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的法律起源思想(法律史论文)
商鞅的法律起源思想(法律史论文)
商鞅的法律起源思想《汉书·刑法志》记述了远古时代的涿鹿之战、颛顼与共工之间的战争,说明刑罚由来以久。
刑起于兵,在先民看来法律的起源与甲兵密不可分。
夏商周也是用兵、刑大刑征服异族而定天下。
这是中国法律起源的途径之一。
其二则是“部落时期的庄严祭礼导致了‘礼’的形成与发展”1,这也是后来儒家“德主刑辅”法律思想的先声。
那在法学主要代表人物商鞅看来,法律的起源又是怎样的呢?一、商鞅所处时代(一)社会层面1、政体的改变到战国时期,诸侯纷争愈演愈烈。
相比春秋时期,“春秋是属于贵族政治的的封建时代,尽管贵族与贵族之间有矛盾冲突,但是,从宏观角度来分析,政治上的参与权大部分还是掌握在贵族手中。
如果没有贵族的参与,春秋时代的政治就不成为政治了。
相反,战国却是君主专制政治的时代,世卿巨室被打击、被消灭,权力高度集中在国君一人手中,底下不过是一批没血缘关系而只有职业关系的官吏。
”2血缘关系约束力越来越弱,对贵族等级制度产生了强烈的冲击。
体现在赏罚方面就是“壹赏”与“壹刑”。
“所谓壹赏者,利禄、官爵,抟出于兵,无有异施也。
”3“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
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
”4权力高度集中的君主制,使得当时的世卿巨室受到了重创。
世卿世禄被颠覆,人们对战功越来越重视。
2、经济的转型铁器工具的使用与牛耕技术的广泛推广,当时社会的生产力有了较大提高。
“随着农业、纺织业及手工业的进步,一个旧有的社会阶层——商,在春秋中期以后就开始酝酿、冒升,并且在春秋末叶发展壮大,吸引了不少优良的知识分子加入行列。
春秋末期晋国叔向说商人一方面‘能金玉其车,文错其服’,一方面也‘能行诸侯之贿’(《国语·晋语八》),孔子学生子贡从商,孔子说:‘赐不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
’(《论语·先进》)商人阶级的逐渐被肯定,并且进行政治交易,似乎已是时代的趋势了。
于是,贵族过去那种以农耕地掌握国家经政命脉1马小红,姜晓敏:《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8页。
论商鞅的法律思想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论商鞅的法律思想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商鞅,战国时期著名的法家思想代表人物,他的法律思想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商鞅提出的变法思想和推行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不仅在当时对秦国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同时也在后世对中国的法律制度和社会变革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本文将从商鞅的法律思想出发,探讨其对古代社会发展的影响。
商鞅的法律思想主要体现在他提出的“变法”思想和一系列以此为基础的改革措施上。
商鞅认为法律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手段,而法律应该是严明而公正的。
他主张用法治思想来治理国家,提出了“三辅治理”和“五刑”等一系列法律制度,使得秦国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完善和规范。
这些改革大大提升了秦国的国力和政治稳定性,对古代社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商鞅的法律思想对古代社会的发展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推动了法制建设。
商鞅提出的法治思想,引导了秦国健全的政治和法律制度。
他主张严格法律,取消一切不合理、无效的旧法,使得国家的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和规范。
商鞅还通过实行“三辅治理”来加强对百姓的管理和监督,使得国家的法律运行更加有序和高效。
在商鞅的改革之后,秦国的法制建设水平大幅提升,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其二,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商鞅的法律思想推动了秦国的改革,加强了国家对社会的管理和治理,增强了国家的凝聚力和统一性。
在商鞅的改革下,秦国的社会秩序明显得到了改善,社会治安得到了有效的保障,为社会稳定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商鞅的推行的“邑制”、“井田制”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为国家的土地制度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制度支撑,推动了社会的生产力和经济的发展。
商鞅的法律思想对中国古代社会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商鞅的法律思想以其严谨的逻辑和深刻的内涵,以及其对法治和公平正义的崇尚受到后世的普遍尊崇和传承。
商鞅的法律思想中蕴含着丰富的法治内涵,对古代社会变革和法治文明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对今天的法治建设也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商鞅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背景商鞅,战国时期秦国政治家、改革家,为秦国的崛起和统一六国做出了巨大贡献。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最著名的改革之一,其核心是法律制度的改革。
本文将从商鞅法律规定的背景、主要内容、影响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商鞅法律规定的背景1.秦国社会状况战国时期,秦国地处西陲,经济相对落后,国力较弱。
秦孝公时期,秦国政治腐败,官吏贪污,民不聊生。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秦孝公采纳商鞅的建议,进行变法。
2.其他诸侯国法律制度在战国时期,其他诸侯国的法律制度大多以礼法为基础,重视等级和血缘关系。
这种法律制度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不利于国家的富强。
三、商鞅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1.法律平等商鞅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取消贵族特权。
在商鞅变法中,取消了贵族的世袭特权,实行官吏选拔制度,选拔贤能之人担任官职。
2.重农抑商商鞅认为农业是国家富强的基础,因此实行重农抑商政策。
