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3.04•【字号】•【施行日期】2021.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如下:一、依法履职尽责,全力保障我省药品安全情况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药监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克服特殊压力,付出不懈努力,守住了安全底线,做成了不少大事,攻克了不少难题,在疫情大考中交出了合格的药监答卷,也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抓党的建设。
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作为第一标准,着力建设过硬政治机关,省局机关所有支部均被评为“过硬党支部”。
制定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五条禁令”,并发动全局干部一起制定细则,进一步统一思想,自我教育,深化认识。
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监察组监督,试点开展述责述廉,健全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协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抓疫情防控。
全系统以战斗姿态投入疫情防控,在严把质量关的前提下,审批通过医用口罩等560个产品上市,是疫情前审批通过量的13倍。
审批通过16个医疗机构制剂用于新冠肺炎患者治疗。
刘家义书记批示:“特事特办、确保质量、靠前作为、担当负责”。
省器械检验中心被表彰为“全国抗疫先进集体”,省局医疗器械处、省审评查验中心分别获全省、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抗疫先进集体。
超前部署、主动谋划,认真做好新冠疫苗用预灌封注射器供应保障和监管工作,李干杰省长批示:“这件事抓得好”。
坚持严厉打击与规范提升并举,连续两年与省纪委联合开展药品零售环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市县两级创建放心消费示范药店1894家,全省执业药师数量每万人口超过4名。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3.23•【字号】•【施行日期】2021.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2020年,六盘水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决策部署,围绕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既定目标,认真落实《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贵州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项任务,以法治思维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狠抓改革创新和任务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自觉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市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制定《六盘水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加强督察考核。
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和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制定《六盘水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绩效评估目标实施方案》,并纳入2020年度全市综合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三是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组织各市(特区、区)政府踊跃参与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经评审,推荐六盘水市、盘州市作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类示范市(州)、县(区),推荐六枝特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区”、水城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制度创新”、钟山区“基层社会治理示范区”等3个单项类申报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2020年,盘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水城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荣获“第二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称号。
衡水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衡水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1.18•【字号】•【施行日期】2021.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衡水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020年,衡水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省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为根本目标,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衡水市人民政府连续5年被省政府评为依法行政优秀等次;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处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集体;我市3个公共法律服务集体和4名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受到司法部表彰;衡水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成效突出,省领导多次做出肯定批示;衡水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全省政法队伍群众满意度测评中获第一名。
我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显著,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积极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衡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要求“加强依法行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强化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增强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发展、推进改革、解决矛盾的能力,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市直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衡水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省领导小组组成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也都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实现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的“全覆盖”,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的协调联动机制。
广东省司法厅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广东省司法厅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21.04.02•【字号】•【施行日期】2021.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司法厅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2020年,广东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聚焦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强化“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布局,扎实提升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积极服务“双统筹”、夺取“双胜利”,取得了新成绩,开创了新局面。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一)强化政治统领党建引领展现新实践旗帜鲜明讲政治抓政治。
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厅党委会议、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健全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有力推动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我厅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切实强化战时党建工作,两次发出“战疫”政治动员令,制定战时思想政治工作指引和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六项措施,制定防疫期间“八必须八严禁”铁规铁纪和问责办法。
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收官战,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引领发展“四大工程”和公证行业党的建设,持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战斗力。
(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建设谱写新篇章一是部署推进法治建设领域重点工作。
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会、座谈会,有力推动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编制法治广东建设规划、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广东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推动制定我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扎实推进法治调研工作。
二是形成向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党组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常态化机制。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1.22•【字号】•【施行日期】2021.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2020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决策部署,围绕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既定目标,狠抓改革创新和任务落实,为呼和浩特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呼和浩特市入选中国地方政府效率“百高市”;托克托县、玉泉区入选全区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地区;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被评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优秀监管机构、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被评为全国十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级)。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
