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二、三级)(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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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中物协)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中物协)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关于印发《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的通知中物协[2004]1号各物业管理企业:为了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督促物业管理企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引导业主正确评判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树立等价有偿的消费观念,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发展,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会同建设部印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我会制定了《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作为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物业服务等级、约定物业服务项目、内容与标准以及测算物业服务价格的参考依据。

试行中的情况,请及时告我会秘书处。

附:1、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2、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的使用说明。

二○○四年一月六日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一级二级三级附件2:《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的使用说明1、本《标准》为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集资建房、廉租住房等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试行标准。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高档商品住宅的物业服务不适用本标准。

2、本《标准》根据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需求的不同情况,由高到低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服务等级,级别越高,表示物业服务标准越高。

3、本《标准》各等级服务分别由基本要求、房屋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协助维护公共秩序、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等六大项主要内容组成。

本《标准》以外的其他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由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双方协商约定。

4、选用本《标准》时,应充分考虑住宅小区的建设标准、配套设施设备、服务功能及业主(使用人)的居住消费能力等因素,选择相应的服务等级。

泗阳县金泰物业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泗阳县金泰物业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泗阳县金泰物业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一级)
泗阳县金泰物业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二级)
泗阳县金泰物业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三级)
泗阳县金泰物业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四级)
泗阳县金泰物业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五级)
泗阳县金泰物业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
说明:1、现有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未成立并公开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管理的,仍按原标准收费。

2、为体现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心和照顾,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减半收取。

3、配套设施不全的原有住宅区,在未整治前,不得参照上述标准收费。

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

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

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
【说明】
上述权重指各项服务内容在整体服务中的比重.各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的具体权重,可由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的需要与物业管理企业商定。

具体操作方法: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自由组合不同等级的服务内容,通过采用某一项物业内容所对应的该级基准价乘以该项服务内容的权重,得出具体每一项内容的收费标准,再通过累加的方式计算出整体服务的基准价。

Pi(i=1,2,3)表示市物价局会同市房产局公布的第i级基准价,Q ij (i=1,2,3;j=1,2,3,4,5,6)表示第i级第j项服务内容的权重,如下表所示:
计算公式:P=∑P i×Q ij(i=1,2,3;j=1,2,3,4,5,6)。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中物协[2004]1号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中物协[2004]1号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中物协[2004]1号各物业管理企业:为了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督促物业管理企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引导业主正确评判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树立等价有偿的消费观念,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发展,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会同建设部印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我会制定了《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作为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物业服务等级、约定物业服务项目、内容与标准以及测算物业服务价格的参考依据。

试行中的情况,请及时告我会秘书处。

附:1、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2、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的使用说明。

二○○四年一月六日附件2:《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的使用说明1、本《标准》为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集资建房、廉租住房等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试行标准。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高档商品住宅的物业服务不适用本标准。

2、本《标准》根据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需求的不同情况,由高到低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服务等级,级别越高,表示物业服务标准越高。

3、本《标准》各等级服务分别由基本要求、房屋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协助维护公共秩序、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等六大项主要内容组成。

本《标准》以外的其他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由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双方协商约定。

4、选用本《标准》时,应充分考虑住宅小区的建设标准、配套设施设备、服务功能及业主(使用人)的居住消费能力等因素,选择相应的服务等级。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一级项目内容与标准(一)基本要求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绍兴市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试行)

绍兴市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试行)
4、 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旱、防涝、防冻。
5、 定收费执行情况
1、 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将小区基本情况、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收费等级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布。
2、 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没有价格违法行为。
绍兴市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试行)
特 级
项 目
内容与标准
(一)




1、 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机构健全,工作规范。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 小区实行全封闭管理,有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7‰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安全防范设施。
4、 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一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一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月检查一次,每半年清掏一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已移交环卫部门的要求及时与环卫部门联系。
5、 二次供水箱按规定清洗,定时巡查,水质符合卫生要求,已移交供水部门的要及时与供水部门联系。
6、 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6、 配备与公安110连网监控系统。
(五)




1、 高层按层、多层按楼梯设置垃圾桶,每日清运2次。垃圾袋装化,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
2、 合理设置果壳箱或者垃圾桶,每日清运2次。
3、 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2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2次,每3天拖洗1次;一层共用大厅每日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日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周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洁1次。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
2、 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

