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质量管理规定
病历书写质量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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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书写质量控制反馈机制,对病历书写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和整改。
2.反馈机制应包括定期的质量评估会议、病历书写案例分析等形式。
3.通过反馈机制,促进医务人员之间的经验交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十五、病历书写与患者满意度
1.医疗机构应关注病历书写在提高患者满意度中的作用,通过规范的病历书写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1.对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医疗机构应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病历书写违规举报制度,鼓励内部监督。
3.对违反病历书写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医务人员,应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十二、病历书写持续改进
1.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病历书写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2.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病历书写改进项目,提升病历书写质量。
病历书写质量管理规定
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1.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反映患者病情及诊疗经过。
2.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伪造。
3.病历书写应按照规定格式进行,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及病程记录等。
二、病历质量管理要求
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病历质量管理组织,负责制定病历书写规范及质量控制措施。
3.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病历书写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应对策略,提高医疗机构在纠纷解决中的应对能力。
二十三、病历书写与医疗质量评价
1.病历书写是医疗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医疗机构应通过病历书写质量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映医疗服务的整体水平。
2.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病历书写质量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医疗质量改进的依据。
天津市病历书写及质量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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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病历书写及质量管理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天津市的病历书写及质量管理标准如下:
一、书写规范要求:
1. 编写者应使用规定的病历书写纸张,纸张应具备清晰、耐久、易保存等特点。
2. 所有内容必须使用黑色或蓝色水笔书写,禁止使用铅笔、钢笔、彩色笔等。
3. 所有书写必须工整、清晰、易读,且应使用标准的医学术语和符号。
4. 病历中的日期、时间、编号等必须准确无误,不得模糊或篡改。
二、必备内容:
1. 病案首页: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入院日期、入院诊断等重要信息。
2. 病历摘要:包括入院至出院期间的重大病史变化、主要治疗措施、病情观察等内容。
3. 诊疗过程记录:包括既往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诊断与鉴别诊断分析等。
4. 医嘱单:包括各项治疗药物、检查及其他治疗措施的详细记录及相关时间、剂量等。
三、质量管理要求:
1. 编写者应具备相应的医学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确保病历内容的真实准确。
2. 负责初步审核病历的医生应熟悉病历书写标准,确保病历的
规范性和连续性。
3. 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归档和保管制度,并实施病历的保密措施,确保病历的客观性和机密性。
4. 定期组织复查病历质量,发现存在问题时及时纠正,并进行质量评估和统计分析。
以上是天津市病历书写及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规范执行,以提升病历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和患者权益。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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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病历是医务人员记录患者疾病情况和诊疗过程的一种重要文书,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是保证病历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病历书写规范和病历管理制度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病历书写规范病历书写规范是保证病历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基础,良好的病历书写规范能够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下面从病历书写的内容、格式和要求三个方面来介绍病历书写规范。
1. 病历书写内容的规范(1) 不漏项:病历应包括患者个人基本资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及后续计划等内容。
不得有重大遗漏,避免因遗漏导致医疗错误。
(2) 真实准确:病历应真实记录患者的症状、体征、疾病诊断等信息,不得随意杜撰、掩盖真相。
应确保病历内容的准确性,以避免因错误信息引发误诊误治。
(3) 医嘱规范:医嘱是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规范书写医嘱内容,包括药物名称、剂量、频次、途径等信息。
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避免因医嘱错误导致患者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后果。
2. 病历书写格式的规范(1) 病历标签:每张病历应有统一的标签,标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基本信息。
标签应清晰可见,避免混淆和误读。
(2) 文字清晰:医务人员应使用工整、清晰的文字书写病历,避免因字迹不清引起信息错误或理解上的困难。
(3) 填写日期:每段病历内容应注明填写日期和时间,便于追溯和核对。
(4) 填写单位:病历应标明填写单位的名称和医务人员的姓名,确保病历的责任明晰。
3. 病历书写要求(1) 规范用词:医务人员应使用通俗易懂、准确无误的语言描述病情和诊疗过程,避免使用模糊、不明确或个人理解的术语。
(2) 客观记录:病历应客观记录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过程,避免主观评价、推测或臆断,以确保病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
(3) 填写签名:病历的每一页应有填写人姓名和签名,以确保病历责任明确。
二、病历管理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病历质量、维护患者权益和促进医疗安全而建立的一套制度和程序。
2024年病历书写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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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病历书写管理规定____年病历书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病历书写行为,提高病历质量,保护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医疗机构内进行病历书写的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病历书写的原则病历书写应当遵循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可阅读性、可追溯性的原则。
