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活体损伤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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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体损伤鉴定课件

活体损伤鉴定课件
建立活体损伤监测系统, 及时掌握公共卫生安全状 况,为相关部门提供决策 依据。
法律与伦理问题及应对策略
法律责任与权益保障
明确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之间的法律责任 ,保障各方权益。
伦理审查与规范
建立伦理审查机制,规范科研和临床实践中的伦 理问题,确保活体损伤鉴定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 性。
THANKS
案例四:运动致伤的医疗评估与康复指导
要点一
总结词
要点二
详细描述
运动致伤后的医疗评估与康复指导对伤者的预后恢复至关 重要。
运动致伤的医疗评估主要包括对受伤部位、损伤类型及严 重程度的诊断。根据评估结果,医生可制定相应的康复计 划,包括药物治疗、物理治疗、康复训练等方面。此外, 医生还会给予伤者生活方面的指导建议,如饮食、休息等 ,以促进身体尽快恢复。同时,对于严重运动损伤,可能 需要进行手术治疗。
良好的护理对于患者的恢复也非常重要,包括疼 痛管理、心理疏导等。
05
活体损伤鉴定案例分析
案例一:交通事故致伤者的法医鉴定
总结词
法医鉴定是交通事故中判断伤者损伤程度、评估健康风险的关键手段。
详细描述
法医鉴定涵盖了对伤者身体各部位的评估,包括皮肤、骨骼、器官、神经系统等,旨在确定损伤程度、预测康复 时间及判断是否存在潜在的健康风险。同时,法医鉴定还需考虑外部因素如车辆速度、撞击部位等,为责任认定 提供直接证据。
03
损伤病理学与分子生物学
炎症与修复
急性炎症
急性炎症是机体对各种损伤因子的刺激作出的适应性反应,其目的是清除损伤因子,修复 组织和器官,恢复正常生理功能。急性炎症期主要表现为充血、水肿、渗出和变质等改变 。
慢性炎症
慢性炎症是指炎症持续时间较长,通常超过数周,甚至数月或数年。其发生原因通常与急 性炎症迁延不愈、反复发作有关。慢性炎症期主要表现为纤维结缔组织增生、炎性细胞浸 润、血管通透性增高、局部组织变性坏死以及功能代谢障碍等。

活体损伤鉴定培训课件

活体损伤鉴定培训课件
这些新技术的应用将有助于提高鉴定的准确性和效率,如生物传感器可以用 于检测生物组织中的微量物质,生物芯片可以同时分析多个基因或蛋白质的 表达水平,光谱分析可以无损地鉴定损伤类型和程度等。
未来发展趋势和展望
发展趋势
未来活体损伤鉴定技术的发展趋势将包括综合应用多种技术、向非侵入性和实时 监测方向发展、以及推进标准化和规范化等方面。
分析要点
核实事故经过与保险责任范围,与 保险公司协商理赔事宜,落实赔偿 金额和后期医疗需求。
05
活体损伤鉴定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法律法规的基本概 念、作用和分类
法律法规的适用范 围和效力
法律法规的制定、 修改、废止和解释
相关标准与规范
相关国际标准与规范 相关国内标准与规范
相关行业标准与规范
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审查
鉴定结论的基本概念 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审查方法
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审查内容 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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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体损伤鉴定技术的发展与展望
现有技术的局限性及发展方向
局限性
目前活体损伤鉴定技术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对损伤时间推 断精度不高、对细微损伤的识别能力不足、受环境因素影响 较大等。
活体损伤的特点是具有明显的形态学特征,如出血、疼痛、 局部压痛等。
活体损伤类型
根据损伤部位和程度的不同,可以将活体损伤分为多种类 型,如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轻度损伤和重度损伤等 。
开放性损伤是指皮肤或黏膜破裂,导致身体内部组织暴露 于外部环境,如擦伤、撕裂伤等;闭合性损伤则是指没有 皮肤或黏膜破裂的损伤,如挫伤、肌肉拉伤等。
按照损伤性质
分为挫伤、裂伤、擦伤等 。
按照损伤原因
分为交管破裂出血或组织水肿引起 。

