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借条常见的八大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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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有些什么陷阱

借条有些什么陷阱

借条有些什么陷阱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凭证,⼀般由债务⼈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已经⽋下债权⼈借条注明⾦额的债务。

钱物归还后,打条⼈收回条⼦,即作废或撕毁。

那么,借条有些什么陷阱?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借条有些什么陷阱
(⼀)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
(⼆)是⼰借款,⾮⼰写条
(三)利⽤歧义
(四)以“收”代“借”
(五)财物不分
(六)⾃书借条
(七)两⽤借条
(⼋)借条不写息
《民法典》第六百六⼗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向贷款⼈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书⾯形式,但是⾃然⼈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九条【借款⼈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借款合同,借款⼈应当按照贷款⼈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编的总结到此为⽌,如果你对这⽅⾯还有更多问题,欢迎来店铺进⾏咨询,店铺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由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你的疑惑。

写借条常见的八大陷阱

写借条常见的八大陷阱

写借条常见的八大陷阱什么是借条?借条是指借款人为了明确自己借款的金额、借款期限、利率等信息而书写的一种法律凭证,常用于私人借款和小额借贷的场合中。

借款人和出借人签订借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双方的利益,因此在许多借钱场合都需要写借条。

借条的作用和意义借条是一份有法律效力的凭证,可以有效地规避借款双方在借款过程中的争议,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从而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

同时,借条在贷款交易中也起到了重要的记录作用,可以对应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借贷记录,以便于日后核对和查证。

借条的缺陷尽管借条可以有效地规避借款双方之间的纠纷和风险,但是在撰写过程中,借条也存在以下常见的陷阱和缺陷:陷阱一:借条内容不清晰写借条时,借款人和出借人应对借款金额、借款时间、利率和还款方式等关键信息进行清晰明确的说明,避免留下多余的歧义和任何造成纠纷的疑虑。

如果借条内容不清晰,则可能导致不必要的损失和争吵。

陷阱二:借条时间不正确借条上的时间是指借款发生的具体时间,如果借条的时间不正确,有可能涉及到借款人和出借人在其他时间内的还款,这会导致错误的还款计算和错误的利率的计算。

