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合集下载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与《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解析与执行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与《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解析与执行

尽量 避免
中国银行业所处的特定阶段,决定了二者均不偏废; “可以肯定地是,未来中国银行业面临的监管规则会越来越多, 监管要求会越来越高……”
7
新制度出台的背景
贷款用途=贷款风险?显然不是。 贷款用途与贷款风险相关?显然是。 γ =?(0.1、0.5,还是……) 贷款用途该不该管? 在可以预见的时间内,贷款用途管理仍 是中国银行业经营贷款业务时必须高度重 视的因素。 对银行来讲,必须适应经营环境:信用风 险+合规风险,任何一个市场都不例外。
8
新制度出台的背景
1 启动阶段(07.7-12)
刘主席辅导、世行交流和初稿起草
2 考察阶段(07.12-08.1) 考察欧美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的良好
实践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3 讨论阶段(08.1-4)
4 法审阶段(08.5-9) 5 报批阶段(08.10-12) 6 公示阶段(09.5-6) 7 发布阶段(09.7.27)
14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条款释义
第五条 重要原则:全流程管理、制衡机制、考核问责; 贷款流程应该完善、没有重大缺陷; 贷款流程:受理、调查、风险评价、审批、签约、发 放、支付、贷后管理、贷款处置; 第二-七章进一步展开。
15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贷款人应将固定资产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借 款人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额度管理,并按 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固定资产贷 款的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七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 途,并按照约定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防止贷款被挪用。 第八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办法对贷款人固 定资产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向各行发讨论稿,征集1300多条意见, 多次金融机构讨论会 法律审查修改,并于10月8日主席会 议原则通过 报法制办、国办审核 正式公开上网征求意见 正式发布,三个月后实施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全文(贷款新规)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全文(贷款新规)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全文中国银监会发布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流贷办法》和《个贷办法》)。

这两个办法与之前已经施行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以下统称贷款新规),初步构建和完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将作为我国银行业贷款风险监管的长期制度安排。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1号《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二○一○年二月十二日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贷款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项目融资指引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项目融资指引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第一条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项目融资业务健康发展,有效管理项目融资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开展项目融资业务,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项目融资,是指符合以下特征的贷款:(一)贷款用途通常是用于建造一个或一组大型生产装置、基础设施、房地产项目或其他项目,包括对在建或已建项目的再融资;(二)借款人通常是为建设、经营该项目或为该项目融资而专门组建的企事业法人,包括主要从事该项目建设、经营或融资的既有企事业法人;(三)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依赖该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补贴收入或其他收入,一般不具备其他还款来源。

第四条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具备对所从事项目的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配备业务开展所需要的专业人员,建立完善的操作流程和风险管理机制。

贷款人可以根据需要,委托或者要求借款人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独立中介机构为项目提供法律、税务、保险、技术、环保和监理等方面的专业意见或服务。

第五条贷款人提供项目融资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和投资管理等相关政策。

第六条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充分识别和评估融资项目中存在的建设期风险和经营期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筹资风险、完工风险、产品市场风险、超支风险、原材料风险、营运风险、汇率风险、环保风险和其他相关风险。

第七条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以偿债能力分析为核心,重点从项目技术可行性、财务可行性和还款来源可靠性等方面评估项目风险,充分考虑政策变化、市场波动等不确定因素对项目的影响,审慎预测项目的未来收益和现金流。

第八条贷款人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项目风险水平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

第九条贷款人应当根据项目预测现金流和投资回收期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还款计划。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试题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试题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试题一、填空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项目融资业务,适用《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2、项目融资贷款人提供项目融资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和投资管理等相关政策。

3、项目融资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充分识别和评估融资项目中存在的建设期风险和经营期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筹资风险、筹资风险、产品市场风险、超支风险、原材料风险、营运风险、汇率风险、环保风险和其他相关风险。

4、项目融资贷款人应当根据项目预测现金流和投资回收期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还款计划。

5、项目融资贷款人应当根据项目预测现金流和投资回收期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还款计划。

6、项目融资贷款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风险收益匹配原则,综合考虑项目风险、风险缓释措施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利率。

