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解读
中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状及解决方法
中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状及解决方法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及相关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加快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完善了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也是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让改革的成果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为最终实现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一体化奠定了基础。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通过居民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的方式,给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救助,初步解决了居民医疗费用负担不起的问题,保证了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基本医疗保险进行大力扶持。
2016年1月《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发布。
《意见》指出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国家针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划不断出炉,为行业我国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发展现状分析1、参保人数持续增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是社会医疗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机关占据主导地位,居民自愿参保,居民个人缴纳大部分费用、政府缴纳剩下的部分费用进行筹资,缴费标准依据当地工资水平而定,以此来减轻城镇居民看病就医负担。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性较强,个人缴纳一部分保费,政府补助大部分费用,减轻了家庭负担;参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社会成员不需要体检,遵循自愿参保的原则,且多数病种都能享受补贴。
2018年中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89736万人,同比增长2.7%。
辽宁医保有什么政策
辽宁医保有什么政策20XX年辽宁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政策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专家认为,这一政策的核心在于“公平”二字,是推进医药疗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
制度更加公平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意见提出“六统一”的要求: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
“这意味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城乡居民不再受城乡身份的限制,参加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城乡居民能够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医疗保障研究室副主任顾雪非说。
目前,我国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形成,覆盖人口超过13亿,但仍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救助四项基本医保制度。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制度城乡分割的负面作用开始显现。
顾雪非说,医保制度不统一带来的问题主要在于“三个重复”:同一区域内,居民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贴、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重复建设。
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只是一方面,还需发挥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多项制度的合力,切实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降低居民就医负担。
辽宁省医保新规定解读20XX年7月28日,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救助供养。
除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外,还提供疾病治疗,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
生活资助:实物或现金方式保障我省将为特困人员提供包括粮油、副食品、服装、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和零用钱在内的基本生活条件供养,可以通过实物或现金的方式予以保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有关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6.01.13•【文号】人社部发〔2016〕6号•【施行日期】2016.01.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做好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重要意义(一)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决策和《意见》精神上来,充分认识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重大意义,着眼于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二)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利于解决城乡医保制度分割产生的待遇不均衡、政策不协调、管理效率低、基金共济能力弱等突出问题;有利于实现协调、共享发展,增进人民福祉,使城乡居民更加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有利于增强医保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激励和制约作用,提升基金保障效能,更好发挥医保对医改的基础性作用;有利于统筹运用和发挥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在医保脱贫方面综合施策,为消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提供制度保障。
二、明确目标任务,做好统筹规划(三)要按照建立统一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明确从政策入手,推进制度整合的任务。
医保制度整合要努力实现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1.02•【字号】晋政发〔2016〕57号•【施行日期】2016.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6〕5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推进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服务建成小康社会,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基本原则与目标任务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立足基本、保障公平,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创新机制、提升效能”的基本原则,按照国发〔2016〕3号文件要求,理顺和创新管理体制,统一基本制度政策,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人员和信息系统,建立符合我省实际、惠民高效、公平可及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一体化的经办服务。
二、理顺管理体制(一)整合机构人员。
按照“划转移交、审计整合,分级负责、同步移交”的要求,将卫生计生部门承担的新农合管理职能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城镇居民医保管理职能合并,统一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将卫生计生部门有关新农合的机构编制、人员资产、信息系统、结存基金等整体划转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各级政府组织完成本级新农合职能和经办机构等划转移交工作。
移交、整合期间,相关政策暂不作调整,参保缴费、就医报销等所有服务工作不得中断,确保有序进行、工作到位。
(二)整合信息系统。
按照标准统一、资源共享、数据集中、服务延伸的要求,整合完善原有的城镇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和新农合信息系统,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机构信息系统与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对接工作,建成集中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业务数据交换共享、医保信息系统与医保定点机构信息系统联网、参保人员在统筹地区范围内就医购药持社保卡直接结算。