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

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一级服务内容标准(一)综合服务1、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等有偿便民服务的,并公示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

2、与被服务者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3、小区设服务中心、办公设施设备较先进完备,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4、建立有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作业流程及物业管理工作计划及实施时间。

建立财务制度,财务收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业主咨询、投诉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处理。

业主急修半小时内、其他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记录,并有回访制度,满意率达90%以上。

6、广泛的应用专门的物业管理软件、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地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情况、设备档案和日常办公进行管理。

7、按合同适时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娱乐活动。

8、小区业主支持和配合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对物业管理服务满意度抽样调查,满意率达90%以上,对不满意的情况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

9、物业管理企业持有有效证照,人员配置合理,有管理人员、水、电、绿化等专业操作人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岗位责任制明确。

10、全体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服务意识高,敬业精神高,业务素质强,行为语言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11、定期对物业服务人员进行物业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消防培训及其他服务培训。

1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13、每月在服务中心公布1次由业主公摊的公共水电等费用详细测算情况,每季度1次在服务中心公布涉及物业管理代收代支的费用情况。

14、按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二)房屋管理及维修养护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公约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提供服务。

《东莞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

《东莞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
9、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四)
协助
维护
公共
秩序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站岗值勤,对业主和外来人员的出入进行规范管理。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分区域设置流动巡逻岗,每1小时至少巡查1次;安全监控系统24小时专人监控。
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无乱停乱放现象,停车场(库)24小时专人看护;长期存放的,应签订停车服务管理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7、每年至少1次对房屋外墙清洗,房屋外观完好整洁。
(三)
共用
设施
设备
维修
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4、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5、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6、绿化养护完好率95%以上。
三 级
项 目
服 务 内 容 与 标 准
(一)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物业管理企业持有暂定三级或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80%以上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3、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4、物业管理方案比较完善,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比较健全;并运用计算机等现代手段进行管理。

武汉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范本模板】

武汉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范本模板】

武汉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试行)
二、物业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服务
三、公共秩序维护
四、保洁服务
五、绿化养护
注:1、本标准为参考性标准(非强制性标准),为物业管理活动双方当事人(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约定服务等级及具体服务标准提供参考依据。

2、本标准分为四级,一级为最高等级,四级为最低等级,高一等级的要求包括相应低一等级的要求.
3、本标准的最高等级标准(一级)不是指对物业服务标准的最高限制,物业管理活动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物业项目特点、建设标准和
自身需求,提出超过本标准设定内容的服务标准。

4、除非本标准有更高要求,物业服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

21。

物业服务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标准

物业服务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标准

物业服务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标准1.建筑物外观保养良好,干净整洁。

2. 公共区域内设施设备保养良好,无损坏或安全隐患。

3. 安全管理完善,安保措施到位。

4. 公共区域清洁及时,垃圾分类处理规范。

5. 具备高效的维修保养能力及服务水平。

6. 积极配合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及时响应和处理业主需求和投诉。

物业服务二级标准:1. 在一级标准的基础上,增加设施设备的品质和数量。

2. 增加公共区域的保洁频次和细节清洁。

3. 增加设备的保养周期和维修保养的技术水平。

4. 增加安全管理措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

5. 提供方便快捷的投诉处理渠道,及时响应和解决业主的问题。

6. 配备专业的客服团队,提供优质的服务体验。

物业服务三级标准:1. 在二级标准的基础上,增加公共设施设备的种类和数量。

2. 提供更高规格的物业管理服务,如园艺、保安等。

3. 拥有专业的维修保养团队,提供更高质量的维修服务。

4. 提供更加完善的安全管理措施,如实行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等。

5. 协助业主委员会管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选举。

6. 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服务,满足业主的个性化需求。

物业服务四级标准:1. 在三级标准的基础上,增加公共设施设备的先进性和智能化程度。

2. 提供更加高效的物业管理服务,如预约系统、智能化停车管理等。

3. 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服务,满足业主的个性化需求,并提供专属的业主活动和服务。