他规定,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享有土地和税收优惠,而从事商业的人则受到限制。
3.军功爵位制度商鞅实行军功爵位制度,奖励军功,激发士兵的战斗力。
士兵立功,可被封为爵位,享受相应的待遇。
4.土地制度商鞅推行土地私有制,实行均田制。
将土地分配给农民,使农民有了稳定的土地来源,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
5.严刑峻法商鞅主张严刑峻法,以维护社会秩序。
对于违法者,实行重罚,以儆效尤。
6.法律普及商鞅重视法律普及,将法律条文刻在石碑上,供民众阅读,使法律深入人心。
四、商鞅法律规定的影响1.提高国家富强商鞅法律规定的实施,使秦国社会生产力得到快速发展,国家富强,为秦国的崛起奠定了基础。
2.统一六国商鞅法律规定的成功实施,使秦国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取得了巨大优势,为秦国统一六国创造了有利条件。
3.法律制度的发展商鞅法律规定的实施,对后世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许多国家的法律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商鞅法律规定的启发。
五、结论商鞅法律规定是战国时期最著名的改革之一,其核心是法律制度的改革。
2019年商鞅变法的历史小论文
2019年商鞅变法的历史小论文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的著名历史事件,下面就是为您收集整理的商鞅变法的历史小论文的相关文章,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果你觉得不错的话可以分享给更多小伙伴哦!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卫国(今河南安阳市一带)人,战国时期政治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
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
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商鞅年轻时好刑名之学,在魏相公叔痤门下任中庶子(或作“御庶子”)。
公叔痤临终前将其推荐给魏惠王,惠王不能用。
商鞅闻秦孝公下令求贤,发愤图强,乃离魏去秦,以变法强国之术说孝公,孝公大喜。
但甘龙、杜挚等大臣对变法并不赞成,他们制造舆论,以为“智者不变法而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孝公不为所动,仍以商鞅为左庶长,下令变法。
变法令下达后,商鞅以三丈之木置于国都南门,募民有能徙木于北门者赏十金,但无人响应。
他又将赏金增至五十金,有一人应募,即获得五十金,以此来取信于民。
当时太子犯法,商鞅刑其师傅公子虔、公孙贾。
《战国策》对此事的评论是:“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
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
”商鞅执法敢于不避贵势,在秦国震动颇大,这是上下都能奉公守法的重要原因。
新法令推行几年后,秦国百姓家给人足,臣民勇于公战而怯于私斗,故国势蒸蒸日上,孝公以商鞅为大良造。
两年后,秦从雍(今陕西凤翔)迁都咸阳,并第二次下变法令。
孝公二十年(前342),秦国富强。
周天子和诸侯派人向秦祝贺。
次年,秦乘魏在马陵之战中的失利而伐魏,魏公子昂率军拒之,商鞅用诈谋虏取昂而破其军,魏割河西(今陕西东部)向秦求和。
商鞅以此战功受封于、商(今陕西商县、河南西峡一带)十五邑,号称商君。
商鞅相秦期间,商鞅因执法较严引起秦贵族的怨恨。
孝公卒后,太子秦惠王立。
公子虔之徒为报夙怨,告商鞅有谋反企图,派官吏逮捕他。
论商鞅的法律思想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论商鞅的法律思想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商鞅,战国时期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他的法律思想对中国古代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商鞅提出了“变法”的思想,强调法治的重要性,同时注重实践和效果。
他的法律思想对中国古代的政治、社会和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后世政治、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商鞅的法律思想主要集中在“变法”这一重要议题上,他认为通过制定法律来治理国家,实现了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
商鞅坚信法律的重要性,他认为法律是决定国家命运的关键因素,是实现国家治理的最有效手段。
商鞅提出的“法者国之纲纪,非法者乱之本也”这一观点,强调了法律对于国家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作用,因此他致力于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以达到治国安邦的目的。
商鞅的法律思想影响了战国时期的政治实践。
他提出了一系列变法的措施,包括“法度”、“分封”、“县邑”和“农桑”。
他主张通过法度来改革国家制度,建立科学的法律制度,并且提出了严苛的刑法和赏罚制度。
商鞅还提出了分封制度,以实现国家的分权和分利,使得国家地方自治得以加强。
通过县邑制度,商鞅实现了对地方的改革,增加了对地方政权的控制。
农桑制度则是关于农业和农民的改革,商鞅认为国家的富强离不开农业的发展,因此他提出了一系列农业改革和兴农措施。
这些变法措施,体现了商鞅法律思想的核心价值观,即以法治国,以法治民,最终达到国家富强、人民安康的目的。
商鞅的法律思想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商鞅的变法思想促进了国家的统一和统治稳定。
他通过推行法律制度,对国家实行严格的法治,提高了国家的统治效率和秩序稳定性。
商鞅的变法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封建地主的权力,加强了中央政权的控制,为后来秦国的统一提供了政治条件。
商鞅的法律思想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商鞅提出的变法措施促进了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通过坚持法治和改革制度,有利于促进社会的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加速了国家的发展进程。
