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适用范围
• 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 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未涉及其他对象和场合,如船舶、飞机、火车 等,国外同类规范都类似。 • 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弹药、火工品等有 爆炸危险的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生 产和贮存火药、弹药、火工品等建筑属于有爆 炸危险的场所,对这种场所安装火灾自动报警 装置有其特殊要求,专业规范另行规定。
电气(漏电)火灾监控系统设置场所
宜设置的场所(建规) 按一级负荷供电且建筑高度大于50.0m的乙、丙类厂 房和丙类仓库。 按二级负荷供电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 (仓库)。 按二级负荷供电的剧院、电影院、商店、展览馆、广 播电视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和室外消防用水量大 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
居住建筑
十层至十八层的居住建筑
建筑高度不 超过100m的 二类建筑 高层公共建 筑 1.任一层建筑面积超过2000m² 但不超过3000m² 或总面 积不超过6000m² 的商店、展览建筑、旅馆、财贸金融 建筑、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 2.市、县级广播电视建筑、邮政楼、电信楼、电力调 度楼、防灾指挥调度楼; 建筑高度不 3.中型及以下影剧院; 超过24m的 4.设置在地上四层及以上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公共建筑 5.图书馆、书库、档案库(馆); 6.中型铁路旅客车站,三级和四级汽车客运站、港口 客运站、城市轨道交通地面和地上高架车站; 7. 200床以下的病房楼,每层建筑面积1000m² 以下的 门诊楼、疗养院、老年人建筑、儿童活动场所
1.城市轨道交通地下车站和区间隧道、长度超过1000m 的城市地下通道(隧道); 地下公共建 2.地下或半地下影剧院、礼堂; 3.建筑面积超过1000m² 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场、医院、 筑 旅馆、展厅及其他公共场所; 4.重要的实验室,图书、资料、档案库
1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 7、集中报警系统 由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 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 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较复杂的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8、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集中火灾报 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 组成,或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火灾报 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 能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二)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 火灾探测器的设置部位应与保护对象的等级相适应。 • 1、特级保护对象 特级保护对象火灾探测器的设置部位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 的有关规定。
2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 • • • • •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一 总 则
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止和 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及早发现 和通报火灾,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火
灾。
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 发达国家,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的生产、应用相当普遍,甚 至普及到一般家庭。 • 我国: • 五、六十年代是空白。 • 七十年代开始创建。 • 进入80年代以来开始普及。 • 据不完全统计:国内生产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的厂家已超过 百个,国外生产和应用比较普遍的几种典型的火灾探测器 产品我国都有。 2006年公安部消防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 消防总队发出《关于推广应用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等 消防技术的通知》 • 报警的种类:有线、无线、图像、了望、车船…
1.长度超过500m的城市地下通道(隧道); 2.建筑面积超过500m² 但不超过1000m² 的地下或半地 下商店、医院、旅馆、展厅及其他公共场所; 3.地下或半地下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十层以下的居住建筑
1.一级和二级保护以外的公共建筑
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 1、报警区域 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 或楼层划分的单元。一个报警区域宜由一个防火 分区或同层的几个防火分区组成。一般是一条报 警回路。 • 2、探测区域 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 一般情况下,探测区域应按独立房间划分。一个 探测区域的面积不宜超500㎡。从主要入口能看清 其内部,且面积不超过1000㎡的房间,也可划分 为一个探测区域。(一个地址编码) 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主讲人:田洪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目 录
• • • • • • • • • • • • • • • • • • • • 1 总 则 2 术 语 3 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4 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 5 系统构成与选择 6 消防控制室的设计 7 探测报警的设计 8 消防联动控制的设计 9 探测器的选择 10 设 置 11 系统供电及消防电源的设置 1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 13 家用火灾报警系统的设置 14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设置 15 布 线 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性能化设计 附录A 探测器安装间距的极限曲线 附录B 不同高度的房间梁对探测器设置的影响 附录C 按梁间区域面积确定一只探测器保护的梁间区域的个数 附录D 火灾探测器的具体设置部位(建议性)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
等 级 特 级 保 护 对 象
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