第四条病历书写的要求病历书写应清楚、完整地记录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方案、治疗效果、处方等信息,并签名、注明日期。
第二章病历书写的基本规定第五条病历书写的方式病历可以采用纸质形式或电子形式进行书写。
对于电子病历,应具备数据安全、可靠存储、保密性等要求。
第六条病历书写的时间节点病历应当及时书写,避免延误。
对于重大手术、危重病情、特殊诊断等情况,应当及时完成病历书写。
第七条病历书写的内容病历应当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诊断、治疗方案、治疗效果评价等内容。
第八条签名和鉴别病历应当由直接参与患者诊治的医务人员进行签名,然后加盖医务人员执业注册章或电子签名。
对于使用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应采取符合法律要求的电子签名方式。
第三章病历书写的管理要求第九条病历书写的记录保存病历书写应当如实反映患者的病情和诊治过程。
对于纸质病历,应当妥善保存,并设立专门的档案室。
对于电子病历,应有可靠的数据存储备份措施。
第十条病历书写的审查与核对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书写审查与核对制度,确保病历书写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对于重大手术、危重病情等情况,应当进行专家复核。
第十一条病历书写的培训与考核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开展病历书写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书写技能和质量。
同时,应当对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进行定期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二条病历书写的追溯与修改病历一旦完成,只能进行追溯或修改,不得进行删除。
对于追溯和修改的部分,应当进行明确注明,并注明修改的原因和时间。
第十三条病历书写的保密工作医务人员应当严守患者的隐私和医疗信息的保密,不得私自泄露患者的隐私。
医疗质量管理病历书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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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应积极推广和应用电子病历系统,提高病历书写的效率和准确性。
2.电子病历系统应具备权限管理、电子签名、时间戳等功能,确保病历的法律效力。
3.医院应定期对电子病历系统进行升级和维护,保障系统的稳定性和数据的安全性。
4.医务人员应接受电子病历系统的操作培训,熟练掌握系统功能,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2.培训内容应涵盖病历书写规范、医疗法律法规、病历质量管理等。
3.医务人员应当通过病历书写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独立执业。
4.医院应将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评价其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
八、病历信息安全管理
1.医院应建立健全病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患者隐私,防止病历信息泄露。
4.病பைடு நூலகம்记录应当反映患者病情变化、诊疗经过、治疗效果及不良反应等,内容包括:
(1)日常病程记录:记录患者每日病情、治疗及护理措施等。
(2)上级医师查房记录:记录上级医师对患者病情的分析、诊断、治疗意见及查房时间。
(3)会诊记录:记录会诊医师的姓名、职称、会诊意见及时间。
(4)手术记录:记录手术名称、时间、术者、麻醉方式、手术经过及术后处理等。
3.住院病历应由主管医师负责组织书写,并确保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
4.病程记录应及时更新,反映患者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不得迟于患者病情变化后24小时。
5.手术和麻醉记录应由术者和麻醉师分别在手术当日完成。
六、病历书写质量控制
1.医院应建立病历书写质量控制小组,定期对病历书写质量进行审查和评价。
3.通过病历质量控制,医院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过程中的问题,保障患者安全。
二十四、病历书写与医疗法规遵守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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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1、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1)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书写,力求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名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
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标明。
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
医生应签全名。
(2)各种症状、体征的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
(3)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
药物名称可应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等名称填写。
(4)简化字应按____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
(5)度量衡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一律采用国际符号。
(6)日期和时间写作举例:____.1.26.4/20/am或5pm。
(7)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及日期。
(8)中医病历按照卫生部中医司的统一规定书写,要突出中医特色。
2、门诊病历书写要求(1)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生日(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由挂号室填写。
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签全名。
(2)初诊必须系统检查体格,时隔____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检查,病情如有变化可随时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
(3)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
(4)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亦应写上"同上"或"同前"。
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全科会诊,详细记载会诊内容及今后诊断计划,以便复诊时参考。
(5)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及诊断用药,要逐项填写。
年龄要写实足年龄,不准写“成”字。
(6)根据病情给患者开诊断证明书,病历上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未经诊治患者,医师不得开诊断书。
(7)门诊患者需住院检查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闻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诊断,记录力求详尽。
(8)门诊医师对转诊患者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病历书写管理规定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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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管理规定最新一、前言为加强医疗机构病历书写与管理工作,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所有医务人员,旨在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二、病历保存管理1. 病历保存方式:采用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相结合的方式保存。
电子病历应通过我院信息系统进行存储、传输、查询和打印;纸质病历应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进行书写、整理和归档。
2. 病历保存期限:门(急)诊病历保存至少15年,住院病历保存至少30年。
对于涉及医疗事故、医疗损害赔偿等纠纷的病历,应保存至纠纷解决后至少2年。
3. 病历保存要求:病历应放置在干燥、通风、避光的环境中,防止霉变、损坏和丢失。
同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病历信息不被非法获取、篡改和泄露。