7、项目融资贷款人可以根据需要,将项目发起人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为贷款设定质押担保。

8、项目融资贷款人应当要求成为项目所投保商业保险的第一顺位保险金请求权人,或采取其他措施有效控制保险赔款权益。

9、项目融资贷款人可以以要求借款人签订长期供销合同、使用金融衍生工具或者发起人提供资金缺口担保等方式,有效分散经营期风险。

10、项目融资贷款人应当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和资金需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发放贷款资金。

11、项目融资贷款发放前,贷款人应当确认与拟发放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并与贷款配套使用。

12、项目融资贷款人应当与借款人约定专门的项目收入账户,并要求所有项目收入进入约定账户。

13、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同一项目融资的,原则上应当采用银团贷款方式。

二、单选题1、项目融资贷款人可以根据需要,委托或者要求借款人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为项目提供法律、税务、保险、技术、环保和监理等方面的专业意见或服务。

A关联中介机构B独立中介机构C关联金融机构D独立金融机构答案:B2、项目融资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充分考虑()等不确定因素对项目的影响,审慎预测项目的未来收益和现金流。

从《项目融资业务指引》框架内看项目融资及其风险防范

从《项目融资业务指引》框架内看项目融资及其风险防范

髓虑 富具借封所 徙事项 目的凰除谶别 和管理能力 ,配 檬 的措施碓保融 资的安全 ,如要求 借款人或者通 遇借
借柴 耪 阴展所需 要的 毒棠人 具 ,蓝建立 完善 的操作 流 款人要求项 目相 嗣方簸 德承包合 同 、 投保 商棠保 除 、
程和 凰除管理槎 制。 目前我 圆项 目融 资的主髓馑 限於 建立 完工保 蠢金 、提供完工搪保和履约保 函等 。
式相 比 ,具有 以下 特黠 : ( 一) 融 资主髓 的特定性 贷 款人虑富充分 裁剧和 估融 资项 目中存在 的建 设期
凰除和缝瞀期凰除 ,制定合理 的融资 童 。
( 四 )凰除防匏的多檬性 了防鲍和化解 凰除 ,贷款人往往 畲探取各 獯各
由於 项 目融 资柴 耪存在各 棰资柴携 的主
项 目建 毅 、经瞀或融资 的既有企事 柴法人 ; 收入 、福贴收入或其 他收入 ,一般不具借其 他遐款 柬
源。
行 榷 向骸 项 目的主辨人追 索。也就是 ,项 目融资 ( 三 )项 目凰除的分散性
( 三 )遢款 资金 束源 主要依 兹 项 目麈生 的销 售 完全依赖项 目未束 的经滂强度 。
献 。但 由於 项 目融 资睛同畏 、规模大 、参舆方 多 、结 东源和安全保 障的融 资方式 , 主要逋用於破柴 、 骚鼋 、
槽 梭雄 ,尊致凰 除梃 大。因此 ,如何裁别 凰除 , 估 高级公路 、橘梁 、隧道 、城市供水等基磁 毅施建设 以
凰 隐 。追 行凰险管理 ,是影 簪项 目融资成败 的重要因 及其他 建毅规模 大且 具有 畏期 稳定 收益的项 目。
其追 索槿具有完全性 。舆之不 同的是 ,项 目融资方式
二 、项 目融资 面哺的凰 除
下 贷款 的遗 本付息完 全依靠项 目的经营效益 ,贷款银

最新《项目融资业务指引》解析

最新《项目融资业务指引》解析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解析1、《指引》的重点内容《指引》共二十二条,重点有以下六方面内容:一是明确项目融资定义。

在吸收借鉴新资本协议对项目融资定义的基础上,结合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项目融资业务的实际情况,明确了项目融资是符合以下特征的贷款:贷款用途通常是用于建造一个或一组大型生产装置、基础设施、房地产项目或其他项目,包括对在建或已建项目的再融资;借款人通常是为建设、经营该项目或为该项目融资而专门组建的企事业法人,包括主要从事该项目建设、经营或融资的既有企事业法人;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依赖该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补贴收入或其他收入,一般不具备其他还款来源。