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精神,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分别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坚持“没有全民的健康,就没有全面的小康”理念,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突出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遵循城乡统筹、平稳过渡、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路径,统一政策、完善制度、理顺体制、整合资源、强化管理、提升服务,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推动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在全省范围内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到2016年11月底,各州、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本统筹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操作运行办法;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各地统一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
逐步理顺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经办服务、统一统筹层次的制度,确保服务和待遇持续提升、公平可及,满足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
三、基本原则(一)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框架、政策标准、支付结算,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异,促进城乡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领域权利公平和机会公平。
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制度的衔接,强化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二)积极稳妥,有序过渡。
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城乡居民负担和基金承受能力,周密制定实施方案,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逐步整合管理职能和经办机构,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制度顺畅接续、有序平稳过渡,确保群众基本医保待遇不受影响、基金安全和制度运行平稳。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5.30•【字号】衡政发〔2016〕13号•【施行日期】2016.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衡政发〔2016〕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做好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的整合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6〕2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和目标建立统筹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全市实行统一的管理体制、统一的政策体系、统一的信息系统,统筹层次暂实行县级统筹,逐步实现市级统筹。
在2016年12月31日前全市基本建立起“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二、基本原则我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先整合机构,再统一政策,分步实施,规范运行,最终实现平稳过渡”。
具体把握好五个方面:(一)政府主导、上下联动,统一部署、统一实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整合任务。
(二)整体移交、注重衔接。
新农合职能、编制、人员、基金、资产等整体移交人社部门。
要制定规范的移交程序,妥善处理好体制、制度并轨期间的有关问题,缩短整合时间,确保管理和经办队伍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居民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不受影响。
(三)积极稳妥、有序整合。
按照先整合机构、人员、基金、信息系统等,后整合制度的原则,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做好整合工作,确保参保人员报销待遇不受影响。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107号建议的答复-医保函〔2019〕79号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107号建议的答复正文:----------------------------------------------------------------------------------------------------------------------------------------------------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107号建议的答复任千里代表: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国家高度重视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任务部署和《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文件要求,部署各地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各地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范围、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上的“六统一”。
目前,整合工作已取得积极进展。
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含兵团)中除西藏外,均已出台文件规划部署本省份制度整合工作。
京津沪渝4个直辖市和全国85%以上的地市已经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总体上看,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初步解决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分割产生的待遇不均衡、政策不协调、管理效率低、基金共济能力弱等突出问题,实现了城乡居民更加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改革目标,农村居民医疗服务利用水平和保障水平普遍提高,也初步发挥了医保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激励制约效应。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十九大“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要求,运用好机构改革的有利条件,指导各地进一步深入推进整合工作,力争2019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一体化经办管理。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读ppt课件
的医疗费用负担。
政策解读篇
2016年12月29日,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了《濮 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办 法共9章50条6800余字,是我市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制 度的主体政策文件。
市、县、乡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参保组织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管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医疗服务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参保人员户籍认定,民政部门负责享受参保补贴的最 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优抚对象身份认定。发展改革、审计、教育等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协 助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工作。 市、县两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负责城乡居民医保的经办工作。
3、借鉴先进经验
为推动整合工作开展,组织 各县(区)人社部门负责同志赴 山东日照和临沂、安徽铜陵、江 苏南通考察学习了整合城乡医保 制度的组织实施情况、政策统一 情况、业务经办情况等,做到了 整合工作作为整合工作的 组织实施主体,更是成立了 以局长谢传芳为组长的组织, 设立8个专项小组,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积极 工作。
4、严格督导通报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的工作任务、时间 节点,建立了我市的工作台账与周报制 度。及时对县(区)进行工作指导,确 保全市整合工作有条不紊的向前推进。 整合期间,共建立市、县(区)工作台账 153页涉及数百项具体工作,汇总统计报 表200余张,涉及各类数据1545项。
