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名录
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登记表
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登记表医疗机构名称:来安县中医院医院
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登记表医疗机构名称:来安县中医院医院
注:1、所有登记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医师或护士资格证书和职业证书的复印件。
2、职业范围指所在科室,如“内科”、“外科”等。
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登记表
医疗机构名称:来安县中医院医院
注:1、所有登记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医师或护士资格证书和职业证书的复印件。
2、职业范围指所在科室,如“内科”、“外科”等。
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登记表
医疗机构名称:来安县中医院医院。
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三) 临床科室主任必须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至少
有1名具有副主任药师以上职称的中药师和相应的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
(四)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五)临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
(六)每床至少配有0.3名护士。
民族医医院基本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一部分 医院基本标准
综合医院
中医医院
中西医结合医院
民族医医院
专科医院
口腔医院
肿瘤医院
儿童医院
精神病医院
传染病医院
心血管病医院
血液病医院
皮肤病医院
整形外科医院
美容医院
康复医院
疗养院
第二部分 妇幼保健院基本标准
一级妇幼保健院
二级妇幼保健院
三级妇幼保健院
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
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
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至349张。
二、科室设置:
(一) 临床科室:设有六个以上中西医结合一级临床科室;
(二)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 每床至少配有0.98名卫生技术人员;
诊所备案办理方法指南
诊所备案办理方法指南单位或者个人在甲地市行政区域内设置普通诊所、口腔诊所、医疗美容诊所、中医( 综合)诊所及中西医结合诊所应当报甲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取得《诊所备案证书》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01、诊所备案办理依据:一)《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二)《中医药法》三)《医师法》四)《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五)《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六)《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规程》02、新申办备案办理程序:申请人向甲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备案申请,个人举办诊所,由举办人申请;两人及以上合伙举办诊所,由合伙人共同申请;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诊所,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
行政许可实施部门负责受理并对其备案资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备案,当即发放《诊所备案证书》,同步在《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中进行医疗机构电子系统注册。
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告知备案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包括:1.诊所备案信息表;2.诊所房屋平面布局图( 指诊所使用房屋按照比例标识,注明功能分布和面积大小);3.诊所用房产权证件或租赁使用合同;4.诊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5.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6.诊所规章制度;7.诊所仪器设备清单;8.附设药房 柜)的药品种类清单;9.诊所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10.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03、备案变动:诊所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服务方式等备案信息发生变动的,从(《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 机构版)》中申请办理备案变动,审核合格且《诊所备案证书》证载信息发生变动的,换发《诊所备案证书》。
申请材料包括:1.诊所备案信息表;2.涉及变动备案信息的相关材料。
04、诊所歇业:诊所歇业( 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必须备案,从《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 机构版)》中申请办理。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表
医疗机构注册登记申请书设置单位(人)(章)组建负责人(章)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申请日期年月日批准文号字()第号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填表说明一、总体要求:1、此表为医疗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专用。
2、本申请表除法定代表人签字(钢笔或签字笔)、申请单位签章外,其他项目一律使用A4规格纸张反正面打印(中文使用仿宋_GB2312小四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手写无效,签字需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
3、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和符号。
4、规范填写,文字简练,不得涂改。
5、申请单位应当在申请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二、封面填写要求:6、设置单位(人):填写本医疗机构的上级主管单位或出资人,填写名称需与印章一致。
7、组建负责人:指设置单位(人)指定的医疗机构组建负责人。
8、登记号:即医疗机构代码,由登记注册机关统一编号填写。
9、申请日期:指注册书上交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日期(现场手签)。
10、批准文号:填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文号。
三、医疗机构简况填写要求:11、医疗机构名称: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的医疗机构全称。
