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习题精讲-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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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中级经济法考点分析-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五节合同的变更、转让和权利义务终止

会计中级经济法考点分析-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五节合同的变更、转让和权利义务终止

会计中级经济法考点分析-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五节合同的变更、转让和权利义务终止考点14 合同的变更(☆☆)考点精讲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在合同主体不变的前提下,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⑴合同变更主要以当事人协议变更为主,法律规定变更或人民法院依法变更的,按规定进行。

⑵合同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当事人对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的,认定为未变更。

⑶双方当事人应按变更后的合同履行责任。

⑷变更合同效力原则上只对未履行部分有效。

典型例题【例题•多选题】合同变更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 )。

A.当事人之间已存在合同关系B.合同内容发生了变化C.必须对主体进行改变D.必须涉及合同性质和标的性质的改变【解析】根据规定,合同的变更是在合同的主体不改变的前提下对合同的内容或标的的变更,合同性质和标的性质并不改变。

【答案】AB考点15 合同的转让(☆☆)考点精讲1.合同权利转让⑴可转让合同和不可转让合同 类型 适用情形合同 转让 全部转让 原合同关系消灭,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成为新的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部分转让 合同权利部分转让的,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合同 不得 转让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①根据当事人之间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委托合同、雇佣合同②以选定的债权人为基础发生的合同权利,如演出合同③合同内容中包括了针对特定当事人的不作为义务,如禁止再转让的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权利的转让作出特别约定,禁止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我国《担保法》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⑵合同转让的通知①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权让与行为就生效,如果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③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习题精讲-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22页)

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习题精讲-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22页)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考情分析分析:考题均以案例的形式出现,每年必有主观题(简答、综合题)的出现。

在历年考试中所占分值较大,预计2019本章分值在15分左右。

单元一合同订立【例题·多选题】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居住,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

对于该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属于无名合同B.属于实践合同C.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D.可以参照适用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1)甲乙之间的合同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的任何有名合同,属于无名合同,故A正确;(2)实践合同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少数合同,本题中甲乙之间的《合同法》没有规定为实践合同,故B错误;(3)合同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合同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可见,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居住,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非常像租赁合同,故CD正确。

【例题·单选题】下列合同中,不适用我国《合同法》调整的是()。

A.融资租赁合同B.收养合同C.财产赠与合同D.借款合同『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例题·单选题】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发出要约邀请的是()。

A.甲公司向数家贸易公司寄送价目表B.乙公司通过报刊发布招标公告C.丙公司在其运营中的咖啡自动售货机上载明“每杯一元”D.丁公司向社会公众发布招股说明书『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例题·单选题】陈某在8月1日向李某发出一份传真:出售房屋一套,面积90平方米,价款260万元,合同订立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如拟购买请在3日内回复。

【优质课件】新教材2018中级《经济法》_第五章_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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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0《18经中济会法《基经础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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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单击击此此处处编编辑辑母母版版文文本本样样式式 第第二二级级 第第三三级级 第五章·第一节 第第四四级级 合第第同五五法级级律制度概述
201280《18经中济会法《基经础济》法》
数内容只需要“准确理解”就可以得分。
出2现0本,18章准真确题把非握常历之年灵真活题8,是多同以学案们例学形好式本
章的关键,而同时学好本章又是同学们能 否成功通过本门考试的关键。
201280《18经中济会法《基经础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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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单击击此此处处编编辑辑母母版版文文本本样样式式 第第二二级级 第第三三级级 第第四四级级 第第五五级级
对方主要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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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格式条款的解释
❖单单击击此此(处1处)编编理辑辑解母有母版争版议文文,本本按样通样式常式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 第应 。第二当二第【 (作第级级举 2三出三第)第例“级级格四】不四式老利级级条赵于款借提和老供非钱格格1式式0条万条款元款一。不方一”致的的解,释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第第五五级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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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单击击此此处处编分编类辑辑标母母准版版文文本本样类样型式式 第第二二级级按法律、法 第第三三第第级规 其 出 定级四四是 名 明第第级级否 称 确五五对 作 规级级有 无名 名合 合同 同
按是否尚需 交付标的 物才能成 立
诺成合同 实践合同

中级经济法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中级经济法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中级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您的姓名: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单项选择题1. 甲公司以招标方式采购一套设备,向包括乙公司在内的十余家厂商发出招标书,招标书中包含设备性能、规格、品质、交货日期等内容。

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了投标书。

甲公司在接到乙公司及其他公司的投标书后,通过决标,最后决定乙公司中标,并向乙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

下列各项中,属于发出要约的行为是() [单选题] *A.甲公司发出招标书B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投标书(正确答案)C 甲公司对所有标书进行决标D.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答案解析: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已发出要约的表示。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报价表等为要约邀请。

