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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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实施方案随着国家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国库集中支付作为一项重要的财政手段,也逐渐得到了广泛的关注。

国库集中支付可以大大提高财政收支管理的效率,减少财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失误,还可以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安全性管理。

因此,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实施方案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

首先,应该明确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目标。

改革的主要目标应该是优化财政资源的利用,实现财政管理的数字化和网络化,促进财政事务的便捷、快捷和高效。

此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还应当强调对财政收支的透明度和规范性的要求,以保证公共资源的公平分配和有效利用。

其次,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需要制定明确的措施和步骤。

首先,应该加强数字化设备和网络的建设,以确保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安全性、快速性和可靠性。

同时,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规定财政相关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政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在制度文化的保障下规范流转、安全流转和高效流转。

最后,还应该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资质认证,提高其专业素质和财务管理技能,以便更好地适应数字化管理的要求。

另外,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还需要结合现有的财政体制和政策要求,确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时间表。

在具体实施中,应该注重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实现政府资金管理的联网和互认。

此外,还需要建立各项检查机制,定期评估国库集中支付的质量和效率,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总之,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一个复杂而又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和各界的协作和付出不懈的努力。

只有通过制定明确的目标和实施措施,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运作模式,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能力提升,才能够逐步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目标,提高财政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财政部财库〔2011〕167号关于某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规章制度改革地指导意见

财政部财库〔2011〕167号关于某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规章制度改革地指导意见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2011〕167号自2001年我国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以来,各地区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工作,不断扩大改革范围,逐步建立起新型预算执行管理运行机制,确立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核心地位。

但从当前改革进展情况看,部分地区特别是市县级仍然存在改革进展不平衡、改革措施不到位、改革方式不规范等问题,明显制约了财政国库管理体系的完善和新制度基础性作用的发挥。

按照2011年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提高对改革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我国预算执行管理制度的根本性变革,是现代财政管理领域一项历史性重大制度创新。

改革后形成的新型财政资金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有利于从根本上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有利于从根本上保证财政收支信息反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构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制度屏障。

在看到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还面临着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有的地区仅选择几个预算单位和一少部分财政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改革没有全面推开;有的地区改革措施不到位,没有按照规范化的业务流程实施,没有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优势;还有极个别地区在公务卡制度改革方面等待观望,影响了这项改革在全国的推广进度。

由于一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不到位,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严重滞后,近几年接连发生几起财政资金安全案件,留下了深刻教训。

因此,各级财政部门必须从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履行政府受托责任的高度,从构建公共财政体系框架的角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改革目标。

二、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覆盖到所有预算单位。

2022年财政国库深化管理实施方案

2022年财政国库深化管理实施方案

2022年财政国库深化管理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我县财政国库管理体制改革,标准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监视,提高财政资金运用效益,遵照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浙江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及省财政厅有关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看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原那么我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监视,提高预算执行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遵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开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根底、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依据上述指导思想,我县财政国库管理体制改革应遵循以下原那么:(一)监视管理原那么。

实行“财政资金三不变"原那么,即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后,不变更预算单位资金运用权限、财务管理权限和会计核算权限。

通过变更财政资金的账户设置及收缴和拨付方式,实现对财政资金活动全过程的有效监管,增加财政收支活动的透亮度。

(二)标准操作原那么。

合理确定财政部门、征收机关、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使各项财政资金的收支都按标准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做到预算有依据、执行有监视、管理有制度、平安有保障。

(三)便利透亮原那么。

削减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刚好和便利,同时,提高财政支出的透亮度,实现对财政资金支出活动全过程的有效监管。

(四)踊跃稳妥原那么。

一方面要确保改革后新老模式的充分磨合和平稳转换,另一方面要确保我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能够稳步推动、取得实效,因此,改革必需做到整体设计、分步实施、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我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框架为: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全部财政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干脆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给者或用款单位。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把财政支出从过去的“资金流”变为今后的“指标流”和“额度流”,把传统的“以拨列支”变为“以支列支”。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1、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构成。建立以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为核心,预算外资金支出专户为辅助,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为网络的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体系。(1)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国库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收入账按预算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支出账按资金使用性质设立分账册。(2)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3)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单位零余额账户。(4)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5)经上级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特殊过渡性专户(以下简称“特设专户”)。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相应取消各类收入过渡性账户。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逐步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为保证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顺利实施,区财政局委托国库支付中心在代理银行开设单位往来资金专户,专项用于预算单位往来资金、历年预算结余等方面核算,并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
2、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各类账户的功能。(1)国库单一账户为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2)财政部门的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特设账户进行清算。(3)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包括单位备用金的提取和补充),并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单位往来资金专户及特设账户进行清算。(4)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预算外资金日常收支清算。(5)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财政国库管理是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财政管理的核心。

