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审批表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审批表附表1.2:- 1 -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年第季度)批准序号:附表1.3:- 2 -小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年第季度)批准序号:- 3 -附表1.4: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花名册(年第季度)负责人:填报人:年月日- 4 -附表1.5: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年第季度)- 5 -负责人:填报人:年月日附表1.6:小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年第季度)- 6 -负责人:填报人:年月日- 7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说明:本表填写一式一份,申请人按要求准备材料,向所在镇人社所申请。
- 8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备案和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备注:本表填写一式两份,申请人按要求准备材料,向所在地人社所申请。
- 9 -惠州市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资助审批表批准序号:备注:本表填写一式两份,申请人按要求准备材料,向经营地人社所申请。
- 10 -惠州市高校及中专院校学生一次性创业资助审批表批准序号:备注:本表一式两份,申请人按要求准备材料,向经营地人社所申请。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审批表批准序号:附表2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花名册- 13 -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审批表注:本表填写一份。
应届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审批表(年季度)说明:本表填写两份(其中一份由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保存)。
创业租金补贴审批表。
苏州市区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岗位用工补贴实施办法

苏州市区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岗位用工补贴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9.04.03•【字号】苏劳社就管[2009]15号•【施行日期】2009.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苏州市区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岗位用工补贴实施办法(苏劳社就管[2009]15号)为稳定就业、促进就业,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稳定就业促进就业的意见》(苏府【2009】1号)精神,对市区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实施岗位用工补贴,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吸纳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各类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享受岗位用工补贴的条件、标准和期限对各类用人单位当年新招用本市户籍女45周岁和男55周岁以上经确认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单位实际录用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岗位用工补贴;补贴时间暂定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三、用人单位享受岗位用工补贴的申报、审核(一)岗位用工补贴预申报。
用人单位招用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岗位用工补贴,应在录用后的一个月内到社会保险登记地的(市或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预申报手续,填写《用人单位吸纳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岗位用工补贴预申报表》,并提供以下材料: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附复印件);⒉《苏州市区用人单位录用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二)岗位用工补贴确认申报。
用人单位于2010年1月办理正式确认申报手续,填写《用人单位吸纳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岗位用工补贴确认申报表》,并提供以下材料: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附复印件);⒉《苏州市区用人单位录用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⒊企业社保费结算表;⒋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附复印件);⒌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谈谈社保补贴对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作用

谈谈社保补贴对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作用【摘要】社会保险补贴是我国的一项再就业优惠政策,是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以后,向街道、社区申报就业并缴纳个体自由职业者社会保险的,给予其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金额不低于50%的社会保险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落实,可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决心,降低失业率,调动他们接续社会保险的积极性,对稳定就业、维护社会的和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是为了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支持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一项再就业优惠政策。
“就业是民生之本。
是关系亿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大举措。
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其中灵活就业是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重要途径之一。
由于他们是下岗失业人员中的特殊群体,他们想通过用人单位录用存在一定的困难,虽然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实际招用的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但是对就业困难人员来说,他们的就业机率还是相对较少的,所以他们只能选择自谋职业或者灵活就业,由于灵活就业的劳动关系不固定、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收入不固定也就造成了他们的生活来源不稳定。
根据国家、省、市就业再就业有关文件精神,更快地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我区自2006年以来,开始了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给予所缴费用50%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还超过3年。
三年来,我区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数从2006年的277人增至2009年的3498人,补贴人数逐年增加,补贴金额由原来的16.6万元增至2009年的536.6万元。
截止到2011年底共有7200多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了社会保险补贴这一政策。
随着政策的深入人心和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的不断完善,大部分的就业困难人员都加入了灵活就业和自谋职业的范围。
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有关问题

附件2:
年—季度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提报材料编号:单位名称:(填写单位全称)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注册地所属街道办事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经办人手机及固话号码)提报材料:
1.《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请表》;(1式1份)
2.《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明细表》;(1式1份)
3.《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资质证明复印件;(1式1份)(初次申请的单位需提供)
4.用人单位申请补贴月份的工资支付凭证(委托银行发放工资明细表)的复印件;(1式1 份)(需银行加盖公章)
5.用人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及开户银行行号;(1式1份)(初次申请的单位需提
供)
所报表格内容须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不得涂改、复写;
注:1、本表由用人单位负责填报;
2、本表一式两份(街道(镇)保障中心、用人单位各一份);
3、法人类别:本市失业人员、外来人员、农业户口人员、大学毕业生、在职人员、其他人员。
2、本表一式两份(街道(镇)保障中心、用人单位各一份)。
什么是社保补贴