4. 病历销毁:达到保存期限的病历,经院领导批准后,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销毁过程应有相关人员进行监督,并做好销毁记录。
5. 病历归档:病历归档应遵循一事一档、一人一档的原则,确保病历资料齐全、排序合理、便于查阅。
归档工作应由专人负责,确保病历的完整性、连续性和可追溯性。
6. 病历保管:病历保管人员应严格遵守病历管理规定,确保病历的安全、保密和及时更新。
对于涉及患者隐私的病历内容,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三、病历书写1. 书写原则- 实事求是:病历书写应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患者的病情、诊疗经过和结果。
- 及时准确:医务人员应在诊疗活动结束后及时书写病历,确保病历内容的准确性。
- 规范清晰:病历书写应遵循统一的格式和标准,字迹清楚,表述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2. 书写内容- 基本信息记录: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状况、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
- 病史采集:详细记录患者的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
- 体格检查:记录患者的生命体征、一般情况、系统检查等。
- 诊断与治疗:明确诊断、制定治疗方案,并记录治疗过程中的病情变化。
病历书写质量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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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质量管理规定病历是医疗过程中重要的记录文件,对于患者的诊疗、护理和医疗质量评价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病历书写质量,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机构制定了病历书写质量管理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病历书写质量管理规定的要求和执行方法。
1. 病历书写的要求医务人员在书写病历时,应该遵循以下要求:1.1准确性病历中的内容必须准确无误地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结果和诊断结论等。
医务人员需仔细核对和确认每一项重要信息,以确保准确性。
1.2规范性病历需要按照统一的格式书写,包括病历首页、入院记录、查体记录、手术记录、病程记录等。
每个部分的内容和顺序需符合标准,以使病历的结构和内容更加规范化。
1.3完整性病历应包含患者就诊的全部信息,医务人员应全面记录患者的疾病情况、治疗过程、护理措施和病情变化等。
任何重要信息的遗漏都有可能对患者的诊疗造成不良影响。
2. 病历书写的执行方法2.1书写工具医务人员应使用符合规范的病历书写工具,如规定的纸张、墨水或者电子病历系统。
书写工具的质量和合理使用对于书写质量至关重要。
2.2文书规范与字迹清晰医务人员应使病历的字迹清晰、工整,确保每一个字母和数字都能被正确辨认。
字迹混乱或模糊不仅影响查阅和理解,也可能导致患者信息的错误解读。
2.3病历语言规范医务人员在书写病历时,应该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和专业词汇,确保内容表达准确、明确。
避免使用俚语、隐语或不当词汇,以免引起歧义和误解。
2.4核实与修改医疗机构要鼓励医务人员在书写病历前,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和确认。
如果在书写过程中发现错误或遗漏,应及时进行修改并在之后的病历记录中进行说明。
2.5签名与审核医疗机构要求医务人员在书写完成后,在病历中进行签名或盖章确认。
同时,需要有相应的审核制度,由专业人员对病历进行审核,以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病例书写质量的质量检查和反馈3.1定期质量检查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病历进行质量检查,包括对书写内容、格式规范性和页码标识等进行检查。
2024最新病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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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最新病历管理规定一、前言为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病历保存管理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保存管理制度,确保病历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2.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建立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纸质病历应当按照规定格式打印,由医疗机构负责保存。
3.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部门或岗位负责病历的保存管理,确保病历的安全、保密和便于查阅。
4.医疗机构应当制定病历保存期限,并根据以下要求进行保存:(1)住院病历:自患者出院之日起至少保存30年;(2)门诊病历: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3)急诊病历: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至少保存2年;(4)死亡病历:自患者死亡之日起至少保存30年。
5.医疗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病历丢失、损坏、篡改、泄露等情况发生。
6.医疗机构应当在病历保存期限届满前,对患者病历进行评估,确需继续保存的,可延长保存期限。
7.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病历保存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病历保存管理制度的落实。
8.医疗机构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依法处理病历资料,确保病历的保存和查阅不受影响。
9.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提供病历查阅、复制等服务,保障患者权益。
本规定旨在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病历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病历书写1.病历书写原则(1)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2)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词汇;(3)病历书写应当反映患者的病情、诊疗过程及结果;(4)病历书写应当遵循医学伦理,尊重患者隐私。
2.病历书写要求(1)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书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2)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字迹清楚、工整;(3)病历书写不得随意涂改、撕毁,确需修改时,应当在原文上划线标注,并在旁边注明修改日期及签名;(4)病历书写中涉及到的诊断、治疗等关键环节,应当有相关医务人员签名确认。
制定病历书写质控管理制度及记录
![制定病历书写质控管理制度及记录](https://img.taocdn.com/s3/m/03f0d24f4b7302768e9951e79b89680203d86b18.png)
制定病历书写质控管理制度及记录病历书写质控管理制度及记录是医疗机构为规范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行为,提高病历质量的管理制度。
一、病历书写质控管理制度1. 病历书写要求:- 病历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反映患者的病情和医疗过程。
- 病历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书写,包括病案首页、病程记录、检查报告、手术记录等。
- 病历中禁止出现任何虚假、夸大或重复信息。
- 病历中涉及敏感信息必须加密处理,确保患者隐私安全。
2. 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必须使用标准词汇和术语,避免使用模糊或不规范的表述。
- 病历必须根据病人具体情况进行书写,避免模板化或套用他人病历。
- 病历必须及时更新和修改,确保任何变化或进展都能准确记录。
3. 病历审核:- 病历必须经过专业医务人员审核,确保病历内容准确、逻辑清晰。
- 病历审核要记载审核人姓名和审核日期,留存审核记录。
4. 病历修订和注明:- 在病历发现错误或不准确之后,必须及时修订,并在修订处注明修改人、修改时间和修改原因。
- 在病历需要补充说明或解释的情况下,必须在病历中注明补充说明人、说明时间和内容。
二、病历书写质控记录1. 病历书写质控记录表:- 记录每个医务人员病历书写情况的质控表格,包括医生姓名、病历编号、书写时间等信息。
- 记录每个病历书写的评估结果,包括准确性、完整性等方面的评分。
