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计方案说明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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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专篇

消防专篇

1、设计依据

1.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

1.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J 50084-2001(2005年版)

1.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J 140-90(1997年版)

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1.5《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1.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1.7《七氟丙烷(HFC-227ea)洁净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DBJ15-23-1999;

1.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XXX

2.2 工程地点:XXXX

2.3 建筑层数:地上29层,地下室3层。

2.4 建筑高度:99.70米。

2.5 工程概述:

本工程位于XXXX,项目用地南面为12米宽规划路,西面为15米宽规划路,用地中间有一条33米宽的规划道路贯穿用地,将用地分成东西两块。基地位于广州中心城区,地理环境优越,具有极高的商业价值和环境景观,使该地块的开发项目成为广州市不可多得的高尚住宅。

本工程的总用地面积为103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9952.6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6935平方米。西临退用地红线6.5米,并留出4米的人行通道兼消防通道;南临12米规划路,退道路边线3米;北面是地铁部分的地面广场,因为本项目是属于与地铁合建的项目,故北面建筑边线压用地红线不退缩;南临33米规划路,退道路边线5米。本工程分成东西区两个区。

东区为两栋一类高层塔式综合楼,地下3层,地上29层,其中首至五层为商业裙楼,六层为架空层,七至二十九层为住宅,总建筑高度为99.70米。

西区为地下3层,地上局部1、2层的建筑,西区南面首层为地下车库出入

口、地铁Ⅱ号出入口、非机动车库出入口,西区北面首层北面为地铁I- 2号出入口、警务室、老人活动中心、开关房,二层为居委会、老人活动中心,总建筑高度为8.7米。

表1 项目建筑物消防特征一览表

3、建筑及结构部分

3.1总平面布置:

本工程位于XXXX用地中间有一条33米宽的规划道路贯穿用地,将用地分成东西两块,同时兼作为消防车道。商业步行出入口分别设置在基地东、南、北面的规划路上,住宅步行出入口设置在西面的小区内部道路(4米宽消防通道)上。建筑设环形消防车道,东区有至少大于1/4周边长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登高面。消防车道及登高面处地面及地下室顶板可以承受大型消防车的荷载。

3.2平面布置及安全疏散:

3.2.1东区为一类高层建筑,有2个塔楼,每个塔楼各配置1台消防电梯、2把防烟楼梯,防烟楼梯直上天面,且2栋塔楼天面连通;裙楼和地下商场共配置2台消防电梯、6把防烟楼梯。

东区综合楼地下三层为汽车库(停车数49辆,为Ⅳ汽车库)和设备用房,地下一、二层为地下商业和设备用房,首层为商铺和住宅大堂,二层至四层为商场,五层为餐饮、居民健身场所、文化活动站,六层为架空绿化层,七层以上均为住宅。消防控制中心设在地下一层,消防水泵房设在地下三层。

地下一层分为2个防火分区,第二防火分区为库房,面积少于1000平方米,其中第一防火分区为商场,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营业厅面积1445平方米。地下二层分为2个防火分区,其中第二防火分区为库房,面积少于1000平方米;第一防火分区为商场,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其中营业厅面积1497平方米。按最不利疏散的地下室负二层进行计算,根据规范需疏散宽度为1497(平方米)x70%(商业面积)x0.85(人/平方米) /100(人)x1.0(米/百人)=8.38米,实际疏散宽度为8.60米>8.38米,满足消防疏散要求。地下三层分为2个防火分区,第二防火分区为设备房,面积少于1000m2,第一防火分区为车库,面积少于4000 m2。每个防火分区均有不少于两个疏散口,其中至少一个为直通室外的疏散口。

首层商场为一个防火分区,面积少于4000平方米, 每个防火分区均有不少于两个疏散口,其中至少一个为直通室外的疏散口。二层至四层商业各设一个防火分区,面积少于4000平方米, 每个防火分区均有不少于两个疏散口,其中至少一个为直通室外的疏散口。五层功能为餐饮和娱乐,分为2个防火分区,面积均少于2000平方米, 每个防火分区均有不少于两个疏散口,其中至少一个为直通室外的疏散口。按营业面积最大和最不利疏散的三层进行计算2322 (平方米)x50%(商业面积)x0.77(人/平方米)/100(人)x0.75(米/百人)=6.71米,实际疏散宽度为8.60米>6.71米,满足消防疏散要求。每个防火分区均有不少于两个疏散口,其中至少一个为直通室外的疏散口。

3.2.2西区地下室设2把疏散楼梯,一部消防电梯,非机动车库有专门疏散梯直接疏散至室外。地上首二层设置一把封闭楼梯,满足消防要求。

4、消防控制中心

消防控制中心设在东区地下一层东北面,通过前室直通室外。

5、防火门和建筑防火构造

(1)设备用房的防火门为甲级防火门,疏散楼梯及前室为乙级防火门,竖向管井井壁上的检查门为丙级防火门;地下室、避难层开在防火墙上的防火门

为甲级防火门,住宅层开向前室的管井检查门为乙级防火门;

(2)建筑内管道井、电缆井每层在楼板处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不燃烧

体封隔,其井壁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不燃烧体。

(3)凡穿过防火墙的各类管井,在管道四周空隙处用细石混凝土或者其它非燃烧材料紧密填实。建筑内隔墙均砌至梁或板底。

6、防、排烟设计

6.1 塔楼防排烟系统

塔楼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剪刀防烟楼梯间均设置

机械正压送风系统,正压送风机设置在塔楼天面。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消防电梯

前室均为开敞式,采用自然通风排烟。

6.2 裙楼、地下室防排烟系统

裙楼、地下室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和合用前室均设置机械正

压送风系统,正压送风机设置在首层或六层。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房间及内

走廊均采用机械排烟,分别按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消防专用排烟系统。不具备

自然排烟条件或净空高度超过12m 的中庭设置机械排烟系统。

正压送风系统风机的选择以能保证防烟楼梯间余压为40Pa~50Pa,合用前

室余压为25Pa~30Pa为原则。加压送风机安放位置须确保新风入口不受火、

烟威胁。

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隔层设一个常开送风口,消防前室或合用前室每

层设一个常闭电动送风口(并可以手动就地开启),电动送风口与系统相应加

压送风机联锁。消防时开启着火层和上下层(共三层)的前室电动风口。由消

防中心根据火警信号开启正压送风机及电动送风口。对于小于或等于3层的加

压送风系统,一般可用自垂百叶来代替全自动加压送风口,此时的控制与防烟

楼梯间的控制一样,只需要启动加风机便可。

消防专用排烟系统风机可采用高温轴流排烟风机或电机外置型柜式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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