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传统武术中的短兵器分类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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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传统武术中的短兵器分类论证
一个时代武艺器械的发展情况,往往会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着这个时代武术技艺的发展。两晋南北朝之后,由于战争形式从陆路的车战转向骑兵之战,随之带起了战争兵器的变化。除原有的剑、刀、枪、棍等外,武艺器械种类亦增多或形式上发生了演变。中国古代武术器械主要是由古代兵器演化而来,古代兵器数量极大,直接演化成武术器械的仅是古兵器中极小的一部分。古代的武器分为长器械、短器械、软器械、硬器械、双器械;从形制上来看又分为带钩的、带刺的、带尖的、带刃的;从作用上来看又分为进攻的、防御的,可谓五花八门,无奇不有,所以才有了“十八般兵器样样精通”的说法。
短兵器是古代较短的手持格斗兵器的统称,古代长兵器与短兵器的划分,没有严格的尺寸标准,一般将不及身长,多以单手操持格斗的冷兵器列为短兵器的分类。短兵器以刀、剑、匕首、鞭为代表。短兵器因其轻巧短小而更便于携带。对于精兵来说,携带短兵器奔跑自如,行动灵活。本文仅就古代传统武术中的短兵器进行如下分类论证。
一、单刀
单刀指的是武术中的短型刀,是古人佩带在腰间的腰刀,是用于劈砍的单面侧刃格斗兵器。单刀由刀身和刀柄两部分构成,刀身较长,薄刃厚脊,刀柄有短柄和长柄之分。自汉朝以来,单刀一直是古代兵士的主要格斗兵器之一。由于钢铁冶炼技术的进步,新型的钢铁制造的刀出现在西汉,其刀体更长,薄刃厚脊,短柄,柄首加有扁圆状的环,故称为“环首刀”,北宋时期《武经总要》和明代《三才图绘·器用·兵器类》书中都将单刀称之为“手刀”。单刀中狭长如柳叶的名“柳叶刀”,刀头宽肥者名“缮鱼头”或“鬼头刀”。同时,“单刀”也指明清之际日本传到中国的一种双手用刀的技法,明程宗猷《单刀法选·单刀说》有云:“器名单刀,以双手用一刀也,其技擅自倭奴。”
清吴殳《单刀图说·自序》亦云:“今倭国单刀,中华间有得其法者,而终不及倭国之精。”单刀中还有一种曲刀,名曰“吴钩”。所谓“吴钩”是春秋时代由吴王下令制造的,刀刃为曲线形,故曰“吴钩”。吴钩锋利无比,一时间成了短兵器的代表,故有了“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的诗句。使用单刀时尚勇猛凶狠,俗称“刀走黑”,单刀的武术动作多缠头裹脑,快速利落,颇有英雄气概,故产生了“单刀赴会”、“单刀直入”、“短兵相接”的成语。如《陈书·华皎传》有云:“从征留异,侯安都於岩下出战,为贼斫伤,僧朔单刀步援。”表现了持单刀者的英武之态。单刀的刀法有劈、砍、撩、扎、挑、点、挂、斩、拦、截。演练时一手执刀,另一手随刀法变换而做伸缩,开合、缠裹等动作相配合,以助刀势,练习单刀讲究眼快手捷,变化多端,进退闪转和纵跳翻腾都要刀随身换,身械协调一致。
二、剑
中国的剑术有着悠久的历史,四千多年前石器时代向陶器时代过渡时,就有了剑器的发明创造。从出土实物中,可以看到新石器时代已开始有了用细长石薄片嵌入兽骨制成的“石刃骨剑”,这种剑器体积极小,仅有二、三寸长,显然只是一种生活工具,但却具备了剑器的维形。迄今发现最早的剑是西周时期的青铜剑,在陕西、北京等地的西周墓中,都曾出土有柳叶形青铜短剑。这种长仅 30 厘米左右的短剑,在当时盛行的车战中,只是作为甲士佩带以表示等级身份的卫体兵器。当进入春秋时期,吴、越等国战争不断时,剑成为步兵手中的利器,剑身加长,如现代出土的吴王光剑、吴王夫差剑、越工勾践剑等实物,长度都在 50 厘米以上,其中越王勾践剑全长 55.7 厘米,是吴、越名剑中的精品。战国时期,剑身继续加长,剑身窄而薄,刃部锋利,表面还进行了防锈处理,显示出青铜剑制造技术的最高水平。
周秦时期已有了关于剑术的记载,如《孔子·家语》有云:“子路戎服见孔子,仗剑而舞。”《庄子·说剑》亦云:“赵文王喜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日夜相击于前。”在吴国,由于好击剑,许多百姓的身上脸上都带有剑伤的伤痕,故《管子》云:“吴王好剑,而国士轻死。”