2. 病历质控会议记录:- 记录每次病历质控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参会人员。
- 记录会议讨论的病历案例,以及针对质控结果提出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3. 病历修订记录:- 记录每次病历修订的内容、修订人、修订时间和修订原因。
以上是制定病历书写质控管理制度及记录的基本内容,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实施。
同时,必须进行定期的复查和评估,确保质控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国家病历管理规定
![国家病历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a987d92f1611cc7931b765ce05087632311274b6.png)
4.8医疗机构应当对病历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定期的安全评估和漏洞修复,防止病历信息泄露。
4.9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病历信息管理系统中操作时,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误操作导致数据丢失或泄露。
4.10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质量评价和反馈机制,定期对病历质量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1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病历管理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病历管理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7.2医疗机构病历管理系统应当实现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对接,促进医疗信息资源共享。
7.3医疗机构应当制定病历数据的标准和规范,确保病历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7.4医疗机构应当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开展病历数据的挖掘和分析,为临床决策提供支持。
6.4病历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病历管理业务;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保密意识;
(3)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病历信息管理系统;
(4)具备处理突发病历管理事件的能力。
六、病历管理与人员培训(续)
6.5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明确其在病历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
3.3医疗机构应当允许患者及其代理人查阅、复制病历,并提供便利条件。
3.4病历涉及患者隐私的部分,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予以保密。
四、病历管理与监督
4.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质量管理控制体系,提高病历质量。
4.2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病历书写、保存、使用和管理的培训和考核。
4.3医疗机构应当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病历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十三、病历管理的宣传与教育
13.1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病历管理政策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病历管理的认识和理解。
病历质量管理制度_病历质量管理制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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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为加强医疗机构病历质量管理,规范病历书写和保管行为,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病历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质量管理制度,加强病历质量控制,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5.病历中涉及患者隐私的部分,应当保密。
三、病历质量管理
1.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病历质量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病历质量管理工作。
2.医疗机构应当制定病历质量评价标准,对病历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和反馈。
3.医疗机构应当对病历书写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4.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对病历质量进行持续改进。
五、病历的利用与监督
(一)病历利用
1.医疗机构内部应实现病历信息共享,便于医务人员查阅、分析和利用。
2.在保障患者隐私的前提下,可与其他医疗机构或医学研究机构共享病历资料。
(二)病历监督
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病历监督机制,对病历书写、保管和利用进行全面监督。
2.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十二、病历质量评价与反馈
1.医疗机构应建立科学的病历质量评价体系,定期对病历进行全面评价,包括病历书写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及医疗行为的合理性。
2.评价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医务人员,对其中的共性问题进行整改,对个性问题进行针对性指导。
3.医疗机构应将病历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医务人员绩效考核、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六、法律责任与纠纷处理
(一)法律责任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24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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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24修订)一、前言为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病历的保存、书写、归档、查阅、复制、封存和启封以及质量管理等工作。
二、病历保存管理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病历保存制度,确保病历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连续性。
2.病历保存期限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计算,至少保存30年。
对于特殊病例、罕见病、医疗事故争议病例等,保存期限可根据需要适当延长。
3.医疗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病历丢失、损坏、篡改、盗窃等情形发生。
4.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部门或岗位,负责病历的保存管理工作,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加强对病历保存工作的监督检查。
5.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病历保存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病历安全。
6.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病历销毁制度。
病历销毁前,必须严格审查病历保存期限、病历内容等因素,确保符合销毁条件。
销毁过程应有详细记录,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7.医疗机构应采用信息化手段,对病历进行电子化管理,提高病历保存的效率和质量。
8.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患者隐私的保护,严禁泄露患者病历信息,确保患者权益。
三、病历书写1.病历书写原则(1)客观真实:病历内容应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及护理过程。
(2)及时准确:病历书写应及时完成,确保病历内容的准确性。
(3)规范完整:病历书写应遵循国家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病历书写规范,内容应完整,不得遗漏重要信息。
