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民事庭审笔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庭审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审判人员:

书记员:

书记员:现在,查明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到庭情况。

原告: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告: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书记员:请坐好,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根据《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未经允许不准录音、录象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不准发言、提问,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庭提出;

5、不准吸烟、随地吐痰;

6、请关闭手机、呼机等有声物品。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及合议庭成员入席。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已全部到庭,可以开庭。

审判长:现在开庭。今天,本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这里公开审理(或不公开审理,并说明理由)原告与被告

之间的一案。

审判长:核对一下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原告和被告自报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和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原告:

被告:

审判长:下面,宣读原告和被告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权限。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到庭的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有无异议?

原告:

被告:

审判长:经法庭审查,各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诉讼手续合法,准许参加本案的诉讼。

审判长:现在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名单。本庭由本院审判员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审判员组成合议庭,由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1、有对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2、有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申请执行的权利。

3、原告有放弃、变更或补充上诉请求和理由的权利。

4、被告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的权利。

5、有随时提出和解请求的权利。

6、有向证人、鉴定人提出发问,要求对证据和鉴定提出说明的权利。

7、经法庭准许,有查阅和复制庭审材料及法律文书的权利。

8、认为法庭的记录有差错,有申请补正的权利。

9、当事人有提供证据并索取收据的权利。

以上诉讼权利,你们听清楚了吗?

原告:

被告:

审判长: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除享有以上诉讼权利外,还有申请审判员及有关人员回避的权利,如果你们认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书记员和我本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或理由申请回避。

你们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

被告: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应当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1、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如实陈述事实;

2、自觉遵守诉讼秩序,听从法庭指导,如故意扰乱诉讼秩序,视其情节给予罚款、拘留等。

3、主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以上诉讼义务,你们听清楚了吗?

原告:

被告: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还应当遵守下列法庭规则。

1、遵循民主、平等、完整、自愿的原则进行当庭陈述、举证、质证、辩论。

2、当庭陈述、举证、质证、辩论应当按照法庭安排的顺序进行。

3、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辩论,应当围绕上诉请求和主张、争议焦点、适用法律建议等与案件有直接联系的内容进行;对发现有遗漏的内容可以补充陈述;陈述的事实应当客观、真实、完整;一方陈述时,对方不得打断发言。

4、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主张,有在法定期限内提供证据的责任。没有提供证据,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在限定期限内提供证据,或者虽提供了证据但经法庭质证和认证后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根据的,将承担相应举证不能的后果。

5、凡是证据材料,一律要经过当庭质证;任何一方对举出的证据材料均可以互相审验、对质、排疑、确认;质证应对各种证据材料的证明效力进行辩论和反驳,不得以诱导方式提问,不得使用威胁、损害人格尊严和人身攻击性语言;对证据材料进行审核、质疑、辩驳,必须当庭明示承认或否认的态度,否则,将可能承担被视为默认的后果。

6、进行辩论,要摆事实、讲道理,不准使用污秽、讽刺、挖苦等人身攻击性语言。在辩论中,如果又提出新的证据材料,则要重新质证,然后再行辩论。

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因此,你们行使权利的同时,还必须遵守法庭规则,不得扰乱诉讼秩序。

以上法庭规则,你们听清楚了吗?

原告:

被告: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是否有证人出庭作证(如有证人,安排证人在法庭外候庭)

原告:

被告:

审判长:现在核对案件事实,听取当事人的诉、辩意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