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城总体规划2012030修改方案
阜阳发展新规划方案
阜阳发展新规划方案第1篇阜阳发展新规划方案一、背景分析阜阳市位于安徽省西北部,地处黄淮海平原,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
近年来,阜阳市紧抓国家战略机遇,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果。
然而,在新的发展阶段,阜阳市面临着转型升级的巨大压力。
本方案旨在为阜阳市未来发展制定一份合法合规的规划,以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1. 经济发展:到2025年,地区生产总值比2020年翻一番,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打造成为安徽省乃至长三角地区的重要经济增长极。
2. 社会进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升。
3. 生态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空气质量、水质等生态环境指标持续改善。
三、发展战略1. 创新驱动战略: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兴产业,提升阜阳市核心竞争力。
2. 乡村振兴战略:发挥农业优势,推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民收入,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3. 绿色发展战略: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四、具体措施1. 产业发展:(1)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2)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支持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3)加强产业园区建设,发挥园区集聚效应,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
2. 城乡建设:(1)推进新型城镇化,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城市品质。
(2)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3)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保障耕地资源。
3. 生态环境:(1)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修复和生态保护,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3)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阜阳中心城区HD09单元工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阜阳市中心城区HD09单元工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由阜阳市城乡规划局组织编制的《阜阳市中心城区HD09单元工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8年2月8日通过专家评审会。
该规划以《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为依据,落实阜阳市战略部署,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与使用强度、道路与工程管线控制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为了让广大市民及本规划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充分了解该规划,参与城市规划,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将规划的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5月28日。
欢迎广大市民及本规划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及建议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阜阳市城乡规划局,以便修改完善,增强规划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
有关档案资料可上网查询或到阜阳市城乡规划局综合规划科查询。
联系人:郭工沈工地址:阜阳市一道河中路7号联系电话:2187557 2188790二0一八年四月十六日附:《阜阳市中心城区HD09单元工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内容《阜阳市中心城区HD09单元工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阜阳市中心城区HD09单元工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内容一、规划区范围本次规划内容为HD09单元内的工业片区控规,位于阜阳市城区东北部。
规划范围西至涡阳路,南至阜蚌路,东至向阳路,北至颍东路,总规划用地总面积330.36公顷。
二、规划发展目标通过重点控制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安全设施、土地使用性质、土地开发强度和城市景观,落实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并体现城市设计构想,突出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整体性和有序性。
按照建设产业示范区的基本定位,建设集产业特色突出,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现代化的特色产业区,使之成为阜阳市城区的形象功能区、产业集聚区、科技创新区、环境建设生态区和经济发展示范区。
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设计提供条件,为规划管理部门提供依据。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重大项目谋划编制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重大项目谋划编制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阜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12•【字号】阜政办秘[2012]16号•【施行日期】2012.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重大项目谋划编制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阜政办秘〔2012〕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深入推进重大项目谋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夯实我市投资持续较快增长的基础,根据《阜阳市“十二五”重大项目谋划编制工作方案》(阜政办〔2011〕3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12年重大项目谋划编制工作任务分解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摆上位置。
项目是招商引资的重要基础,扩大投资的有效载体。
为扎实做好项目谋划工作,市政府将2012年重大项目谋划工作任务予以分解。
各县市区、市开发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结合各自比较优势,突出自身主导产业,认真谋划项目,确保完成2012年全市项目谋划编制任务。
每月25日前,各地要将谋划项目录入“阜阳市6611项目信息管理系统2012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库”,同时以正式文件(含电子版)形式上报市重大项目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完善机制,加强管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项目谋划工作机制,继续推行领导推进重大项目机制,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将项目谋划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单位和具体人员,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实施。
要强化项目协调调度、考勤、信息报送制度,做到月有通报、季有调度、半年有总结、年末有考核。
要加强协调调度,项目谋划领导小组各工作小组要围绕项目谋划推进目标,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尤其是影响项目审批的规划、用地、环评、资金筹措等事项。
对需要市里出面协调的,应及早报告,并提出方案。
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沟通、加强配合、搞好对接,积极帮助落实选址、用地、环保等各类要素。
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一、城市与发展战略与目标规划包括市域域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总体规划2部分。
1.规划期限: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
2.城市性质:全国重要的铁路交通枢纽,以加工制造、商贸物流为主的皖西北中心城市。
3.城市规模:近期:2010年人口规模82万人,用地规模82.8平方公里;远期2020年人口规模140万人,用地规模140平方公里。
4城市规划区范围:按照《城乡规划法》要求,划定城市规划区总面积为1108.6平方公里。
二、城市总体布局5.城市总体布局:远期选择向西、南和东南作为主要拓展方向,兼顾颍东、泉北发展。
以河西区为中心,颍、泉河为纽带,形成“三区四片组团式”的城市空间布局结构。
河东片区:规划重点完善铁路、公路交通枢纽功能,发展加工制造业,建设东北工业区、颍东辛桥物流园区和城市生活居住区。
三、城市绿地系统规划6.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0年,规划人均绿地面积14.66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3平方米,形成“一环、二带、三廊、多园”的绿地结构模式。
