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
(XX-CX05-2012)
1.目的
用来识别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够控制、或可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并对这些环境因素进行评价,判别哪些是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环境因素,为公司建立适宜的环境目标和指标提供依据。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
3 定义
环境:组织运行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环境因素:一个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要素。
4 职责
4.1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环境因素的调查、识别与评价,审核与确认重要环境因素。
4.2各部门协助安全管理部对各部门的环境因素进行调查、识别与评价。
4.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环境因素的调查与识别,并上报安全管理部。
5 程序
5.1 环境因素的识别:
5.1.1各部门负责人按程序要求,组织本部门人员识别本部门的环境因素,将识别结果记录于《环境因素调查表》,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交安全管理部。
5.2 环境因素的识别应覆盖可控制的、可期望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并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5.2.1所有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现有的或潜在的环境影响,包括:
a. 大气污染
b. 水体污染
c. 噪声污染
d. 废物污染
e. 土地污染
f. 能源与资源的消耗
g. 其它环境问题和社区问题等
5.2.2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
5.2.3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5. 3 识别环境因素采用过程分析法,它可将以下几种方法结合使用:
a. 生命周期评价法
b. 物料衡算法
c. 现场观察法
d. 监测测量法
e. 横向对比法
f. 纵向对比法
5.4 环境因素识别结果的汇总:
5.4.1安全管理部检查确认各部门报送的《环境因素调查表》。如发现识别有错误或有遗漏,将《环境因素调查表》反馈给该部门,由该部门进行修正或补充,必要时,办公室予以协助。
5.4.2安全管理部将确认识别正确的环境因素填入《环境因素汇总及评价清单》。
5.5 环境因素的评价与重要环境因素的确定:
5.5.1安全管理部依据环境因素评价标准,对分类整理后的每项环境因素进行评价,得出该环境因素各评价指标的分值;并将最后的评价总分,填入《环境因素汇总及评价清单》。
5.6 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方法:
已识别的各项环境因素按具体的评价标准和重要性判定准则进行评价,60分以上为重大环境因素。
5.7 安全管理部将评价后的重要环境因素形成《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报管理者代表审批;同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
5.8 公司在建立环境目标、指标和各项环境计划时,应对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加以考虑。
5.9 环境因素的更新:
5.9.1当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发生变化;新、改、扩建项目;场地变更;或所执行的标准、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时,应视需要重新识别与评价环境因素。
5.9.2当不存在上述情况时,每年由安全管理部对环境因素进行确认补充,不再重新进行识别工作。
5.9.3对于临时增加的环境因素需及时补充和评价,5.9.2条中所描述的全面重新确认和评价工作通常在每年的年底、管理评审之前开展。
6 相关文件
6.1CQ QL-CX03-2012《法律及其它要求的获取与识别程序》
6.2 YN-CX06-2012《协商、参与和沟通管理程序》
6.3 YN-CX01-2012《文件控制程序》
6.4 《环境因素评价标准》
7 记录
CX/JL05-01 《环境因素调查表》保存期:3年CX/JL05-02 《环境因素汇总及评价清单》保存期:3年CX/JL05-03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保存期:3年8 附件
8.1《环境因素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