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学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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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藏高原生态资产的价值评估

青藏高原生态资产的价值评估

摘要: 论文根据一系列 -<- 000 000 自然资源专题图, 把青藏高原生态资产划分为森林、 草地、 农田、 湿地、 水面、 荒漠 4 个一级类型, 应 用 6=+ 技 术 进 行 了 数 据 处 理 与 统 计 分 析 , 编 制 了 青 藏 高 原 -<8 对全球生态系统 服 务 价 值 评 估 的 -773 ) 000 000 自然资产图。生态资产价值评估以 ,>?@ABCA 等人( 部分成果为参考, 同时综合了对我国专业人士进行的生态问卷调查结果, 建立了中国陆地生态系统 单位面积服务价值表。以此表为基础, 通过生物量等因子的校正, 对青藏高原不同生态资产的服务 占全国 价值进行了估算, 结果表明, 青藏高原生态系统每年的生态 服 务 价 值 为 7 141;7D-0. 元 E 年 , 全球的 0;4-F 。在青藏高原生态系统每年提供的生态服务价值 生态系统每年服务价值的 -3;4.F , 中, 土壤形成与保护价值最高, 占 -7;1F ; 其次是废物处理价值, 占 -4;.F ; 水 源 涵 养 价 值 占 -4;GF , 生物多样性维持的价值占 -4F 。高原不同生态系统类型中, 森林生态系统和草地生态系统对青藏 高原生态系统总服务价值的贡献最大, 贡献率分别为 1-;1F和 8.;1F。 关 键 词:生态资产;生态系统服务;青藏高原;价值评估 文献标识码: & 文章编号: -000210135/00190/20-.720. 中图分类号: 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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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 "# 为订正后的单位面积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价值, " 7!:3: …, /: 分别代表气价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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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调节等不同类型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 ! "#$!$ …, " $ 分别代表寒温带山地落叶针叶林、 温带山地常绿针叶林……高寒草甸草原类、高寒草原类、高寒荒漠草原类等不同生态资产 类型, #$ 为表 ! 中不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基准单价, % ! 为 ! 类生态系统的生物量, & 为 我国一级生态系统类型单位面积平均生物量。

自然资源管理知识手册

自然资源管理知识手册

自然资源管理知识手册1. 引言自然资源是指地球上存在的各种自然物质和自然力,包括土地、水、气候、能源和生物等。

这些自然资源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自然资源正面临着严重的威胁和过度利用的风险。

因此,进行有效的自然资源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本手册将介绍自然资源管理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方法,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自然资源管理知识。

2. 自然资源管理的概念自然资源管理是指对自然资源进行规划、保护、利用和恢复的一系列活动。

其目标是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即在满足当前需求的同时,也要确保自然资源在未来能够继续提供支持。

自然资源管理的范围广泛,涉及到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不同的主体。

3. 自然资源管理的原则3.1 可持续性原则可持续性原则是自然资源管理的核心原则之一。

它要求在资源利用过程中,要确保资源的再生与恢复能力能够保持在可持续的水平上。

这意味着要避免资源的过度开采和破坏,同时要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确保资源在未来仍然可用。

3.2 综合性原则自然资源管理必须考虑各种资源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综合利用。

综合性原则要求将各种资源的管理纳入一个整体框架中,以实现资源之间的协调和统一管理。

3.3 公平性原则自然资源是全人类共同拥有的财富,因此自然资源管理应当基于公平性原则。

这意味着资源的利用和分配应当公平合理,不能让少数人或利益集团独自享受资源带来的利益,而将大多数人排除在外。

4. 自然资源管理的方法4.1 规划管理规划管理是自然资源管理的基本手段之一。

通过制定合理的资源利用规划和管理方案,可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规划管理要充分考虑资源的可持续性和综合性,并广泛征求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4.2 保护管理保护管理是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保护管理包括采取各种措施,保护和维护资源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这包括创建自然保护区、限制破坏行为、加强监测和执法等。