(二)注重调研,为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制定奠定基础
三、医疗服务项目更加丰富。在医疗 服务目录方面,整合后纳入河南省医保支 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项目共计4441项,与 城镇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相比,支付项目增 加177项,增幅4%;与原新农合医疗服 务项目相比,支付项目增加254项,增幅 6%。。
医疗保险制度 解读《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意见》 - 【金柚网】
【金柚网导读】:医医疗保险最新规定,医疗保险有什么用?医疗保险缴纳基数是多少?医疗保险能代缴吗?社保代缴公司有哪些可靠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医疗保险该怎么用?医疗保险基金怎么领取?领取条件是什么?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
国家卫计委网站发文对《意见》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下面是中国社保网小编收集的一些资料,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
国家卫计委网站发文对《意见》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下面是中国社保网小编收集的一些资料,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为什么要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与2007年,我国针对农村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分别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制度。
制度建立以来,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制度运行持续平稳,对于健全全民基本医保体系、满足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两项制度城乡分割的负面作用开始显现,存在着重复参保、重复投入、待遇不够等问题。
在总结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运行情况以及地方探索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二、目前地方探索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工作进展如何?实施效果如何?目前,部分省份、市、县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整合。
各地一般按照“先归口、后整合”的路径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按照“筹资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目录就宽不就窄”的原则统一政策,采取“一制多档、筹资与待遇相衔接”的方式逐步过渡,建立起统一城乡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整合经办管理资源,实行一体化经办服务。
通过完善医保信息管理系统,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妥善处理特殊问题,做好制度衔接和实现平稳过渡。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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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市制度整合工作圆满完成
濮阳市整合工作自2016年10月21日开始启动,仅用70天的时间, 就建立了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的医保体制和“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医 保制度,2017年1月1日,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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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与政策解读
P u Ya n g S o c i a l m e d i c a l i n s u r a nc e
(二)注重调研,为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制定奠定基础
1、开展政策梳理对比
3、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实施办法》广泛征求了整合工 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医疗机构 以及各县区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网上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共收集60余条,采纳30余条,先后9 易其稿。(一)多措并源自,积 极推进医保管理体制 整合工作
(二)注重调研,为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制 定奠定基础
(三)积极创新,新 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独具濮阳特色
(四)加班加点,顺 利完成两套信息系统 的升级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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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格督导通报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的工作任务、时间 节点,建立了我市的工作台账与周报制 度。及时对县(区)进行工作指导,确 保全市整合工作有条不紊的向前推进。 整合期间,共建立市、县(区)工作台账 153页涉及数百项具体工作,汇总统计报 表200余张,涉及各类数据1545项。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6〕20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6〕20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精神,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整合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目标要求(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在现有统筹层次、制度体系、经办方式的基础上,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管理体制,优化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实现制度政策有效衔接、机构人员平稳划转、基金资产安全移交、信息数据有机整合,确保整合期间工作不断、队伍不乱,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动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促进全民医疗保险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统一管理体制及制度政策。
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行政和经办管理服务职能移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完善相关制度政策,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积极稳妥、衔接有序。
先整合机构、人员、基金、信息系统等,后整合制度政策。
在两项制度整合过程中,各级、各统筹地区不得调整现有政策和管理体制,保证整合期间政策稳定、管理队伍稳定、社会反响稳定,保证参保人员报销待遇不受影响。
提高统筹层次。
整合过程中,各地可暂按现有统筹层次和管理模式实施整合。
整合后,各市要抓紧统一政策、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和经办流程,加快实施市级统筹。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
2 0 I 6年 9月 2 3日
府各 有关 部 门按职 责分 工负 责 )
各地 、各 部 门要 把 深 化 简 政 放 权 、放 管 结 合 、优化 服 务改 革 摆 在 突 出位 置 ,切 实 加 强 组
织 领导 ,根 据 本通 知 确 定 的改 革 工 作 要 点 ,抓
有效 。
二 、基 本 原 则
( 三 ) 有序推 进 、提 升效 能 。周 密 制定 实施
方 案 ,加 强 整合 前 后 的衔 接 ,确 保 工作 顺 畅 接 续 、有序 过 渡 ,确 保 群 众 基本 医保 待遇 不 受 影 响 ,确保 医保 基金 安 全 和制 度 运 行 平 稳 。坚 持 管办 分 开 ,落实政 府 责任 ,完 善管 理运 行 机制 , 深入 推进 支 付 方 式 改 革 ,提 升 医 保 资 金 使用 效 率 和经 办 管 理 服 务 效 能 。发 挥 市 场 机 制 作 用 , 加 大经 办 服务模 式 改革 力度 。
豫政办 ( 2 0 1 6 3 l 7 3号
各 省辖 市 、省 直 管 县 ( 市 )人 民政 府 ,省 人 民
保 、大 病保 险 、医 疗 救 助 、疾 病 应 急 救 助 、商
政府 各部 门 :
业健 康 保 险 等衔 接 ,强 化制 度 的 系统 性 、整 体
性 、协 同性 。 ( 二 ) 立足基 本 、保 障 公 平 。坚 持 全 覆 盖 、 保 基 本 、多 层 次 、可 持 续 的 方 针 ,科 学 设 计 ,
规 、政 府 规章 立 改 废 问题 ,责 任 部 门要 主 动 与 法 制 部 门加 强 衔 接 、 同步 推 进 。要 切 实 做 好 改 革 经 验总 结 推广 和 宣传 引导 工 作 ,及 时 回应 社 会 关 切 ,营造 良好 改 革 氛 围 。要 充 分 发 挥 各 级 政府 推进 职 能 转 变 协 调 机构 的作 用 ,加 强 统 筹 协调 和 指导 督 促 。改 革 中 的重 要 情 况 要及 时 向