为了完善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推动现代化财政建设,提升财政管理效率和质量,实现财政资金的优化配置和安全保障,必须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二、改革目标1. 构建现代化财政制度坚持市场化、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原则,建立与现代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财政管理制度,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提升财政监管和效率。

2. 优化财政资金管理探索建立多层次资金管理体系,加强资金分级管理和分类运用,强化预算与资金管理衔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率。

3. 提高财政风险控制能力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做好风险防范和应对,加强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惩罚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三、改革内容1. 建立全国统一的财政国库制度在原有的财政国库管理模式基础上,完善制度规范,建立全国统一的财政国库制度,实现财政收支一体化管理,加强资金监管和风险控制。

2. 推进全面预算制度改革加强对预算的编制、审核、执行、监督与评价,健全预算制度,促进财政管理高效、透明、科学。

3. 探索政府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政府集中收付制度是财政国库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应通过推行电子支付、加强资金监管等手段,实现协同、高效、安全的资金集中收付管理。

4. 完善预算控制和内部审计管理加强对预算控制的监管,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确保财政收支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5. 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完善统一预算管理信息系统、财政收支管理信息系统、国库信息化系统等,实现对财政收支情况的实时监测、追踪与管理,保证财政管理的准确性和效率。

四、改革保障1. 完善制度法规建立制度法规体系,梳理、完善财政管理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行为。

2. 健全组织机构在原有机构基础上,建立财政国库管理机构,加强财政与国库管理协同,并在各级内设机构中增设管理岗位,加强职能部门的协同与配合。

3. 提高人员素质加强财政干部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适应财政管理的现代化需求。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近年来,我国财政改革不断深化,为加强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效率和透明度,必须进行制度改革。

本方案旨在构建适应新形势下财政国库管理的机制和体制,确保财政资金的科学管理和有效使用。

二、总体思路1. 突出财政国库管理的主体地位,提高财政资金的集中管理水平。

2. 完善国库收付功能,优化财政资金运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 建立健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强化内控措施,防范各类风险。

4. 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财政国库管理的数字化水平。

三、具体措施(一)优化国库收付功能1. 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推行年度预算制度,对财政资金进行计划、预算和绩效管理。

2. 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现财政资金的统一收付。

3. 设立区域性国库中心,实现国库集中管理的地方化开展。

4. 推进公共财务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财政资金的电子化支付和结算。

(二)建立健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1. 完善财政资金管理法律法规,明确财政国库管理的基本制度。

2. 建立财政国库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财政部门的职责和权责。

3. 设立财政国库管理绩效考核制度,落实管理主体的绩效目标。

4.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应对财政资金管理中的各类风险。

(三)加强内控措施,防范风险1. 完善资金监管制度,建立健全资金安全审查机制。

2. 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

3. 建立财政资金追溯制度,有效打击财政违规行为。

4. 搭建财政资金管理信息平台,加强对财政资金流向的监控。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1. 加强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数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一体化水平。

2. 推广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数据分析和决策水平。

3. 加强人员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财政人员的信息化素养。

4. 推进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在财政国库管理中的应用。

四、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协调,明确改革责任主体和工作进程。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意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意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01•【字号】黑政办发[2012]51号•【施行日期】2012.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意见(黑政办发〔2012〕51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自2003年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以来,我省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有了明显提高,财政调控能力有了显著增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作用日益突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基础性地位已经确立。

但从运行情况看,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未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性资金,财政支出实拨数额较大;有的市县财政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规范,财政资金没有通过零余额账户进行支付和清算;有的市县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预算单位未能全面履行财务管理职能等。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在2012年年底前县以上各级预算单位、有条件的乡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改革目标(一)省本级改革目标。

2012年年底前,省本级要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行为,坚决禁止预算单位向本级临时性账户和下级预算单位划转财政资金。

(二)市(地)改革目标。

2012年年底前,所有市(地)要建立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将本级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将财政代行的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职能全部退还预算单位,全面完成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转轨。

