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服务性收费
内蒙古自治区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一、总则经营性服务收费是指在向消费者提供一定服务的过程中,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制定本办法,对经营性服务收费进行管理。
二、收费原则1.公开透明原则:经营者在提供服务前,应当明确告知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等信息。
2.公平合理原则:经营者在制定收费标准时,应当以市场价格为参考,合理制定,并不得垄断行业市场,不得滥收费用。
3.纳税合规原则:经营者应按照相关税法规定缴纳税款,不得逃税和偷税。
三、收费管理1.收费项目认定:内蒙古自治区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收费项目清单,明确规定哪些服务属于经营性服务,并及时更新和公布。
2.收费标准确定:经营者在制定收费标准时,应当依法合规,并按照市场价格和成本进行合理确定,不得乱收费、高收费和附加不合理的费用。
3.收费公示:经营者在提供服务前应当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等信息,确保消费者有充分知情的权利。
4.收费结算: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正规的发票,并保证发票真实、准确,按照财务制度进行收支核算。
5.收费违规处理:对于收费过高、虚构服务、附加不合理费用等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并公布相关信息,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6.信用管理:相关部门应对经营者的信用状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者,应采取相应措施限制其参与经营性服务市场。
四、监督机制1.内蒙古自治区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经营性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执法力度,对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并公开曝光。
2.各级消费者协会应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对经营性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督,接受消费者投诉,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五、法律责任对于违反规定的经营者,内蒙古自治区相关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并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以前的相关规定。
本办法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县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甲地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否 Nhomakorabea否
否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公用事业
2
污水处理费
居民污水处理费
0.85元/吨
甲地价[2016]
27号
甲地县
物价局
县财政局
否
否
否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服务收费
非居民污水处理费
1.2元/吨
甲地价[2016]
27号
甲地县
物价局
县住
建局
是
否
否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3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甲地政(2006)
35号
县政府
县住建局
是
否
否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其他
4
保障性住房物业收费
暂无定价
服务收费
居民生活垃
圾处理收费
居民住户9元/月•户
甲地政综(2008)
83号
县政府
县住建局
否
否
否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①单位生活垃圾费:按在职人数3元/月户②饮食业:大排档,小吃店,酒楼,茶楼等按就餐和厨房面枳计算:30内以下30兀/间•月;超过30E以上部分0.5元∕rrT月。③服务业包括澡堂、桑拿、美容美发、保健等;娱乐行业包括舞厅、卡拉OK厅、KTV厅、滑冰场、保龄球馆等:400rrf以下0.5元∕rrf∙月;400rrf以上200元/间月。④其他行业包括食杂、电器、百货、医药、超市等:400方以下0.5元/林月;400E以上200元/间•月。⑤旅店业包括宾馆、酒店、饭店、招待所等:星级以上5元/床位月;星级以下4元/床位月。
(含)以内2元,超出1小时,每半小时加收1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24小时连续停放最高收费20元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9号——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9号——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9号《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已经1997年6月1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八届1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7年8月1日起施行。
省长卢瑞华一九九七年七月十一日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制止乱收费,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提供场所、设施、技术、信息、知识、体力劳动等经营服务,收取费用的行为(统称经营服务性收费),均应遵守本规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国家机关不得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
不得将其职权范围内的公务交由其所属的经营性服务机构办理,并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
教育、医疗收费按《广东省教育收费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医疗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的物价部门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工作。
各级财政、税务、审计、监察、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助物价部门对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管理。