4.3 利用管理利用管理是自然资源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成立第二届湖北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成立第二届湖北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成立第二届湖北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1.08.12•【字号】鄂自然资函〔2021〕180号•【施行日期】2021.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成立第二届湖北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古生物化石保护监管工作,根据国务院《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相关单位推荐,研究决定成立第二届湖北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并制定《湖北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章程》。

具体如下:一、主任施伟忠湖北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二、副主任赖旭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副校长、教授童金南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教授牛志军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副总工程师、研究员三、荣誉委员汪啸风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研究员李正琪湖北省地质科学研究院正高级工程师四、顾问委员王丽霞中国地质博物馆处长、研究员董颖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正高级工程师五、委员(以姓氏笔画排序)王传尚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地层古生物室主任、研究员王保忠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高级工程卢宗盛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授田望学湖北省地质局第二地质大队总工程师、正高级高级工程师冯庆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授朱文晶湖北省地质科学研究院科普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朱建东湖北省地质局第六地质大队队长、高级工程师江海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授李红军湖北省地质科学研究院正高级高级工程师李建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矿保处副处长李琦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矿保处二级调研员杨良哲湖北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高级工程师宋海军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球生物学系主任、教授陈孝红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副总工程师、能源地质室主任、研究员赵璧湖北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古生物中心副主任、高级工程师胡永国湖北青龙山恐龙蛋化石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郧阳地质博物馆负责人姚华舟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研究员黄云飞长江大学副教授龚一鸣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授程龙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地层古生物室副主任、正高级高级工程师本届专委会组成人员任期5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算起)。

规划自然资源所规章制度

规划自然资源所规章制度

规划自然资源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规划自然资源管理,规范规划自然资源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规划自然资源所的设置、职责、工作程序和管理行为。

第三条规划自然资源所是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基层分支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规划、土地、矿产、测绘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规划自然资源所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设置和职责第五条规划自然资源所的设置应当根据辖区面积、人口、经济发展水平、地形地貌等因素,合理确定。

第六条规划自然资源所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规划、土地、矿产、测绘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负责本辖区内的规划编制和调整工作,参与乡(镇)村规划的编制和调整;(三)负责本辖区内的土地调查、评价、登记、统计、上报等工作;(四)负责本辖区内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五)负责本辖区内的测绘管理工作;(六)负责本辖区内的规划、土地、矿产、测绘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七)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七条规划自然资源所应当建立健全工作程序,明确各项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第八条规划自然资源所应当公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管理行为第九条规划自然资源所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规划自然资源所应当加强规划、土地、矿产、测绘等管理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一条规划自然资源所应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执法公正、严格。

第五章罚则第十二条规划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法律法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二)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三)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四)其他违法行为。

自然资源学会年度工作计划

自然资源学会年度工作计划

自然资源学会年度工作计划第一部分:前言自然资源是维持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对于保障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出如下自然资源学会2022年度工作计划。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1. 推动“绿色发展”理念的实施,加强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2. 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理论和方法的研究,提高自然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

3. 促进自然资源创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4. 加强与相关学科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的研究和发展。

第三部分:具体工作安排1. 推动“绿色发展”理念的实施1.1 组织召开座谈会和学术讲座,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分享经验和研究成果。

1.2 制作宣传材料,如海报、宣传册、视频等,加强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1.3 开展社会调研,了解公众对于绿色发展的认知和需求,为政策制定和决策提供参考。

2. 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理论和方法的研究2.1 组织学术会议和研讨会,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分享最新研究成果和经验。

2.2 开展研究项目,重点关注自然资源管理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推动理论创新和方法改进。

2.3 建立自然资源管理数据库和模型,提供科学决策支持。

3. 促进自然资源创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3.1 支持自然资源创新技术的研发和转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2 举办专题研讨会和技术培训班,促进自然资源创新技术在实践中的推广和应用。

3.3 加强与企业、研究院所等合作,共同开展技术创新项目。

4. 加强与相关学科的交流与合作4.1 组织学术交流活动,与其他学科的研究者共同探讨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问题。

4.2 合作举办国内外学术会议,扩大自然资源学会的影响力。

4.3 加强与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合作,促进自然资源管理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第四部分:工作监督与评估为了保证工作计划的顺利执行,自然资源学会将制定相关的工作监督与评估机制,包括但不限于:1. 定期召开工作进展报告会,对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自然资源部关于2023年度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获奖成果的公告