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市政府党组会议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结合起来,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并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今年以来,市政府党组会议和中心组共开展5次法治专题学习。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研究制定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先后多次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法治建设相关议题、听取工作汇报,作出安排部署和批示要求,并督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实现了各项工作高位推进、精准施策,有力推动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整体工作有序开展。
合肥市财政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合肥市财政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1.03.30•【字号】合财税法〔2021〕255号•【施行日期】2021.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监督正文合肥市财政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市政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推进合肥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合发〔2017〕28号)要求,现将合肥市财政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省财政厅的精心指导下,市财政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建设法治财政为中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取得显著成效,为圆满完成全年财政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全面依法履行财政管理职能(一)深入贯彻预算法及实施条例一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决算决议,严格执行预算调整、预算草案向人大报告制度。
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在完善基本支出标准基础上分类制定项目支出标准,创新制定专科医院、职业教育、质检、生态环保、排水等五类公共服务领域专项资产配置标准。
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追加,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率达99.7%。
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在全省率先建立财政支出政策全周期绩效管理机制,率先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创新建立重大项目和政策事前绩效评估机制,首次编制“预算+绩效”双草案。
二是进一步规范上下财政关系。
继续稳步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顺利完成教育、科技、交通等重点领域划分改革,市与县(市)区财政支出责任更加明晰,有力促进相关领域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水平。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02.23•【字号】吉建文〔2021〕12号•【施行日期】2021.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吉建文〔2021〕12号省政府并省委: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吉法办发〔2020〕1号)要求,我厅结合工作实际,对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认真研究了2021年度工作安排。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能,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深入立法实践,不断完善建设法规制度体系。
一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及时提出“立改废释”建议,使法规体系能够与上位法的调整、与“放管服”改革进程相适应。
2020年,出台了《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完成了《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省内、省外调研,现已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争取2021年出台。
提出对《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吉林省民用节能和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的修订意见。
二是组织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制项目论证,建立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征求各行业处室意见建议,自由裁量基准编制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
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要求,编制我厅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四张清单”,此项工作受到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通报表扬。
三是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要求,2020年对11部省政府规章、48件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118件厅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1.02.10•【字号】•【施行日期】2021.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求,始终将依法行政贯穿到全局工作的各个方面,努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一、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一)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机制一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认真执行依法行政的各项规定,主动依法依规、透明高效行使职权,确保业务工作、法治建设同开展、同推进。
党组书记局长带头讲法治课、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并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坚持重大法治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
二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相关会议精神,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三是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印发多项特殊医疗保障政策,确保确诊、疑似患者和医学观察人员不因费用、目录限制等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收治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新冠疫情期间减半征收、缓缴医疗保险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缓解疫情期间定点医院资金压力,提前预拨医保基金。
(二)持续推进依法决策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制度》《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细则》,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管理,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审质量,对涉及市场主体的规范性文件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年召开4次听证会。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年度报告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年度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1.25•【字号】•【施行日期】2021.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年度报告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措施和成效(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优化机构职能体系,深入推进机构改革。
制定印发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局“三定”规定,优化完善经济功能区体制机制,深入推进乡镇街道体制改革。
二是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创新,强化“指尖办”,提升“粤省事”应用水平。
“粤省事”平台茂名地区实名注册用户量达403万人,共上线803项政务服务事项,其中712项事项实现“零跑动”;粤商通?茂名”注册企业达13.4万家,共上线378项事项;累计注册开通“粤政易”用53987人,活跃率50.19%,排名全省第六。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动联合审图、验收,推行区域评估和告知承诺制,持续压减企业开办时间,企业设立、刻制公章和申领发票三个环节开办企业时间总共为0.26个工作日,比2019年底提速0.8个工作日。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效。
完成了《茂名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草案)》《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审核工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报市人大审议。
《茂名市不可移动文物修缮管理规定》《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茂名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并颁布施行。