(法医学课件)10活体损伤鉴定

(法医学课件)10活体损伤鉴定

DNA 鉴定
指纹鉴定
通过检测 DNA 片段、基因、 核苷酸序列等,帮助寻找真相, 方便法律的制定和执行。
寻找嫌疑人和受害人之间的联 系,确定涉案人员身份,是重 要的犯罪侦破手段之一。
法医学报告的撰写
要点
用简单、理性、客观的语言 表达。
结构
按照规范化的结构来组织, 包括前言、病史、检查和分 析、结论、鉴定依据和后记 等部分。
活体损伤鉴定
活体损伤鉴定是法医学重要的分支之一。本课程将深入探讨这一领域的定义、 常见类型、鉴定方法与程序,以用科学,运用某些学科的成果,如法 律、医学、化学、生物学、物理学等来解决 在法律上的问题。
作用
通过分析和研究尸体、心理、药物、痕迹等 方面,依法鉴定案件,有助于制定合理的法 律判决和保护社会公正。
考察的内容
创伤的性质、部位、范围、程 度等,同时要考虑被害人的感 知能力、认知能力以及各种可 能对伤害产生影响的因素。
常见的活体损伤类型
1 打击伤
2 烧伤
如拳击、棒球击打等造成的损伤,常发生 于头部、四肢骨骼。
如热油、开水等造成的损伤,常发生于面 部、四肢等易接触部位。
3 挫伤
4 刺伤
如摔倒、碰撞等造成的损伤,常发生于全 身不同部位。
发展历程
最早可追溯到中国战国时期的《吕氏春秋》, 现代法医学则起源于 1752 年的法国。
领域
涉及刑法、民法、医学、生物学等多种领域, 主要运用于法院、公安、检察等机构。
活体损伤鉴定的定义
鉴定对象
涉及两人以上之间的人身损害 纠纷案件,如伤害罪、故意伤 害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
鉴定原则
严格按照《武器与物品损伤鉴 定规程》规定的鉴定原则,每 一个细节都需掌握到位。

法医学损伤的鉴定

法医学损伤的鉴定

关于法医学损伤鉴定的相关问题关于法医学损伤鉴定的相关问题法医学损伤鉴定是指应用法医学的知识和技能对诉讼案件涉及的活体或尸体及其生物源物质等进行检验并作出判断的过程。

包括法医学病理鉴定和临床鉴定。

一、法医病理鉴定俗称尸体鉴定是指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尸体外表检查、尸体解剖检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和书证审查等,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或推断。

尸体检验要求做到:详细检查死者的衣着情况,尸体的外表现象以及伤痕的形状、大小和位置;根据需要,捺印十指指纹和掌纹,提取血、尿、胃内容等;对无名尸体的相貌特征,生理、病理特征,以及衣着、携带物品和尸体包装物的特征,进行细致检查,详细记载,并一律捺印十指指纹和掌纹。

病理鉴定中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死亡时间推断、致伤(死)物认定、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等。

(一)、是确定死亡原因,死亡原因分为根本死因、直接死因、中介死因、辅助死因等等。

主要在于确定自然死亡(病死或老死)还是非自然死亡(暴力死亡),在同时存在损伤与疾病时,要分析损伤、疾病与死亡的关系,对于存在几种致命性损伤,应确定主要死因,以便澄清谁应负主要致死责任。

常见的死因有感染、出血、栓塞、全身衰竭、中毒等(二)、是判定致死方式,致死方式是指暴力性死亡所采用的致死方式。

确定了暴力死亡方式往往又是决定是否立案的主要依据。

因此,如确定为暴力性死亡的尸体,就必须进一步确定其死亡方式。

如暴力由他人所加导致死亡是他杀;暴力自己所加致于自己身亡称自杀;暴力来自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非人为故意因素导致的死亡是意外致死。

