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坐席员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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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坐席员考核办法(暂行)
为加强中心内部管理,营造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确保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受理、问题立案、任务派遣等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市政府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以文明、规范、高效、精确为宗旨,通过考核办法的实施,明确责任,增强坐席员服务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全面提升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水平。
二、考核对象
汝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坐席员(含值班长、派遣员、接线员)。
三、考核方法
考核分为系统内考核、考评两项内容,综合评定考核分值。
1、系统内考核:利用综合评价系统对坐席员及时受理、立案、派遣、结案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根据各岗位平均处理案件数量,处理案件低于平均数10%扣10分,低于20%扣20分,低于30%此项考核为0分。
由监督考评科对每个受理员按百分制打分。
2、考评:每月初由监督考评科根据坐席员上月工作的
综合表现,评定分值,具体办法为在满分100分基础上进行扣减。
(1)上下班迟到、早退每次扣5分;
(2)办公区域内东西乱摆放、不够整洁有序的一次扣5分;
(3)未经许可擅自脱岗造成后果的一次扣10分;
(4)无故不参加中心组织的集体活动会议和业务学习的一次扣5分;
(5)工作中无故不及时接收、传递信息、派遣任务,造成工作延误的一次扣10分;
(6)12319热线要保持24小时畅通,不得擅自将电话置闲,一次扣10分,如被投诉造成不良影响扣30分;
(7)坐席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求案件内容清楚,语句通顺、无错别字,定位错误,发现一次扣2分;
(8)发表或传播不当言论对中心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扣10-30分;
(9)违反中心管理规定及要求、不服从管理的,视情节轻重扣10-30分;
月度最终得分=系统内考核得分×50%+考评得分×50%
年度最终得分=年度内每月考核总分/12
四、奖惩措施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综合评定分值确定奖惩。
1、在年度考核中前三名的个人,中心进行通报表扬,并分别给予800元、500元、300元的奖励。
2、在年度考核中总分低于70分者,中心进行通报批评,进行待岗培训,待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
汝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201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