市辖区改革比照县(市)级改革方式,由所属市(地)财政部门负责指导完成。

(三)县(市,含绥芬河市、抚远县,下同)改革目标。

2012年年底前建立健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

财政部关于深化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关于深化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关于深化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的指导意见⽂号:财库[2007]51号颁布⽇期:2007-05-21执⾏⽇期:2007-05-21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省、⾃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是我国财政管理改⾰的重要内容,⽬标是通过制度创新,建⽴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党中央、国务院⾼度重视,提出了⼀系列要求,作出了整体部署。

2001年以来,各地按照国务院批准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案》(财库[2001]24号),结合本地实际,周密部署,精⼼组织,积极推进,取得了重⼤进展和显著成效,明显提⾼了财政资⾦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基本确⽴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基础地位。

⽬前改⾰处于深化和完善的关键阶段,需要进⼀步推进制度创新,有效解决改⾰⾯临的深层次问题,促进相关改⾰措施尽快到位,逐步建⽴完善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体系。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的有关要求,现对深化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提出如下意见:⼀、推进和深化国库集中⽀付改⾰各地财政部门要全⾯推进国库集中⽀付改⾰,⼒争到2010年所有财政性资⾦全部纳⼊国库单⼀账户体系运⾏管理,各级预算单位全部实⾏国库集中⽀付制度。

为此,省级财政要⼒争到2008年将改⾰实施到本级所有基层预算单位,并逐步将政府性基⾦、预算外资⾦等所有财政性资⾦纳⼊国库集中⽀付改⾰范围;同时,要加⼤推进⼒度,促进上级补助下级的专项资⾦逐步实⾏国库集中⽀付制度,⼒争到2008年,初步建⽴起专项转移⽀付资⾦国库集中⽀付基本框架和运⾏机制。

地市级财政要⼒争到2008年将国库集中⽀付制度改⾰推进到地市本级的所有基层预算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都要纳⼊改⾰实施范围。

在推进改⾰的同时,要进⼀步完善操作、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效率,在保证财政资⾦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电⼦化操作⽅式,建⽴健全现代⽀付操作模式。

县级国库集中⽀付制度改⾰总体要求是,结合本地特点,积极创造条件,稳步推进。

2023年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023年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023年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改革背景和意义2023年是我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建设现代化财政体制的重要节点。

当前,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为了进一步加强国库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国家财政安全,加强财政监督和风险防控能力,顺应发展态势和时代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改革目标1. 优化国库管理制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加快实现国库集中收付,推动国库集中调剂和财政支付集中化,建立全面覆盖的电子支付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和便捷性。

2. 强化财政监督和风险防控能力。

加强对财政资金流动的监测和分析,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提高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控制能力,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3. 提高财政管理现代化水平。

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财政管理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变,提高财政管理科技化水平,提升财政管理的效率和精确度。

4. 健全国库管理法律制度。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国库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国库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

三、改革内容和措施1. 加强国库集中收付改革。

推动全面实现财政收入和支出的集中收付,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逐步实现全域覆盖。

加快推进电子支付和财政支付集中化,提高收付效率和准确性。

2. 建立资金调剂机制。

制定资金调剂办法和程序,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与需要调剂的资金调配之间的有效衔接,确保资金流动的合理性和顺畅性。

3. 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电子化票据、财政预决算系统等信息化项目建设,提高财政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推动财政数据开放和共享,实现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

4. 建立国库风险监测和防控机制。

完善财政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加强对国库资金使用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风险,加强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

5. 完善国库管理法律法规。

修订和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国库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的国库管理法律制度,为国库管理提供坚实的法律保证。

2023年关于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实施方案

2023年关于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实施方案

2023年关于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国库集中支付是指将政府各级财政收支资金集中管理,并通过统一的支付平台进行资金的收付和管理的一种支付方式。

国家财政的日益庞大和复杂化,与传统的分散支付模式相比,国库集中支付具有集约高效、透明监控、风险防控等优势。

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效率和透明度,推动政府支付方式创新,顺应国家金融改革的大趋势,本方案旨在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财政资金集中管理与分散支付渠道的转变,提升财政资金管理的便利性和准确性。