第五条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下同)与经营者定价两种形式。
政府定价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物价部门按价格分工管理权限制定的收费项目和具体收费标准或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变动的收费标准。
经营者定价是指除政府定价以外,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或协商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第二章政府定价的收费管理第六条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范围:(一)依据法律、法规或政府规定,具有垄断性、强制性、保护性以及公共福利性的经营项目;(二)在特殊情况下,政府认为需要强化管理的经营项目;(三)国家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在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外的收费项目。
行政事业性收费与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概念
行政事业性收费与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概念行政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以上财政部门的规定行使其管理职能,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费用。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经省以上财政部门批准,提供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包括检测、计量、鉴定、勘察、设计、咨询、培训、学杂费等方面的收费。
目前共有公安、工商、经贸、科技、外经贸部门、卫生部门、文化部门、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土房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建设部门、城市规划部门、林业部门、农业部门、水利部门、保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19个部门允许按批准规定项目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事业单位因提供服务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执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管理制度。
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行政事业性收费一部分纳入预算管理,另一部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
在《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中,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联合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经营服务性收费是指在本市辖区内向社会提供场所、设施或技术、知识、信息、体力劳动等经营服务。
当前经营服务性收费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当前,企业和群众在生产经营和日常生活中缴纳的费用,除国家行政机关及有关单位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外,还有大量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提供场所、设施、技术、信息、中介、劳务、传递等有偿服务的收费,这些按自愿有偿原则提供的服务,不体现政府职能,其收费通常称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价格法》的规定,作为服务价格管理。
经过多年的清理整顿,行政机关收费比较规范,但经营服务性收费总体上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善、收费行为不规范等问题,特别是一些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垄断行业组织借用行政权力、垄断地位实施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加重企业和群众负担的问题比较突出,社会反映强烈。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18年修订)
中央定价项目
注:1、商业银行基础服务费中本票手续费、本票挂失费、本票工本费、银行汇票手续费、银行汇票挂失费和银行汇票工本费6项暂停收取,免收本行个人现金转账汇款手续费,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
2、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暂按现行办法管理,自2020年1月1日起放开;
3、
北京市定价项目
天津市定价项目
备
河北省定价项目
吉林省定价项目
上海市定价项目
安徽省定价项目
福建省定价项目
江西省定价项目
山东省定价项目
河南省定价项目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其
辖区范围内的司法鉴定服
广西自治区定价项目
海南省定价项目
重庆市定价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及经营性收入管理问题探讨
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及经营性收入管理问题探讨作者:齐琦来源:《现代经济信息》 2018年第21期经营服务性收费是经济学上的专业术语,指在本市辖区内向社会提供场所、设施或技术、知识、信息、体力劳动等经营服务的收费。
经营性收入指以经营单位获取盈利为目的,通过提供劳务服务、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市场定价取得收入。
目前的行政事业单位中这两类收入所产生的问题已经日益激化,其面临着是否应税,应税后如何进行管理等问题。
由于没有受到系统的管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及经营性收入的管理手段与管理方式还存在许多漏洞,同时也产生了许多问题,下文通过对问题的探究,提出经营服务性收费及经营性收入的具体管理对策,以此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及经营性收入的管理问题得到相应的认识。
一、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及经营性收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由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及经营性收入不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因此,目前对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及经营性收入的管理方式是采取各行政事业单位开取税务发票进行费用收取,并在经过纳税后由各行政事业单位自行管理费用。