4. 拥有高技术含量的物业管理系统和服务体系,提供更加智能化的物业管理服务。

5. 组织业主形成良好的社区氛围,提高业主满意度和社区建设水平。

6. 提供专业的顾问服务,为业主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管理建议。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标准(二级)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标准(二级)

(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价目)。 11、实行多种形式如走访业户、恳谈会、电话沟通、问卷调查等,
每年与 30%以上业主作有效沟通;每年有效投诉处理率 90%。 12、建立较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
案、业户资料档案、物业租赁档案、日常管理档案)。 13、依据小区实际条件,协作开展必要的社区文化活动。 14、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每年公布一次物业管理费的收支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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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标准(二级)
9、小区实施每周六天每天 12 小时服务接待(公示服务联系电话)。 10、依据小区实际条件,开展业户必需的有偿特约服务及代办服务
二级 项目内容与标准 (一)基本要求 1、物业管理企业应持有国家三级以上资质证书。 2、物业管理企业应制定质量管理制度。 3、应有较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并按规范签定物业管理合同。 4、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规范用语。 5、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具备二年以上专业物业管理阅历。 6、管理人员应 9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应 100% 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 7、一线服务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合格上岗。 8、物业管理企业多方面运用计算机管理(业主档案、收费管理等)。
3、对违背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转变房屋用处现象准时劝说、阻挡、 报告,并帮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空调安装位置统一,支架无锈蚀,无安全隐患。 5、封闭阳台统一有序,色调一致,不超出外墙面。 6、除建筑设计有要求外,不得安装外廊及外凸防盗网和屋顶平台护 栏等。 7、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有小区装修管理制度、装修申请及审批记录、 日常巡查记录及验收手续等。对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和损害他 人利益的现象准时劝止、报告。 8、小区主出口设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小区内组团 及各栋、单元(门)、户门及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一级(一)基本要求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 小时服务电话。

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8、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发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9、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0、每年至少1 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0%以上。

(二)房屋管理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日巡查1 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暂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

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每日巡查1 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伤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

宁波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参考标准(试行)

宁波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参考标准(试行)
11
室外健身设施、
儿童乐园等
每日1次巡查,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证器械、设施的安全使用(如需更换的除外)。
12
安全标志等
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每半个月检查1次,保证标志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
二、二级服务等级标准
项目
序号
内容
服务要求
综合管理服务
4
景观灯、节日彩灯、大堂吊灯等
保持灯具完好,亮灯率在99%以上。
5
公共照明
及时修复损坏的灯座、灯泡、开关等,保持灯具完好,小区内属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楼道灯、街坊灯亮灯率在99%以上。
6
排水管道
每月1次对小区排水管道进行清扫、疏通,保障排水畅通(6月至9月每半月检查1次)。
7
楼道粉刷
楼道内墙面每3年粉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一次.
项目
序号
内容
服务要求
公共区域清洁卫生
1
人员配置
按1万平方米1人以上配置,并实行16小时保洁工作制度。
2
公共部位和公共场地保洁
(1)楼内地面每日清扫1次、拖洗1次,其中门厅地面每日清扫、拖洗2次以上;大堂、门厅的花岗石、大理石每2个月保养1次,保持材质原貌,干净、无灰尘。(2)道路地面、绿地每日清扫4次以上,广场砖地面每周冲洗1次;目视地面干净,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2小时。(3)沿街人行道每日清扫6次以上。(4)明沟每日清扫1次,明沟无杂物、无积水。(5)天台、屋顶保持清洁、无垃圾。(6)公共门、窗等玻璃每周擦拭1次,其中门厅玻璃每日1次,目视洁净、光亮、无灰尘。(7)天花板每周除尘1次,目视干净,无蜘蛛网。(8)水景每日2次打捞漂浮杂物,保持水体清洁,水面无漂浮物;定期对水体投放药剂或进行其他处理,保持水体无异味。

成都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试行)