二、目标确定1. 建立全国统一的国库集中支付平台,实现财政资金集中管理和账户一体化,提高支付的高效性和方便性。

2. 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的监控和风险管理体系,确保政府支付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3. 推广应用国库集中支付模式,提高全国范围内各级政府支付的便利性和透明度。

三、政策措施1. 建立全国统一的国库集中支付平台(1)组织相关部门和机构开展国库集中支付平台的建设工作,完善平台的技术、规范和安全管理制度。

(2)优化财政服务中心的功能,提供全方位的财政支付服务,包括账户管理、资金申请、支付操作等。

(3)整合各级政府现有的支付系统和账户,实现财政收支资金的集中管理和账户一体化。

2. 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的监控和风险管理体系(1)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平台的风险防控措施,包括支付账户的权限管理、支付操作的审核机制等,防止资金流失和风险事件的发生。

(2)建立健全支付监控机制,对政府支付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支付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3)加强支付数据的分析和利用,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3. 推广应用国库集中支付模式(1)加强政府支付主体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对国库集中支付模式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2)制定相关政策和规范,推动各级政府和单位逐步采用国库集中支付模式,实现政府支付的集中化和规范化。

(3)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拓宽国库集中支付的应用场景,推动其在税收、社保、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应用。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21•【字号】绍政办发[2009]117号•【施行日期】2009.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财政综合规定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绍政办发〔2009〕117号)市政府各部门:市财政局《关于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关于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财政局)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构建公共财政管理体系的需要,也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

为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在2008年试点的基础上,现就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意义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单位的预算观念,树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及“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工作理念,强化预算单位支出预算管理;有利于增强预算单位自身的微观理财机制,进一步明确预算单位管理主体,充分履行预算单位的管理职责,建立财政、预算单位的宏观和微观两级理财机制,充分发挥预算单位理财积极性,加强支出管理;有利于构建严密的防腐体系,通过信息网络技术对财政资金支付进行过程动态监控,使财政监督由过去的事后检查转变为以事前审核监督、事中实时监控、事后绩效评价为特征的全面监督,从制度上避免财政资金违规违纪操作。

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原则(一)规范操作。

合理确定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管理部门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所有财政资金收付按规范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

(二)“三不改变”。

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限、不改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权限、不改变预算单位会计核算权限。