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万宁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万宁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1.08•【字号】•【施行日期】2021.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万宁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省政府: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狠抓落实,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历次全会精神,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我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
要求各级党委、各部门要切实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的系列决策部署为指引,进一步增强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政治责任,要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统筹协调、维护稳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统筹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20年5月12日,我市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及中央赋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相关法治保障政策;审议并通过《中共万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总结》、《中共万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中共万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及三个协调小组人员名单》。
二、提升政府依法治理能力,创一流营商环境(一)推进极简审批改革。
一是“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持续推进,将全市344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集中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审批,打造相对集中的“一网通办”审批模式。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12.30•【字号】•【施行日期】2020.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西藏自治区教育厅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教育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自治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对国务院、教育部取消的事项相应进行取消,对凡可以由下级行政机关审批的事项一律下放权限。
2015年以来共取消12项、下放2项行政审批事项。
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目前教育厅共有行政许可事项11项,规范并公示了每一项行政权力的运行流程和服务指南,加快应用线上审批平台,方便群众办事。
(二)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
依据新修订法律法规,对照“三定”规定,梳理教育厅职责,在已公布47项权责事项基础上,建议新增6项、取消3项,调整为50项,待区党委编办审核。
(三)开展“互联网+监管”。
制定教育厅“互联网+监管”目录22条、编制实施清单18项,职权监管实现全覆盖。
印发《教育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达到23人、检查对象名录库56家。
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制定2020年教育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3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1项,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西藏大学、西藏藏医药大学、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西藏职业技术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开展部门联合监管检查,公开检查情况,学校按期完成整改。
推进信用监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建立“双公示”专栏,完善发布“双公示”目录23项,明确职权依据、行政相对人,归集2019年下半年以来教育厅产生的62条行政处罚信用信息数据。
海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海南州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海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海南州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2.24•【字号】•【施行日期】2021.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海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海南州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政府:2020年,海南州各级政府和行政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和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以及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战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要求,紧紧围绕中央、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大局、全面依法治州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完成了2020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台账》所确定的7个方面25项重点任务,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有力地促进了全州经济社会发展。
一、2020年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一)持续转变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推进“放管服”改革。
按照省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37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要求,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承接5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取消2项、调整2项、承接1项。
规范运行程序、压缩办结时间、优化审批流程,推进“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完善“一网通办”审批模式。
推行事项“一窗办”,推行服务“压缩减”,编制完成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和公共服务6张清单,已完成23个部门的完整版、简易版办事指南编制。
加强政务服务。
州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全州完成政务服务事项15730项(依申请类3981项,依职权类11749项),对接入驻行政许可事项147项,公共服务事项115项,网上可办率均达到90%以上。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日期】2021.03.29•【文号】•【施行日期】2021.03.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文化和旅游部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2020年,文化和旅游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努力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项任务要求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年度工作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政府职能(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文化和旅游部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工作方案,对涉及文化和旅游部的任务逐条逐项进行任务分解,明确时间表、线路图和责任分工,推进任务落实。
切实履行法治政府职责,多次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要法治事项。
部党组书记、部长胡和平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将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向党中央请示报告。
积极配合中央依法治国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部级干部带队对海南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实地督察。
(二)依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行业复工复产。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统筹疫情防控和文化和旅游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针对疫情导致大量旅游活动终止或者变更引发旅游纠纷的情况,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有关问题的通知》,依法解决因受疫情影响而引发的矛盾纠纷。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汇报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汇报篇19一、2020年的主要工作及成效(一)加强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组织保障。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好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建春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制定了“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并与下属各单位签订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行政执法委托书。
同时落实执法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制度,和人本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聘请专业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全局规范性文件、行政措施等合法性审查,及法律文书的起草或修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今年来,我局大力提高交通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元月25日组织开展湖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的培训,邀请了省厅专家来黄授课,对湖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和应用方面进行培训,全市各执法单位相关执法人员共计167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三)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安排部署年度普法工作。