本题中,甲公司向包括乙公司在内的十余家厂商发出招标书,属于要约邀请;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投标书属于要约。

选项B正确。

2.力达公司于3月5日向及时雨企业发出签订合同的要约信函。

3月8日及时雨企业收到力达公司声明该要约作废的传真。

3月10日及时雨公司收到该要约的信函。

力达公司发出传真声明要约作废的行为属于() [单选题] *A要约撤回(正确答案)B要约撤销C.要约生效D要约失效答案解析: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要约生效前可以撤回要约,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

3. 甲公司就一批小麦向乙公司发出要约,乙公司在甲公司确定的要约期限届满后方发出承诺通知,甲公司接到后未予答复,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单选题] *A. 甲公司若不履行其要约所述之内容,应承担违约责任B. 乙公司之承诺生效C. 甲公司若及时表明该承诺通知有效,则该承诺通知为新要约D甲公司须及时通知乙公司该承诺有效,方使合同成立(正确答案)答案解析: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习题精讲班讲义(侯永斌主讲)05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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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01讲合同法总则(一)【考点回顾】第一部分合同法总则表一、合同的分类分类标准类型具体内容按是否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诺成合同买卖合同等实践合同“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定金合同”、“借用合同”等按法律、法规是否要求具特定形式和手续要式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银行借款合同”等不要式合同其他标准法律是否对其名称作出规定、双方是否互负给付义务、是否支付代价、主从关系[讲义编号NODE01392100050100000101:针对本讲义提问] 表二、格式条款提供方义务“提请注意”免责条款无效合同无效具有《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如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等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多种解释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采用“非格式条款”[讲义编号NODE01392100050100000102:针对本讲义提问] 表三、合同的订立要约特征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区别要约邀请内容不明确,没有法律约束力【注意1】“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属于要约邀请【注意2】“商业广告”原则上属于要约邀请,但如其内容符合要约规定,视为要约【记忆提示】要约邀请必有不确定因素,判定是否为要约时,只要站在受要约人的一方考虑,一旦承诺该合同是否生效,对方不履行是否要承担法律后果,如果是就是要约,如果不是就是要约邀请生效“到达”受要约人时,到达≠看到≠知道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发出后、生效前,一旦撤回要约不生效)撤销可以受要约人“承诺前”(生效后、承诺前,一旦撤销要约失效)不可以(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2)“明示”要约不可撤销(3)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失效拒绝、撤销、期满未承诺、作出实质性变更(新要约或反要约)★承诺承诺期起算点电话、传真到达时开始计算信件已载明→信件载明的日期未载明→寄出的邮戳日期迟延受要约人“主观故意”,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一般视为新要约迟到“客观原因”导致,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一般视为有效生效“到达”要约人时撤回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发出后、生效前,一旦撤回合同不生效)【注意】承诺不得撤销成立双方异时异地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时间、地点为合同成立时间、地点实际履行原则双方签字、盖章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约定确认书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可在合同成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讲义编号NODE01392100050100000103:针对本讲义提问]【说明】效力待定合同的三种情形,限制行为能力、无权代理、无权处分,见第一章表三、民事法律行为表四、合同的履行约定不明补充协议→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按合同法规定价款、报酬“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地点给付货币“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费用“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注意】答题时请按“顺序”回答涉及第三由第三人履行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出现一切问题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诉讼(1)以“债务人”为被告(2)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期限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消灭[讲义编号NODE01392100050100000104:针对本讲义提问] 表五、保证保证人绝对禁止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对禁止国家机关:除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转贷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除有法人授权【注意】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不能以此要求免除保证责任保证方式一般保证★关键字: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保证责任一般:有“先诉抗辩权”只承担补充责任特殊:(1)债务人住所变更,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困难;(2)债务人破产,法院中止执行程序;(3)书面放弃先诉抗辩权连带保证关键词: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注意】对保证方式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按连带责任保证共同保证与债权人约定按份共同保证保证人内部约定连带共同保证共同担保★债务人自己提供物保约定→先物后人第三人提供物保无先后顺序之分,一方承担担保责任后只能找债务人追偿保证责任范围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注意】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债权转让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约定不得转让除外)债务转让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对转让的部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内容变更数量、价款未经保证人同意:避重就轻原则(减轻后,加重前)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同意:原期限保证期间★未约定6个月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约定不明2年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起算点一般: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要求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诉讼时效一般保证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算连带保证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算中止中断中止都中止,连带不中断(或中止都中止,找谁谁中断)[讲义编号NODE01392100050100000105:针对本讲义提问]第02讲合同法总则(二)表六、抵押流押条款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注意】流押条款无效,流质条款也无效,均属于流氓条款抵押财产可以动产、不动产【注意】(1)以公开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2)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3)试点地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4)试点地区以农民住房财产权设立抵押,需将“宅基地使用权”一结晶后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讲义编号NODE01392100050200000101:针对本讲义提问] 表七、质押动产质押一般情况质权自“交付”时设立★间接占有财产出质自“书面通知送达占有人”时视为移交权利质押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单、仓单、提单交付设立有权利凭证登记设立没有权利凭证基金份额、股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应收账款登记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关部门、信贷征信机构【记忆提示】有凭证交付设立,没凭证登记设立,归哪里管就在哪里登记[讲义编号NODE01392100050200000102:针对本讲义提问] 表八、留置前提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适用范围保管、运输、承揽、仓储、行纪合同留置的动产与债权★企业之间留置不做要求非企业之间留置必须属“同一法律关系”履行期间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2个月,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除外【注意】受偿顺序: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权>未登记的抵押权★[讲义编号NODE01392100050200000103:针对本讲义提问]表九、定金★生效“实践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注意】实际交付多或少于约定,视为变更定金合同适用范围适用违约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第三的过错,致主合同不能履行不适用不可抗力【注意】不能与违约金同时适用[讲义编号NODE01392100050200000104:针对本讲义提问] 表十、合同转让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通知”债务人,无需其同意债务人抵销权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债务人抗辩权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义务转移经“债权人同意”[讲义编号NODE01392100050200000105:针对本讲义提问] 表十一、权利义务终止已履行;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解除意定解除事前约定或事后协商法定解除(1)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2)履行期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注意】(3)(4)区别:一方延迟履行债务,在“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下无需催告即可解除【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后,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可以解除分则关于随时解除的具体规定承揽合同定作人(√)承揽人(×)货运合同托运人(√)承运人(×)保管合同保管人(未约定保管期限√)寄存人(—)租赁合同定期出租人(承租人擅自转租√)承租人(危及安全健康√)不定期出租人(√)承租人(√)委托合同委托方(√)受托方(√)后果尚未履行→终止;已经履行→恢复、补救或赔偿【注意】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条款的效力抵销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提存前提债权人“无理”拒受;“下落不明”;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通知除“下落不明”以外后果毁损灭失风险、孳息、费用均属债权人期限5年,超期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讲义编号NODE01392100050200000107:针对本讲义提问] 表十二、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产生合同成立之前合同生效之后适用合同未成立、未生效、无效等生效合同赔偿信赖利益的损失可期待利益的损害【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包括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止损费不包括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扩大的损失违约金过低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过高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同时适用(1)定金和“违约金”,不得同时适用(2)定金和“赔偿金”,可同时适用,但二者之和不得超过损失金额(3)增加“违约金”后不得要求“赔偿金”(4)违约金和“继续履行”,可同时适用[讲义编号NODE01392100050200000108:针对本讲义提问]第03讲合同法总则习题演练(一)【习题演练】【例题·单选题】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7月30日。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练习题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五节合同的保全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练习题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五节合同的保全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练习题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五节合同的保全合同的保全在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练习题第五章中,我们将重点讨论合同法律制度的第五节内容:合同的保全。