论商鞅的法律思想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论商鞅的法律思想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商鞅是战国时期秦国的著名政治家和改革家之一,他对于法律思想的探索和创新,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仅推动了秦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变革和进步,也为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历史演变奠定了基础。
商鞅的法律思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一、法律地位的提高在商鞅之前,中国古代法律并不具有明确的地位和权威性,经常被官员、雇佣者和权贵垄断并随意变更,无法真正保护人民的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商鞅在秦国的改革中,通过颁布法律、设立法律机构和加大对法律的执法力度等措施,使法律在社会中的地位得到提高,成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正的有力手段。
而且商鞅还强调“严刑峻法”,在处理犯罪问题时采取了严一点的方式,引发了以前没有过的警示作用,使得人们逐渐学会了尊重和遵守法律,加强了对法治思想的认同和信仰。
二、划分三权制商鞅提出的“三权分立”制度,是中国古代法律思想中的一个重要创新。
他认为政治权力应该分为三个部分:中央政治权力、地方行政权力和法律审判权力,严格实行分权原则,避免了权力的滥用和集权制度下的腐败和效率低下等问题。
这种制度不仅为秦国带来了政治上的稳定和发展,而且为以后的中国政治体制变革奠定了基础。
三、实行州县制商鞅的另一个突出贡献是实行了州县制,将中国古代政治行政按照地域分成若干个级别的区域,增强了地方政府的自治能力和行政效率,更好地适应了各地区的管理需求,并为中国古代地方政治和行政制度变革开创先河。
四、促进经济发展商鞅也大力推动了秦国的经济发展。
他实行全民的赋役制,解除了地主和贵族对人民的压榨,有效提高了社会生产力;同时也制定了权利平等与法律保护、商人与工匠的税收政策以及商业和交通等方面的改革,促进了商业的繁荣和经济的发展。
这些经济上的变革不仅为秦国的繁荣奠定了基础,也开创了以后中国古代经济制度的先河。
综上所述,商鞅提出的法律思想对于中国古代政治制度、行政管理以及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发展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他强调将法律地位提高和划分三权分立制度、实行州县制以及大力推动经济发展,为以后中国古代法律和制度思想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为现代中国的发展奠定了历史基础。
商鞅的法律思想
商鞅一个传奇式的人物,在他对秦国的变法下,秦国一举成为中国战国期的超级大国,为最后秦国统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是商鞅第一次让国人见识到了法律的强大力量,他可以使一个国家强盛,使社会安定,使人民生活富足。
商鞅变法对于当下的中国的改革开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下面我就来简要的谈一下商鞅的法律思想。
一、依法治国的思想这是商鞅最根本的法律思想,也是商鞅的其他法律思想生存的基础。
作为前期法家的代表,肩负着反对“礼治”、“德治”和“人治”的使命,商鞅在论证依法治国的合理性上是不遗余力的。
他的理论逻辑大概是这样的:首先,他认为,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就利避害"的本性,这是法治思想的理论基础。
“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正因为“人好爵禄而恶刑罚”,所以只能用赏罚的法律手段而不能用仁义道德来统治。
法家正是利用这种人性论来否定温情脉脉的宗法关系和儒家的“礼治”、“德治"、“人治",并为实行法治的必要性提供依据的。
二、严刑峻法商鞅司法思想的最大特点就是“严刑”,严刑的实质在于轻罪重罚,利用刑罚的暴力性和威慑性来树立司法的权威,以巩固政权、稳定社会.因此可以说,重刑主义指向的是一种司法严酷主义。
根据商鞅的政治逻辑,统治者只有信奉重刑主义,坚持轻罪重罚,天下自可大治。
轻罪重罚,百姓就不敢犯轻罪,既然不敢犯轻罪,重罪就更不敢犯了。
最终,刑罚就可措置不用。
商鞅司法思想反对“赦宥”。
基于“刑重而必得”的立场,商鞅不但强调重刑,还强调“必得"即犯罪必须受到严厉惩罚,因此商鞅明确反对赦宥,认为赦宥会破坏法制。
他说:“圣人不宥过,不赦刑,故奸无起。
”不搞赦宥,则犯罪者不会滋生侥幸心理,因而也就不敢以身试法。
刑罚适用要平等商鞅司法思想的第三个特点是“壹刑",即刑罚适用上要平等。
“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
法律讲堂文史版商鞅五(2篇)
第1篇一、引言商鞅,战国时期秦国的重要政治家、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他提出的变法思想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各国变法运动中最为彻底的一次,其核心内容是推行法治,强化中央集权,推行重农抑商政策。
本文将从商鞅变法的背景、主要内容、历史影响及评价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商鞅变法的背景1.战国时期的社会背景战国时期,诸侯割据,战争频繁,社会动荡不安。
各诸侯国为了争夺土地、人口和资源,纷纷进行变法,以增强国力。
此时,秦国正处于内忧外患之中,国内贫富差距悬殊,农民生活困苦,国家财政困难;外部则面临着魏、赵、韩等国的威胁。
2.商鞅变法的理论基础商鞅主张法治,认为法律是治国之根本。
他借鉴了法家思想,主张以法律为准则,规范人们的行为,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同时,他还受到道家、墨家等学派的影响,认为国家应推行重农抑商政策,以农业为国家之本。
三、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1.推行法治,强化中央集权商鞅变法首先从法律制度入手,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使地方官员由中央任命,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他还制定了《法经》等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2.重农抑商政策商鞅推行重农抑商政策,奖励耕战,鼓励农业生产,提高农民地位。
同时,对商人进行限制,禁止商人参与政治,以减少商业对农业的冲击。
3.改革土地制度,实行均田制商鞅变法推行均田制,将土地分配给农民,使农民有稳定的土地,从而提高农业生产力。
同时,实行赋税改革,减轻农民负担。
4.推行军功爵制,选拔人才商鞅推行军功爵制,奖励军功,选拔人才。
这一制度打破了贵族世袭的特权,使有才能的人有机会进入国家政权。
四、商鞅变法的历史影响1.秦国国力的增强商鞅变法使秦国迅速崛起,成为战国七雄之一。
通过推行法治、重农抑商政策等,秦国实现了国家富强,为后来的秦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
