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城市总体规划环评制度背景及案例研究
美国环境政策评估理论与实践研究
了 一 系 歹t l 的环 境政 策 。 如 三 I N时 制 度 、 环境 影 响评 4  ̄ r 估 是 针对 具 体 的一 个 环境 政 策 或 一 类 环 境 政 策 . 根
绿 色 信 贷 政 策 等 。目 前 . 我 国 已 初 步 形 成 了 与 中 国 国 情 相 适 应 的 一 套 比较 完 整 的 环 境 政 策 体 , 系【 ” 然而 .
【 关键 词 】 环境 政 策 ; 评 估 ; 美 国
【 中 图 分 类 号 ] X22
【 文 献 标 志 码 I A
【 文 章 编 号 】 1 00 3- -01 66( 201 4) O 7—0 046 一O7
d0i : 1 0. 3 969 / i . i s s n. 1 003 —01 6 6. 201 4. 0 7. 01 0
基 金 项 目: 国 家 自然科 学基 金 ( 71 3 7 3 1 3 4); 国 家 自然 科 学 青 年 基 金 ( 7 1 0 0 3 0 5 6) ; 国 家社 科 基 金 重 大 项 目
。
( 1 3 & ZD 1 4 7 ) : 天 津 市教 委 社 科 重 大项 目
璐 南 开 大 学 循 环 经 济 与 低 碳 发 展 研 究 中 心 、 天 津 市 循 环 经 济 与 低 碳 发 展 人 文 社 科 重
我 国政 府 也 开 始 关 注 环 境 政 策 的 科 学 化 .提 倡 对 环 境 政 策 的评 估 。 比如 , 《 “ 十 二五 ” 全 国环境 保 护法 规 和环境 经济 政 策建 设 规划 》 要 求 开展 对 《 水 污染 防治
国 实 施 环 境 政 策 评 估 的 体 系 . 如 宋 国 君 认 为 环 境 政 法 》、 《 环 境 影 响评 价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环 境 法 律 制 度 的
美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美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引言:环境影响评价(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简称EIA)是一种制度化的方法,用于衡量新项目或政策对环境的潜在影响。
美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被认为是最早建立的环境评价制度之一,其历史可以追溯到1968年。
一、背景1969年,在美国爆发了一系列关于环境污染和生态系统破坏的抗议活动,这导致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重要立法。
1970年通过的《国家环境政策法案》(National Environmental Policy Act, NEPA)成为美国环境评价体系的基石,该法案要求在实施任何联邦政府资助或批准的项目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核心原则美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核心原则如下:1. 公众参与:EIA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公众意见,并向公众提供参与的机会,这是促进透明度和公正性的重要保证。
2. 综合性:EIA必须全面考虑项目或政策对生态系统、自然资源、人类健康和生活品质等方面的潜在影响。
3. 预防性:EIA应提前预测和评估潜在的环境影响,并寻找适当的措施来减少或避免不可逆转的损害。
4. 治理:采用透明和权威的评估过程,确保评估结果得到科学研究和技术分析支持,并由独立的专家和政府机构进行评估。
三、评估步骤美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项目筛选:确定是否需要进行EIA评估。
通常,大型项目或涉及敏感地区的项目会被优先考虑。
2. 评估范围:明确评估范围和重点,确定需要考虑的环境领域和可能影响的因素。
3. 数据收集:收集与项目或政策相关的数据,包括环境现状数据、生物多样性资料、人群健康状况等。
4. 环境影响预测:基于收集到的数据,预测项目或政策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并分析其潜在的影响程度。
5. 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撰写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详细描述评估结果和可能的影响,并提出适当的保护和修复措施。
6. 公众参与和反馈:向公众提供评估报告,并寻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7. 最终决策:基于评估结果和公众反馈,决定是否批准项目或政策,并确定是否需要采取额外的保护措施。
美国三座城市的设计审查制度比较研究_波特兰_西雅图_旧金山
作者:黄雯,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硕士研究生。 Truthwendy@sina.com
前言
美国的设计审查(Design Review)制度是法定规划体系中用以控制城市设计方面 内容的管理控制制度,通常包含在区划法当中,以设计导则为审查标准,是美国的 开发控制制度中一种新的发展方向(见表1)。一般而言,各个市政府都会通过审查 与考核两种方式来控制城市中建设项目的质量。通过审核(check)来实现一些强制性 政策的执行,如区划审核;通过审查(review)来实现一些原则性政策的执行,如设 计审查。政府通过诸多的审核与审查制度来控制城市开发建设的方方面面。设计审 查则是政府控制城市设计或建筑设计中城市环境质量、美学形象等方面问题的重要 工具。
表4 设计审查程序比较
波特兰
西雅图
旧金山
预申请会议预申请会议 Nhomakorabea预申请
申请
前期设计指导会议
申请
(包括公告)
公告
中期审查(可选)
初期规划局审查
审
B D S 建议
总体使用许可申请
公示期
查 审
(包括公告)
程 序
查 委
公众听证
设计审查委员会会议 规划局后续工作
员 审查委员会决议
最终决议
自由裁量审查(提出自由
会
国外城市规划 2006 Vol.21, No.3
83
黄雯
图1 设计审查与区划的关系
期望的形象特征相互兼容。设计审查的目的不在于限制建筑最后 的建成结果,而是希望在保证整体性的基础上鼓励与协助高质 量、有创新性的设计产生。设计审查为政府和社区提供了对建设 项目的设计进行控制的有效工具,也为市民提供了对新建或改造 项目进行公众评估的平台。我们所讨论的三座城市的设计审查制 度虽然在形式内容上有着一定的差别,但其审查的目标和作用是 基本一致的。
中美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制度比较研究的开题报告
中美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制度比较研究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及意义: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贸易的不断扩大,环境问题已成为全球范围内的共同关注的问题。
在中美两国,为了保障环境质量和生态保护,环境影响评价(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EIA)制度得到了广泛应用。
在响应全球环境保护呼声的同时,中美两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也有着很大的差异。
中美两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比较研究,对于了解中美两国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进一步推动环保合作与交流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二、研究内容:1. 中美两国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及其发展历程进行梳理和比较分析;2. 中美两国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机构架构及其运作的比较观察,探究中美两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差异;3. 中美两国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实践案例比较分析,以检验理论体系在实践中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4. 对中美两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比较分析进行总结,提出中美两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间差异性的成因,进而对中美两国的环境保护合作和交流提出建议和实践措施。