制定下发了《2020年xx市交通运输局“七五”普法计划》《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方案》《xx市交通运输局普法责任清单》。
2、组织开展相关普法调研活动。
组织做好武汉大学法学院来黄对目前湖北省人大分布的六部交通法规的调研活动;积极向市普法办报送了“我与宪法”2篇征文稿;向市政府法制办推荐报送行政执法部门首届“十大法治人物”1名候选人。
3、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订购宪法学习读本100本,并邀请湖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黄本莲教授进行了《宪法》、《监察法》专题讲座,组织宪法、监察法相关知识测试,教育引导我局广大党员干部对宪法法律保持敬畏之心,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依宪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4、大力开展“法律六进”和“路政宣传月”、“公路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3.30•【字号】•【施行日期】2021.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2020年,市国资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大局,牢牢把握国资监管机构职责定位,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影响,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权履职能力,带动全市国资国企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一)坚持党的领导,政治建设摆首位。
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
一是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每年亲自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在出席重庆市属国企法治工作会议等普法依法治理重大活动上,多次强调全面推进依法监管、依法治企,必须以宪法为根本准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全面正确实施。
二是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法制度。
市国资委党委始终高度重视普法工作,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工作要求,制定市国资委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实施方案,将《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作为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内容。
三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制度执行监督。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分六个专题开展制度执行监督工作,形成自查整改闭环,同时举一反三,深化拓展巡视整改。
对规划投资、产权管理、公司治理、财务监督、考核分配、境外监督、法治建设、追责问责等国资监管重点制度深入开展执行监督,及时掌握制度制定、制度执行存在的问题,针对性提出整改建议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推动建立国资监管制度全覆盖执行监督机制。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21.02.23•【字号】•【施行日期】2021.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商务厅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2020年,在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及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省商务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全省商务工作会议安排的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积极构建法治化的商务营商环境,为我省商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情况(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措施的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
2020年8月,根据《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4号),对我厅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三统一”管理,采用“晋商规”+“年代号”+“流水号”的方式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履行审查、审批程序,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要求制发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厅内部法制机构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审议。
2020年以来,对我厅代省政府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等6个规范性文件和我厅(联合其他部门)制定的《关于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复工营业的实施意见》等16个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进行了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纠正了其中与上位法相冲突和与国家政策不相符合的内容。
对拟设立和扩区的13个开发区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对以厅名义与相关单位签定的20个合同和合作协议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出了修改意见。
(二)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布日期】2021.03.31•【字号】•【施行日期】2021.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2020年,市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按照“产业促融合、创作出精品、服务夯基础、产品重创意、市场抓入境、行业强管理”的思路,积极落实我市文化和旅游业法治化发展道路,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优化党政机构组织结构。
健全党对法治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调整组建全面依法治市、守法普法、公平竞争审查协调机构,充实人事、宣传、行管、机关党委等局工作机关职能配置,强化归口协调本系统本领域法治工作相关职能。
局党组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得到有效巩固。
二是大力推行权责清单管理。
规范和完善部门权责清单,机构改革后将部门原有的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以及责任事项等,统一规范为权责事项。
每年度梳理完善并对外发布。
将权责清单使用贯穿到管理运行各个环节,按清单行使权力、承担责任,避免权力越位、错位、缺位。
三是不断创新政府管理方式。
规范审批服务,积极推动审批事项“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及网上申报、审批工作模式改革。
开展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改革。
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压缩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审批工作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29•【字号】泸市府议〔2020〕23号•【施行日期】2020.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泸市府议〔2020〕23号市人大常委会:现将2020年度泸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一)掌牢法治方向。
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
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安排、亲自部署。
市政府定期召开常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情况汇报,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坚持会前学法,2020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17次39 件。
(二)坚持统筹推进。
市政府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印发《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召开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总结表扬暨法治示范建设推进会,表扬先进集体30个、先进个人60名,安排部署法治示范建设工作。
组织区县政府、市级部门对近五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评估总结,通过省级第三方评估。
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系统展示泸州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三)压实工作责任。
制定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实行清单管理。
制定目标考核细则,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
健全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健全述法制度,区县人民政府、部分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全市大会上对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情况进行述职。
组织完成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一)健全公共卫生法治体系。
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制度体系,推动依法科学有序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汇编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对154件疫情防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哈尔滨市司法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哈尔滨市司法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21.02.07•【字号】•【施行日期】2021.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哈尔滨市司法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省司法厅: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哈尔滨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部署要求,履职尽责,扎实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全面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纳入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组织起草《哈尔滨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等文件,经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印发《哈尔滨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解表》,确定8个方面一级指标、48项二级指标和207项具体任务,指导各区、县(市)和市直各部门抓好落实。