自然资源部关于2023年度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获奖成果的公告

自然资源部关于2023年度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获奖成
果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
•【公布日期】2024.10.22
•【文号】自然资源部公告2024年第58号
•【施行日期】2024.10.2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资源其他规定,科学技术其他规定
正文
自然资源部公告
2024年第58号
关于2023年度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获奖成果的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章程(暂行)》有关规定,中国土地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中国海洋学会、中国太平洋学会、中国测绘学会、中国自然资源学会会同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完成2023年度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

经公示和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获奖成果176项,其中科技进步奖125项,找矿奖12项,青年科技奖39项。

现予公告。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为推动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自然资源部
2024年10月22日附件:2023年度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获奖成果。

协会学会章程模板

协会学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协会/学会名称】(以下简称“本会”),本会是由【行业/领域】相关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和凝聚【行业/领域】同仁,开展学术交流、教育培训、咨询服务等活动,推动【行业/领域】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条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登记管理机关名称】,业务主管单位是【业务主管单位名称】。

第四条本会的住所地为【具体地址】。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本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一)组织【行业/领域】相关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促进学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二)开展【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三)提供【行业/领域】技术咨询、信息服务和项目评估;(四)编辑、出版【行业/领域】相关书籍、期刊、资料;(五)举办【行业/领域】展览、展示和交流活动;(六)开展【行业/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七)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诉求;(八)开展其他有利于【行业/领域】发展的活动。

第三章会员第六条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七条会员资格:(一)个人会员:凡从事【行业/领域】相关工作,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愿意遵守本会章程的个人,均可申请成为个人会员。

(二)单位会员:凡从事【行业/领域】相关工作,愿意遵守本会章程,支持本会工作的单位,均可申请成为单位会员。

第八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查批准;(三)缴纳会费;(四)由本会颁发会员证。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一)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服务;(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四)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会员的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二)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三)按规定缴纳会费;(四)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本会的重要事项;(五)决定本会的终止事宜。

自然资源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自然资源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自然资源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自然资源,包括土地、水、森林、草原、矿产、海洋等资源。

第三条自然资源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尊重自然规律,保障生态安全;(二)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三)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四)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保护权益,提高效益;(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则。

第四条国家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化管理,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评估、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条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自然资源管理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管理的工作。

第二章自然资源调查与评估第六条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定期开展全国性的自然资源调查,建立自然资源数据库,实现自然资源信息共享。

第七条自然资源调查内容包括:(一)资源数量、质量、分布、状况;(二)资源利用状况、演变趋势;(三)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四)其他需要调查的内容。

第八条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自然资源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策略。

第三章资源权属管理第九条自然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实行分类管理。

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取得、行使、转让、消灭等事项,依法制定具体办法。

第十条自然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自然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章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第十二条国家实行自然资源保护制度,对珍贵、濒危、稀有的自然资源实施重点保护。

第十三条国家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制度,鼓励合理开发、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十四条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确保生态安全和生产安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修订《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章程》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修订《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章程》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修订《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章程》近年来,县城乡规划体系和实施机制基本形成,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但在助力发展上仍有空间。

因机构改革需要,近日,该局修订起草《南江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章程(试行)》,按程序审核后即日印发执行。

《工作章程》旨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依照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化规划管理,鼓励公众参与,切实提高规划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统筹协调弹钢琴。

规委会设全体委员会、主任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规委会全体委员由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和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组成。

其中,专家委员由规划、建筑、工程、市政、园林、环境、景观、社会、文化旅游、交通、水利、消防、经济和法律及相关专业方面资深专家组成;专家由规委会办公室按照自愿、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推选。

共同对城市发展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重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大民生工程、房地产建设项目等进行把关审核。

依法合规论发展。

规委会职责,审议全县国土空间规划,政策、制度、标准;审议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城乡发展战略规划、重点镇国土空间规划等战略规划和研究;审议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县级及以上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选线、规划设计方案;审议县城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重要地段、节点、景观廊道、临干道、临河、公园及广场等项目工程设计方案等方面规划类大事;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共同讨论发展规划。