二是明确识别、评估、管理项目建设期和经营期两类风险的要求。

为督促贷款人充分识别、评估并采取措施有效防范项目融资中的各类风险,《指引》将项目融资中的各类风险按照项目建设期和经营期两类风险加以明确,并对贷款人应当采取相应措施有效降低、分散项目建设期和经营期风险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是明确和增加保证贷款人相关权益的措施。

为保证贷款人在项目贷款担保、所投保商业保险等方面的权益,《指引》明确规定贷款人应当要求将符合抵质押条件的项目资产和/或项目预期收益等权利为贷款设定担保,并根据需要,将项目发起人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为贷款设定质押担保。

同时,贷款人还应当要求成为项目所投保商业保险的第一顺位保险金请求权人,或采取其他措施有效控制保险赔款权益。

四是进一步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的管理要求。

除要求按照《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贷款人受托支付”外,进一步提出了根据贷款人、独立中介机构和承包商出具的、符合约定条件的共同签证单进行贷款支付。

五是加强项目收入账户管理。

根据项目融资的风险特点,要求贷款人与借款人约定专门的项目收入账户,所有项目收入进入约定账户,按照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对外支付,同时应当对项目收入账户进行动态监测,当账户资金流动出现异常时,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项目收入及时、足额归还贷款。

地产项目融资业务的指引

地产项目融资业务的指引

地产项目融资业务的指引第一条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项目融资业务健康发展,有效管理项目融资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开展项目融资业务,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项目融资,是指符合以下特征的贷款:一贷款用途通常是用于建造一个或一组大型生产装置、基础设施、房地产项目或其他项目,包括对在建或已建项目的再融资;二借款人通常是为建设、经营该项目或为该项目融资而专门组建的企事业法人,包括主要从事该项目建设、经营或融资的既有企事业法人;三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依赖该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补贴收入或其他收入,一般不具备其他还款来源。

第四条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具备对所从事项目的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配备业务开展所需要的专业人员,建立完善的操作流程和风险管理机制。

贷款人可以根据需要,委托或者要求借款人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独立中介机构为项目提供法律、税务、保险、技术、环保和监理等方面的专业意见或服务。

第五条贷款人提供项目融资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和投资管理等相关政策。

第六条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充分识别和评估融资项目中存在的建设期风险和经营期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筹资风险、完工风险、产品市场风险、超支风险、原材料风险、营运风险、汇率风险、环保风险和其他相关风险。

第七条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以偿债能力分析为核心,重点从项目技术可行性、财务可行性和还款来源可靠性等方面评估项目风险,充分考虑政策变化、市场波动等不确定因素对项目的影响,审慎预测项目的未来收益和现金流。

第八条贷款人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项目风险水平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

第九条贷款人应当根据项目预测现金流和投资回收期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还款计划。

项目融资指引

项目融资指引

关于印发《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得通知银监发〔2009〕71号机关各部门,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加强项目融资业务风险管理,促进项目融资业务健康发展,银监会制定了《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现印发给您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监分局与银行业金融机构。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第一条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项目融资业务健康发展,有效管理项目融资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商业银行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其她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得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开展项目融资业务,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项目融资,就是指符合以下特征得贷款:(一)贷款用途通常就是用于建造一个或一组大型生产装置、基础设施、房地产项目或其她项目,包括对在建或已建项目得再融资;(二)借款人通常就是为建设、经营该项目或为该项目融资而专门组建得企事业法人,包括主要从事该项目建设、经营或融资得既有企事业法人;(三)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依赖该项目产生得销售收入、补贴收入或其她收入,一般不具备其她还款来源。

第四条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具备对所从事项目得风险识别与管理能力,配备业务开展所需要得专业人员,建立完善得操作流程与风险管理机制。