若经详细的调查和尸体解剖均无法判明,则列入死亡方式不明。

判断死亡方式至关重要,一旦误判他杀或其他各种死亡方式,轻则引起纠纷,重则导致错案。

所以法医在确定死亡方式时要慎之又慎。

判断死亡方式不是单靠法医病理学工作者单独能解决的,有时通过法医病理学检验能确定死亡方式,有时则不能。

往往在实际工作中许多案件在判断死亡方式除法医参加外,还需侦察人员的合作,根据对现场资料和案情调查所得材料综合分析,才能做出准确的结论。

法医临床学-活体损伤鉴定

法医临床学-活体损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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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 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 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 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 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 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 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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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 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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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 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 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 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 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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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医疗终结时间鉴定
损伤案件发生后,伤后均到医院进行治 疗,但有的伤者小伤大养,长期住院或 以伤未愈为由多次转院治疗,不仅使案 件不能及时处理,而且由于长期治疗增 加了医药费、误工费等经济开支,更增 加了案件处理的难度。
单纯头皮挫裂伤,医疗终结时间1~4 周;单纯肋骨骨折,医疗终结时间为 6~10周;股骨骨折的医疗终结时间为 6~12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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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凹陷性瘢痕
伴有深部组织缺损的严重损伤,伤口 愈合后常形成低于正常皮肤表面的凹陷 性瘢痕。
瘢痕基底部常与周围的肌肉、神经等 粘连,引起疼痛。
面部的凹陷性瘢痕可构成毁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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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活体检验

第二部分 活体检验

精液(斑)遗留
• 易遗留部位:阴道内、阴道口周围 床单、衣物、地面
暴力征象
• 致被害人失去抵抗能力的损伤: 打击头部、扼颈、勒颈、 绑缚手足的痕迹 • 意识清醒的被害人的抵抗伤: 大腿内侧的指甲伤 如: 乳房咬伤或抓伤 腰、背、臀、肘擦伤 口鼻、颈部扼压痕迹
第二节 亲子鉴定
• • • • 概念和一般方法 遗传特征 妊娠期限 生育能力
• 处女膜破裂 • 精液遗留
暴力征象
处女膜
• 处女膜-阴道粘膜皱襞延续至阴道口周 围形成的一圈薄膜。 • 处女膜孔-处女膜中央通常有一小孔。 处女膜孔的形态多种多样。
处女膜破裂
• 原因:处女膜破裂是由暴力直接作用所致。 一般是有第一次性交所造成,偶因剧 烈运动所致。 • 部位:性交所致的处女膜破裂易发生在后半 部,相当于钟表时数的4~5点和7~8 点,多呈对称性两条,放射状。 • 表现:性交后立即检查,可见阴道口周围出 血,处女膜破裂出血,触之有痛感,2~3天 后逐渐恢复,一周后完全恢复,残留痕迹。 • 注意:多次性交或分娩,可使处女膜残缺不全; 幼女被奸,一般不发生处女膜破裂。
2、MN血型系统遗传 MN血型系统遗传
• 人群中的基因组合:——遗传型:3型 人群中的基因组合: 遗传受二种基因控制 母 M N 父 M MM MN N MN NN
• 遗传基础:显性基因:M、N 遗传基础:
隐性基因:无
• 遗传规律 遗传规律:如父母一方为MN型,另一方也为MN型,遗传为: MN ×MN
AA ×BB AA×BO AO×BB AO×BO
AB AB
AB AO
AB AB
AB AO
• 遗传规律:如父母一方为A型,另一方为B型,遗传如下: 遗传规律:

法医学10活体损伤鉴定

法医学10活体损伤鉴定

六、诈伤/病 (malingering injury or disease)
身体健康的人,为达到某种目的伪装患病。
诈伤/病伪装得是否逼真,往往与其所具有的医学 知识,患病的经验及模仿的能力等有关。
特点 :
①过分夸大症状:超出了疾病或损伤本身应有的 症状或体征。
②对所述病情和经过前后矛盾,症状与体征不符 ③病程反常 ④诈病的发生常与损伤关系密切 ⑤查体不配合 常见诈病的法医学鉴定
5、皮肤瘢痕检验 6、活体损伤鉴定的时限
7、损伤与疾病的关系
损伤既可造成某种疾病,也可使。 ②损伤与疾病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③损伤与疾病无关。
8、活体损伤鉴定的注意事项
四、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法医学将损伤分为致命伤和非致命伤 非致命伤又根据刑法规定分为
根据上述分级原则,该标准将工伤及职业 病所致的残疾分为十级, 其中一、二、三、四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五、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七、八、九、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2、道路交通伤残评定与赔偿
2002年GB/T18667-2002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该标准将伤残程度分为十级。 伤残等级与赔偿: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轻伤已是法律 上确定故意伤害罪的客体要件的最低要求,因此 在伤害案件中评定轻伤即成为确定罪与非罪的重 要依据。
3、轻微伤(slight injury)
指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下,造成人体局 部组织结构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短暂 的功能障碍,恢复后不遗留明显后遗症, 达不到轻伤标准的损伤。
五、伤残程度鉴定
残疾(disability): WHO《国际残疾分类》 指出,对伤残的后果应从整体功能来评价,
包括--器官损害;能力低下;社会不利。