攥成体系强服务。

规委会当好县域经济发展规划火车头,组建的含规划、建筑、景观设计、环境科学等在内的委员专家组,也吸纳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参与到城市规划建设决策中,将努力做到规划的前瞻性,协调处理好近期与远期、地上与地下、经济与生态等各种关系,旨在形成布局合理、集约高效、支撑得力、协调可持续的县域国土空间发展蓝图,实现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水资源专业委员会会讯

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水资源专业委员会会讯

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水资源专业委员会会讯 2007年第1期 Newsletter总第1期2007年第1期 总第1期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水资源专业委员会会讯Water Resurces Comission, China Society of Natural ResourcesNewsLetter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水资源专业委员会秘书处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水资源专业委员会会讯(2007年第1期 总第1期)目录首刊寄语 1 【委员会通告】1.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水资源专业委员会简介(含会徽图) 22.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水资源专业委员会章程 33.增补和调整后的“水资源专业委员会”名单 7 【学会活动报道】4.水资源专业委员会2007年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 115.水资源专业委员会等单位主办的第五届中国水论坛专题报道 136.“中国水论坛”简介 277.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水资源专业委员会网站简介 28首刊寄语《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水资源专业委员会会讯》是由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水资源专业委员会主办、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负责编辑、向本专业委员会各位委员发布的内部通讯,及时报道本专业委员会的主要事宜和各委员的心声,介绍水资源研究的主要成果,推荐重点著作,刊登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社会效益的论文介绍、专题综述、工程技术总结,开展学术论文的讨论和评论,报道科技动态和消息。

本会讯的宗旨是:介绍水资源专业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进展,反映各委员的心声,宣传水资源研究学术成果,进行广泛学术交流,向水资源专业委员会广大委员提供相互交流的平台。

本会讯属于内部通讯,仅用于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水资源专业委员会内部交流,严格遵守国家的各种规定,遵守《中国自然资源学会章程》和《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水资源专业委员会章程》。

来稿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任何对国家、组织、单位和个人进行攻击的言论。

本会讯的主要栏目有:委员会通告、重要新闻、学术活动信息、学会活动报道、论文选登、专著推荐、学术研究、科技动态、消息。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章程》的通知正文:----------------------------------------------------------------------------------------------------------------------------------------------------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章程》的通知各局(室),科学部,机关党委,各直属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章程》业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第五次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以正式发布。

特此通知。

二00五年四月十二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章程(2005年3月1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作规范和行为准则,保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是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第三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金主要来自中央政府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第四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根据国家发展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有效运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支持基础研究,坚持自由探索,发挥导向作用,发现和培养科学技术人才,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其职责是:(一)制定和实施支持基础研究和培养科学技术人才的资助计划,受理项目申请,组织专家评审,管理资助项目,促进科研资源的有效配置,营造有利于创新的良好环境;(二)协同国家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发展基础研究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对国家发展科学技术的重大问题提供咨询;(三)接受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委托开展相关工作,联合有关机构开展资助活动;(四)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政府科学技术管理部门、资助机构和学术组织建立联系并开展国际合作;(五)支持国内其他科学基金的工作;(六)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4.07.29•【文号】自然资办发〔2024〕36号•【施行日期】2024.07.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有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行业学会、协会,其他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要求,强化《自然资源标准体系》实施,有序组织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全面履行自然资源部职责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部组织制定了《2024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以下简称《标准计划》),并通过了自然资源标准化工作管理委员会审议。

现将《标准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有关要求如下:一、加强标准引领和业务实践加强标准研制与业务工作对接。

对于《标准计划》中保障自然资源安全和公共服务支撑能力、支撑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资产权益管理、支撑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支撑基础通用类和科技创新等标准制修订,请各有关单位为标准研制中的业务实践提供条件和保障。

二、确保按照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标准研制任务《标准计划》包括261项行业标准计划,55项拟申请立项国家标准计划。