成都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试行)
二级
2000
三级
2500
四级
3500
高层
一级
1300
1.5
二级
1600
三级
2000
注:1、多层住宅指7层(含)以下住宅,多层电梯项目等级基准价参照高层丙等。
2、本标准中的高层住宅是指8层(含)以上的住宅。
3、低于适用范围最低面积的项目,由合同当事人双方参照本标准协商确定。
附件1:
附件2:
成都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试行)
6、文化娱乐场所、体育活动设施或儿童娱乐等设施不少于二项。
7、有规定比例的物业管理用房。
丙等
1、小区封闭,布局基本合理,有一定的环境。
2、绿地率达到20%以上,容积率2.5以下。
3、专用固定停车、共用停车位不少于1个/2户;有共用的自行车停放场所。
4、具备楼宇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安全防范设施不少于一项。
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
及时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
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
一 级
项目
内 容 与 标 准
(一) 基 本 要 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二、三级)(试行)二级三级(一)基本要求1 依据有关规定,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各方权利义务明确。

2 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做好记录。

3 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4 物业服务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 服务人员分岗位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细致、周到,用语文明。

6 在物业服务中心悬挂(或张贴)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公示物业服务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7 在公共区域显著位置公示24小时报修电话,24小时受理业主来访来电、咨询、报修和投诉;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20分钟内、其它报修1小时内到达现场,由专业机构负责的,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机构;建立报修、投诉台帐,报修服务481 依据有关规定,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各方权利义务明确。

2 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做好记录。

3 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4 物业服务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主要内容备份,供业主查询。

5 服务人员分岗位统一着装、佩戴标牌,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细致、周到,用语文明。

6 在物业服务中心悬挂(或张贴)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服务人员照片,公示物业服务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7 在公共区域显著位置公示24小时报修电话;设立专门接待业主的固定场所,24小时受理业主来访来电、咨询、报修、投诉和处理突发紧急事件,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15分钟内、其它报修40分钟内到达现小时内回访,投诉5个工作日内回复。

8 涉及住户正常生活的物业服务重要事项,应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各房地产开辟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经营活动、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经我局广泛征求意见,在《银川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的基础上,调整修订为《银川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下称《标准》,见附件),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本《标准》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原《银川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本《标准》中,银川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按服务内容、标准由低到高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各等级标准的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相应调整。

本标准将“装饰装修服务、电梯维保服务、二次供水服务、景观水系维护服务”等服务项目,独立于等级标准以外,作为可选物业服务项目,不包含在一、二、三级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中,其对应服务费用也应独立测算。

为兼顾银川市老旧住宅项目的日常管理,特制定“准物业服务标准”,主要合用于物业产权单位后勤式管理等非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房屋管理模式。

居委会代管、业主大会自治管理模式可参照执行。

附件:银川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附件:《银川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第一部份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一级服务:(一)基本要求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小区内可不设置独立管理处和专职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每日巡查小区一次以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配置简单的办公设备,有值班电话。

小区经理取得“银川市物业项目经理证书”,有二年以上物业工作经验,管理人员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

在小区内明显位置以公示牌的形式公开小区经理的照片、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管理人员挂牌上岗,仪表整洁,服务规范。

