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复议决定书:撤销浙江省发改委(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2008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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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决定书范文3篇

复议决定书范文3篇

复议决定书范文3篇导读:本文是关于复议决定书范文3篇,希望能帮助到您!复议决定书范文一______ [ ]号申请人:(公民:姓名、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名称、地址)被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的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已予年月日受理。

审查中, (中止审查的事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中止对该行政复议案的审查。

年月日复议决定书范文二______:______不服本院(______)___字第___号不予准许调查收集证据申请的决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本院申请复议。

提出:……(申请复议的请求和理由)。

经审查,本院认为,……(人民法院作出复议决定的理由)。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如下:一、撤销本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 ___字第___号决定;二、准许______(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本院提出的调查收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名称)的申请。

____年____月____日(院印)复议决定书范文三申请人:____省无线电技工学校地址:____市高新区创业路925号(新校区),南京东路125号(老校区) 法定代表人:_____被申请人:____市环境保护局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局长申请人对被申请人____市环保局于20xx年7月2日作出的《排污费缴纳通知单》(洪环理征字(20xx)174号)不服,向我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缴费决定。

本机关已依法受理。

申请人称:学校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办教育事业单位,排放的是教职工、学生生活用水,并非严重污染单位,污水排人城市污水管网,且已按____市政府规定缴纳了污水处理费,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及国家环保总局20xx年4月22日给湖北省环保局《关于对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xx)108号)文件,不需再缴纳排污费,市环保局属重复收费、乱收费。

林冬梅与盐城市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监督、行政复议二审行政判决书

林冬梅与盐城市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监督、行政复议二审行政判决书

林冬梅与盐城市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监督、行政复议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监督【审理法院】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4.22【案件字号】(2021)苏09行终10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红秦广林李星星【审理法官】刘红秦广林李星星【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林冬梅;盐城市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事人】林冬梅盐城市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事人-个人】林冬梅【当事人-公司】盐城市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理律师/律所】吴相成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吴相成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吴相成【代理律所】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林冬梅【被告】盐城市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行政监督合法违法复议机关证据确凿行政复议书面审理维持原判改判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另查明,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盐都发改委提交了其已将原盐都体改委的档案以及盐都发改委2010年12月份以前的档案移交给盐都档案局的移交手续。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是:(一)办理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刘文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160二审行政判决书

刘文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160二审行政判决书

刘文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160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监督【审理法院】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1.27【案件字号】(2021)闽01行终3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谢红波蔡陈飞曾莹【审理法官】谢红波蔡陈飞曾莹【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刘文祥;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事人】刘文祥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事人-个人】刘文祥【当事人-公司】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理律师/律所】姚春兰、陈少东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姚春兰、陈少东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姚春兰、陈少东【代理律所】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刘文祥【被告】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原告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上诉人刘文祥申请公开“莆田市城厢区梅园路东段旧城改造项目可行性报告、其批复及开发商请示”的信息被上诉人莆田发改委作出的政府信息告知书中,已告知上诉人相关信息已经移交莆田市档案馆,上诉人可以依照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向莆田市档案馆查询。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违法合法性审查质证合法性证据确凿证据不足行政复议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另查明,原告于2020年4月17日向一审法院邮寄起诉状等相关材料。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原告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上诉人刘文祥申请公开“莆田市城厢区梅园路东段旧城改造项目可行性报告、其批复及开发商请示”的信息被上诉人莆田发改委作出的政府信息告知书中,已告知上诉人相关信息已经移交莆田市档案馆,上诉人可以依照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向莆田市档案馆查询。

2024年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历史沿革与发展趋

2024年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历史沿革与发展趋

一、判断题(每题8 分,共6 题,总分48 分)•1、1983年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发布《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首次以正式文件将可行性研究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提出没有开展可行性研究的项目,有关决策部门不审批设计任务书,不列入投资计划。

A、对•2、2018年12月,国务院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投资条例》从行政法规层面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必须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A、对•3、准确把握可行性研究的关键作用,首先必须明确可行性研究是针对项目建设必要性、工程可行性、运营有效性、财务合理性、影响持续性和风险可控性等六大方面所开展的一系列研究论证活动,不应将各类专业性可行性研究活动仅仅理解为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