推荐单位和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标准计划执行工作,在研究经费和专家配备方面切实做好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行业标准计划,请起草单位按照自然资源工作需要,广泛调研、加强协作、深入分析、试点验证,保证标准的科学性、协调性和适用性,确保于24个月内完成行业标准制修订任务。

拟申请国家标准的项目,起草单位要继续完善建议书和标准草案,按照国家标准委要求积极推动立项,确保于立项后18个月内完成国家标准制修订任务。

自然资源学会章程

自然资源学会章程

自然资源学会章程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中国自然资源学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为中国自然资源学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译名China Society of Natural Resources缩写CSNR。

第二条本会是由全国从事自然资源及相关学科的科学研究、工程技术、教育以及经营管理工作者,自愿结合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的非营利社会团体。

是中国科协的组成部分,是发展我国自然资源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本会在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和协作的精神,团结全体会员为促进和加强自然资源的综合研究,为促进资源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和繁荣,为实施科教兴国、实现我国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作贡献。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甲11号,邮编:100101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主要围绕自然资源的科技领域开展下列活动:<一>开展学术活动,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建设和资源科学的发展。

学术交流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自然资源研究理论、方法和新技术的应用;自然资源调查、评价、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区域自然资源综合研究、管理评价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和经验,以及国内外自然资源研究的新进展和发展趋势。

<二>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推广先进技术,开展和举办群众性的特别是青少年的资源科学知识教育活动。

<三>承担国家和地区有关资源发展战略、政策和经济建设中的重大决策科技论证,对国家和地区自然资源的调查、评价、开发、利用管理问题发挥咨询作用,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向社会和有关部门推荐科研成果和开展科技咨询服务。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5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建议的函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5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建议的函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5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建议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4.10.28•【文号】自然资办函〔2024〕2231号•【施行日期】2024.10.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5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建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4〕22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有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行业学会、协会,其他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有序推动《自然资源标准体系》《自然资源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及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数字化治理等标准体系实施,更好支撑我部业务工作,根据《标准化法》、国家和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自然资源标准化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自然资源标准高质量供给和支撑服务的若干举措》等要求,拟组织开展2025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建议(以下简称计划建议)和标准预研究项目征集工作。

一、计划建议(一)计划建议重点方向本次征集的国家标准(含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计划建议,内容上需紧密围绕“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工作定位和自然资源部职责。

重点支持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保障自然资源安全和对公共服务的支撑能力。

支持严格耕地保护、生态安全、矿产资源供应安全、海域海岛资源保护、自然资源督察执法等方面标准研制。

支持用地用海要素保障、地质灾害防治、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海洋生态预警监测、极地考察和海洋资源勘查、测绘地理信息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方面标准研制。

2.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支持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三区三线”划定管理和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健全城市规划体系、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基于城区范围的人口统计监测等方面标准研制。

自然资源所章程

自然资源所章程

自然资源所章程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是为了规范自然资源所的管理和运作,强化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理念,实现可持续发展,保护和实现国家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人民利益等综合利益,保证自然资源所不断地调查、评估、管理和开发,加强对资源的科学研究和保护,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贡献。

第二条自然资源所是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级综合性自然资源研究管理机构,隶属于国土资源部,负责资源管理与调查、资产管理和监测预警、地质灾害预防与处置、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自然资源所是以科学研究为基础的,以满足国家资源管理和保护需要为目的的综合性机构,致力于为自然资源领域相关工作提供全方位服务。

第四条自然资源所必须坚持规范管理、科学研究、追求卓越的宗旨,秉承“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服务理念,依托高端技术和专业人才,为部门提供全面、专业的服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自然资源所设立主要领导班子包括所长、副所长等。

其中,所长负责所内权力机构的建立和执行;副所长负责所内综合管理和运营,协助所长处理日常工作。

第六条自然资源所设有科技发展部、资源管理部、分享服务部、物业管理部、行政办公等部门。

第七条自然资源所聘请一些相关的专家和顾问,来提供专业意见和指导。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自然资源所的主要职责是:一、开展固体、液体、气态矿产资源基础调查和矿产资源评估、开发、管理和保护等资源管理工作;二、开展自然资源的利用研究和交流;三、建立健全资源管理体系和资源监测预警体系;四、维护国家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利益。