陷阱三:口头借款口头借款和书面借款相比较,缺失书面借款的记录和凭证,很多时候口头借款都会引起很多的纠纷,此时依据口头借款很难作出正确的裁决和判断。

陷阱四:恶意欠款一些借款人会将借条作为欠款的工具,即即使已经超过借款时间也不愿意履行还款义务,这种情况很难处理。

陷阱五:遗失或伪造借条是一种重要的凭证,它对于借款人和出借人来说都非常重要,但如果不小心遗失了借条或者借条被伪造了,这就会让借款人和出借人带来很大的损失。

陷阱六:虚假内容的借条一些恶意借款人往往会通过虚假的借条来骗取他人的财产,因此,借款人和出借人应当在借款过程中特别注意借条的真实性。

陷阱七:低息骗局一些出借人往往会利用低息的借条来诱骗借款人,但实际上往往会在还款时加入无法支付的费用或用其他手段来木奥用户的借款。

陷阱八:不碰壁绿码在借款过程中,若遇到无法支付或没有还款来源的情况,应及时和出借人进行沟通,避免违约付款。

借条里的八大陷阱

借条里的八大陷阱

借条里的八大陷阱借条是民间借贷中重要的法律凭证,它确保了借款人和借款人之间的权益和责任。

然而,在签署借条时,借款人需要特别小心,注意一些可能存在的陷阱。

下面是借条中的八大陷阱,详细介绍如下:陷阱一:合同条款不明确借条中的合同条款应该清晰明确,以避免产生任何不必要的争议或误解。

但是,在一些情况下,借条中的条款可能会很模糊或含糊不清。

在签署借条之前,借款人应该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且确保所有的约定都明确无误。

陷阱二:利息计算不清借款人应该注意借条中利息的计算方法。

有时候,借条中的利息计算可能是模糊或不清晰的,这可能导致借款人付出更多或被收取过高的利息。

借款人应该确保借条中利息的计算方法明确,并且可以方便地进行核实。

陷阱三:违约条款过于苛刻借条中的违约条款应该公平合理,能够保护借款人和借款人的权益。

然而,在一些情况下,违约条款可能过于苛刻,对借款人不利。

借款人应该检查借条中的违约条款,并确保其合理和公平。

陷阱四:加密术语和隐秘费用有些借条可能使用了复杂的术语或隐秘的费用,这使得借款人很难理解或注意到这些额外的费用。

借款人应该仔细查看借条,并确保所有的术语和费用都被清楚地列明。

陷阱五:无效担保借条中的担保条款旨在保护借款人和借款人的权益。

然而,一些借条可能包含无效的担保条款,这就意味着在任何争议发生时,这些担保将无效。

借款人应该确保借条中的担保条款是有效的,并且可以在需要时得到执行。

陷阱六:违法行为在一些情况下,借条可能包含违法的行为。

这包括在借条中要求高于法定利率的利息、不合法的担保要求等等。

借款人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规定,并确保借条中的所有约定都是合法的。

陷阱七:无效的争议解决机制借条中的争议解决机制应该是有效的,并能够提供一个公正和公正的解决途径。

然而,在一些情况下,借条可能包含无效的争议解决机制,这就意味着在发生争议时借款人无法得到公正的处理。

借款人应该确保借条中的争议解决机制是有效的,并能够满足自己的权益。

民间借贷合同中存在的陷阱

民间借贷合同中存在的陷阱

民间借贷合同中存在的陷阱民间借贷合同中存在的陷阱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民间借贷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比拟常见,那么下面这些合同中存在的陷阱,你是否注意到了呢?1、借条中的姓名原告持有借条而借条上所载出借人姓名与原告姓名同音不同字,可认定原告系实际出借人。

2、孤证存疑的借据原告起诉还款的依据仅有借据且借据存在多处疑点,其诉讼请求难获法院支持。

3、多张借条与总条债务人出具多张借条而最后一张借条含有“共”字等表合计意思的,可将其认定为总条性质。

4、胁迫下的欠条债务人主张欠条系因胁迫而出具但未能举证证实,那么其仍应负归还责任。

5、借用他人借用他人消费并承诺还款的,形成借贷关系,并需支付怠于还款造成的滞纳金损失。

6、转账凭条作为证据债权人仅以转账凭条为据主张系借款并要求归还,债务人主张并非借款但未能举证证明,那么应认定转账凭条所记载数额的借款成立。

7、法定代表人出具借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具借条时未明确其身份,法院可认定系其个人借款而非公司借款。

8、空白收据与借款责任单位有关人员基于损害国家利益的意图向外提供盖有单位财务印章的空白收据是无效行为,但不能因此免除该单位对第三人应承当的返还借款的民事责任。

9、夫妻个人借款的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举债数额明显超出日常生活所需,且债权人未能证明其有理由相信该借款系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可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

10、借款债权的继承出借人去世后,其继承人有权向借款人主张债权。

11、本金预扣利息之一借款人虽主张出借人从借款本金中当头抽取了局部利息但未能举证证明,法院不予支持。

12、本金预扣利息之二为从本金中预先扣除局部放贷收益而让借款人出具的现金收条,法院不予认可。

13、借条与款项交付巨额现金仅凭借条难以认定已经实际交付。

14、收条与款项交付可依据借款人对巨额借款出具的收条综合认定出借义务已经履行。

借条8大陷阱

 借条8大陷阱

借条8大陷阱
1. 没有明确的借款金额和还款时间:如果借条没有规定明确的借款金额和还款时间,那么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的争议就会变得非常复杂。

2. 没有签字或签字不完整:如果借条没有签字或签字不完整,那么它就没有法律效力。

因此,双方要确保在借条上签字,签字要清晰完整。

3. 借款金额和利息不合理:如果借款金额和利息不合理,那么借款人可能会因此遭受经济损失,因此,在签订借条之前,双方应该商定合理的借款金额和利息。

4. 借条没有证明借款人的身份:如果借条没有证明借款人的身份,那么出借人就很难追讨借款。

因此,在签订借条之前,双方应该要求对方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

5. 借条没有规定还款方式:如果借条没有规定还款方式,那么借款人可能会因此遭受经济损失。

因此,在签订借条之前,双方应该商定合理的还款方式。

6. 借条没有规定违约责任:如果借条没有规定违约责任,那么出借人就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

因此,在签订借条之前,双方应该商定合理的违约责任。

7. 借条没有规定解决争议的方式:如果借条没有规定解决争议的方式,那么双方可能会陷入长期的纠纷中。

因此,在签订借条之前,双方应该商定合理的解决争议的方式。

8. 借条没有规定保密条款:如果借条没有规定保密条款,那么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可能会被泄露。

因此,在签订借条之前,双方应该商定保密条款。

借条存在的陷阱和避免方法

借条存在的陷阱和避免方法

借条存在的陷阱和避免方法借条是指借贷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约定借款的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具体条件。