A、对•4、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可行性研究的相关成果应为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备案提供依据。

B、对•5、政府相关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按照项目性质分别实行不同的管理制度,对于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B、对•6、项目决策是个静态的过程,数据资料不仅要可靠,还要不断进行跟踪和更新,强调时效性和前瞻性,及时、全面、准确地获取新的信息,必要时做出决策调整。

BA、对B、错二、单选题(每题8 分,共6 题,总分48 分)•7、1991年12月,原国家计委发布《关于报批项目设计任务书统称为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取消原设计任务书的名称,正式确立了投资项目审批包括()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道手续。

A、项目建议书、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8、政府相关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按照项目性质分别实行不同的管理制度,其中不包括以下那种制度(D)。

、核准制、备案制、承诺制•9、要立足我国国情,体现投资高质量发展要求,研究借鉴将ESG评价评级等国际先进理念融入可行性研究框架体系,从源头上提高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其中ESG不包括(A )。

、经济、环境、社会•10、对于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机关要求报送用于核准审查的(),是项目可行性研究成果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是核准机关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审查的重要依据。

备考2023年河南省周口市国家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真题二卷(含答案)

备考2023年河南省周口市国家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真题二卷(含答案)

备考2023年河南省周口市国家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真题二卷(含答案) 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10题)1.“如果偶然性不起任何作用的话,那么世界历史就会带有非常神秘的性质。

”这是一种()。

A.辩证唯物主义决定论的观点B.形而上学机械唯物决定论的观点C.历史宿命论的观点D.唯心主义非决定论的观点2.第5题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二个方面内容的不同回答,是划分()。

A.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标准B.反映论和先验论的标准C.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标准D.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标准3.银保监会规定对在3家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融资余额,且融资余额合计在50亿元以上的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 ) 。

A.联合授信机制B.单一授信机制C.直接授信机制D.间接授信机制4.第43题17世纪伽利略因宣传“日心说”被宗教裁判所监禁。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学的发展,1980年10月罗马教皇不得不公开为伽利略平反,这说明 )。

5.《孙子兵法》的作者是:A.孙武B.孙膑6.第27题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

7.强行带离现场属于人民警察依法采取的()。

A.行政处罚B.行政强制措施C.刑事处理D.刑事强制措施8.以下选项对“八大山人”的描述错误的是( )。

A.主要成就集中在中国画领域B.所属时代为中国的明末清初C.“八大山人”是指八个人D.“八大山人”是指一个人9.( )是日本帝国主义全面侵华战争的开始,也是中华民族进行全面抗战的起点。

A.九一八事变B.卢沟桥事变C.西安事变D.皖南事变10.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

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

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C.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D.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二、多选题(10题)11.在用来发射卫星的火箭头部涂一层特殊的物质.这种物质可以避免火箭因高速运动与空气作用产生高温而被毁坏的危险。

余姚市甬兴气体分滤厂诉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经营许可纠纷案

余姚市甬兴气体分滤厂诉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经营许可纠纷案

余姚市甬兴气体分滤厂诉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经营许可纠纷案文章属性•【案由】特许经营许可•【审理法院】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裁判规则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理由不能成立,且该决定已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并责令重作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仍以相同理由再次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应认定为滥用职权。

正文余姚市甬兴气体分滤厂诉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经营许可纠纷案原告:余姚市甬兴气体分滤厂,住所地:浙江省余姚市泗门镇。

法定代表人:施炳清,该厂厂长。

被告: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所地:浙江省余姚市南滨江路。

法定代表人:谢高,该局局长。

原告余姚市甬兴气体分滤厂(以下简称甬兴气体分滤厂)因与被告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余姚市住建局)发生燃气经营许可纠纷,向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原告甬兴气体分滤厂诉称:2018年8月17日,原告向被告余姚市住建局申请核发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

被告于2018年8月27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书》,以目前泗门镇已有一座瓶装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可以满足当地需求,不存在供气不足现象为由,决定不予核发原告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

