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警越狱事件触及中国监狱安全之痛
"10·17"暴力袭警越狱案给公安监所安全工作的警示
“10·17”暴力袭警越狱案给公安监所安全工作的警示□董晓伟【摘要】“10·17”暴力袭警越狱案虽发生在司法系统,却给公安监管系统敲响了警钟。
足够的警力是安全工作的保证,但还要十分注重优化勤务组织,科学配置和使用警力;良好的技防设施是监所安全的重要基础,但关键在于技防与人防、心防的有机结合;完善的制度是确保监所安全的前提,但一以贯之地狠抓制度的落实是安全工作的关键所在;切实掌握狱情动态,及时察觉并化解安全隐患是确保监所安全的重要一环;必须密切协同驻所武警,建立两警联动防暴制逃机制及相应应急预案,提高处置能力;必须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做到依法监管,不纵不枉。
【期刊名称】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年(卷),期】2010(000)004【总页数】4【关键词】“10·17”暴力袭警越狱案;公安监管系统;监所安全工作;警示【文献来源】https:///academic-journal-cn_public-security-science-journal-journal-zhejiang-police-college_thesis/0201257653657.html海恩法则表明: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起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要消除一起严重事故,必然要提前防控1000起事故隐患,堵住“致命的漏洞”。
当一起重大事故发生后,我们在处理事故本身的同时,还要对同类问题的“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进行排查处理,以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倾全力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初始阶段。
2009年10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第二监狱发生震惊全国的暴力袭警越狱案(以下简称“10·17”暴力袭警越狱案),历经67 个小时,万余警察惊心动魄的大搜捕,终于胜利告破。
案犯李洪斌、董佳继被当场抓获,案犯乔海强自杀未遂被擒,案犯高博拒捕被击毙。
越狱,击穿的不是监狱高墙而是人性弱点
越狱,击穿的不是监狱高墙而是人性弱点9月2日后半夜4点40分左右,黑龙江哈尔滨市延寿县公安局看守所,三名犯人杀死一名看守所民警后,穿警服逃跑(新华社说未携带枪支)。
公安机关已经积极布控抓捕,并对每名逃犯悬赏10万元缉拿。
根据黑龙江警方通缉令,三名越狱逃犯分别是:王大民,1979年生人,身高1米79,犯伤害致死罪,逃跑深蓝色警用长袖,下身深色警裤;高玉伦,1964年生人,判死刑,身高1米82,逃跑浅蓝色警用长袖,蓝色警裤;李海伟,29岁,身高1米73,浅蓝色半袖,犯故意杀人罪。
对于看守所和监狱而言,不发生非正常伤亡事件,不发生囚犯逃脱越狱事件,是不可逾越的一条安全底线。
三名犯人今早从延寿县公安局看守所逃脱,公安局和看守所相关领导肯定跑不掉,降职撤职铁板钉钉,判刑也不是不可能——这有先例,也是后话。
大陆看守所的建筑安全设计,一般是四周高墙、铁丝网(甚至电网),高处有持枪岗哨,地面有数道门禁和多个民警把守,还有很多智能监控盯梢系统——一般来说,除非囚犯长翅膀,否则极难成功越狱——就算有翅膀,还要顾忌射向空中的子弹呢。
在我读过、跟看守所和监狱内部人士探讨的大量越狱事件中,成功的越狱击穿的都不是监狱高墙,而是人性弱点。
比如,延寿县公安局看守所三名囚犯越狱事件,根据警方现有通报,看守所管理人员至少有三个弱点被越狱者成功击穿:1. 后半夜4点40分,这是一个越狱犯精心挑选的时间点。
这个点,人一般会精神松懈和恍惚,注意力不集中,甚至犯困打盹——看守所民警也是人——专门的夜班工作者也如此——我已经上夜班10年,凌晨5点多仍会进入“想睡”状态。
2. 越狱囚犯共有三人。
所有囚犯进入看守所(监狱)时,都会被告知越狱的后果——要么越狱时被狱警开枪击毙,要么越狱未遂抓回来重判。
过往案例和数据都表明,多数越狱者是亡命之徒——延寿三个越狱者,一个判死刑,一个犯伤害致死罪,一个犯故意杀人罪——都是对自己未来几乎不抱希望者。
此外,很多越狱者都是有预谋而非临时起意,且是有组织的——单干,这事对越狱来说难度实在太高了。
案例分析:呼和浩特罪犯越狱案件分析
案例分析:呼和浩特罪犯越狱案件分析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案例分析:呼和浩特罪犯越狱案件分析的相关范文,本文关键词为分析,范文,网,案件,越狱,呼和浩特,罪犯,案例分析,,您可以从右上方搜索框检索更多相关文章,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我们并推荐给您的好友,您可以在法律法规中查看更多范文。
10月17日14时27分,在内蒙古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发生了一起4名罪犯杀害一名监狱民警后集体逃脱案件。