公共管理政策执行视角下我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改革发展
CAIXUN财讯-4- 公共管理政策执行视角下我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改革发展□山西财经大学 郭 敬 / 文《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打破了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差别化的医疗保险体制,对我国医疗保险甚至对其他社会保险的改革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下文从公共管理“路径—激励”政策执行分析框架的角度出发,探讨医疗政策改革演进,为地方贯彻医疗保险机构执行该保险政策提供参考意见,也为提升政策执行力指明方向。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路径—激励”分析框架 政策执行“路径——激励”政策执行的分析框架 所谓政策执行,即把制定好的目标方案投入应用到实践,最终转化为政策活动使方案产生作用。
“路径—激励”分析框架利用政策路径和激励机制变量,通过对两者进行设置和调整对不同的公共政策进行评价和分析的手段。
对“问题流”认识充分,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明确,会制定出确定、明晰的政策解决措施,贯彻实施该政策路径;当政策执行存在风险或解决对策模糊,急需一项政策作为对公众的回应时,政策路径相对不清晰,会给予下级行政层级较为自主的行动执行权利。
激励机制是上层对下层在执行政策过程中给予的不同程度的激励和惩罚以引导政策向预期方向发展。
由此,可以分为试验性执行、象征性执行、行政性执行和变通性执行四种执行模式。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路径——政策”分析(1)象征性执行阶段我国1951年颁布了《劳动保险条例》,是新中国建立以来第一次有关于医疗保险的的制度建设尝试。
根据条例规定,劳保医疗的享受对象主要为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给付主要包括疾病、伤残、生育、养老和死亡等项目。
医疗经费统一从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中支出,职工个人不用自费负担。
所有的诊疗费用由企业来负担;职工家属也有一定的就诊优惠。
由以上的政策路径和激励机制来看,企业全额负担职工的医疗保险费用,因此覆盖范围也仅是国有及集体企业的职工,覆盖面狭窄。
但是由于诊疗的费用不用个人来偿付,使得生病职工的费用节约意识淡薄,不同程度的将医疗和卫生设备和资源浪费,医疗费用增加严重。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6〕5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正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做好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整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明确要求,是深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加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对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学习《意见》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重要性和复杂性,站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科学设计,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二、以保障健康为目标,合理统筹规划各地要严格按照《意见》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根本目标,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从完善政策入手,逐步推进制度整合工作。
要本着有利于实现医疗、医药、医保联动、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有利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运行效率,有利于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让群众真正得实惠的原则,加强统筹规划,及时科学制订整合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
要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计生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推动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与深化医改相关工作协调有序发展,努力提高保障水平、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202X江苏省医疗保险政策 江苏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202X江苏省医疗保险政策江苏医疗保险政策解读202X江苏省医疗保险政策省政府出台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实行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六个统一”,统一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行政管理职能。
覆盖5100多万人,避免重复参保目前国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包括三大类:城镇企业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没有工作的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其中,城镇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由个人和企业共同缴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医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截至2015年底,我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员合计5168万人,覆盖范围超过98%。
以前,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分属两个部门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居民医保,卫生部门负责新农合,制度间相对独立,缺乏衔接与协调。
一些外出打工人员在城市参加职工医保后,往往还会在老家参加一份新农合。
制度整合后,两项制度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也将整合,可有效避免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现象。
起付标准支付比例逐步统一《实施意见》明确,两项制度整合后,不损害参保人员利益,不降低现有医保报销水平。
在此基础上,逐步统一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政策范围内基金平均支付比例在75%左右。
完善门诊统筹,主要保障城乡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医药费、一般诊疗费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等费用支出,基金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严格控制目录外药品和医用材料的使用,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整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推动儿童先心病等22类重大疾病保障向按病种付费和大病保险平稳过渡,并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扬府发〔2017〕55号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扬府发〔2017〕5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现将《扬州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4月18日扬州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为有序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分别简称“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整合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省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7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整合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管理体制和制度,建立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2017年6月底前,市本级、各县(市、区)完成管理职能调整和经办机构整合,从2018年起,全市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
二、基本原则(一)市县联动,协同推进。
市、县两级同步开展整合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整合任务。
(二)有序整合,平稳衔接。