第二章 法医临床学-活体损伤鉴定

第二章 法医临床学-活体损伤鉴定
1.临床法医学所涉及的人身损害赔 偿 2.人身损害的赔偿原则(损伤多少 赔偿多少) 3.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 4.临床法医学鉴定保险赔偿的项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 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 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 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 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节 活体损伤的表现 ✓一、局部表现 ✓1.一般性局部表现 ✓2.特殊的局部表现
✓二、全身表现 1.脉搏、血压和呼吸 2.体温改变 3.尿量减少 4.休克 5.挤压综合征
✓三、创伤愈合 1.一期愈合 2.二期愈合 3.痂下愈合
➢第三节 皮肤瘢痕
✓一、皮肤瘢痕的类型
1.浅表性瘢痕
位置表浅,局部平而软,皮肤切 划创愈合后留下的疤痕呈线条状, 与皮下组织无粘连,不会发生功能 障碍。
✓二、辅助检查
✓三、衣物检查
➢第五节 活体损伤临床法医学 鉴定的内容
✓一、损伤及损伤部位认定
✓二、损伤类型判断
✓三、损伤程度鉴定
1.损伤程度鉴定的意义 2.损伤程度鉴定的法律
《刑法》13条、95条、234条、 235条。重伤、轻伤及轻微伤标准。
3.损伤程度鉴定的医学依据
重伤(injury severity)是指危及生命或 者并发症危及生命的损伤,损伤造成重 要器官结构破坏或严重的功能障碍。
临床法医学
第二章 活体损伤鉴定
遵义医学院 余 舰
➢第一节 概 述
✓一、活体损伤的概念 ✓ 凡活体受到损伤因素的作用,
造成组织器官的结构破坏和功能障 碍,称为活体损伤。
✓二、活体损伤的分类 按损伤发生的情况(工伤、交通事故) 按致伤因素(物理、化学) 按损伤部位(颅脑损伤、胸部) 按损伤程度(重伤、轻伤)

人卫版法医学之活体损伤鉴定教学护理课件

人卫版法医学之活体损伤鉴定教学护理课件

03
引起的疾病,如蛔
虫病、钩虫病等。
病毒感染
由病毒感染引起的 疾病,如水痘、麻
疹等。
03
活体损伤鉴定方法
体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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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伤痕
注意伤痕的位置、形状、大小、颜色和深度,判断是否符合 外力作用所致。
检查肿胀和淤血
2
观察伤处周围组织是否有肿胀和淤血,判断是否有内出血或
炎症。
触诊
通过触摸伤处,感受肌肉、骨骼等是否有异常,如骨折、脱 位等。
人卫版法医学之活体损伤鉴定教学护理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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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活体损伤鉴定概述 • 损伤类型与特点 • 活体损伤鉴定方法 • 案例分析与实践 • 护理与康复指导 • 法律法规与伦理规范
01
活体损伤鉴定概述
定义与目的
定义
活体损伤鉴定是指通过医学手段 对活体上的损伤进行鉴别和判断 的过程。
鉴定实践技巧
现场勘查
介绍如何进行现场勘查,收集相 关证据,为后续鉴定提供依据。
伤痕比对
教授如何将现场发现的伤痕与嫌疑 人口供、证人证言等进行比对。
伤势评估
讲解如何根据伤情程度进行伤势评 估,确定损伤等级。
案例模拟与讨论
模拟案例
互动交流
提供模拟案例,让学生在模拟环境中 进行实践操作。
鼓励学生提问、发表观点,促进师生 之间的互动交流。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为活体损伤鉴定提供具体的标准和依据,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 靠性。
鉴定伦理规范
保持中立
鉴定人应保持客观中立 的态度,不受任何外界 因素干扰,确保鉴定结 果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尊重隐私
鉴定过程中应尊重被鉴 定人的隐私权,不得泄 露其个人信息和医疗记