借条作为一种约束双方行为的法律文件,旨在保障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权益。

然而,借条也存在一些陷阱,可能会导致纠纷和经济损失。

下面是一些借条存在的陷阱及避免方法。

一、虚假借条虚假借条是指出借人制作伪造的借条,以骗取借款人的钱财。

虚假借条的造假手段多种多样,常见的包括伪造签名、篡改金额和利率等。

一旦借款人签署了虚假借条,就可能面临被骗取财产的风险。

避免方法:1. 仔细核对借条的内容。

在签署借条之前,借款人应当仔细核对借条的内容,确保金额、利率和还款方式等信息的准确性。

2. 验证借条的真实性。

借款人可以要求出借人提供相关证据,如银行流水、交易记录等,以验证借条的真实性。

3. 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如果借款人怀疑借条的真实性,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法律意见,以保护自身的权益。

二、违法借条违法借条是指借条中包含违法内容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约定。

例如,利率过高、违反利益分配原则、限制借款人权益等。

违法借条不仅可能导致法律风险,还可能使借款人陷入经济困境。

避免方法:1.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借款人在签署借条之前,应当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借贷利率、合同法等相关规定,避免违法借条的陷阱。

2. 谨慎选择出借人。

借款人在选择出借人时,应当关注其是否有违法借贷行为的记录,以避免落入违法借条的陷阱。

3. 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如果借款人对借条中的约定存在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是否存在违法内容,以保护自身权益。

三、法律效力问题借条作为一种合同文件,其法律效力受到法律规定的限制。

如果借条存在法律效力问题,可能导致借款人无法追回借款或出借人无法要求借款人还款。

避免方法:1. 编写合法借条。

在编写借条时,借款人和出借人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确保借条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注明明确的约定。

借条中应当明确约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权益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以增加借条的法律效力。

借条中的陷阱

借条中的陷阱

借条中的陷阱陷阱一:利用歧义词张力和高强是邻居。

两年前,张力为了买车跑运输曾向高强借款1.6万元,后来张力手头宽裕后,就先还了高强1万元。

在高强的要求下,张力写了“张力借高强人民币1.6万元,今还欠款6000元”的借条。

乍看很正常呀,没什幺毛病。

可到了2008年3月,张力却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张力一看,这个气啊,原来高强称自己尚欠其余款1万元一直未还,请求法院主持公道。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提供的用词可得出两种合理理解时,应选择不利于用语提供人的解释。

张力是本案中用语提供人,因此对“还”字的理解应选择不利于他的解释,也就是“还”应读“huan”,解释为归还,那幺张力还欠高强1万元。

点评法律条文是这样规定的?张力还真没想到。

他因自己的疏忽用歧义词付出了昂贵的代价,以后还真得好好学习了。

陷阱二:故意毁损欠条2008年早春的一天晚上,好朋友王平的借据到期了,小徐拿着借条去要账。

王平看小徐来了,非常热情地拿烟倒茶,并说:“钱我早就给准备好了,你拿借条来吧。

”小徐就把借条递给了王平,谁知王平看了借条后,顺手丢进身旁取暖的火炉里烧毁了。

接着便一反常态,说突然想起来借款早就还清了,为此,俩人差点打起来。

事后,小徐到法院去讨“说法”,结果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点评唉,生活中还真有这样拉下“脸皮”赖账的,我们得小心哦。

为防止“恶人”得逞,可采取以下办法:要账时可二人结伴同行,出现意外情况,同行人可作为证人;也可只带复印件,待对方还款后,再给对方原始借据;或者给对方出具一张收款证明条,这等同于借据不存在,双方都放心了。

陷阱三:还款不退回借据2007年6月,李民向夏东借款4000元并立了一份借据。

10月份的时候,李民将钱如数还给了夏东,还款时夏东因借据没在身边就没有归还。

平时俩人的关系很好,李民也就没将此事放在心上。

2008年5月,夏东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死亡,过了几天,夏东的儿子居然持借据来要钱。

借条千万别踩这些雷

借条千万别踩这些雷

借条千万别踩这些雷
陷阱1
借款人不写真名、模糊字迹
法官提醒
借款人签名可能会用小名、绰号、曾用名,或者写错名字,所以出借人应仔细核对,确认借条上的签名与借款人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并要求借款人将出生年月、住址或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写在借条上。

