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政府间税收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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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府间转移支付力度有限
4、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不够完善
5、财税机构间协调难度加大
6、财政体制的法制化程度不高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二、分税制财政体制
完善分税制管理体制
1、进一步明晰政府间事权划分。
2、逐步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三、政府间的税种划分
(四)财富税
对资本、财富、财富的转移及继承和遗产等所课征的 税收,比较适合于中央集中课征; 若由地方政府课征,可能因各辖区之间的税收竞争而 引起资本的不合理流动,降低资源的整体配置效率。
(五)资源税
自然资源具有不流动性,但不适于由地方政府分散课 征资源税;因分布不均,且不可再生。
基本特征
中央政府处于主导地位,中央政府统一制定所 有收支项目管理办法,一切开支标准由中央政 府统一决定。 地方政府组织的财政收入全部上缴中央财政, 地方政府所需的相关支出全部由中央财政另行 拨付。 该体制也被称为“收支两条线”。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一、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演进历程
(二)分类分成的财政管理体制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理论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内 容 提 要
1
政府间税收划分理论
2
我国政府间税收划分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第一节
政府间税收划分理论
政府间税收划分的原则 政府间税收种划分的方式 政府间税种划分 主要国家政府间税收划分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一、政府间税收划分的原则
(一)马斯格雷夫(Musgrave)的税收原则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四、主要国家的政府间税种划分 (一)美国的政府间税种划分
实行多级财政同源课税的制度
联邦政府: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社会保障税 三大直接税。其它:消费税、遗产税、赠与税及关 税。 州政府:销售税。其它:所得税、货物税、使用费。 地方政府:财产税。其它:所得税和销售税。
财政体制 “包”死了 中央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二、分税制财政体制
(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简称分税制,是指各级政府之间明确划分事权及支出范
围的基础上,按照事权与财力相统一的原则,结合税种的 特征,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和税收收入,并辅 之以转移支付制度的财政管理体制。
我国于1994年开始实行分税制
• 如个人所得税,虽然是联邦政府的主要税种, 但也有40多个州和11个州的3850个左右的地方 政府都征收所得税,而且各级政府都依自己的 税率征收;
美国政府间财政关系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保持 相对稳定。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四、主要国家的政府间税种划分
(二)德国的政府间税种划分
德国实行的是一种共享税与专享税共存、以共 享税为主体的政府间税种划分模式。 但属于共享税的税种并不多,主要有工薪税、 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增值税等几个大税 种。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三、政府间的税种划分
(六)财产税
对不动产这类税基流动性很小的资产课征税收, 最适合于划归地方。
(七)“有害产品”税 对某些有害产品,如烟、酒、鞭炮、焚化品等 课征的国内消费税,以及为控制环境方面的外 部效应(如拥挤和污染)而课征的税收,适合 于由各级政府来征收,如排污税、汽车燃料税、 通行税等适合由地方政府课征。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二、分税制财政体制
1992年,全国财政收入3500亿元,其中,中央收 入1000亿元,地方收入2500亿元,中央财政支出 2000亿元,赤字1000亿元,当年的赤字大部分向 银行挂账。 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不到40%,但 中央支出却占50%多,收支明显有差额,中央只好 大量发债。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四、主要国家的政府间税种划分
让与税:由中央政府统一立法征收.然后再按 照一定的标淮全额返还给地方政府的税种,包 括地方道路税、天然气税、汽车载重量税、航 空燃料税和特别吨位税;
交付税:由中央政府统一立法征收,然后再按 照一定比例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分 配的税种,(个人)所得税、法人税和酒税的32 %,消费税的24%,烟税的25%划为地方收入
1、以收入再分配为目标的累进税应划归中央 2、作为稳定经济手段的税收应划归中央,而具 有周期性稳定特征,收入起伏不大的税收归地 方 ;
3、地区间分布不均的税源应划归中央;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一、政府间税种划分的原则
4、课征于流动性生产要素的税收最好划归中央;
5、依附于居住地的税收应划归地方;
6、课征于非流动性生产要素的税收应划归地方;
德国共享税在各级政府间税收收入所占的比重 单位:%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四、主要国家的政府间税种划分
德国各级政府间税收收入的分配 单位;%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四、主要国家的政府间税种划分
特点
1、以共享税为主体的方式;
2、政府间税收收入的分配格局比较稳定;
3、德国财政体制集权的色彩相对要浓厚一些。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四、主要国家的政府间税种划分
美国各级政府间的税收同源共享(1996) 单位:%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四、主要国家的政府间税种划分
美国各级政府间税收收入的分配 单位:%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四、主要国家的政府间税种划分
特点:
分税较为彻底,税种归属较为明确。
尽管有共享税源、名称相同的税种,但各级 政府都是分率定征的。
分税制财政体制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一、预算管理体制
预算管理体 制有包括哪 些内容?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一、预算管理体制
财政管Biblioteka Baidu级次的划分
政府间事权的配置
预 算 管 理 体 制 的 内 容 构 成
政府间财权的划分
政府间财政均衡的调节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一、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演进历程
(一)统收统支的财政管理体制
( 四 ) 我 国 税 收 划 分 的 原 则
以税收的功能为依据
注重政府间的相互协调
便利原则
效 率 原 则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二、政府间税收划分的方式
划 分 税 额
A B C
税收划分的 方式
划 分 税 率
划 分 税 种
D
划 分 税 制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资料:税收征管成本
从税收征管方面来看,我国税收征收成本一直是世界上最 高的。我国目前的国税、地税两个税务征管系统总人数达 100万人之多,而日本只有5万人税警,征税额却是中国的8 倍。 美国仅有10万人税警,征税额却高达1.7万亿美元,相当于 中国的十几倍。中国税务体系按照国家行政管理体制设置 “点多、面广、腿长”,摊子大,费用高。 近10年间,随着国、地两套税务机构分设、人员分离、经 费单列,两家竞相新建办公场所、购置小汽车、提高职工 福利待遇等,经常发生税务经费支出挤占税款的现象,致 使税收征管成本猛增。 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全国税务系统每年新增加的 经费开支是一笔相当庞大的财政支出!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二、分税制财政体制
(3)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不断下降
1980年─1990年间,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增率为9.5%, 政府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之比,由1978年的31%, 下降到1992年的14%。
为什么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不断下降?中央财政收入 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不断下降?
