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讳怪象_父子不嫌同名_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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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9-10-20
作者简介:汪 婕(1986-),女,安徽庐江人,古代史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魏晋隋唐史。
避讳怪象———“父子不嫌同名”新解
汪 婕
(安徽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安徽芜湖 241003)
摘 要:纵观古代历史,自周代起,避讳之风贯穿了我国封建社会两千多年。魏晋南北朝时期有关避讳的制
度更严于前朝,然而此时却出现了“父子不嫌同名”的矛盾现象。陈寅恪和万绳楠先生皆认为此现象的产生为信道所致。本文通过先假设、再论证的方式,说明信道与“父子不嫌同名”没有必然关联,进而指出其现象存在的可能原因,并以此说明在历史研究中注意避讳学知识的重要性。
关键词:避讳;魏晋南北朝;父子不嫌同名
中图分类号:K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021(2010)01-0103-04
一、魏晋南北朝避讳现状
避讳为我国古代特有之风俗,其历史可追溯至两
千年前。《左传·桓公六年》记载“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1]
《礼记·曲礼上》曰:“入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2]。说明在周代避讳已成为当时风俗。“至周始讳”[3],到近代辛亥革命前,避讳之风贯穿于整个中国封建时代。历朝历代,凡遇当代帝王或尊者之名时,都必须回避。然而,我们稍加留意则不难发现,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很多不避名讳的现象。如东晋时著名书法家王羲之,其五子分别叫做玄之、凝之、徽之、操之、献之,孙称桢之、静之,祖孙三代皆有“之”字为名,显然不符合基本的避讳准则。针对这一现象,陈垣先生在《史讳举例》第五卷中专门提出了“南北朝父子不嫌同名例”,指出“此南北朝之风也”。但是翻检史册,我们可以发现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避讳之风与古代相比应该是有过之而无不及:颜之推在《颜氏家训·风操第六》中说道“今人避讳,更急于古”;“今世避讳,触途急切”。他列举了很多事例,如“梁氏谢举,甚有声誉,闻讳必哭。”[4]“刘縚、缓、绥,兄弟并为名器,其父名昭,一生不为照字,惟依《尔雅》火旁作召耳。”[4]83《世说新语·赏誉》记载了南北朝时期的“请讳”风俗(即官员到一地上任,下属必须要首先请教官长的家讳)。王蓝田到扬州上任,主簿向他请教家讳,他说:“亡祖,先君,名播海内,远近所知。内讳不出于外,余无所讳。”《南史·王僧孺传》记载了南朝刘宋太保王弘,精通谱学,能“日对千客,不犯一
人之讳”[5],在当时被传为美谈。周密在《齐东野语·卷四·避讳》中也提到“梁武帝小名阿练,子孙皆呼练为白绢。”[3]56事实上,陈垣先生自己也说:“避讳至晋,渐臻严密。《通典》一〇四《礼篇》所载讳议,大半出自晋人”[6]。先生的话看似前后矛盾,实则正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特殊状况的反映:一方面,避讳之风越发受到世人重视并日趋严密;另一方面,社会上又存在众多有违避讳的现象。既然如此,我们又该怎样理解“父子不嫌同名”现象的产生呢?
二、“父子不嫌同名”与信道关系的质疑
陈寅恪先生作为史学大家,对此问题早有表述。先生在《天师道与滨海地域之关系》一文中说:(晋)简文帝字道万,其子又名道生、道子。俱足以证其与天师道之关系。六朝人最重家讳,而“之”“道”等字则在不避之列,所以然之故虽不能详知,要是与宗教信仰有关……类此代表宗教信仰之字,父子兄弟皆可取以
命名,而不能据以定世次也。[7]
陈寅恪先生又举了北魏寇脩之与其子寇谦之同以“之”字为名的例子,并推究其原因说:父子俱又以“之”字命名,是其家世遗传,环境薰习,皆与天师道有关。[7]15
根据陈先生的推论,万绳楠先生继续阐述了相同的观点。他在其著作《魏晋南北朝文化史》第十二章“我国道教的产生与发展”中,提及王氏父子不避名讳的原因,写到:“我认为`之'字是作为五斗米道的符号而载入名中的,与名讳无关。因为这种现象与王氏之成为五斗米道世家,是同时发生的”。他还举了一个例证:《宋书·二凶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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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凶劭传》说文帝太子刘劭,敬事吴兴五斗米道女信徒严道育,“号曰天师”。刘劭把他的四个儿子中的三个,取名为“伟之、迪之、彬之”。连皇家之子亦用“之”为名了,而所以用之字,显然与刘劭信五斗米道有关。所以,万先生认为“东晋南北朝时期所有不避名讳,上下辈名字都带之字的,……便都是五斗米道的世家。”[8]
陈寅恪、万绳楠二位先生的推论(下文暂称之为“陈万推论”),可以概括为以下两点:第一,“之”字是作为道教符号出现在人名中,表明一种宗教信仰,不需避讳;第二,凡上下辈以“之”为名且不避讳者,皆为信道世家。严格地说,避讳学属于语言学的范畴,历史工作者少有深究。“陈万推论”是目前被史学界普遍认同的观点,后人在论及魏晋南北朝父子不嫌同名现象时,基本都要援引这个观点。确实,琅琊王氏为信道世家,这一点仅《晋书·王羲之传》中“王氏世事张氏五斗米道,凝之弥笃”一句话,就足以证明。此外检阅史籍,我们也能找到其它不嫌同名且为道教世家的例子,如:刘穆之(父)、刘式之(子)、刘秀之(子);徐羡之(父)、徐佩之(子)、徐逵之(子)、徐湛之(孙);王羡之(父)、王伟之(子)、王韶之(孙)。以上材料正好与“陈万推论”相符,如此看来,推论是成立的。但是倘若我们换个角度思考,这个推论是否就无懈可击呢?