四名罪犯中两名原判死缓、两名原判无期徒刑,年龄最大的28岁,最小的21岁。
该4名在押罪犯将当班的两位狱警一位杀害、一位捅伤,把他们的警服扒下换上之后,连闯四道监狱门后逃跑。
案件发生后,公安部立即发出通缉令,在全国范围内通缉四名越狱在逃犯。
自治区公安厅也向全区发出通缉令,并根据线索,请求公安部指令山西省公安机关协助查通缉越狱逃犯。
监狱机关、公安机关、武警部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追捕行动。
10月20日上午,根据群众举报,在和林格尔县境内发现逃犯,公安机关迅速采取行动,开展围捕。
逃犯劫持一名人质,驾驶一辆农用三轮车逃窜途中,遭层层设卡的公安民警和武警官兵围追堵截。
农用车被警车撞下路基后,4名逃犯分头逃走。
逃犯李洪斌被追捕民警迅速抓获。
逃犯高博逃跑中持刀将追捕的干警刺伤,被当场击毙。
逃犯乔海强逃入了舍必崖乡政府的办公大楼,民警武警紧追不放,乔海强在从三楼跳下逃跑时受伤被擒。
逃犯董继斌在被追捕的民警和武警包围后,持械意欲反抗,经民警两轮喊话,最终缴械投降。
至此,这一震惊全国的越狱事件经过67个小时的紧张追捕告一段落。
据知情人介绍,案犯四人逃跑的大致经过是这样的:当时这四个人将狱警兰建国叫到隐蔽处,用裁纸刀将其杀害。
而另一名狱警被捆绑并捅伤,衣服被脱掉。
四名罪犯中,一人穿上狱警的服装,另外三人穿上便装。
此处距离监狱大门大概有一公里的路程。
在这一公里,有菜地,但是没有明显的遮挡。
三人尾随这名“狱警”顺利通过了两道门,第三道门是红外线门,“狱警”过去后,红外线门关闭有一个时间间隙,另外三人也趁机拉门强行通过。
杀警越狱案如何发生
【今日谈】杀警越狱案如何发生近日,东北看守所囚犯越狱在各界引起了很大的关注和舆论的热议。
目前,三名逃犯已经擒获其二,但在押人员如何轻易脱逃,至今仍是一个未解之谜。
<"过关斩警"最终越狱>2014年9月2日,哈尔滨市延寿县公安局看守所发生了骇人听闻的事件:3名在押犯罪嫌疑人,杀害一名监管民警后,通过了监舍门、一道有民警值守的门、监区大门、工作区大门,最终走出看守所大门。
在最近10年发生的10起被公开报道的越狱案件中,发生在看守所的就有7起。
2007年,江西省兴国县看守所8名在押犯,打伤看守狱警越狱。
2004年,在四川省阆中市看守所发生了一起暴力袭警脱逃事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在心理学里,有种“递增现象”:当一个人或者一个单位违反规章制度,如果长时间没出问题或没得到纠正处理,那么违反规章制度的程度必然会越来越深。
延寿县这个看守所之所以混乱、松懈,恐怕也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从一些小的松懈与小的违反制度开始,到后来的漏洞百出;从一道铁门不锁到几道铁门不锁,从几个人值夜班到几乎上演“空城计”……正是由于这漫长演变的过程没有得到及时的监督纠正和侥幸没出事才导致如此结果。
<加大排查增加软硬件>有分析称,需要对全国的看所守进行一次大排查,落实制度化、经常化的检查,及时查处纠正那些松懈、违反规章制度的看守所,让那些越来越偏离规章制度,正走在发生大事故路上的看守所回归正常的规章制度。
此外,应实现看守所监狱化,如24小时武警带枪巡逻、监控室24小时有人监看、相关设施实现多方操纵化。
除了这些硬件外,还应提高警务人员的素质,不能在与犯人发生身体对抗时没有一点的反击能力。
(综合中国新闻网、红网)。
哈尔滨杀警越狱犯的逃亡之路
哈尔滨杀警越狱犯的逃亡之路作者:暂无来源:《读报参考》 2014年第28期9月11日17时左右,在延寿县青川乡合福村西王家屯,延寿县看守所“9·2”脱逃案件最后一名脱逃人员高玉伦被抓获。
至此,持续近十天的紧张抓捕工作告一段落,本文综合多家媒体报道,为您还原三名“逃犯”的“亡命之旅”。
杀警越狱9月的延寿县,天亮得早。
凌晨4点多,被雾气笼罩的延寿县看守所内已是一片通亮。
4时19分,越狱三人中唯一的死刑犯高玉伦,在看守所管教民警段宝仁的注视下,戴着手铐和脚镣走出了监舍。
今年50岁的高玉伦,身材高大,有一张标准的国字脸,是延河镇万宝村人。
2013年12月4日,他酒后杀死同村发小李德月,被判死刑。
在看守所的通道里,高玉伦神情坦然,边走边和段宝仁有所交流。
进入值班室前,他扭头看了下敞开门的监舍。
段宝仁比高玉伦大9岁,还有一年便退休。
他曾在延寿县城北派出所做过所长,直到最近才转至延寿县看守所担任管教,算是“退居二线”。
曾在案发看守所任职的一位民警对记者透露,在延寿县看守所,民警和犯人并非界限分明。
在平时,犯人可以委托民警购买香烟、食物,民警会从中提取一些“回扣”。
时间长了,犯人和民警便很容易建立起交情。
事后,警方人士曾分析说,段宝仁之所以会在凌晨提审高玉伦,很可能是因为高玉伦提出要打电话。
也许,正是这样的交情让段宝仁放松了警惕。
他把高玉伦带进值班室后,既没有锁紧监舍大门,也没有发现李海伟和王大民在几十秒后悄悄溜出监舍。
央视公布的视频记录下了三人杀警越狱的全过程。
4点29分,值班室内,高玉伦小心地绕到了段宝仁的身后,举起了左手,迅速伸出胳膊将段宝仁的脖子紧紧勒住。
几乎就在同时,李海伟和王大民同时冲进了值班室。
和急于用手阻止住段宝仁呼喊的王大民不同,李海伟并没有做出任何动作。
29岁的他,是三人中年龄最小的。
