否可保的标准可以分为三类:
第六章 财产保险
第一节 财产损失保险 第二节 责任保险 第三节 信用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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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财产损失保险
• 是指以各种物质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 标的的一类保险。
– 财产损失保险主要包括:
• 企业财产保险 • 家庭财产保险 • 工程保险 • 运输工具保险 • 货物运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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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保财产 – 特约可保财产(特保财产) – 不保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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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
• 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分为:
(1)基本责任 (2)责任免除 (3)特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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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责任
• 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
– 火灾 – 爆炸(物理性爆炸、化学性爆炸) – 雷击(直接雷击、感应雷击) – 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1、含义 2、第三者责任险 3、保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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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保险的含义
• 建筑工程保险简称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建工险” • 是指以各类民用、工业用和公用事业
用的建筑工程项目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 保险人承保被保险人在工程建筑过程
中由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引起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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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工险第三者责任险
灾害发生时,保险人将根据补偿原则,以投保财产的 实际价值作为赔偿上限,因而被保险人也不可能靠此 获利; – 所以,投保人明智的做法是,对投保财产作出客观合 理的估价,使保险金额尽可能接近所投保财产的实际 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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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
• 保险金额应分项列明,一般分为
– 房屋及附属设备 – 室内家庭财产 – 代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财产等
– 普通家庭财产保险 –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
•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兼有经济补偿和到期还本双重 性质,是家庭财产保险的一种特殊形式。
•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是以被保险人所交储金的利息 作为保费。
• 保险期满后,无论保险期内是否发生赔付,保险 人都将如数退还全部保险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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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工程保险与安装工程保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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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约责任
• 特约责任又称附加责任,是指责任免除中 不保的责任或另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特别注 明由保险人负责保险的风险。
• 特约责任一般采用附贴特约条款承保,有 的特约责任也以附加险形式承保。
• 主要有矿下财产保险,露堆财产保险,特 约盗窃保险,堤堰、水闸、涵洞特约保险 等。
保险法上课教程课件`
• 被保险人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 受损失,以及引起停电、停水、停气造成保险标 的的直接损失。
• 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
保险法上课教程课件`
(2)责任免除
• 战争、军事行动或暴乱 • 核辐射或污染 •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 各种间接损失 • 被保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失,
等等
• 这可以是建工险的附加险 • 承保由于建筑工程项目在建筑期间发生意
外事故,造成工地及邻近地区第三者的人 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保险法上课教程课件`
3、建工险的保险期限
• 在保单列明的建筑期限内,自投保工程动 工或自被保险项目被卸至建筑工地时发生 效力,直至建筑工程完工验收完毕时终止。
• 最晚终止日期不超过保单中所列明的终止 日期。
保险法上课教程课件`
3、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
• 通常为一年 • 即从保单签发日零时算起,到保险期满日
24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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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庭财产保险的理赔
• 按第一危险赔偿方式计算,在保险金额限 度内按实际损失赔付。
• 不采取比例分摊的办法。
保险法上课教程课件`
5、家庭财产两全保险
• 我国目前开办的家庭财产保险主要有:
保险法上课教程课件`
(二)安装工程保险
• 简称“安工险”,是建工险的姐妹险 种。
• 主要承保机器和设备在装置过程中因 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包括物质损失、费用损失及第三者损 害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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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运输工具保险
(一)含义 (二)机动车辆保险 (三)船舶保险 (四)飞机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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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动车辆保险
1、保险责任 2、保险期限 3、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 4、免赔额规定 5、无赔款优待 6、附加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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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责任
• 机动车辆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两 个基本险别。
(1)车损险的保险责任
– 意外事故(其中,碰撞是最主要的) – 自然灾害 – 施救和保护费用
保险法上课教程课件`
(一)运输工具保险的含义
• 是指以载人或载货或从事某种交通作业的工具为 保险标的,承保各类交通运输工具因遭受自然灾 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及运输工具所有者采取 施救、保护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的保险。
• 按照运输工具的不同种类划分,运输工具保险可 分为
– 机动车辆保险 – 船舶保险 – 飞机保险
3、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
• 一般为一年。 • 保单到期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可以续保。 • 一年期限是指从约定起保的当日零时
起,到保险期满日的24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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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庭财产保险
1、含义 2、保险金额 3、保险期限 4、保险理赔 5、家庭财产两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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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财产保险的含义
• 家庭财产保险是以城乡居民室内的有形财 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 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
– 被保险人的自有财产 – 由被保险人代管的财产 – 被保险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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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
• 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依据投保财产 的实际价值自行估计确定。
– 若估价过低,会使保障不足; – 若估价过高,一方面保费将随之增加,另一方面实际
(2)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
– 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 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 接毁损,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 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一、企业财产保险 与家庭财产保险
(一)企业财产保险 (二)家庭财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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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财产保险的含义
• 企业财产保险是我国财产保险业务的主要险种之 一,其适用范围很广,一切工商、建筑、交通、 服务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均可投保企业 财产保险,即对一切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均适用。
• 企业财产按是否可保的标准可以分为三类:
第六章 财产保险
第一节 财产损失保险 第二节 责任保险 第三节 信用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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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财产损失保险
• 是指以各种物质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 标的的一类保险。
– 财产损失保险主要包括:
• 企业财产保险 • 家庭财产保险 • 工程保险 • 运输工具保险 • 货物运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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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保财产 – 特约可保财产(特保财产) – 不保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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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
• 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分为:
(1)基本责任 (2)责任免除 (3)特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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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责任
• 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
– 火灾 – 爆炸(物理性爆炸、化学性爆炸) – 雷击(直接雷击、感应雷击) – 空中运行物体坠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