12、所有制形式: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13、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所选项目需根据设置单位确定。
14、主管单位名称:指设置单位或系统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名称。
15、服务对象:填写要求同12。
16、医疗机构地址:与设置批准地址一致,行政区、路、牌、号应填写完整。
17、法定代表人:医疗机构为独立法人机构,只填写其法定代表人姓名;医疗机构为非独立法人机构的,则填写具有法人地位的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本机构主要负责人情况。
18、占地面积:按土地使用证面积填写,如无土地使用证,按实际占用数填写。
19、建筑面积:按医院总办公建筑面积填写,不包括宿舍建筑面积。
20、资金总计:固定资金加流动资金,应与月报表中的资金占用额一致。
21、固定资金:月报表中的固定资产加待处理固定资产盘亏。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精选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精选最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篇一(一)《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二)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三)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四)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五)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六)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登记的,还应当提交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卫生技术人员名录及其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六条登记机关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应当按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核实,并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
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由卫生部统一印制。
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执业登记申请的受理时间,自申请人提供条例和本细则规定的全部材料之日算起。
第二十七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一)不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二)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三)投资不到位;(四)医疗机构用房不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五)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六)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符合要求;(七)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不合格;(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事项:(一)类别、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所有制形式;(三)注册资金(资本);(四)服务方式;(五)诊疗科目;(六)房屋建筑面积、床位(牙椅);(七)服务对象;(八)职工人数;(九)执业许可证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十)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登记事项。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职责
医疗机构⼯作⼈员的职责医疗机构的⼯作⼈员,依其职能⼤体可分为四类:⼀是卫⽣技术⼈员,他们在医疗机构内直接从事卫⽣保健任务,是完成医疗任务的基本⼒量;⼆是⼯程技术⼈员,他们的基本任务是对医疗机构的建筑、装备、设施进⾏规划、选择、维修、监视和研制,以保证医疗机构中各种现代化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三是⼯勤⼈员,即在医疗机构中从事各项后勤服务的⼈员,如炊事员、清洁⼯等;四是⾏政管理⼈员。
从职责⾓度分析,第⼀类卫⽣技术⼈员,直接从事诊疗护理⼯作,直接担负着保障⼈民⽣命健康安全的义务。
第⼆类⼯程技术⼈员,不从事诊疗护理⼯作,其职责在于通过各种⼯程技术活动,保证医疗装备、设施的正常运⾏。
第三类⼯勤⼈员,不从事诊疗护理⼯作,其职责在于为医务⼈员和就诊⼈创造良好的物质⽣活条件和就医环境。
第四类⾏政管理⼈员,因职务的不同,⽽肩负不同的职责。
如:实⾏院长负责制后,院长是医疗机构的最⾼⾏政管理⼈员。
其职责有:(1)对本单位的⾏政、业务、总务⼯作享有最⾼决策权、指挥权,并应对决策的实施和效果承担责任。
(2)对本单位的⾏政、业务拥有统⼀管理权。
在坚持以医疗卫⽣服务为中⼼⼯作的前提下,有权统筹本单位的各项⼯作,根据实际需要制订⼯作计划,决定业务的内容和⽅式,推⾏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各种管理制度。
(3)对本单位的⼈、财、物和仪器设备享有统⼀调配权,可以决定本单位⼈员的招聘和解聘,根据⼯作⼈员的⼯作表现决定他们的⼯资升降和奖惩,在国家政策和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还可以决定本单位财务收⼊的⽀配使⽤。
(4)必须定期向职⼯代表⼤会报告⼯作,接受职⼯代表⼤会的监督,对职⼯代表⼤会提出的建议、提案和质询,负责提出处理意见或解释意见。
副院长在院长领导下,协助院长搞好对本单位⾏政业务⼯作的领导管理。
业务副院长协助院长领导好本单位的医疗、护理、医技等科室的⼯作。
其职责有:(1)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具体执⾏情况,对违反规章的进⾏纠正和惩罚,或报告院长处理。
一级医院申报材料样本及附表一级医院申报表
2018年度医疗机构校验申报材料(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XXXXX 院二O一八年八月目录一、《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三、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四、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使用合同复印件五、科室布局建筑平面图六、医疗机构人员名录及相关人员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七、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医师、护士及相关设备对应关系表八、B超从业人员名录九、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和《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及设备质检合格材料复印件十、医疗机构消毒供应室合格证复印件或委托消毒协议书原件;《放射诊疗许可证》或委托协议书原件十一、校验期内接受县卫生监督中心检查、整改情况证明十二、特殊医疗技术项目执业许可证书或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十三、医疗废物处置协议书复印件十四、本校验期内医疗机构执业情况总结附件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申请医疗机构名称(章)法定代表人(章)(主要负责人)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申请日期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填表说明1、此表为医疗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校验时专用。