当高玉伦和王大民对段宝仁施暴时,李海伟消失在了镜头里,十几秒后,他看了看没有打开的监视器。
4点33分,段宝仁停止了挣扎。
看守所在押人员"越狱"引深思
看守所在押人员"越狱"引深思
佚名
【期刊名称】《IT时代周刊》
【年(卷),期】2014()18
【摘要】9月2所日三凌晨,黑龙江延寿县看守名在押人员用胳膊勒死一名民警后“越狱”。
事后,黑龙江出动千人警力,围捕逃犯,并对举报者悬赏重金,在群众的全力配合下,目前已擒获3名逃犯。
通常来讲,县级看守所关押量在100—200人之间,警力配备至少是12个人,而从这次越狱事件,只看到了一个民警。
【总页数】1页(P52-52)
【关键词】看守所;黑龙江;延寿县;民警;逃犯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98.12
【相关文献】
1.铁路看守所在押人员管理的现状、困境及应对——以南宁铁路公安处看守所在押人员管理为例 [J], 施少剑;罗华恒;姜胜
2.人权视野下在押人员权利体系探究——以看守所在押人员为研究对象 [J], 张旭昌
3.浅议看守所在押人员的人权司法保障r──以黄岩区看守所为例 [J], 王楚江;成德君
4.看守所女性在押人员心理互助小组模式构建与应用r——以台州市看守所女性在押人员为例 [J], 夏莹;张佳丽
5.铁路看守所在押人员管理的现状、困境及应对——以南宁铁路公安处看守所在押人员管理为例 [J], 施少剑; 罗华恒; 姜胜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吉林越狱案件心得体会
吉林越狱案件心得体会结合监狱工作,反思以前因为种种狱内案件的发生而导致监狱民警“很受伤”的悲剧,对照这几年监狱工作一路平安走过的现实,我们知晓民警在监狱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决定性作用。
而通过对不时发生的一些狱内事件和已经侦破的狱内预谋案件的解剖,加之职业特点固有的如履薄冰,如临大敌的感觉,同样偶尔会使一些民警手心出汗,背脊冒冷。
因此,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和加强民警队伍建设的工作永远只能绷紧,不能放松。
如何加强对民警队伍的严管厚爱,如何提升民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如何克服队伍建设的“短板效应”,如何使每一个民警在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战之则胜,如何发挥民警队伍一盘棋的最大合力,民警队伍建设工作必然是现在进行时,永远在路上。
监狱工作要理性而不能迷信,既不能迷信现代化的设施,也不能迷信哪一个人的呼风唤雨的本领。
人心齐,泰山移。
队伍,唯有团结一心的民警队伍才是我们监狱工作无往而不胜的法宝。
吉林省四平监狱“22”案件再一次无可辩驳地证明:监狱工作的基本矛盾最直接、最激烈地体现为服刑罪犯与监狱民警之间的矛盾。
因此,确保监狱安全稳定,必须实现化解民警与罪犯之间的矛盾,必须高度重视和切实做好“以民警为本”的工作。
而且,大量的工作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只要切实抓实抓好了民警队伍建设这个“决定因素”,监狱工作必将焕发更大活力,迎来真正的春天。
通过再次翻检和反思各种越狱案件始末,以确保监狱安全稳定为目标,坚决防止越狱类似案件发生,是我们每一个监狱,每一个民警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的份内职守。
当观察家易,做实践者难。
确保监狱安全稳定的目标,既需要我们仰望星空,也需要我们脚踏实地,而且必须牢固树立一个至关重要的工作理念并在工作实践中严格落实到位,那就是:环环相扣的工作链接才能形成一个战无不胜的铁拳!五指张开,可以做很多的事情,可以干好很多的工作,但要形成一个劲道十足,战无不胜的拳头,则必须五指并拢,完成环环相扣的有效链接。
观看警示录防行凶心得体会
观看警示录防行凶心得体会通过观看新疆监狱罪犯暴狱行凶警示教育电视片,使我受到了一次非常深刻的警示教育。
纵观近年来中国监狱发生的杀警行凶越狱事件,作为监狱的管理者,本人认为在监管安全方面,监狱应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监狱搞大监区制是有利于监管安全以及警力不足的充分调配的。
同时也能够减少监狱的行政工作量。
需重点指出的是,在监管安全方面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现场管理重新定位。
看守人员现场管理应该是在有保护装置的前提下,能够第一时间发现异常狱情,在需要警察深入现场处理问题的时候,发生危险的能够第一时间被处于安全区域的同事发现,并第一时间请求救援。
监狱要逐渐减少生产,减少机构的设置,让罪犯尽可能的集中关押和统一管理。
监狱的教育改造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也应该尽可能地给专业的人员上课。
监狱应该纯化看守职能、“首要标准”要被重视。
联系我监区外劳实际情况,本人认为:必须增加现场带班干警的警力。
一班至少三个警力。
现场带班的警力能够集中的要尽量集中,被免分散,被犯人各个击破。
现场带班的警察之间相互之间要有联系,有照应。
下班有招乎、有过问。