三、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本研究将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和比较分析法对中美两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进行比较研究。
具体研究路线如下:1. 收集中美两国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及其发展历程,制作研究文献资料库;2. 通过上述文献资料库,对中美两国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及其发展历程进行梳理和比较分析;3. 通过对中美两国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机构架构及其运作的比较观察,探寻中美两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差异;4. 通过对中美两国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实践案例比较分析,检验理论体系在实践中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5. 对中美两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比较分析进行总结,提出中美两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间差异性的成因,进而对中美两国的环境保护合作和交流提出建议和实践措施。
四、预期成果:本研究将全面系统地比较中美两国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方面的异同以及原因,并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实践措施。
美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
美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在美国具有重要的地位和必要性。
这一制度旨在确保公众在环境决策过程中拥有发言权,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介绍美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的背景、内容、实施情况及思考与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在美国的发展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
当时,美国通过了《国家环境政策法案》(NEPA),该法案明确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程序。
此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逐渐成为美国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
美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在环境影响评价的各个阶段,公众都可以参与其中。
在项目开始阶段,相关机构需要发布通知,邀请公众参与环评工作。
接着,在环评报告草案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查阅相关资料并提出意见。
在最终环评报告出台后,公众还可以再次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公开听证会、座谈会、问卷调查等。
公众可以在参与过程中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公众还可以成立或加入环保组织,以团体形式表达意见。
为确保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性,美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保障措施。
政府设立了专门机构负责管理环评公众参与工作,并提供相关指导和支持。
环评报告必须包含对公众意见的回应和解释,以确保公众的意见得到充分重视。
公众可以提起诉讼,对环评报告提出质疑,并要求进行重新评估。
美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的实施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
许多环保组织和公众积极参与环评工作,对项目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这些意见和建议涵盖了环境保护的各个方面,从自然生态保护到人类健康风险评估等。
同时,环评报告的公开透明度和公众满意度也得到了提高。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部分公众对环评过程不够了解,导致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缺乏有效性。
部分环保组织的力量相对薄弱,无法充分发挥其在环评公众参与中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的有效性,以下建议值得思考:环保组织作为公众参与的重要力量,应得到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美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40年纵览及评介
美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40年纵览及评介赵绘宇 姜琴琴(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上海200240)[摘 要]风行世界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E I A制度)最早于1969年在美国确立,之后在100多个国家、地区兼国际组织中不断推广和发展,成为世界各国重要的环境保护与行政管理制度。
E I A制度在美国的产生,是偶然性与必然性的结合。
美国的判例法传统使E I A诉讼廓清了E I A制度的具体规定,并在数个成文法中固定下来。
美国E I A制度的独特魅力在于以政府为评价对象、公众参与、替代方案等,都开创了环境史的新篇章。
虽然也有负面的评价,但其为人类保护环境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E I A);历史背景;判例;制度特征;历史评价[中图分类号]DF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781(2010)01-0133-11[收稿日期]2009-11-24[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07JC820006)[作者简介]赵绘宇(1974-),女,河南郑州人,法学博士,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姜琴琴(1982—),女,山东烟台人,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环境法硕士研究生。
40年前的1969年,美国经参议院和众议院协商通过,并由尼克松总统签署了《国家环境政策法》(即NEP A),这部法律所体现的核心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Envir onmental i m pact assess ment,下简称“E I A”),已经被美国超过25个州及全球超过80个国家效仿,且被1992年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的《里约宣言》所确认,也为世界银行和亚洲发展银行以及其他国际机构所采用。
成为全球环境法律中最核心的制度,又由于其在行政主体法律规制方面的特殊性,也一直为行政法律所研讨。
这一重要法律制度在环境保护法律史中,从一国走向多国,从比较法走向国际法,从环保部门走向多个专业部门,这其中有许多独特的细节值得我们研究。
美国加州专项规划的特征与启示
_ 李 乐
( 东营市 国土 资源局土地综合 整治服务 中心 ,山东 东营 2 5 7 0 9 1 )