贷款人可以根据需要,委托或者要求借款人委托具备相关资质得独立中介机构为项目提供法律、税务、保险、技术、环保与监理等方面得专业意见或服务。

第五条贷款人提供项目融资得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与投资管理等相关政策。

第六条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充分识别与评估融资项目中存在得建设期风险与经营期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筹资风险、完工风险、产品市场风险、超支风险、原材料风险、营运风险、汇率风险、环保风险与其她相关风险。

第七条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以偿债能力分析为核心,重点从项目技术可行性、财务可行性与还款来源可靠性等方面评估项目风险,充分考虑政策变化、市场波动等不确定因素对项目得影响,审慎预测项目得未来收益与现金流。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项目融资是企业通过向外部融资方(如投资者、银行等)获取资金
来支持项目实施的一种方式。

以下是一些项目融资的业务指引:
1. 项目评估和策划:在寻求融资之前,企业应进行项目评估和策划,包括市场分析、竞争分析、风险评估等,以确保项目具备可行性。

2. 制定融资方案:根据项目的资金需求、预计回报和风险等因素,
制定融资方案。

融资方案可以包括股权融资、债务融资等形式。

3. 定位融资对象:根据项目的类型、规模和所需资金等要求,选择
合适的融资对象,如投资者、银行、基金等。

4. 准备融资材料:准备融资申请所需的材料,如项目计划书、财务
报表、市场调研报告等。

这些材料应清晰地阐述项目的商业模式、
市场前景、风险控制措施等。

5. 融资谈判和协议签订:与潜在融资方进行谈判,包括资金投入、
股权比例、利率等方面的议价。

最终达成一致后,签订融资协议。

6. 资金使用和监管:获得资金后,按照融资协议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并根据要求进行监管和报告。

7. 还款和回报:按照融资协议规定的还款计划进行还款,并根据协
议约定的条件实现回报,如股东权益增值、利息支付等。

8. 风险管理:融资过程中,企业应注意风险管理,避免出现严重的
风险和损失。

可以通过合理的风险评估、风险分散和风险控制措施
来管理风险。

以上是项目融资业务的一般指引,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根据具体项目
的情况进行细化和调整。

同时,企业还应密切关注融资市场的变化、了解最新的融资工具和政策,以获得更好的融资机会。

项目贷款管理办法指引【项目贷款管理办法】

项目贷款管理办法指引【项目贷款管理办法】

项目贷款管理办法指引【项目贷款管理办法】项目贷款管理办法项目贷款管理办法指引【项目贷款管理办法】鐧惧害鎻愮ず锛氱綉涓婂彲鑳藉瓨鍦ㄨ櫄鍋囬噾铻嶇悊璐?拰璐锋鏈嶅姟淇?伅锛岃璋ㄦ厧杈ㄥ埆锛屼粠姝,骞冲彴鑾峰緱閲戣瀺鐞嗚储鍜岃捶娆炬湇鍔′俊鎭 ?傜櫨搴,负鎮ㄦ彁渚涗簡璇,敖鐨勫畨鍏ㄤ笂缃戞寚鍗椼?傝鍙傝??a href=“;target=“_blank”〉銆婄櫨搴,畨鍏ㄤ笂缃戞寚鍗?閲戣瀺鐞嗚储銆?/a>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9〕71号机关各部门,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1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加强项目融资业务风险管理,促进项目融资业务健康发展,银监会制定了《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监分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九年七月十八日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第一条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项目融资业务健康发展,有效管理项目融资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开展项目融资业务,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项目融资,是指符合以下特征的贷款:(一)贷款用途通常是用于建造一个或一组大型生产装置、基础设施、房地产项目或其他项目,包括对在建或已建项目2的再融资;(二)借款人通常是为建设、经营该项目或为该项目融资而专门组建的企事业法人,包括主要从事该项目建设、经营或融资的既有企事业法人;(三)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依赖该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补贴收入或其他收入,一般不具备其他还款来源。

第四条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具备对所从事项目的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配备业务开展所需要的专业人员,建立完善的操作流程和风险管理机制。