这种经营服务性收费及经营性收入的管理方式中出现很多问题,也带来许多弊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 管理不到位目前国家整体经济水平普遍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及经营性收入数额也珠江增加,但由于此类收费没有受到统一的制度管理,在收费管理中极易产生管理不到位现象,包括由于该项收费不需要纳入国库管理而产生的在各行政事业单位中的监管不严;单位由于经费自收自用,而忽视收支合理性、发放津贴不规范、开支过大等违规行为的产生。
2. 政企不分,收费行为不规范伴随着国家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当前的行政事业单位已经在发展中获得了更多功能,而许多功能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这使得行政事业单位为了行使这些功能,在原有的事业性收费中,又加入了许多经营服务性收费及经营性收入,并且这些收入管理么有具体条例限制,这容易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滋生收费“温床”,对于本单位的单位性质不清,政企不分。
经营服务性收费定价方案范文
经营服务性收费定价方案随着市场的不断变化和消费者需求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经营服务性收费定价方案。
设计出合理的收费方案,可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同时也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本文将介绍经营服务性收费定价方案的基本要素以及设计的流程。
1. 收费方案的基本要素1.1. 收费对象服务定价必须考虑到收费对象的原要素,包括对象的种类、数量、地区、时段和用途等。
基于收费对象的要素,企业可以对不同的收费对象设定不同的服务价格和定价标准。
1.2. 服务内容收费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到服务内容,由服务内容来决定应该如何进行收费。
根据服务的不同特点,企业可以对服务内容按照材料、人工、辅助器材、技术人员组合等因素分别进行定价。
1.3. 定价标准定价标准是为了指导企业根据服务的属性、价值、难度和成本等综合因素,按照某种统一的标准对服务进行收费。
定价标准的建立,需要结合行业规范、客户需求以及服务细节,才能制定出最合理的收费标准。
1.4. 定价方法定价方法主要有两种,即单位价格和定额价格。
单位价格是按照计量单位(如服务时间、服务次数等)收取价格;定额价格则是整个服务项目以一个固定的价格收费,适用于服务项目比较单一、服务时长比较固定时使用。
1.5. 定价策略定价策略是指企业对客户收费的战略选择。
定价策略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行业特点的不同,制定出不同的策略,比如以市场低价策略来争夺市场份额,以高价策略来塑造品牌形象等。
2. 经营服务性收费定价方案的设计流程经营服务性收费定价方案的设计流程分为如下步骤:2.1. 参考行业标准和竞争对手制定服务定价方案之前,企业应该参照行业标准和竞争对手的服务定价情况进行研究,分析竞争状况和市场需求,了解同种服务的产品价格是否处于市场平均水平上下。
2.2. 确定定价要素企业在确定服务定价方案时,应首先确定定价要素,即服务类型、服务内容、服务数量、服务时间以及服务区域等因素。
2.3. 确定定价标准和方法根据服务定价要素,企业可以制定相应的定价标准和方法。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版)
伊州发改收费〔
交通运输 部门
否
(设立)的停车场(库 每小时0~8元。 、泊位)收费
2017〕3号等
否
交通
1. 拖拽10公里以内的按服务对象划分:小车每车次140~200元,载重量 新发改收费〔2007〕530 在30吨以内(含30吨)的大车每车次200~260元,载重量在30吨至45吨 号、乌发改费〔2009〕
门
部门
5. 医院门诊部、急救中心及个体私营诊所、社区门诊、医务室按经营
面1. 积焚:烧0处.1理0元收/费平标方准米为·日每(吨巴2州80)0元; ;固化处理收费标准为每吨2000 元;直接填埋处理收费标准每吨800元;可回收利用的危险废物处理
克发改发〔2016
(二)其他危废处置 收费标准为每吨200元;物化处理收费标准为每吨1300元;剧毒类废 〕362号、克发
地区等地、州、市)。 1. 按用水量计: 0.4~0.8元/立方米(乌鲁木齐市、和田地区);
政办〔2010〕
2. 普通垃圾:10~150元/月·户,建筑垃圾:495~600元/吨(伊犁州); 313号、昌州计
3. 各类办公、商业、服务等经营场所:0.05~2元/平方米·月(哈密市 、昌吉州、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巴州、博州、克州等地、州、
费
物预处理后永久安全储存收费标准为每吨200000元。允许最高上浮 改函〔2018〕1
是
十三、特种
20%,下浮不限; 2. 热脱附法处理收费标准为每吨1200元。
号 新发改收费〔
设备检验检 测收费(已 按经营服务 性收费管理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2011〕1738号、 价格主管部 市场监管
新发改收费〔 门
价格主管部 门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12.17
•【文号】
•【施行日期】2018.12.1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委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清理规范,并制定了《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目录清单》实施动态调整,将根据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进程适时调整,调整周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附件: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12月17日。
经营服务性收费定价方案范本
经营服务性收费定价方案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已不仅仅局限于产品的价格,而是越来越多地转向了服务的质量。
服务不仅是企业的一个核心竞争力,而且还能为企业带来更多的收入。
因此,如何制定科学合理的服务性收费定价方案,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介绍服务性收费定价的原则和方法,以及如何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定价方案制定。
原则合理原则服务性收费定价方案必须是合理的。
合理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价格与服务质量相符合,不能过高或过低;二是价格应该能够满足企业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不能只是为了提高收入而不顾客户的利益。
竞争原则服务性收费定价方案还必须遵循竞争原则。
企业应该根据竞争对手的定价水平合理地制定收费方案,不能将价格过高或过低。
通过与竞争对手的比较,可以确定一个相对合理的服务收费标准。