2.法律制度的完善商鞅变法对后世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他提出的法律思想、法律制度等,为后世法制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
论商鞅的法律思想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论商鞅的法律思想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商鞅是春秋战国时期的著名政治家和法学家,他在秦国任职期间,制定了一系列改革方案,其中包括以法制为基础的政治改革。
他强调以法治国,目的是建立一个稳定、有序的社会。
他的法律思想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商鞅提出了以法治国的思想,奠定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基础。
商鞅管治的秦国,实行的是法家的支配方式。
他提出:“一切大事小事,都要根据法律制定。
”他认为,法律是统治者实现治理的手段,是统治者权力的显现。
因此,秦国的所有大大小小的政策都需要依据法律来规范,这为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打下了基础。
其次,商鞅将阶级地位作为划分法律制度的标准,明确了法律应当面向全社会。
商鞅提出:“上下有别,贵贱有序,法不阿贵,刑不贵贱。
”他认为,法律是公正、平等的,法律所制定的法规需要面向全社会,而不是针对某一特定阶层。
这样的法制原则,对未来中国法制及司法制度的规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三,商鞅主张统一法制标准,强调法律的普遍适用性。
在商鞅的改革中,他尤其注重对民间法律的规范。
他将民间传统习惯和规矩进行整合和加强,至此,秦国的法律制度正式被建立。
这样的做法,大大促进了社会的统一和稳定,预示着中国法律制度形成的潮流。
最后,商鞅的法律思想还表现为他重视教育,特别是法律教育。
他鼓励人民自学法律,让人们逐渐理解法律的重要性。
他强调人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这为后来中国法制教育的普及奠定了基础。
总之,商鞅的法律思想对中国古代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以后法制建设有巨大的启示。
通过商鞅的法律思想,我们可以看到在其时代所跨越的种种挑战,以及他在改造这个时代中扮演的重要角色。
商鞅的法律思想,为中国现代法制的进步指明了方向。
论商鞅的法律思想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论商鞅的法律思想对社会发展的影响1. 引言1.1 商鞅对法律思想的贡献商鞅,名张仪,秦国人,春秋战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和改革家,被誉为"变法之宗"。
商鞅在法律思想上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他提出了"法治"的理念,并通过一系列法律制度的改革,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商鞅倡导了法治的理念,强调法律的重要性和权威性,认为司法应当独立于政治,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他主张制定明确的法律规范,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以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这一思想在当时的社会极具颠覆性,但却为后世法治观念的形成奠定了重要基础。
商鞅在实践中积极推动了一系列法律制度的改革,包括推行重农抑商政策、改革土地制度、建立统一的法律体系等。
这些改革不仅有利于确立国家统一和统治权威,还有利于加强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商鞅的法律思想对当时社会的影响巨大,为后世法治观念的传承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他的思想不仅对秦国当时的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更为后世政治家和法律理论家提供了宝贵的启示。
1.2 法律思想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法律思想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意味着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和影响。
作为社会的调节者和稳定剂,法律思想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支柱。
它规范了人们的行为和活动,维护了社会秩序和稳定。
法律思想还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保障了人们的权益和利益。
在社会中,法律是一种规范性的准则和规则,它约束和规范了人们的行为,确保了社会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法律思想还有助于推动社会的发展和变革,促进了社会的繁荣和繁荣。
法律思想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保障,对于一个国家或社会来说,法律思想的重要性不可低估。
2. 正文2.1 商鞅的法律思想对社会治理的影响商鞅强调法律的严明执行和公平公正,确保人民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得到保障,以此来维护社会秩序。
商鞅提倡法治的思想,认为法律是治理社会的基石,只有依法治国才能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商鞅“法治”思想评析(1)论文_商鞅“法治”思想评析(1)论文
商鞅是战国时期一位极力主张实行变法的著名法家代表人物、法家理论的主要奠基者。
他在总结早期法家代表人物的法律思想和各诸侯国变法经验的基础上,对中国古代法家的法律思想作了全面的论述,为先秦法家思想体系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他的法律思想,尤其是“法治”思想,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体现社会重大变革时期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主张和利益要求,对中国封建社会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现存《商君书》共有《定分》、《开塞》、《更法》等二十四编,比较全面地收录了商鞅及其他法家代表人物的作品,是研究商鞅法律思想的主要资料。
本文以《商君书》记载的有关内容为依据,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商鞅的“法治”思想作简要评析:一、“定分”“立禁”法律起源论体现的权利保护思想商鞅认识到“定分”与“止争”‘的关系。