陷阱2
用消字笔签名
法官提醒
消字笔外观与普通中性笔无异,但其墨水成分特殊,会在书写后一段时间内自动褪色直至消失。

因此出借人应要求借款人使用自己提供的笔签名。

陷阱3
由他人代写借条
法官提醒
出借人应要求借款人现场书写借条,以防借款人找他人代写。

写借条常见的八大陷阱

写借条常见的八大陷阱

写借条常见的八大陷阱借条通常是指借一些钞票了未来按期归还和借钞票数额的凭证,假如没有借条,别人就能赖账或者违约。

注意在赌博事情下写下的借条别受法律爱护。

今天查字典范文小编要与大伙儿分享的是:写借条常会遇见的八大陷阱。

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写借条常见的八大陷阱:(一)打借条时有意写错名字案例:王某父子向朋友张宗祥借款20万元,并打下借条,约定一年后归还欠款及利息。

想别到王某父子在借条署名时玩了个花招,有意将张宗祥写成张宗样。

张宗祥当时也没有注意。

到还款期后,张宗祥寻到二人催要借款,谁知二人却以借条名字别是张宗祥为由别愿归还。

无奈之下,张宗祥将王氏父子告到法院。

虽然法院支持了张的主张,但张也因在接借条时的别注意付出了很大代价。

(二)是己借款,非己写条案例:王某向张某借款10000元。

在张某要求王某书写借条时,王某称到别处寻纸和笔写借条,离开现场,别久返回,将借条交给张,张看借条数额无误,便将10000元交给王。

后张向王索款时,王别认账。

张无奈起诉法院,经法院托付有关部门鉴定笔迹,确认借条别是王所写。

后经法院查证,王承认借款属实,借条是其寻别人仿照自己笔迹所写。

(三)利用歧义案例1:李某借周某100000元,向周某出具借条一份。

一年后李某归还5000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其重新为周某出具借条一份:李某借周某现金10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

这个地方的还字既能够理解为归还,又能够解释为尚欠。

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周某别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李某仍欠其95000元,因而其权利可不能得到爱护。

案例2:张某向王某借现金3000元,向王某出具借条一张:借到张某现金3000元,2005年8月17日。

后王某持该借条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当庭辩称此借条证实王某借其款3000元,要求王某归还现金3000元。

后经证实,张某在书写欠条时,把本应写在现金3000元后的借款人名字有意写在借到二字后面的空格处,致使欠条浮现歧义,以达到别还借款的目的。

借条中的名字陷阱

借条中的名字陷阱

借条中的名字陷阱导读:本文是关于借条中的名字陷阱,希望能帮助到您!借条中的名字陷阱一、民间借贷案中名字书写存在的陷阱一、借条中借贷一方的名字出现同音字在借条中,出现同音字也特别的常见。

常见的有“小”和“晓”、“兵”和“斌”、“杨”和“扬”等等,因同音字导致民间借贷案无法顺利进行的案例也比比皆是。

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张某向陈某借款30000元后消失,陈某遂起诉张某。

起诉状送达时发现张某的名字不符,随后发现此人意向多人借款,均署名“张x斌”,实际上其身份姓名为“张x 兵”。

第二种情形:李某向朋友谢景文借款5000元.署名时李某存心将“谢景文”写为“谢井文”。

还款期到后方前去索债可李某以从未向方借款为由拒还,谢景文持借条将其告上法院。

二、借条中借贷一方的名字为日常习惯称谓出借人与借款人可能关系密切,或是亲友关系,借款时很容易将日常习惯称谓(小名、外号、绰号等)写入借条。

有的借条中有姓无名或者有名无姓,以为朋友圈子里大家都知道这个称呼就是此人,在书写借条时也没有很在意,但在法律上是无法明显区分的。

因为姓名是一人区别于其他人的重要标志,姓名具有完整性,在书写借条时,有姓无名或有名无姓,都容易导致时间一长,因对方赖账而发生纠纷。

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往往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使出借人花更多时间证明双方存在借贷纠纷。

以上几类案件审理较为麻烦,原告人需提供证据证明两个姓名为同一人。

若无法证明两个姓名为同一人,对方又否认借款行为的情况下,法院审理时将认为双方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证据不足,驳回原告人的诉讼请求。

一、借条中名字错误的法律救济途径一、降低门槛,法官全面、细致的审查案情1.立案时降低门槛,严格实行立案登记制在当事人持着名字书写错误的借条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借条书写十大禁忌(二篇)

借条书写十大禁忌(二篇)