持续调整原则服务性收费定价方案应该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企业需要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反馈不断地调整和改进其服务性收费定价方案,确保定价方案的可持续性和服务质量的稳定性。
个性化原则企业服务性收费定价方案应该根据客户的需求而制定,不能一概而论。
企业需要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反馈来调整服务性收费定价方案,逐步实现个性化的服务定价。
方法成本法定价成本法定价是根据服务提供的成本来制定收费标准的一种定价方法。
根据成本法定价,企业需将其实际发生的所有成本加起来,然后再加上预期的利润来确定服务性收费定价方案。
成本法定价有利于企业确保服务能够收回成本,但有时会导致价格过高,影响市场需求。
竞争法定价竞争法定价是根据竞争行业的价格水平来确定服务价格的一种定价方法。
企业可以在市场上调查竞争对手的价格并根据其价格水平制定相应的服务性收费定价方案。
但是,这种方法存在不确定性和不准确性,因为行业价格的波动性较大,价格难以预测。
市场需求法定价市场需求法定价是根据市场需求的程度和客户的需求来确定服务性收费定价方案的一种方法。
一般情况下,市场需求越高,则服务价格也会越高,反之亦然。
发改委关于治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2010-877
发改价格[2010]87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治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措施的分工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涉及企业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治理和规范工作。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治理规范的政策措施治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重点是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借用)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向企业提供服务的收费。
此外,各地还要对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垄断行业的收费进行治理规范。
(一)坚决取缔各种乱收费。
根据《价格法》和国务院有关收费管理规定,下列收费行为一律取缔:1、行政机关以经营服务性收费名义收取费用的;2、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的;3、行政机关擅自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交由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机构办理,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的;4、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5、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制企业到指定机构接受检测、代理、查询等服务并收费的;6、其他乱收费行为。
(二)加强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
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国家宏观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的价格管理机制。
对大多数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对极少数存在垄断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对涉及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的收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有关单位提供涉及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文件规定或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检验、检测、评估(或评价、评审)、审计、鉴定、认证、考试、培训等服务,以及其他具有垄断性的服务,实施收费时,应报经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明确收费性质和定价形式。
(三)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在此次治理规范基础上,建立健全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制度。
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要分别纳入中央和省级《定价目录》,明确具体的定价项目、定价主体、定价内容、定价形式、定价部门和定价范围等,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杭州市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关于调整杭州市区普通住房 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杭价服〔2017〕14号等文件
住建部门
。具体收费标准可在25%幅度内确定;
医疗废物处置费具体标准为:1、对有固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
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按 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实
实际医疗废物产生量计收,收费标准为每公 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
管理的)
暂无
准许成本加合理 收益
2020年
其他特定服务 收费
市人民政府
是
垄断性交易平台服务 收费
暂无
准许成本加合理 收益
2020年
其他特定服务 收费
市人民政府
否
住房物业管理费
市辖区内 普通住房 前期物业
收费
准许成本加合理 收益
2020年
其他特定服务 收费
市人民政府
是
危险废物处置费
暂无
准许成本加合理 收益
《关于规范我市住宅小区管道 燃气设施预埋和改造收费的通 知》(杭价服[2012]143号)等
文件
住建、城管、能源主 管部门
市区小区保洁、垃圾清运处置费:40元/户
· 年;暂住人口居住地保洁、清运、处置
费3元/人·月或40元/户· 年;非居民生活 《市物价局、市城管委关于杭
垃圾处理费基准量及以内的240元/吨;超出 州市区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 基准量的360元/吨;非居民生活垃圾自运处 费机制改革有关情况的通知》
均医疗废物产生量超过100公斤以上部分, 监 《管国工家作发的展意改见革》委(关浙于政电办动发汽
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