第九条自然资源所的工作内容包括:一、开展基础调查和评估工作,为矿产资源开发提供技术支撑。

二、推广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开发模式,推动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统筹协调。

三、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做好城市化进程中的自然环境监测、预警和灾害防控等工作。

四、加强对资源的科学研究和保护,推进资源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和标准化。

第四章管理原则第十条自然资源所的各项工作应遵循以下管理原则:一、秉持国家利益和总体经济安全优先的原则。

中国自然资源学会章程

中国自然资源学会章程

中国自然资源学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自然资源学科,推动我国自然资源研究和管理工作,促进自然资源学术交流与合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学会的任务是: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学科的学术研究和教育工作;开展自然资源科学技术普及与科普活动;推动科学技术与经济文化紧密结合,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会员的科技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二章会员第六条会员是学会的基本组成单位,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两类。

第七条个人会员由热心自然资源研究和管理事业的中国公民、外籍人士及港澳台地区同胞申请加入,经会员组织推荐并报学会批准,缴纳会费后成为会员。

第九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与学会的学术交流和活动,担任学会职务。

(二)参与学会的组织管理,对学会的工作提出建议。

(三)享受学会提供的服务和资源。

第十条会员有下列义务:(一)遵守学会的章程和决议,维护学会的声誉。

(二)积极参与学会的学术研究和活动,推动学会的工作。

(三)按时缴纳会费。

第十一条会员的撤消和除籍程序:(一)个人会员如果违反学会章程,损害学会利益,或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会员资格将被撤消。

(二)团体会员如果违反学会章程,损害学会利益,或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经会员大会决议,其会员资格将被撤消。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十二条学会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等组织。

第十三条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期间由主席主持。

第十四条学会设立理事会,负责学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

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设主席团若干人,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第十五条秘书处是学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学会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

秘书处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主任由理事会主席团推荐,副主任由学会推荐产生。

第十六条学会可以设立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专业组织,由学会会员自愿加入,推动学术交流与合作。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学会的财政收支状况应公开透明,用以支持学会的正常运行和活动开展。

2024年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

2024年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

2024年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2024年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于近期在北京成功召开,各级领导和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就当前自然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方面的重要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

会议通过了《2024年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纪要》,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精神,对今后我国自然资源工作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进行了详细规划,下面将就会议精神进行总结。

一、认识自然资源的重要性。

会议指出,自然资源是人类社会的物质基础,对国家的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要充分认识自然资源的宝贵性和有限性,加强自然资源的科学调查和监测,确保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二、强化自然资源保护意识。

会议强调,自然资源保护是当务之急,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要共同努力,加大自然资源保护力度。

要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保护体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和调控。

会议指出,要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和调控,制定科学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要加强自然资源权益保护,保障自然资源所有权者的合法权益,防止资源过度开发和污染。

四、推动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

会议要求,加强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的自然资源数据库和信息平台,提高资源信息共享和利用效率。

要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资源管理和保护中的作用,提高资源统筹管理水平。

五、促进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

会议强调,要推动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坚持资源节约利用和循环利用的原则,探索资源开发利用新模式。

要加强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资源开发利用,创新资源利用技术,促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六、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会议指出,自然资源问题是全球性的,要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共同应对全球资源挑战。

要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机制,加强国际资源安全合作,推动全球资源治理体系的建设。

七、全面加强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

会议强调,要加强自然资源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体系和培训机制,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自然资源管理人才队伍。

中国自然资源作家协会入会条件

中国自然资源作家协会入会条件

中国自然资源作家协会入会条件中国自然资源作家协会入会条件一、引言中国自然资源作家协会是一个致力于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研究与文化传播的学术组织。

作为一个行业协会,入会条件起到了筛选会员和维护行业声誉的重要作用。

本文将对中国自然资源作家协会的入会条件进行全面评估,并结合个人观点和理解,探讨其中的价值与意义。

二、中国自然资源作家协会中国自然资源作家协会成立于20XX年,是我国自然资源领域最重要的学术组织之一。

其宗旨是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的研究与传播,培养一批优秀的自然资源作家,倡导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三、入会条件的深度评估1. 学术背景作为一个学术组织,中国自然资源作家协会对会员的学术背景要求较高。