“一环”:环绕颍州古城的环城公园;“二带”:颍河风景带,泉河风景带;“三廊”:京九绿地长廊,道路绿色长廊,高压走廊:“多园”:城市中l 8个集中的公园绿地。
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7.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按照完善城市功能的要求,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规划。
给水工程:城区近期供水水源采用地下水为主,地表水为辅,电厂全部采用颍河地表水;远期从淮河引水4O万吨/日,配套建设平原水库,并建没污水回用工程。
城区共规划建设6座水厂。
为解决阜阳市地下水超量开采的问题,应加快实施“引淮入阜”工程,在保持地面稳定性的基础上合理控制地下水资源的开采量,严格审批制度,有计划地封闭自备井,并开展人工回灌地下水研究工作。
大力治理城市水污染,特别是颍河、泉河的水污染防治。
力争颍河、泉河水质早日变清,为城市提供可靠的水源。
排水工程:规划扩建颍南污水处理厂,新建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和颍东污水处理厂。
阜阳市空间规划(2017-2030)
阜阳市空间规划(2017-2030)文本(评议稿)阜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规划总则 (1)第二章市域规划 (4)第一节.发展定位与目标 (4)第二节.指标体系规划 (4)第三节.空间结构规划 (6)第四节.人口与用地规模控制 (11)第三章市区规划 (11)第一节.市区发展定位与空间发展战略 (11)第二节.市区空间布局规划 (13)第三节.市区土地用途管制 (16)第四节.市区控制线划定 (22)第四章规划实施引导 (27)第一节.重大项目库建设及更新 (27)第二节.法定规划调整建议 (27)第三节.空间规划的实施管理 (28)第四节.空间规划实施的机制建设 (29)第五节.空间规划的实施评估与修改 (30)附表 (31)表1 阜阳市发展指标体系一览表 (31)表2 阜阳市域空间管控指标体系一览表 (32)表3 阜阳市域人口规模预测一览表 (33)表4 阜阳市区人口规模预测一览表 (34)表5 阜阳市区空间管控指标体系一览表 (35)表6 阜阳市区土地用途规划汇总表 (35)表7 城市开发边界内土地用途规划汇总表 (36)表8 阜阳市区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一览表 (37)第一章规划总则第1条规划目的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安徽省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建立空间规划体系的总体要求,落实安徽省空间规划工作统一部署,优化阜阳市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格局,推进阜阳市“多规合一”工作,特编制本次《阜阳市空间规划(2017-203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规划期限规划分近、远期,近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0年。
第3条规划依据1.政策依据(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2).《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5年印发)》(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年印发)》(4).《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2016年印发)》(5).《安徽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皖发[2016]9号)》(6).《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意见任务分解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20号)》(7).《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16]50号)》(8).《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工作“五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年印发)》2.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正版)》(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年)》(6).《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7).《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2017年)》(8).《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年)》(9).《安徽省城市开发边界规划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印发)》(10).《安徽省市县空间规划编制标准(2017年印发)》(11).《安徽省市县空间规划数据标准(2017年印发)》3.相关规划(1).《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2).《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2016年)》(3).《中原经济区规划(2012-2020年》(4).《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3年)》(5).《安徽省空间规划》(在编)(6).《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6-2025年)》(7).《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2017年10月审议稿)》(8).《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9).《皖北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年》(10).《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11).《阜阳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12).《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13).《阜阳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14).《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变更调查》(15).《安徽省阜阳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30)》(16).《阜阳市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17).《安徽省阜阳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30)(征求意见稿)》(18).《阜阳市区供电专项规划》(19).《阜阳市城市给水工程规划》(20).《阜阳市城市排水(污水)工程规划》(21).《阜阳港总体规划》(22).《阜阳市防洪专项规划》第4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包括阜阳市域、阜阳市区两个层次。
阜阳城总体规划2012030修改方案
《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修改方案主要内容第1条修改背景2016年8月1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阜阳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总体规划自批准实施以来在指导阜阳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很好的实施。
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要求,落实安徽省城乡规划改革试点工作部署,阜阳市建立了城市规划动态维护机制,组织开展了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阶段性实施评估,阜阳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情况和城市发展需求,提出了适时修改阜阳市总体规划。
第2条修改原则1、维护总体规划权威,不修改框架性内容本次城市总体规划修改维护原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市域城镇人口与涉及城市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各类标准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城市发展建设量化指标中的约束性指标,同时维护总体规划中城市发展方向、空间结构、城市形态等框架性内容,在规划年限不变、城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变、城市定位和发展战略不变、绿地量不减少的基础上进行修改,维护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对接空间规划成果,落实空间管控要求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本次城市总体规划修改重点是对接阜阳市空间规划成果,落实空间规划中提出的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以及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重要基础设施廊道控制线及空间管制要求,推进“多规合一”。
3、保持用地结构科学合理,优化用地布局本次修改对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布局进行适当的深化、调整和完善,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共安全。
第3条修改思路1、落实水清岸绿产业优和城市生态网络构建的要求,对城市总体规划不适应发展和保护的部分进行适当修改。
2、按照“多规合一”和空间规划的要求,加强与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的衔接,调整有关用地布局。
3、结合自身发展需求,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安全环保优先要求,对化工产业等用地布局进行调整。
4、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注重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修补,提升城市品质。