充电服务价格上限为每千瓦时为1.60元(含 电费),企业可根据不同时段及各自成本情 况,在上限范围内自主制定充电服务价格。
上海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版)
装ETC的
1类客车
试行错峰
优惠。
准许成
否
本加合
理收益
三、高速公路清 障救援服务费
拖车费
1、基本公里拖车费:小型车每辆每次300元,大型车每辆每次700 元,特大型车每辆每次800元。 2、超基本公里拖车费:小型车10元/公里,大型车20元/公里,特大 型车30元/公里。
沪价费〔 2011〕012 号
沪交财〔 2019〕1158 号、沪交财 〔2019〕 1159号、沪 交财〔2020 〕39号、沪 交财〔2021 〕846号、 沪交财〔 2021〕847 号
交通、价格 主管部门
交通部门
是
否
(5)5类货车、6类货车及6轴以上货车、5类专项作业车、6类专项作
业车长江隧道段60元,长江大桥段85元。
价格主管部 生态环境
门
部门
是
否
7、废胶卷1500元/吨;
055号
8、冲洗过的废相纸1000元/吨。
准许成
否
本加合
理收益
准许成
否
本加合
理收益
准许成
否
本加合
理收益
准许成否本加合理收益准许成否
本加合
理收益
准许成
否
本加合
理收益
准许成
否
本加合
理收益
十三、电动汽车 充换电服务收费
充电服务费不高于1.3元/千瓦时
沪发改价费 〔2009〕 013号
价格主管、 文化旅游部 门
文化旅游 部门
是
否
惠的按规定执行。
准许成
否
本加合
理收益
准许成
否
本加合
理收益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版)
发改价格规 〔2019〕1318号
发展改革委
30元/件·年
发改价格规 〔2019〕1318号
发展改革委
10元/件·次
发改价格规 〔2019〕
发改价格规 〔2019〕1318号
发展改革委
行业主 管部门
是否 涉企
是否行 是否涉 政审批 进出口
前置 环节
银监会 否 否 否
环节服务收费
(三)民航飞行
校验服务收费
(四)民航空管 服务收费
(一)船舶进出
港、靠离泊服务 五、沿海、长 收费 江干线主要港
口及其他所有
对外开放港口 (二)货物港务 的服务收费 费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 (文号)
定价部门
信部电〔2003〕
454号、工信部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电管函〔2009〕 243号、工信部 电管〔2013〕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交水规 〔2019〕2号
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 发展改革委 部
是
否
是
注: 上述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更新时间截止到2022年底。
—4—
〕557号
人民银行
不超过3.25元);
向收单机构:不高于0.0325%(单笔收费金额
不超过3.25元)。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发改价格规 〔2019〕1318号
发展改革委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发改价格规 〔2019〕1318号
发展改革委
每年前2次免费,自第3次起每次收费10元,不 得另行收取纸张费、打印费等其它费用。
交水规 〔2019〕2号
交通运输部、 发展改革委
行业主 管部门
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方案
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方案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方案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或其他行政机构依法收取的,主要用于提供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的费用。
这种收费具有必要性、合法性和公平性,可用于弥补政府公共经费的缺口,促进经济发展。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方案:
1. 工商管理费
工商管理费是由工商行政部门依法征收的,用于支持工商部门日常管理,照顾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推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2. 道路保证金
道路保证金是指在道路交通管理中,司法行政机关要求交通违法行为人缴纳的保证金。
这笔钱在违法行为人消除他人损害或保证金扣完后归还。
以此作为一种约束违法行为人的措施。
3. 公路建设费
公路建设费是指城市或区域道路建设所需要的资金。
该费用依赖交通部门的审批,用于道路的建设或维护。
4. 税务管理费
税务管理费是从税务纳税人那里征收的费用。
该费用用于国家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管理活动、维护税收法律体系及以往积累的财政经济支出。
这项费用用于维护整个税务系统的运转和发展。
5. 统计调查费。
安徽省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安徽省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正文:---------------------------------------------------------------------------------------------------------------------------------------------------- 安徽省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省人民政府)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经营性服务收费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经营者)依法取得经营资格,以盈利为目的,利用场所、设施、技术、信息、知识、劳务等向消费者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行为,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国家机关不得收取经营性服务费用,也不得将职责范围内的公务交其所属机构办理,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
第四条经营性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工作。
税务、工商、技术监督、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价格主管部门做好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工作。
第二章政府的定价行为第六条政府的定价行为包括制定(含调整,下同)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性服务收费标准的基准价、浮动幅度和作价办法;制定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性服务收费标准和作价办法。