委托黑龙江大学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高质量起草《哈尔滨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要求,牵头组织和精心做好我市参与示范创建100项考核指标的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为我市荣获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作出积极贡献。
(四)加强督察检查指导。
积极配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高质量完成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察和法治建设综合性督察等迎检工作,重点加大对区、县(市)督察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全面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白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3.26•【字号】•【施行日期】2021.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收官之年。
一年来,白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谋划、高位推动、点面结合,推进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要求,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全年市政府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6次;落实政府学法制度,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5次,强化以案释法,市长带队,各县(市、区)、市直部门负责人70余名同志,大规模参加旁听庭审活动,促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制定出台《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科学合理设定了阶段目标任务,对照示范创建100项指标,明确责任人,压茬推进。
组织开展法治建设督察,采取书面和实地督察形式,倒逼责任落实、能力提升,形成推进全市法治建设的工作闭环。
强化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和服务,切实推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开展覆盖至村(社区)的专项法治宣传,张贴宣传挂图1.6万余份、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万余份,开展疫情防控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矛盾纠纷排查1780次,预防268件,调解矛盾纠纷4624件,成功461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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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x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x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x要求,持续深化改革,着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保障,全面推进工作落实。
x.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体系,针对机构改革及时调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各地、各部门思想不滑坡、工作不断档、责任不落空,为全面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x.全面推进落实。
一是制发《x市x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职能,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是定期研究问题。
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
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x.加强考核督办。
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年
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采取“年初制定标准、定期检查督办、年终综合考评”的方式,加强考核督办,层层传导压力,有效推动各地、各部门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二)深化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x.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放管服”改革。
及时调整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将“放管服”改革作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抓手。
重点实施“x+x”改革,推进企业开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将新开办企业的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x个环节的办理时限压缩至x个工作日内;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综合窗口,出台配套制度X项,实现工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x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x个工作日内完成、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x个工作日内完成。
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惠及企业X户;全面实行“x证合一”,办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X户。
深化“互联网+登记”改革,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业务“一网办理”,共办理全程电子化登记业务X户。
x.稳妥推进市政府机构改革。
按照《x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调整优化市政府及工作部门职能,整合部门职责和内设机构,市政府工作部门由X个减少到X个,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
x.大力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
一是实行“一网通办”。
加快系统对接,事项上网,办事用网,推动服务从“线下”向“线上”转变,网上可办率X%,网办实现率X%。
二是实行“一门办理”。
截至x年底,x市行政许可事项入驻率达X%。
三是推进“一次办理”。
梳理发布x市“马上办”事项X项、“一次办”事项X项、高频事项X 项,不断压缩审批服务时限,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三)严格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x.健全依法决策制度。
将依法决策事项列入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行政机关拟作出的重大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同时,分别组建政府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团队,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方式,做好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x年共审查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X件。
x.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加快推进x市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x市政府带头与x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签订政府法律顾问合作协议,聘请X名专业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全市X个市直部门和X个镇(办、场、园、区)分别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整体水平。
x.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
必纠”,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管理,凡以x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及时报省政府和x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四)定纷止争,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x.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不断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严把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查、结案关,将“协调撤回”作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优先结案”手段,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x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X件,受理案件X件,不予受理案件X件。
受理后已办结案件X件,其中,申请人主动撤回案件X 件、作出确认违法决定案件X件、作出撤销决定案件X件、作出维持决定案件X件,作出驳回决定案件X件,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X%。
x.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积极探索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x 模式,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x市联合专业调解委员会建设,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上及时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x年,全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X件,调处成功率X%。
扎实开展信访积案攻坚,按照“五个一”要求,持续开展领导包案化解活动,共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X件。
x.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X家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x市“行政诉讼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