2.病历书写要求(1)病历应由具备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书写,字迹清楚、无涂改。
(2)病历应采用蓝黑或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彩色笔。
(3)病历书写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缩写、简写。
(4)病历内容应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检查、诊断、治疗、护理及病情变化等。
四、病历归档管理1.病历归档范围(1)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转院病历、死亡病历等。
病历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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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疗事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加强医务人员对患者病历的书写、整理、保存和管理工作,保障病历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医疗行为合法合规。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师等相关人员。
四、内容(一) 病历书写1. 医生应按照规范的格式书写病历,确保内容完整、明确、准确。
病历应包括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及处方等内容。
2. 病历应使用黑色水笔书写,字迹清晰,不能使用涂改液。
3. 医生应按规定时间及时完成病历书写,不能事后添写或修改。
(二) 病历整理1. 护士负责病历整理工作,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流畅性。
2. 护士应根据病历的内容整理病历首页,标注患者基本信息和就诊日期。
(三) 病历保存1. 病历保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分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分别保存。
2. 病历保存期限为门诊病历5年,住院病历10年。
3. 病历保存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内,保持干燥通风,防止污损和遗失。
(四) 病历管理1. 病历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病历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整改。
2. 病历管理人员应建立完善的病历管理系统,包括电子病历和纸质病历。
3. 病历管理人员应对病历进行定期清点和盘点,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五) 病历审核1. 医院应设立病历审核组,负责对病历进行审核,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 病历审核应由主治医生或专科医生进行,审核时应仔细核对病历内容,确保病历与实际情况一致。
3. 病历审核应及时完成,不能延误患者的治疗计划和用药安排。
五、责任1. 医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标准书写和整理病历,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 护士应认真负责病历整理工作,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流畅性。
病历书写管理规定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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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管理规定范文(一)病历记录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
医师应签全名。
(二)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
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三)门诊病历的书写要求:1.要简明扼要。
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由挂号室填写。
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签字。
____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
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并应写明“初诊”字样。
3.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加填时间。
4.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
5.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6.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7.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四)住院病历的书写要求:1.新入院病员必须填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女病人月经史、生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由医师书写签字。
2.书写时力求详尽、整齐、准确,要求入院后____小时内完成,急诊应即刻检查填写。
3.病历由实习医师负责填写,经住院医师审查签字,并做必要的补充修改,住院医师另写住院记录(入院志)。
如无实习医师时则由住院医师填写病历。
主治医师应审查修正并签字。
4.再次入院者应写再次入院病历。
5.病员入院后,必须于____小时内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并记于病程记录内。
6.病程记录(病程日志)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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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病历是医疗活动的真实记录,不仅反映了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过程,也是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
为了提高病历书写质量,加强病历管理,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以下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
一、病历书写规范(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1、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2、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3、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4、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二)病历书写的时间要求1、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 24 小时内完成。
2、首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 8 小时内完成。
3、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 48 小时内完成。
4、手术记录应当在术后 24 小时内完成。
5、抢救记录应当在抢救结束后 6 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6、出院记录应当在患者出院后 24 小时内完成。
(三)病历书写的内容要求1、入院记录包括患者一般情况、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婚育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初步诊断、诊断依据、鉴别诊断、诊疗计划等内容。
2、病程记录包括日常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记录、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抢救记录等。
日常病程记录应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诊疗措施及效果、上级医师的诊疗意见等。
3、手术相关记录包括术前小结、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等。
4、医嘱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具体到分钟。
5、辅助检查报告患者进行的各项辅助检查结果应及时、准确地粘贴在病历中,并注明检查日期、检查项目、检查单号及报告者签名。
(四)病历签名要求1、病历书写者应在相应的记录上签全名,并注明书写时间。