贷款人可以根据需要,委托或者要求借款人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独立中介机构为项目提供法律、税务、保险、技术、环保和监理等方面的专业意见或服务.第五条贷款人提供项目融资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和投资管理等相关政策.第六条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充分识别和评估融资项目中存在的建设期风险和经营期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筹资风险、完工风险、产品市场风险、超支风险、原材料风险、营运风险、汇率风险、环保风险和其他相关风险.第七条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以偿债能力分析为核心,重点从项目技术可行性、财务可行性和还款来源可靠性等方面评估项目风险,充分考虑政策变化、市场波动等不确定因素对项目的影响,审慎预测项目的未来收益和现金3流。

中国银监会《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中国银监会《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银监发〔2009〕71号机关各部门,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加强项目融资业务风险管理,促进项目融资业务健康发展,银监会制定了《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监分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九年七月十八日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第一条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项目融资业务健康发展,有效管理项目融资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开展项目融资业务,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项目融资,是指符合以下特征的贷款:(一)贷款用途通常是用于建造一个或一组大型生产装置、基础设施、房地产项目或其他项目,包括对在建或已建项目的再融资;(二)借款人通常是为建设、经营该项目或为该项目融资而专门组建的企事业法人,包括主要从事该项目建设、经营或融资的既有企事业法人;(三)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依赖该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补贴收入或其他收入,一般不具备其他还款来源。

第四条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具备对所从事项目的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配备业务开展所需要的专业人员,建立完善的操作流程和风险管理机制。

贷款人可以根据需要,委托或者要求借款人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独立中介机构为项目提供法律、税务、保险、技术、环保和监理等方面的专业意见或服务。

第五条贷款人提供项目融资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和投资管理等相关政策。

第六条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充分识别和评估融资项目中存在的建设期风险和经营期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筹资风险、完工风险、产品市场风险、超支风险、原材料风险、营运风险、汇率风险、环保风险和其他相关风险。

第七条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以偿债能力分析为核心,重点从项目技术可行性、财务可行性和还款来源可靠性等方面评估项目风险,充分考虑政策变化、市场波动等不确定因素对项目的影响,审慎预测项目的未来收益和现金流。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找答案(题库版)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找答案(题库版)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找答案(题库版)1、问答题请简要回答《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如何就进一步加强项目收入账户管理提出明确要求?正确答案: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收入账户管理,《项目融资业务指引》根据项目融资的风险特点,要(江南博哥)求贷款人与借款人约定专门的项目收入账户,所有项目收入进入约定账户,按照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对外支付,同时应当对项目收入账户进行动态监测,当账户资金流动出现异常时,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项目收入及时、足额归还贷款。

2、填空题固定资产贷款中,贷款人应按照()、()的原则,规范固定资产贷款审批流程,明确贷款审批权限,确保审批人员按照授权独立审批贷款。

正确答案:审贷分离;分级审批3、多选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资金交易()部门对前台交易的反映和监督机制。

A.中台B.前台C.后台D.监督正确答案:A, C4、问答题贷款人违反《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贷款人有哪些情形之一时,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监管措施?正确答案:(1)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流程有缺陷的;(2)未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的;(3)贷款调查、风险评价、贷后管理未尽职的;(4)对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或虽发现但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5、问答题根据银监会防范操作风险13条,“4+1”指的是什么?正确答案:“4”是指:印鉴密押,包括公章、私人名章、业务操作流程密码、柜员卡管理;银行内外账户管理和对账管理,以及大事后检查;人员岗位制度与岗位稽核、行为规范的综合管理;电子银行和IT系统的管理和服务。

“1”是指对库房的管理。

6、判断题贷款人必须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融资情况等,与借款人签订账户管理协议,明确约定对指定账户回笼资金进出的管理。

正确答案:错7、问答题自主支付的操作要点包括哪些?正确答案:(1)明确贷款发放前的审核要求;(2)加强贷款资金发放和支付后的核查;(3)审慎合规地确定以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发放贷款资金的在借款人账户的停留时间和金额;(4)审慎确定个人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的适用情形。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全文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全文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全文中国银监会公布了《流淌资金贷款治理暂行方法》和《个人贷款治理暂行方法》(以下简称《流贷方法》和《个贷方法》)。