现场带班的警察因犯人生产、改造等方面的事务或犯人之间的纠纷找犯人谈话教育时,不能单人作业,要有多人在场。
一是警力不得少于两人:二是要找积极靠拢政府的改造积极分子在场。
他们一可以防范犯人自伤自残,并反咬警察一口,二是可以防范犯人袭警行凶。
教育全体干警,特别是新同志。
思想上要重视,不得轻敌,现在监狱是实行文明管理。
犯人一是因为活动场地、活动空间狭小,造成犯人思想压抑、烦燥;二是因为文明管理造成犯人思想活跃,以前不敢想的,现在敢想了;以前不敢做的,现在敢做了。
只要干警没有达到犯人的要求,他们就有可能做出攻击、谩骂等过激行为。
因此现场带班必须高度警惕,时刻防范。
一旦遇到犯人袭警,要坚决彻底的给于果断的还击。
不得迟凝,更不要犹豫。
制服即收手。
夜间值班不能进监舍。
有异常情况即时报告值班领导。
集体出警,集体处置。
哈尔滨杀警越狱案分析
9·2哈尔滨杀警越狱事件9月2日4时40分许,黑龙江哈尔滨市延寿县公安局看守所3名在押犯罪嫌疑人杀害一名监管民警后,身着警服逃跑。
当天下午,哈尔滨市警方成立专案组,公安部刑侦局派员来哈指导案件侦破,省公安厅、省武警总队已有1000多警力部署在延寿参与缉捕。
三名在逃人员分别为:王大民,高玉伦,李海伟。
据警方通缉令,此三人均涉嫌重罪,其中高玉伦出逃前已被判死刑,王大民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致死,李海伟涉嫌故意杀人。
据了解,3名在押犯罪嫌疑人逃跑时未携带枪支,但在杀害监管民警后,抢走了一部手机及衣物。
监控3人出逃前后间隔53秒监控显示,3人从大门走出的时间前后仅53秒。
4时44分27秒,王大民身着深蓝色警用春秋常服,走出门口;4时45分13秒,高玉伦着浅蓝色长袖警衬,走出门口;4时45分20秒,李海伟穿浅蓝色短袖警衬,走出门口。
出逃不理哨兵询问奔向林地看守所一名哨兵介绍,4时40分许,一名身着警服的人从看守所内走出,由于行动怪异,哨兵提高了警惕,一直对此人的举动进行监视。
随后,又有两名身着长袖警服和半袖警服的人从看守所内走出。
哨兵感到奇怪,便大声询问三人去向。
3人没有理会哨兵的询问,而是加快了脚步,往林地方向走去。
哨兵见状,鸣枪示警,听到枪声,三人急忙向看守所西北方向窜逃。
抓捕延寿和尚志全城戒严据看守所周边居民介绍,延寿县城西北方是山林,北面紧邻看守所的黑山村已聚集了大批全副武装的警察。
据附近村民介绍,看到整队的荷枪武警配备警犬对周边山林展开搜捕。
延寿辖区和尚志境内基本处于全城戒严状态,各主要街路均可见警方布控巡逻。
2014年9月3日20时15分许,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海伟在延寿县玉山村内被警方与当地村民合力抓获。
2014年9月4日0时50分,警方在黑龙江延寿县青川乡新胜村将“9.2”杀警脱逃案件3名A级通缉犯之一王大民抓获。
2014年9月4日14时许,在哈尔滨市延寿县百合村和兴隆村交界处的玉米地里发现“9.2”杀警脱逃案件3名A级通缉犯高玉伦的行踪。
中国越狱案例
中国越狱案例中国越狱案例指的是指囚犯越狱的案例。
在中国,由于法律的严密和监狱的安全措施,越狱案例相对较少。
然而,仍有一些令人惊叹的越狱案例发生。
以下是一例中国著名的越狱案例:戴小森越狱案。
戴小森是一名在中国广东省被判刑的犯罪分子,他因涉嫌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然而,他与几名其他囚犯于2005年11月25日晚上策划了一场大胆的越狱计划。
当时,戴小森和其他人趁夜色深入了监狱的内部,利用他们事先准备的工具切断了囚室内的铁窗,并爬出了囚室。
然后他们通过监狱的墙壁爬上了监狱旁边的一座山,并顺利成功逃离了监狱的控制。
戴小森的越狱被警方发现后立即展开了追捕。
在距离越狱地点不远的一家山店,警方发现了戴小森的踪迹,并在当晚将其逮捕归案。
在审讯过程中,戴小森坦承了他和其他囚犯一起策划越狱的计划。
他解释说,他们之所以能够成功越狱,是因为他们提前获得了监狱保卫人员的信息,以及他们在监狱内长时间观察了监狱的巡逻路线和安保措施。
戴小森被重新判处了死刑,并在犯罪事实被确认后不久就被执行了。
这起案件引起了人们对中国监狱管理和安全措施的关注。
一方面,人们对于监狱保卫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出了质疑;另一方面,人们也开始对监狱内部的工作环境和监狱改革提出了更加具体和明确的要求。
戴小森的越狱案是中国越狱案例中的一个典型例子。
虽然这起案件导致了警方对监狱安全措施的改进,但它也暴露了中国监狱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这起案件使得人们对于监狱管理的重视不断提高,监狱改革也开始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在此之后,中国的监狱管理不断完善,以更好地确保囚犯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稳定。
呼市越狱事件启示录
呼和浩特越狱事件启示录引文:新华社呼和浩特10月20日电(记者汤计、李泽兵)记者从内蒙古公安厅了解到,17日杀害狱警越狱的4名逃犯20日上午被警方发现,在抓捕过程中一逃犯拒捕被当场击毙,另外3犯相继被擒。
抓捕过程中一名公安民警受伤。
这次抓捕行动经历66小时后结束。