关于《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年)(送审稿)》审查意见的报告
关于《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年)(送审稿)》审查意见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安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3.03.06•【分类】审议意见的报告正文关于《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年)(送审稿)》审查意见的报告省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年)(送审稿)》(以下简称《规划送审稿》)已经2012年4月24日省人民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拟提请省十一届人大第三十六常委会会议审议。
此次规划编制,是在对上一轮城镇体系规划实施情况认真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完成的。
本次规划的编制将为科学规划我省城乡空间布局,统筹各类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皖北地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及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等区域发展的需求,实施我省新的城镇化发展战略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对于引导、调控和保障我省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城乡发展建设具有长远的重要意义。
9月29日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卫国主持下,省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听取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编制《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年)》情况的汇报,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遵循法制的统一性,坚持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依法对该《规划送审稿》进行了审查。
经审查,城建环资委员会认为,在此轮规划编制中,围绕实现“经济强省、文化强省、生态强省”的目标,指导思想明确,该城镇体系规划是引导全省城乡空间高效、集约、和谐发展的具有安徽特色的城镇体系规划。
《规划送审稿》编制水平较高,基础较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0月9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〇八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城建环资委员会关于审查意见的汇报,决定将《规划送审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同时,就《规划送审稿》提出以下修改建议。
一、城镇体系规划要与国家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认真做好衔接。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城城市综合管理全面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办秘〔2015〕7号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城城市综合管理全面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城城市综合管理全面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颍州、颍泉、颍东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城城市综合管理全面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月22日阜城城市综合管理全面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和常态化水平,推动大美阜城建设,营造优美、和谐、文明、有序的工作生活环境,促进阜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按照“全面排查、综合整治、立体提升、精细管理”的总体要求,结合阜城城市管理实际,制定阜城城市综合管理全面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眼于现代化发展需要,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区域中心城市竞争力;坚持依法行政与教育引导相结合,规划建设与综合管理相结合,通过科学规范、系统高效的管理,加快树立阜阳发展新形象。
二、总体要求(一)全面排查。
全面排查要涵盖阜城城市管理全部内容和城市规划区所有路段。
三区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明确排查工作责任,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实行网格化、地毯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全面掌握阜城城市管理情况。
(二)综合整治。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各单位详细的整治实施计划或细则,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全面整治阜城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立体提升。
坚持标本兼治,实行提升行动全覆盖,要从主干道延伸到小街巷,从地面延伸到空中,从立面延伸到立体,全面提升阜城城市管理水平。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阜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阜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02•【字号】皖政秘〔2024〕45号•【施行日期】2024.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阜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阜阳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报请批准〈阜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阜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阜阳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阜阳市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崛起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地区,是长三角区域重点城市、皖北龙头城市、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是带动皖北、支撑中原城市群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落实打造“三地一区”战略定位、建设“七个强省”奋斗目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阜阳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13.9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10.5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22.7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不超过704.50平方千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1%;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19.09亿立方米;湿地保护率不少于60%;水域空间保有量不低于128.85万亩。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以三条控制线为刚性约束条件,构建“一圈两片多廊”的市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阜城城市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阜城城市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阜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1.30•【字号】阜政办秘[2012]6号•【施行日期】2012.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阜城城市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阜政办秘〔2012〕6号)颍州、颍泉、颍东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阜城城市建设投资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2012年阜城城市建设投资计划2012年是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快阜城大建设、大发展的关键一年。
为加速推进城市建设步伐,特制订2012年阜城城市建设投资计划。
一、编制原则结合阜阳市“十二五”发展规划,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城建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充分调查研究,反复讨论酝酿,认真谋划2012年度阜城基础设施、土地收储、安置房及保障性住房等城市建设项目。
在制订过程中坚持了三个原则:一是既着眼于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发展需要,又尊重群众的意愿;二是既体现大干快干的大建设要求,又遵循科学发展的态度,通过拼搏进取能够基本实现;三是既考虑到目标制订的超前性和带动性,又考虑到目标落实的可能性和现实性。