第七条下列经营性服务项目,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一)法律、法规或者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具有垄断性、强制性、保护性的经营性服务项目;(二)重要的公用事业服务项目;(三)重要的公益性服务项目。
第八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定价目录为依据。
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地方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经营性服务项目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
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实施方案
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企业多样化需求的不断增长,各地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日益增多,有的存在乱象和不合理。
因此,为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发展环境,特制订本方案。
二、目标1.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建立合理收费标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2.提高服务质量,优化经营环境,促进企业发展。
三、实施步骤1.建立调查研究小组,全面了解当地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现状和问题。
2.开展服务收费清理工作,重点清理乱收费、逾期收费、重复收费等问题。
3.制定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包括需要收费的服务项目和相应的收费标准。
4.根据各项服务的实际成本和市场价值,合理确定收费标准,确保公平公正。
5.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规范执行。
6.建立投诉举报渠道,接收企业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并及时处理。
7.定期评估和监测服务质量和收费情况,对不合理的收费进行纠正。
8.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对收费政策的知晓率和合理性的认识。
四、政策措施1.将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
2.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收费,不得私设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3.引入社会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4.对存在乱收费、虚假宣传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5.鼓励企业合理组织和提供涉企经营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
6.完善企业投诉举报渠道,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7.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和信息共享,实现收费政策的一体化管理。
五、预期效果1.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乱象,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经营效益。
2.提高服务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
3.增进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信任,改善营商环境,吸引更多投资。
4.提升政府服务能力,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防范措施1.加强领导力量,落实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责任。
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
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说明一、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应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二、条件具备的,用户可以自主选择有资质的服务机构.三、相关经营服务机构应按规定与用户签订协议,明确委托服务的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付款时间等。
四、经批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在执收单位的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五、有关收费优惠及减免政策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规定执行。
六、本公示内容实行动态管理,凡与上级文件有不一致的,一律以上级文件为准。
二00八年八月七日一、有线电视收费机顶盒由用户自行购买。
二、专业气象服务基准收费标准三、房地产服务费四、地产交易服务费五、测绘收费(常用项目标准)测绘收费(常用项目标准)测绘收费(常用项目标准)说明:浙价服[2009]172号规定:定线放样服务费按国测财字[2002]3号规定的标准降低30%。
六、建筑业管理收费七、机动车驾驶培训收费八、代理收费代理收费代理收费代理收费浙价服[2009]172号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降低30%。
代理收费代理收费代理收费代理收费代理收费代理收费九、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2、按垃圾实际产量计算和场所面积计算的也可采用定额包月办法收取。
十、评估收费评估收费十一、会计、审计服务收费十二、事故车辆施救收费事故车辆施救收费事故车辆施救收费说明:1、对装运公安部门规定的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车辆进行清障、施救,其服务收费标准可比照同类车辆上浮10%。
2、应被施救车辆当事人要求,施救车辆到达现场而无需施救服务的,按不高于相应车辆收费标准(不含里程费)的50%向当事人收取空驶费。
3、实施清障施救,要遵循就近、安全、便捷的原则。
故障或事故车辆的修理单位、修理地点由被施救车辆当事人自主选择.被施救车辆拖入修理厂后当事人要求转厂或超过约定取车期限当事人未能及时提车的,可收取车辆停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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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价法规[2018]46号 文件授权市(州)制 定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发展改革部门