原告不服,依法于2018年11月8日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经审理,余姚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4日作出(2018)浙0281行初94号《行政判决书》,认定行政许可决定适用法律不当,依据不足,理由难以成立,判决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决定。

2019年7月11日,被告仍然以泗门镇无需新增储配站为由,作出《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以下简称《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综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

而被告作出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与原判决撤销的决定书事实和理由完全相同,没有对实质性的事实和理由作改变。

关于公布降低后的编制和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收费的通知浙价服号

关于公布降低后的编制和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收费的通知浙价服号

关于公布降低后的编制和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收费的通知浙价服号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以上收费按估算投资额分档计费,具体收费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工作要求和工作量由委托方双方在上述规定范围内协商确定。

二、编制和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诚实守信、自愿有偿的原则,委托方可自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接受委托,应与委托方签订合同,明确具体收费标准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以上规定自2013年1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映。

浙江省物价局
2013年9月26日
诸发改价翻[2013]37号主送:各有关单位(中介机构)
2013年10月10日印发抄送:市府办,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地税)局,建设局,
经信局,规划局,公共服务中心等。

王殿胤、王群生二审行政裁定书

王殿胤、王群生二审行政裁定书

王殿胤、王群生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批准【审理法院】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4.21【案件字号】(2020)辽03行终2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史新宇胡明张雪【审理法官】史新宇胡明张雪【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王殿胤;王群生;王丹;王娅楠【当事人】王殿胤王群生王丹王娅楠【当事人-个人】王殿胤王群生王丹王娅楠【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王殿胤;王群生;王丹;王娅楠【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违法第三人证明行政复议重复起诉抗诉【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案中,上诉人于2015年得知被诉《批复》后,共经过了复议程序、一二审及再审的诉讼程序、抗诉程序。

上述程序中生效的法院裁判文书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辽01行终796号行政判决书,该判决书认定涉案集体土地在《批复》之前就已经征为国有,上诉人已经不具有涉案土地的使用权。

故根据上述生效判决,本案上诉人与被诉《批复》不具有利害关系,其对该《批复》提起诉讼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

综上,上诉人提起本案诉讼,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原审法院裁定对其起诉不予立案结论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浙江省定价听证目录》的通知-浙价法[2010]387号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浙江省定价听证目录》的通知-浙价法[2010]387号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浙江省定价听证目录》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浙江省定价听证目录》的通知(浙价法〔2010〕387号)各市、县(市、区)物价局: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号令)和《浙江省定价目录》(浙价法〔2010〕239号),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我局对2002年制定公布的《浙江省价格听证目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我局原下发的《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浙江省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浙价法〔2002〕386号)同时废止。

附件:浙江省游览参观点定价听证名录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浙江省定价听证目录序号项目名称听证组织部门备注1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省物价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2客运出租车运价市、县(市、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3居民生活用城市供水销售价格市、县(市、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4居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市、县(市、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5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市、县(市、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6城市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运价市、县(市、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7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市、县(市、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8居民有线电视主终端基本收视维护费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省物价局委托9部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4A级、5A级旅游景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省物价局市、县(市、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实行听证的具体名录见附件10公办普通高中学费市、县(市、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附件浙江省游览参观点定价听证名录序号名称听证组织部门1千岛湖景区省物价局2普陀山景区(不含朱家尖)省物价局3奉化溪口景区省物价局灵隐飞来峰景区杭州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5雁荡山景区乐清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6桐乡乌镇景区桐乡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7南浔古镇景区南浔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8兰亭景区绍兴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9双龙景区金华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10江郎山景区江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11神仙居景区仙居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12仙都鼎湖峰景区缙云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结束——。

行政复议的决定书

行政复议的决定书

行政复议的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是指行政机关按《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复议案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就全案的具体问题做出处理的书面决定。

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行政复议决定书范文,供大家参考!行政复议决定书范文一黄*:你因不服xx市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3年续发的《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广州***楼巴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复函》(越人社函〔20xx〕***号),于2014年4月16日向本局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复函。