二、投资计划2012年,阜城城市建设计划总投资199.28亿元(包括三区、市开发区计划投资37.14亿元),其中市本级城市建设项目共计162个,计划投资162.14亿元(其中,征迁费用70.44亿元,工程费用91.7亿元)。
市本级城市建设项目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4个,计划投资56.16亿元;综合性重点项目3个,计划投资22.5亿元;储备地项目31个,计划投资9.44亿元;安置房建设项目33个,计划投资71.16亿元;保障性住房项目11个,计划投资2.88亿元(附表一)。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
阜阳城规划区空间利用规划主要内容
《阜阳市城市规划区空间利用规划》主要内容一、规划范围城市规划区总面积约为1078平方公里,东部为颍东区的插花镇、正午镇、袁寨镇行政管辖范围;南部为颍州区的王店镇、三十里铺镇、袁集镇,阜南县的三塔镇行政管辖范围;西部为颍州区的程集镇、西湖镇、三合镇行政管辖范围,包括颍州西湖风景区;北部为颍泉区的周棚办、宁老庄镇行政管辖范围,包括阜阳电厂和茨淮新河北岸500米陆域,包括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范围。
二、规划期限规划年限为2016——2030年。
三、发展定位构筑以阜阳为中心的皖豫省际一体化发展的区域发展战略,以阜阳中心城区为引领,以城镇群发展为策略,建设成为产城融合、商贸发达、水网交织、开放低碳的城市规划区空间布局体系。
四、规划区空间结构规划区内建构城市组团发展的框架,以颍河、泉河、西湖、高速、高铁生态廊道聚合而成的生态区域为骨架,未来规划区将形成“一廊三环八轴”的城镇发展骨架、“一城两区十点”的城镇发展极核。
(1)一廊三环八轴:一廊:即以沙颍河、泉河为纽带的沿河生态廊道。
三环:内环,阜阳市中心城区城市发展环;中环,中部城镇发展环,沿城市建设区外围规划建设环镇公路,串联规划区范围内10个特色城镇以及阜合产业园;外环,即绕城公路G105,形成强有力的城镇空间发展环,成为远景阜阳市主要的空间发展环和区域联动的交通环。
八轴:即由主城区向外围放射的八条交通轴,即S305插花镇方向、S339正午镇方向、S340袁寨镇方向、G105阜合产业园与三十里铺镇方向、新S305方向王店镇、S202三塔镇方向、S102颍州西湖方向、G103宁老庄方向。
(2)一城两区十点:一城指阜阳市中心城区。
两区指颍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生态片区和合阜产业园片区。
十点指十个特色乡镇(三十里铺镇部分用地已融入主城区、袁集镇城镇空间已全部融入主城区):指宁老庄、西湖、程集、三合、三塔、王店、袁寨、正午、插花、三十里铺十个特色乡镇。
五、规划区城乡用地规划规划区总面积1078.0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434.17平方公里,占规划区用地面积的40.28%,非建设用地643.83平方公里,占规划区用地面积的59.72%。
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冬日暖阳《5位粉丝核心会员7 1楼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一、规划指导思想大力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持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合理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把阜阳建成带动皖西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代化中心城市。
2008-06-13 11:11 回复》冬日暖阳《5位粉丝核心会员7 4楼二、城市规划区范围城市规划区是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本次规划区范围具体界定为:东部――颍东区的插花镇、正午镇、新华办、袁寨镇行政管辖范围。
南部――颍州区的王店镇、三十里铺镇、袁集镇,阜南县的三塔镇,颍上县的五十铺镇行政管辖范围;西部――颍州区的程集镇、西湖镇、三合镇行政管辖范围,包括颍州西湖风景区;北部――颍泉区的周棚办、宁老庄镇行政管辖范围,包括阜阳电厂和茨淮新河北岸500米陆域;城市规划区总面积为1108.6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本规划。
2008-06-13 11:12 回复》冬日暖阳《5位粉丝核心会员7 5楼三、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07―2020年,划分为2个阶段: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
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城市性质和规模城市性质:全国重要的铁路交通枢纽,以加工制造、商贸物流为主的皖西北中心城市。
城市规模:近期2010年:人口规模82万人,用地规模82.8平方公里;远期2020年:人口规模140万人,用地规模140平方公里;远景期2050年:按250万人左右控制用地规模。
规划区建设用地规模:规划区2020年中心城市建设用地规模140平方公里;镇(办事处)、风景区建设用地规模70.2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规模39.7平方公里;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规模24.7平方公里。
2008-06-13 11:12 回复》冬日暖阳《5位粉丝核心会员7 6楼五、城市总体布局1.用地发展方向近期:城市空间拓展是在现状建成区附近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区域,是以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阳工业园区、城北工业园区、周棚电厂工业区,城南新区向外拓展;远期:选择向西、南和东南作为主要拓展方向,兼顾颍东、泉北发展;远景机场搬迁后城市以向西发展为主。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阜政办〔2016〕9号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正文:----------------------------------------------------------------------------------------------------------------------------------------------------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阜政办〔2016〕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维护法制统一,保持政策的合法与适当,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市政府对2015年1月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一、保留市政府及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255件(见附件1)。
二、废止市政府及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83件(见附件2)。
三、宣布失效市政府及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41件(见附件3)。
四、修改《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协税护税工作的意见》(阜政办〔2013〕4号),删去第二部分“合力推进重点行业重点税源控管”第三段“加强交通运输业税收管理。
从事客货运输的纳税人办理车船年审、营运、年检等手续时,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以完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作为要件之一,实施‘先税后审’。
拥有并使用车船的纳税人,必须出具车船税完税凭证或完(免)税证明,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的规定。
附件:1.保留的市政府及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2.废止的市政府及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3.宣布失效的市政府及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6日附件1保留的市政府及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称发文字号1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罚款收缴与罚款决定分离实施办法的通知阜政发〔1999〕33号2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阜政发〔1999〕73号3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与人大代表联系制度的决定阜政发〔2000〕34号4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规定的通知阜政发〔2003〕7号5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的通知阜政发〔2003〕55号6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阜政发〔2004〕5号7阜阳市人民政府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8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阜政发〔2004〕63号9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城市民兵工作经费保障办法的通知阜政发〔2005〕22号10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政府采购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阜政发〔2005〕47号11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的通知阜政发〔2005〕54号12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的通知阜政发〔2005〕70号13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阜政发〔2006〕6号14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阜政发〔2006〕43号15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