摘 要 :美国各州的土地政策不尽相 同,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界定和区分方面表现出一定的共
关键词 :专项规划;分区规划,社区规划 ;实施性 ;特征 ;界定 ;加利福尼亚州
中 图分类 号 :F 3 0 1 . 0 ;F 0 6 2 . 1 文 献标 识码 :C 文章 编 号 :1 6 7 2 — 6 9 9 5( 2 0 1 5 )0 5 — 0 0 6 5 — 0 4
国是 一个 分权 制 的国家 ,各 州在 土地 利用规 划
文 本和 图件都有 明确要求 ,以保证专 项规划资料 的充 实性 和规划 内容 的综合性 ,主要包括 :规划 区内各种 用地 类型 的分 布 、位置及 其他相 关信 息 ;规划 区 内的
道 路 、给水 和排水管道 、沟渠设施 等公共服务设 施的
特性 。各州政 府放权 于市场经 济 ,仅通 过总体规划 来
立 专 门的实施机制落 实规划 内容 ,提高 政府参 与土地
利用 规划的主动性 。
1美国加州专项规划 的界定及编制 要点
1 . 1专项规划 的界定
美 国以法 立 国,强调在产权 平等 的基础 上 ,通过 建立和 完善法律 体系实 现社会管理 。美 国各 州的土地 政策 不尽相 同 ,但在 土地 利用总体 规划和专 项规划 的 界定 和区分方 面表现 出一定的共性 。土地 利用规划实 现 了对 土地产 权主体物权 的管理 和约束 ,体 现 了法 的
( S p e c i f i c p l a n )定义为总体规划重点 区域 的实施工
环评案例答错区域没分
环评案例:美国Keystone XL管道项目1. 案例背景Keystone XL管道项目是一项涉及加拿大油砂开采和美国原油输送的跨国管道项目。
该项目由TransCanada公司提出,旨在将加拿大阿尔伯塔省的油砂油输送至美国境内,并连接至美国境内的炼油厂和出口港口。
该项目的提出引发了环境保护组织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和争议。
2. 案例过程2.1 项目提出与环评过程TransCanada公司于2008年首次提出Keystone XL管道项目的构想,并于2010年向美国国务院提交了环境影响评估(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EIA)报告。
该报告包括了项目的详细描述、油砂开采对环境的影响、管道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影响等内容。
2.2 环评报告审查和公众参与根据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案(National Environmental Policy Act,NEPA)的要求,美国国务院对Keystone XL管道项目的环评报告进行了审查,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该过程中,环保组织和公众对管道项目的环境影响、气候变化、水资源保护等问题提出了质疑和反对意见。
2.3 管道项目的政治争议与法律诉讼Keystone XL管道项目在美国政治和法律层面引发了激烈争议。
环保组织和一些政治团体认为该项目将加剧气候变化,破坏土地、水资源和原生态系统。
而石油行业和一些政治团体则主张该项目有助于能源独立和经济发展。
该项目的争议导致了一系列的法律诉讼,涉及环境影响评估的合法性、政府决策的透明度等问题。
2.4 奥巴马政府的决策与暂停由于环保组织和公众的反对声音以及法律诉讼的压力,奥巴马政府于2015年决定暂停Keystone XL管道项目的建设。
该决定被认为是对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视,并受到环保组织和一些政治团体的支持。
3. 案例结果3.1 管道项目的终止在奥巴马政府暂停管道项目后,TransCanada公司继续寻求项目的批准,但面临环境保护组织和公众的持续反对。
美国案例分析法律文案(3篇)
第1篇一、背景加利福尼亚州,作为美国人口最多的州之一,其空气污染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加州的空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尤其是在洛杉矶等大城市,光化学烟雾、臭氧和颗粒物等污染物的浓度经常超过国家环境保护局(EPA)的标准。
为了改善空气质量,加州政府于1967年颁布了《加利福尼亚州清洁空气法》(California Clean Air Act,简称CCAA)。
然而,尽管CCAA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空气质量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
因此,一些环保组织和公民开始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更有效的解决方案。
本案即围绕CCAA的实施和执行展开。
二、案情概述原告:环境保护组织A、B、C(以下简称“环保组织”)和个人原告D被告:加利福尼亚州环境保护局(California Air Resources Board,简称CARB)案件争议焦点:原告认为被告未能有效执行CCAA,导致空气质量未达到法定标准,请求法院判决被告采取更严格的措施以改善空气质量。
三、法院判决本案经过一审、二审,最终由美国最高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一审法院判决一审法院认为,根据CCAA的规定,被告有责任制定和执行具体措施以确保空气质量达到法定标准。
然而,被告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疏忽,未能采取足够的措施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因此,一审法院判决被告败诉,并要求其采取更严格的措施。
二审法院判决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同时指出被告在执行CCAA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 对某些污染源的监管力度不足;2. 未充分评估新技术的应用潜力;3. 未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四、最高法院判决最高法院在审理本案时,主要围绕以下问题展开:1. CCAA的规定是否赋予了原告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2. 法院是否有权命令被告采取更严格的措施?最高法院认为:1. CCAA的规定并未明确赋予原告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但考虑到原告的利益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法院可以基于公共利益原则,允许原告提起诉讼。
美国环保法环境影响评估与保护措施
美国环保法环境影响评估与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重要任务,其中环境影响评估和执行保护措施是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的关键步骤之一。
美国作为全球环境保护的先锋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的环保法律和政策来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
本文将探讨美国环保法中的环境影响评估和保护措施。
环境影响评估是指在规划和实施新项目或政策之前,对其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和预测的过程。
美国的环境影响评估法(NEPA)于1970年颁布,成为美国环境保护法律的基石。
NEPA要求所有联邦政府部门和机构在制定决策之前,对其可能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公开。
这种公众参与的机制确保了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根据NEPA,环境影响评估需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展开:项目对空气、水和土壤的影响、生物多样性保护、社区和健康影响以及对文化遗产的潜在影响。
评估的结果将指导决策者和项目发起者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减轻负面影响,并确保项目可持续发展。
环境保护措施是为了减少环境破坏,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行动。
在美国,环保措施由不同的环境保护法律和政策来规范和实施。
其中最重要的是《清洁空气法》、《清洁水法》和《环境质量法》。
《清洁空气法》旨在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空气质量。