10月17日,罪犯乔海强、高博、李洪斌、董佳继在呼和浩特第二监狱三监区杀害一名民警后逃窜。
逃犯中两名死缓、两名无期,年龄最大的28岁,最小的21岁。
20日上午,根据群众举报,呼和浩特警方在和林格尔县境内发现逃犯并开展围捕。
逃犯劫持一名女性人质驾驶一辆农用三轮车逃窜途中,遭层层设卡的公安民警和武警官兵围追堵截。
农用车被警车撞下路基后,罪犯高博逃跑中持刀将追捕的干警刺伤,被当场击毙。
罪犯乔海强因拒捕被武警官兵开枪击伤后,跳楼自杀未遂被捕。
另外二人也相继落网。
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目前,被劫持人质仅受轻伤,受伤民警正住院接受治疗,没有生命危险。
纵观近年来中国监狱发生的越狱事件大多数的越狱点都是监狱大门。
而监狱大门的管理一直都被作为监管安全事故的重点整治对象。
但是这在我看来却落入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误区之中。
从目前的软硬件设施上来看,中国大多数监狱大门都非常完善,管理也比较科学。
比如呼市第二监狱的大门就用上了指纹确认装置,但是越狱罪犯通过割手指的方法脱逃。
从这个细节上来看,罪犯显然是暗中侦查过的,但是监狱也没有必要在监狱装置对犯人的保密性上过度做文章,因为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不透风的墙,所以单单加强对监狱大门的管理是不能有效降低监管安全发生的概率的。
呼市杀警脱逃事件反思的重点应该放在源头上,也就是为什么服刑人员能够轻易杀警而又不会第一时间被发现。
(就算是双岗制也无济于事)这就是涉及到监狱体制的问题了。
业内人都知道中国监狱内都有生产,所以监狱部门设置以及操作模式在过分逐利的心态下都是趋向于有利于生产模式的设置。
一个监狱被分为十几个监区,生产不同的产品,这是有利于生产获利的。
四川乐山4名服刑人员杀害民警后越狱被执行枪决
四川乐山4名服刑人员杀害民警后越狱被执行枪决某监狱的4名服刑人员采取暴力行为,掰弯监舍钢条,捆绑值班民警,抢走民警及值班室财物,然后仓皇逃离监狱,并造成了一名民警当场身亡的恶劣后果!记者昨日获悉,四川省高院对这起暴力越狱案件进行了复核,核准4人构成暴动越狱罪、抢劫罪,死刑判决成立。
日前,4人已被执行枪决。
4服刑人员密谋越狱今年8月,被关押在某监狱同一监舍的服刑人员钟军、郑家川、陈清、汤泽兵等4人秘密策划准备实施暴力越狱。
经过商议,4人确定了越狱方案:将监室内的铁窗木框雕空,掰弯钢条后钻出监舍,然后捆绑值班民警以消除越狱障碍,再劫取值班室及民警的财物……4人还确定了越狱的时间及逃跑路线,并进行了具体的分工。
当月31日,汤泽兵、钟军先取出钢条磨锋利后,雕空监舍铁窗下的木框,并用棉团和墙灰堵塞掩盖。
9月3日晚,汤泽兵、钟军将4人的床单、被套撕成布条,结成绳索以备越狱使用。
一切就绪后,4日凌晨零时30分许,汤泽兵用布条将同监舍另外一名未参与越狱的服刑人员捆绑住,用毛巾堵住其嘴后,与钟军一道将监舍铁窗的两根钢条掰弯,形成一个宽厘米、长34厘米的洞口。
随后,4人依次从洞口钻出,到厕所内聚集,再次明确各自的分工和任务。
稍后,4人又潜入民警值班室,陈清、钟军、汤泽兵等3人趁值班的一名民警不注意将其按住,陈清用事先准备好的旅行帽堵住民警的口、鼻,汤泽兵又用布条将民警的手、脚捆绑在一起,并用值班室内的湿毛巾堵住民警的嘴,另外二人则从民警身上搜走现金元和一部手机,并搜出一副手铐以及打火机、香烟等物。
随后,4人匆匆离开值班室,借助床单结成的绳索顺着监狱的墙壁仓皇逃出监狱。
直到凌晨2时许,被捆绑的另一名服刑人员挣脱之后,才艰难地钻出监舍报了案。
遗憾的是,等狱警迅速赶到现场时,被捆绑的民警已经身亡。
暴力越狱事件发生后,警方立即四处展开搜索。
当天早上6时许,4人落入法。
乐山中院一审宣判4犯死刑今年10月,乐山中院认定被告人汤泽兵、陈清、钟军、郑家川犯暴动越狱、抢劫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4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监狱发生袭警事件处置方案
监狱发生袭警事件处置方案
1. 事件描述
近日,某监狱发生袭警事件,导致多名警察受伤,多名罪犯越狱。
目前,越狱
者已经被拘留,但仍有少数罪犯在监狱内逃避追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2. 处置方案
2.1. 加强警力部署
针对监狱内的逃犯,应加强警力部署,增加巡逻、抓捕人员,建立紧急响应机制,确保发现逃犯立即进行抓捕。
同时,应加强监狱内外的岗哨,避免有人趁机潜入监狱内进行犯罪。
2.2. 联合警力
针对越狱事件,应联合当地公安部门,共同展开搜索行动。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视频监控等,加快对逃犯的搜查速度,争取尽快将其抓获归案。
2.3. 强化狱内管理
针对本次事件,需要对监狱管理进行彻底检查,发现并排查出监狱管理存在的
漏洞和问题。
同时,加强对罪犯的管控力度,对重点罪犯进行特别管理,确保他们不会再次发生类似违法犯罪的行为。
2.4. 监管设备升级
为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应对监狱内的监控、报警等设备进行升级。
通过