什么是社保补贴摘要:社保补贴是国家的一项福利政策,许多人不了解社保补贴的政策是什么,那么社保补贴政策是什么呢?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常说的社保补助是什么?一、常说的社保补助是什么?社会保险补贴指政府对由雇员自己或其雇主为雇员制定的社会保险方案的分摊额的资助,这种社会保险对个人的支付,通常来自一项专门基金。
社会保险补贴内容包括失业保险补贴和补助、意外灾害和疾病补贴、老年补贴、丧失能力和遗属养老金、家庭补助费、药物及保健费用补助等。
其补贴面向的人群通常是重残及特困人群。
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仅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还包括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共五险,其补贴面向的人群通常是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中的4050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尤其是下岗职工。
由于我国社保是地方统筹,所以社保补贴标准不同,补贴方式也不同,各具地方特色。
有的地区是直接减免社保费用,有的地区是个人先缴费,然后持缴费收据,享受社保补贴。
资金来源通常是社保基金、财政补贴及调剂金等。
二、能享受社保补贴金的人员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是指城镇女同志年满40周岁,男同志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指的家庭成员中无一人就业的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连续登记失也一年以上的人员。
4、享受较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明的失业人员。
5、残疾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残疾部门核发的残疾证的失业人员。
6、被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以个人身份按月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部分地市有要求)。
特殊人群可以享受社保补贴,比如大龄下岗人员、领取低保的,这些人可以申请办再就业优惠证,有了这个证以后,那么以个人名义自己交社保,就可以享受交费减免,降低一半的费用社保补助金是针对一些特别困难的人群,包括大龄失业人员,家庭成员零就业,残疾人员失业等,国家为这些特殊的人群设立了一个特别的补助措施,为这些人群提供社保的补贴,保障公民的权益。
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XX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就业资金管理,确保区、州资金及市预算安排的资金专款专用,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新党发〔2009〕11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社[2008]269号)有关规定,现结合XX市实际,特就社会保险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定如下暂行办法。
第一条在资金安排上,市财政根据全市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以及市级财力情况,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中央、自治区、州财政补助资金并入相应的专项资金统筹使用。
第二条在资金使用上,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就业专项资金及XX 市财政预算安排的就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等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政策性支出等。
自治区及昌吉州按规定从失业保险中提取的用于各县市促进就业的资金,在足额安排各项就业再就业补贴资金的前提下,可用于就业再就业相关的政策宣传、培训、技能和创业师资培训、少数民族培训教材编印、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工资补助、职业技能竞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及运行支出、公共实训基地实训设备购置补助,以及开展就业工作所需的其它支出.第三条在预算管理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财政部门规定的预算编制要求,向市财政部门申请两项就业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就业专项资金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执行中确需调整预算的,要按照预算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资金申请及支付管理一、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XX籍员工、大中专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每半年返还的办法。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新政发[2008]61号文件确定的人员。
(一)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XX籍员工、大中专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就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全省就业政策统一清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就业补助资金是市人民政府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
我市就业补助资金的来源包括上级财政补助、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等。
第三条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注重普惠,公平公正。
落实国家、省和市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
(二)奖补结合,激励相容。
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充分发挥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等积极性。
(三)易于操作,精准效能。
落实放管服要求,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加强监督与控制,以绩效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管理。
第二章资金支出范围、标准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
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认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与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等支出政策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均不可重复享受。
第五条职业培训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用于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和项目制培训等。
(一)职业技能培训补贴1.补贴对象。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且取得证书的:(1)我市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含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转岗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2)本市户籍在启东高校学习的毕业年度学生(参加本专业以外的职业技能培训);(3)我市灵活就业人员;(4)我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缴纳企业职工保险的在岗职工,含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录用12个月以内的岗前培训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的技能提升职工。
开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指南