公务卡管理规定

公务卡管理规定

鄂州市市直文体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根据鄂州市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鄂州分行关于印发〈鄂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鄂州市市直文体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公务卡的管理;第三条各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公务卡的管理与推广工作;第四条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一行政事业单位中原使用现金结算方式的零星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手续费等费用;二行政事业单位中原使用转账结算方式小额商品服务采购支出,包括设备购置费、办公费、会议费、咨询费、租赁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维修费等费用以上均不含政府采规定的采购目录商品和服务支出;第五条在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原则上只在具有刷卡条件的商户进行公务消费;第二章代理银行的选择第六条市财政局按照鄂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进行审核认定后,确定市级公务卡代理银行,与代理银行、银联公司签订三方合作协议;第七条为保障国库集中支付的顺利清算和公务卡的有序运作,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必须选择本单位所在的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作为公务卡代理银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在省级公务卡代理银行范围内自行选择一家银行作为公务卡代理银行;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与公务卡代理银行要按照“持卡人员承担用卡经济责任、开卡银行承担挂失经济风险、行政事业单位承担公务还款责任、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原则签订规范的代理服务协议,并报市财政局备案;第三章公务卡的开立与管理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本单位确定的代理银行范围内,每人可开设一张个人公务卡以下简称“个人卡”,个人卡开立的基本程序:一单位职工自行选择开卡银行,如实填写“公务卡申请表”,签订“领用合约”,连同相关证明资料一起交单位财务部门;二单位财务部门对职工申请开卡的相关资料进行确认,将申请资料送代理银行;三代理银行按本行规定程序审核职工开卡申请资料和办理个人卡;四代理银行将办妥的个人卡连同必要的相关资料一并发给职工或委托单位财务部门发给职工;第十条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可在本单位的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开立一张单位公务卡以下简称“单位卡”;一张单位卡可办理一至三张附属卡;单位卡以单位名义开设,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专用存款账户进行管理;单位卡开立的基本程序:一单位财务部门向市财政局提出开立单位卡的书面申请,市财政局按照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二行政事业单位向人民银行出具市财政局的批文以及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所需的其他开户资料申请开户,人民银行按规定审定后颁发“开户许可证”;三单位财务部门填写“公务卡申请表”,连同市财政局、人民银行的审批文件及其他证明资料送代理银行;四代理银行按本行规定程序审核单位卡开卡资料和办理单位卡,并与代理银行签订代理服务协议;五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将单位卡账号报送市直文体系统财会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备案;第十一条个人卡的透支额度为1至3万元含3万元,具体额度由单位财务部门与代理银行商定;单位卡的透支额度为3至20万元含20万元,具体额度由市财政局根据单位的申请并结合其部门预算确定;代理银行根据公务卡持卡人的信用考核情况,视具体情况给予提高或降低透支额度的决定,但透支额度不得突破个人卡和单位卡的上限;第十二条各单位要按照财务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严格公务卡的管理,并建立事前报批制度;单位财务部门要分别指定一名单位卡的持卡人与一名单位卡的保管人,持卡人负责掌握单位卡的密码,负责在刷卡消费时签名;保管人负责单位卡的日常保管,将其存放于指定的保险柜中;单位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单位卡使用审批和管理制度,对需要使用单位卡进行结算的支出业务,应填写“单位公务卡使用申请表”,由业务部门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报财务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单位卡;使用单位卡时必须有两人以上经办人员在场,原则上由持卡人进行刷卡消费,特殊情况可由持卡人授权其他人员进行刷卡消费;第十三条持卡人应妥善保管公务卡,遗失应及时挂失;因公务卡遗失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按照持卡人与发卡银行的领用合约或服务协议中的相关规定处理;第四章公务卡结算的程序第十四条公务人员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后,在公务卡透支免息期内,持合规的报销凭证和经本人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按照现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申请报销;第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按规定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核后,对符合公务卡结算范围和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予以报销;一报销资金已经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财务部门登录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公务卡”菜单,根据消费交易凭条录入“交易日期”、“卡号”和“系统跟踪号”,从银联提供的交易信息中提取相应的公务消费信息,核实后确定可报销金额,录入“金额”、“目级科目”、“支付摘要”等业务要素,在支付系统中确定对应的用款计划,生成财政授权支付凭证或财政直接支付用款申请,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清算系统向公务卡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转账结算,完成报销程序;二报销资金没有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则登陆银联湖北分公司或开卡银行提供的公务卡信息系统,根据消费交易凭条录入“交易日期”、“卡号”和“系统跟踪号”核实相应的公务消费信息,确定可报销金额,通过相关账户向公务卡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转账结算,完成报销程序;第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在收到支付凭证回单后,将报销凭证、消费交易凭条及支付凭证回单等原始凭证按照现行会计核算办法登记入账;第五章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的现金管理第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工资、津补贴、奖金等工资性支出通过个人工资卡结算,商品服务支出通过公务卡结算,职工在公务活动中垫付的现金通过个人工资卡报销还款,一般情况下单位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经单位领导与财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继续使用现金结算:一确需用现金发放的慰问费或其他抚恤救济性支出;二确需用现金发放给非本单位职工、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一次性费用;三确需用现金支付给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不含长期聘用人员的费用;四在个别确实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商业服务网点发生的、金额在3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五单笔金额在300元以下的职工差旅补助费;六其他特殊情况经省财政厅批准的支出项目;第十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对行政事业单位大额现金提取实行财政审批制度;单位单笔或当日累计取现金额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需提供省财政厅审核同意的“提取大额现金审批单”附3,代理银行方可办理提现;第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原则上不再向职工个人办理借款;特殊情况需向职工个人借款的,经单位领导及单位财务部门同意后,财务部门将借款支付至借款人的工资卡,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职工退还借款时,单位财务部门要填制银行进账单或现金缴款单,将款项退还单位原支付资金的账户;。

20241208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2024〕167号扫描版

20241208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2024〕167号扫描版

20241208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2024〕167号扫描版该指导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该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对于深化财政体制、加强财政管理、完善预算制度等方面的积极意义。

具体措施包括: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加强对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体制等。

二、加强地方财政预算管理。

该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地方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及时安全流转。

具体措施包括:健全预算编制的程序和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财政资金流向的监控和控制等。

三、优化地方财政资金管理。

该指导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安全性。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资金缴存和划拨管理,健全资金支付和收款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资金的转移和使用等。