集资建房和规范困难企业集资建房的通知阜政发〔2006〕50号16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阜政发〔2006〕62号17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暂行办法的通知18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城市容貌标准(试行)的通知阜政发〔2006〕92号19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阜政发〔2007〕1号20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阜政发〔2007〕41号21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颍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的通知阜政发〔2008〕45号22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阜政发〔2008〕56号23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的通知阜政发〔2008〕64号24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意见阜政发〔2008〕65号25阜阳市人民政府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通知阜政发〔2008〕74号26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驻阜部队干部随军家属子女就业就学工作意见的通知阜政发〔2009〕13号27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28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阜政发〔2009〕27号29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对外贸易的若干意见阜政发〔2009〕40号30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阜政发〔2009〕42号31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应急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阜政发〔2010〕22号32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阜政发〔2011〕7号33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阜政发〔2011〕8号34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的意见阜政发〔2011〕9号35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阜政发〔2011〕16号36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阜政发〔2011〕26号37阜阳市人民政府、阜阳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38阜阳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阜政发〔2011〕39号39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阜政发〔2011〕50号40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阜政发〔2011〕53号41阜阳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通知阜政发〔2011〕56号42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阜政发〔2012〕8号43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意见阜政发〔2012〕21号44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阜政发〔2012〕27号45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阜政发〔2012〕30号46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阜政发〔2012〕39号47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48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阜政发〔2012〕44号49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阜政发〔2012〕51号50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的通知阜政发〔2012〕52号51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森林增长工程推进生态强市建设的意见阜政发〔2012〕59号52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实施意见阜政发〔2012〕65号53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阜政发〔2012〕66号54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阜阳市市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阜政发〔2012〕71号55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会展业发展的意见阜政发〔2013〕10号56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意见阜政发〔2013〕21号57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58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鼓励外来投资若干规定和阜阳市引进外来投资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阜政发〔2013〕28号59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阜政发〔2013〕29号60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实施意见阜政发〔2013〕30号61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的实施意见阜政发〔2013〕31号62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阜政发〔2013〕41号63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阜政发〔2013〕42号64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征兵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阜政发〔2013〕52号65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涉企收费项目目录和清理结果的通知阜政发〔2013〕54号66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的意见阜政发〔2013〕58号67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通知阜政发〔2013〕67号68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的通知阜政发〔2014〕1号69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意见阜政发〔2014〕5号70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阜政发〔2014〕8号71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阜政发〔2014〕14号72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阜政发〔2014〕17号73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的通知阜政发〔2014〕23号74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阜政发〔2014〕26号75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阜政发〔2014〕36号76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意见阜政发〔2014〕38号77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蔬菜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阜政发〔2014〕42号78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阜阳城区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阜政发〔2014〕43号79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阜政发〔2014〕44号80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阜政发〔2014〕45号81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阜政发〔2014〕56号82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发〔2014〕57号83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阜政发〔2014〕82号84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阜政发〔2014〕83号85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阜政发〔2014〕84号86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阜阳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阜政发〔2014〕85号87