2、表1 医疗机构代码按照卫生部卫办发[2002]117号《关于下发<卫生机构(组织)代码分类代码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填写。
3、表1 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4、表1 所有制形式分类性质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5、表1 服务对象填写要求同4。
6、表1 法定代表人医疗机构为法人单位的,填写其法定代表人姓名;不属于法人单位的,填写主要负责人姓名。
7、表2 在诊疗科目代码前的口内用划“∨”方式填报。
8、表2 医疗机构凡在某一级科目下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应填报到所列二级科目;未划分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只填报到一级诊疗科目。
在某科目下只开展门诊服务的,应在备注栏注明“门诊”字样。
9、表2 只开展专科病诊疗的机构,应填报专科病诊疗所属的科目,并在备注栏注明专科病名称,如颈椎病专科诊疗机构填写“骨科”并于备注栏注明“颈椎病专科”。
医疗机构新建医院人员配置方案
医院筹建之医疗技术人员配置标准医院人员配置方案(草案)医院设计床位1200张,一期建设1000张床位,二期建设200张床位。
按照卫生部三级甲等医院建设规模配置,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必须设立的临床科室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医技科室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功能检查室。
随着医院的发展和高、精、尖人才的引进以及医院知名度的提高将分阶段、分步骤按照以知名专家配置设备、以高精设备吸引人才以及医院建设发展需要的原则逐步增加医疗设备预算,确保设备投资资金安全有效。
一、医院人员编制基本要求:人是医院管理者诸要素中最为重要的要素之一,是医院功能活动的主体。
医院管理实质上主要是对人员的管理。
人员编制是医院人员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正确合理地进行人员编制管理,探索确定各级各类人员合理结构的原则和方法,对保证医院功能的充分发挥、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促进医院的良性发展,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医院人员编制的原则、特点和规划医院人员编制是指根据医院功能需要所规定的各工作岗位的员额,以及各类工作人员的数量、层次及其相互间的比例关系。
1、医院人员编制原则实施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医院的医疗、保健、预防、教学、科研等功能,完成医院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最大限度地满足服务对象的要求,保证医院的常态运行。
因此医院人员编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功能需要原则对医疗机构实施分级管理,各级医疗机构所具有的功能和所承担的任务不同,因而对不同等级和类别的医院,其人员编制的标准也不尽相同。
医院人员编制必须依据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设置不同的编制标准,实行不同的编制管理方法,以保证医院功能正常发挥,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能级对应原则医院的服务对象是人,医院工作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复杂性和严密性。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包括哪些
Actually it is just in an idea when feel oneself can achieve and cannot achieve.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包括哪些导读:最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包括:1、门诊部基本标准。
2、西医诊所基本标准。
3、中医诊所基本标准。
4、中西医结合诊所。
5、口腔诊所。
具体分析内容看文章。
一、最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包括哪些(一)门诊部基本标准:1、科室设置①临床科室: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
急诊室、内科、外科为必设科室,妇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为选设科室。
②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
2、人员:①负责人必须具备执业医疗资格;②至少有5名执业医师、其中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③至少有5名执业护士,其中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④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3、房屋:①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②每室必须独立并配备紫外线灯。
4、设备:应配备有基本设备及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5、制定并张挂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
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并成册可用。
6、注册资金到位。
(二)西医诊所基本标准:1、设置人、主要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并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2、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
3、人员:1名执业医师、1名执业护士。
4、房屋:①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②每室必须独立,并配备紫外线灯。
5、设备:应配备有基本设备及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6、制定并张挂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
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制定防范医学|教育网整理、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并成册可用。
7、注册资金到位。
(三)中医诊所基本标准:1、设置人、主要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并具备执业医师资格;2、人员:至少有1名中医执业医师、1名中药士以上职称人员;3、房屋:建筑面积不少40平方米;4、设备: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中医诊疗器具;5、制定并张挂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