根据该法律,美国环保署制定了严格的排放标准,并对大型工业企业和汽车制造商进行监管和执法。
此外,该法律也鼓励使用清洁能源,以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
《清洁水法》则专注于保护水资源和水环境。
该法律要求对污水排放进行严格控制,并规定了工业企业和农业活动的水质要求。
此外,该法律还要求保护湿地和河流的生态系统,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环境质量法》是美国环境保护的综合性法律,覆盖了大部分关于环境保护的内容。
该法律对土地利用、垃圾处理、危险废物管理、化学品和放射性物质的使用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和限制。
此外,该法律还设立了许多环境质量标准,以评估和监测环境质量,并通过执法行动保护环境。
除了上述法律以外,美国还采取了其他各种环境保护措施。
赴美加城市规划建设及管理考察报告(精)
赴美国加拿大学习城市建设管理考察报告受美国华盛顿特区城市规划局和加拿大女皇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学院邀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了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司长王宁为团长的考察团一行7人,于2011年7月17至7月28日赴美国、加拿大对城市管理体制进行了学习考察。
整个学习考察活动时间虽短,但行程紧凑,内容丰富,所见所闻,启迪颇多,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一、学习考察基本情况在赴美国、加拿大学习考察期间,考察组重点对美国纽约市、华盛顿特区、加拿大多伦多市城市建设规划进行了主题考察,参观了纽约市市容市貌及中央公园建设.在华盛顿,华盛顿特区中央商业开发区副主任RichT。
Reinhard向考察团详细介绍了华盛顿城市建设管理模式,华盛顿特区城市管理办公室行政官Allen.Lewhn对考察团进行了热情接待,并组织人员并就城市建设管理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座谈讨论,主要座谈内容为:一是美国政府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责权关系、现状及发展趋势;二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在城市管理中职责范围的界定,城市管理各行各业如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工程、环境保护、公安、交通等现状。
在加拿大,考察团对多伦多市城市规划、环保、绿化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乘车参观了多伦多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
期间,考察团在加拿大女皇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学院听取了Hok-LinLevnc教授的讲课,双方就“政府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责权关系、现状及发展趋势,加拿大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在城市管理中职责范围的界定,加拿大城市管理各行各业如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工程、环境保护、公安、交通现状”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座谈。
通过实地考察与座谈,我们对美、加两国的城市建设管理情况有了深入的了解,增长了见识,开阔了眼界,受到了很大启发。
二、学习考察主要收获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理念的超前性加拿大和美国城市基础设施尤其是交通设施规划建设的超前性,主要体现在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和以轨道交通为主体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没有国内城市中经常看见的“挖了建,建了挖”的场面.特别是纽约布鲁克林大桥和纽约地铁,布鲁克林大桥建成约150年,双向6车道,至今仍是连接纽约布鲁克林区和曼哈顿岛的重要通道;纽约的第一条地铁始建于1900年,四轨通行,两条快车线,两条慢车线,可见当时规划设计者的远见。
美国环境影响评价政策及其实施
美国环境影响评价政策及其实施环境影响评价的宗旨1970年开始实施的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定对可能影响环境的活动和项目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凡属联邦政府执行的活动和项目以及由联邦政府补助、担保或核准的活动和项目,由联邦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对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和监督。
实施这一政策的宗旨是:告知决策者及民众有关计划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检验替代方案并制订减轻环境影响的措施;给其他政府单位及民众提供发表意见的机会,一般公开的时间为45~90天;如出现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况,决策者可在综合考虑平衡环保、经济、社会、安全、健康等不同目标后,提出最终决定。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类型美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一般有以下几种类型:单项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政策性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整体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补遗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增加新内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后续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核重点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重点有3个方面:一是适法性审核,审核评价报告是否符合联邦、州及地区政府的法规要求;二是一般文件性审核,审核评价报告是否清晰、周全及正确;三是技术性审核,审核评价报告的技术性内容,一般由许多不同领域的专家分别审核,提出意见。
他们在审核时,要分别就建设项目是否对有关环境造成影响,明确提出有、可能有或没有的结论意见,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简要评价表。
该表中列出需要考虑的环境影响因素包括土壤与地质、空气、水、植物、动物、噪声、日照与炫光、土地使用、自然资源、有毒有害物扩散、人口分布、住宅需求、交通与运输、公共服务、能源、基础设施、人体健康、美观、游憩、文化资源等21个方面的70多个问题。
如多数是可能有或没有的意见,则该项目很快会获得通过。
环境影响评价的许可和批准美国环境影响评价的许可和批准一般有四类:一是对行政命令、法规条款明确规定不进行评价的或紧急情况下的项目,予以豁免;二是对无重大环境影响的项目,在媒体或以一定形式公布同意;三是对有一定环境影响的项目,提出改进和保证措施的要求,在媒体或以一定形式公布同意;四是对有重大环境影响的项目,要求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由专家评估论证后再做决定。
美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EIA)评介
美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EIA)评介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冯春涛工业革命以来,随着科学的进步和技术的广泛应用,全球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发展,人类的生活质量有了根本的改变。