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阜政发〔2014〕86号88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阜政发〔2014〕87号89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阜政秘〔1998〕370号90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科技教育事业切实办好全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的通知阜政秘〔2001〕96号)91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阜阳·临沂商城建设的若干意见阜政秘〔2009〕90号92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限制使用粘土类墙体材料的通知阜政秘〔2010〕5号93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采煤沉陷区居民搬迁安置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阜政秘〔2011〕42号94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意见阜政秘〔2011〕60号95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雷击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阜政秘〔2011〕114号96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强制实施主体(第一批)的通告阜政秘〔2012〕70号97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阜政秘〔2012〕96号98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阜政秘〔2013〕167号99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阜政秘〔2014〕80号100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茨淮新河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阜政办〔2002〕7号101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04〕89号102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核准办法备案办法及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05〕11号103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05〕86号10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通知阜政办〔2006〕31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06〕87号106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行政机关办理涉法事务暂行规定的通知阜政办〔2006〕113号107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07〕11号108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07〕38号109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阜政办〔2007〕70号110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暂行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07〕97号111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城区户外广告标志设置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阜政办〔2007〕103号112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指导规则的通知阜政办〔2007〕114号113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阜阳城区新建居民小区配套建设教育设施有关问题的通知阜政办〔2008〕12号11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和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办〔2008〕67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县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阜政办〔2008〕70号116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残联、市财政局关于市财政金额预算拨款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08〕72号117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阜政办〔2008〕77号118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阜政办〔2008〕88号119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基层残疾人工作协(助)理员选聘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办〔2008〕93号120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阜政办〔2009〕2号121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卷烟零售布局管理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09〕3号122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本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阜阳市本级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09〕5号123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关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09〕8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通知阜政办〔2009〕23号125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拥军优属暂行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09〕25号126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09〕45号127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阜阳市属国有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阜政办〔2009〕46号128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阜政办〔2009〕55号129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切实加强出生实名登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阜政办〔2009〕68号130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阜政办〔2009〕69号131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阜政办〔2009〕73号132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办法等四项制度的通知阜政办〔2009〕81号133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阜城工业项目并联审批服务平台的意见阜政办〔2010〕6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艾滋病病人抗体机会性感染医疗救治工作暂行办法》和《阜阳市艾滋病病人抗机会性感染治疗个人帐户和大病统筹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10〕8号135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的通知阜政办〔2010〕10号136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文化市场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阜政办〔2010〕18号137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10〕57号138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阜政办〔2010〕59号139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实施意见阜政办〔2010〕60号140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阜阳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通知阜政办〔2010〕65号141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中心和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意见阜政办〔2010〕69号142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城市绿化绿线管制和建设项目绿色图章管理制度的通知阜政办〔2010〕73号143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阜政办〔2011〕7号14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11〕8号145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和阜