四、强化地方财政监管。

该指导意见还要求地方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地方财政资源的监管,防止财政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具体措施包括:建立健全财政资源监管制度,加强对地方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加强对地方财政担保行为的监管等。

五、加强地方财政部门的能力建设。

该指导意见强调,地方财政部门要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对地方财政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等。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豫财库[2013]1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豫财库[2013]1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正文:----------------------------------------------------------------------------------------------------------------------------------------------------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豫财库〔2013〕1号2013年1月11日)各省辖市财政局、有关县(市)财政局: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干部安全,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财库〔2001〕24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豫财库〔2011〕6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实行乡财县管的各乡镇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未实行乡财县管的乡镇,由县级财政部门比照本意见要求,制定具体的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并报省财政厅(国库处)备案。

一、推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重大意义我省乡镇财政工作在各地领导的重视和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较好地规范了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增强了乡镇财政活力,缓解了乡镇财政困难,提高了乡镇财政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对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在财政资金管理上仍存在账户设置过多、管理松散、电子化程度低、手工记账等问题。

推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基层财政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公共财政体系和源头治腐的有效途径,对规范和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二、推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主要内容推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要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要求,在坚持“预算管理权不变、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各级财政监管责任不变”的基础上,统一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统一资金收付方式。

街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方案

街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方案

街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方案为积极推进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街镇财政性资金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x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x〔x〕20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区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为基础,建立街镇资金划拨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规范和节约支出,增强财政收支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基本原则(一)方便用款原则。

减少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使街镇用款更加及时和便利。

(二)平稳过渡原则。

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按照不同的资金性质,分类对待、分步实施,确保实现平稳过渡。

(三)有效监督原则。

增强财政支出透明度,使资金划拨的整个过程都处于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

(四)“三不改变”原则,即不改变街镇预算执行主体地位、资金使用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权。

三、主要内容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使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将财政支出从过去的“以拨列支”变为“以支列支”,所有财政支出都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1.区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x支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收入账按预算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支出账按资金使用性质设立分类账。

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与街镇的“财政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

2.区财政部门在指定商业银行开设“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

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街镇往来结算户”进行清算。

3.区财政部门在指定商业银行开设“财政授权零余额账户”。

用于单位授权支付。

4.区财政部门在指定商业银行开设“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按收入、支出设立分类账。

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非税资金收入、支出活动,并用于非税资金日常清算。

湖北省财政厅厅关于完善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工作的实施办法

湖北省财政厅厅关于完善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工作的实施办法

湖北省财政厅厅关于完善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工作的实施办法【法规类别】预算管理【发文字号】鄂财库发[2005]13号【发布部门】湖北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05.07.05【实施日期】2005.07.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湖北省财政厅厅关于完善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工作的实施办法(鄂财库发[2005]13号)省直各预算单位:为进一步完善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简化管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预算单位服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既坚持改革方向,又体现服务宗旨的原则,省财政厅制定了《关于完善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工作的实施办法》,请各预算单位协同执行。

附:《关于完善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工作的实施办法》二00五年七月五日关于完善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工作的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完善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简化管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预算单位服务,省财政厅结合当前开展的先进性教育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既坚持改革方向,又体现服务宗旨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完善财政国库信息系统为切实解决国库支付系统数据交换的稳定、数据传输的畅通、数据信息的共享等问题,对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进行优化升级。

1、优化升级和完善应用软件。

将地方支付系统通用版升级,更好地满足单位指标管理、计划管理、支付管理的要求。

在支付系统中向各预算单位和省财政厅相关处室开放综合查询功能,以方便查询预算执行中有关指标、计划、支付等方面的明细信息,更好地满足单位和省财政厅各相关处室查询、对账、分析、决策的需要。

整合工资统发系统、政府采购系统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现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上直接申报办理工资统发事宜。

2、提高网络传输速度。

加快研发新的交换中心,解决部分单位数据传输中网络堵塞及信息丢失问题。

采用新的网络传输办法,提高没有租用光纤专线单位的上网速度,解决电讯不稳定的问题,提高网上操作速度。

3、加强信息共享和系统整合。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政府性基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政府性基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政府性基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7.12.13•【文号】财库[2007]112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金融债券,财政其他规定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政府性基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2号2007年12月13日)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中央政府性基金管理监督,提高资金运行效率、使用效益和透明度,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财库[2001]24号)和《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财库[2002]28号)等规定,财政部制定了《中央政府性基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反映。