他指出“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免可分以为百,由名分未定。
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他所说的“名分已定”,显然是指归属已定,即所有权已经明确。
他在“定分”的基础上,提出了法律起源和国家专政体制建立的观点。
他说:“……故圣人承之,作为土地、货财、男女之分。
分定而无制,不可,故立禁。
禁立而莫之司,不可,故立宫。
官设而莫之一,不可,故立君。
”商鞅已经认识到人类社会最初并没有国家和法律,法律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他把人类社会的发展分为上世、中世、下世三个阶段,并将这三个阶段描述为“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上(尚)贤而说(悦)仁,下世贵贵而尊官。
”他认为,社会发展到“下世”阶段,出现了“以强胜弱,以众暴寡”的混乱纷争局面,于是“圣人”为了定“分”止“乱”,而确定土地、货财所有权和男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权利确定后,不形成制度不能维护,于是便制定了各种禁令(即法律);禁令制定后,没有专人执掌不行,于是设置了官吏;官吏设置后,不统一控制不行,于是又设立君主实行统辖。
商鞅已经看到法律产生与权利保护的关系,“初步接触到了国家与法律是适应保护私有制的需要而产生的这一唯物主义的命题。
论商鞅的法律思想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论商鞅的法律思想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商鞅,战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和改革家,他的法律思想对中国古代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商鞅提出了一系列法律政策和制度改革的思想,为秦国的统一和强大,以及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进步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商鞅的法律思想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商鞅的法律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法制改革和政治理念中。
他主张依法治国,并提出了一系列法律政策,包括建立严格的法律制度、推行重刑轻赋的惩罚政策、推行土地制度改革、设立县官制度等。
这些法律政策和制度改革的思想,对秦国的政治和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商鞅的法律思想促进了国家的统一和强大。
在商鞅的推行下,秦国建立了严格的法律制度,加强了对人民的管理和控制,有效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商鞅还推行了重刑轻赋的惩罚政策,这使得人民对法律的敬畏,有效地提高了国家的统治能力。
商鞅的法律思想为秦国的统一和强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后来的统一中国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商鞅的法律思想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商鞅推行的土地制度改革,使得土地的分配更加公平合理,有效地调动了人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的发展。
商鞅还设立了县官制度,加强了对地方的管理和控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商鞅的法律思想为秦国的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商鞅的法律思想影响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发展。
商鞅提出的法律政策和制度改革的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商鞅的法律思想为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为后来的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商鞅的法律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史上的重要篇章。
论商鞅的法律思想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论商鞅的法律思想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商鞅是中国战国时期的一个政治家和改革家,他主张借鉴外国的法律制度来进行国内改革,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思想,对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商鞅主张实行法治,倡导以法律来管理社会。
他认为法律是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根本手段,可以减少人治的弊端,确保公平和公正。
商鞅的法治思想对于社会的稳定和秩序的建立起到了重要作用。
通过实行法律的制衡和约束,限制强权的行使,减少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为社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商鞅主张实行重刑峻法,强调以严厉的刑罚来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他提出了“以威一害”、“以刑一民”的刑罚观念,主张对罪犯进行重刑处罚,以示惩戒。
这种刑罚观念反映了商鞅对社会道德秩序的重视,也起到了震慑犯罪分子,保护社会安全的作用。
尽管这种重刑峻法在一定程度上会引起社会的不满和抵触,但它对于社会秩序和道德建设的促进是不可忽视的。
商鞅主张落实及时效力和统一权力的法律制度。
他提出了“百官东周立”,即将官职和地区进行配合,确保法律的执行效力和统一权力的集中。
这种法律制度的落实可以加强政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法律的有效执行。
商鞅强调国家法律的一致性和统一性,提倡制定统一的法律法规,避免地方法律的割裂和碎片化。
这种法律制度的完善有利于社会发展的规范和稳定,为社会各方提供了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商鞅主张实行以功业来评定官员的制度,倡导以能力和贡献来提升官员的地位和职位。
他提出了“文赋世世侯”,即将各级官员的职位和待遇与其贡献成果相匹配。