病历书写规范与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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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规范与质量管理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内医生对患者病历的书写,并加强病历质量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患者权益。
适用于医院内全部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
二、病历书写规范2.1 病历的基本要求1.患者姓名:填写患者的真实姓名,不得使用化名或简称。
2.性别与年龄:准确填写患者的性别与年龄,不得使用不明确或错误的信息。
3.诊断与病情描述:认真描述患者的病情,包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体格检查等,并依据临床表现做出准确诊断。
4.医嘱与治疗方案:依据诊断结果,订立科学的医嘱与治疗方案,包含药物治疗、手术治疗、饮食调理等。
2.2 病历书写流程1.患者接诊:医生在患者接诊时应认真记录患者的主诉、病情背景等信息,并进行初步检查与诊断。
2.检验与检查结果记录:医生应及时记录患者的检验与检查结果,并与主诊医生合作进行综合分析。
3.诊断与治疗方案:医生应依据患者的病情与检查结果,做出准确诊断,并订立科学的治疗方案。
4.医嘱与护理记录:医生应认真记录针对患者的治疗医嘱与护理措施,并定期更新。
2.3 病历书写要点1.笔记用具与书写规范: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使用黑色或蓝色水笔,书写应工整,不得使用涂改液。
书写要注意字迹清楚,不得显现模糊、混乱或难以辨认的情况。
2.时间与签名:医生在每次记录病历时应准确填写时间,并在记录结束处签名确认。
3.用语规范:医生应使用准确、简洁的语言进行描述,避开使用口语化、隐晦或模糊的表达方式。
4.页面标识与增补记录: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在每页右上角标明页码和日期。
如需增补记录,应在原记录下方续写,并标明增补时间。
三、病历质量管理3.1 审核与监督1.医务科负责人应负责对各科室病历书写进行定期审核,并督促医生遵守规范。
2.定期组织病历质量评估工作,对病历进行评分,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2 病历存档与保密1.病历应依照规定的时间规定存档,确保病历的完整性与安全性,并进行质量备份。
病历书写质量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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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质量管理制度一、病历书写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病历全程质量监控、评价和反馈制度,提高病历质量;我院对病历质量管理将实行临床治疗组负责制,现就病历质量管理作如下规定:一基本要求临床医师在执业的不同阶段,需要根据其职责范围,完成一定数量的病历书写并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1、病历质量要求:各级医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病历,年总病历质量甲级率>95%;2、病历管理职责范围:1住院医师:负责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病程记录、首页等病历资料的书写及质量,以及对实习生病历书写的检查、指导;2主治医师:除把握全面病历质量外,重点负责医疗制度落实包括病例讨论、会诊及抗生素合理使用等;3主任副主任医师:除把握全面病历质量外,重点负责疾病诊断正确性、治疗合理性、医疗知情同意等;二管理基本流程1、自我登记:住院医师在各自治疗组内,对自己书写和负责的出院病历,根据医院病历书写登记本进行完整登记;其他各级医师可以参照住院医师的方式进行登记;2、自我评估:主治医师在各自治疗组内,用医院住院病历检查评分表对治疗组内住院医师登记的出院病历进行评分并记录;3、住院医师及主治医师每季度将病历书写登记本、评分表交医务科核实备案;4、医务科每季度对上述病历及其它归档病历进行抽查评估,并记录在案;5、各级医师在晋升申报时,医院组织病历考核评估小组对其提交的聘任期内登记病历资料按要求进行评估;三处罚细则:凡被查病历属乙级或丙级病历,都将被纳入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考核,同时根据各级医师职责与转正、定级、晋升、聘任及个人奖金挂钩:1、新分配住院医师:在其职责范围内一年出现三份乙级病历,或一年内出现一份丙级病历者,延缓1年转正、定级;同时扣发当月奖金;每出现一份乙级病历扣10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300元;2、住院医师晋升主治医师前及主治医师晋升副高医师前:其职责范围内一年出现三份乙级病历或出现一份丙级病历者,延缓一年晋升和聘任;同时扣发当月奖金;每发现一份乙级病历扣10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300元;3、副主任医师晋升主任医师前:一年内出现乙级及丙级病历占其职责范围内的病历数5%或以上的,延缓一年晋升和聘任;同时扣发当月奖金;每出现一份乙级病历扣5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150元;4、主任医师:出现乙级病历或丙级病历者,扣发当月奖金,每发现一份乙级病历扣5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150元;5、进修医师:在其书写的病历中,一年内出现三份乙级病历者,不发结业证;若查到丙级病历者,则取消其进修资格,改为参观学习;二、各项病历记录完成时限、书写责任人经治医师1、首次病程记录在8小时内完成;2、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48小时内完成;3、抢救记录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己;4,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在术后即刻书写完成;5、死亡讨论记录于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完成;6、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于24小时内完成;7、手术记录由术者于术后24小时内完成;三、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间隔时间l、对危重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一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2、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3、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4、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5、新病人入院48小时,术前、术后至少记录一次上级医师查房记录;6、主治医师日常查房间隔时间视病情和治疗情况而定;7、高级职称医师以上医师的查房记录每周至少一次;四、甲级病历十五个单项否决1、主诉表达严重错误;诊断严重不规范或诊断描述错误2、入院记录的主要症状、时间、体检与首次病程记录有严重不一致3、首程:诊断不明或疑似疾病无鉴别诊断分析4、电子病历书写出现乱码或拷贝错误,造成内容失真5、首页空白医师填写部分6、传染病漏报7、缺入院记录包含转入记录8、学生书写的入院记录缺上级医师修改签名9、缺出院录、死亡记录、手术记录、讨论记录已讨论之一10、患者死亡后缺死亡当日病程记录或临终抢救记录11、危重患者缺高级职称医师查房记录或缺请示上级、汇报记录;12、缺各种知情同意书包括知情同意书患者方未签名、以及缺告知书、授权书13、如在重要部位涂改,如:诊断、各种知情同意书、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抢救记录14、缺整页病历记录造成病历资料不完整15、病历中出现其他病人的各种记录单或辅助检查报告单五、病案管理制度1、病案室负责集中管理全院的住院病案资料;2、病员出院后,由经管医师详细填写“病历首页”各栏,病案室一周内收回,填写分类卡片,进行整理、核对、装订,并根据首页上的诊断、手术名称,写上相应的ICD-10编码按顺序号存档;3、本院医师因科研或撰写论文需要,每次借阅时间一个月为限,必要时可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2周;再借时,须归还后方可;4、实习、进修医师因考核或参考需要,需由带教老师签字,经医务科批准后可借少量病历,独立撰写论文的不得借阅我院病历资料;5、再次入院病人,需调阅老病历时,必须由经管医师凭借条注明老住院号和新住院病历首页到病案室办理借阅手续,病员出院时,新老病历一并归还病案室;6、复印病历的,医务科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严格把关,经医务科审核同意并盖章后方可复印;复印工作由病案室负责执行;7、住院病案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司法机关、合法鉴定组织案情鉴定需要等确需提供病历原件的,须经医务科主任同意;8、使用病案时,由病案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9、保持病案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工作;10、