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11〕9号146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演艺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阜政办〔2011〕10号147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阜阳市加强异地商会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阜政办〔2011〕16号148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收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有关费用的通知阜政办〔2011〕17号149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通知阜政办〔2011〕20号150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采煤沉陷区居民搬迁安置补偿工作的通知阜政办〔2011〕25号151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阜政办〔2011〕37号152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11〕40号153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通知阜政办〔2011〕42号15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实施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11〕49号155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颍州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11〕53号156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12〕1号157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双拥合格单位政策奖励制度的通知阜政办〔2012〕5号158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阜政办〔2012〕6号159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12〕15号160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阜政办〔2012〕17号161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办〔2012〕22号162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鼓励支持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暂行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12〕25号163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采煤沉陷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12〕26号16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12〕28号165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预防和处理军(警)民纠纷工作的意见阜政办〔2012〕31号166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阜政办〔2012〕32号167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预警监测及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阜政办〔2012〕33号168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阜政办〔2012〕35号169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阜政办〔2012〕39号170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供销社关于深入推进“新网工程”建设意见的通知阜政办〔2012〕40号171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的通知阜政办〔2012〕41号172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费一票多费征收工作的通知阜政办〔2012〕42号173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12〕46号17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促进个体工商户升级为私营企业注册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阜政办〔2012〕49号175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的实施意见阜政办〔2012〕50号176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12〕52号177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12〕53号178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12〕54号179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办〔2013〕3号180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进一步推进并联审批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13〕13号181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13〕14号182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和并联审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阜政办〔2013〕16号183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对外招商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通知阜政办〔2013〕22号18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阜政办〔2013〕32号185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安徽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阜政办〔2013〕37号186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鼓励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暂行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13〕40号187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阜政办〔2013〕42号188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制度改革的意见阜政办〔2013〕44号189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人事编制管理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阜政办〔2013〕45号190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城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办〔2014〕1号191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的通知阜政办〔2014〕7号。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阜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阜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阜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3.06
•【字号】阜政办秘[2012]14号
•【施行日期】2012.03.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阜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
市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阜政办秘〔2012〕14号)
颍州、颍东、颍泉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中央及省驻阜单位:2012年是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第一年。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决定》(阜发〔2011〕12号)确定的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保达标的目标要求,为加快推进创建园林城市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度阜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的批复
【法规类别】土地管理机构
【发文字号】皖政秘[2011]181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1.05.26
【实施日期】2011.05.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皖政秘〔2011〕181号)
阜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阜政发〔2010〕46号)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