合同的保全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和权威性的法律措施。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合同的保全问题。

一、保全的法律依据合同的保全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章相关规定,该章节详细规定了合同的履行和保全方式。

根据该法律依据,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合同保全方式。

二、保全的方式1. 提供保证金保证金是指在合同签订时,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款项作为保障合同履行的形式。

当合同履行中出现争议或违约行为时,受损害一方可以通过保证金来获得相应的补偿。

保证金作为一种保全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可以有效地保障合同的履行。

2. 制定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就合同进行的一种另外的约定,即由第三方作为合同的担保人,为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责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如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担保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担保合同作为一种保全方式,可以有效地保障合同的履行。

3. 获得法律支持当合同履行中出现争议或违约行为时,受损害一方可以寻求法律支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支持可以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进行,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为适合的维权方式。

获得法律支持是合同保全的重要方式,可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三、合同保全的作用1. 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合同保全的最主要作用是保障合同的有效性。

在合同签订后,通过采取不同的保全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违约风险,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2. 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合同保全还可以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如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通过保全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相应的补偿或赔偿。

3. 促进经济交流与发展合同保全的良好执行可以促进经济交流与发展。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章节测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判断题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章节测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判断题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章节测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判断题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章节测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判断题)判断题1、自然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2、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适用《合同法》。

( )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要约或者承诺到达时间。

( )4、要约自发出时发生法律效力。

( )5、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因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因此无需通知对方当事人。

( )6、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该情形的,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同意追认,该合同有效。

( )7、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 )8、格式条款中如果存在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该条款无效。

( )9、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10、主合同解除后,其担保合同的担保人也相应解除应承担的担保责任。

( )11、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且债权人知道保证人为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的,因此造成的损失,保证人与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 )1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 )13、抵押合同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抵押财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补正或者无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

( )14、甲与乙签订了以城市房地产作为抵押标的的合同,那么该合同的生效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