发展改革(价格)、
公共资源监督管理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部门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国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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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收费
是否否
九、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
是否否
十、物业服务收费(部分)
(一)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是否否 是否否 是否否
11、代拟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 书
是
否
否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鄂价法规[2018]46号 文件移交省交通运输 主管部门管理
鄂价法规[2018]46号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文件授权市(州)、
县制定
鄂价法规[2018]46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文件授权市(州)、
县制定
鄂价工服[2016]42号 鄂价工服[2016]42号 鄂价工服[2016]42号 鄂价工服[2016]42号 鄂价工服[2016]42号
否否否
十一、司法服务收费 (一)公证服务收费 1、证明法律行为 2、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3、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4、提存公证 5、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是否否 是否否 是否否 是否否 是否否
6、对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 的
是
否
否
7、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 是 否 否
8、证明产权(不含知识产权) 9、证明宅基地使用权 10、提存、登记、保管文书
定价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备注
交通、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交通部门
鄂价法规[2018]46号 文件移交省交通运输 主管部门管理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鄂价法规[2018]46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文件授权市(州)、
县制定
鄂价法规[2018]46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文件授权市(州)、
县制定
环境保护部门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注:1、移交省有关部门管理项目,授权市(州)或市(州)、县定价项目的收费标准,由有关部门地方按照规定的定价权限和程序制定公布。
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鄂价工服[2016公证法律咨询和代办服务 14、公证书工本费 (二)司法鉴定收费 1、法医类
(1)法医病理鉴定 (2)法医临床鉴定 (3)法医物证鉴定 (4)法医毒物鉴定 (5)法医人类学鉴定 (6)法医精神病鉴定 2、物证类 (1)文书鉴定 (2)痕迹鉴定 (3)微量物证理化检验鉴定 3、声像资料类 (1)电子数据鉴定 (2)声像资料鉴定 4、涉及财产案件类
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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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否 是否否
是否否 是否否 是否否 是否否 是否否 是否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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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价工服[2016]42号 鄂价工服[2016]42号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鄂价工服[2016]42号 鄂价工服[2016]42号 鄂价工服[2016]42号 鄂价工服[2016]42号 鄂价工服[2016]42号 鄂价工服[2016]42号
是否否
六、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七、垄断性交易平台(市场)交易服务收费
(一)碳排放权交易服务费 (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三)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费
是否否
是否否 是否否 是否否
收费文件(文号) 鄂交财[2016]283号
鄂价工服[2018]55号 鄂价环资[2015]64号 鄂价工服[2017]61号 鄂价工服[2018]92号
鄂价工服[2016]42号
鄂价工服[2016]42号
鄂价工服[2016]42号 鄂价工服[2016]42号 鄂价工服[2016]42号
鄂价工服[2016]42号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湖北省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收费项目名称
一、车辆通行费 (一 )经
二、汽车客运站站务费
是否 是否 是否 行政 涉进 涉企 审批 出口
前置 环节
是否否
是否否
三、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部分)
(一)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 施服务收费
是
否
否
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是否否
五、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
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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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证明执照、证书;文书上的签名、印 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节本、 是 否 否 译本与原本相符
鄂价工服[2016]42号 鄂价工服[2016]42号 鄂价工服[2016]42号
鄂价工服[2016]42号 鄂价工服[2016]42号 鄂价工服[2016]42号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