活体损伤鉴定

活体损伤鉴定

五、致伤因素的分析
(一)致伤物的认定 1.根据损伤的性质 2.根据损伤的形状和大小 3.从损伤附着物和衣服来推断 4.致伤物的检验和比对
损伤程度相关的问题介绍
一、损伤程度与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分为行政、民事与刑事责任,在 犯罪构成上分为行为责任、结果责任。在处罚 上分为加重、从重、减轻、从轻。轻微伤、轻 伤、重伤以及条件性损伤、诱因和多部位损伤 等与法律责任的关系(科学司法的问题)。
1. 根据形状:线状、条状、片状 2. 根据性质:浅表性、增殖性、瘢痕疙瘩、萎 缩性、凹陷性瘢痕 3. 根据致伤物:挫裂创、咬伤、切创、砍创、 火器创、 烧伤等瘢痕
二、损伤的时间 (一)表皮剥脱Stripping epidermal (二)皮下出血Subcutaneous hemorrhage (三)清洁创口Clean wound (四)瘢痕Scar (五)骨折Fracture
三、冻伤Frostbite (一)定义 (二)冻伤的分类 (三)损伤机制 (四)冻伤表现 (五)临床法医学鉴定应注意的问题
四、电损伤 Electric injury (一)定义 (二)电损伤表现 (三)临床法医学鉴定应注意的问题
五、损伤合并症—休克 Shock (一)定义 (二)外伤性休克的病因和分类 1.创伤性休克Traumatic Shock 2.出血性休克Hemorrhagic Shock 3.感染性休克Septic shock 4.反射性休克Reflex shock(心源性、神 经源性、血管源性)
第二节 损伤的一般表现 一、机械性损伤Mechanical injury (一)定义 (二)钝器伤特点The blunt injury (三)锐器伤特点Sharp instrument injury (四)火器伤特点Gunshot wounds

临床法医学鉴定指南

临床法医学鉴定指南

临床法医学鉴定指南第一章临床法医学常规活体检查及简释一、一般检查二、脑和脊髓损伤检查三、眼损伤四、耳鼻损伤五、口腔、颌面部损伤六、脊柱损伤七、四肢损伤八、周围神经损伤九、外阴及生殖器损伤十、阴-茎勃起功能障碍十一、体表瘢痕第二章临床法医学活体损伤鉴定第一节颅脑损伤一、帽状腱膜下血肿二、脑挫伤三、硬脑膜外血肿四、硬脑膜下血肿五、蛛网膜下腔出血六、外伤性脑积水七、外伤性癫痫八、外伤性脑梗死九、颅底骨折十、外伤性尿崩症第二节椎间盘及脊髓损伤一、外伤性椎间盘突出二、脊髓损伤第三节周围神经损伤一、臂丛神经损伤二、正中神经损伤三、桡神经损伤四、尺神经损伤五、挫:骨神经损伤六、腓总神经损伤七、胫神经损伤第四节眼损伤一、眼睑损伤二、泪器损伤三、眼外肌损伤四、眼眶骨折五、外伤性前房积血六、外伤性瞳孔散大七、虹膜根部离断八、挫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九、挫伤性白内障十、晶状体脱位十一、玻璃体积血十二、脉络膜破裂十三、视网膜震荡十四、视网膜挫伤十五、外伤性黄斑裂孔十六、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十七、视神经损伤十八、眼球穿孔伤十九、外伤性青光眼二十、挫伤性近视二十一、外伤性眼内炎二十二、外伤性增生性玻璃体视网膜病变第五节耳损伤一、耳廓裂伤二、鼓膜穿孔三、听骨链损伤四、迷路震荡第六节口腔颌面部损伤一、牙损伤二、颌面部穿透创三、面部瘢痕四、鼻骨骨折第七节骨折第八节胸部损伤一、肋骨骨折二、外伤性气胸三、外伤性血胸四、呼吸困难五、心脏损伤第九节腹部损伤一、肝脏损伤二、脾脏损伤三、剖腹探查的法医学鉴定第十节泌尿生殖系统损伤一、外伤性流产二、外伤性性功能障碍第十一节其他一、休克二、体表创口第三章颅脑外伤性精神损伤的法医学评定第一节概述一、颅脑外伤性精神损伤的病因与临床分类二、颅脑外伤性精神损伤的因果关系判定三、颅脑外伤所致精神损伤的法医学鉴定原则四、颅脑外伤性精神损伤的鉴定检查提纲五、颅脑外伤性精神损伤量化测评的选择及结果分析六、颅脑外伤性精神损伤的临床资料分析第二节颅脑外伤所致的精神病性障碍与情感障碍综合征一、基本概念二、临床表现三、诊断标准四、法医学鉴定第三节颅脑外伤所致的遗忘综合征一、基本概念二、临床表现三、诊断标准四、法医学鉴定第四节颅脑外伤所致的人格改变一、基本概念二、临床表现三、诊断标准四、法医学鉴定第五节颅脑外伤所致的痴呆一、基本概念二、临床表现三、诊断标准四、法医学鉴定第六节颅脑外伤所致的神经症综合征一、基本概念二、临床表现三、诊断标准四、法医学鉴定第七节颅脑外伤与应激相关障碍一、基本概念二、临床表现三、诊断标准四、法医学鉴定第八节颅脑外伤诱发的内源性精神障碍一、基本概念二、临床特征三、法医学鉴定第四章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简释第五章工伤致残鉴定标准简释第六章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简释第七章典型案例第一节颅脑损伤第二节耳损伤第三节眼损伤第四节内脏器官损伤第五节神经系统损伤第六节其他附录1 临床法医学常用临床检验正常参考值附录2 重伤、轻伤、轻微伤标准附录3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