经审查,你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的规定。

本复议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的,可自收到本《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年四月十八日行政复议决定书范文二申请人:xx市xx热处理有限公司:法宝代表人:顾宝才联系地址:xx市xx镇xxx村xxd村联系电话:133061642xx 邮编144xx被申请人:xx市环境保护局联系地址:xx市锡澄路166号法定代表人:王xx 局长联系电话:860080xx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xx年8月11日作出的澄环罚书字[2014]第088号行政处罚决定,于20xx年9月11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澄环罚书字[2014]第08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申请人称:是更换老旧设备,增加了台式电阻炉及煤气加热炉。

只是未及时报批环保审批手续,在程序上有些疏忽。

但该新设备相对于老设备而言,可以达到更少的排放、更少污染的效果,处罚未考虑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事实。

正处在设备更新改造期间,由于处罚过重,会导致更换环保设备的进度迟缓。

被申请人答复称:20xx年5月,接信访举报反映申请人厂区冒黄烟、气味扰民。

精选最新版行政执法资格模拟考试588题(含标准答案)

精选最新版行政执法资格模拟考试588题(含标准答案)

2020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题库588题【含答案】一、选择题1.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实施下列哪项行为须征得原告的同意?(正确答案:B)A.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B.追加或者变更被告C.决定合并审理D.允许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体现了下列哪些原则()(正确答案:D)A.权利救济原则B.行政强制适当原则C.行政强制法定原则D.行政强制禁止谋利原则3.关于《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二项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的行政许可,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正确答案:C)A.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B.行政机关按照招标.拍卖程序确定中标注人.买受人后,应当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依法向中标人.买受人颁发行政许可证件C.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不应当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行政机关违反招标.拍卖程序,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申请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和()等职能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具体做好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相关工作。

(正确答案:D)A.法制B.财政C.档案D.以上都是5.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违法或者明显不当情形的,由有权机关依照()的规定予以纠正.变更或者撤销。

(正确答案:A)A.《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B.《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C.《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D.《浙江省行政程序规定》6.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正确答案:B)A.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B.财产已经变卖的,只需给付变卖所得的价款C.财产已经变卖的,给付变卖所得的价款;但是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D.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7.下列情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是:(正确答案:A)A.甲因涉嫌销售劣质产品而被本县产品质量监督局警告。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廖国沛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廖国沛

2017年12月行政处罚案例汇总●内幕信息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9号(应燕红) (3)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6号(张艺林) (6)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4号(吉林信托、高福波) (8)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号(曾祥颖) (13)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曹良继) (16)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8号(胡鸣一) (19)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号(胡建东) (21)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4号(林安) (23)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林竹兰) (26)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5号(刘小萍) (28)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6号(池勤波) (31)●信息披露违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7号(佳电股份、赵明、梁喜华等23名责任人员) (34)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2号(雅百特、陆永、顾彤莉等21名责任人员)41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3号(任子行、景晓军) (49)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5号(华宏医药、盛龙才、况清娟) (53)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4号(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梁健锋、王旭东) (56)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7号(海龙精密、张陈松娜等四人) (58)●操纵市场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8号(廖国沛) (61)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6号(吴峻乐) (67)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0号(易所试、中泰证券、章源等8名责任人员) (70)●短线交易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2号(郭庆) (76)●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9号(陆茜) (78)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8号(蒋政) (80)山西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05号(李大伟) (82)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7〕5号(杨康华) (84)●中介机构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1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郭晋龙、夏斌)86●私募机构违规经营青岛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2号(中城银信、张佩宏、申巧玲) (95)●超比例持股未披露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5号(广东新价值、钱文彦、卢冬妮) (99)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8号(上海荣利、何学忠、张莉) (102)●内幕交易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9号(应燕红)当事人:应燕红,女,1976年12月出生,住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