使用先进的监管设备,例如能够智能识别人脸的摄像头等,可以提高监管效率和准确性,降低类似事件发生的概率。
3. 结论
监狱发生袭警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和监狱的稳定,为了保障社会安全和监狱治理,我们需要加强警力部署、联合警力、强化狱内管理和监管设备升级等多方面的措施来进行处置。
同时,监狱管理部门应借鉴本次事件经验,改善工作不足,切实提高对监狱内外人员的管理和控制能力,为监狱管理和社会治安稳定助力。
牢牢把住监狱安全的命门——“9·2”越狱案件对监狱工作的警示与反思
牢牢把住监狱安全的命门——“92”越狱案件对监狱工作的
警示与反思
余智明
【期刊名称】《犯罪研究》
【年(卷),期】2014(000)005
【摘要】面对监狱工作总体安全,形势向好的态势,在确保安全稳定基础上,如何实现监狱职能充分发挥是摆在每一个监狱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哈尔滨延寿县看守所“9·2”越狱案件的发生在带给我们震撼的同时,更应该带给监狱工作深刻的警示和反思——始终牢牢把握抓好民警队伍建设、始终保持警惕危机意识、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力、注重环环相扣的工作链接,克服侥幸心理的工作,将奠定监狱安全稳定的基础.
【总页数】6页(P49-54)
【作者】余智明
【作者单位】四川省监狱管理局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案件新闻报道中“犯罪英雄”形象的呈现与反思——以高玉伦“暴动越狱”相关报道为例
2.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
3.科技创新是支撑,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
4.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
5.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服刑人员脱逃事件对我国监狱危机管理的启示-文档资料
服刑人员脱逃事件对我国监狱危机管理的启示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其首要任务是维护监管安全。
近年来,随着我国进入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变革期,我国监狱安全管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监狱突发事件频发。
如何在此后的危机管理中建立和完善危机管理体系,包括加强危机意识,建立常设的专业危机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科学的危机管理机制等,成为我国监狱管理工作面临的重大任务。
服刑人员脱逃危机发生的原因监狱部分领导和民警缺乏危机意识。
一是危机管理中存在侥幸、麻痹思想。
监狱的相对封闭性、监区的相对独立性、工作内容的重复性,使我们的民警产生了心理疲劳,有的人养成了惯性思维模式,安于现状,产生了侥幸心理。
对于服刑人员的活动缺乏防范意识,不能居安思危。
二是危机管理中存在依赖思想。
过分依赖现代化的物防、技防手段,弱化了人防制度。
部分监狱领导和民警认为监控可以随时掌握服刑人员的一举一动,制度可有可无,刷卡门、红外线装置可以在最后一道防线防止危机发生,于是产生了依赖思想。
三是危机管理中存在应付思想。
一些场所的个别领导没有把场所安全放到工作的首位,对场所安全只是“讲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做表面文章,以至于隐患漏洞发现后长期得不到解决。
危机应急预案和演练是顺利处理危机的有效保障,然而在繁重的生产压力、管教任务下,这些往往只被停留在纸面上,是摆摆样子、应付领导、通过检查的形式。
我国监狱普遍缺少危机管理的常设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
目前,我国监狱普遍缺乏常设的专门危机管理机构,对危机管理的整个过程缺少统一的专业管理。
监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建立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构,只是针对突发事件的发生,为了应急处置而建立的临时性组织,由监狱系统、驻监各部门管理者组成,各相关部门往往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组织协调,组织成员也是由各部门的官员组成,缺少专业人员,决策水平、处置能力也受到影响。
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临时机构和人员就随之解散。
我国监狱的危机预防机制不完善。
内蒙古4名杀警越狱犯为何只逃66小时就落网案例
内蒙古4名杀警越狱犯为何只逃66小时就落网10月20日上午8时13分许,经过万余名公安民警和武警官兵66小时的大搜捕,内蒙古4名袭警越狱逃犯在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台几村附近被发现,公安民警当场击毙1名拒捕逃犯,其他3名逃犯相继落网。