法医-活体检验讲解

法医-活体检验讲解
•过分夸大症状,诈病者假装一种疾病,唯恐装的不够像, 往往过分表现。症状与体征不符,往往是症状繁多而严 重,但查不出相应的体征。
•不正常的病程,各种疾病的发生、发展和结局,都有一 定的过程,如潜伏期、前驱期、症状明显和恢复期。诈 病者为达到某种目的,突然发病,突然好转或痊愈,对治 疗无效或疗效超常。
第九章 法医活体损伤检验
活体损伤的检验是法医学鉴定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 运用现代医学理论和技术,通过对被鉴定人进行检验,从 而确定被鉴定人是否存在损伤,并按标准评定其损伤的伤 残程度。
第一节非致命性损伤(活体损伤)的鉴定
非致命性损伤是未造成死亡的全部损伤的总称,简称非致 命伤。
一、活体损伤法医学鉴定内容 •损伤的认定 •损伤类型 •致伤物的推断 •成伤方式的判定 •损伤时间的判定 •损伤程度评定 :重伤、轻伤和轻微伤三个等级。 •伤残程度评定 •伤病关系的评价
•常与损伤联系在一起,表现为受伤部位功能障碍,且久 治不愈。
•不要求治疗或对治疗不积极。
•检查不配合,对检查者的一言一行过于敏感。
四、诈病的常见表现形式及检查 •伪装疼痛 •伪装视觉障碍 •伪装瘫痪 •伪装心脏病 •伪装失语 •伪装精神病 •伪装发烧 •伪装血尿
五.诈病的法医学鉴定
诈病的检查没有固定的方法,鉴定人最好能掌握现 代医学各方面知识和技能,同时对被检者不能有任何 偏见,检查时应尽量避开被检者的注意以获得真实的 结果,尽量采用客观的检查方法。
•损伤的现场 现场整齐不乱,保持摆设原状。
二、造作伤(病)的法医学鉴定
根据对被检者损伤特征的检查及必要现场勘察和案件调 查,必须解决以下问题是:被检者的损伤是否为造作伤? 致伤物是什么?该伤是自己还是他人造成的? 以及损伤 时间等。通常鉴定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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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时限
• 凡是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评定依据的,原 则上在3个月以内进行,如皮肤创口、肢体 缺失、内脏器官切除、破裂修补、呼吸困 难、休克等。
• 凡是以容貌毁损、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 要评定依据的,原则上在损伤后3至6个月 内进行,如肢体功能障碍。
• 凡是神经系统损伤,影响功能的,原则上 在6至12个月内进行。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适 用于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和因职业 病致残程度的鉴定。判断依据 本标准依据 伤病者于医疗期满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 碍及其对医疗与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 虑了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 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
致伤工具推断
主要依据损伤的形态特征进行 推断具体的致伤工具,比较困难
陈旧性骨折:指骨折断端出现较多骨痂由纤 维连接至骨痂牢固愈合,时间一般是伤后3 周以上。
鉴别方法:病史(损伤史)、局部体征、X线 片特点。
损伤与疾病的因果关系
损伤与疾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损伤加重了疾病的病情 损伤对疾病起促发作用 损伤与疾病直接因果关系
伤病关系处理基本原则
• 应当认真分析损伤在导致现存后果中的作用,将 损伤在导致现存后果中的作用分为完全作用、主 要作用、相等作用、次要作用、轻微作用和没有 作用。
• 常见的伤病共存情况:外伤与脑血管病变;外伤 致病理性视网膜脱离;外伤与老年性牙脱落;外 伤与病理性肝破裂;外伤与病理性脾破裂;外伤 致老年性股骨颈骨折等。
• 外伤与老年性智力减退;外伤与老年性视力障碍; 外伤与老年性听觉障碍;外伤与老年性性功能障 碍等。
间接因果关系
外界各种致伤因素作用于人体患病组织、 器官,在正常情况下不致于引起组织、器 官解剖学结构的连续性、完整性破坏及功 能障碍,而在有器质性病变的基础上使业 已存在的器质性病变显示、加重。 基本表现形式:诱因;辅因;损伤后又介 入第三人行为、行为人本身的行为、自然 因素、医源性因素等造成进一步损害。
损伤类型判断
主要依据损伤的原始性状(原发性损伤) 检查和记录、临床病历记载,但因瘢痕+记 载不全(详)+清创=比较困难
损伤程度鉴定
意义 为司法审判提供定罪、量刑和经济赔 偿的医学依据
法律依据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人体轻微伤的鉴定》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医学依据 临床医学的诊断标准、教科书、中 华医学百科全书
临界型因果关系