遵循城乡统筹、平稳过渡、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路径,先整合职能、机构、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系统及数据等,后整合制度政策。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逻辑、效果和优化建议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逻辑、效果和优化建议作者:王平王佳来源:《财经问题研究》2020年第11期摘要:本文从整合的背景、路径争论、条件和方案选择等方面梳理文献和政策文本,解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的逻辑,基于整合的出发点评估整合的效果。
制度整合动力在碎片化的制度与制度环境日渐凸显的冲突下生成,制度整合的目标在于使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适应流动性、管理更加高效,并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整合实践在争议下选择了先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路径。
结合制度设计与实践,整合后的制度面临是否更加公平、基金抗风险能力是否提高、医疗资源配置效率是否改进和是否适应流动性的讨论,因而应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设计和管理运行。
关键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医疗资源配置中图分类号:F840.68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176X(2020)11-0138-08通过建立面向不同群体的制度和推进各制度的实际覆盖率,我国医疗保险制度迅速扩面,被评价为追求全面健康覆盖的国家的典范[1]。
然而,随着制度构成的多元化和实际覆盖面的扩展,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成为我国医疗保障领域富有争议且迫切需要改革的重大议题。
制度整合在建设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宏观政策背景和理论指导下展开,整合需求在反思碎片化的医疗保险制度的语境下凸显,整合实践在学术界对整合路径存在分歧的前提下选择了率先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截至2019年10月,全国共有30个省份发布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方案,评估制度整合已具有一定实践基础。
衡量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优劣得失,不仅要看短期整合工作的进展,更要关注整合是否达成了既定目标,关注制度设计和管理运行机制的合理性。
本文将从整合的背景、路径争论、条件和方案选择等方面梳理文献和政策文本,评估制度整合的效果,结合医疗保险学的学理分析,探讨制度设计本身和管理运行机制的优化建议,以期较全面地展现制度整合的过程和效果,为制度整合优化提供参考。
河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存在问题及完善对策
河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存在问题及完善对策李佳雯李淼柏雨萱王励勋王士心基金项目:本论文为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家级项目《医疗改革新形势下大学生异地就医的现实障碍及解决措施的调查研究》的部分研究成果,编号:201911420005。
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了河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现状,在此基础上剖析了河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存在社保统筹档次低,基金支出逐年增加;行政管理方面存在空白;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完善,资源分配不均以及城乡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公开性缺失,制度衔接与整合效率低等诸多问题。
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加大对医保制度的投入;整合管理机构,理清职能;建立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及整合医疗资源,强化监督追责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衔接;医疗资源整合医疗保障是基本的民生工程,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发展是做好民生工程的关键途径。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得到快速发展。
从1998年出台《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到2016年提出整合建立举世瞩目的最大医保体“城乡居民医保”,要求做到实现全民覆盖,再到2018年的这短短二十年,取得了许多国家经历几十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实现的成就。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政府财政投入力度的不断增强,医疗保障事业步入了全面发展的快速阶段,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了13亿多人口,全民医保的目标基本实现。
截至2018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13.4452亿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全国基本医保基金累计结存约2.7万亿元。
2016年1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进行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017年1月1日河北省政府出台《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将做到“六个统一”: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要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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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解读______源自华招网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以下简称《意见》)。
现就《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与2007年,我国针对农村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分别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制度。
制度建立以来,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制度运行持续平稳,对于健全全民基本医保体系、满足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两项制度城乡分割的负面作用开始显现,存在着重复参保、重复投入、待遇不够等问题。
在总结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运行情况以及地方探索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二、目前地方探索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工作进展如何?实施效果如何?目前,部分省份、市、县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整合。
各地一般按照“先归口、后整合”的路径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按照“筹资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目录就宽不就窄”的原则统一政策,采取“一制多档、筹资与待遇相衔接”的方式逐步过渡,建立起统一城乡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整合经办管理资源,实行一体化经办服务。
通过完善医保信息管理系统,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妥善处理特殊问题,做好制度衔接和实现平稳过渡。
总体来看,地方的探索为全国范围内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提供了有益借鉴。
部分地区的整合取得了初步成效,扩大了基金的抗风险能力,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建设。
但由于缺乏顶层设计和系统推动,医保制度与医疗服务体系协同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强,医保制度的筹资公平性有待进一步改进。
三、当前,中央决定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重大意义是什么?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有利于推动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四、全面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总体思路是什么?如何把握基本原则?总体思路是从政策入手,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统一制度、整合政策、均衡水平、完善机制、提升服务”。
突出整合制度政策,实行“六统一”;突出理顺管理体制,整合经办机构,提供城乡一体化经办服务;突出提升服务效能,实现逐步过渡和平稳并轨,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基本原则:一是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把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纳入全民医保体系发展和深化医改全局,突出“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加强制度衔接。