开平市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指南一、社保补贴(一)企业吸纳社保补贴。
(劳务派遣单位招用的劳务派遣员工不享受社保补贴政策)第一类: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1、享受条件: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享受标准:五个险种单位缴费部分,可享受最长3年的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享受至退休)。
3、所需资料(按季度或半年申请,资料一式两份):(1)申请表、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条件人员的花名册;(2)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条件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3)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条件人员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4)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只需首次申报提供);(5)地税部门出具的社保电子缴费单;(6)用人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
以上材料在用人单位首次申报时应全部提供,以后正常申报时,除享受人员发生变动外,只需提供(1)项资料。
第二类: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1、享受条件: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详见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申请指引)2、享受标准:可享受1年社保补贴(五个险种单位缴费部分)。
3、所需资料(按季度或半年申请,申请表及花名册一式三份,其余资料一式两份):(1)申请表、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条件人员的花名册;(2)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条件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3)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条件人员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4)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只需首次申报提供);(5)《企业划型证明》和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新办企业可提供近期报表);(6)地税部门出具的社保电子缴费单;(7)用人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
以上材料在用人单位首次申报时应全部提供,以后正常申报时,除享受人员发生变动外,只需提供(1)项资料。
308号文-用人单位补贴

关于印发《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2﹞308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类用人单位:为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和登记失业人员,提升促进就业质量,帮助更多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我们制定了《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2.用人单位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样式)3.用人单位(非劳务派遣企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首次申请人员花名册(样式)4.劳务派遣企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首次申请人员花名册(样式)5.用人单位(非劳务派遣企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样式)6.劳务派遣企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样式)7.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受理书(样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2012年12月20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3年1月6日印发附件1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一促进城乡就业,发展绿色就业,帮助本市更多城乡劳动者通过被用人单位招用,提升就业质量,实现稳定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就业困难人员(以下统称“补贴对象”),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倍的工资,可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各级政府公共管理服务项目、村集体组织公益性项目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未经改制的村集体经济实体不列入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第三条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是鼓励引导用人单位招用符合条件城乡劳动者的资金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及首批地方线上申领平台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及首批地方线上申领平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4.23•【文号】人社厅发〔2020〕44号•【施行日期】2020.04.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及首批地方线上申领平台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梳理形成了现行鼓励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和支持劳动者就业创业的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并汇总了各地线上申领平台。
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要对照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在确保中央政策落实落地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本地政策清单,明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领流程、受理机构、办理时限、政策依据,并主动向社会公布。
二、已实现就业补贴类政策线上申领的地方,要切实保障线上申领渠道畅通,逐步推动所有补贴事项实现线上办理。
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主动推送、媒体宣传、经办服务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线上申领平台,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了解并运用线上申领平台,推动线上办成为政策申领主渠道。
三、尚未实现线上申领的地区,要加快进度,抓紧建立完善经办信息系统,力争今年6月底前实现线上办理。
对仍需现场办理的,要及时公布受理机构、联系方式和地址,大力推广电话申请、邮寄办理、代办服务等方式,尽可能实行各类补贴政策不见面申领、一次性办理。
要切实精简材料,优化流程,缩短办理时间,切实提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获得感、满意度。
附件:1.就业补贴政策清单2.各地就业补助资金线上申领平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20年4月23日附件1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一、鼓励企业(单位)吸纳就业政策(一)职业培训补贴1.补贴对象:对企业新录用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岗位技能培训的,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用人单位申报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诚信承诺书

用人单位申报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诚信承诺书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财政局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优惠政策,我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补贴,并郑重承诺:
1、保证我单位为正规正常生产经营单位,如实提供各种证件。
2、保证本单位申请补贴人员为就业困难人员,保证申请补贴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就业登记并全额缴纳社会保险。
保证申请补贴人员在我单位正式正常上班,如实提供工资表及发放工资会计凭证。
3、保证提供资料真实,无任何虚假、冒领等欺瞒行为,愿意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审核、监督、抽查和回访等工作,如有虚假、欺瞒自愿接受下列处罚:
(1)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四条之规定,追回违反规定使用、骗取的有关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被骗取有关资金1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或者被违规使用有关资金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3)今后取消本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资格;
(4)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承诺单位:(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手机:
年月日。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一、补贴对象对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项社会保险的,可在相应期限内,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对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
二、所需材料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工作遵循企业自愿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业务经办部门拨付的程序。
企业需提供下列相关申报材料,按顺序进行整理,并加盖企业业务公章。
1、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书;2、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持有新版就业创业登记证的复印第2、6页;持有老版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复印第1、2页和最近一次“失业登记情况”填有信息的页面);(原件审查后退回)3、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类别证明(提供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潍坊市就业援助对象申报认定表》,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残疾人证》、《低保证》等证件);(原件审查后退回)5、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潍坊市劳动用工(变动)备案花名册》复印件;6、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从征缴系统打印并需加盖社保征缴机构专用章);7、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8、《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情况明细表》;9、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10、《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报审批表》(一式四份);11、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支付凭证复印件、工资表复印件(申报时提供单位财务记账凭证,审核后退回)。
12、证明(附件)附:就业困难人员范围1、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持有《就业创业登记证》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企业失业人员;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4、高新区户口的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5、生源是高新区的未就业的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城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的大中专毕业生);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7、就业困难的刑释人员;8、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9、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10、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2023年最新的上海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2023年最新的上海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上海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上海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一、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
补贴标准为按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应缴社会保险费的50%。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同一名就业困难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二、单位招收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单位招收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其中岗位补贴的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50%,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为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基数计算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缴费额中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的50%。
上海就业困难人员补贴领取条件1.被用人单位(公益性劳动组织除外)招收录用的本区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不跨区就业)及被外区公益性劳动组织招收录用的本区户籍35周岁以上大龄失业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且上班乘坐市区车6站以上、郊区车5站以上或市、郊区车换乘5站以上的,可享受此补贴;2.享受就业补贴的人员若工资性收入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的,不再给予补贴。
上海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申请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验看原件)和本人农行储蓄卡复印件;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验看原件);3.用人单位出具的乘车路线证明和月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上海就业困难人员补贴领取流程就业补贴按照先就业、后补贴的原则,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从就业的当月起(以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间为准),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到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就业补贴。
上海就业困难人员补贴领取事项1.凡逾期提出申请的,经审核通过后,一次性补发申请当月之前的就业补贴,但补发就业补贴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2.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申请此补贴,按2023年7月25日市职介中心《关于防止冒领跨区就业补贴的通知》执行;3.编造虚假材料,冒领、骗取就业补贴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
稳岗扩岗、发放补贴稳就业政策