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11、住院病案原则上要永久保存;六、病历质量控制制度1、病案室每日收回的病案进行检查整理、装订、核对、编码、录入、统计、上架;对存在问题的病历进行登记,上报医务科,通知科室到病案室或医务科修改;审修好的病历定时定期送回病案室;2、医务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病历或报告单质量查房,每次查若干个科室,针对平时病历书写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随机抽查病历报告单形式,指出存在问题的病历报告单,指导科室人员病历报告书写,以提高病历质量;3、各科室质控小组要切实做好病历质控工作,定期检查;其内容包括临床病历书写、护理病历书写、医技报告书写等;4、每个季度抽查一次归档病历,由“临床病历质量检查小组”、“护理病历质量检查小组”、“医技质量检查小组”进行病历内涵质量检查;5、凡查到丙级归档病历,与该组的医师包括高、中、初医师职称晋升挂钩,延缓一年晋升;6、由于病历书写不真实造成医疗纠纷或影响医院声誉,按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7、将定期、不定期的病历质量检查分数纳入医疗服务质量考核,与科室奖金挂钩;七、科室二级出院病历质控制度1、每个治疗组每月自查三月份出院病历,并将自查得分予以登记:2、各科住院总医师对出院病历质控进行总结包括病历书写中主要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3、医务科对各科自查病历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核对;4、对抽查核对发现的问题如未自查、自查得分不真实、自查住院号对不上,纳入医疗服务质量考核;5、医务科对各科未自查病历同时进行抽查评分,并科室自查评分比较,如评分相差率超出3%比例,要在院周会上通报批评;6、每月5号前,住院总医师将本月的自查评分表及登记本,送医务科检查备案;八、术前必备医疗文书制度1、急诊手术必备医疗文书:1首次病程记录;2血常规、出凝血、血糖、电解质等检查单;3急诊手术疾病诊断和鉴别诊断的其它检查单如B超、拍片、CT、MRI等报告单或穿刺检验报告单;4术前小结、手术同意书包括主刀签名和患方签名;5其他所须的各种知情同意谈话单;2、择期手术必备医疗文书:1入院记录;2首次病程记录;3术前上级医师查房记录;4手术医嘱;5血常规、血型、尿常规、出凝血、肝肾功能、血糖、电解质、心电图、胸片、传染病四项HBsAG、抗HCV、爱滋病抗体、梅毒RPR试验、60岁以上患者心脏彩超、肺功能等检查单;6择期手术疾病诊断和鉴别诊断的其它检查单如B超、拍片、CT、MRI、胃镜、气管镜等报告单;7术前小结、手术同意书包括主刀签名和患方签名;8其他所须的各种知情同意谈话单;九、住院病人常规辅助检查制度1、凡是住院病人必须常规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血型、肝肾功能、血糖、电解质、心电图、胸片产科除外、传染病四项HBsAg、抗HCV、爱滋病抗体、梅毒RPR试验;2、外科手术患者加查出凝血、60岁以上患者加查心脏彩超、肺功能等;3、如病人入院常规辅助检查项目有异常的,在出院前必须有复查和处理;。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范文(4篇)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范文(4篇)](https://img.taocdn.com/s3/m/8adf44d3e43a580216fc700abb68a98270feac44.png)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范文一、病历书写规范1. 病历的格式要求病历应当以病历本作为载体,按照以下格式书写:(1) 页眉:注明病历编号、科别、就诊日期等信息;(2) 页脚:注明页码;(3) 病历题头: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个人信息;(4) 主诉:患者以自己的语言表达自己的病情;(5) 现病史:包括病程、症状、检查结果等;(6) 既往史:包括过去的疾病史、手术史、用药史等;(7) 个人史:包括家庭史、职业史、饮食史等;(8) 体格检查:包括一般情况、皮肤、头颅、眼、口腔等部位的检查结果;(9) 实验室检查:包括血液、尿液、影像学等检查结果;(10) 诊断:采用明确的疾病名称并注明鉴别诊断;(11) 治疗计划:包括治疗方法、用药方案、手术计划等;(12) 注意事项:包括对患者的护理要求、饮食禁忌等;(13) 病程记录:对病情的发展变化进行记录;(14) 出院记录:包括治疗效果、出院建议等。
2. 病历书写要求(1) 书写内容要准确、详细,避免使用模糊词语;(2) 书写应顺序清晰、逻辑完整,不应出现跳跃或重复现象;(3) 应当使用规范化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含糊不清或歧义的词语;(4) 应当注明记录者的姓名和职称,并规范签名;(5) 书写应当整洁、工整,不得有涂改或涂抹现象。
3. 病历查房规范(1) 医生查房时应按照病历的内容进行询问和体格检查,确保病历的完整性;(2) 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的情况对病历进行及时更新,记录病情的变化;(3) 查房时发现病历中的错误或不完整之处应及时修改;(4) 医生与患者交流时应注意言辞的规范,不得使用侮辱、歧视等不当言语。
二、病历管理制度范本1. 病历管理的目的和依据(1) 目的:规范病历的书写、填写和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2)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79号文件》等法律法规。
2. 病历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1) 责任部门:医院行政部门;(2) 责任人员:医院病案管理科、医院质控科等相关工作人员负责病历的管理和审核。
病历书写制度 病历书写管理制度5篇
![病历书写制度 病历书写管理制度5篇](https://img.taocdn.com/s3/m/8f1c9f895ebfc77da26925c52cc58bd630869310.png)
病历书写制度病历书写管理制度5篇病历书写管理规定篇一一、医院医疗质量委员会负责全院病案的技术指导、咨询和质量管理,组织检查评比及执行奖惩措施。
医院病历质控小组负责组织检查评比及执行奖惩措施等具体的病历质控工作。
二、病案室负责做好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存档、保管工作。
三、病案上架前,由医院病历质控小组负责对病案书写质量进行评审,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病案提出修改意见。
四、各临床科室设病案质量专管医生和专管护士,负责做好本科室的病案质控的管理工作。
其工作职责:(一)做好本科室病案质量自查工作。
仔细核对住院病案首页各项目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如发现项目不全或记录不完整、不符合规定要求,应及时通知有关医务人员填补或更正。
对问题较多需部分或大部分重写的病历,应提出修改意见后退还给书写医生重写。
(二)做好出院病案、卡片的检查与催办工作,防止病案积压,保证归档病案流程的及时性。
(三)对病历质控小组抽查后反馈回来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病案,在两周内完成修改、订正,做到病案不缺项、书写规范、装订符合要求,检查评分达到90分以上。
(四)做好本科室病案的收集、保管工作,确保住院病案不遗失、不缺损。
五、病案质量检查与奖罚(一)病案质量检查分院、科两级。
各科室病案质量专管员应对每份出院病历先进行自查,确认达标后,在五个工作日内送到病案室。
(二)医院病历质控小组每月随机抽查各病区一定数量的归档病案和运行病案,检查评分结果与病案书写医生、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的奖金挂钩,奖罚结果公开。
(三)除医院病历质控小组每月对归档病案抽查外,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对各病区的归档病案和运行病案组织抽查,抽查结果与病案书写医生、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的奖金挂钩,奖罚结果公开。
病历书写管理规定篇二一、病历质量书写要求:1、病历包括门诊和住院病历,每位病人就诊时必须按《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门诊或住院病历,统一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门诊病历当时完成,住院病历24小时内完成,急诊病历书写应具体到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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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质量管理规定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病历书写质量管理制度
一、病历书写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病历全程质量监控、评价和反馈制度,提高病历质量。
我院对病历质量管理将实行临床治疗组负责制,现就病历质量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基本要求
临床医师在执业的不同阶段,需要根据其职责范围,完成一定数量的病历书写并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1、病历质量要求:各级医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病历,年总病历质量甲级率>95%。
2、病历管理职责范围:
(1)住院医师:负责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病程记录、首页等病历资料的书写及质量,以及对实习生病历书写的检查、指导。
(2)主治医师:除把握全面病历质量外,重点负责医疗制度落实(包括病例讨论、会诊及抗生素合理使用等)。
(3)主任(副主任)医师:除把握全面病历质量外,重点负责疾病诊断正确性、治疗合理性、医疗知情同意等。
(二)管理基本流程
1、自我登记:住院医师在各自治疗组内,对自己书写和负责的出院病历,根据医院病历书写登记本进行完整登记。
其他各级医师可以参照住院医师的方式进行登记。
2、自我评估:主治医师在各自治疗组内,用医院住院病历检查评分表对治疗组内住院医师登记的出院病历进行评分并记录。
3、住院医师及主治医师每季度将病历书写登记本、评分表交医务科核实备案。
4、医务科每季度对上述病历及其它归档病历进行抽查评估,并记录在案。
5、各级医师在晋升申报时,医院组织病历考核评估小组对其提交的聘任期内登记病历资料按要求进行评估。
(三)处罚细则:
凡被查病历属乙级或丙级病历,都将被纳入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考核,同时根据各级医师职责与转正、定级、晋升、聘任及个人奖金挂钩:
1、新分配住院医师:在其职责范围内一年出现三份乙级病历,或一年内出现一份丙级病历者,延缓1年转正、定级;同时扣发当月奖金。
每出现一份乙级病历扣10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300元。
2、住院医师(晋升主治医师前)及主治医师(晋升副高医师前):其职责范围内一年出现三份乙级病历或出现一份丙级病历者,延缓一年晋升和聘任;同时扣发当月奖金。
每发现一份乙级病历扣10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300元。
3、副主任医师(晋升主任医师前):一年内出现乙级及丙级病历占其职责范围内的病历数5%或以上的,延缓一年晋升和聘任;同时扣发当月奖金。
每出现一份乙级病历扣5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150元。
4、主任医师:出现乙级病历或丙级病历者,扣发当月奖金,每发现一份乙级病历扣5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150元。
5、进修医师:在其书写的病历中,一年内出现三份乙级病历者,不发结业证。
若查到丙级病历者,则取消其进修资格,改为参观学习。
二、各项病历记录完成时限、书写责任人(经治医师)
1、首次病程记录在8小时内完成。
2、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48小时内完成。
3、抢救记录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己。
4,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在术后即刻书写完成。
5、死亡讨论记录于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完成。
6、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于24小时内完成。
7、手术记录由术者于术后24小时内完成。
三、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间隔时间
l、对危重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一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2、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
3、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
4、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
5、新病人入院48小时,术前、术后至少记录一次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6、主治医师日常查房间隔时间视病情和治疗情况而定;
7、高级职称医师以上医师的查房记录每周至少一次。
四、甲级病历十五个单项否决
1、主诉表达严重错误;诊断严重不规范或诊断描述错误
2、入院记录的主要症状、时间、体检与首次病程记录有严重不一致
3、首程:诊断不明或疑似疾病无鉴别诊断分析
4、电子病历书写出现乱码或拷贝错误,造成内容失真
5、首页空白(医师填写部分)
6、传染病漏报
7、缺入院记录(包含转入记录)
8、学生书写的入院记录缺上级医师修改签名
9、缺出院录、死亡记录、手术记录、讨论记录(已讨论)之一
10、患者死亡后缺死亡当日病程记录或临终抢救记录
11、危重患者缺高级职称医师查房记录或缺请示上级、汇报记录。
12、缺各种知情同意书(包括知情同意书患者方未签名、以及缺告知书、授权书)
13、如在重要部位涂改,如:诊断、各种知情同意书、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抢救记录
14、缺整页病历记录造成病历资料不完整
15、病历中出现其他病人的各种记录单或辅助检查报告单
五、病案管理制度
1、病案室负责集中管理全院的住院病案资料。
2、病员出院后,由经管医师详细填写“病历首页”各栏,病案室一周内收回,填写分类卡片,进行整理、核对、装订,并根据首页上的诊断、手术名称,写上相应的ICD-10编码按顺序号存档。
3、本院医师因科研或撰写论文需要,每次借阅时间一个月为限,必要时可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2周。
再借时,须归还后方可。
4、实习、进修医师因考核或参考需要,需由带教老师签字,经医务科批准后可借少量病历,独立撰写论文的不得借阅我院病历资料。
5、再次入院病人,需调阅老病历时,必须由经管医师凭借条(注明老住院号)和新住院病历首页到病案室办理借阅手续,病员出院时,新老病历一并归还病案室。
6、复印病历的,医务科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严格把关,经医务科审核同意并盖章后方可复印。
复印工作由病案室负责执行。
7、住院病案不得外借。
如有特殊需要(司法机关、合法鉴定组织案情鉴定需要等)确需提供病历原件的,须经医务科主任同意。
8、使用病案时,由病案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
9、保持病案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工作。
10、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
11、住院病案原则上要永久保存。
六、病历质量控制制度
1、病案室每日收回的病案进行检查整理、装订、核对、编码、录入、统计、上架。
对存在问题的病历进行登记,上报医务科,通知科室到病案室或医务科修改。
审修好的病历定时定期送回病案室。
2、医务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病历或报告单质量查房,每次查若干个科室,针对平时病历书写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随机抽查病历(报告单)形式,指出存在问题的病历(报告单),指导科室人员病历(报告)书写,以提高病历质量。
3、各科室质控小组要切实做好病历质控工作,定期检查。
其内容包括临床病历书写、护理病历书写、医技报告书写等。
4、每个季度抽查一次归档病历,由“临床病历质量检查小组”、“护理病历质量检查小组”、“医技质量检查小组”进行病历内涵质量检查。
5、凡查到丙级归档病历,与该组的医师(包括高、中、初医师)职称晋升挂钩,延缓一年晋升。
6、由于病历书写不真实造成医疗纠纷或影响医院声誉,按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将定期、不定期的病历质量检查分数纳入医疗服务质量考核,与科室奖金挂钩。
七、科室(二级)出院病历质控制度
1、每个治疗组每月自查三月份出院病历,并将自查得分予以登记:
2、各科住院总医师对出院病历质控进行总结(包括病历书写中主要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3、医务科对各科自查病历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核对;
4、对抽查核对发现的问题(如未自查、自查得分不真实、自查住院号对不上),纳入医疗服务质量考核;
5、医务科对各科未自查病历同时进行抽查评分,并科室自查评分比较,如评分相差率超出3%比例,要在院周会上通报批评;
6、每月5号前,住院总医师将本月的自查评分表及登记本,送医务科检查备案。
八、术前必备医疗文书制度
1、急诊手术必备医疗文书:
(1)首次病程记录。
(2)血常规、出凝血、血糖、电解质等检查单。
(3)急诊手术疾病诊断和鉴别诊断的其它检查单(如B超、拍片、CT、MRI等报告单或穿刺检验报告单)。
(4)术前小结、手术同意书(包括主刀签名和患方签名)。
(5)其他所须的各种知情同意谈话单。
2、择期手术必备医疗文书:
(1)入院记录。
(2)首次病程记录。
(3)术前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4)手术医嘱。
(5)血常规、血型、尿常规、出凝血、肝肾功能、血糖、电解质、心电图、胸片、传染病四项(HBsAG、抗HCV、爱滋病抗体、梅毒RPR试验)、60岁以上患者心脏彩超、肺功能等检查单。
(6)择期手术疾病诊断和鉴别诊断的其它检查单(如B超、拍片、CT、MRI、胃镜、气管镜等报告单)。
(7)术前小结、手术同意书(包括主刀签名和患方签名)。
(8)其他所须的各种知情同意谈话单。
九、住院病人常规辅助检查制度
1、凡是住院病人必须常规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血型、肝肾功能、血糖、电解质、心电图、胸片(产科除外)、传染病四项(HBsAg、抗HCV、爱滋病抗体、梅毒RPR试验)。
2、外科手术患者加查出凝血、60岁以上患者加查心脏彩超、肺功能等。
3、如病人入院常规辅助检查项目有异常的,在出院前必须有复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