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工业化是以对自然资源的过度攫取和对生存空间的严重污染及破坏为代价的。
进入现代,这种价值观和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
人类社会要发展,首先在于保护“生存家园”,因此,保护环境就成了一切社会行为和经济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
环境影响评价(Environmental Inpact Assessment,EIA)制度的建立,在事前就将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予以关注并进行评估,引起思想和行动的重视,从而可以避免对环境的破坏,保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EIA)的起源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起源于美国。
1970年美国联邦政府通过了国家环境政策法(National Environmental Policy Act,NEPA),但在这部政策法中并没有“环境影响评价”(EIA)或“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EIS)等内容,而是在各联邦相关机构实际运作时,由环境品质委员会(Council on Environmental Quality,CEQ)为了进一步完善政策法,相继发布的一些指导原则(Guidelines)与管理规则(Regulations),与在联邦各机关本身配合而定的实施办法一起逐渐定名并确定制度。
根据该法第102条的规定,“凡对人类环境品质有重大影响的法案或草案有质疑,以及联邦开发行为的提案或报告,告应提出环境影响说明书(Environmental Impact Statement,EIS)”。
要求美国联邦政府各机构在计划、方案、政策制定之前,要提出环境报告,要对计划造成的环境影响,做详细评价。
该法实施以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逐渐深植于联邦政府各部门,后来世界各国逐渐依据美国的做法,建立起各自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加州法律规定禁止设置(3篇)
第1篇一、引言加州,作为美国最富饶、最具影响力的州之一,其法律体系严谨、全面。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加州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旨在保护公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其中,关于禁止设置的法律规定引起了广泛关注。
本文将全面解读加州禁止设置的法律规定,包括其背景、主要内容、实施情况及影响。
二、背景1. 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人们越来越关注环境保护。
加州作为美国环保的先锋,积极推动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禁止设置一系列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
2. 公共安全需求的提高禁止设置法律法规的出台,也是为了保障公共安全。
一些设置可能对公众造成安全隐患,如未经批准的建筑物、违规的广告牌等。
3. 城市规划的需要加州政府为了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对城市规划和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禁止设置法律法规有助于规范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形象。
三、主要内容1. 禁止设置的范围加州禁止设置的法律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未经批准的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工业等建筑物。
(2)违规的广告牌:未经批准的广告牌、破损的广告牌等。
(3)非法的户外设施:如未经批准的户外摊位、违规的霓虹灯等。
(4)影响市容市貌的设置: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
2. 禁止设置的条件(1)未经批准的建筑物:需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
(2)违规的广告牌:需符合广告牌设置规范,并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
(3)非法的户外设施:需符合户外设施设置规范,并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
(4)影响市容市貌的设置:需及时清理,消除影响。
3. 违规处理措施(1)警告:对初次违规者进行警告,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2)罚款:对屡次违规者,依法进行罚款。
(3)强制拆除:对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存在安全隐患的设置,依法强制拆除。
四、实施情况1. 政府部门的协作加州禁止设置法律法规的实施,需要多个部门的协作。
如城市规划部门、环保部门、公安部门等,共同负责监管和执法。
美国加州城市总体规划环评制度背景及案例研究
美国加州城市总体规划环评制度背景及案例研究欧阳丽摘要:本文对指导加州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3部主要制度文件《国家环境政策法》、《加州环境质量条例》、2003版《加州总规指南》的主要内容,对比国内相关制度,进行了解读分析。
并结合林肯市和莎克拉门托的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对加州总规环评工作的特点进行了归纳,包括:环评结论更直接作用于规划成果的调整;注重多方案必选;全过程参与、信息全公开透明;大尺度空间定量化预测评价技术较为成熟。
关键词:城市总体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州环境质量条例;加州总规指南1引言美国加州被认为是美国50个州中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最为严格的州之一 [1]。
就城市总体规划及其规划环评而言,加州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及其规划环评实践工作的开展主要受3部文件的具体约束和指导,其是城市总体规划环评得以推行的制度保障。
2制度背景2.1《国家环境政策法》(the National Environmental Policy Act,NEPA) [2]1969年,美国经参议院和众议院协商通过,由尼克松总统签署了《国家环境政策法》(NEPA),这部法律所体现的核心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EIA),已被美国超过25个州及全球超过80个国家效仿,也为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以及其他国际机构所采用。
目前世界各国EIA制度的发展,由项目环评、到规划环评再到战略环评,拓展与深化EIA 制度的结果是将环评的审查对象由公众关注的企业污染者转向政府。
而40年前,美国已经将EIA的审查范围指向了立法机关的立法行为、政府的抽象与具体的决策行为。
美国当时的立法背景是:由于二战后国会针对单个的环境问题颁布的一系列法律并没有阻止环境质量继续恶化。
美国国会意识到采用单纯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片面、局部调整的方法不足以应对环境与经济、政治、社会等问题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
美国加州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和总体规划导则
美国加州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和总体规划导则
陈雪明
【期刊名称】《北京规划建设》
【年(卷),期】2004()5
【摘要】无论是从经济还是政治方面来看,加利福尼亚州(以下简称加州)都是美国第一大州.加州的这种超级地位,决定了研究加州城市规划对于研究美国城市规划具有十分重要和典型的意义.由加州州长办公室内部的规划和研究办公室颁布的加州总体规划导则,是指导全州各县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纲领性文献.