借条书写十大禁忌一忌、空白过失书写内容部分与签字盖章之间空白留的太大,容易被持条者填写其他内容,或者将原内容裁去,在空白处重新添加内容,由此产生麻烦。

如有的持条人事后在空白处补记“若逾期不还,借款利息将加倍”等内容,使借款人利益受损。

二忌、大、小写不清写借条时只有小写,没有大写,小数点位置不准确,字前头有空格,或者大小写不符,都会容易被持条者添加数字或修改,由此而引发纠纷。

如有的小写借款金额____元,可能由于笔误会多添个零或小数点位置点错,写成____元,小写金额后再写大写,则一般不会出现此类低级错误。

三忌、不写日期借条不写日期一旦发生了纠纷,事实真相常常难以查清,对诉讼时效的确定也容易造成困难。

四忌、用易褪色的墨水书写借条不宜用圆珠笔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书写,如用此写,当遇保存不当、或受潮、或水浸时,字迹会变得模糊不清,并为有别有用心的人用化学制剂涂改留下可乘之机,制造麻烦。

如有的案件纠纷中出现,写借款金额时,借款人谎称笔故障,换用褪色的笔书写,致使事后借款金额部分因字迹褪色无法辩论。

五忌、不认真核对借条写好后要反复核对,在找别人代写或由对方代写后,对字据要字字斟酌,不能稀里糊涂地就签字盖章,以免后悔。

六忌、内容表达不清借条有的字据将“买”写成“卖”、“收”写成“付”,“借给”写成“借”等等,都极容易颠倒,是非难辨。

七忌、名字不全借条有姓无名或有名无姓,这对持条人来说要注意,可能会给写条人留下赖帐的把柄。

八忌、使用同音同义字写姓名不要用同音同义字、多义字代替,否则也是容易发生责任不清的纠纷。

九忌、印章不规范借条由他人代笔书写或代签名,而且只在借条上面按一个手印,如发生纠纷时很难认定责任。

十忌、还款时不索回借条还款时,对方如一时找不到借条,应让其写一张收据留存,待日后凭依此据兑换借条,这样不会留下隐患。

规范的借条写法一、内容规范1)在借条中因注明欠款的金额(如是特殊性币种的,要特别说明)。

2)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姓名、身份。

借条常见六大陷阱,一字之差可能天壤之别,建议收藏

借条常见六大陷阱,一字之差可能天壤之别,建议收藏

借条常见六大陷阱,一字之差可能天壤之别,建议收藏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常常遇到亲朋好友向自己借钱的情况。

遇到金额较多的时候,最好打个借条防止对方赖账。

但是借条写不好,债主反会被倒打一耙,使自己蒙受损失。

借条的书写中常见的几个陷阱主要有:一、借款人在借条上故意写错名字有的人在借条上署名时,会故意将名字里的字写成相近的字,借用潦草的笔画使债主没有察觉。

二、借条非借款人亲笔所写有人在写欠条时借没有纸笔为由走开,回来时带回已写好的借条,欺骗债主签名。

后债主追债时,抵赖说欠条不是自己的笔迹,不是自己借的钱。

三、利用歧义例如:1、“还”字的两层意思:有的人在借条上写“现还欠款xx元”,这里的“还欠款”的“还”字,一有“归还”的意思,表示“已还欠款xx元”;二有“仍然”的意思,表示“仍然欠款xx元”;2、以“收”代“借”:本应写“借到张三xx元”的欠条,写成“收到张三xx元”,意思从自己是欠款人,变成张三是欠款人了;3、偷“斤”换“元”:如“欠xx大米1000元”,把本来该写成“斤”字的地方写成了“元”。

四、改借款金额有的人写欠条时不注意,在借款金额前留有较小空隙,本来只借了“1000”元,往前面添个数字就变成了“11000”元。

五、债主谎称借条丢失,欠债人还款后,用欠条再次追债例如张三给李四写的欠条“借到现金xx元,张三”,还钱时李四却谎称借条丢失,于是出具了一份收条。

但李四转头把这张欠条给了王五,王五利用其对张三追债。

这种情况当欠条写得不严谨规范,未明确指定债主时容易遇到。

六、借条不写利息我国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因此不要因为关系好便不注明利息。

罗爷法律提醒:写借条时一定要注意措辞严谨,没有歧义。

出借人要亲眼看到借款人签字,以及利息要标注清楚。

虽然遇到此类弄虚作假产生的纠纷,一般法院最终也会支持债主的主张,但会因此带来很多麻烦,付出很大的代价。

所以写欠条时一定要查询相关法律,不要着急粗心地就写完了。

避开这些陷阱,你的借条才有效!(上)

避开这些陷阱,你的借条才有效!(上)

借条怎么写才是有效的?这些陷阱你知道吗?赶快看一下吧,万一掉进陷阱了还有时间补救!1、打借条时写错名字,包括:(1)以绰号、昵称、小名等出具借据;(2)故意将名字写成别字,如将“张晓锋”写成“张晓峰”;(3)以与身份证姓名不同的曾用名出具借据;(4)以不易辨认的潦草字体签名。