这两个方法与之前差不多施行的《固定资产贷款治理暂行方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称“三个方法一个指引”(以下统称贷款新规),初步构建和完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将作为我国银行业贷款风险监管的长期制度安排。

《流淌资金贷款治理暂行方法》中国银行业监督治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1号《流淌资金贷款治理暂行方法》差不多中国银行业监督治理委员会第72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二○一○年二月十二日流淌资金贷款治理暂行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淌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淌资金贷款审慎经营治理,促进流淌资金贷款业务健康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治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治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流淌资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方法。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流淌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能够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贷款人开展流淌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操纵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治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淌资金贷款风险治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治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淌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淌资金贷款。

贷款人应依照借款人一辈子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淌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一辈子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操纵。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内容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内容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第一条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项目融资业务健康发展,有效管理项目融资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开展项目融资业务,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项目融资,是指符合以下特征的贷款:(一)贷款用途通常是用于建造一个或一组大型生产装置、基础设施、房地产项目或其他项目,包括对在建或已建项目的再融资;(二)借款人通常是为建设、经营该项目或为该项目融资而专门组建的企事业法人,包括主要从事该项目建设、经营或融资的既有企事业法人;(三)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依赖该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补贴收入或其他收入,一般不具备其他还款来源。

第四条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具备对所从事项目的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配备业务开展所需要的专业人员,建立完善的操作流程和风险管理机制。

贷款人可以根据需要,委托或者要求借款人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独立中介机构为项目提供法律、税务、保险、技术、环保和监理等方面的专业意见或服务。

第五条贷款人提供项目融资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和投资管理等相关政策。

第六条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充分识别和评估融资项目中存在的建设期风险和经营期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筹资风险、完工风险、产品市场风险、超支风险、原材料风险、营运风险、汇率风险、环保风险和其他相关风险。

第七条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以偿债能力分析为核心,重点从项目技术可行性、财务可行性和还款来源可靠性等方面评估项目风险,充分考虑政策变化、市场波动等不确定因素对项目的影响,审慎预测项目的未来收益和现金流。

第八条贷款人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项目风险水平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

第九条贷款人应当根据项目预测现金流和投资回收期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还款计划。

项目融资与银团贷款业务操作指引——BOT模式概述

项目融资与银团贷款业务操作指引——BOT模式概述

项目融资与银团贷款业务操作指引——BOT模式概述•BOT项目融资模式概述• BOT项目系统架构•BOT项目运作程序• BOT模式中政府作用与投资者能力分析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关键所在即是进行基础设施及产业的建设。

早期,我国传统的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通常是由中央及地方政府的财政单独支出;改革开放以来,在资本市场上新出现了项目融资方式,并且其中最广为利用的模式是BOT项目融资模式。

本章将对BOT模式进行系统的概述,对其内涵与特征、系统架构、运作程序及其运作过程中的关键问题进行分析。

第一部分BOT项目融资模式概述一、BOT模式的内涵与外延(一)BOT的定义BOT(Build-Operate-Transfer),中文意思即为建设—经营—转让。

从产生、发展到现在,BOT的内涵是不断扩充和完善的。

其定义有以下几种:第一,通常一国政府在将某个新项目建设的特许权给予某些公司时会采取这样一种方式,私人合伙人或某国际财团愿意自己融资,建设某项基础设施,并在一定时期内经营该设施,然后将此移交给政府部门或其他公共机构。

这是世界银行对BOT模式采取的定义。

第二,私有组织在一定时期内对基础设施进行筹资、建设、维护及运营,此后移交所有权转为公有。

这是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对BOT的定义。

第三,项目公司负责计划、筹资和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并且在一定时期内经所在国政府特许对该项目进行经营,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在特许权到期时必须无偿移交给政府。

这是亚洲开发银行对BOT模式的理解。

法讯收费设置处第四,在我国,对BOT含义的理解通说认为是,通过与项目投资者签订特许权协议,国家或者地方政府部门将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等权利授予投资者或其代表;基于项目而专门成立的项目公司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对标的项目拥有运营权,其投资收回和合理回报的获得是通过收取适当的使用费用来实现的;而项目公司必须在特许期限届满时无偿移交标的项目,由政府部门收回该项目全部权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编辑
第一条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项目融资业务健康发展,有效管理项目融资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开展项目融资业务,适用本指引。