有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

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账目清晰,并实行项目独立核算。

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档案。

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二级

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二级
6 停车管理服务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收取。
7 保证地下停车场照明、给排水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
8 设立非机动车库(棚),非机动车停放有序,凭证进出车辆存放处。
(九)
二次
供水
管理
1 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 遇紧急情况需停水时,需张贴通知并保证小区用水。
3水箱内按要求使用紫外线消毒灯,并按规定定期清洗消毒、水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化验,取得卫生许可证、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箱盖必须上锁。
9 公开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
10 公开特约有偿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依据。
11 物业项目建立并运用物业管理软件系统。
12 公示24小时服务报修电话,有专职客户服务人员,24小时受理业主来访来电、咨询、报修和投诉;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20分钟内、其它报修30分钟内到达现场;建立报修、投诉台帐,达到100%回访、回复;夜间有管理人员值班,处理突发紧急事件。
3 有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按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执行。
4 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按有关规定办理。
5 特种设备及仪器仪表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验检测,符合相关规范。
13 每年集中进行1次公开的物业管理服务满意度调查,满意率80%以上。
14 每年至少组织2次社区文化活动及便民活动。
15 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6冬季、雨季以及重大节假日进行安全检查。
17物业公司对外包服务项目应承担总承包方应尽义务。
(二)
房屋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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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每单元设置规范统一的通告栏。小区显著位置设置公共信息栏。配合街(乡)、社区进行公益性宣传。
16每年组织1到2次便民服务活动。
17建立项目月服务质量检查制度,每季度对项目服务质量进行1次检查讲评。
1依据有关规定,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各方权利义务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做好记录。
15每单元设置规范统一的通告栏。小区显著位置设置公共信息栏。配合街(乡)、社区进行公益性宣传。
16每年组织3到4次便民服务活动。
17建立项目月服务质量检查制度,每月对项目服务质量进行1次检查讲评。
18使用专业物业服务软件系统对业主基本信息、物业基础资料、维修保养记录、收费记录进行管理。
19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财产险和公众责任险。
8涉及住户正常生活的物业服务重要事项,应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9每年第四季度对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的维修和服务计划,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10对区域内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劝阻,报告主管部门,告知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也可依据管理规约等约定提起诉讼。
20重要节日对小区进行节日美化装饰。
二、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有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如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要提出报告与建议,按规定组织实施。
3每周对楼内公共区域巡查2次,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8涉及住户正常生活的物业服务重要事项,应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9每年第四季度对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的维修和服务计划,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10对区域内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劝阻,报告主管部门,同时告知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也可依据管理规约等约定提起诉讼。
11建立各种公共突发性事件(如:消防、水、电、气、电梯、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的处理机制和应急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即能立即实施。
12冬季、雨季、汛前以及重大节假日前进行安全检查。
13每年集中进行1次公开的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率80%以上。
14每年向业主公布一次年度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4公共部位玻璃、门窗等出现问题需要维修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照明设施的一般故障(损坏的灯座、灯泡、开关等)24小时内修复,其他故障5个工作日内完成。保持楼道照明灯具能够正常使用。内墙面、顶面粉刷层发现剥落或污损,应每半年集中安排1次修补、除污。步行梯、散水、地面、屋面等需要维修的,每半年集中1次进行修补维修。门禁和楼宇对讲系统出现一般性故障及时修复,不能及时修复的应有相应解决措施。
附件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二、三级)(试行)
内容
规范
一、




二级
三级
1依据有关规定,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各方权利义务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做好记录。
3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4物业服务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进行1次房屋避雷检测,符合避雷规范要求。
6保持小区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标志清晰。
7对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及时告知和劝阻,对拒不改正的,要报告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告知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
8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管理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有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
11建立各种公共突发性事件(如:消防、水、电、气、电梯、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的处理机制和应急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即能立即实施。
12冬季、雨季、汛前以及重大节假日前进行安全检查。
13每年集中进行1次公开的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率85%以上。
14每年向业主公布或报告一次年度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3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4物业服务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主要内容备份,供业主查询。
5服务人员分岗位统一着装、佩戴标牌,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细致பைடு நூலகம்周到,用语文明。
6在物业服务中心悬挂(或张贴)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服务人员照片,公示物业服务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5服务人员分岗位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细致、周到,用语文明。
6在物业服务中心悬挂(或张贴)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公示物业服务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7在公共区域显著位置公示24小时报修电话,24小时受理业主来访来电、咨询、报修和投诉。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20分钟内、其它报修1小时内到达现场,由专业机构负责的,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机构。建立报修、投诉台帐,报修服务48小时内回访,投诉5个工作日内回复。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如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要提出报告与建议,按规定组织实施。
3每日对楼内公共区域巡查1次,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公共部位玻璃、门窗等出现问题需要维修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照明设施的一般故障(损坏的灯座、灯泡、开关等)12小时内修复,其他故障3个工作日内完成。保持楼道照明灯具能够正常使用。内墙面、顶面粉刷层发现剥落或污损,应每季度集中安排1次修补、除污。步行梯、散水、地面、屋面等需要维修的,每季度集中1次进行修补维修。门禁和楼宇对讲系统出现一般性故障及时修复,不能及时修复的应有相应解决措施。
7在公共区域显著位置公示24小时报修电话,设立专门接待业主的固定场所,24小时受理业主来访来电、咨询、报修、投诉和处理突发事件。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15分钟内、其它报修40分钟内到达现场,由专业机构负责的,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机构。建立报修、投诉台帐,报修服务24小时内回访,投诉3个工作日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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