二是立足基本、保障公平。
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居民负担和基金承受能力,充分考虑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异,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保待遇。
三是因地制宜、有序推进。
加强整合前后的衔接,确保工作顺畅接续、有序过渡,确保群众基本医保待遇不受影响,确保基金安全和制度运行平稳。
四是创新机制、提升效能。
坚持管办分开,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支付方式改革。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
五、在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过程中如何实行“六统一”?从政策入手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重点是要整合其筹资和待遇保障政策。
在研究比对原有两项制度差异并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六统一”的政策整合要求。
一要统一覆盖范围。
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除城镇就业人口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
允许参加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二要统一筹资政策。
坚持多渠道筹资,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完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改善筹资分担结构。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逐步过渡。
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
三要统一保障待遇。
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
妥善处理整合前后特殊保障政策的衔接,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四要统一医保目录。
各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遵循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技术适宜、基金可承受的原则,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目录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参保人员需求变化,制定统一的医保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五要统一定点管理。
统一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健全考评机制,实行动态准入退出。
对社会办医采取一视同仁的政策。
六要统一基金管理。
执行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强化内控管理、外部监督制度,推进付费总额控制,健全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机制,合理控制基金结余,防范基金风险,提高使用效率。
六、如何突出理顺管理体制,为城乡居民提供一体化经办服务?理顺管理体制,实现一体化经办服务,有利于解决不同部门管理不协调、难衔接等问题,有利于提高经办管理服务效率,增强基金的安全性和管理的规范性,避免重复建设、重复补贴,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参保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经办服务。
《意见》对理顺管理体制,提供城乡一体化医保经办服务提出了要求:一是整合经办机构。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理顺管理体制,统一行政管理职能。
充分利用现有经办资源,对经办机构、人员、信息系统等各类经办力量进行整合,规范经办服务流程,补足经办服务短板,提供城乡一体化经办服务。
二是创新经办管理。
通过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提升服务手段、改进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创新经办服务模式,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
七、如何突出提升服务效能,不断提高基金效率和优化医保服务?提升服务效能,对推进制度整合、实现整合目标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优化医保服务,实现制度的平稳可持续发展。
《意见》对此提出了四方面要求:一是提高统筹层次。
原则上实行市(地)级统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省级统筹。
要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基金分级管理,充分调动县级政府、经办管理机构基金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整合完善信息系统,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运行和功能拓展提供支撑,推进信息交换与数据共享,强化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
三是完善付费方式。
系统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形成合理的医保支付标准,引导医疗机构规范服务,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引导建立合理有序的就医秩序。
四是加强医疗服务监管。
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强化对医疗服务的监控。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医保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控,加强医疗服务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八、整合制度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保障待遇等会有什么影响?通过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制度政策“六统一”,整合经办管理资源,提升服务效能,城乡居民将获得更多实惠。
一是制度更加公平。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城乡居民不再受城乡身份的限制,参加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城乡居民能够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二是保障待遇更加均衡。
按照立足基本、保障公平的原则,充分考虑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异,统一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和就医管理,同时适度提高保障待遇,城乡间、地区间居民医保待遇更加均衡。
三是服务更加规范。
通过统一定点管理、整合医保基金、整合经办资源、提高统筹层次等措施,参保居民可以享受到城乡一体化的经办服务。
同时,制度整合后,实行一体化的经办服务管理,消除了城乡制度分设、管理分割、资源分散等障碍,城乡居民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更加方便。
值得注意的是,因制度整合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在推进相关工作时,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制度顺畅衔接、平稳过渡,避免因个别特殊保障政策的调整而导致参保人员待遇的暂时性下降。
九、如何确保整合制度工作平稳有序顺利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
为确保整合制度工作平稳有序顺利推进,《意见》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布局要求,充分认识制度整合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谋划,周密安排,抓好落实。
各省级医改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整合过程中的问题。
二是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工作做出规划和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各统筹地区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综合医改试点省要将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作为重点改革内容,加强与医改其他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快推进。
三是加强部门分工协作,细化政策措施,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财政、保险监管、发展改革、编制管理部门和医改办要按照职责,加强协调,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制度衔接,做好监管和跟踪评估,确保制度整合工作平稳推进。
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准确解读政策,宣传各地经验亮点,妥善回应公众关切,合理引导群众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