( )15、甲、乙签订一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甲将100吨大米卖给乙,合同签订后3天内交货,交货后10天内付货款;合同签订后乙应向甲交付5万元定金,合同在交付定金时生效。

2020年《中级经济法》章节练习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2020年《中级经济法》章节练习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2020年《中级经济法》章节练习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不属于留置权消灭原因的是()。

A.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B.留置物灭失而无替代物C.实现留置权D.债务人另行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并被担保人接受2.10周岁的张某未经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将价值5000元的笔记本电脑赠与同学李某。

该赠与合同的效力是()。

A.有效B.无效C.可撤销D.效力待定3.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以标的物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对一定时期连续发生的债权进行担保。

这是()。

A.最高额抵押B.质押C.留置D.连续抵押4.甲公司将所属设备租赁给乙公司使用。

租赁期间,甲公司将用于出租的设备卖给丙公司。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在租赁期间不能出卖出租设备B.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C.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自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终止D.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须经丙公司同意后方继续有效5.动产质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其成立的标准是()。

A.当事人达成合意B.交付质物C.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D.当事人的书面合同办理了公证6.甲向乙借款,为担保债务履行,将一辆汽车出质给乙。

质押期间乙不慎将汽车损坏。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B.甲有权拒绝归还借款并要求乙赔偿损失C.乙有权要求甲重新提供担保D.甲有权要求延期还款7.甲向乙借钱并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质押给乙。

乙又将该电脑出租给丙,丙玩电脑时不慎将电脑摔在地上,电脑被摔坏。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应对甲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A.乙B.丙C.乙和丙D.乙丙均不承担责任8.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质权人可以通过变卖质物实现质权B.质权人可以通过拍卖质物实现质权C.质权人不能与出质人协议折价质物实现质权D.出质人提前清偿债务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9.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计算机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视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是()。

合同法律制度--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第五章练习

合同法律制度--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第五章练习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第五章练习合同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甲、乙两公司拟签订A商品的购销合同,在签订过程中,甲公司故意隐瞒了提供的A商品是赝品的关键事实,后经乙公司调查发现,给乙公司造成损失60万元,导致合同无法订立,根据合同法规定()。

A、甲公司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甲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C、乙公司自行承担损失D、甲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2、下列关于要约的说法错误的是()。

A、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B、商业广告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C、招股说明书属于要约D、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要约到达时间3、甲厂向乙大学发函表示:我厂生产的X型电教室耳机,每副30元,数量不限。

如果贵校需要,请与我厂联系。

乙大学回函:我校愿向贵厂订购X型耳机1000副,每副单价30元。

但需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

2个月后,乙大学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副耳机。

但这批耳机上没音量调节器。

于是拒收,在这一过程中()。

A、乙大学违约,因其表示同意购买,合同即已成立B、甲厂违约,因为乙大学同意购买的是附有音量调节器的耳机C、双方当事人均违约,因为双方均未履行生效的合同D、双方当事人均未违约,因为合同还未成立,乙大学的回函,是一种新要约而非承诺4、甲公司于6月5日以传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购一台机床,要求“立即回复”。

乙公司当日回复“收到传真”。

6月10日,甲公司电话催问,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报价出售,要求于6月15日来人签订合同书。

6月15日,甲公司前往签约,乙公司要求加价,未获同意,乙公司遂拒绝签约。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买卖合同于6月5日成立B、买卖合同于6月10日成立C、买卖合同于6月15日成立D、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5、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的是()。

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B、包含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合同C、因欺诈而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D、超越代理权限而订立的合同6、A公司与B服装厂签订一份服装的买卖合同,约定货到后再付款。

中级经济法第5章合同法重要习题及答案解析

中级经济法第5章合同法重要习题及答案解析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甲、乙签订仓储合同,存储期间届满后,甲作为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乙催告甲在合理期限内提取货物后,甲逾期仍不提取,乙将该仓储物提存。

提存期间,该标的物发生意外毁损。

下列关于该标的物损失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应由甲承担B.应由乙承担C.应由提存机关承担D.应由甲、乙共同承担2.下列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中,属于债务法定抵销的是( )。

A.甲公司为农机生产企业,欲从乙处购买白菜2000斤用于职工福利,与乙签订合同约定12月1日交货,后甲因资金周转问题,欲以农机一台抵销白菜款B.甲公司为医药企业,尚欠乙公司中药材款50万元,现乙公司业务从甲公司采购葡萄糖5吨价值60万元尚未付款。

乙公司以甲公司对其债务到期未清偿为由,主张与甲公司抵销债务C.债务人甲因债权人乙下落不明,欲终止合同权利义务,遂将合同标的物提存D.12月1日突发暴雪,致使甲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不能实现,合同终止的3.根据规定,下列关于法定抵销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可以附条件B.可以附期限C.可以附条件和期限D.不得附条件或者期限4.债务人欲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当通知债权人B.应当经债权人同意C.不必经债权人同意D.不必通知债权人5.根据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