稳岗扩岗、发放补贴稳就业政策今年在稳岗扩岗方面将有哪些政策?如何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一起来看一扩容量加大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扩岗政策支持及时梳理本地区带动就业能力强、涉及国计民生和生产保供的企业清单,配备就业服务专员,建立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联动机制。
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在符合发放条件的前提下,运用"直补快办”等模式,一揽子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
支持各地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出台地方性政策,为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扩大岗位供给提供有力支撑。
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稳岗扩岗服务和贷款业务鼓励金融机构面向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支持其稳岗扩岗。
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增加信用贷等支持,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续贷支持。
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创业需求,支持其创办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从事创意经济、个性化定制化文化业态等特色经营。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简化担保手续,对符合条件的落实免除反担保要求,健全风险分担机制和呆账核销机制。
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自然灾害、重特大突发事件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加大技能培训支持力度适应数字中国、健康中国、制造强国等建设和本地区产业发展需求,积极推动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大规模开展重点行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
充分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等资金开展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支持。
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最新的上海就业困难人员补贴

2023年最新的上海就业困难人员补贴上海有没有就业困难补助2023年上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哪些人员可以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呢下列便是2023年上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可供参考: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迫切,但是因为自身条件难以就业的;2.失业6个月以上的;3.大龄失业人员、协保人员、离土农民(男性年满45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4.零就业家庭成员;5.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6.中度及以上残疾、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或一户多残家庭成员;7.大龄或领取生活费补贴期满的被征地人员;8.缺乏工作经验,处于实际失业状态一年以上,切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半年以上,多次推荐就业岗位仍未实现就业的35岁以下青年;9.刑满释放、戒毒康复等有特殊困难的其他人员。
10.不符合以上条件,但是愿意到绿化市容、物业管理、涉老服务、邮政快递、养护服务等政府认定的特定行业相关用人单位以及涉农单位一线非管理类工作岗位就业的上海市户籍劳动力,也可申请认定特定就业困难人员。
2023年上海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期限2023年上海就业困难人员补贴包括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两类。
其标准为:(一)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1.岗位补贴: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2.社会保险费补贴:以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作为基数计算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缴费额中用人单位承担部门的50%。
按照上海市2023年的标准来算的话,上海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岗位补贴13140元/年+社会保险费补贴6628元/年=19768元/年。
3. 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最长3年。
(二)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期限1.社会保险费补贴:按照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作为基数计算的应缴社保费的50%。
按照上海市2023年的标准计算,社会保险费补贴应该是8851元/年。
2.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期限:最长3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类就业困难群体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补贴方式:先缴后补、按人直补、按季拨付
用人单位申报材料 ①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 ②《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及复印件; ③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④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 保险费缴费明细帐单; ⑤申请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等。 申报流程图
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招用就 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费补贴审批表》
2、在人力资源服务科领取《吐鲁番地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 习申请登记表》和《鄯善县未就业大中专生毕业安置就业登记 表》,将信息填写完整(填写时请注意表背面的注意事项,信 息要如实填写),贴上照片,到相关单位盖章。 3、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 原件,意外伤害险原件、复印件以及填好并盖好章的《鄯善县 未就业大中专生毕业安置就业登记表》,《吐鲁番地区大中专 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到人力资源服务科领取就业见 习协议,进一步办理相关手续。 4、个人档案不在本县的,须将个人档案转入我县人力资源市 场保存。
• 第二章 公益性岗位分类及安置对象 •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社区开发,以安置就业困难人 员为主,符合公共利益的服务类和协助管理类岗位。 • 第四条 公益性岗位具体范围: • (一)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从事公共就业服务 及相关事务等管理服务工作的劳动保障协管、人力资源开发协管、劳动关系 协调协理、劳动监察协理。 • (二)乡镇(街道)、社区从事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养护的乡村道路维护、 乡村水利设施维护、廉租房配套设施维护、社区公共环境绿化、社区公共设 施维护、社区公共卫生保洁。 • (三)乡镇(街道)、社区从事文化科技服务的社区文化服务、社区文化室 管理、社区文化宣传、社区科技服务、社区体育服务。 • (四)乡镇(街道)、社区从事政府资助助残服务的民政助理、社区托(助 )老服务、社区托幼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助残服务。 • (五)乡镇(街道)、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防疫机构、计划生育服 务机构从事医疗、卫生、保健的乡村医疗卫生辅助服务、基层计划生育服务 协管、乡村卫生院护理服务、乡村(社区)公共卫生监督协管、乡村(社区 )卫生防疫协管、乡村(社区)妇幼保健、社区护士、社区卫生服务。
就业困难人员职业介绍