一名民警在抓捕过程中受伤。
17日14时27分,正在呼和浩特第二监狱三监区正常劳动的罪犯乔海强、高博、李洪斌、董佳继,突然将三监区当班民警兰某某刺杀,将民警徐某某捆绑起来并脱掉徐的警服。
之后,一名罪犯穿上警服,其他3名罪犯换上便服,拿着当班民警的进出监狱门卡连闯4关,最后打伤监狱门卫强行冲出大门,在监狱大门外劫持了一辆出租车后驾车逃脱。
19日上午8时许,68岁的台几村村民王来钱报案:4点50分许,有一名操山西大同口音的青年敲他家院门,想要借宿、要开水,他打开院灯,依稀发现他的身后还隐藏着一人,便拒绝了他的要求。
他从早新闻得知警方正在追捕4名越狱逃犯,赶紧向警方报案。
这是罪犯脱逃后,警方首次接到群众的举报。
“10·17”案件指挥部迅速调集1600多名公安民警、武警官兵携带警犬将报案地点周边的托克托县、土默特左旗部分地区包围。
同时,公安部通知山西、陕西警方封锁了通往内蒙古的所有道路。
20日5时许,天刚蒙蒙亮,所有警力继续进行拉网搜捕。
这时,和林格尔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台几村村民举报,发现可疑男子到小卖部购买食物。
指挥部指挥民警迅速集结并开展追捕。
这时,已经在山沟里蛰伏了一夜的罪犯已成惊弓之鸟,逃亡中将村民侯妙珍驾驶的一辆停在村外小道口的农用三轮车劫持,沿和林格尔县至托克托县方向逃窜。
警方迅速布控围追堵截,和林格尔县公安局政委陈青华率民警拦截逃犯时,指挥乘坐车辆将迎面开来的农用三轮车撞至路基下。
4名逃犯弃车四散逃窜。
逃跑中,罪犯高博持刀将追捕的民警刺伤,因其暴力拒捕,被公安厅刑警总队协查缉捕支队副支队长王苏荣当场击毙。
罪犯乔海强窜至百米外一家乡村医院4楼顶,因拒捕被武警官兵开枪击伤。
律师解读杀警越狱案
律师解读“哈尔滨9·2杀警越狱案”4月28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暴动越狱、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盗窃、故意毁坏财物一案。
该案一度引起人们对监狱管理的高度关注!俗话说:“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
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治中国建设的当下,每一位公民都有必要学习一些法律知识,以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在遵纪守法的同时也可以在必要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下面由深圳律师为大家分析“哈尔滨9·2杀警越狱案”中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
一、本案三被告人均存在数罪并罚的情形。
被告人高玉伦涉嫌故意杀人、脱逃罪:高玉伦2013年12月6日在王某某家饮酒期间因与被害人李某某言语不和,持尖刀捅刺李某某右胸部一刀,后被他人拉开并将尖刀抢下。
高玉伦返回家中,又持斧头、菜刀到王某某家,均被他人制止并被随后赶到的民警当场抓获。
被害人李某某经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15年9月2日,高玉伦在伺机越狱时杀害看守所民警段某。
杀人后又越狱潜逃。
被告人王大民涉嫌故意杀人、脱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盗窃罪:王大民2013年2月16日晚指使李剑等多人(均另案处理)对居住在延寿县的被害人王某家进行打、砸、恐吓,并在犯罪中致一人轻伤、2人轻微伤。
2013年6月26日至9月6日期间,被告人王大民窜至山东省临沂市,在该市实施盗窃犯罪6起,涉案价值157239元。
2015年9月2日,高玉伦在伺机越狱时杀害看守所民警段某。
杀人后又越狱潜逃。
被告人李海伟涉嫌故意杀人、脱逃罪、故意伤害罪:李海伟因怀疑其前妻与被害人崔某某存在两性关系,遂心生怨恨。
2014年3月2日14时许,李海伟窜至黑龙江省延寿县延寿镇新睡眠旅店,持事先准备的菜刀砍崔某某头面部、胸部、腹部、右臂十余刀,致崔某某重伤,李海伟被他人当场制服。
2015年9月2日,高玉伦在伺机越狱时杀害看守所民警段某。
杀人后又越狱潜逃。
二、数罪并罚的情形法院如何量刑?数罪并罚执行刑期的规定,是指在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之前,一人犯有数罪,除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以外的刑罚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愤怒_小学作文
愤怒
本文是关于小学作文的愤怒,感谢您的阅读!
不知道大家这两天看新闻没有?一个惊人消息:呼和浩特市发生了杀死警察越狱逃跑的重大事件。
4名重犯杀死了看管干警,换上警察制服,成功从呼和浩特市第二监狱逃脱,至今没能抓捕归案。
我看了这则新闻感到无比的愤怒,这些杀人重犯犯下了滔天的罪行,他们本应该在狱中悔过反省,争取重新做人,但他们不思悔改,有一次犯下重罪,天理难容!