这种制度的实行可以激励官员努力工作,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这也为社会培养了一支能力出众的官员队伍,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论商鞅变法的法治思想
论商鞅变法的法治思想摘要:公元前359年,秦开始了著名的商鞅变法,秦因此走上了”以法治国”的道路,逐渐从各诸侯国中脱颖而出,进而灭诸侯,一统天下。
本文以商鞅变法为视角从变法背景、变法治国思想浅谈为何卫鞅与秦孝公选择了霸道及以法治国之路来富国强兵。
并分析”以法治国”的形成背景、法治思想在变法中的具体体现。
进而论证秦”以法治国”理念仍然被继承和发展。
关键词:商鞅变法、法治思想、以法治国一、商鞅变法与法治思想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秦国君主时,秦国国力远远落后于关东六国。
秦孝公广求天下人才以治秦强秦。
主张法治的卫鞅入秦准备向孝公推荐自己的变法主张。
”卫鞅向秦孝公列举了帝道、王道、霸道三种治国之道,孝公和卫鞅互相经过的谈话,排除了帝道、王道,选择了更为直接彻底的霸道以图强秦。
霸道正是卫鞅的真实意思表示,也是孝公所期望的治国之道。
法乃霸道核心,离开法霸道无从谈起,采用霸道治国之路成功与否,其关键在于:是否坚持以法治国,是否坚持法的绝对权威”[1]27。
卫鞅和孝公坚信法治能使秦国繁荣强大起来。
法治思想的核心便是以法治国,该理念最先由法家先驱管仲提出,管仲坚持运用法来治理国家,认为统治者治理国家,自己的权威不必要建立在更多地基础之上,只要不政出多门,仅仅运用法律,就会像人们举手投足那样,轻而易举的治理好这个国家了。
继管仲提出法治思想后,法家逐渐分为法术势三派。
卫鞅与管仲法治思想一脉相承,此处的法的特征概括说来就是赏功罚罪治理臣民之法,逐渐用”法治”来取代”人治”。
”以法治国”的根本目的还是为了使国家强盛。
二、法治思想在变法中的具体表现(一)、君主立法商鞅坚决主张国君拥有绝对的立法权以保障变法的进行,君主的至上权威是在当时的历史社会条件下君主立法的重要保障。
一切源于自秦躁公以后,秦国的宗室贵族操纵了国家的政权,少数庶长甚至可以任意决定国君的废立,争夺君位的斗争也时有发生,造成国君更替不迭,君臣乘乱的局面。
后菌改杀出子,迎接回公子连即位,即秦献公。
商鞅的法律思想
商鞅的法律思想商鞅,战国时期秦国的政治家和法学家,以其独特的法律思想和改革举措而闻名于世。
他的法律思想不仅深刻影响了当时的秦国,也对后世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探讨商鞅的法律思想以及其对中国法律制度的影响。
一、建立权力集中的法治体系商鞅主张建立一个权力集中的法治体系,以实现社会秩序和公正。
他认为,政府应该拥有绝对的权威和控制,通过法律来约束和规范社会行为。
他提出了“以法为主,以吏为辅”的治国理念,主张法律应该成为最高的权威和规范。
商鞅在秦国实施了一系列法律改革,建立了严密而高效的法律制度。
他制定了严格的刑法和刑罚,以打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安定和秩序。
同时,他推行的土地改革,消除了地主与士族的特权,使农民能够独立耕种土地,增加了社会的稳定和公平。
二、依法治国的理念商鞅主张依法治国,重视法律的权威和约束力。
他建立了严格的官员选拔制度,实行考试录用制度,以保证公务员的能力和诚信。
他还制定了严格的纪律法规,对官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以防止腐败和滥用职权。
商鞅的依法治国理念也体现在对社会经济事务的管理上。
他推行了以法律为基础的经济政策,鼓励自由市场和竞争,保护个人财产权益,促进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他还制定了严格的商业法律,规范商人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三、推动法律的普及和教育商鞅认为,法律应该为全体人民所知晓和遵守,因此,他积极推动法律的普及和教育。
他设立了学校和法律院,培养和选拔合格的法律人才,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识和素养。
通过法学教育的普及,商鞅不仅增强了法律的权威性,也提升了社会认同和遵守法律的情绪。
商鞅的法律思想对中国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他的思想为统治者提供了一种权威的法律理念和体系,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了保障。
在后来的两千多年间,中国的法律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但依然保留着商鞅的某些法律思想的影子。
总结起来,商鞅以其独特的法律思想和改革实践对中国法律制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商鞅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商鞅,战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改革家,为秦国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商鞅法律规定。
商鞅法律规定是在秦国进行政治、经济、军事等多方面改革的基础,对秦国乃至整个战国时期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从商鞅法律规定的背景、主要内容、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商鞅法律规定的背景1. 战国时期的社会背景战国时期,各国割据,战争不断,社会矛盾日益尖锐。
各国为了争夺地盘、人口和资源,纷纷进行改革,以增强国力。
在此背景下,秦国开始崛起,其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逐渐成为各国学习的对象。
2. 秦国的发展需求秦国地处西部,地理环境较为封闭,资源相对匮乏。
为了改变这一现状,秦国急需进行改革,以发展经济、增强国力。
商鞅法律规定正是秦国在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改革。
三、商鞅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1. 土地制度商鞅法律规定对土地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
主要内容包括:(1)废除井田制,实行均田制。
将土地按人口分配,使农民拥有自己的土地,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2)推行阡陌制,将土地划分为阡陌,便于管理和税收。
2. 农业生产商鞅法律规定鼓励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生产力。
主要措施有:(1)推广农业生产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2)设立农官,负责农业生产指导和监督。
(3)奖励农业生产者,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
3. 商业发展商鞅法律规定鼓励商业发展,促进经济发展。
主要措施有:(1)废除关卡,放宽商业限制,促进商品流通。