就业困难人员职业介绍在当今社会,就业问题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焦点,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状况更是牵动着社会的神经。
就业困难人员通常面临着诸多挑战,如年龄偏大、技能单一、学历较低、身体残疾等,这些因素使得他们在就业市场上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
为了帮助这一群体实现就业,职业介绍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就业困难人员的范围。
一般来说,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大龄失业人员(通常指 4050 人员,即女性 40 岁以上、男性 50岁以上)、残疾人、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低保家庭人员、失地农民等。
这些人员由于自身条件或外部环境的限制,在寻找工作时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
对于就业困难人员来说,他们在就业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障碍。
年龄偏大使得他们在体力和精力上可能不如年轻人,同时也可能面临用人单位对年龄的歧视。
技能单一则限制了他们的就业选择范围,只能从事一些简单、重复性高的工作。
学历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对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和掌握能力,从而在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中处于不利地位。
身体残疾更是给他们的就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许多工作岗位由于身体条件的限制无法胜任。
为了帮助就业困难人员解决就业问题,职业介绍机构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职业介绍机构通过收集和整理各类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岗位的推荐和介绍。
在进行职业介绍时,工作人员会充分考虑就业困难人员的自身特点和需求,为他们筛选出适合的岗位。
同时,职业介绍机构还会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他们了解就业市场的形势和需求,掌握求职技巧和方法,提高求职的成功率。
在进行职业介绍时,了解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求和期望是至关重要的。
工作人员会通过与他们进行深入的沟通和交流,了解他们的职业兴趣、技能水平、工作经验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对工作环境、薪资待遇、工作时间等方面的期望。
根据这些信息,为他们量身定制就业方案,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为了提高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能力,职业介绍机构还会组织开展各类职业培训活动。
成劳社发【2008】68号

成都市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实施细则(成劳社发〔2008〕68号)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办函[2008]189号)的要求,现将《成都市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成都市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实施细则》二OO八年八月十一日附件:成都市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促进灾区城乡劳动者尽快实现就业,保障灾区群众的社会保险权益,维护灾区劳动关系和谐,保持灾区社会稳定,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四川省地震灾区就业援助优惠证》的发放和管理。
(一)《四川省地震灾区就业援助优惠证》发放对象,是具有成都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灾区城镇失业人员和因灾失去工作的城镇职工,因灾失去亲人家庭的未就业城乡劳动者,因灾失去生产资料的农村劳动者,因灾无法返回原居住地的农村劳动者(包括因灾房屋严重损毁需重建或异地搬迁重建无法返回原居住地的农村劳动者)。
(二)《四川省地震灾区就业援助优惠证》认定和发放程序。
1、符合条件的就业援助对象填写《四川省地震灾区就业援助优惠证申请表》后,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或灾区群众集中安置点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领取《四川省地震灾区就业援助优惠证》。
申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灾区城镇失业人员持《四川省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以下简称《失业证》)及本人居民身份证;(2)因灾失去工作的城镇职工,按城镇失业登记有关办法办理失业登记后,持《失业证》及本人居民身份证;(3)农村劳动者持所在镇(乡)人民政府出具的失去耕地、林地等生产资料或无法返回原居住地的证明或因灾失去亲人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
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申报指南模板