居住建筑
一 级 建筑高度不超 过100m的高层 公共建筑
十九层及以上的居住建筑
一类建筑
1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等 级 保 护 对 象
一级
建筑高 度不超 过24m 的公共 建筑及 建筑高 度超过 24m的 单层公 共建筑
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其他规定
•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 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 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 2 消防设备应为符合国家有关准入制度的产品。
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 3、保护面积 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面积。 • 4、安装间距 两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 5、保护半径 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单向最大水平 距离。 • 6、区域报警系统 由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 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 功能简单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注: • 1、一类建筑、二类建筑的划分,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的规定; 工业厂房、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 • 2、上表未列出的建筑的等级可按同类建筑的 类比原则确定。
2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20
二 级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工业建筑 二 级 地下公共 建筑 居住建筑 三 级 建筑高度 不超过 24m的公 共建筑
1.丙类厂房; 2.建筑面积大于50 m² 但不超过1000m² 的丙类库房; 3.总建筑面积大于50m² 但不超过1000m² 的地下丙、丁 类厂房及库房
1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 9、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当被保护线路中的被探测参数超过报警设 定值时,能发出报警信号并能指示报警部位的 系统,它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电气火灾监控 探测器组成。
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功能
• 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的规 定。主要有: •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人民防空工程防火设计规范》; • 《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 • 《工业与民用建筑供电系统设计规范》等。 • 关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范围,本规范未作 具体现定,其他规范都有规定,在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设计时,应符合上述有关规范的规定。 • 本规范解决怎么设,其他规范解决在哪设问题。
• 1、探测漏电电流、过电流等信号,发出声光 信号报警。 • 2、准确报出故障线路地址,监视故障点的变 化。 • 3、储存各种故障和操作试验信号,信号储存 时间不得少于12个月。 • 4、切断漏电线路上的电源,并显示其状态。 • 5、显示系统电源状态。
1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1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 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 (一)系统保护对象分级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根据其使 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分为 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并宜符合下表的规 定。
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工业建筑 一 级
1.甲、乙类厂房; 2.甲、乙类库房; 3.占地面积或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m² 的丙类库房,占 地面积超过500 m² 或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m² 的卷烟库房 ; 4.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m² 的地下丙、丁类厂房及库房 ; 5.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² 或总面积大于3000m² 的制 鞋、制衣、玩具厂房
2、一级保护对象 1) 财贸金融楼的办公室、营业厅、票证库; 2) 电信楼、邮政楼的重要机房和重要房间; 3) 商业楼、商住楼的营业厅、展览楼的展览厅; 4) 高级旅馆的客房和公共活动用房; 5) 电力调度楼、防灾指挥调度楼等的微波机房、 计算机房、控制机房、动力机房; • 6) 广播电视楼的演播室、播音室、录音室、节目 播出技术用房、道具布景房;
1.200床及以上的病房楼,每层建筑面积1000m² 及以上的门 诊楼、疗养院、老年人建筑、儿童活动场所; 2.任一层建筑面积超过3000m²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6000m² 的商 店、展览建筑、旅馆、财贸金融建筑、办公楼、教学楼、实 验楼; 3.图书、文物珍藏库(馆),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 书库,重要的档案库(馆); 4.超过3000座位的体育馆; 5.重要的科研楼; 6.省级及以上(含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建筑、邮政楼、电 信楼、电力调度楼、防灾指挥调度楼; 7.设有大中型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记录介质库,特殊贵重或 火灾危险性大的的机器、仪表、仪器设备室、贵重物品库房 的建筑; 8.重点文物保护场所; 9.大型及以上影剧院、会堂、礼堂; 10.特大型、大型铁路旅客车站、航站楼、一级和二级汽车 18 客运站、港口客运站、
13
源自文库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 宜设置的场所( 高规) 高层建筑内火灾危险性大、人员密集等场所。
1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 10、联动控制信号 • 由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的用于控制自动消防设 备(设施)工作的信号。(发出的信号) • 11、联动反馈信号 • 受控自动消防设备(设施)将其工作状态信息 发送给消防联动控制器的信号。 • 12、联动触发信号 • 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的用于逻辑判断,并发出 联动控制的信号。(接受的信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