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规划的
整体控制作用。
《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
《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主要内容一、总则(一)规划期限近期至2015年,中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0年,并展望城市远景发展。
(二)规划范围1、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阜阳市市域行政区划范围,面积约9775平方公里。
2、城市规划区范围:西至绕城公路以西50米,北至茨淮新河北岸100米陆域边界,东至绕城公路以东50米,南至阜阳市区行政边界。
规划区面积约1053.59平方公里。
二、城市规模2030年,阜阳市域常住人口960万左右,城市化率65%左右。
2030年,阜阳市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20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200平方公里。
三、城市性质与职能城市性质:全国著名的农副产品基地、区域性交通枢纽和豫皖省际区域性中心城市。
城市职能:国家层面上为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之一;泛长三角层面是新兴能源基地;中原经济区层面上为豫皖省际的商贸物流中心;从省域层面上看是安徽省加工制造业基地之一和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在皖北层面上为皖北魅力水城,生态宜居家园。
四、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一)城市发展目标以建设区域性经济强市为目标,不断提高阜阳在中原经济区中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阜阳在豫皖交界地区经济管理、科技创新、信息、交通、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发展城市经济,不断增强城市的综合辐射带动能力,奋力率先崛起,将阜阳建设成为产业结构合理、城乡融合发展、生态良好宜居、具有强大区域竞争力的现代化大城市。
(二)城市发展战略1、城镇化发展战略(1)中心壮大策略:以壮大中心城市为首要任务,加快规划区内中心城市与周边重点镇一体化发展。
(2)县域突破策略:培育优势县城中心城市,强化其与市域中心城区的分工协作,辐射带动其周边城镇与农村地区全面发展,实现县域经济突破。
(3)重点培育策略:选择若干个发展基础好、潜力大、受限制条件小的城镇为重点镇,优先培育专业型和特色型小城镇,带动周边地域发展,并服务农村地区。
2、产业发展战略(1)壮大传统优势产业,提升原有支撑产业(2)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增强区域经济竞争力(3)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区域能力3、生态发展战略(1)对城市用地进行生态敏感性分析,划分不同的生态功能区,制定不同的管治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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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修改方案
主要内容
第1条修改背景
2016年8月1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阜阳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总体规划自批准实施以来在指导阜阳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很好的实施。
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要求,落实安徽省城乡规划改革试点工作部署,阜阳市建立了城市规划动态维护机制,组织开展了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阶段性实施评估,阜阳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情况和城市发展需求,提出了适时修改阜阳市总体规划。
第2条修改原则
1、维护总体规划权威,不修改框架性内容
本次城市总体规划修改维护原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市域城镇人口与涉及城市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各类标准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城市发展建设量化指标中的约束性指标,同时维护总体规划中城市发展方向、空间结构、城市形态等框架性内容,在规划年限不变、城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变、城市定位和发展战略不变、绿地量不减少的基础上进行修改,维护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对接空间规划成果,落实空间管控要求
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本次城市总体规划修改重点是对接阜阳市空间规划成果,落实空间规划中提出的城
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以及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重要基础设施廊道控制线及空间管制要求,推进“多规合一”。
3、保持用地结构科学合理,优化用地布局
本次修改对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布局进行适当的深化、调整和完善,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共安全。
第3条修改思路
1、落实水清岸绿产业优和城市生态网络构建的要求,对城市总体规划不适应发展和保护的部分进行适当修改。
2、按照“多规合一”和空间规划的要求,加强与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的衔接,调整有关用地布局。
3、结合自身发展需求,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安全环保优先要求,对化工产业等用地布局进行调整。
4、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注重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修补,提升城市品质。
第4条修改主要内容
1、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边界调整
结合正在编制的《阜阳市生态网络规划(2017-2030)》、《西湖新区总体概念规划》,将位于城市生态核心保护区范围内的以及西湖新区范围内的现行总规规划建设用地边界予以调整。
如下:规划减少位于生态网络核心区保护范围内的用地2处共178.9公顷;增加3处用地,共178.9公顷,城市建设用地200平方公里总量保持不变。
另颍东经济开发区部分用地边界进行微调。
2、涉及用地性质调整
——涉及环保问题:昊源化工退城入园,原昊源化工及周边用地性质予以调整为居住、绿地及配套设施用地。
——其他用地性质的调整:阜阳国际汽配城地块部分商业用地共
58.6公顷调整为居住和配套设施用地;瑶海农产品批发市场搬迁后,28.9公顷用地的更新改造,由商业用地调整为居住及配套设施用地;城南植物园西侧原规划为文化设施用地,共47.6公顷,调整为居住及配套设施用地; 职教园区部分地块调整为商业和居住用地。
3、公共服务设施类调整
公共服务设施类用地增加
221.9公顷。
由于是按地块进行调整,
因此其他交通用地增加4.3公顷,特殊用地增加0.4公顷,公园绿地增加1.5公顷;相应的仓储用地减少13.3公顷,二类居住用地减少197.8公顷,供应设施用地减少0.1公顷,消防用地减少0.3公顷,工业用地减少16.6公顷。
4、绿地调整
——公园绿地:公园绿地类调整共涉及
39个地块,公园绿地增加
60.5公顷。
公园绿地增加60.5公顷,商业用地增加3.9公顷,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增加6.1公顷,供电用地增加0.6公顷,道路用地增加0.7公顷;二类居住用地减少38.8公顷,行政办公用地减少20.0公顷,教育科研
用地减少2.6公顷,娱乐康体用地减少2.1公顷,社会福利用地减少7.4公顷,体育用地减少0.3公顷,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减少0.6公顷。
——道路绿地调整:道路绿地增加196.2公顷。
道路绿地减少路段:现行总规中规划道路沿线50米的绿带,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不了的部分路段如下:东兴路道路防护绿地宽度由50米调整至20米;古泉路道路防护绿地宽度由50米调整至30米;南京路两侧道路防护绿地局部取消,保留部分宽度由50米调整至20米;沙河路道路防护绿地宽度由50米调整至30米;淮河路(阜王路-颍州路段)北侧50米绿地取消。
道路绿地增加路段:现行总规中规划道路沿线绿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加。
5、城区用地的调整
本次规划调整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保持200平方公里不变。
增加绿地: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增加绿地规模;增加设施类用地:增加公益性公共设施的建设,增加用地规模;产业用地:随着昊源化工等企业的退城入园,产业用地基本维持在原有规模。
城区用地结构进一步优化。
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原条款共151条,本次重点修改的条款10条,分别为第33、85、86、87、88、90、93、98、105、114条,修改条款总数约占原条款的6.6%。
第5条结语
本次修改工作按照“多规合一”和空间规划的要求编制,贯彻落实水清岸绿产业优的战略目标,加强空间开发管制力度,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动态维护,对局部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进一步优化城市用地结构,科学安排各项建设用地,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推动城市集约发展,适应阜阳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新形势和新要求,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附: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前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