(2)设立市场,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商贩权益。
(3)推行货币制度,统一货币,方便交易。
4. 法律制度商鞅法律规定建立了严格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1)刑法:规定刑罚种类,明确刑罚标准,提高法律的威慑力。
(2)民法:规范民事关系,保护私有财产,维护社会秩序。
(3)行政法:设立官职,明确职责,加强行政管理。
5. 军事制度商鞅法律规定对军事制度进行了改革,主要内容包括:(1)实行军功爵位制度,激发士兵战斗力。
商鞅经典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商鞅,战国时期秦国著名的政治家、改革家,其提出的法治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商鞅变法是秦国历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其中许多法律案例成为了后世法治实践的典范。
本文将围绕商鞅变法中的经典法律案例,探讨法治变革在秦国实施的过程及其影响。
二、商鞅变法的背景1.战国时期的社会状况战国时期,诸侯割据,战争频繁,各国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
秦国地处西部,资源匮乏,国力较弱。
为了实现富国强兵,秦国急需进行一场深刻的改革。
2.商鞅变法的提出商鞅,魏国人,后来投奔秦国。
他主张法治,认为只有通过严刑峻法,才能使国家富强、人民安居乐业。
公元前356年,商鞅开始实施变法。
三、商鞅变法中的经典法律案例1.商鞅变法的第一步:废除井田制,实行均田制井田制是战国时期各国的土地制度,土地被分成九份,中央为公田,周围八份为私田。
商鞅认为井田制导致土地兼并,贫富悬殊,因此提出废除井田制,实行均田制。
案例:张三原是秦国一个富有的地主,拥有大量土地。
商鞅变法后,他的土地被收回,分配给了无地或少地的农民。
张三对此十分不满,暗中串联其他地主,企图反对变法。
商鞅得知后,下令将张三处死,以儆效尤。
2.商鞅变法的第二步:推行法治,严惩贪污腐败商鞅认为,法治是国家的基石,必须严格执行。
他规定,凡贪污腐败者,不论身份地位,一律严惩。
案例:李四原是秦国一名地方官,他贪污受贿,欺压百姓。
商鞅得知后,派人调查取证,将李四绳之以法,并公开处决,以警示他人。
3.商鞅变法的第三步:奖励军功,选拔人才商鞅认为,军功是衡量一个人能力的重要标准。
他规定,士兵立功,根据功绩大小给予相应的赏赐;同时,选拔有才能的人才担任官职。
案例:王五原是一名普通士兵,他在战场上英勇杀敌,立下赫赫战功。
商鞅得知后,将他提拔为军官,并给予丰厚赏赐。
这一案例激励了秦国士兵的士气,增强了国家的战斗力。
4.商鞅变法的第四步:统一度量衡,规范市场秩序商鞅认为,统一度量衡有利于国家治理,规范市场秩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商鞅的法律起源思想《汉书·刑法志》记述了远古时代的涿鹿之战、颛顼与共工之间的战争,说明刑罚由来以久。
刑起于兵,在先民看来法律的起源与甲兵密不可分。
夏商周也是用兵、刑大刑征服异族而定天下。
这是中国法律起源的途径之一。
其二则是“部落时期的庄严祭礼导致了‘礼’的形成与发展”1,这也是后来儒家“德主刑辅”法律思想的先声。
那在法学主要代表人物商鞅看来,法律的起源又是怎样的呢?一、商鞅所处时代(一)社会层面1、政体的改变到战国时期,诸侯纷争愈演愈烈。
相比春秋时期,“春秋是属于贵族政治的的封建时代,尽管贵族与贵族之间有矛盾冲突,但是,从宏观角度来分析,政治上的参与权大部分还是掌握在贵族手中。
如果没有贵族的参与,春秋时代的政治就不成为政治了。
相反,战国却是君主专制政治的时代,世卿巨室被打击、被消灭,权力高度集中在国君一人手中,底下不过是一批没血缘关系而只有职业关系的官吏。
”2血缘关系约束力越来越弱,对贵族等级制度产生了强烈的冲击。
体现在赏罚方面就是“壹赏”与“壹刑”。
“所谓壹赏者,利禄、官爵,抟出于兵,无有异施也。
”3“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
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
”4权力高度集中的君主制,使得当时的世卿巨室受到了重创。
世卿世禄被颠覆,人们对战功越来越重视。
2、经济的转型铁器工具的使用与牛耕技术的广泛推广,当时社会的生产力有了较大提高。
“随着农业、纺织业及手工业的进步,一个旧有的社会阶层——商,在春秋中期以后就开始酝酿、冒升,并且在春秋末叶发展壮大,吸引了不少优良的知识分子加入行列。
春秋末期晋国叔向说商人一方面‘能金玉其车,文错其服’,一方面也‘能行诸侯之贿’(《国语·晋语八》),孔子学生子贡从商,孔子说:‘赐不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
’(《论语·先进》)商人阶级的逐渐被肯定,并且进行政治交易,似乎已是时代的趋势了。
于是,贵族过去那种以农耕地掌握国家经政命脉1马小红,姜晓敏:《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8页。
2郑良树:《商鞅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页。
3《商君书·赏刑》。
4《商君书·赏刑》。
的局面于焉随大江东去,经济和政治不但随着春秋的结束而分开,经济活动的内容也随着战国的来临而转型,成为另一种文化的新局面。
”53、社会阶级的兴替封建制度的分化,使得贵族分子流落民间,“他们为了谋生,挟其知识、文化到处讲学设教,从事教育活动,因而打破了贵族垄断教育、学术及文化知识的局面,使文化、知识普及庶民,使平民百姓知识化及学术化。
孔子就是这种分化中涌现出来的最伟大的杰出代表,他培养了无数的平民子弟;而这些子弟,又再培养千千万万下层社会的平民,影响了整个战国时代。
知识文化的普及至庶民,使社会下层拥有干预政治的力量。
另一方面,上层的贵族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逐渐腐化、解体,然后,逐渐退出政治舞台,由这批新知识分子取而代之。
……到了战国时代,除了那七个诸候保留一点贵族血统之外,整个社会由上层至下层几乎成为一个开放、自由的社会了……总的来说,经过长期的演变,战国时代种种面貌、精神及内涵,已经完全异于春秋时代,流行的完全是商业文化、经济文化了。
”6(二)文化层面1、战争引起抢掠争夺的功利思想礼乐征伐自诸侯出,春秋战国战乱不断。
“战争是财产重新分配的一种手段,然而,这种手段是非法的、强暴血腥的。
战争使人丧失理性,使人转趋残酷无情,使人陷入无穷欲望的深渊,对人的影响是深远及深刻的。
从西周开始,中国历史就步入这种以公开抢掠的方式来重新分配财产的高峰期。
……春秋时代更是如此,而且有加剧之虞。
……然而,到了战国,战争不但依然频仍,而且战争越来越剧烈残酷,暴师经岁,杀人盈野,死伤枕籍,十倍百倍于春秋时代。
”7对利益的追逐,使得诸侯国不惜诉诸武力。
利益使得国与国之间吞并不断,战争不断。
这种情况下,功利思想在人们心中占据主导地位就不难想象了。
2、纵横家引起朝秦暮楚的投机风尚策士周游列国,游说四方。
当时出现了一个群体——纵横家,“纵横家是先秦诸子之中,最富商业意识及思想的一群策士;而纵横家之徒,即主宰战国时代,5郑良树:《商鞅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页。
6郑良树:《商鞅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6-7页。