A.20%B.30%C.50%D.15%6.债权人在其债权没有得到清偿,有权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并给债务人确定一个履行期限。

根据规定,该履行期限为( )。

A.60日以上B.30日以上C.1年以上D.180日以上7.下列关于留置权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必须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B.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就不得留置C.留置权人有收取留置财产所生孳息的权利D.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8.根据有关规定,以本票、债券出质的,质押合同自( )生效。

【2020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五章_合同法律制度

【2020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五章_合同法律制度
【答案】√
备考2020《经济法》
❖ 【例题3·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 列属于合同中无效格式条款的有( )。(2017 年)
❖ A.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格式条款 ❖ B.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格式条款 ❖ C.就内容理解存在争议的格式条款 ❖ D.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免责的格式条款
【答案】BD
括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 ✓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 的约束。
备考2020《经济法》
➢ 2.要约邀请
✓ (1)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 明书等,性质为要约邀请;
✓ (2)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的规定,视为要约。
【答案】B
备考2020《经济法》
考点1:合同格式条款(★★)
➢ 1.格式条款提供方的提示、说明义务
✓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 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 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 【提示】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 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 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 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符 合法定的“采取合理的方式”。
【答案】BCD 【解析】选项A: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 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 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只是需要解释,而 非直接导致无效)。
备考2020《经济法》
考点2:要约(★★)
➢ 1.要约应具备的核心条件(2009年简答题)
✓ (1)内容具体确定 ✓ 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包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章节测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单选题(2)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章节测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单选题(2)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章节测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单选题(2)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章节测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单选题)16、甲、乙企业于2009年4月1日签订一份标的额为100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乙企业应于4月10日前到甲企业的库房领取全部货物,但由于乙企业的原因,乙企业于4月20日才领取该批货物,但4月15日因甲企业的库房发生火灾,致使部分货物受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乙企业应当自( )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A、4月1日B、4月10日C、4月15日D、4月20日17、债权人甲下落不明,致使债务人乙难以履行债务,乙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提存期间,该标的物发生意外毁损。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对该标的物损失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应由甲承担B、应由乙承担C、应由甲、乙共同承担D、应由提存机关承担18、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违约金超过损失的( ),可以认为是“过分高于”。

A、10%B、20%C、30%D、50%19、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行使,该法定期限为( )。

A、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3个月内B、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C、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D、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2年内20、王某为做生意向其朋友张某借款10000元,当时未约定利息。

王某还款时,张某索要利息,王某以没有约定为由拒绝。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王某是否支付利息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王某不必支付利息B、王某应按当地民间习惯支付利息C、王某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D、王某应在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三倍的范围支付利息21、甲公司将所属设备租赁给乙公司使用。

租赁期间,甲公司将用于出租的设备卖给丙公司。

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习题精讲-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39页)

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习题精讲-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39页)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一部分合同法总则一、单项选择题1.甲地的侯某向乙地的赵某购买一批萝卜,双方约定由赵某将萝卜发往侯某在丙地的仓库。

赵某在合同上按手印后快递给侯某,侯某在合同上签字。

双方未约定合同成立的地点,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因赵某未在合同上签字,该合同尚未成立B.该合同的成立地点为丙地C.该合同的成立地点为乙地D.该合同的成立地点为甲地『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成立的地点。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确认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

2.赵某成立我的人生就是杯具公司,但一直生意欠佳,为扩大销售,向多家公司发函称:“我公司销售的X型号真空壶,每个18元,随订随发,如有需要请与我公司联系。

”甲公司回函:“我司愿购买1000个X型号真空壶作为公司年会礼品,每个18元无异议,但需要在每个真空壶上印制我公司LOGO。

”3天后,甲公司收到杯具公司发来的1000个真空壶,发现上面并无本公司LOGO,于是拒收。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杯具公司的发函为要约邀请B.甲公司的回函为承诺C.甲公司的回函为新要约D.因杯具公司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则与甲公司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订立的方式。

选项A:杯具公司的发函为要约。

选项BC:甲公司的发函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了实质性变更,属于新要约。

选项D:虽然杯具公司已经履行主要义务,但甲公司未接受,合同不成立。

3.甲酒店于4月10日通过快递向乙家具厂发出订购一批电脑桌的要约,4月11日甲酒店收到丙家具厂的报价单,其电脑桌价格比乙家具厂便宜20%,甲酒店遂于当日向乙家具厂发出声明要约作废的传真,乙家具厂于当日收到。

4月12日乙家具厂收到了装有甲酒店要约的快递。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酒店发出的要约已被撤回B.甲酒店发出的要约已被撤销C.甲酒店发出的要约已生效D.甲酒店发出的要约已失效『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的撤回、撤销与失效。