该体制的实行大致包括1959年至1967年、1969年至 1970年、1976年至1979年和1986年至1990年。总额 分成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使全国财 政收入有一定比例的增长。
(四)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二、分税制财政体制
分税制体制改革的背景:
(1)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状态,地方财政提供 公共产品的差距也扩大了。 (2)中央财政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越来越低,不可 能也没有能力解决地区差距扩大的问题了。
分类分成的财政体制实行了三个时期:“一五” 时期、“二五”时期的第一年(1958年)和“六 五”时期。 在1954年实行了“统一领导、划分收支、分级管 理、侧重集中”财政管理体制,即是所说的“分 类分成”财政体制。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一、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演进历程
(三)总额分成的财政管理体制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四、主要国家的政府间税种划分
日本各级政府间税收收入的分配 单位:%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四、主要国家的政府间税种划分
特点
1、日本财政体制仍然保持较高的集中度; 2、地方政府有相当的税收立法权。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第二节
我国政府间税收划分
预算管理体制
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演进历程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案例:老体制的弊病
•旧体制下,上海实行的是定额上解加递增分成的 模式,定下每年财政收入165亿元,100亿元归中央财 政,65亿归地方,每增加一亿元,中央与地方五五分 成。结果上海实行包干五年,年年财政收入在163— 165亿元之间,一点没增长。 •北京采取的是收入递增包干分成模式,约定的年增 长率是4%。5年之中,北京每年财政增长率为4%。分 税制后发现,北京隐瞒了98亿元的收入。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四、主要国家的政府间税种划分
联邦政府专享税:关税、消费税、公路税、
资本流转税、交易所营业税、保险税等;
州政府专享税:财产税、遗产税、消防税、
地产购置税、机动车税、彩票税、娱乐税等;
地方政府专享税:土地税、企业资本和收益
税等 。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四、主要国家的政府间税种划分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一、政府间税种划分的原则
(二)杰克.明孜的税收原则
效率原则
税 收 五 原 则
简化原则 灵活标准 责任标准
公平标准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一、政府间税种划分的原则
明孜没有立足于现代财政学所推崇的财政职
能理论,因而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是存在一定
缺陷的. 但他从政府构成的政治学和行政管理方面提出 了政府间税种划分应当遵循的原则,是对马斯 格雷夫政府间税种划分原则的一种补充。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三、政府间的税种划分
(一)关税 •只适合于划归中央或联邦政府
(二)所得税
•属于税基流动性较大的税种;还具有收 入再分配和稳定经济的功能,所以所得 税适合于划归中央政府。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三、政府间的税种划分
(三)销售税
在单一环节征收的销售税,因税基容易确 认和协调,可由任意一级政府来征收。 多重环节的销售税,划归中央,由中央集 中征管是适宜的。如增值税。
思考:分级预算管理体制的理论依据?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二、分税制财政体制
分 税 制 的 基 本 内 容
事权与支出划分 收入划分 税收返还
原体制补助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二、分税制财政体制
当前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
1、事权、财权划分不清
•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重点更多的 放在“分钱”而不是“分权”上。
7、受益性税收及收费对各级政府都适用。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一、政府间税种划分的原则
政府间税种划分既是一个经济行为,也是一 个政府行为。
马斯格雷夫的政府间税种划分原则,单纯从经济学 的角度进行分析,没有更广泛、更全面地从与政府 间税种划分相关的政治学和行政管理方面进行分析。 从这个角度看,马斯格雷夫的政府间税种划分原则 是存在一定缺陷的。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一、政府间税种划分的原则 (三)塞力格曼的税收原则
效率原则
适应原则
恰当原则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一、政府间税种划分的原则
塞力格曼揭示了税种在各级政府间划分 所应遵循的行政效率原则,而没有触及 税种在各级政府间划分所应遵循的经济 效率原则。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一、政府间税收划分的原则
• “中央点菜、地方买单”的现象。 • “钓鱼”、“跑部钱进”现象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二、分税制财政体制
2、收入划分不尽合理
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能缺乏相应的税收基础。 地方税收极不稳定 财政体制的收入分成特征十分明显 部分税种的划分有失公平(证券交易印花税 )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二、分税制财政体制
第三章 政府间税收划分
四、主要国家的政府间税种划分
(三)日本的政府间税种划分
中央政府的税种:(个人)所得税、法人税、遗 产税、赠与税、土地增值税、证券交易所税、 证券交易税、登记许可税、印花税、消费税、 酒税、烟税、汽油税、航空燃料税、天然气税、 石油税、汽车载重量税、关税、地方道路税和 特别吨位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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