企业信用报告_恺博(常熟)座椅机械部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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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企业背景 (5)1.1 工商信息 (5)1.2 分支机构 (5)1.3 变更记录 (5)1.4 主要人员 (6)1.5 联系方式 (7)二、股东信息 (7)三、对外投资信息 (7)四、企业年报 (7)五、重点关注 (9)5.1 被执行人 (9)5.2 失信信息 (9)5.3 裁判文书 (9)5.4 法院公告 (9)5.5 行政处罚 (10)5.6 严重违法 (10)5.7 股权出质 (10)5.8 动产抵押 (10)5.9 开庭公告 (10)5.11 股权冻结 (10)5.12 清算信息 (10)5.13 公示催告 (11)六、知识产权 (11)6.1 商标信息 (11)6.2 专利信息 (11)6.3 软件著作权 (14)6.4 作品著作权 (15)6.5 网站备案 (15)七、企业发展 (15)7.1 融资信息 (15)7.2 核心成员 (15)7.3 竞品信息 (15)7.4 企业品牌项目 (15)八、经营状况 (16)8.1 招投标 (16)8.2 税务评级 (16)8.3 资质证书 (16)8.4 抽查检查 (17)8.5 进出口信用 (17)8.6 行政许可 (17)一、企业背景1.1 工商信息企业名称:恺博(常熟)座椅机械部件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320581000496715统一信用代码:91320581MA1NM9YG1P法定代表人:茅海峰组织机构代码:MA1NM9YG-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所属行业:汽车制造业经营状态:开业注册资本:35,000万(元)注册时间:2017-03-24注册地址:常熟市东南街道银海路69号营业期限:2017-03-24 至 2042-03-23经营范围: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汽车座椅功能件产品和其组件、精密模具、工装、设备,提供以上产品的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设备租赁、房屋租赁。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pk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书(撤销pk维持规划许可)(2008年11月11日)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pk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书(撤销pk维持规划许可)(2008年11月11日)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pk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书发表时间:2008-11-11 17:06:00 阅读次数:546据新民晚报7月21日报道,上海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败诉率只有6%。

可见,司法环境之恶劣。

可是,在上海市青浦区徐仁荣等7人诉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的案件中,2008年11月5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却当庭审判被告败诉,着实出乎了我的意外(见附件1)。

9月16日,在杭州市萧山区丁锡娟等9人诉杭州市规划局的案件中,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却判决原告败诉。

两案件法律关系完全相同(见附件2)。

那么,应该如何评价杭州行政诉讼的环境呢?附件1: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8)黄行初字第75号原告徐仁荣,男,1955年2月1日出生,汉族,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太联村大联105号。

原告周海兴,男,1958年1月21日出生,汉族,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金米村金横197号。

原告徐阿邱(兼原告诉讼代表人),男,1937年4月19日出生,汉族,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太联村大联103号。

原告倪文华(兼原告诉讼代表人),男,1968年2月12日出生,汉族,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金米村金横203号。

原告许林兴(兼原告诉讼代表人),男,1964年8月22日出生,汉族,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金米村白米161号。

原告倪美华(兼原告诉讼代表人),男,1956年7月6日出生,汉族,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金米村金横204号。

原告周建兴(兼原告诉讼代表人),男,1955年6月2日出生,汉族,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金米村金横198号。

上述七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袁裕来,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述七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徐利平,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住所地本市大沽路100号。

法定代表人冯经明,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胡志瑜,女,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夏天锋,男,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工作人员。

2022年陇西县国企招聘考试基础题库

2022年陇西县国企招聘考试基础题库

2022年陇西县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基础题库(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姓名:________________ 准考证号:_______________第一部分常识判断1.2022年4月22日,()国际商事法庭揭牌,标志着中西部首个在地方设立的国际商事法庭正式运行,成为继苏州、北京后,全国第三个在地方设立的国际商事法庭。

A.西安B.昆明C.成都D.重庆【答案】:C2.2022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是我国首次专门针对湿地生态系统进行立法保护,将引领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开启保护工作的新篇章。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物种基因库”,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其生态功能不包括()A.调节气候B.净化水质C.维护生物单一性D.涵养水源【答案】:C3.度量衡是我国古代使用的计量单位,其中“衡”是指哪个方面的标准?()A.长度B.重量C.体积D.面积【答案】:B—1 —4.我国现存最早的医书是()。