中级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2024版)

中级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2024版)

中级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2024版)合同编号:__________合同双方: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乙方提供货物/服务的需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货物/服务内容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如下货物/服务:(详细描述货物/服务的性质、数量、质量、标准、时间等)1.2 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接收并支付甲方提供的货物/服务。

第二条货物/服务价格及支付方式2.1 货物/服务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

2.2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上述价款。

2.3 支付方式为:____银行转账____现金支付。

第三条货物/服务交付及验收3.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质量标准将货物/服务交付给乙方。

3.2 乙方应在收到货物/服务后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通知甲方。

3.3 如乙方对货物/服务质量有异议,应在验收合格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并提供书面材料。

甲方应在收到异议后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2 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地点、质量标准交付货物/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延迟交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延迟交付部分货物/服务价款的____%。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章节测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多选题(2)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章节测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多选题(2)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章节测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多选题(2)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章节测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多选题)16、下列有关保管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当事人没有约定保管期间,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B、当事人没有约定保管期间,保管人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必须给予寄存人时间限制C、当事人约定保管期间,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D、当事人约定保管期间,保管人即使没有特别事由,也可以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17、甲、乙两公司合作开发完成一项发明,如果双方事先没有约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B、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乙公司C、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乙两公司共有D、当甲公司不同意申请专利权时,乙公司可以单独申请专利18、关于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一般不承担责任B、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C、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D、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19、以下关于货运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地震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B、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可以要求支付运费C、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不得要求返还D、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20、根据《合同法》规定,下列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是( )。

A、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B、丙公司为向丁公司租赁房屋3个月而订立的租赁合同C、技术转让合同D、融资租赁合同21、下列赠与合同中,在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的有( )。

A、甲与某慈善机构约定,赠与该机构50万元用于扶贫B、甲与乙签订合同,约定甲赠与乙一台电脑,并经过公证C、甲与乙签订书面赠与合同,约定甲赠与乙10万美元用于科学研究D、甲与乙口头约定,甲赠与乙房屋一所22、下列有关借款合同的说法,符合规定的是( )。

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经济法第五章 习题答案

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经济法第五章 习题答案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五章习题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租人如果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下列说法有误的是()。

A2. 下列有关居间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B3. 甲乙之间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的借款日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直到2015年3月1日,甲才将借款取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4. 甲无偿保管乙的物品,在保管过程中,乙的物品发生损毁,但是甲可以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根据合同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5. 仓储合同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提前支取仓储物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6. 小陈与小张口头约定,小陈将其房屋出租给小张,租期为1年,租金为每月1000元,每月的第一天交付该月的租金。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租赁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D7.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赠与人是否有撤销赠与权利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8. 甲方向乙方购买一批货物,约定某日由甲方自行提货,但甲方由于货车发生无责任交通事故未能按约定提货。

当天夜间,出卖人的仓库遭雷击起火,货物被烧。

对此,承担损失的应当是()。

C9. 甲小学为了“六一”儿童节学生表演节目的需要,向乙服装厂订购了200套童装,约定在“六一”儿童节前一周交付。

5月27日,甲小学向乙服装厂催要童装,却被告知,因布匹供应问题6月5日才能交付童装,甲小学因此欲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解除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B10. 甲企业向银行借款200万元,乙企业为甲企业的贷款提供保证,后经银行的同意,甲企业将其中的100万元债务转让给丙企业,但是该转让行为未经乙企业的书面同意,根据《担保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B11. 甲家具厂与乙木材公司签订一份长期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甲家具厂以自有的加工设备作为货款的抵押物,担保金额最高为80万元。

【图文并茂】2018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图文并茂】2018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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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律制度
2018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题型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单选题
多选题 判断题 简答题 综合题
4题4分
3题6分 2题2分 1题6分 —
2题2分
2 题4 分 1 题1 分 — 4/6题8分

5

合同法律制度
2.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 合同 无效
利益”
条款 无效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免责条款无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 效 损失的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 对方主要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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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律制度
3.对格式条款的解释
(1)理解有争议,按通常解释;对格式条款有 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 方”的解释。 【举例】老赵借老钱10万元。 (2)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 用“非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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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律制度

【考题·多选题】(2012年)根据《合同法 BCD 》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拟订的下列格式条 款中,属于无效的有( )。 A.内容理解发生争议的格式条款 B.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格式条款 D.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得以免责的格式条款
知识点、合同的形式(☆)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

中级经济法练习题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及答案(后附详细答案)

中级经济法练习题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及答案(后附详细答案)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及答案(后附详细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下列关于格式条款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醒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B、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C、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D、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格式条款2、甲家具厂与乙木材公司签订一份长期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甲家具厂以自有的加工设备作为货款的抵押物,担保金额最高为50万元。