【总页数】2页(P81-82)
【关键词】体制;加州;导则;城市规划管理;美国;经济;城市总体规划;室内;编制
【作者】陈雪明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地理系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84;TU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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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城市总体规划与可持续社区发展战略——从美国加州总体规划和区域交通规划中
获得的经验与启发 [J], 吕晶;高圣义;
5.九大城市规划部门负责人会聚西安,研讨建立保障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J], 本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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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案例研究
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案例研究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城市规划方案的实施过程及其结果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价的一种方法。
环境影响评价旨在科学评估城市规划对环境的影响,从而为规划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下面将通过一个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案例来具体分析该方法的应用。
假设市计划在市区东部建设一个新的商业中心区,旨在提升该市的商业发展水平和整体形象。
在进行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前,需要先进行环境基线调查,评估现有环境状况。
经调查了解,该区域目前主要为农田和住宅,周边存在湿地和河流等自然生态环境。
首先,通过对该商业中心区规划方案的详细设计进行评估,包括交通规划、建筑布局、绿化设计等内容。
在交通规划方面,要考虑道路的拓宽和公共交通的建设,以缓解交通拥堵问题。
在建筑布局方面,要合理布置商业建筑和公共设施,确保建筑密度适宜,并避免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质量。
在绿化设计方面,要注重保护现有的湿地和河流,以及有效利用土地进行绿化,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其次,通过模拟预测方法,对规划方案实施后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采用模拟软件对交通流量、大气污染、噪声等因素进行预测,分析规划方案对环境的潜在影响。
例如,可以评估道路改造对交通拥堵和车辆尾气排放的影响,通过模拟预测确定合理的交通规划方案。
还可以评估商业中心区的建筑布局对周围居民生活噪音的影响,通过模拟预测确定商业建筑的最佳布局方案。
此外,还可以对绿地面积、绿化率和植被类型等进行模拟预测,评估规划方案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效果。
最后,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与治理措施。
比如,在交通规划方面,可以引入公共交通工具,建设地下停车场等,以减少机动车辆的使用,降低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
在建筑布局方面,可以采用隔音设施和绿化屏障等措施,降低商业建筑对周围居民的噪音影响。
在绿化设计方面,可以合理划定建筑用地和绿地比例,注重生态环境建设,保护湿地和河流等自然环境。
通过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案例研究,能够系统地分析规划方案对环境的影响,为城市规划提供科学参考,确保规划过程中环境保护的顺利进行。
美国环评制度创新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环评制度创新对我国的启示
朱源
【期刊名称】《三峡环境与生态》
【年(卷),期】2013(000)006
【摘要】美国近年来启动的“现代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行动旨在推动环评制度更加简明高效,纳入新的热点环境议题,提升环评制度的有效性。
这一行动的创新之处包括气候变化和环境公平纳入环评、建立环评“豁免”目录等,对于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具有参考价值。
【总页数】3页(P42-44)
【作者】朱源
【作者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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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美国大都市区分区规划制的实施及影响的开题报告
当代美国大都市区分区规划制的实施及影响的开题报告
题目:当代美国大都市区分区规划制的实施及影响
研究背景:
大都市区是现代城市发展的主要形态,呈现出高度分化和空间集聚的特征。
为有效地管理和规划大都市区的发展,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分区规划制度。
美
国是一个高度城市化的国家,其大都市区分区规划制度的实施对于城市发展具有重要
的影响。
因此,本文选取当代美国大都市区分区规划制的实施及其影响作为研究对象。
研究目的:
本文旨在探讨当代美国大都市区分区规划制度的实施情况以及对城市发展的影响,为进一步了解城市空间结构和规划制度提供参考。
研究内容:
本文主要涵盖以下内容:
1. 当代美国大都市区分区规划制度的起源和发展,包括法律和制度框架的建立。
2.当代美国大都市区分区规划制度的现状和实施情况,包括规划内容、实施主体和监督机制等。