首先,我们来看几个问题。
第一,《齐东野语》记载:“王羲之父讳正,故每书正月为初月,或作一月,余则以政字代之。”[3]60由此可见,王羲之也是注重家讳的。那么,既重家讳,又不嫌同名,岂不矛盾?唯一合理的解释即道教中不存在避讳之说。实际情况果真如此吗?
第二,万绳楠先生提到“之”字是作为五斗米道的符号载入名中,那么在道教典籍或相关文献中是否能找到“之”字为道教符号的确凿证据?
第三,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信道人数众多,道教世家也不胜枚举,“之”字如作为道教的象征,是否所有信道世家皆以“之”为名?
第四,按照陈寅恪先生的观点,“之”、“道”等字出现在名中,表达的是一种宗教信仰,那么魏晋南北朝时期众多人名中出现“之”、“道”、“僧”、“玄”、“元”等字,是否都是与宗教信仰有关?
下面,我们逐一解答上述问题。
答一:道教中是否存在避讳之说?应该说是存在的。虽然道教典籍中没有明确肯定避讳的记载,但更找不到明确否定避讳的记述。反而,一些教徒避讳的例子可以证明道教中是存在避讳的。如:张道陵作为天师道创始人,明《正统道藏》《仙苑编珠·卷中》[9]载:“正一经云:张天师讳道陵,学道于蜀鹤鸣山。”汉末张角创立了太平道,道教徒遂讳“角”字而不言。《宋史·何执中传》记载:“执中讯诸囚,听其相与语,谓牛羊之角皆曰`股',扣其故,闭不肯言,而相视变色。执中曰:`是必为张角讳耳。'”又如,道教神仙中赫赫有名的真武大帝原称玄武大帝,是因为宋朝宋真宗曾名玄休、玄侃,而避讳改称真武大帝。以上例子说明道教中不仅避讳本教圣人,而且也避讳世俗的帝王。可见,把“父子不嫌同名”的原因归之为道教信仰,是不能够成立的。
答二:道教作为一门宗教文化,他的很多意义都不是直接表达的,而是通过特殊的符号载体来表现。这些符号有具体的,有抽象的,有语言符号,也有非语言符号。如果说“之”字是道教符号的一种,那么应该属于语言符号,但是至今也没有确切的文献记载或相关证据来证明。逆向思维,倘若确能证实为道教符号,那么陈、万两位先生也就没有必要再进行推论了。
答三:魏晋南北朝时期,道教被上层阶级普遍推崇,信道世家很多。据任继愈先生主编的《中国道教史》一书统计,当时的道教世家有钱塘杜氏、琅琊孙氏、王氏、徐氏;吴兴沈氏;高平郗氏;陈郡殷氏;东海鲍氏;范阳卢氏;会稽孔氏;义兴周氏;兰陵萧氏;丹阳葛氏、陶氏等。[10]但是这些世家大族中,绝大部分都没有出现“不嫌同名”现象,而且也没有皆以“之”字为名。如,琅琊王氏的姻亲高平郗氏也是笃信道教,史书记载郗愔、郗昙“与姐夫王羲之、高士许询并有迈世之风,俱棲心绝谷,修黄老之术。”[11]但是郗氏却没有出现父子同名的现象。
答四:魏晋南北朝是我国佛、道教迅速发展的时期,这一时期的人名中确实出现了很多带有“之”、“道”、“僧”、“玄”、“法”等字的现象,但是否因人名就能推断出具有宗教信仰的表现呢?据本人粗略统计,在二十四史中反映这一时期历史的八史里,传中记录的人物名含“之”者有145,“道”为43,“僧”18,“玄”16,“法”15。这些在史书里记载的人物,也并非所有人都能被确凿地证明信仰佛教或道教。况且,能够见诸于史书的人物毕竟少数,更多普通百姓的情况我们无法得知,又焉能证实其名字是因为信教而非趋时风之举呢?
解答完这四个问题即可知:“陈万推论”只能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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