外界各种致伤因素作用于人体患病组织、 器官,引起组织、器官解剖学结构的连续 性、完整性破坏及功能障碍,损伤与疾病 两者兼而有之,作用基本相等,独自存在 则不可能造成后果。
医疗终结时间鉴定
目前尚无统一的医疗终结时间的规定 判定以临床治愈为依据 对遗留后遗症或需再次手术暂不行医疗终结时间 的判定
虽然属伤病共存,但损伤是引起不良后果 的次要原因,即不良后果主要是由疾病引 起,即使没有外伤,后果也可能会发生。
例如,肝脏肿瘤晚期,腹部受到轻微暴力 打击致肝破裂;病理性近视眼视网膜严重 病变,头部受到轻微暴力打击引起视网膜 脱离。
体重与失血量20%的对照表
体重(kg) 100 75 60 50 25 10 5
失血量20%(ml) 1500 1125 900 750 375 150 75
急性肾功能衰竭
临床表现分三期: 少尿期:少于400ml/24h 多尿期:超过1500ml/24h 恢复期:尿量逐渐恢复正常
挤压综合症
是指机体富含肌肉的部位(大多为四肢) 因长时间受挤压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局部血 液循环障碍,引起肌肉缺血性坏死,出现 以肌红蛋白血症、肌红蛋白尿、和高钾血 症等为特点的急性肾功能衰竭。见于工程 塌方、交通事故等引起大面积肌肉及深部 组织坏死,长时间绳索捆绑、钝器拷打也 可引起。
第二章 活体损伤的鉴定
第一节 概述
活体损伤的概念
广义 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结 构破坏或功能障碍。
暴力性 外界因素 致伤因素
非暴力性
狭义 在法医学上专指机械暴力作用于 人体造成组织结构、器官的破坏、位移 或功能障碍,即机械性损伤。是法医学 检验和鉴定中最为常见的暴力损伤,常 常造成人体的伤残和死亡,因而也常涉 及民事纠纷或刑事诉讼案件,在法医临 床学和法医病理学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 位。
伤残程度评定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适用于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评定原 则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 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 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 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 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 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伤病关系与外伤参与度
•完全作用(参与度为100%。)
虽然属伤病共存,但损伤是引起不良后果的 直接原因,即不良后果完全是由损伤所引起, 而与患者自身所患疾病之间无因果关系。
例如,肝炎病人腹部受到打击致肝、脾破裂。
• 主要作用(参与度75%。)
虽然属伤病共存,但损伤是引起 不良后果的主要原因,即不良后果主要是 由损伤所引起,但与患者自身所患疾病之 间亦存在着一定的因果关系。
辅助检查 X光片、CT、MRI、化验检查等 衣着检查
成人体表面积计算公式
体表面积(cm2)=0.0061×身高 (cm)+0.0128×体重(kg)-0.1529
第五节 活体损伤临床法医学鉴定的内容
损伤及损伤部位认定
是暴力作用的证据,通过前述活体损伤的 检查和记录即已完成。动态观察,分析判 断。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 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体 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重标第2条)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因素作用于人 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破坏或者 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的 损伤。(轻标第2条)
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的轻微损伤或 短暂的功能障碍。(微标第2.2条)
活体损伤的法医学检查与临床医学检查 目的不同,前者为侦察提供线索、为审判 提供证据,后者主要考虑患者的治疗和预 后。
要求:全面、客观、准确、细致并详细 记录,必要时应拍照、绘图或录像,要力 争观察到损伤的原始形状及结构,注意收 集检材。
活体损伤的检查和记录的内容
活体检查 一般体格检查 损伤检查 部位、数目、形状、大小、 方向、颜色、创其它
中度 表情 很口 苍白 发冷 100~ 收缩压 表浅v塌 少
休克失
淡漠 渴
120次 12~ 陷毛细
代偿期
9.33kpa 血管充
脉压小 盈迟缓
20~40 %
重度 模糊 昏迷
非常 口渴 但无 主诉
显著 苍白 肢端 青紫
冰冷
速而细 弱或摸 不着
收缩压 9.33以 下/测不