中央政府性基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中央政府性基金管理监督,提高资金运行效率、使用效益和透明度,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财库〔2001〕24号)和《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财库〔2002〕28号,以下简称《支付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政府性基金国库集中支付,是指将中央政府性基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存储和管理,并按照规定程序,通过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商品或劳务提供者,下同)或用款单位账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中央预算单位(包括财政预算单列的企业集团总公司)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中央政府性基金。

第四条中央政府性基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以收定支和先收后支的原则。

第五条预算单位应当根据部门预算(或预算控制数)、基金可用余额、项目实施进度和规定用途编制用款计划,并根据批复的用款计划使用政府性基金。

谈谈当前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

谈谈当前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

配 套措施 。
1深 化 部 门预 算 改 革 .
部 门预 算 是 国 库 集 中 收付 的前 提 和 基 础 。 门预 算 是 否 科 学 规 范 部 将 直 接影 响 到 国库 集 中 收付 制度 的顺 利 实 施 。 当 前 , 国 部 门 预 算 改 我 革 成 效 也 非 常 显 著 , 各 地 存 在 着很 大 的 差 异 , 些 地 方 部 门 预 算 编 但 一 制 和 管 理 还 存 在 着 不 少 问题 : 是 部 门 预 算 编 制 还 比较 粗 糙 ; 是 部 一 二 门预 算 不符 合 综 合 预 算 的 要 求 : 是部 门预 算 刚 性 不够 。 三 针 对 这 些 问 题 , 们 要深 化 部 门 预 算 改 革 : 是 部 门 预 算 编 制 明 我 一 细 化 。 支 预算 严 格 按 最 新 的 《 府 收 支分 类 科 目》 的 类 、 、 进 行 收 政 中 款 项 详 细 编 制 , 要按 功 能 分 类 科 目编 制 , 既 又要 按 经 济 分 类科 目编制 。 项 每 经 济 内容 的经 济 科 目分类 都 必 须 详 细 到 《 府 收 支 分类 科 目》 政 中的 款 级 , 好 详 细 到项 级 , 最 以适 应 深 化 国库 集 中收 付 制 度 改革 的需 要 。 是 二 编 制 综 合 部 门预 算 。统 筹 预 算 内 外 财 力 , 格 按 照 有关 规 定 。 一 编 严 统 制 、 一 管 理 、 安 排 预 算 内外 资 金 和其 他 各 项 收 支 , 保 部 门预 算 统 统筹 确 编制 的完 整 性 。三 是 强 化 预 算 的 刚性 约 束 。 “ 代 会 ” 准 的 部 门预 经 人 批 算具有法定效力 , 各部 门都 必 须 认 真 执 行 。在 预算 执 行 过程 中 原则 上 不追 加 、 调 整 . 维 护部 门预 算 的 严 肃性 和 约束 力 。 有 当 预 算单 位 不 以 只 实 际情 况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时 , 政 部 门 才 给 予适 当调 整 部 门预 算 。 财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2011]167号)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2011]167号)

自2001年我国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以来,各地区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工作,不断扩大改革范围,逐步建立起新型预算执行管理运行机制,确立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核心地位。

但从当前改革进展情况看,部分地区特别是市县级仍然存在改革进展不平衡、改革措施不到位、改革方式不规范等问题,明显制约了财政国库管理体系的完善和新制度基础性作用的发挥。

按照2011年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提高对改革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我国预算执行管理制度的根本性变革,是现代财政管理领域一项历史性重大制度创新。

改革后形成的新型财政资金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有利于从根本上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有利于从根本上保证财政收支信息反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构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制度屏障。

在看到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还面临着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有的地区仅选择几个预算单位和一少部分财政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改革没有全面推开;有的地区改革措施不到位,没有按照规范化的业务流程实施,没有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优势;还有极个别地区在公务卡制度改革方面等待观望,影响了这项改革在全国的推广进度。

由于一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不到位,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严重滞后,近几年接连发生几起财政资金安全案件,留下了深刻教训。

因此,各级财政部门必须从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履行政府受托责任的高度,从构建公共财政体系框架的角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改革目标。