7郑良树:《商鞅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9-11页。
成为战国时代的主流,儒家及法家无法望其向背。
……春秋时代孔子固然已开启了周游列国、‘士无定主’的风气;战国时代的墨子、孟子也已频频游说列国,主张各种不同的结盟方式,‘邦无定交’;然而,他们到底还坚持了‘兴灭国,继绝世’、‘以礼为国’以及‘非攻’的基本原则,没占染上投机取巧的商业文化。
……然而,纵横家却恰恰相反,他们既无定主,也没有原则性的立场,更没有固定性的主张及思想,他们完全是商贾的作风,那儿有利润就追逐到那儿去,那儿利益已枯竭就远离那儿,他们投机豪赌,他们买空卖空,他们到处开空头之支票。
”8纵横家蔚然成风,与上面功利思想的风靡紧密相关。
人们追逐利益的心越来越强烈,投机风尚弥漫开来。
3、新兴知识分子注重功利的文化贵族流落民间,带动了新兴的知识分子。
然而绝大部分知识分子都出身卑微,来自社会的中下层。
“这批新兴知识分子为战国带来什么文化呢?其价值观及风格又是什么呢?……当苏秦失意返家,备受家人嘲笑时,他所透露出来的大志是:‘夫士业已屈首受书,而不能以取尊荣;虽多,亦奚以为!’9在苏秦的观念中,知识分子人生最大的目的‘取尊荣’,其他事物即使再多,‘亦奚以为’!”10商业文化在当时氛围浓厚,而这种商业文化是种鄙俗的商业文化。
游说成为了新兴知识分子的最佳出路,人们只知道“取尊荣”的手段,却忘记了自己的目标是什么。
相比春秋时期,战国时代的功利思想是越来越重。
“由于战争掠夺频仍,贪欲无餍,人性失常,尊礼重信当然就一点用处也没有了;由于朝秦暮楚投机风尚流行,当然再也不会‘论宗姓氏族’;由于庸俗的商业文化大行其道,宴会赋诗这种古雅的政治文化当然被遗弃;总而言之,从文化层面来看,战国时代已大异于春秋时代了。
总论这两个时代,由于社会层面及文化层面种种差别,一个是古典的,一个是庸俗的;一个是崇尚精神的,一个是臣服于物质的,因此,其所发挥出来的社会表象,无论是什么范畴,都有很大的差异。
”11二、商鞅的法律起源论(一)法家学派对法的定义在法家看来法是与礼相对立的,“法家给‘法’下过许多定义,其中有一些8郑良树:《商鞅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2页。
9(汉)司马迁:《史记》卷六九《苏秦传》。
10郑良树:《商鞅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2页。
是涉及法律的本质和特点的。
这些定义归纳起来,大体可分为两类。
”121、法律是公平正直的法律是区分曲直的标尺,“法律应该是公平正直的,因而如同量长度的尺寸、正曲直的绳墨、称轻重的衡量石等度量衡一样,可以作为衡量人们行为的客观准则。
……《商君书·修权》也说:‘法者,国之权衡也。
’他们所以用度量衡来比拟‘法’,也就在于强调‘法’的客观性和平等性。
”13法律是社会最重要的规范,正曲直、明事非当然是题中之义,但是在法家看来这种平等性并不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平等。
“法家这种观点虽然是以普通性的形式,即作为社会全体成员代表身份提出的,但实质上主要代表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要求在法律面前与贵族平等的思想。
因此。
法家的‘法’也就不同于‘别亲疏、殊贵贱’的‘礼’。
”14虽然法家在当时提出的法的本质并非现在我们所说的公平正义的法。
但是对于颠覆旧贵族、打破旧等级制度起到了关键作用。
法家的“法”是新兴地主阶级争取自己利益的必然产物,这也和当时社会功利思想风尚密不可分。
2、“法”与刑相结合法与刑的含义在某种程度上是高度重合的,但是在分析法家的法的本质时,“以‘法’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以刑及其与之相对的赏作为保证行‘法’的手段”15,法与刑分开来看,刑成了保障法实行的手段。
“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
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
”16可见,法的实施由刑来保障。
法与刑相结合的思想,显然有别于长期以来“礼”与刑相结合的思想。
“因为自西周以来,由于奴隶主贵族实行‘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礼治’,礼和刑是分开的。
‘礼’主要用来调整贵族内部以及本氏族或部落成员的关系,刑则主要用来镇压奴隶和平民,即所谓‘使民战栗’。
‘法’与刑结合也就意味着刑可上大夫。
与此同时,法既然以刑为保证,法也就成了人们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具有以国家暴力为后盾的强制性,如果谁敢违犯就要受到刑罚的制裁。
这是12张国华:《中国法律思想史新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4-115页。
13张国华:《中国法律思想史新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5页。
14张国华:《中国法律思想史新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5页。
15张国华:《中国法律思想史新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5页。
法不同于礼的又一特点。
中国封建社会的法律之所以以刑法为主体,乃至民刑不分,思想上就是从法家开端的。
”17新兴地主阶级急于获取自身应有的地位,法律就是最佳手段。
所以法家的法律观就可以被人理解,“法家把‘法’说成是公平、正直的客观准则,也就是他们对法律本质的一种看法。
在法家看来,当时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能授官予爵等主张是公平的,而维护贵族世袭特权的‘礼’则是不公平的。
因此,应当按照新兴地主阶级的意志来立法,也只有按照新兴地主阶级的意志所立的法才能称‘法’。
由此可见,法家所讲的‘法’不是一般的法律。
所以法家讲平等,只是替当时作为平民的新兴地主阶级向贵族争平等,即使在形式上也不同于后来资产阶级提出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8法家的法律观必然是当时社会与文化的体现,君臣关系的松动、功利思想的泛滥。
显然法家的“法”与“礼”是相互对立的,是新兴地主阶级对世袭贵族发出的挑战。
法律是维护国家利益的手段,这是前期法家极力强调的,“法律是为整个国家利益服务的,它高于包括最高统治者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
他们称个人利益为‘私’,整体利益为‘公’;体现这种利益的‘法’则为‘公法’。
‘公’高于‘私’,因而‘法’也高于‘私’,而且两者势不两立。
”19法家对法的本质的探索是大胆的,虽然法家所谓的“公”与“私”并非今日的公益与私权,但是法家对特权阶级的挑战是进步的。
当然法家的法律观无法抹去当时社会文化的烙印,但是法家对法的重视使得统治者也越来越重视法律在治国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二)法律的起源1、法律与国家同步产生《商君书·开塞》篇中说:“天地设而民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