在上述情况下,一旦在诉讼中被告否认是其本人出具的借条,原告就需要证明被告与借条中所写的借款人是同一人;如果不能证明,就面临败诉的风险。

温馨提醒打借条时要核对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并复印,或要求借款人将出生年月、住址或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写在借条上。

2、以消字笔出具借条现在市面上有一种消字笔,外观与普通中性笔无异,但其墨水成分特殊,会在书写后一段时间内自动褪色直至消失。

温馨提醒打借条时应要求借款人使用出借人提供的笔,以防范类似风险。

3、由他人代写借条张三向李四借款,李四要求张三出具借条。

张三声称要去找纸笔离开现场,后持写好的借条返回,李四看借条内容无误便未在意。

后李四将张三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张三辩称借条不是其本人书写。

经鉴定,借条确实不是张三笔迹,法院以李四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

温馨提醒书写借条时,出借人应要求借款人现场书写,不能离开自己的视线,以防出借人找他人代写。

4、以借条复印件、扫描件偷梁换柱张三向李四借款,李四要求张三出具借条。

张三声称要将借条入账,持借条拿去别处复印后返回,李四未仔细核对借条是否系原件。

后李四将张三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张三辩称借条系复印件,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经鉴定,借条确实是复印件,法院认定李四提供的借据复印件无其他证据予以佐证,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

温馨提醒书写借条时,应要求出借人在姓名、金额、日期等关键内容上捺印,以防借款人以复印件偷换原件。

借款人要求复印、扫描借据的,出借人应保证整个过程不离开自己的视线,或对着明亮的光线仔细核对借据是否有书写造成的印痕,以防借款人以复印件、扫描件偷换原件。

借条中存在的陷阱有哪些

借条中存在的陷阱有哪些

It is not the high mountains in the distance that makes people tired, but a grain of sand in the shoe.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借条中存在的陷阱有哪些导读: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这种比较常见。

自己借款,却不是自己写收条,故意找机会请别人代笔。

利用容易出现歧义的字句书写借条,应特别留意。

如“还”字,既有“归还”,也有尚欠的意思。

以“收”代“借”。

比如是借款,却这样写:“收条,今收到某某多少元。

”在书写借条时财物不分,价格相差悬殊。

现实生活中,人们在借钱给他人时,签订借款合同或者是让对方打下借条都是很有必要的。

不过,一些债务人会在借条中制造各种陷阱来逃避还债的义务。

那么,借条中存在的陷阱有哪些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借条中存在的陷阱有哪些借钱打借条时要当心以下借条的八大陷阱:1、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这种比较常见。

2、自己借款,却不是自己写收条,故意找机会请别人代笔。

3、利用容易出现歧义的字句书写借条,应特别留意。

如“还”字,既有“归还”,也有尚欠的意思。

4、以“收”代“借”。

比如是借款,却这样写:“收条,今收到某某多少元。

”5、在书写借条时财物不分,价格相差悬殊。

6、借款人自书借条,别人容易在上面做手脚。

7、两用借条。

借口借条丢失,再要求对方补写一份借条。

8、借条不写利息。

二、打借条时怎么防范借条陷阱打借条时要想能真正有效防范借条陷阱,避免纠纷,以下的提示将至关重要:1、名称:注意,应写明“借条”而非“欠条”或是“收条”;2、当事人:应写清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并写明身份证号码,千万不要写成“三哥”“四妹”;3、金额:应写清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并保证双方一致,如不一致法律规定按大写为准;4、时间:一般应写清借款有关的的相应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时间和明确的还款期限;这里需注意,期限明确与否对诉讼时效的起算至关重要;5、利息:如双方约定了借款的利息,就应该在借条中用文字予以明确,并保证约定的利率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最新整理借据与欠条陷阱超强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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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借据与欠条陷阱超强总结借据与欠条陷阱超强总结打借条要提防十一大陷阱!借条,从古至今,大概是人们接触最多的法律文书了,很多朋友认为这是最简单的一个字据了,如果您真的这么认为,那么就大错特错了。

借条中隐藏的11个陷阱,一个比一个惊魂!一、借条用途陷阱案例:张飞因赌博输了钱,向刘备提出借钱以继续参赌。

刘备虽知道张飞的借钱目的,仍先后4次借给其人民币1万元,并约定了利息。

后刘备多次催收,张飞在偿还2000元后便以无钱为由拒绝。

刘备遂诉至法院,可出乎他意料的是,法院不仅没有支持他的诉讼请求,还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收缴了张飞偿还的赌博借资2000元。