A.《伤寒杂病论》B.《本草纲目》C.《千金方》D.《黄帝内经》【答案】:D5.著有《寄小读者》的女作家是()。

A.萧红B.冰心C.丁玲D.林徽因【答案】:B6.电能是由一次能源转换而成的二次能源。

耗电量的减少可以使发电、输电、变电、配电所需要的设备容量减少从而节约能源。

下列对常用电器节电的说法不成立的是:()A.使用电脑时采用中等亮度,既有利于保护视力,又能够省电B.将液晶电视动态模式改为影院模式,可省约40%的耗电量C.灵活使用电脑内置的节电程序,不能取得明显的节电效果D.空调只要提高1摄氏度制冷时的温度设定,便可以节电约10%【答案】:C7.茅台和五粮液两家酒厂因实施价格垄断被国家发改委处以罚款,其中,茅台厂被罚2.47亿元人民币,五粮液厂则收到2.02亿元人民币的罚单。

这表明()。

A.两企业缺乏诚信教育B.两企业违背了市场竞争规则C.企业是独立的市场主体D.国家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市场【答案】:B8.“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是中国古代许多知识分子的追求,隋唐以后他们实现这一理想的主要途径是()。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同意调整杭绍台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同意调整杭绍台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同意调整杭绍台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10.15•【字号】•【施行日期】2015.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省发改委关于同意调整杭绍台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省交通运输厅:你厅《关于报送杭绍台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终点位置调整补充报告的函》(浙交函〔2015〕23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

经研究,现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调整如下:杭绍台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我委浙发改函〔2014〕447号文批复,明确项目起于钱江通道南接线齐贤枢纽,经绍兴、金华、台州三市,终于临海括苍镇附近设括苍枢纽接台金高速。

路线全长约162.3公里。

原“工可”终点距离东侧现台金高速临海服务区约1.0公里,设括苍枢纽式互通,与临海服务区复合式布置,并设有互通连接线约150米,鉴于终点枢纽式互通与服务区复合设置,服务区区域交通组织和指路体系较为复杂,且对括苍镇规划工业区有一定影响,我委同意将杭绍台高速公路台州段终点位置进行调整。

调整后终点线位向西移约1公里,至长潭村和湖新村之间,主线缩短约1.5公里。

设置括苍枢纽式互通连接台金高速,增设括苍枢纽连接线约1.5公里。

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0米。

其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仍按照原批复文件(浙发改函〔2014〕447号)执行。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10月15日。

行政复议决定9篇

行政复议决定9篇

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决定9篇行政复议决定1一、首部大体包括标题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身份情况等四个方面事项:1、标题。

即文书的名称。

应写明“××××(机关名称)行政复议决定书”。

2、案号。

即公文中的发文字号“××年××复字第××号”。

3、申请人的身份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情况。

4、被申请人的情况。

名称、地址、法宝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二、正文1、申请复议的主要请求和理由2、复议机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3、复议结论三、结尾部分有两项内容1、要写明如不服复议决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及其期限。

如果是最终的复议决定,要写明当事人履行的期限。

2、落款。

由复议机关的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复议机关的印章,并写出复议决定的年、月、日。

行政复议“决定”的撰写规范行政复议决定书正文的最后部分是“决定”的内容,该部分是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故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执行性。

1、维持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如下:维持被申请人×××(写明全称)以××号(注明发文字号)×××(文件名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2、撤销决定: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如下:撤销被申请人×××(写明全称)以××号(注明发文字号)×××(文件名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Ⅱ.如撤销后需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分项列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如下:一、撤销被申请人×××(写明全称)以××号(注明发文字号)×××(文件名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陈光明与博罗县人民政府、博罗县公安局其他(公安)一案行政二审判决书