非常迟 缓塌陷
少或 无
40%以 上
第三节 皮肤瘢痕
是活体损伤检查的重要内容 可推断致伤工具和损伤时间 皮肤瘢痕的形成受多种因素影响 可影响面容、限制关节活动
皮肤瘢痕的类型
浅表性瘢痕 增殖性瘢痕 瘢痕疙瘩 萎缩性瘢痕 凹陷性瘢痕
各种损伤后皮肤瘢痕的特点
瘢痕组织形成时间的推断 肉眼观察 紫外线检查 毛细血管镜检查
第四节 活体损伤的检查
活体损伤的分类
按损伤发生情况 工伤、生活中损伤、交通事故损伤等
按致伤因素 物理性损伤、化学性损伤、生物性损伤
按损伤部位 颅脑损伤、眼损伤、腹部损伤等
按损伤程度 重伤、轻伤、轻微伤及不构成轻微伤的伤
第二节 活体损伤的表现
局部表现
一般性局部表现 红、肿、痛、皮下出血、 血肿和功能障碍,为活体损伤的共同表现
损伤程度评定的原则:以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为
准则,以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及其损伤后果或者 结局,查证核实,求索真相为根据,对影响人身 健康的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应以损伤当时的伤 情为主;对影响容貌和组织、器官功能的应以损 伤后果或者结局为主;对于伤情在临界状态的, 就低不就高;对于伤情一时不能确定的,先轻后 重。
特殊性局部表现 活体损伤局部的特殊表现 是致伤物作用的特殊反应,因此具有重要的 法医学意义
锐器创与钝器创的区别
名称 锐器创(割、砍) 钝器创(挫裂创)
创角 典型的锐角
分裂状
创缘 光滑,无表皮剥脱 锯齿状,常有表皮剥脱
创壁 光滑,无组织间桥 不整齐,壁间有组织间桥
创底 平整,与刀口一致 高低不一
毛发 随创口齐断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
指非心源性肺水肿与肺本身的疾病或者 损伤而产生的广泛性肺损伤和肺功能不全, 常继发与重度休克、严重感染、严重创伤、 重大手术、急性状瘢痕 二期愈合 形成明显瘢痕 痂下愈合 是一期愈合的变形,即组织的新 生及上皮的被覆在痂下进行。
影响活体损伤愈合的因素多,个体差异 大,因此活体损伤推断损伤时间比较困难。
生命体征的变化 尿量减少 创伤性休克 急性肾功能衰竭 挤压综合症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
休克与临床表现
分期 程度
神志
休克代 轻度 清楚 偿期
口渴 口渴
临床表现
皮肤粘膜
色泽 温度 开始 正常 苍白 发凉
脉搏
100次 以下, 有力
血压
收正常 或稍升 舒升
周围循 环
正常
估计失 尿量 血量
正常
20%以 下
(800ml)
赔偿鉴定
交通事故、工伤事故 人寿保险赔偿鉴定 意外灾害保险赔偿鉴定 死者生前扶养人的劳动能力评定 继续治疗费用的评估 义齿、义肢
第六节 活体损伤鉴定几个特别注意的问题
鉴定时限问题
根据原发性损伤的伤情伤后可进行鉴定 失血性休克 外伤致肝脾破裂等
根据损伤的并发症或后遗症来掌握鉴定时限 四肢神经损伤、颜面部损伤瘢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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