在合同期限内,乙木材公司总计供货10次,货款总额为80万元;甲家具厂总计支付货款20万元,其余60万元无力偿还。

乙木材公司享有优先受偿的数额是()。

A、20万元B、30万元C、50万元D、60万元3、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租人如果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下列说法有误的是()。

A、无须经出租人同意B、须经出租人同意,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C、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承担损失D、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4、甲厂向乙大学发函表示:我厂生产的X型电教室耳机,每副30元,数量不限。

如果贵校需要,请与我厂联系。

乙大学回函:我校愿向贵厂订购X型耳机1000副,每副单价30元。

但需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

2个月后,乙大学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副耳机。

但这批耳机上没音量调节器。

于是拒收,在这一过程中()。

A、乙大学违约,因其表示同意购买,合同即已成立B、甲厂违约,因为乙大学同意购买的是附有音量调节器的耳机C、双方当事人均违约,因为双方均未履行生效的合同D、双方当事人均未违约,因为合同还未成立,乙大学的回函,是一种新要约而非承诺5、下列有关居间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可以不支付报酬B、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C、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可以要求支付适量报酬D、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的必要费用6、2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考点:第五章-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讲义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考点:第五章-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讲义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一节合同法律制度概述本节预测考点共一个: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和基本原则重要考点一: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和基本原则(轮换考点)(一)合同法的调整范围1.合同法调整的范围包括:(1)(平民关系)(2)(平合关系)(3)政府机关作为平等的主体与对方签订合同时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2.不适用范围: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人身关系不适用)第二节合同的订立本节预测考点共四个:合同格式条款合同订立的方式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缔约过失责任重要考点一:合同格式条款(常考考点)(一)格式条款的概念(二)《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适用限制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义务2.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2)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时无效,(3)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3条规定的情形时无效,即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有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重要考点二:合同订立的方式(必考点) (一)要约主要条款重要考点三: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常考考点)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 要约 承诺 内容确定 特定人作出 向相对人 有约束力 要约邀请 到达生效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实质性变更 对主要条款变动,均属实质性变更 一致 成立 要约缺少主要条款——成为要约邀请 构成新要约 要约撤回 要约撤销 要约失效 拒绝、撤销、期满、实质性变更承诺只能撤回、不能撤销 成立时间 成立地点 承诺到达时 合同双方签章时签订确认书时数据电文——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确认书形式——双方签章地重要考点四:缔约过失责任(轮换考点)1.《合同法》规定,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恶意磋商)(2)(欺诈) (3)(泄密) 2.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不同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本节预测考点共一个: 效力待定合同重要考点一:效力待定合同(常考考点)【例题】甲乙两公司为减少应纳税款,以低于实际成交的价格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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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考情分析分析:考题均以案例的形式出现,每年必有主观题(简答、综合题)的出现。

在历年考试中所占分值较大,预计2019本章分值在15分左右。

单元一合同订立【例题·多选题】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居住,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

对于该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属于无名合同B.属于实践合同C.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D.可以参照适用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1)甲乙之间的合同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的任何有名合同,属于无名合同,故A正确;(2)实践合同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少数合同,本题中甲乙之间的《合同法》没有规定为实践合同,故B错误;(3)合同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合同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可见,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居住,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非常像租赁合同,故CD正确。

【例题·单选题】下列合同中,不适用我国《合同法》调整的是()。

A.融资租赁合同B.收养合同C.财产赠与合同D.借款合同『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例题·单选题】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发出要约邀请的是()。

A.甲公司向数家贸易公司寄送价目表B.乙公司通过报刊发布招标公告C.丙公司在其运营中的咖啡自动售货机上载明“每杯一元”D.丁公司向社会公众发布招股说明书『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例题·单选题】陈某在8月1日向李某发出一份传真:出售房屋一套,面积90平方米,价款260万元,合同订立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如拟购买请在3日内回复。

李某当日传真回复,表示同意购买,但要求分期付款,陈某未回复。

8月3日李某再次给陈某发传真,表示同意按照陈某传真的条件购买。

陈某仍未回复。

下列关于陈某、李某之间合同成立与否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李某的第一次传真回复为承诺,合同成立B.李某的第二次传真回复为承诺,合同成立C.李某的第二次传真回复为新要约,陈某未表示反对,合同成立D.李某的两次传真回复,均为新要约,合同不成立『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李某当日的传真回复要求分期付款属于实质性变更,是新要约。

陈某未回复,即未作出承诺。

8月3日李某再次发出的传真,又是新的要约。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于4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订购一批实木沙发的要约,要求乙公司于4月8日前答复。

4月2日乙公司收到该要约。

4月3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实木沙发,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该信件于4月4日到达乙公司。

4月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暂无实木沙发,问甲公司是否愿意选购布艺沙发。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要约失效的时间是()。