刘备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解读:借款用途要合法。

对于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贩毒、吸毒、嫖娼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

对双方违法借贷行为,还可予以训诫、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相关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二、借条签字陷阱案例:xxxx市綦江区一男子将钱借给同事,同事给他写了一张欠条,可欠条上落款没有写姓名,而是写的绰号。

之后,他拿着欠条去打官司,讨要借款,最终因为未能举证证明落款处的那个绰号和借款人之间的关系输了官司。

解读: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要按照身份证上的信息书写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并附上借款人的家庭住址,同时也要仔细核实借款人所写的住址与实际住址是否相符。

在这个基础之上,要求借款人按个手印也是万全之策。

三、借条书写留空白的陷阱案例:董卓是一家公司的老总,和23岁的貂蝉坠入爱河。

其间,董卓陆续给了貂蝉价值27万元的钱物,还为貂蝉买了一套单身公寓。

好景不长,今年初两人关系破裂,便坐下来协商补偿问题。

貂蝉回忆说,董卓答应再给她11万元作为补偿,并让她在一张写有“付现金11万”的纸条上签了名。

没想到,董卓在纸条的多余空白处写上了“借条”及有关具体内容,并找来第三人做“债权人”,将她告上了法庭。

由于“借条”上有貂蝉的亲笔签名,而貂蝉未能提供“借条”系伪造的证据,法院一审判决双方借贷关系合法有效。

写借条常见的八大陷阱

写借条常见的八大陷阱

写借条常见的八大陷阱写借条常见的八大陷阱。

写借条常见的八大陷阱:(一)打借条时成心写错名字案例:王某父子向朋友张宗祥借款20万元,并打下借条,约定一年后归还欠款及利息。

想不到王某父子在借条署名时玩了个花招,成心将张宗祥写成张宗样。

张宗祥当时也没有注意。

到还款期后,张宗祥找到二人催要借款,谁知二人却以借条名字不是张宗祥为由不愿归还。

无奈之下,张宗祥将王氏父子告到法院。

尽管法院支持了张的主张,但张也因在接借条时的不注意付出了很大代价。

(二)是己借款,非己写条案例:王某向张某借款10000元。

在张某要求王某书写借条时,王某称到外面找纸和笔写借条,分开现场,不久返回,将借条交给张,张看借条数额无误,便将10000元交给王。

后张向王索款时,王不认账。

张无奈起诉法院,经法院委托有关部门鉴定笔迹,确认借条不是王所写。

后经法院查证,王成认借款属实,借条是其找别人仿照自己笔迹所写。

(三)利用歧义案例1:李某借周某100000元,向周某出具借条一份。

一年后李某归还5000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其重新为周某出具借条一份:李某借周某现金10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

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周某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李某仍欠其95000元,因此其权利不会得到保护。

案例2:张某向王某借现金3000元,向王某出具借条一张:借到张某现金3000元,20xx年8月17日。

后王某持该借条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当庭辩称此借条证实王某借其款3000元,要求王某归还现金3000元。

后经证实,张某在书写欠条时,把本应写在现金3000元后的借款人名字成心写在借到二字后面的空格处,致使欠条出现歧义,以到达不还借款的目的。

(四)以收代借案例:李某向孙某借款7000元,为孙某出具条据一张:收条,今收到孙某7000元。

孙某在向法院起诉后,李某在辩论时称,为孙某所打收条是孙某欠其7000元,由于孙给其写的借据丧失,因此为孙某搭写收条。

律师揭秘借条中的那些“陷阱”与“伎俩”

律师揭秘借条中的那些“陷阱”与“伎俩”

律师揭秘借条中的那些“陷阱”与“伎俩”笔者在执业过程中,发现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进行举证时许多借条书写不规范、保存不得当,有时还不能形成完成的证据链条,在此就民间借贷中一些常见的法律风险及老赖们常用的“伎俩”进行释明,期望能对各位朋友有些许帮助,避免财产损失。

一、借条≠欠条或收条借条实际上就是简易的民间借贷书面合同,书写的内容主要是为了证实法律关系和事实,其指向的法律关系基本上都是借贷。

欠条虽然也与借条一样是债权凭证,但是形成的基础关系非常多,可能货款、违约金、工程款、工资还可能是欠的具体物品甚至是赌债。

两者的诉讼时效也是有着严格的区别,如果借条没有书名还款日期,其诉讼时效是首次要求还款之日或约定还款日起的三年,而欠条却是落款日期的三年,普遍来说欠条的诉讼时效要比借条短。