可见当时好剑之风的盛行与击剑技巧的精到。剑术“相击”格斗的运动形式,不仅仅是剑与剑相击,还有以剑器和别的长武器相击格斗的形式,故称之为“持短入长,倏忽纵横之术也”。而且在周秦时期,剑术的基本理论已形成,汉代的史学家司马迁的先祖就是曾在此期间“去周适晋”,“在起各以传剑论显”;着名的荆轲也“尝游榆次,与益聂论剑”;庄子在《说剑篇》中亦指出:“夫为剑备示之以逸,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
剑是用于刺劈的直身尖锋两刃兵器,由剑身和剑柄构成。剑身修长,两侧出刃,顶端收聚成锋,后安短柄,便于手柄,配有剑鞘,由于在格斗中以推刺为主,故又称为“直兵”。剑在战场上具有很强的杀伤力,在武术中的剑术表演也颇具观赏性。表演剑术时通过剑穗的飞舞,既能够迷惑对方,又凤舞龙翔而增加了动作的美感,故有了“刀光剑影”、“仗剑而行”的成语。明代茅元仪《武备志》中记载了剑的用法有跨左击、跨右击,翼左击、逆鳞刺、坦腹刺、双明刺、旋风格、御车格、风头洗等,明唐顺之《武编》中亦记载云:宋太宗“选诸军勇士数百人,教以舞剑,皆能掷剑空中,跃其身左右承之,妙绝无比。会北戎遗使修贡,赐宴便殿,因出剑士示之,袒裼鼓澡,挥刃而入,跳掷承接,霜锋雪刃,飞舞满空”。
三、匕首
匕首是一种尖而薄的冷兵器,原是由古人取食的器具“匕”的形状转变而来。古人制作匕首很方便,有时砸碎细石片即会制成匕首,其作用是插食肉食,相当于现代的叉子和勺子,故古代的匕首别名为短剑、小剑、叉子、插子等,《汉制考》有云:“汉时名小剑为匕首。”
《史记·吴太伯世家》有云:“使专诸置匕首于炙鱼之中以进食,手匕首刺王僚。”司马贞索隐曰:“刘氏曰:‘匕首,短剑也。’”如《闻奇录》有云:“有卫士于腕间出弹子一丸,皆五色,令变化,即化双燕飞腾,又令变,即化二小剑交击,须臾复为丸入腕中。”
青铜制的匕首最早出现在夏代,至战国时期改用钢铁制,汉代军中骑士多配有匕首。晋代张载《匕首铭》云:“匕首之设,应速应近,即不忽备,亦无轻念。利用形彰,切以道隐”,可见匕首已成为一种兵士近距离格斗的常用武器。匕首长尺八寸,中有脊,两边逐锐,头尖而薄。《通俗文》中称:“其头类匕、故曰匕首。短刃可袖者。”《战国策》卷三十一记载云:“于是(燕)太子预求天下之利匕首,得赵人徐夫人之匕首,取名百金。”
这是《战国策》中着名的荆轲刺秦王的故事,荆轲的“图穷匕见”更是妇孺皆知的关于匕首的传奇。《东观汉纪》亦云:“邓遵破匈奴,得剑、匕首二、三千枚”,可见汉代匕首使用的普及程度。
匕首因容易隐藏,短小锋利,携带方便,于是成为近距离搏斗的有效武器。匕首形制千差万别,一般说来它的长度是介于小刀与短剑之间,可以作投掷攻击也可以近距离刺杀。武术演练时有单匕首和双匕首两种形式,匕首的基本击法有刺、扎、挑、抹、豁、格、剜、剪、带等,其练法有单匕首或匕首与其他兵器对练等。梅花匕首是匕首中较特殊的一种,其形状为两端有枪头的锐器,一尺二寸长,手握当中,握手其杆为圆形或方形,上面缠绸带,握手处有一个月牙形护手刃,使用时,左右手各持一把匕首,用于刺、挑、撩、扎、戳、挂等动作。
四、鞭
鞭也是古代短兵器之一种,属于古代打击性兵器。用铁做成,有节无刃。鞭起源较早,春秋战国时期已很盛行。鞭有软硬之分。硬鞭多为铜制或铁制,软鞭多为皮革编制而成,其材质有铜、铁、铁木、纯木之别,与用皮革制成,驱赶牛马的鞭子,是完全不同的器具。常人所称之鞭,多指硬鞭。硬鞭常用的鞭法有劈、扫、扎、抽、划、架、拉、截、摔、刺、撩等。软鞭有七节鞭、九节鞭、十三节鞭等,与赶牛马的鞭子可能有一定的关系,所以才会有了“虽鞭之长,不及马腹”的成语。
鞭适用于马战与步战,硬鞭一般用于马战,车战的兵士多持双鞭,钢鞭沉重而无刃,以力伤人。故持鞭者均需大力勇士方可,如《春秋左传注疏》卷十四有云:“其左执鞭弭,右属櫜鞬,与君周旋。”又如《春秋左传注疏》卷十五去:“终日而毕,鞭七人贯三人耳。”
铁鞭为六角形,鞭首上联缀一条短铁链,上系两节铁棍,称做联珠双铁鞭。硬鞭有两种,一是竹节钢鞭,形如竹节;另一种是 13 节水磨钢鞭,长约 1 米,鞭尾有坚木或铁制柄,头尾皆可握,能两头使。击法有挡、摔、掉、点、截、盘、扫等。软鞭由镖头、握把、若干