A.4月3日B.4月4日C.4月5日D.4月8日『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题目中,甲公司的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因此不能撤销。

而乙公司4月5日的回复对要约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是新的要约,导致原要约失效。

【例题·单选题】2012年10月8日,甲厂向乙厂发函称其可提供X型号设备,请乙报价。

10月10日乙厂复函表示愿以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10月12日复函称每台价格6万元,10月30日前回复有效。

乙厂于10月19日复函称愿以5.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收到后未作回复。

后乙厂反悔,于10月26日发函称同意甲厂当初6万元的报价。

下列关于双方往来函件法律性质的表述中,不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是()。

A.甲厂10月8日的发函为要约邀请B.乙厂10月10日的复函为要约C.甲厂10月12日的复函为反要约D.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为承诺『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发生这种情况即为反要约,反要约是一个新的要约,提出反要约就是对原要约的拒绝,使原要约失去效力,原要约人不再受该要约的约束。

所以乙厂在10月26日的发函不是承诺。

【例题·单选题】3月1日,甲公司经理赵某在产品洽谈会上遇到乙公司钱某,钱某告知赵某,乙公司现有钢材一批,价格合理,双方达成口头买卖协议。

3月2日,钱某以快递方式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收件人为赵某。

3月3日,快递被甲公司传达室签收。

3月5日,赵某出差归来,传达室将快递送给赵某,因事务繁忙,赵某未能及时拆阅。

3月6日,赵某拆阅快递内容,该要约生效时间是()。

A.3月2日B.3月3日C.3月5日D.3月6日『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不是指要约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其他能够控制的现实或虚拟空间(如信箱或邮箱等),即为送达。

【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同成立的情形有()。

A.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作出承诺,该承诺除对履行地点提出异议外,其余内容均与要约一致B.甲、乙约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在签订书面合同之前甲已履行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C.甲、乙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在双方签章之前,甲履行了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D.甲于5月10日向乙发出要约,要约规定承诺期限截止至5月20日,乙于5月18日发出承诺信函,但因其他原因该信函5月21日才到达甲,甲未作任何表示『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1)选项A属于对要约作了实质性修改,A错误;(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BC正确;(3)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由于选项D中甲并没有作任何表示,即没有通知受要约人不接受该承诺,因此应当认定合同成立,D正确。

【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合同中无效格式条款的有()。

A.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格式条款B.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格式条款C.就内容理解存在争议的格式条款D.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免责的格式条款『正确答案』BD『答案解析』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例题·判断题】在一份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对合同所规定的“意外伤害”条款的含义产生了不同理解,投保人认为其所受伤害应属于赔付范围,保险公司则认为不属于赔付范围,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当事人的观点都有合理性,但还是采用了对投保人有利的解释。

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本题中,保险公司是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出现不同理解的,应当作出不利于保险公司的解释。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合同成立地点的论述,错误的是()。

A.一般来说,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B.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C.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发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D.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成立地点有特别约定的,其约定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例题·单选题】甲、乙两公司拟签订A商品的购销合同,在签订过程中,甲公司故意隐瞒了提供的A商品是赝品的关键事实,后经乙公司调查发现,给乙公司造成损失60万元,导致合同无法订立,根据合同法规定()。

A.甲公司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甲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C.乙公司自行承担损失D.甲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是合同已经成立。

本题中合同未成立,甲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单元二合同的效力和履行【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合同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

A.甲、乙恶意串通订立的损害第三人丙利益的合同B.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与善意第三人丁订立的买卖合同C.代理人甲超越代理权限与第三人丙订立的买卖合同D.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与他人订立的大额买卖合同『正确答案』CD『答案解析』选项A是无效合同,选项B是有效合同。

【例题·单选题】10周岁的张某未经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将价值5000元的笔记本电脑赠与同学李某。

该赠与合同的效力是()。

A.有效B.无效C.可撤销D.效力待定『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自己的行为能力范围与他人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

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例题·单选题】16岁的小林参加中学生科技创意大赛,其作品“厨房定时器”获得组委会奖励。

张某对此非常感兴趣,现场支付给小林5万元,买下该作品的制作方法。

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该合同可撤销,因小林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B.该合同无效,因小林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该合同有效,因该合同对小林而言是纯获利益的D.该合同效力待定,因需由小林的法定代理人决定是否追认『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是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由于小林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订立的并不是纯获利益的合同,所以是效力待定的。

【例题·单选题】地处江南甲地的陈某向地处江北乙地的王某购买五吨苹果,约定江边交货。

后双方就交货地点应在甲地的江边还是乙地的江边发生了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按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无法确定。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苹果的交付地点应是()。

A.乙地的江边B.甲地的江边C.由王某选择甲地或者乙地的江边D.由陈某选择甲地或者乙地的江边『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当事人就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依照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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