我国医疗机构诊疗人次、医疗床位数、医护人员数量及人均卫生费用统计(2021年)
1.1.招录:招聘主体多,考察范围广我国医疗卫生机构类型众多,包括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健委、乡镇卫生院、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等。
医疗卫生行业由于其专业的特殊性,招聘普遍具有知识涵盖范围广,考试难度较大的特点。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是卫生系统招聘的主要渠道,包括事业单位多省联考(E?类)和自主招聘两种形式。
两种招考形式在流程上相似,主要环节均包括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录用考察和体检等。
此外,全国各省地市都有卫健委和乡镇卫生院组织的招聘考试。
➢参加全国E类统考的省份有安徽、青海、内蒙古、云南、贵州、江西、湖北、甘肃、广西、宁夏以及陕西,共11个省和自治区。
联考又称小国考,由国家人社局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时间。
考试内容常年固定,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E类)》和《综合应用能力(E类)》两个科目。
➢自主招聘为各类人才单位自主出题招聘,是地市医院常见的招聘形式,考试内容没有一定规律可循,部分地市医院倾向于考察综合,部分则倾向考察岗位专业知识。
每月都有招聘公告,考试时间不一致。
➢全国各省地市都有卫健委组织的招聘考试,招聘人数较多,考试正规岗位一般有编制,考试内容方面,各省份考试内容不尽相同,分为综合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三类。
➢乡镇卫生所以及规模较小的医院招聘岗位相对单一,主要分为护理和临床两类,且考试内容也多以护理和临床专业知识为主。
医疗招聘的考试形式一般为笔试+面试,笔试知识涵盖范围广,考试难度较大;面试对实际能力要求更高,标准不统一。
➢笔试内容涵盖了临床医学、中医学、护理学、药学、医技学五大专业方向。
其中,联考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涵盖了行测、医学常识、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多个考察点,考察内容较为综合,覆盖范围广。
➢医疗招聘面试最主要的形式是实际操作和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对专业能力要求更高,强调动手能力和临床应用;结构化面试情况复杂,各省、各地市甚至各单位考试内容和形式均不统一。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自查报告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自查报告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我院对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医疗机构基本情况我院是一家医院类型医疗机构,位于具体地址,核定床位床位数张,实际开放床位床位数张。
现有职工职工人数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人数人。
开设了科室名称等临床科室和科室名称等医技科室。
二、依法执业自查情况1、医疗机构资质管理我院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取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照规定进行了校验和变更登记。
许可证的诊疗科目、执业地点、法定代表人等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超范围执业和擅自变更执业地点等情况。
2、医务人员资质管理我院高度重视医务人员的资质管理,严格按照《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进行审核和注册。
所有在岗医务人员均取得了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和地点开展诊疗活动。
不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情况。
3、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管理。
开展的限制类医疗技术均按照规定进行了备案,并建立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制度,对医疗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进行定期评估。
同时,加强了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管理,确保医疗技术的安全有效应用。
4、医疗文书管理我院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要求,规范医疗文书的书写和管理。
病历书写及时、准确、完整,处方开具规范、合理,不存在伪造、篡改医疗文书的情况。
同时,加强了医疗文书的保管和归档工作,确保医疗文书的可追溯性。
5、医疗质量管理我院建立了完善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加强了对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如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等,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卫生部《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16325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属(管)各医疗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根据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医疗机构实际,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一)管理人员。
指在医疗机构及其内设各部门、科室从事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决策等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医师。
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的人员。
(三)护士。
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法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
(四)药学技术人员.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在医疗机构从事药学工作的药师及技术人员。
(五)医技人员。
指医疗机构内除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之外从事其他技术服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六)其他人员.指除以上五类人员外,在医疗机构从业的其他人员,主要包括物资、总务、设备、科研、教学、信息、统计、财务、基本建设、后勤等部门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既要遵守本文件所列基本行为规范,又要遵守与职业相对应的分类行为规范.第二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第四条以人为本,践行宗旨.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第五条遵纪守法,依法执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严格执行所在医疗机构各项制度规定.第六条尊重患者,关爱生命。