3. 当代美国大都市区分区规划制度的影响,包括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的影响,以及它对城市建设和治理带来的影响。
研究方法:
本研究将采用文献研究和案例分析的方法,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和案例资料,对当代美国大都市区分区规划制度进行深入了解,并分析其对城市发展的影响。
预期结果: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对当代美国大都市区分区规划制度的实施情况和影响进行深入探讨,为城市规划和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同时也可以为推动我国城市规划
和治理制度改革提供借鉴和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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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加州城市总体规划环评制度背景及案例研究欧阳丽摘要:本文对指导加州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3部主要制度文件《国家环境政策法》、《加州环境质量条例》、2003版《加州总规指南》的主要内容,对比国内相关制度,进行了解读分析。
并结合林肯市和莎克拉门托的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对加州总规环评工作的特点进行了归纳,包括:环评结论更直接作用于规划成果的调整;注重多方案必选;全过程参与、信息全公开透明;大尺度空间定量化预测评价技术较为成熟。
关键词:城市总体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州环境质量条例;加州总规指南1引言美国加州被认为是美国50个州中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最为严格的州之一 [1]。
就城市总体规划及其规划环评而言,加州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及其规划环评实践工作的开展主要受3部文件的具体约束和指导,其是城市总体规划环评得以推行的制度保障。
2制度背景2.1《国家环境政策法》(the National Environmental Policy Act,NEPA) [2]1969年,美国经参议院和众议院协商通过,由尼克松总统签署了《国家环境政策法》(NEPA),这部法律所体现的核心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EIA),已被美国超过25个州及全球超过80个国家效仿,也为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以及其他国际机构所采用。
目前世界各国EIA制度的发展,由项目环评、到规划环评再到战略环评,拓展与深化EIA 制度的结果是将环评的审查对象由公众关注的企业污染者转向政府。
而40年前,美国已经将EIA的审查范围指向了立法机关的立法行为、政府的抽象与具体的决策行为。
美国当时的立法背景是:由于二战后国会针对单个的环境问题颁布的一系列法律并没有阻止环境质量继续恶化。
美国国会意识到采用单纯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片面、局部调整的方法不足以应对环境与经济、政治、社会等问题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
在这种形势下,1969年通过的《国家环境政策法》,成为缓和经济建设和环境问题矛盾的手段。
其立法目的是将环境保护思想纳入到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中,通过强迫行政机关考虑除经济因素以外的环境或社会因素来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
2.2《加州环境质量条例》(the California Environmental Quality Act,CEQA)《加州环境质量条例及实施指南(California Environmental Quality Act (CEQA)Statute and Guidelines)》由加州非赢利性组织“环境专业协会(Association of Environmental Professionals,AEP)”受加州自然资源署(California Natural Resources Agency)委托每年定期更新发布,更新内容包括上一年有关CEQA诉讼案例的汇总,即最新的判例法①,以及最近一年关于CEQA成文法的增补、修改内容。
在CEQA及其指南中详尽规定了包括城市总体规划环评在内的全面的环境影响评估制度,涵盖环评报告的准备程序和具体的内容要求、环评报告的审批程序等。
其规定远比国内目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两部专门针对环评的法规要全面、周密。
其指南的“第9款.环评报告的内容要求(Article 9. Contents of Environmental Impact Reports)”几乎涵括了国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130-2003)》的相关内容②。
目前,加州已完成的环评报告基本是遵循CEQA及其指南的要求编制。
其中,在CEQA指南“第11款.环评报告的形式”中,专门就什么情形下允许“将环评成果整合作为总规成果的一部分”(15166. EIR AS PART OF A GENERAL PLAN)作了交代,类似于目前国内的环评篇章。
由于将环评成果和总规成果合二为一存在诸多问题③,目前加州总规实际编制环评篇章的案例较少,仍以单独的环评报告形式居多。
2.3加州2003版的《总体规划指南》(STATE OF CALIFORNIA General Plan Guidelines 2003)(简称《加州总规指南》)目前,国内涉及城市总体规划法律地位、编制内容要求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尚待调整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3个层次的文件。
与专门指导总体规划如何编制的加州2003版的《总体规划指南》相比,国内用于指导城市总规制定、实施的这3个法律法规文件与《加州总规指南》在对环保要素考量、与环境法规衔接等方面均存在重要区别。