2.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3.补贴标准:每人10000元 4.补贴期限:一次性。
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
5.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劳动合同。
6.应核验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单位登记信息;退役信息。
7.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于有关人员稳定就业满1年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
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的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 订首次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08 基层就业补贴
基层就业补贴
1.补贴条件:(1)劳动者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
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一年以 上期限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劳动者已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3)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到X地区就业且符合上 述相关条件的,也可申请本项补贴。
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07 一般性岗位补贴
一般性岗位补贴
1.补贴条件:(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及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口,
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2)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创业担保贷款
3.贷款额度: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带动就业5人以上就业(含5人,不含借款人本人) 的,贷款额度最高5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 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
4.贷款期限:
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属于重点扶持对象的借款人,按规定按期还款后可继 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意见

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我省新就业形态规范健康发展,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企业规范用工,落实劳动权益保障责任(一)分类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指导企业与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通过订立劳动合同的方式,依法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对于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以下简称“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情形”)的,推动企业与劳动者订立涵盖基本劳动权益必要条款的书面协议,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的,依据民事法律调整双方权利义务。
〔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交通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高法、省总工会,各市(地)人民政府)(二)依法落实劳务派遣及合作用工主体责任。
督促采取劳务派遣用工的平台企业,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并依法履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责任。
引导采取外包等其他合作方式用工的平台企业,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用工合作企业,依法明确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事项,并对合作企业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的,平台企业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作企业出现欠薪且短期内无法偿还的,经平台企业与合作企业协商一致,可由平台企业先行垫付,再向合作企业追偿。
〔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交通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高法、省总工会,各市(地)人民政府)二、健全用工保障制度,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三)落实公平就业制度。
督促企业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违法设置性别、民族、年龄等歧视性条件,不得以缴纳保证金、押金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违法限制劳动者在多平台就业。
鼓励平台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符合条件的落实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
〔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交通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高法、省总工会,各市(地)人民政府)(四)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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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
岗位补贴工作流程
一、服务内容
对各类企业(单位)及各级政府投资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相应期限内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二、服务依据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淄政发〔2008〕60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和加强农民工工作的通知》(淄政发〔2009〕22号)、《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11〕59号)。
三、申报材料
1、已申请并正在享受社保、岗位补贴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花名册》各1份,并报送电子版。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申报当季度每月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账(单)复印件(须社保经办机构盖章)和申报当季度每月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各一份。
(3)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户名、开户银行。
(4)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一览表复印件一份,须社保经办机构盖章。
2、首次申请补贴须提交以下材料
(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两项”补贴申请表》1份,并报送电子版本。
(2)《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两项”补贴花名册》1份,并报送电子版本。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被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书》原件一份并留存。
(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每月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账(单)复印件一份,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一览表复印件一份,均须社保经办机构盖章。
(6)签订劳动合同后每个月职工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7)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户名、开户银行。
(8)单位简介(包括单位地址、主要产品、职工人数及分布情况等),并报送电子版。
(9)新增人员《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以当年度1月1日后新签订的有效。
3、注意事项
(1)各申报单位需将当季度新增、不同年份申请分开,申报材料分别整理和报送。
(2)社会保险补贴金额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数计算,(比如2014年最低不低于2383元,最高不超过100%)。
(3)对“4050”人员年龄以身份证为准(具体到月份);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要证件齐全(如:《残疾证》、《低保证》、区县人社部门盖章确认的“零就业家庭”样章等);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指最后一次登记失业时间距《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超过1年期以上的(不是实际失业失业时间)。
以上人员都需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加盖“就业困难人员”章。
(4)退休年龄卡到月份,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享受补贴待遇。
四、工作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业持上述材料向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经初审申报材料合格后,组织人员到企业进行现场勘察;
3、勘察合格,报组织人事部部长办公会研究同意,部长审签后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的,报财政部门抽查;合格的拨付补贴资金。
5、申请单位于每年的5、11月份每半年申请一次。
服务单位: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高新区柳泉路109号火炬大厦1407室
咨询电话:358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