人民警察部队是共和国维护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心目中的英雄,有了他们,我们才过上了幸福美好的生活,我们今天能开心得坐在教室里上课,是因为他们用自己的鲜血捍卫着我们的美好家园,这些犯罪分子却向他们下了毒手,真是可憎可恨。
祖国愤怒了!人民愤怒了!我们英勇的人民警察,已经布下了天罗地网,他们只有死路一条。
相信在不久的时候,一定将他们绳之以法,他们将得到应有的惩罚,还人民一个和平宁静的生活。
本文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和阅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传时间:2009-10-29 杀警越狱事件触及中国监狱安全之痛
浏览次数:2547
字体大小:大中小
10 月17日,对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二监狱来说,那是一个梦魇般的日子。
四名重刑犯经过密谋采取十分凶残的手段杀害狱警脱逃成功。
尽管经过追捕四名逃犯一人被击毙,三人被活捉。
但是,被罪犯残忍杀害的狱警却无法重生。
同时,民众对于监狱安全产生了深深的忧虑和质疑。
在一般人的想象中,罪犯被拘禁于高墙、电网之中,有严格的制度约束,似乎是笼中的老鼠,怎么可以轻易出逃呢?他们为什么要脱逃?为什么会采取如此残忍的方式脱逃?在戒备森严的监狱中,他们为什么能冲过重重关卡逃脱成功?在罪犯脱逃出狱之后,为什么没有在第一时间将凶犯缉拿?这重重诘问,也是各级监狱管理部门要着力反思的。
然而,纵观中外监狱的历史,尽管随着社会的进步,监狱的物理设施越来越坚实,科技手段越来越高。
但是,监狱似乎难以摆脱罪犯脱逃的厄运,这就象监狱的存在一样成为监狱的宿命。
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的安迪用二十年的时间挖出地道从下水道成功逃脱;法国作家大仲马写的《基督山伯爵》中的主人公邓蒂斯是将自己装在另一个死去的囚犯的袋子里,在被狱卒投海时成功逃跑。
罪犯在监狱中所表现出来的智慧往往令常人吃惊。
在现实层面,不论外国或中国,越狱现象也难以绝迹,有时还以非常血腥的方式出现。
近几年,杀害狱警越狱的事件时有发生。
2006年湖南郴州监狱一名罪犯杀害狱警穿上警服从大门成功脱逃;同年福建省闽西监狱两名重刑犯杀害一名狱警成功脱逃。
因此,在监狱中始终存在脱逃与反脱逃的斗争。
所以,监狱的生存法则之一就是要防止罪犯脱逃。
通过控制罪犯脱逃用以维护正义的实现,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在现在监狱的设施越来越先进的情况下,为什么时有越狱现象发生?也许在一般的公众眼里,拥有高墙、电网、岗楼、铁门、各种监控设施以及严格管理制度的监狱怎么可能让罪犯脱逃呢?罪犯在明知会受到严厉处罚的情况下为什么会铤而走险脱逃呢?这其中有深刻的原因。
其一、罪犯对长期监禁的恐惧。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这几年发生的越狱案件,大多是重刑犯。
这些罪犯要度过漫漫刑期,是需要超人一般的毅力。
监狱的服刑生活是痛苦的,这种痛苦不单单是肉体上的体验,更是精神上的折磨。
大致而言,这种痛苦包括人身自由被剥夺或限制、被迫的人际关系、不能选择的饮食、强制性的劳动和教育、社会关系的剥离、单性的社会、隐私权的丧失,等等。
如果罪犯在监狱中感受不到希望,就会萌生脱逃的愿望,这或许是脱逃的核心动因所在。
其二、监狱管理制度的漏洞。
为防范罪犯脱逃或者自杀、暴动,监狱有多种制度,隔时点名、搜查、三人互监制、药物管理、危险物品管理、耳目监督,等等。
但是制度越多,实行的成本也就越高。
而且任何制度都不会是完美无缺的,罪犯钻研制度漏洞的能力是惊人的。
其三、监狱物质设施的落后。
在早期的监狱,物质设施落后,这为罪犯脱逃提供的便利条件。
但随着监狱布局调整和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建设,我国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任何设施均有可能的漏洞存在。
其四、监狱管理人员配备的数
量和素质。
一个基本的事实是,目前监狱的警犯比例偏低,特别是在一些押犯数量居高不下的省份更为明显。
尽管不少监狱警犯比例达到了 8%的底线,但真正在监狱一线的民警比例甚低。
较多民警从事监狱生产和单纯的管理工作。
使得一线民警压力大、休息权得不到保障。
不少男犯监狱中的女民警,因性别原因无法在教育罪犯方面发挥作用。
不少监狱的大门由年纪较大的民警把守。
其实,监狱系统内部一直被罪犯脱逃、自杀、暴力等压力困扰。
监狱管理部门也一直将监狱安全视为生命线,提出了很高的目标。
这使得监狱民警心理压力甚大,生怕发生安全事件。
如何保障监狱的安全?我认为,在罪犯脱逃问题的心态上,有“不想逃,不能逃,不敢逃”三层境界。
“不想逃”是基于罪犯的主观认识;“不能逃”是因为有外在的物理设施和严格的制度约束;“不敢逃”是因为有惩罚的后果的约束。
要想让罪犯“不想逃”,需要深入罪犯的内心,尊重罪犯的人格,了解其需求,矫治其心理,增强警犯之间的信任。
要想让罪犯“不能逃”,关键在坚实的物理设施和严格的制度约束。
要想“不敢逃”,主要是通过严厉打击和惩罚脱逃行为。
我认为,保障监狱安全的措施包括:第一、罪犯必须分类关押。
罪犯情况千差万别,危险性程度大不一样。
在欧美国家,监狱普遍实行戒备等级分类,大致分为高度戒备监狱、中度戒备监狱和低度戒备监狱。
罪犯根据其人身危险性的大小关押在不同类型的监狱。
我们国家缺少类似的分类。
第二、加强心理控制。
这里的心理控制不单单是通过外在的威慑,而更需要寻求获得罪犯的信任。
使罪犯在希望中获得改造,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罪责。
在警犯关系中,形成敌对关系最终是不利于维持监狱稳定的秩序。
第三、完善相关制度。
从监狱安全的角度清理现存的制度,消除安全死角。
第四、完善物理设施和技术设备,使罪犯无法完成脱逃。
第五、拥有足够数量并具备良好职业素质的狱警。
一次越狱事件,引起了人们对于整个监狱安全的关注和质疑,也给整个监狱系统造成重大的社会影响。
对于监狱系统内部的人士来说,更增添了压力和责任。
这次事件会和其他类似事件一样印在各级监狱管理者的脑海中,成为整个监狱系统的心头之痛。
有关罪犯脱逃、自杀、暴力等潜在的安全危险,就像是悬在监狱工作人员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成为他们的沉重负担。
但维护监狱安全稳定,永远是监狱部门和监狱工作人员义不容辞的国家责任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