2.3.1对环保要素的考量《加州总规指南》共有10个章节,有多个章节直接涉及环境可持续发展议题。
其中第2章专门谈“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 )、环境公正(Environmental Justice)、公共交通引导发展(Transit-Oriented Development)”3项规划原则如何在总规中具体落实。
在第4章“必须包含的规划内容(Required Elements)”中,有3项直接与资源、环境保护相关,即:自然资源保护(Conservation Element)、开敞空间(Open-Space Element)、噪声(Noise Element)。
在第6章“可选规划内容(Optional Elements)”中,有3项也直接与资源、环境要素相关,即:空气质量(Air Quality)、能源(Energy)、水(Water)。
除了上述直接涉及资源、环境要素的规划内容,《加州总规指南》在论述如何编制其他规划内容时,也对各项规划内容如何体现环境可持续原则做了具体要求,如:在住宅规划(Housing element)中会建议如何有效保存能量(Analysis of energy conservation opportunities)等。
而目前国内的城市总规成果中,噪声和空气质量等环境要素是在环境保护规划篇章中以极小的篇幅提及,且只是空泛地罗列环境质量规划目标、环境功能区划、污染治理对策等条款,并无实质性的规划内容。
而在除环保规划篇章以外的其他规划内容中,基本是按照传统的规划技术方法进行设施规划和布局,没有真正贯彻环境可持续的目标。
2.3.2与环境法规的衔接在《加州总规指南》第7章(Chapter7:CEQA and the General Plan)专章叙述了总体规划与《加州环境质量条例(the California Environmental Quality Act,CEQA)》如何衔接的问题,其着重叙述了应如何对总规实施环境影响评价④。
这与国内的城市规划法规体系或技术规范体系,丝毫不提与规划环评的衔接形成鲜明的对比⑤。
《加州总规指南》在谈到总规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关系中反复强调总规从基础数据分析至规划实施均应与环评同步、互动,整合相关工作内容。
如在第7章中明确指出:规划和环境评价应同时进行,共享相同的信息;总规必须将环评报告识别出来并经相关部门确认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写进规划政策和规划方案中;环评介入时机必须与总规的整个过程完全同步,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时间延误和重复工作。
在第3章谈如何开展总规工作时指出:环境评估是规划工作开展的基础,因此与规划过程同步开展环评工作比规划快要审批时再开始环评更为有效。
设计规划编制流程时要考虑环境评估介入的时机,要对环评报告提出的环评建议适时加以应对。
其中,在:收集和分析数据阶段:总规的数据收集、数据分析和专题研究工作要与规划环评工作相衔接。
所收集并加以分析的数据信息要同时满足规划环评和总规编制的需要。
如:为土地使用规划和交通规划而进行的交通分析数据要同时能支持规划环评对替代方案的比选工作。
规划多方案比选阶段:要考虑备选方案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短期和长期影响。
而其中的环境影响就可按照CEQA对替代方案比选的要求进行,环评报告必须要分析“零方案”的环境影响。
即把规划方案的比选与CEQA要求环评对替代方案比选工作整合。
规划实施监督阶段: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监测和报告程序应作为规划监督实施行动的组成部分,且一并在规划实施年度报告中反映。
3 加州总规环评案例以下结合林肯市(City of Lincoln )和萨克拉门托(Sacramento County )的总体规划环评报告及相关资料的解读,分析其总规环评工作的特点。
3.1 环评结论更直接作用于规划成果的调整如“表1林肯市总规环评报告目录结构与CEQA 要求的对应关系[3]”所示,加州城市总规环评的工作程序、评价内容和评价深度及环评报告的编写严格遵循《加州环境质量条例及实施指南(California Environmental Quality Act (CEQA)Statute and Guidelines )》。
解读加州总规环评报告案例,其共有的最大特点是,其环评结论包括了如何对规划草案的各个具体条款如何修改、调整的建议。
除了篇首的执行摘要(Executive Summary )、评价对象概述(Project Description ),篇末的报告准备(Report Preparation )中交代报告编制机构成员清单(List of Preparers )等内容,环评报告的主体部分的章节与规划成果的章节是一一对应的,直接针对每一项规划要素具体内容(包括具体规划条款和图件)进行评价,评价的直接针对性较强。
环评报告中较多地直接阐述规划制定的具体政策、措施的环境影响。
评价的结论之一是规划草案成果中的各个具体条款应该如何调整。
如:林肯总规环评报告中“土地利用”一章,在谈到环境影响削减措施(Required Mitigation Measures )时,建议新增4项土地利用政策(LU-7.2;LU-7.3;LU-4.5;LU-13.9)(图2);萨克拉门托郡总规环评报告的“土地利用(land use )”一章在谈到削减措施时,建议对条款“Policy LU-121”增加或删除若干字词(图3)。
表1林肯市总规环评报告目录结构与CEQA 要求的对应关系 环评报告中的章节 CEQA 对应的条款目录目录(第15122款) 执行摘要摘要(第15123款) 第2章 评价规划概述评价对象概述(第15124款) 第3章 经济发展重大环境影响(第15126[a]款) 不可避免的重大环境影响(第15126[b]款) 削减措施(第15126[e]款) 累计影响(第15130款)第4章 土地使用第5章 交通第6章 公用服务设施第7章开敞空间和保护增长诱导的影响(第15126[d])非重大的影响(第15128款)第8章健康和安全第9章住宅第10章备选方案备选方案(第15126[f]款)第11章其他法定要求公众参与征询的机构和个人(第15129款)第12章报告的准备环评报告编制成员清单(第15129款)第13章缩略语第14章参考文献需要采取的削减措施除了上述提到的政策和实施措施,规划环评建议增加下述4项新的政策条款,即:LU-7.2市/郡统一的土地使用政策;LU-7.3区域规划;LU-4.6相邻用地的使用;LU-13.9文化和历史资源保护,以使规划的环境影响削减为“非重大影响”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