申请人需要具备自然资源相关领域的专业背景,如地质学、水资源学、气象学、环境科学等。

此举旨在确保会员具备足够的专业素养和独到的见解,能够为自然资源领域的研究和传播做出贡献。

2. 作品质量入会申请者需要提交自己的作品集。

这些作品应当展示出申请人在自然资源领域的独到见解和深入研究,并具备较高的文学艺术水平。

作品质量是评判一位自然资源作家的重要标准,它不仅代表了作者的才华和能力,也体现了其对自然资源的理解和关注度。

3. 行业影响力入会申请者还需要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

这可以体现在作品的发表情况、荣誉奖项的获得以及相关机构的认可等方面。

行业影响力不仅证明了申请者在自然资源领域的专业能力,也意味着其所做出的贡献和影响。

4. 传播能力自然资源作家需要具备较强的传播能力,能够将复杂的科学理论以简明易懂的方式传达给普通读者。

入会申请者应当具备良好的写作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编写富有吸引力和知识深度的科普性文章。

五、入会条件的广度评估1. 地域覆盖中国自然资源作家协会注重地域覆盖,鼓励来自全国各地的申请者加入。

这样可以实现多角度、多视野的研究和交流,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的多样发展。

2. 芳龄限制中国自然资源作家协会对芳龄没有特别严格的限制,这使得不同芳龄层次的人都有机会加入。

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章程

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章程

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章程自然资源科学是一个时代性的高端学科,它是研究各种自然资源持续利用、保护、利用等方面的科学综合体。

近年来,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世界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助力。

为了鼓励并表彰在自然资源科学技术领域取得的优秀成绩,着力促进自然资源科学技术的发展,我们设立了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章程。

一、奖章的种类根据自然资源科学技术的发展程度和年度表现不同,将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章分为金奖、银奖和铜奖三种,以及分别对应的奖金。

二、对奖项获得者的要求1.向全球范围内的自然资源科学技术从业者开放,没有国籍、职业、年龄和性别的限制。

2.项获得者应具有优秀的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和相关领域的科学技术背景,以及卓越的自然资源科学技术成果。

3.项获得者应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精神,能够为社会做出贡献。

三、评审程序1. 以往成就:通过对获奖者相关自然资源科学技术从业经历、丰富的自然资源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等相关信息进行评估,以及综合考虑获奖者在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发展方面的贡献。

2.现状表现:根据获奖者目前所处的自然资源科学技术研究的实践情况,以及近期所取得的相关自然资源科学技术成果,进行综合评估。

3.来发展:对获奖者研究方向及资源使用战略研究方面,以及未来发展潜力进行评估,以便综合评定获奖者的实际贡献。

四、奖励金额根据获奖者自然资源科学技术研究表现,给予适当的奖励,如金奖获得者每人获得5000美元,银奖获得者每人获得3000美元,铜奖获得者每人获得1000美元的奖金。

五、奖章的实施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章程实施自本程批准之日起执行,由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中心执行。

首届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的授予仪式将于2021年1月1日举行,后续年度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将按照历年惯例每年公布评选结果,并在年度授奖仪式上颁发。

以上就是我们拟定的《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章程》,旨在鼓励和表彰自然资源科学技术人才和企业,促进自然资源科学技术的发展,从而为世界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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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学会章程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中国自然资源学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为中国自然资源学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译名China Society of Natural Resources缩写CSNR。

第二条本会是由全国从事自然资源及相关学科的科学研究、工程技术、教育以及经营管理工作者,自愿结合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的非营利社会团体。

是中国科协的组成部分,是发展我国自然资源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本会在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和协作的精神,团结全体会员为促进和加强自然资源的综合研究,为促进资源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和繁荣,为实施科教兴国、实现我国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作贡献。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甲11号,邮编:100101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主要围绕自然资源的科技领域开展下列活动:<一>开展学术活动,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建设和资源科学的发展。