陈光明与博罗县人民政府、博罗县公安局其他(公安)一案行政二审判决书

陈光明与博罗县人民政府、博罗县公安局其他(公安)一案行政二审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08【案件字号】(2020)粤13行终21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朱丽蕴覃毅华邱炜炜【审理法官】朱丽蕴覃毅华邱炜炜【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陈光明;博罗县公安局;博罗县人民政府【当事人】陈光明博罗县公安局博罗县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陈光明【当事人-公司】博罗县公安局博罗县人民政府【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陈光明【被告】博罗县公安局;博罗县人民政府【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权责关键词】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合法违法侵犯人身权拒绝履行(不履行)管辖复议机关合法性证据确凿证据不足行政复议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查,认定事实与原审认定事实基本一致,因此,本院确认一审所查明的事实。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本案中,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博罗县公安局下属泰美派出所接警后及时赴现场进行调查,亦分别对上诉人(原审原告)陈光明及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博罗县公安局下属泰美派出所根据调查的情况,认为上诉人(原审原告)陈光明所诉报警事项系因国家建设赣深高铁征收土地而产生的土地征收补偿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的范围,已告知报警人(陈光明)去相关部门解决并说明理由,符合前述法律规定的要求,不存在上诉人(原审原告)陈光明所诉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

行政复议决定书格式

行政复议决定书格式

行政复议决定书格式行政复议决定书是指行政机关按《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复议案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就全案的具体问题做出处理的书面决定。

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行政复议决定书范文,供大家参考!行政复议决定书范文一申请人:____省无线电技工学校地址:____市高新区创业路925号(新校区),南京东路125号(老校区)法定代表人:_____被申请人:____市环境保护局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局长申请人对被申请人____市环保局于2004年7月2日作出的《排污费缴纳通知单》(洪环理征字(2004)174号)不服,向我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缴费决定。

本机关已依法受理。

申请人称:学校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办教育事业单位,排放的是教职工、学生生活用水,并非严重污染单位,污水排人城市污水管网,且已按____市政府规定缴纳了污水处理费,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及国家环保总局2004年4月22日给湖北省环保局《关于对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04)108号)文件,不需再缴纳排污费,市环保局属重复收费、乱收费。

被申请人称:1.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规定缴纳排污费。

该学校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未经任何污水处理设施直接排入赣江,是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属于征收排污费的对象。

2.学校虽然向南昌市缴纳了污水处理费,但因其污水未排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而是直接向环境排放,不能适用(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关于“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的规定,应依法对其征收污水排污费。

3.国家环保总局环(2004)108号文件第一款对污水排人未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收费问题,国家总局正与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进行协调,未明确不再征收排污费,且该校的污水并未排入南昌市的任何污水处理厂(包括未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该校以此为理由拒绝缴纳排污费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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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复议决定书:撤销浙江省发改委(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发表时间:2008-6-2 10:21:00 阅读次数:36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复议决定书
发改复决字[2007]37号
申请人:丁锡娟、金杏梅、王建林、黄生根、黄利祥、黄士贤、黄水法、黄金福、顾三壹。

住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

复议代理人:袁裕来、徐利平
代理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中兴路655号梅柏公寓四楼(315040)被申请人: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刘奇主任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环城西路新5号
2007年12月17日,本机关收到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因不服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作出的《转发国家电网公司关于浙江省月牙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04]943号,以下简称“943号文件”),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予以撤销。

经查,2004年9月2日,国家电网公司作出《关于浙江省月牙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国家电网计[2004]447号,以下简称“447号文件’’),批准华东电网有限公司2004年6月报送的有关项目请示。

2004年10月25日,浙江省发改委作出943号文件,向省内各市计委、省电力公司转发了447号文件。

2007年11月26日,申请人在就该项目的环评许可文件向当地法院起诉的过程中看到943号文件,便以不服此文件为由向本机关提起此次行政复议。

经审理,本机关认为,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有关规定,本案所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应由浙江省发改委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核准。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9号)一第3条规定:“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报送项目核准机关”。

本案中,项目主体华东电网有限公司从未向浙江省发改委提出有关项目核准的申请。

在此情况下,浙江省发改委主动作出943号文件,认可国家电网公司的项目可研批复,与项目核准应依申请而作出的规定不相符。

此外,由于浙江省发改委并未正式启动项目核准程序,943号文件也没有涉及对城市规划意见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等核准条件的审查。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1款第3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浙江省发改委作出的《转发国家电网公司关于浙江省月牙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04]943号)。

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O八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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