二、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覆盖到所有预算单位。

省级、地市级、县级以及具备条件的乡级所属预算单位,凡没有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要于2012年底前执行到位。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改革目标
提高财政国库管理效率 加强财政资金监管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
03
改革主要内容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建立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统一 账户体系
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管和审计
添加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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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财政资金的集中管理和统一 调度
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 度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试点阶段
选择试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地区进行试点
制定试点方案:根据试点地区的特点,制定具体的试点方案
实施试点方案:按照试点方案,进行试点阶段的实施工作
评估试点效果:对试点阶段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为全面推广 做好准备
全面实施阶段
制定详细的实施方 案,明确改革目标、 任务和措施
06
预期效果和影响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
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提高资金 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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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预算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 规性
加强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效 果
加强财政管理监督
提高财政透 明度,加强
公众监督
规范财政行 为,防止滥 用职权和贪
污受贿
提高财政资 金使用效率, 减少浪费和
损失
促进财政政 策制定和执 行,提高财 政管理水平
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提高政府效率:通过改革,简化审批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繁琐程序,提高政府 工作效率。
优化资源配置:改革后,政府可以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加强监管力度:改革后,政府可以加强对市场的监管,防止市场失灵,维护市 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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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
实施方案
table>自XX 年6月份开始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以来,我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成功完成了国库集中支付单位扩面工作,基本构建了国库集中支付框架。

但是,在国库集中支付运行过程中,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有待改进和深化,针对当前财政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逐步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为体系,资金收缴和拨付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深入推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必要性
国库集中支付运行三年来,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国库管理改革前期重点开展集中支付,对集中收入尚未作统一的安排和要求,财政资金入库延迟,大量资金滞留在预算单位,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二是一些部门擅自重复或分散设置了多个账户,导致部分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不高,不利于实施有效管理和监督;三是部分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收支核算尚未纳入财政国库管理改革体系,一方面,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难以及时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领导决策调控提供准确依据。

另一方面,使得财政资金使用缺乏事前监督,有可能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

四是国库集中支付的规模小,数额少,尚未达到“所
有财政性资金都要按规范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的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要求。

XX年国库集中支付额仅占全年财政总支出的 %。

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国库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思路,继续推进和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提高国库资金运行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更好地发挥公共财政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服务功能。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国库收付制度改革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三不变”原则。

预算管理体制不变,由各单位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单位理财机制不变,资金使用权仍归各单位;单位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部门对资金使用结果负责。

二是坚持规范操作的原则。

合理确定财政部门,征收单位,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的职责,所有财政性收支都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

三是坚持管理监督的原则。

增强财政收支活动透明度,使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的整个过程都处于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防范出现规避监督的现象。

四是坚持方便用款的原则。

减少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使预算单位用款及时,更加便捷。

三、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清理和整顿各单位银行账户,实行单一帐户管理。

各预算单位只保留在核算中心统一开设的基本账户,任何单位未经县人民银行与财政部门联合审批擅自另行开设账户,都将视同为私设“小金库”,予以严肃查处。

1、由监察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审计局联合下发《关于清理整顿预算单位银行帐户的通知》,对预算单位银行帐户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

清理整顿的范围是各乡镇、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与县级财政有领拨款关系的区级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

2、取消实行会计集中核算预算单位的所有银行存款帐户,按照“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原则,由永宁县财政国库收付中心在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设一个基本存款帐户,用于预算单位非财政性资金的核算。

3、未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预算单位(差额预算单位、定额补助预算单位、实行行业会计制度全额预算单位),只允许开设一个基本存款帐户、一个专用存款帐户和一个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帐户。

(二)改革财政国库管理办法,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收付。

划拨资金统一上网支付。

建立由财政部门、代理银行和全县119个预算单位组成的财政资金集中支付网络系统,将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支付系统,实现资金支付的“中转”变“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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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1、成立永宁县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承担永宁县国库集中收付和会计集中核算工作。

将原永宁县会计核算中心和永宁县教育核算中心并入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将6个乡镇纳入会计集中核算范围,同步实现会计核算中心向国库集中收付中心转轨,所有教育预算单位(共25个)、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和集中收付。

2、增加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工作人员。

根据集中收付业务需要,从乡镇和教育核算中心现有工作人员中选调10名工作人员。

3、扩大集中支付资金范围,一是对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全部纳入财政工资统一发放;二是将所有具备条件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非预算单位资金、市拨资金尚不能挂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由于开户银行未与区财政厅连网,暂时不能实行集中支付,待条件成熟后逐步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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