学术交流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自然资源研究理论、方法和新技术的应用;自然资源调查、评价、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区域自然资源综合研究、管理评价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和经验,以及国内外自然资源研究的新进展和发展趋势。

<二>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推广先进技术,开展和举办群众性的特别是青少年的资源科学知识教育活动。

<三>承担国家和地区有关资源发展战略、政策和经济建设中的重大决策科技论证,对国家和地区自然资源的调查、评价、开发、利用管理问题发挥咨询作用,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向社会和有关部门推荐科研成果和开展科技咨询服务。

<四>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组织和参加同国外有关学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科技合作和学术活动。

<五>编辑、出版有关自然资源方面的学术着作、刊物和普及读物,总结中国资源科学研究的理论和实践,加强对资源科学的研究及科技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提高全民对资源以及资源可持续利用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的认识,树立新的自然资源观,推动我国资源科学体系的建立、完善和发展。

<六>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发现并积极向有关部门推荐自然资源科技人才,表彰优秀资源科技工作者,评定技术职称及有关技术职务评估。

在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在制定发展规划、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技术标准制定和成果鉴定等方面,主动参与,积极开展中介组织方面的技术工作。

维护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呼声,举办为会员和自然资源科技工作者服务的各种活动。

<七>积极开拓学会工作新领域。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会员包括团体会员、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在本会的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四>凡承认本会章程、履行本会会员义务、从事自然资源研究的国外科技工作者和管理人员,可接纳为会员;对有贡献者,可授予名誉会员称号。

个人会员:①从事自然资源相关工作,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务的科学研究、工程技术、教育以及经营管理工作者;②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在生产、科研、教学单位从事自然资源科技工作三年以上,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独立工作能力者,或非高等院校本科毕业,而具有上述同等学历和工作经验者;③热心和积极支持自然资源研究工作的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和热心支持学会工作的企业家;④在学博士生和获得硕士学位以上者。

个人会员是学会组织的主体。

团体会员:与本学会专业有关,具有一定数量的科技队伍,并愿意参加学会有关活动,支持学会各项科技工作的科研、教学、生产等企事业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有关学术性社会团体。

本学会与团体会员建立业务联系和相互支持关系。

团体会员中的个人不等于个人会员。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两名会员介绍或单位推荐;<三>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四>由学会办公室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三>取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会的决议;<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缴纳会费;<五>支持学会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外籍会员协助开展国际学术活动,推荐专家来华讲学等。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本会颁发的会员证。

会员如果一年不按规定缴纳会费或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须理事会研究决定,并经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同意。

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原则上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遇特殊情况,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七条理事人选应是学术上有成就、学风正派、能参加学会实际工作的专家、教授、科学家和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及热心学会工作并从事资源科学组织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和企业家。

名誉理事:不再担任学会领导职务的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院士会员,经学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后,为学会名誉理事。

第十八条理事会职权是:<一>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产生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四>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原则上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款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常务理事会原则上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一般为专职,特殊情况下,经理事会决定设专职副秘书长;<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工作作风民主。

第二十三条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超过规定年龄的,由理事会讨论通过,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担任。

第二十四条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五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

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代表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批,经同意后,方可担任。

第二十五条本会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

第二十六条本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二>检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七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提交理事会或常务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八条工作委员会理事会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工作委员会协助理事会工作。

委员会成员由常务理事会聘任。

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是:领导、组织所负责方面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九条专业委员会为促进学科发展,学会根据专业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其名称不能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字样。

不另订章程。

专业委员会实行委员会制,其正副主任委员会由理事会聘任或由委员会选举产生。

专业委员会的设立应事先由有关学科带头人提出申请或学会提名,经常务理事会讨论同意,报中国科协批准,并到民政部注册登记后生效。

专业委员会的职责是:在学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本专业<或地区>的学术活动,包括学术交流、科技咨询、科普宣传、出版刊物等。

专业委员会主任为学会当然常务理事。

第三十条学会办事机构学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学会办事机构。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一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本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或有关机构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出纳不得兼任会计,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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