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入确认原则和流程的规定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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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入确认原则和流程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客观反映公司的销售业绩,规范收入确认的流程,保证财务数据的可靠性和真实性,特针对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和流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XX石油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非全资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收入的分类
第三条 根据公司确认收入的性质,将收入分成产品类销售收入、服务类收入二类。
第四条 产品类销售收入包括一般产品销售收入和代储代销销售收入。代储代销销售收入是指产品供应厂商为需求方储存物资或将物资送达指定地点由需求方代为储存的,并在一定周期内根据消耗的物资数量向供应厂商支付货款的方式。
第五条 服务类收入包括单纯提供服务的收入和按服务类收入结算的销售商品并同时提供服务的收入。
第三章 收入确认及调整职责
第六条 产业财务对收入确认及调整的合规性负责,并对每笔收入确认及调整流程的ERP处理结果的正确性负责。
第七条 营销收入会计负责统计营销商务发起的所有收入确认及调整流程的处理进度及结果。
第八条 物流部负责确认产品类收入确认或调整申请的产品及数量与实物库存的一致性。
第四章 收入确认原则
第九条 一般产品类销售收入确认的时点为收到甲方签字盖章的收货签收单为准。
第十条 一般产品类销售收入确认的要素必须包含如下几条:
(一)产品销售确认单(格式详见附件一);
(二)产品销售合同;
(三)甲方签字盖章的收货签收单。
第十一条 代储代销类销售收入确认的时点以收到代销方签字盖章的实际使用或者销售的证明文件为准。
第十二条 代储代销类销售收入确认的要素必须包含如下几条: (一)产品销售确认单;
(二)代储代销合同;
(三)代销方签字盖章的实际使用或者销售的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 服务类收入确认的时点以收到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施工确认单/现场工作量确认单为准。
第十四条 服务类收入确认的要素必须包含如下几条:
(一)服务费用结算单(格式详见附件二);
(二)服务合同或甲方签字并盖章的有关价格的商务谈判记录(谈判记录需营销公司与事业部负责人签字);
(三)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施工确认单/现场工作量确认单。
第五章 收入确认流程
第十五条 产品类/代储代销类销售收入确认流程
(一)营销区域商务收齐收入确认要素资料后一个工作日内发起《产品类收入确认申请》OA流程,流程发起后通知营销收入会计。
(二)营销商务收到区域商务提交的收入确认资料,审核后一个工作日内在ERP系统“创建订单”,并将订单号反馈到OA流程中。
(三)事业部商务收到《产品类收入确认申请》OA流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营销公司总经理收到《产品类收入确认申请》OA流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五)物流部收到《产品类收入确认申请》OA流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流程中物料编码的正确性进行审核。
(六)产业财务对《产品类收入确认申请》OA流程进行审核后,一个工作日内在ERP系统中“登记订单”。
(七)物流部根据收到《产品类收入确认申请》OA流程后一个工作日内在ERP系统中操作“发运事务处理”、“处理物料搬运单”、“发货确认”三步。
(八)系统自动“运行自动开票”,同时形成收入确认、成本结转的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发出商品)。
第十六条 服务类收入确认流程
(一)同产品类/代储代销类收入确认流程(一)至(四)。
(二)产业财务对《服务类收入确认申请》OA流程进行审核后,一个工作日内在ERP系统中“登记订单”。
(三)系统自动“运行自动开票”,形成收入确认的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
(四)物流部根据仓库库管提供的“施工领料单”在ERP系统操作“账户发放”,形成发放劳务成本的会计分录(借:劳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退库填写负数金额的 “施工领料单”,物流部在ERP系统操作“账户接收”,形成劳务成本冲回的会计分录(借:库存商品/贷:劳务成本)。
(五)各产业财务每日核对录入ERP系统的“账户分配表”与“施工领料单”明细。
第六章 收入调整流程
第十七条 产品类/代储代销类销售收入调整流程
(一)OA流程由营销区域发起《产品类收入调整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资料,产业财务审核后增加财务管理中心会计部经理、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批,其他节点流程同“产品类/代储代销类销售收入确认流程”。
(二)ERP流程首先由营销商务在ERP系统录入“退货订单”,然后由产业财务在ERP系统中操作 “登记订单”,最后由物流部在ERP系统做“入库接收”后系统自动“运行自动开票”,形成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负数)/贷:主营业务收入(负数);借:发出商品/贷:主营业务成本)。
(三)产品类/代储代销类销售收入调整,销售退货前必须签订退货协议并经双方盖章确认。
第十八条 服务类收入调整流程
(一)OA流程由营销区域发起《服务类收入调整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资料,产业财务审核后增加财务管理中心会计部经理、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批,其他节点流程同“服务类收入确认流程”。
(二)ERP流程同“服务类收入确认流程”。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财务管理中心会计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条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产品销售确认单》
附件二:《服务费用结算单》
附件三:《收入确认及调整流程图》(变更前后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