至于收条的基础关系更是很难解释的,甚至可以使债权人变成债务人,例如甲持收条诉至法院状告乙,而乙却答是原甲借用乙的钱,甲把借款还清后向甲出具的还款已收到的凭证,倘若如此且无其他证据恐怕利益难以保护了。

二、格式不是随意的既然是简易的借贷合同必要的信息一定要明确,对此笔者自己写了一个顺口溜“谁借谁的多少钱,利息多少何时还,样式内容无歧义,金额利息大写全”。

其中,笔者建议全文尽量让债务人自行书写,正文和签字不要留有大量空隙,防止出现债务人“套印”、“后期添加”、“非债务人系见证人”、“职务审批签字”等狡辩。

同时,对于非借贷双方的见证人需要在借条上签字的,一定要避开债务人签字区域,注明本人身份性质。

例如“见证人:***”。

防止变成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利息不是必然的民间借贷如果不约定利息的话,法律是默认没有利息的,利息约定过高也是无效的。

因此,借条中本金约定清楚,而利息却口头约定,在无其他证据证明且被告不承认的话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利息约定在月息2分(含)是法律支持的,月息2分至3分之间已经给付的就给付了,超过月息3分的是无效约定,可以要求折抵本金或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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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借条常见的八大陷阱
借条通常是指借一些钱了以后按期归还和借钱数额的凭证,如果没有借条,别人就能赖账或者违约。

注意在赌博情况下写下的借条不受法律保护。

今天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写借条常会遇见的八大陷阱。

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写借条常见的八大陷阱:
(一)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
案例:王某父子向朋友张宗祥借款20万元,并打下借条,约定一年后归还欠款及利息。

想不到王某父子在借条署名时玩了个花招,故意将张宗祥写成张宗样。

张宗祥当时也没有注意。

到还款期后,张宗祥找到二人催要借款,谁知二人却以借条名字不是张宗祥为由不愿归还。

无奈之下,张宗祥将王氏父子告到法院。

尽管法院支持了张的主张,但张也因在接借条时的不注意付出了很大代价。

(二)是己借款,非己写条
案例:王某向张某借款10000元。

在张某要求王某书写借条时,王某称到外面找纸和笔写借条,离开现场,不久返回,将借条交给张,张看借条数额无误,便将10000元交给王。

后张向王索款时,王不认账。

张无奈起诉法院,经法院委托有关部门鉴定笔迹,确认借条不是王所写。

后经法院查证,王承认借款属实,借条是其找别人仿照自己笔迹所写。

(三)利用歧义
案例1:李某借周某100000元,向周某出具借条一份。

一年后李某归还5000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其重新为周某出具借条一份:李某借周某现金10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

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周某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李某仍欠其95000元,因而其权利不会得到保护。

案例2:张某向王某借现金3000元,向王某出具借条一张:借到张某现金3000元,2021年8月17日。

后王某持该借条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当庭辩称此借条证实王某借其款3000元,要求王某归还现金3000元。

后经证实,张某在书写欠条时,把本应写在现金3000元后的借款人名字故意写在借到二字后面的空格处,致使欠条出现歧义,以达到不还借款的目的。

(四)以收代借
案例:李某向孙某借款7000元,为孙某出具条据一张:收条,今收到孙某7000元。

孙某在向法院起诉后,李某在答辩时称,为孙某所打收条是孙某欠其7000元,由于孙给其写的借据丢失,因此为孙某搭写收条。

类似的还有,凭条,今收到某某元。

(五)财物不分
案例:郑某给钱某代销芝麻油,在出具借据时,郑某写道:今欠钱某芝麻油毛重800元。

这种偷斤换元的做法,使价值相差10倍有余。

(六)自书借条
案例:丁某向周某借款20000元,周某自己将借条写好,丁某看借款金额无误,遂在借条上签了名字。

后周某持丁某所签名欠条起诉丁某归还借款120000元。

丁某欲辩无言。

后查明,周某在20000前面留了适当空隙,在丁某签名后便在后加了1。

(七)两用借条
案例:刘某向陈某借款18000元。

出具借据一张:借到现金18000元,刘某。

后刘某归还该款,陈某以借据丢失为由,为刘某出具收条一份。

后第三人许某持刘某借条起诉要求偿还18000元。

(八)借条不写息
案例:李某与孙某商量借款10000元,约定利息为年息2%。

在出具借据时李某写到:今借到孙某现金10000元。

孙某考虑双方都是熟人,也没有坚持要求把利息写到借据上。

后孙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条起诉要求还本付息,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驳回了孙某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

【写借条常见的八大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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