机关各部门,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加强项目融资业务风险管理,促进项目融资业务健康发展,银监会制定了《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监分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九年七月十八日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项目融资,是指符合以下特征的贷款:
(一)贷款用途通常是用于建造一个或一组大型生产装置、基础设施、房地产项目或其他项目,包括对在建或已建项目的再融资;
(二)借款人通常是为建设、经营该项目或为该项目融资而专门组建的企事业法人,包括主要从事该项目建设、经营或融资的既有企事业法人;
(三)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依赖该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补贴收入或其他收入,一般不具备其他还款来源。

第四条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具备对所从事项目的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配备业务开展所需要的专业人员,建立完善的操作流程和风险管理机制。

贷款人可以根据需要,委托或者要求借款人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独立中介机构为项目提供法律、税务、保险、技术、环保和监理等方面的专业意见或服务。

第五条贷款人提供项目融资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和投资管理等相关政策。

第六条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充分识别和评估融资项目中存在的建设期风险和经营期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筹资风险、完工风险、产品市场风险、超支风险、原材料风险、营运风险、汇率风险、环保风险和其他相关风险。

第七条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以偿债能力分析为核心,重点从项目技术可行性、财务可行性和还款来源可靠性等方面评估项目风险,充分考虑政策变化、市场波动等不确定因素对项目的影响,审慎预测项目的未来收益和现金流。

第八条贷款人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项目风险水平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

第九条贷款人应当根据项目预测现金流和投资回收期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还款计划。

第十条贷款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风险收益匹配原则,综合考虑项目风险、风险缓释措施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利率。

贷款人可以根据项目融资在不同阶段的风险特征和水平,采用不同的贷款利率。

第十一条贷款人应当要求将符合抵质押条件的项目资产和/或项目预期收益等权利为贷款设定担保,并可以根据需要,将项目发起人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为贷款设定质押担保。

贷款人应当要求成为项目所投保商业保险的第一顺位保险金请求权人,或采取其他措施有效控制保险赔款权益。

第十二条贷款人应当采取措施有效降低和分散融资项目在建设期和经营期的各类风险。

贷款人应当以要求借款人或者通过借款人要求项目相关方签订总承包合同、投保商业保险、建立完工保证金、提供完工担保和履约保函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建设期风险。

贷款人可以以要求借款人签订长期供销合同、使用金融衍生工具或者发起人提供资金缺口担保等方式,有效分散经营期风险。

第十三条贷款人可以通过为项目提供财务顾问服务,为项目设计综合金融服务方案,组合运用各种融资工具,拓宽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有效分散风险。

第十四条贷款人应当按照《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恰当设计账户管理、贷款资金支付、借款人承诺、财务指标控制、重大违约事项等项目融资合同条款,促进项目正常建设和运营,有效控制项目融资风险。

第十五条贷款人应当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和资金需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发放贷款资金。

贷款发放前,贷款人应当确认与拟发放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并与贷款配套使用。

第十六条贷款人应当按照《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贷款发放与支付的有关规定,对贷款资金的支付实施管理和控制,必要时可以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

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借款人、独立中介机构和承包商等共同检查设备建造或者工程建设进度,并根据出具的、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共同签证单,进行贷款支付。

第十七条贷款人应当与借款人约定专门的项目收入账户,并要求所有项目收入进入约定账户,并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对外支付。

贷款人应当对项目收入账户进行动态监测,当账户资金流动出现异常时,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八条在贷款存续期间,贷款人应当持续监测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情况,根据贷款担保、市场环境、宏观经济变动等因素,定期对项目风险进行评价,并建立贷款质量监控制度和风险预警体系。

出现可能影响贷款安全情形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九条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同一项目融资的,原则上应当采用银团贷款方式。

第二十条对文化创意、新技术开发等项目发放的符合项目融资特征的贷款,参照本指引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指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后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