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非常全面的建筑业做账会计分录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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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全面的建筑业做账会计分录详解

建筑业各环节会计分录,最后还附上建筑业预缴增值税的会计分录案例。

一、收入核算

1、收到预付工程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

2、工程完工结算时

借:预收账款/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收入

3、结转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主营业务成本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等等

借或贷:本年利润

二、成本的核算

1.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发生的材料费用

借:管理费用/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支付人工费

借:工程施工--人工费

贷:现金(或应付工资等)

4.发生的机械费用

借: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指的租赁)贷:银行存款(或累计折旧等)

5.发生的其他直接费

借: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等)

6.月末确认收入和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按当期确认的合同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倒挤)

贷:主营业务收入(按当期确认的工程结算收入)

7.工程完工决算后,应将“工程结算”科目与“工程施工”科目冲抵,冲抵后“工程施工”科目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均为零。

施工企业合同完工并结清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账户时

借:工程结算(按账面累计余额)

贷:工程施工

三、税金核算

1.月末结转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预缴增值税)(按 2%预缴)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一般计税)

2.下月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一般计税)

贷:银行存款

3.某项目同时缴纳印花税

先计提:

借:税金及附加(也可以做到明细某某税)

贷:应交税费——城市建设维护税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税

应交税费——教育附加税

然后再做支付分录:

借:应交税费——城市建设维护税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税

应交税费——教育附加税

贷:银行存款

四、预缴增值税会计分录案例:

某市区的甲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8月在项目所在地发生如下经营业务:

(1)甲公司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翔源公司畅达建筑工程,工程结算价款为1110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1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100万元。

(2)以清包工方式承包凯迪公司宾馆室内装修工程,工程结算价款为103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30万元。

(3)承接乙公司亿豪建筑工程项目,工程结算价款为206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60万元,亿豪建筑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

(4)购进工程物资10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170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200万元;甲公司自建职工宿舍领用工程物资100万元(购入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抵扣进项税额)。

(5)甲公司自购的机械设备施工中发生油费等支付58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85万元。

(6)甲公司将畅达建筑工程分包给丙建筑公司,支付工程结算价款为222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2万元。

(7)甲公司购买一台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

(8)甲公司承包鸿达公司建筑工程项目,全部材料、设备、动力由鸿达公司自行采购。工程结算价款为309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090万元。

(9)甲公司取得华悦公司工程质量优质奖222万元,发生运输费1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为11万元。

要求:

1、做出业务(1)-业务(8)的会计分录。

2、计算甲公司2016年8月份应纳的增值税。

案例解析:

1、要想正确做出每笔业务的会计分录,就要计算出每笔业务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或进项税额转出金额等。

业务(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2)款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税率为11%;《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税率);《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业务(1)销项税额=11100÷(1+11%)×11%=1100万元。

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帐款--翔源公司 11100

贷:工程结算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00

业务(2)

是清包工方式,甲公司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办法计税。

根据《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增值税征收率为3%。业务(2)销项税额=1030÷(1+3%)×3%=30万元。

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帐款--凯迪公司 1030

贷:工程结算 1000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 30

业务(3):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是建筑工程老项目,甲公司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办法计税。销项税额=2060÷(1+3%)×3%=60万元。

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帐款—乙公司 2060

贷:工程结算 2000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 60

业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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