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和健康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利,不因种族、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
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名录(示例样表)
序号
科室
姓名
职务
职称
执业证
书名称
执业证
书编号
医师执业范围
现注册执业地点
备注
1
肾内科
张**
主任
主任医师
医师执业证书
1998***
内科
**医院
2
口腔颌面外科
刘**
主治医师
医师执业证书
2009***
口腔
口腔麻醉专业
3
东区中药房
肖*
副主任
副主任药师
不需填写
不需填写
不需填写
不需填写
4
西区检验科
鲁**
检验师
不需填写
不需填写
不需填写
不需填写
5
放射科
宁*
实习技师
6
儿内
张*
医师
医师执业证书
2009***
儿科
正在山东省立医院规培
注:药师、技师不填写注册情况;如两个以上(含两个)院区,人员相对固定,可分院区填写,在表头处标注院区名称,多个院区人员合计总数与人员情况统计表相符。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前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实施办法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前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实施办法一、政策支持:1.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并对其晋升职称给予一定的倾斜政策,如评聘条件适度下调或加分等。
2.在薪资福利上给予一定的调整,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的待遇,以吸引更多人才到基层岗位。
二、评聘条件的灵活性:1.扩大适用范围,降低职称评聘条件,如适度降低工作年限要求、降低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要求等,以增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岗位的积极性。
2.设置特殊政策,对于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适当降低职称评聘条件,如可以减少部分科研成果的要求、取消面试环节等。
三、培训支持:1.加强培训力度,向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在基层岗位上的能力和素质。
2.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学术交流和学术研讨会,增加他们的学术影响力和科研水平。
四、工作保障:1.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以满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需求和发展空间。
2.将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医疗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落实相关政策和措施,保障他们的职业发展和晋升渠道。
五、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1.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对于在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期间取得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奖励和表彰。
2.建立激励机制,对于在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期间多次晋升职称或取得一定职称等级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一定的激励措施,如提高薪资、提供职称津贴等。
综上所述,为了促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需要政府出台相应政策支持,在职称评聘条件、培训支持、工作保障和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合理的安排和措施。
只有全面落实这些办法,才能吸引更多的人才到基层岗位服务,为基层医疗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根据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医疗机构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一)管理人员。
指在医疗机构及其内设各部门、科室从事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决策等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医师。
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的人员。
(三)护士。
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法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
(四)药学技术人员。
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在医疗机构从事药学工作的药师及技术人员。
(五)医技人员。
指医疗机构内除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之外从事其他技术服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六)其他人员。
指除以上五类人员外,在医疗机构从业的其他人员,主要包括物资、总务、设备、科研、教学、信息、统计、财务、基本建设、后勤等部门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既要遵守本文件所列基本行为规范,又要遵守与职业相对应的分类行为规范。
第二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第四条以人为本,践行宗旨。
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第五条遵纪守法,依法执业。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严格执行所在医疗机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尊重患者,关爱生命。
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和健康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利,不因种族、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
第七条优质服务,医患和谐。
言语文明,举止端庄,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积极带头控烟,自觉维护行业形象。
第八条廉洁自律,恪守医德。
弘扬高尚医德,严格自律,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不骗取、套取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或为他人骗取、套取提供便利;不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倒卖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